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规范2020版
rbt047-2020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设施和环境通用要求
rbt047-2020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设施和环境通用要求RBT047-2020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设施和环境通用要求1. 引言在当今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设施和环境通用要求(以下简称RBT047-2020)更是对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RBT047-2020的要求,并就其意义和实施进行全面评估。
2. 管理要求的深入解读我们需要了解RBT047-2020对于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管理人员的资质与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等方面。
在这些要求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的关键,只有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才能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技术能力评价要求的广度探讨除了管理要求,RBT047-2020还对于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这些要求涉及到设施和环境的要求、技术人员的要求、检测方法、仪器设备和质量保证等。
其中,设施和环境的要求尤为重要。
检验检测机构的设施和环境直接关系到检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只有具备良好的设施和环境,才能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4. RBT047-2020的实施意义RBT047-2020的实施对于检验检测机构来说意义重大。
它可以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RBT047-2020的实施可以促进检验检测领域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5. 个人观点和理解从个人角度来看,我认为RBT047-2020的实施对于提高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只有依据规范进行管理和实施,才能有效提高检验检测工作的水平。
我也希望越来越多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够重视RBT047-2020的实施,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技术能力,以更好地为社会和企业服务。
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食品检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有关规定开展的食品检验活动。
第三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通过资质认定后,在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内,按本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检验活动。
第四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报告。
第五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应当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防止商业贿赂,保证检验活动的独立性、诚信和公正性。
第六条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实验室安全。
第八条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的安排,完成相应的检验任务。
第九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和实施与检验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现行有效的文件。
第十一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与食品检验能力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聘用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建立人员的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档案。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制订和实施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有与检验能力相适应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配套设施及环境条件。
第十三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保证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标准菌(毒)种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标准菌(毒)种档案。
第十五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对影响检验结果的标准物质、试剂和消耗材料等供应品进行验收和记录,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列出合格供应商名单。
国标2020
国标2020国标2020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GB/T 1.1-2020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指南》。
该指南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为中国全面深入的推进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导。
指南采用以下列表划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国标2020的主要内容。
一、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国标2020首先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权威性、透明性、公正性等。
其中,“科学性”原则要求标准制定必须坚持科学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逻辑性;“权威性”原则则要求标准制定必须坚持以法律、法规、政策为基础,推行由权威机构/团体制定,享受国家和社会的认可;“透明性”和“公正性”原则则分别要求标准制定过程应公开和公正,任何人都应该能够以公平的方式参与到标准制定中来。
二、标准化工作应用的范围和限制国标2020对标准化工作应用的范围和限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中包括规定标准应适用于生产经营领域、科学研究领域和技术服务领域;标准对产品、工艺、测试、检查、评价、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进行规范;标准的适用范围和限制应根据广泛行业普及情况、技术发展水平、资源情况、环保政策、安全标准要求等因素而确定等。
