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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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五专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五专

一、前言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五专管理制度1. 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医院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其职责和管理权限。

专人负责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执业药师或以上资格;(2)熟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专柜中,并加锁管理。

专柜应具备以下条件:(1)安全可靠,能够有效防止药品被盗、丢失;(2)便于观察,便于管理;(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专用账册医院应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详细记录药品的购进、领用、库存等情况。

账册应包括以下内容:(1)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等信息;(2)购进、领用、库存数量;(3)药品使用情况;(4)检查、盘点记录。

4. 专用处方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具专用处方。

处方应包括以下内容:(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2)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3)开具日期、医师签名、药师签名。

5. 专册登记医院应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册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药品的购进、领用、库存、使用等情况。

专册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1)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等信息;(2)购进、领用、库存数量;(3)药品使用情况;(4)检查、盘点记录。

三、监督检查1. 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五专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购进、领用、库存、使用等情况;账册、专册登记的完整性、准确性;专柜加锁情况等。

3. 对违反五专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住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院住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原则。

2.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确保麻醉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3. 加强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销毁等工作。

2. 麻醉科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处方规定剂量、途径给药。

3. 临床科室负责对住院患者的麻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对麻醉药品的储存场所进行安全保卫。

四、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的采购:医院药剂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从具有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2. 麻醉药品的储存: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用药房,由专人负责,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3. 麻醉药品的使用: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考核合格。

使用时,严格按照处方规定剂量、途径给药。

4. 麻醉药品的处方:麻醉药品处方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内容应完整、规范。

5. 麻醉药品的登记:医院药剂科应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详细记录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6. 麻醉药品的销毁:麻醉药品使用后,应由医院药剂科负责销毁,确保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五、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麻醉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物资,其管理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本医院制定了以下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二、合理库存管理麻醉药品库存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和患者用量进行合理规划,既保证药品供应,又避免积压和浪费。

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账目相符。

三、银行转账支付麻醉药品的采购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四、双人验收管理麻醉药品的验收工作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一人负责核对药品信息,另一人负责检查药品质量。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药品应予以退货。

五、入库验收签字麻醉药品入库时,验收人员应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确保入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入库单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六、缺少破损登记发现麻醉药品缺少或破损时,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查明原因。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缺少或破损,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专人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锁,防止非法获取药品。

八、定期盘点对账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对账工作应由独立于库存管理的人员完成,确保对账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九、出入库登记制度麻醉药品的出入库应建立详细的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登记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出入库时间、经办人等信息。

十、使用登记本管理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建立登记本,记录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等信息。

登记本应定期审核,确保使用情况的合规性。

十一、交接班制度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在交接班时,应详细交接药品的数量、状态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应有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确保交接的清晰和明确。

十二、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第1篇】附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三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为保证我院特别管理药品的平安、合理使用,有效地控制特别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矩,制定本制度。

2.特别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发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方法,采取特别管理。

3.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指定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并需做好购进方案,合理调配库存。

除发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举行选购管理外,其它特别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4.对购进的特别药品必需采取双人双验,验收到最小包装,并做好验收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出库、配发时,采取双人核对制度,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5.特别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记下,并做好记录。

专用账册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专库或者专柜。

专库应该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该使用保险柜,严防走失。

专库和专柜应该采取双人双锁管理。

手术室备用固定基数麻醉药品,天天凭处方、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7.特别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做它用。

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该符合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认真核对,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否决发药。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否决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别管理药品。

医院全身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全身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合法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剂科、保卫科等相关科室,以及从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工作人员。

三、管理职责1. 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回收、销毁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医嘱开具处方,并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保卫科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药品丢失、被盗和滥用。

4.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负有直接责任。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必须由药剂科统一负责,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供应。

2. 储存管理(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2)库房内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醒目标识。

(3)库房内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钥匙由专人保管。

3. 供应管理(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用药需求,及时供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2)供应药品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 调剂管理(1)临床科室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时,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2)调剂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熟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等知识。

5. 回收管理(1)临床科室在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后,应将剩余药品及时回收至药剂科。

(2)药剂科对回收的药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定期进行销毁。

6. 检查与考核(1)药剂科每月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安全、合法使用。

(2)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1.麻醉科所有从药剂科领回基数药品, 严格按照药剂科提供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基数药品, 只能供手术麻醉病人使用, 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科室药品指定专人管理, 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每日清点、检查药品并记录, 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时, 立即停止保管并报药房处理。

