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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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6.17•【文号】国质检锅[2003]174号•【施行日期】2003.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的通知(国质检锅[2003]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总局制定了《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二00三年六月十七日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

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制造许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产品型式试验;(二)制造单位许可。

不同特种设备制造的许可方式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本规则分工负责管理相关制造许可工作。

第四条执行本规则规定的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和确定,并予以公布。

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Z0005-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背景随着中国特种设备市场的逐渐开放和特种设备使用的逐步增多,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领域的重要性也越来越被广泛认识。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环节的质量,保障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标准。

其中,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是其中之一。

本文将介绍TSG-Z0005-2007的内容和主要规定,以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标准。

内容适用范围TSG-Z0005-2007适用于各类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许可鉴定评审工作,在以下情况下均需执行:•制造、安装、改造或维修各类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储罐、电梯等;•申请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等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许可鉴定评审的基本内容TSG-Z0005-2007详细介绍了许可鉴定评审的各个环节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是评定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是否符合资格,是许可鉴定评审的第一步。

评审内容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的审核,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注册地、经济类型、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等; 2.证明文件的审核,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产品质量水平、技术能力和设备水平的审核; 4.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相关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检验报告等文件的审核; 5.现场考察。

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是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企业管理体系,质量保证能力,设计与制造能力,具体制造工艺,设备与检测装备,以及企业人员的素质等方面进行的评定。

评审内容包括:1.企业持证注册的情况;2.企业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素质;3.设计、制造和安装特种设备的能力;4.装配、调试和维修特种设备的能力;5.设备、检测装备及试验场地、实验室的情况;6.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7.基地、车间、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情况;8.现场综合评价。

TSGZ000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共46页文档

TSGZ000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共46页文档
2 适用范围、编排内容及其特点
细则第二条
(1) 适用范围
- 项目(环节),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以下简称生产)
- 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 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 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不包括设计、移动式设备(罐车)和气瓶的
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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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Z0004-2019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2 适用范围、编排内容及其特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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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Z0004-2019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2 适用范围、编排内容及其特点
(3) 特点
- 将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鉴定评审提出 统一的工作要求
- 程序、要求完善,内容完整 - 以定性为主,适当定量(程序方面) - 与质量保证体系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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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Z0004-2019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按照附件C(资源条件)、附件D(质量保证体系)、附 件E(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的方式和要求 进行现场鉴定评审 (2)进行详细记录 (3)出具意见 包括备忘录和鉴定评审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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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Z0004-2019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4 鉴定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
4.8 鉴定评审结论意见
- 鉴定评审工作安排
- 首次会议参加人员和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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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Z0005-2019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7.2 首次会议
附件B2
(1)主持
鉴定评审组长
(2)参加人员
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监督部门代表、申请单位负责
人(领导层成员)、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保证体系 责任人员

评审记录

评审记录
13.4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13.5应按审核方案实施审核,并保存记录。
13.6对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采取纠正措施。
14.
纠正和预防措施
企业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和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和再发生
14.1企业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应规定:
a)确定不合格、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1.3质量目标应分解到企业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可测量,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1.4质量保证手册应包括:
a)质量保证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
b)为质量保证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质量保证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1.5企业应建立:
a)文件控制程序;
b)记录控制程序;
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
2.5应以文件形式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规定其职责和权限,且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应了解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
技术人员
2.6各类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基本要求》中的规定。
检验人员
2.7专职检验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基本要求》中的规定,工作能力应能满足岗位要求。
7.1.2对施工过程制定必要的工艺文件,应制定施工工艺指导书。
7.1.3企业应具备独立编制施工方案的能力。
7.1.4应规定每项工程制定并应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机构人员、仪器工具、工作程序、检测项目、质量控制点及方法、施工中注意事项(含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施工记录要求等。施工方案及变更均应执行编制和审批程序。施工方案在使用处应可获得。
3.2文件发布前应得到授权人批准;应保证文件中的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保证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的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第三条从事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以下简称《鉴定评审规则》)和本细则的规定,在许可实施机关确定的范围内实施鉴定评审工作。