三、标准化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国标2020制定了标准化质量和技术标准规定,其中包括制定标准化质量和技术标准应确定标准的类型和级别、核心技术指标和核心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和评价指标等;制定标准化质量和技术标准应在确定标准主体和责任主体后进行,应参照国际、行业和地方标准进行研究,运用先进技术和创新理念,充分考虑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生产需求等。
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国标2020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措施,其中包括要推广标准化理念和标准化精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标准认证检测机构的素质和能力;要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和创新;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强与国际标准机构和标准化组织的交流合作等。
五、国家标准的管理最后,国标2020对国家标准的管理进行了定性和定量的规定,其中包括对于国家标准的分级分类、调整和修改、发布和废止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2023年5月《认证通用基础》真题
2023年5月《认证通用基础》试题单项选择题1.合格评定功能法确定活动的目的是()或其样品满足规定要求情况的完整信息。
A.审查合格评定B.分析合格评定C.评估合格评定D.获得合格评定对象参考答案:D【考题解析】合格评定确定的目的,是获得关于合格评定对象或其样品满足规定要求情况的完整信息,在此基础上作出评价确定活动可能涉及检测、检查、审核或评审、同行评审等。
2.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认证机构对审核方案的管理应满足认证委托方要求B.认证机构对审核方案的管理满足必须同时满足认可规范及GBT19011标准的要求C.认证机构对审核方案的管理要满足GBT7021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D.认证机构对审核方案的管理必须满足GBT19011标准的要求参考答案:B【考题解析】审核方案的管理需要遵循GBT19011标准对审核方案实施管理,认证机构对审核方案的管理还需要同时遵循认可规范的若干要求。
3.在合格评定功能法中,规定要求满足情况的信息是表达()。
A.确定功能的所有输出B.合格评定的程序C.合格评定的方法D.申请方满足要求的程度参考答案:A【考题解析】确定功能的所有输出以“规定要求满足情况的信息”来表示。
4.取样是按照在选取阶段()提供合格评定对象的样品的活动。
A.得到的结论B.确定的程序C.获取的信息D.确定的人员参考答案:B【考题解析】取样是按照在选取阶段确定的程序提供合格评定对象的样品的活动。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是()。
A.根据需要可以是强制性标准,也可以是推荐性标准B.推荐性标准C.强制性标准D.团体标准参考答案:B【考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版)第二条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虽然(行业标准管理办法》(1990版)第四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管理规范2020版
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管理要求,包括接收、标识、保护、处置、流转、保存、清理或返回。
本标准适用于鄂尔多斯市境内食品、卫生、环境、矿产、化工、建工建材、纺织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
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RB/T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SN/T3509实验室样品管理指南3管理要求3.1一般要求3.1.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样品接收、标识、保护、处置、流转、保存、清理或返回程序,应确保样品在管理期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及RB/T214的有关要求。
3.1.2检验检测机构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样品的管理。
3.1.3检验检测机构在样品接收、标识、保护、处置、流转、保存、清理或返回过程中应避免样品退化、污染、丢失、损坏或混淆。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原始性,以满足检验检测的需要,同时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证明诚信服务、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的需要。
3.1.4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确保可追溯的样品标识系统,标识系统可以是电子的也可以是纸质的,保证样品在管理期间保留该标识。
标识系统应包括以下内容:a)样品名称;b)样品编号(唯一性);c)检验检测性质,如委托检验、监督抽查、发证检验等(适用时);d)接收日期(适用时);e)检验检测状态,如待检、在检、检毕、留样;f)样品保存条件(适用时);g)检验检测过程中需要提供的其他样品信息(适用时)。
3.2样品接收要求3.2.1检验检测机构样品接收人员在接收样品时要对以下信息进行核查,在确定样品不符合接收要求时应及时与交样人或客户沟通:a)样品包装完好(适用时);b)样品标签清晰完整(适用时);c)样品数量满足检验检测项目要求,d)样品数量满足备份要求(需要时);e)抽样单信息与样品信息一致(适用时);f)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附件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制定本认定条件。
第二条本认定条件适用于依据《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检验活动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第三条本认定条件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在组织机构、检验能力、质量管理、人员、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等方面应当达到的要求。
第四条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应当能够保证检验活动的独立、诚信和公正性,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认定条件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第八条开展动物试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自产自用动物的检验机构必须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第三章检验能力第九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检验能力:(一)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也包括对食品中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的检验;(二)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三)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四)能对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通用类食品安全标准或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五)能对食品安全事故致病因子进行鉴定;(六)能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行政许可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七)能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检验活动。
