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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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
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食品卫生,由学校食品卫生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对采购、原材料
验收并登记。对所够物品索证、加工销售过程、留样、试尝实行监督。
3、对服务中心、特色初中、白马校区食品卫生安全实行监查。
4、若遇一般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学校医
务室负责(邹兴菊,李新锐)。
5、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时,应迅速向考点组长报告。并立
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999”急救电话。做到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6、联系家长,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与发病
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
长思想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
力所力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食堂
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8、人员调度,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9、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安生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
及时准确作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报告。不瞒报,谎报。对一
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
不及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预案
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11、紧急疏散:若遇地震、火灾等灾害时,负责餐厅的内部管理人员、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分别在每餐厅的楼道转角处,有序组织学生疏散。直到学生全部离开食堂,方可离开
食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全面履行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特制定此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是指辽中县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分装的食品因严重质量和卫生问题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
(一)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处理涉及县级多个职能部门,需我局协助调查的;
(二)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原因有可能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我局配合协助调查的;
(三)我县周边地区已经发生的食品质量问题,有可能波及或已波及本县的;或外埠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流入我县造成质量安全事件,需要报外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需我局协助处理;
(四)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五)媒体披露、消费者举报、社会反响强烈的;
(六)国家质检总局、省委、省政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批示或交办的;
(七)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性质特别严重,超过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急处理能力的;
(八)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产生危害范围跨越县级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九)由生产原因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二、预案分级
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属于应急预案启动中1—3条的属于一般事件,4—6条的属于重大事件,6—8条属于特大事件。
三、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即发,即自动
生成辽中县重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视突发事
件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预案。
(一)县重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组长:张吉龙局长
副组长:苏士海副局长
成员:王长贵科长王积丰科长杨全良科长邢波
副队长陈宏所长
指挥小组职责:负责全县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总体部
署和全面指挥工作;掌握全局形势,做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
(二)县重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指挥
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王长贵担任。
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在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食
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单位和
专家进行事故鉴定和调查;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联合
处理突发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县系统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指挥小组领导汇报事
故现场的态势。
(三)专业处置组及其职责
1、检验组:由县局监督科,县质检所负责。原则上由事件发生地监
督科、质检所负责实施管辖,因特殊情况需上级部门处理的,由县
局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临时决定。负责组织食品质量安
全事件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样检验,快速、准确出具检验报告,为事
故判定、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2、办案组:由县监督科、稽查队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中相关企
业行政执法及问题食品后处理,组织对相关食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拉
网式大清查、大排查。
四、预案的实施原则对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由县食品质量安全突
发事件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立即部署调查和执法检查。责令有
关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产;对涉嫌有毒食品,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
销毁;对县内相关食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排查,发现
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立
即向社会公告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将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
当地政府和上级局报告,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五、事件处理基本程序接受突发事件处理指令通知监督科稽查队
第一时间到现场部署各组接受任务形成调查结论报政府及上级部
门查封现场产品抽取样品检验报告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相关部门
联合处理组织专家鉴定向社会公告后处理
六、落实措施
(一)报告制度。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系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直
接向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报告。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
迅速启动本预案,同时应于5分钟内电话上报市局,并在24小时内
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局相关部门,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详细
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危害程度、初步原因、发展趋
势和涉及范围、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并于事件结案后5日内上报书面总结。同时视事件程度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在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中瞒报、谎报、缓报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二)快速反应机制
。系统内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必须在第一时间30
分钟内,地域偏远的可适当延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三)通讯畅通
。有关人员要保证手机联络通畅,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联络,
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
(四)依法处置。
对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对涉嫌有毒食品,必须责令企业立即停产,立即全部追回其产品并
销毁。同时要对可能波及的其他地区依法组织对同类企业实施执法
检查。突发事件处置要依法快速、准确、高效,检验鉴定要科学严谨。
(五)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