第四条申请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的许可申请,经许可实施机关受理后,应当及时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鉴定评审,并且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如下资料:(一)特种设备许可申请书(已受理,正本一份);(二)《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格式见《鉴定评审规则》附件 3,一式三份);(三)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一份);(四)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和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有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要求时,复印件一份)。

第五条鉴定评审机构接受约请后,应当了解申请单位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和有关准备工作情况。

其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应当满足和涵盖受理的许可项目,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数量详见附件 A。

鉴定评审机构可以针对申请单位的具体情况,对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进行适当调整,但是必须在接受约请时确定。

鉴定评审机构审阅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后,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六条鉴定评审机构接受约请后,应当及时做好各项鉴定评审准备工作。

鉴定评审准备工作包括制定鉴定评审计划、组成鉴定评审组、查阅申请资料、准备鉴定评审工作文件等。

第七条鉴定评审机构依据《鉴定评审规则》的规定组成鉴定评审组,并且根据申请单位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配备质量保证、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电气(电器)和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背景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对特种设备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运而生。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经国家认可、具有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能力的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评估,评估报告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国家制定了相应的鉴定评审细则。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介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细则,帮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了解国家对其能力和水平要求,自我审查和提高。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试车台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机构。

鉴定评审内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高效和准确。

具体要求如下:1.组织机构应健全,必须有专职检验检测人员,且人员数量应符合国家规定。

2.管理制度应完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和仪器,并保证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转。

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准确和可靠。

具体要求如下:1.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知识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计、材料力学、金属材料、无损检测等。

2.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并能进行初步评估和诊断。

3.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厂家、用户和管理部门沟通。

检验检测方法和技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具体要求如下:1.检验检测方法应准确可靠,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2.检验检测技术应先进可靠,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制造 安装 改造 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 Z0005 2007

特种设备制造 安装 改造 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 Z0005 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 Z0005 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一、概述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及人员授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科学、规范的评审细则。

二、评审机构的组成1.评审组成员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组成。

2.评审组由专家组长、副组长和评审委员组成,其中包括法律、管理、技术、经济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三、评审的目的1.确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资质。

2.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对其进行合格评定。

四、评审内容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的名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管理组织架构等。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机构是否建立了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是否可以有效运行。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的检定情况:包括机构是否配备了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并且是否经过了检定。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人员的资质和技能:包括机构的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技能,并且是否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能力:包括机构的业务水平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独立完成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并且检验结果是否准确可靠。

五、评审程序1.提交评审资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机构的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的检定报告、检验人员的资质证书和培训记录等。

2.评审组对评审资料进行研究:评审组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评审资料进行细致的研究,进行初步评估。

3.现场评审:评审组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包括检查机构的档案、设备、人员、业务操作等方面。

鉴定评审细则和现场评审记录

鉴定评审细则和现场评审记录

附件3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申请单位申请项目评审机构(章)评审员评审组长评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1 / 1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说明一、评审细则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中的现场评审工作。

二、评审细则分为两部分内容:(一)基本条件的评审;(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三、评审细则中每一项评审内容按符合、有缺陷、不符合、不适用四种结果进行评定。

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陷”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但控制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或被抽查设备。

四、评审细则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不具备条件。

五、评审细则评审结论的判定原则:(一)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全部符合。

(二)基本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中重要项目(注#项)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未注#项)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认为最长6个月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三)不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达不到基本具备条件要求。

六、评审第二部分时,应随机抽取一台申请项目范围内已完工设备的全部文件,以该设备制造过程执行1 / 1质量管理制度情况为主线进行评审。

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况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