2020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最新版_条例_
2020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最新版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下文仅供参考!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销售,酒类、食盐的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生猪屠宰监督管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海洋与渔业、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调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的职责。
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确定或者调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的具体职责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应当对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最新版)
202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最新版)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做好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保证相关工作单位都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生产,保证人民的健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最新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全文结束》》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予以发布,自xx 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市场监管总局全文结束》》年6月22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1 总则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食。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降低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提示消费者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
2 术语与定义原料指供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或者饮用的物质。
半成品指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制作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不包括贮存的已加工制作成成品的食品。
成品指已制成的可直接食用或饮用的食品。
餐饮服务场所指与食品加工制作、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区域,包括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和辅助区。
食品处理区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用具(包括餐饮具、容器、工具等)等的区域。
根据清洁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
rbt033-2020解读
rbt033-2020解读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RBT033-2020 是中国食品行业的一项新政策,旨在规范食品安全领域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在加大力度,全力打造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可靠的食品市场。
RBT033-2020 解读这一政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每一个消费者的饮食健康。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解读RBT033-2020,探讨其内容和影响,以及如何有效地执行和遵守这一政策。
RBT033-2020 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是一项全方位的监管政策。
它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包装储存等各个环节。
企业必须加强对于从原料到成品的全程监控,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RBT033-2020 对于食品销售企业同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政策下,食品销售企业必须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确保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真实可靠。
企业必须对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的出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BT033-2020 对于行业监管部门来说,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强与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传达政策法规,提高全民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RBT033-2020 是中国食品行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性事件。
通过这一政策的出台和执行,可以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要想真正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建立更加健康、安全、可靠的食品市场。
为了更好地落实和执行RBT033-2020,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
只有让那些敢于违法违规的企业付出代价,才能有效震慑其他企业,提高全行业的合规意识和责任感。
信息系统总体设计方案(方案模板)