药品失效期前3个月, 必须退回药房, 重新申请。

3.麻醉结束当日, 由麻醉医师书写、录入电子处方, 专人统一领取。

4.毒麻药管理要求:①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办法, 定期清点, 保证供应。

②麻醉药品哌替啶、吗啡、芬太尼等应严格管理制度, 各级医师必须坚持医疗原则, 正确合理使用, 凡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或自己骗取、滥用麻醉药品, 其直接责任者由医院予以行政处罚。

③二线医师负责当日所领麻醉药品的使用、保管和归还, 必须保持麻醉记录单、空安瓿、专用麻、精处方及电子处方绝对一致, 如果药品管理员已下班, 应交值班人员保管, 并做好记录、交接。

④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 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 护士签名。

⑤值班二线医生负责清点、管理值班柜内麻醉药品, 做好使用记录, 次日药品管理人员再次清点, 核对处方并补充, 做到班班交接。

5.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检查, 做到过期药品不用、标签丢失不用, 瓶盖松动不用, 说明不详不用, 变质混浊不用, 安瓿破损不用, 名称模糊不用, 确保用药安全。

6.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 定量、定位放置, 标签清楚, 专人每日检查, 及时补充, 保证随时急用, 过期失效药品清理要及时清理。

7、各手术间、复苏室、准备间专柜和抽屉内药品由专职管人员按照基数补充, 定期清点、检查效期, 若账目不符要立即追查。

8、库存药品应尽量减少, 合理补充, 要有通风、降温、照明设备, 并有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措施。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麻醉药品,是指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的药品。

第三条本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麻醉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本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第五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第六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药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条麻醉药品应当储存于专用库房,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库房温度应当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麻醉药品的储存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章配送与使用第九条麻醉药品的配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配送政策,确保药品安全、及时送达。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合理使用麻醉药品,遵循剂量控制原则。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当认真填写处方、病历,并做好用药记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评估患者对麻醉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用药方案。

第四章监管与培训第十三条医院应当设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使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麻醉药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院药库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2. 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调配、使用、销毁等工作。

3. 各病区及手术室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采购与验收1. 采购: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2. 验收: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等,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四、储存与保管1. 储存:麻醉药品应专库(柜)储存,专人负责,双人双锁,实行分区管理。

2. 保管: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潮湿、受潮、受热、受冻、受污染等。

3. 出入库:药品出入库必须填写《麻醉药品出入库登记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

五、调配与使用1. 调配:麻醉药品的调配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2. 使用:医护人员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医嘱,合理用药,防止滥用。

六、销毁与报告1. 销毁:过期、变质、损坏的麻醉药品,应按照规定程序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2. 报告:发现麻醉药品丢失、被盗、滥用等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

七、培训与考核1. 培训:定期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医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2. 考核:将麻醉药品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药库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临床安全使用,防止麻醉药品滥用、流失和非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麻醉药品安全管理。

3. 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制定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麻醉药品安全管理。

(2)对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开展麻醉药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

(4)对麻醉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5)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麻醉药品安全管理情况。

三、麻醉药品管理要求1. 采购:(1)采购麻醉药品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采购麻醉药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确保药品质量。

(3)采购的麻醉药品应与采购计划相符,实行专账管理。

2. 储存:(1)麻醉药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麻醉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标签清晰,标识醒目。

(3)仓库温度、湿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 调配:(1)调配麻醉药品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负责。

(2)调配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核对处方,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3)调配完毕后,应立即登记,并及时将药品送至患者病房或手术室。

4. 使用:(1)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合格。

(2)使用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剂量或给药途径。

(3)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后,应加强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反应。

(4)麻醉药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空安瓿或废贴回收,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1. 医院对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采购、储存、保管、分发、使用、回收、销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全过程。

第三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确保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成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六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分发、使用、回收、销毁等工作的执行情况;(三)定期组织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四)处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药学部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储存、保管、分发、回收、销毁等。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供应情况,合理制定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计划。

第九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当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定点批发企业购进,同时留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供应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备查。

第十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达医院后,由药学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应当逐批进行,验收内容包括:(一)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验收日期等;(二)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三)药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第十一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保险柜或者专用库房内,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医院病区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病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安全储存和规范使用,防止麻醉药品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2. 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发放。

3. 护理部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回收和销毁。

4. 保卫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防盗、防抢、防丢失。

三、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与保管1. 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向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2. 麻醉药品应储存在专用药品库房内,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3.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4. 麻醉药品的入库、出库应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储存条件等。

5. 麻醉药品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

四、麻醉药品的使用1.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必须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患者病情,遵循最小剂量原则。