1 / 1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一、基本条件的评审1 / 11 / 1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制造条件现场鉴定评审记录抽查设备名称(种类):类型:型式:购货方:最终用户:产品编号:总装图号:完工日期:执行标准:主要参数:当以上抽查设备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况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尽量抽取1台设备验证,确有特殊情况时,可以抽取2台或多台):补充抽查设备名称(种类):类型:型式:购货方:最终用户:产品编号:总装图号:完工日期:执行标准:主要参数:补充验证的项目编号:1 / 1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1 / 1一、基本条件的评审1 / 11 / 1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注:考核记录中,应记录考核对应内容的实际参数(当评审要点提出具体量值要求时),以及说明评审结果见证材料的名称、编号、内容及参数等,记录见证材料相关内容多少以保证见证件的可追溯为原则,最好记录内容能够直接证明评审结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汇总版)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汇总版)
附件 3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附件 4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附件 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附件 6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一)受理决定书;
(二)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
(三)试检验检测报告(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时需要)。
第七条评审机构接受申请机构的约请,应当向申请机构提供鉴定评审指南。评审机构不接受约请,应当在约请函上签署意见说明原因,并且在收到约请函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机构,退回提交的申请资料。
第八条评审机构接受申请机构的约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确认。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内容;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评审的工作日程安排,组成评审组,并与申请机构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所商定的日期应当确保评审机构在接受约请后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因申请机构自身原因或者战争、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附件3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一、级别核定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检验机构核定为A级:
1.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持证人员总数不少于80人,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不少于2名;
2.自主产权办公及检测试验用房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K[注]×2500m2;
3.120人以下(含120人)的机构,其仪器设备(含计算机、办公系统)类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人均K[注]×8万元;120人以上的机构,其仪器设备(含计算机、办公系统)类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K[注]×960万元;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日期:2006-10-19] [字体:大中小]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申请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以下简称“鉴定评审”)。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包括现场审查具体内容与审查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和审查记录表格,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受理机构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其基本程序为:鉴定评审约请-确认申请材料-成立鉴定评审组-现场审查-整改确认(必要时)-级别核定-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申请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且出具每个项目不少于两份的试检验检测报告(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可以只出具一份)。

试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当有一名在现场监督指导的具有申请项目检验师(或者无损检测Ⅲ级)资格的人员签署的对申请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的评价意见。

评价意见应当包括申请机构的申请项目检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信息。

第六条约请鉴定评审时,申请机构应当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约请函》(附件1);(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九条所述的资料;(三)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四)本规则第五条所述的试检验检测报告(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机构)。

第七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收到约请时,向申请机构提供鉴定评审指南。

第八条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应当确认上述资料是否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内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专门用于生产、生活中或特定领域的设备,其使用需要特殊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成为必要的环节。

本文档旨在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具体细则,以规范鉴定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2. 背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经国家机构批准并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鉴定和评审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目的在于验证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其能够胜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3. 鉴定评审程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申请评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鉴定评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步骤二:组织评审相关管理机构会组织专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等方面。

步骤三:现场检查评审专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设施的完备性、操作规程的符合性、人员资质的合格性等。

步骤四:技术能力评估评审专家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等方式,评估其技术能力和专业素质。

步骤五:评审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管理机构将给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评审成绩,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4. 鉴定评审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技术能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包括检验检测方法的熟练掌握、技术装备的完备性、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等。

质量管理体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文件管理、过程控制、数据记录和处理等环节,确保鉴定评审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设备设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包括检测仪器、标准样品等,并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和有效。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下列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对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下列简称“申请机构”)进行的鉴定评审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与要求。

实施鉴定评审工作的机构(下列简称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与本细则的要求,制定包含鉴定评审具体内容与鉴定评审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与审查记录,同时依此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列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与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的基本程序包含:约请鉴定评审、确认申请材料、鉴定评审日程安排、构成评审组、现场鉴定审查(核实级别条件)、整改确认与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申请首次核准或者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开展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按照规定出具试检验检测报告。

试检验检测过程应当在具有相应资格4年以上(含4年)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见证下进行(无损检测的见证机构应当有A级资格),见证人员应当具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或者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在相应的试检验检测报告(含记录)上以签字方式确认其见证了试检验检测过程。