目录第一章前言 (6)1.1 设计思想 (6)1.2 几个术语 (6)第二章总体目标与设计原则 (8)2.1 总体目标 (8)2.2 设计原则 (8)第三章需求分析及功能设计 (10)3.1 子系统划分 (10)3.1.1 质量管理子系统 (10)3.1.2 企业管理子系统 (10)3.1.3 科研管理子系统 (11)3.1.4 物资管理子系统 (11)3.1.5 文件管理子系统 (11)3.2 系统流程分析 (12)3.2.1 系统总体岗位划分 (12)3.2.2 质量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18)3.2.3 企业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23)3.2.4 科研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25)3.2.5 物资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31)3.2.6 文件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36)第四章系统总体设计 (41)4.1 设计思想 (41)4.2 系统架构 (41)4.2.1 B/S/D架构的优势 (42)4.2.2 B/S/D结构中各部分的分工 (44)4.3 可定制的任务流控制管理 (45)4.3.1 岗位与角色的划分 (45)4.3.2 数据库的岗位字段的设计 (45)4.3.3 任务定制的设想 (45)4.4 以岗位为依据进行严格的权限管理 (45)4.5 实现文档电子化管理 (46)4.6 I NTERNET增值服务 (46)4.7 统一的后台数据平台 (46)4.8 通过XML语言实现I NTERNET上的数据交换 (46)第五章应用软件设计 (47)5.1 应用软件的设计思想 (47)5.2 软件系统总体架构 (47)第六章关键技术介绍 (49)6.1 基于B/S/D三层体系结构的运行环境 (49)6.2 数据后台M Y SQL的技术特点 (50)6.2.1 MySQL的定义 (50)6.2.2 主要特征 (50)6.2.3 稳定性要求 (51)6.3 JSP技术-跨平台的网络开发语言 (51)6.4 J A V A技术的应用 (52)6.4.1 Servlet技术-灵活的服务器端应用程序 (52)6.4.2 Java Apple技术-实现统计数据在网页上的动态显示 (55)6.4.3 Java Beans技术-组件开发概念 (55)6.5 通过XML语言实现I NTERNET上的数据交换 (55)6.5.1 XML会带来什么 (55)6.5.2 XML的应用 (56)6.6 采用基于构件的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 (57)6.7 M ICROSOFT S ITE S ERVER站点管理及分析统计技术 (57)第七章局域网总体设计方案 (59)7.1 网络设计原则 (59)7.2 网络主干技术及设备选型 (59)7.2.1 网络拓扑结构 (59)7.2.2 网络设备的选型 (60)7.3 I NTERNET防火墙和系统安全设计 (65)7.3.1 防火墙 (66)7.3.2 WEB服务器页面监控及报警系统 (68)7.3.3 病毒防护系统 (68)7.4 服务器系统设计说明 (69)7.4.1 服务器系统概述 (69)7.4.2 服务器选型说明 (69)7.5 整体方案设计说明 (71)7.6 主要设备一览表 (72)7.6.1 基础方案 (72)7.6.2 扩展方案 (74)第八章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76)8.1 工程组织结构 (77)8.1.1 工程领导小组 (77)8.1.2 工程协调小组 (77)8.1.3 工程实施小组 (78)8.1.4 测试验收小组 (79)8.2 系统开发与实施控制 (80)8.2.1 阶段检查点的审核检查方式 (80)8.2.2 标准化、规范化保证 (80)8.2.3 成本与进度控制 (81)8.3 项目实施计划 (81)8.3.2 开发小组 (84)8.4 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86)8.4.1 质量方针 (86)8.4.2 质量目标 (86)第九章应用系统安装、测试和验收 (87)9.1 安装 (87)9.1.1 安装调试计划 (87)9.1.2 注意事项 (87)9.1.3 安装调试报告 (87)9.2 测试 (88)9.2.1 测试目的 (88)9.2.2 测试组织 (88)9.2.3 测试方法 (88)9.2.4 测试内容 (88)9.2.5 测试报告 (89)9.3验收 (89)9.3.1 文档验收 (89)9.3.2 应用系统软件的验收 (90)9.3.3 验收报告 (90)第十章培训计划 (91)10.1 培训目标 (91)10.2 培训内容 (91)10.3 培训方式 (91)10.4 培训地点 (92)10.5 培训计划 (92)第十一章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体系 (93)11.1 终身维护 (93)第一章前言1.1 设计思想某单位应用系统是依据该院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设计的。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所使用的食品(含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场所和环境等依法进行抽样和检验的活动。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章计划和方案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是:(一)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主要食品原、辅料;(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三)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经营的重点环节;(四)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较多的业态和场所;(五)对人体有潜在危害、对其安全性必须严格控制的物质。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通报、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第七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承担抽样任务的监管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抽样区域等;(二)承担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检验任务等;(三)抽检样品的种类、来源、批次、频次和检验项目等;(四)采样方法、抽样量、样品封装、传递和储运条件等;(五)检验方法标准和检验依据或其他判定标准等;(六)结果汇总和报送机构;(七)完成时间和结果报送日期。
检验检测机构新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新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的新准则是指针对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过程中应遵循的规范和要求的一系列准则。
这些准则旨在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新准则可能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资质要求,新准则可能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要求进行了更新和修改,包括人员素质、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具备足够的能力和条件进行检验检测活动。
2. 质量管理体系,新准则可能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文件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技术要求,针对不同的检验检测领域,新准则可能对技术要求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包括检测方法、标准规范、操作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检验检测活动符合最新的技术标准。
4. 法律法规遵循,新准则可能对检验检测机构在活动中应遵循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隐私保护、信息披露、知识产
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检验检测活动合法合规。
5. 服务规范,新准则可能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服务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客户沟通、投诉处理、报告发布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总的来说,新准则的出台旨在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安全。