2. 麻醉药品的使用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亲自执行,护士根据医嘱进行操作。

3. 使用麻醉药品时,护士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给药途径等,确保准确无误。

4. 麻醉药品的空安瓿、空瓶、空注射器等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麻醉药品的回收与销毁1. 麻醉药品使用后,空安瓿、空瓶、空注射器等废弃物应立即回收,并由专人负责登记。

2. 麻醉药品的回收与销毁应在保卫科监督下进行,确保药品安全。

3. 销毁麻醉药品时,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分发、使用、回收、销毁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麻醉药品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经济、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管理小组由药学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保卫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第五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合法、合规的采购合同。

第六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报医院药学部门审批。

第七条麻醉药品到达医院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应由药学部门和医务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生产企业、供应商等,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麻醉药品应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柜中,加锁保管。

储存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麻醉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分发与使用第九条麻醉药品的分发应由药学部门负责,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

第十条麻醉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生处方进行,护士在领取麻醉药品时,应核对处方和药品标签,确保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一致。

第十一条医生和护士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患者的安全。

第十二条麻醉药品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处方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用法、用量、效果等。

第四章回收与销毁第十三条麻醉药品的回收应由药学部门负责,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

第十四条麻醉药品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医疗机构麻醉用药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购置和收发1. 医院麻醉药品的购置工作需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2. 医院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过药学部门的审查和审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3. 采购的麻醉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和入库,接收人员要对麻醉药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药品的完好性和正确性。

4. 入库的麻醉药品必须分别放置在专用货架上,并贴上醒目的标签进行标识。

5. 医院麻醉药品的发放必须经过麻醉科的申请,由专人发放,并登记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二、药品使用和管理1. 医院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医疗机构的麻醉专家组的评估和决策,确保使用的药品安全、合理和有效。

2. 医院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按照医嘱和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医务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具备合格的操作技能。

3.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用药记录簿,记录每次使用麻醉药品的药名、剂量、批号等信息,并由麻醉医师核对签字。

4. 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手术间和麻醉监护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麻醉效果的稳定和患者生命安全。

5. 麻醉药品的残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置。

三、药品质量控制1.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进行采购和使用,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麻醉药品。

2.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验证,确保药品的纯度和有效性。

3.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反馈药物的不良反应情况并进行处理。

4.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用药风险评估制度,对使用麻醉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措施。

四、药品库存和处置1.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建立合理的库存计算和管理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库存数量。

2. 医院麻醉药品的库存必须定期清点,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麻醉药品库存过量或过期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置或外流。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____制定。

(二)按照____文件,国发[____]1____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____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____月____日____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麻醉药品范围共八类,____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____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五)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麻醉药品的制剂,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方可自行配制,未经批准的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配制。

(六)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七)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八)麻醉药品和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九)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十)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从事麻醉药品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

三、麻醉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制,指定专人管理,并配备专柜、专锁、专账、专册。

3. 麻醉药品的储存环境应满足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确保药品质量。

4. 麻醉药品的购进、验收、入库、出库、销毁等环节,必须做好记录,并定期进行盘点。

5. 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应定期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麻醉药品使用1. 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室主任审核批准。

2. 使用麻醉药品前,医务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3. 使用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执行,并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4. 麻醉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并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签字。

5. 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保存三年备查。

6. 麻醉药品的用量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2. 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医院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麻醉药品医院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医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疗安全,规范麻醉药品在医院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的定义与分类1.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2. 麻醉药品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三、麻醉药品的管理1. 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药品安全、合规使用。

2. 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应存放于专用药房,专柜加锁,确保药品不被随意取用。

3. 专用账册:建立麻醉药品专用账册,详细记录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销毁等情况。

4. 专用处方: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开具专用处方,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并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签字。

5. 专册登记:麻醉药品处方应登记于专册,并由处方开具人和处方审核人签字。

6. 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四、麻醉药品的使用1. 具备资格: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考核合格。

2. 严格使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特性,合理使用,避免滥用。

3. 处方管理:麻醉药品处方应单独保存三年备查。

4. 定期盘点: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五、麻醉药品的储存1. 专用药房:麻醉药品应存放于专用药房,确保药品安全。

2. 专柜存放: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柜中,专柜加锁,并由专人管理。

3. 存储条件:按照药品性质,合理储存麻醉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六、监督检查1. 医院药剂科负责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麻醉药品医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麻醉药品在医院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病房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房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麻醉药品在医院病房的安全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散,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病房内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调剂工作。