见证机构应当出具试检验检测评价文件,其内容包含检验检测细则、方案、工艺(包含通用工艺与专用工艺)的评价,对检验检测实施过程技术与质量操纵的评价,对检验检测记录与报告的评价,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技术经历,所见证被检验检测对象的基本情况等。

试检验检测报告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电站锅炉、客运架空索道有关核准项目1份;(二)其他检验项目很多于2份;(三)无损检测核准项目应当满足《核准规则》附件2的有关要求。

第六条申请机构应当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质检行政许可在线申报服务系统,约请鉴定评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发证的,其核准申请从其规定),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受理决定书;(二)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三)试检验检测报告(申请首次核准或者者增项核准时需要)。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10.2本细则中给出固定数值的,为不少于或不低于该要求;有关数值要求表述为“以上”“以前”“不少于’,“不小于,,等的,均包括本数。
10.3本细则由XX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负责解释。
10.4本细则白分布
10.1本细则中给出固定数值的,为不少于或不低于该要求;有关数值要求表述为“以上”“以前”“不少于”“不小于”等的,均包括本数。
增加4.3,其它顺延至4.11
4.3申请单位的质保工程师须经相关机构考核合格(分数达80分以上),方可与鉴定评审机构预约现场鉴定评审。
6整改及整改结果确认
6.3.2
(2)人员资质条件资格证、劳动关系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一个月以上的还应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当月或上个月),或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当月或上个月)等];
C3人员情况的核查
C3.1.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锅炉制造质量保证或者检验工作经历(应提供工作经历说明、职称证书原件),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和工程师职称(应提供毕业证书)。其履行岗位职责通过现场交流或理论考核(试题由评审组命题)进行验证。
C3.1.1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取得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员证(项目:A);具有锅炉制造质量保证或者检验工作经历(应提供工作经历说明、职称证书原件),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和工程师职称(应提供毕业证书)。其履行岗位职责通过现场交流或理论考核(试题由评审组命题)进行验证。
A5技术负责人(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命文件;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技术人员及技术负责人(设计)、批准人、审核人、校核人、设计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等;有效的劳动合同;非退休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工资支付凭证(按现场评审日期往前计算,可不含现场评审日期当月);退休人员:近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和完税凭证(按现场评审日期往前计算,可不含现场评审日期当月);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或特殊使用要求的,需要通过制造、安装和维修许可鉴定才能投入使用的设备。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和维修质量,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国家采取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鉴定制度。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鉴定的评审细则。

1.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是指对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申报材料和现场条件进行综合评审,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鉴定的要求。

评审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申报材料审核特种设备制造企业需提交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鉴定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申报书、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评审人员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完整性和符合性。

1.2 现场条件评估评审人员将对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评审人员将根据评估结果,评估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生产特种设备的能力和条件。

1.3 技术能力评审评审人员将对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技术研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产品制造能力等方面。

评审人员将根据评估结果,评估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独立开发和制造特种设备的能力。

1.4 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评审人员将对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

评审人员将根据评估结果,评估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够确保产品质量。

2. 特种设备安装许可鉴定评审特种设备安装许可鉴定评审是指对特种设备安装企业的申报材料和现场条件进行综合评审,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的能力和条件。

评审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申报材料审核特种设备安装企业需提交特种设备安装许可鉴定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申报书、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书等。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前言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其安全性能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设备。

准确评估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于确保使用安全至关重要,因此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档旨在介绍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及其流程。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的评审细则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1. 许可证申请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首先要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获得相应的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许可证申请书;•企业三年内在本领域内的业绩及技术水平书面材料;•重点项目的技术文件、制造计划及产品维修、改造等技术材料;•建立与维护符合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检验和测量、试验、表演、拆卸等技术设施的书面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其他审查材料。

2. 许可证审核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申请通过初审后,需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的许可证材料。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技术文件的技术合规性;•预制与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计划的合理性;•生产、安装、改造、维修设备和技术条件的合规性;•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验证;•相关管理体系的合规性验证等。

3. 许可证颁发根据对许可证申请的审核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要求分析、鉴定,决定是否颁发相应许可证。