因此,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及时了解和落实新准则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市场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TCAQI 157-2020 检验检测机构合规性评价指南
TCAQI 157-2020 检验检测机构合规性评价指南本标准旨在为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的合规性提供指南,以确保其在进行检验检测活动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检验检测机构,包括实验室、认证机构、检验机构等。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合规性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
评价内容包括机构的组织管理、人员素质、检验检测设备、检验检测方法、检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等方面。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涉及到的下列文件是必须引用的。
所有被引用的文件均应具有适用的出版日期或者最新修订版本。
GB/T 1.1-2020 信息与文献——出版物的标准格式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参照GB/T 1.1-2020的规定,并增加以下内容:3.1检验检测机构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
3.2合规性评价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评价。
4评价原则4.1公正性原则评价应当公正、客观、公开、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不公正行为。
4.2科学性原则评价应当科学、合理、可操作,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
4.3实效性原则评价应当具有实效性,能够真实反映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情况,为机构的改进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指导。
5评价内容5.1机构的组织管理评价应当包括机构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内部监督等方面,以评估机构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5.2人员素质评价应当包括机构员工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培训情况等方面,以评估机构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水平。
5.3检验检测设备评价应当包括机构的检验检测设备的完好性、准确性、可靠性等方面,以评估机构的检验检测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5.4检验检测方法评价应当包括机构的检验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可靠性、适用性等方面,以评估机构的检验检测方法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5.5检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评价应当包括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追溯性等方面,以评估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最新版准则食物查验检测质量手册
文件编号:**CDC/QM-201
第1页 共3页
04评审准则和管理体系条款对照表
第四版 第0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年4月1日
评审准则
章条款要求
对应中心管理体系文件章条款
章条款
质量手册
程序文件
组织基本条件
----------------------------------------
抽样检验检测结果的解释
----------------------------------------
检验检测报告的意见和解释
----------------------------------------
某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质量手册
文件编号:**CDC/QM-201
第3页 共3页
04评审准则和管理体系条款对照表
104-105
纠正措施
106-109
预防措施
106-109
质量手册
文件编号:** /QM-201
第2页 共3页
01 目 录
第x版 第0次修订
颁布日期: 年 月 日
章 节
标 题
页 码
持续改进
106-109
记录控制
110-111
内部审核
112-113
管理评审
11
检验检测档案的保存期限
----------------------------------------
《量值溯源程序》**CDC/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CDC/
管理体系(总则)
----------------------------------------
管理体系
----------------------------------------
cts ghsc007-2020标准
CTS GHSC007-2020标准是一项针对通用健康和安全要求的技术规范,其目的是为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各类组织和企业,在制订和实施相关健康和安全管理措施时,应遵循该标准的要求,以提升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以下是关于CTS GHSC007-2020标准的详细介绍:一、标准的背景1. 该标准的制定背景及意义CTS GHSC007-2020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响应国家对工作场所安全和员工健康的重视,通过统一的标准要求,促使工作场所建立健全的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减少工作场所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标准的适用范围2. 该标准的适用范围详解CTS GHSC007-2020标准主要适用于各类企业和组织,在其经营过程中,应当合理制订和实施相关的健康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员工的健康评估及监控、职业暴露风险评估等。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3.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梳理与解读CTS GHSC007-2020标准主要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健康管理、职业暴露控制、应急救援等内容。
具体包括工作场所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员工健康监测、职业暴露限值及控制要求、应急预案和演练等要求。
四、标准的实施和推广4. 该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推进措施CTS GHSC007-2020标准的实施和推广需要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需要企业和组织的重视和配合,需要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宣传和培训。