2. 病房护士负责麻醉药品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销毁。

3. 医师负责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4. 科室主任负责对麻醉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四、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的采购(1)药剂科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需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麻醉药品。

(2)采购的麻醉药品应具有合法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 麻醉药品的储存(1)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用药房,由专人负责管理。

(2)药房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通风等。

(3)麻醉药品应按照药品批号和有效期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标识。

3. 麻醉药品的使用(1)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严格按照患者病情和临床指南进行。

(2)护士接到麻醉药品处方后,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保无误。

(3)护士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麻醉药品的销毁(1)麻醉药品使用后,剩余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2)销毁前,护士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确保无误。

(3)销毁过程中,应有两人以上在场监督,确保销毁彻底。

5. 麻醉药品的监督(1)科室主任定期对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医务科对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麻醉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

医院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

医院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医院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与程序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减少患者用药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麻醉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和监管。

二、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使用或调剂麻醉药品。

2. 把握临床真实需要,避免药品滥用和浪费。

3. 所有负责麻醉药品管理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保证操作规范和安全。

4. 建立完善的麻醉药品档案,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

三、管理体系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分为三级,分别为临床科室、药库和医务部。

1. 临床科室(1)每个临床科室必须有专门的麻醉药品管理员,负责科室内麻醉药品的管理和监控。

(2)科室麻醉药品必须明码标价,保证药品的有效期。

(3)科室负责人要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防止药品过期或浪费。

2. 药库(1)药库设专门的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接收、储存和发放药品。

(2)药库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的条件存放麻醉药品,保证温度、湿度和光照符合要求。

(3)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医务部(1)医务部要定期对全院麻醉药品进行审批和检查,确保使用符合规定。

(2)建立麻醉药品使用台账,记录用药情况和患者信息,便于日后追溯和汇总。

(3)对医院所有麻醉药品的来源进行追溯,保证质量和安全。

四、管理程序1. 麻醉药品的采购(1)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和规定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2)药品采购必须有有效的合同和票据,确保来源合法和真实。

2. 麻醉药品的配送(1)配送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和资质,确保药品安全。

(2)药品配送过程中要进行查验和确认,避免错误派发。

3. 麻醉药品的使用(1)临床科室使用药品必须有医师开具的处方和审批。

(2)对于麻醉药品的使用要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法进行,不得滥用或超量使用。

4. 麻醉药品的监管(1)定期对医院内的麻醉药品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完整和有效。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要求:医院应建立并不断完善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用药方式、配药环节、使用流程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性。

第四条管理机构:医院设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医疗卫生标准,严格执行药品的使用、配送、存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二章麻醉药品管理第六条麻醉药品的管理范围:本院应设立专门的麻醉药品库房,负责对麻醉药品的管理。

第七条麻醉药品的配送: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麻醉药品配送中心,负责对麻醉药品的配送工作。

第八条麻醉药品的使用和记录:医院应明确规定麻醉药品的使用方法和用量,对每次使用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九条麻醉药品的存储: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麻醉药品存储间,确保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符合要求。

第十条麻醉药品的更新和淘汰:医院应每年对麻醉药品进行检查和更新,对已过期或者失效的药品进行及时淘汰。

第三章精神药品管理第十一条精神药品的管理范围:本院应设立专门的精神药品管理中心,负责对精神药品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精神药品的配送: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精神药品配送中心,负责对精神药品的配送工作。

第十三条精神药品的使用和记录:医院应明确规定精神药品的使用方法和用量,对每次使用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十四条精神药品的存储: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精神药品存储间,确保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精神药品的更新和淘汰:医院应每年对精神药品进行检查和更新,对已过期或者失效的药品进行及时淘汰。

第四章药品管理第十六条药品采购管理:医院应根据需求量合理定购麻醉和精神药品,确保药品的供应充足。

第十七条药品使用管理:医院应建立药品使用台账,对每次使用药品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八条药品库房管理:医院应建立药品库房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销毁等全过程。

第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遵循安全、有效、规范、科学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医院成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药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设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负责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七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八条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由医院药品采购部门负责,按照医院药品采购规定执行。

第九条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采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供货商等信息。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第十一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建立库存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第四章调配管理第十四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调配应当遵循医疗需求、合理用药的原则。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和药师负责。

第十六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建立调配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患者信息、调配时间等信息。

第十七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实行处方管理制度,患者需凭处方领取药品。

第五章使用管理疗需求、合理用药的原则。

第十九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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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麻醉药品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
(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

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

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
号,开方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

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

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

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部门汇报。

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品的直接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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