4. 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获得许可证后,必须通过安全监管部门定期监督和抽检,以保证许可证有效期内设备的安全性能水平和使用情况。

许可证流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的流程主要包括下列步骤:1.申请许可证;2.审核许可证;3.颁发许可证;4.许可证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日期:2006-10-19][字体:大中小]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申请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以下简称“鉴定评审”)。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包括现场审查具体内容与审查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和审查记录表格,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受理机构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其基本程序为:鉴定评审约请-确认申请材料-成立鉴定评审组-现场审查-整改确认(必要时)-级别核定-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申请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且出具每个项目不少于两份的试检验检测报告(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可以只出具一份)。

试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当有一名在现场监督指导的具有申请项目检验师(或者无损检测Ⅲ级)资格的人员签署的对申请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的评价意见。

评价意见应当包括申请机构的申请项目检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信息。

第六条约请鉴定评审时,申请机构应当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约请函》(附件1);(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九条所述的资料;(三)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四)本规则第五条所述的试检验检测报告(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机构)。

第七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收到约请时,向申请机构提供鉴定评审指南。

第八条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应当确认上述资料是否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内容。

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细则》

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细则》

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细则》前言TSG-Z0005-2007是中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细则。

该细则是针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鉴定评审工作而制定,旨在规范特种设备评审流程与标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设备评审评估工作,并适用于特种设备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评审评估。

本细则适用的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工业锅炉;2.压力容器;3.压力管道;4.电梯;5.提升机;6.大型游乐设施;7.风景电梯;8.煤气瓶;9.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10.强制性标志产品;11.消防产品;12.特种设备。

主要内容本细则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保护生命安全;2.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3.坚持全过程监管,预防事故,保障安全;4.坚持优先考虑技术安全性。

二、评审范围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设备、零部件及产品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原材料的认证和检测;2.设备设计和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设备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4.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技术设备和技术水平。

三、评审流程1.预审:设备评审机构在收到评审申请后,进行预审,确定评审项目和评审标准;2.现场评审:评审机构对申请单位的现场进行实地评审;3.评审结论:评审机构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价,形成评审结论;4.结果反馈:评审机构将评审结论告知申请单位;四、评审标准1.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具备法定资质;2.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3.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具备ISO9001、ISO14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设备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5.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6.设备改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7.设备维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8.设备的技术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领域的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

三、许可鉴定评审机构1. 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经相关部门认可并取得许可证书方可从事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2. 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应当设立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实验室设施,保证鉴定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鉴定评审程序1. 申请资料准备:申请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或维修的具体情况,准备完整的申请资料。

2. 评审资格审核: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等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3. 现场核查:对申请单位的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技术管理等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 技术鉴定: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或维修工艺、技术方案进行鉴定评审,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 结果反馈:对鉴定评审结果进行书面反馈,并根据情况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

五、鉴定评审依据鉴定评审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确保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符合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

六、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七、申述和复核申请单位有权对鉴定评审结果提出申述,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建立申述和复核机制,对申述进行认真审核并作出合理回复。

八、处罚措施对违反本细则的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维护行业秩序和公平竞争。

综上所述,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旨在规范和完善特种设备行业的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促进行业的安全、环保和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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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
申请单位 .
申请项目 .
评审机构(章)评审员 .
评审组长 .
评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
说明
一、评审细则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中的现场评审工作。

二、评审细则分为两部分内容:(一)基本条件的评审;(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三、评审细则中每一项评审内容按符合、有缺陷、不符合、不适用四种结果进行评定。

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陷”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但控制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或被抽查设备。

四、评审细则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不具备条件。

五、评审细则评审结论的判定原则:
(一)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全部符合。

(二)基本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中重要项目(注#项)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未注#项)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认为最长6个月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三)不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达不到基本具备条件要求。

六、评审第二部分时,应随机抽取一台申请项目范围内已完工设备的全部文件,以该设备制造过程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为主线进行评审。

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况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一、基本条件的评审
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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