只有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该标准才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推广。
五、标准的实际效果5. 该标准的实际效果评估和总结CTS GHSC007-2020标准的实际效果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显现,可以通过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工作场所的整体安全风险水平、员工的健康状况等指标来评估其实际效果。
还可以通过企业和组织的自查自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监督等手段来进行总结和评估。
六、标准的未来展望6. 该标准的未来发展和完善方向CTS GHSC007-2020标准是一个动态的标准体系,其未来的发展和完善需要吸纳国际先进标准的借鉴,需要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订和补充。
rbt033-2020解读
rbt033-2020解读
RBT033-2020可能是指某个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标准、规范或技术文件的编号。
由于该编号没有明确的上下文,很难准确判断它属于哪个行业或领域。
一般来说,标准、规范或技术文件的解读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引言
1.标准的背景和目的。
2.标准的适用范围。
3.与其他相关标准的关系。
二、术语和定义
1.对标准中使用的关键术语进行定义。
2.解释术语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三、技术要求
1.列出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和指标。
2.对技术要求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3.提供技术要求的实现方法和建议。
四、试验方法
1.介绍如何进行试验和测试。
2.提供试验和测试所需的设备、仪器和试剂等。
3.说明试验和测试结果的评估方法。
五、检验规则
1.阐述产品检验的程序和要求。
2.设定检验的合格标准和判定方法。
3.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和处理。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规定产品的标志和标识要求。
2.介绍产品的包装方法和要求。
3.说明产品的运输和贮存条件。
七、附录和参考文献
1.提供与标准相关的附录和参考资料。
2.列出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参与单位和人员。
在解读RBT033-2020时,需要根据其所属的行业或领域以及具体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分析。
同时,需要注意标准中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的实现方法和建议,以便在实际应用中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标准。
DB22∕T 2696-2017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规范
e) 悬挂报检、样品接受、收费、报告领取等标识牌。
内部 5.3 窗口接待服务要求 使用 5.3.1 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置业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事项。
注:本标准所称服务对象等同客户或顾客。
3.4 窗口 window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受理各类检验检测业务的工作场所。
4 基本要求
1
DB22/T 2696—2017
4.1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方可向社会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4.2 依法取得检验检测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的结果承担责任。
不得翻印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
I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
DB22/T 2696—2017
本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规范 标准 1 范围
仅供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为社会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过程的术语和定义、管 内 理职责、基本要求、服务要求、服务方式、制定服务流程、资料归档要求、顾客关系管理和持续改进服 部 务质量等服务规范。
DB22
吉 本标林准仅供省内部地使用
方
标准
DB 22/T 2696—2017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服不务得规翻范印
Service management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inspection agency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
2017 – 09-30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过程、服务质量保障、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服务用语和禁忌等方面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鹤壁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涉及客户服务相关环节的工作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机构的运作要求
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RB/T 21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 2702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
投诉
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4 服务过程
机构服务流程参照附录A。
4.1 责任明确
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检验检测时,应识别客户的要求,结合自身条件、资质范围和业务状况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利。
不虚假宣传,并确保合法、有能力以及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检验检测任务。
4.2 合同评审
4.2.1 机构应有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规定。
这些为签订检测合同而进行评审的政策和程序应确保:
a)对包括所用方法在内的要求形成文件,并易于理解;
b)机构有能力和资源满足这些要求;
c)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要求的检测方法。
4.2.2 客户的要求或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
每项合同应被机构和客户双方接受。
4.2.3 合同应是为客户提供检测的书面协议。
4.3 合同控制
机构应有合同或工作指令控制的规定,以确保充分明确客户对机构服务提出的要求,并能正确理解其特殊条件,以确保向负责实施的人员下达明确的指令。
4.4 合同偏离
机构实施检验检测时,需要或者已经发生偏离合同要求时,应及时告知客户,配合客户分析偏离带来的影响,并取得客户的书面同意。
当偏离合同带来不良后果的,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5 分包(外包)
4.5.1 分包原因
机构有如下情况时可分包:
a)未预料的或不正常的超工作量;
b)检验人员失去工作能力;
c)设施或设备暂不宜使用;
d)顾客合同中某部分的检验活动不属于机构的范围或超出了机构的能力或资源。
4.5.2 通知客户
机构应向客户说明其将某一部分检验工作分包的计划并将分包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得到客户的书面准许。
4.6 样品管理
4.6.1 机构应有用于被检测物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或)清理的程序,包括样品检测前保护、备份样品存储、检毕样品处理等。
对于委托方客户提供的样品在检毕后应及时同客户联系处理,机构不得擅自处理。
4.6.2 在接收检测物品时,应记录异常情况或对检测或校准方法中所述正常(或规定)条件的偏离。
当对物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当物品不符合所提供的描述,或对所要求的检测或校准规定得不够详尽时,机构应在开始工作之前问询客户,以得到进一步的说明。
4.6.3 在接收样品前,应向客户明确出具样品检验报告的期限(最晚不得超过接收样品后20个工作日),如符合客户的要求再接收样品。
4.7 样品流转
4.7.1 检测样品在进行检测前应按照检测标准样品前处理要求进行适当处理,如需随包装流转的应对客户信息等进行遮挡等保护处理,保证检测结果的公平性。
4.7.2 接收样品进入检测流转程序后,应放置在专门检验区域,客户不得接触流转中的样品,样品检测完毕后由专人处理。
4.8 样品检测
4.8.1 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应规范着装,做好安全防护;
b)不得私自接收检品或问询检验样品的生产厂家、送样单位、委托人等不利于客观公正的信息。
c)不得将检测结果透漏给客户等非检验和体系相关人员。
4.8.2 数据保护
实验室有保护客户的数据信息的规定,包括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保护程序。
4.9 检测报告
4.9.1 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结果通常应以检测报告的形式出具,并且应包括客户要求的、说明检测结果所必需的和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
4.9.2 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信息:
a)标题(例如“检验报告”);
b)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进行检测的地址(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c)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测报告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
d)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e)所用方法;
f)检测物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的标识;
g)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检测物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的日期;
h)检测结果;
i)检测报告批准人的姓名、签字或等效的标识。
4.9.3 机构不负责抽样取样(如样品是由客户提供)时,应在报告中声明结果仅适用于客户提供样品。
4.9.4 当检验检测报告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清晰标明。
4.9.5 由于样品信息、处理、检测或报告生成等过程的问题,导致报告不完整或有差错的,机构应及时告知客户,收回并上报报告作废信息,和客户沟通,出具区别于原报告编号的新报告。
5 服务质量保障
本条规范参照GB/T 27020、GB/T 27025、RB/T 214中相关条文规定。
5.1 技术要求
决定机构检测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人员,设施等。
5.1.1 机构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人员的能力,并有相应的培训,资格确认和监督。
5.1.2 机构应对检验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计划并进行有效性评价。
5.1.3 对于检测有关的检测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实验室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描述。
5.1.4 机构应满足能力范围内为客户服务的硬件要求。
5.2 内部审核
5.2.1 机构应有内部审核相关规定。
5.2.2 内部审核应每12个月至少进行一次。
5.3 管理评审
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通常12个月一次,有管理层负责。
管理层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变更和改进措施予以实施,以持续为客户提供有效服务。
5.4 预防和纠正措施
机构应有相关措施能及时发现更正内部不符合因素以满足客户服务要求。
6 异议
6.1 部门设立
机构体系设定相关客户服务部门或科室,负责对样品的接受,客户服务,结果传达和异议的接收、反馈和回复。
6.2 解释说明
客户对机构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自机构出具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向机构提出异议,过期机构不在接收异议申请。
机构接到异议申请后,经过机构内部核查确认,相应部门须对客户异议做出解释说明,短时间无法解释的应告知客户时间期限。
6.3 现场查看
如客户对检验过程(如检验用试剂、标准品、检验方法和过程)有异议,有意查看相关物品或记录时,须在机构体系要求内经过批准方可进入相关区域。
6.4 注意事项
客户经批准在现场查看时不得把有疑问的检验用试剂、标品、记录等体系运行相关物品带出,保存。
7 投诉及处理
7.1 投诉总要求
7.1.1 接到投诉,机构应确认投诉是否与其负责的检验活动相关,如果相关,则应进行处理。
7.1.2 机构应对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各个层次的所有决定负责。
7.1.3 机构应建立对投诉的接收、评价和做出决定的过程,并形成文件。
7.1.4 对处理投诉的过程的描述文件应能被任何相关方获得。
7.2 投诉过程
7.2.1 处理投诉的过程应至少包括以下要素和方法:
a)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以及决定采取何种应对措施的过程描述;
b)跟踪并记录投诉,包括解决投诉而采取的措施;
c)确保采取适宜的措施。
7.2.2 对送交投诉人的决定、沟通、处理等,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应有回避措施。
7.2.3 接收投诉的机构应负责收集并验证所有必要的信息,以便确认该投诉是否有效。
7.2.4 机构应告知投诉人已收到投诉,并向其提供有关处理进程的报告和处理结果。
8 服务用语规范
机构在和客户交流和沟通过程中应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具体用语如下:
a)接听客户电话时,“您好、请讲”;
b)问候语:“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
c)问候语:“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
d)歉意语:“打扰了、请原谅、请稍等、给您添麻烦了、让您久等了”;
e)感谢语:“感谢您的提醒,谢谢您的建议、感谢您的来电、感谢您的支持”;
f)答谢语:“不用谢、没关系、不客气”。
g)询问语:“请问还有其他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