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范本(按面积收费版)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版)

2023年度: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业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具有合法的房产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本着诚实、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就供热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1章总则1.1 协议目的本协议是为了规范供热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证供热质量和供热价格的稳定性。
1.2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 合同内容变更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
1.4 合同解除1.4.1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可被解除:(1)供热公司未能按时按量供热,致使业主生活受到严重影响;(2)业主未能按时按量付款,拖欠款项超过合同金额的30%以上;(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1.4.2 本合同解除后,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2章供热服务内容及价格2.1 供热服务内容2.1.1 供热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为业主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供热服务。
2.1.2 供热公司应按照业主的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供热设备。
2.2 价格条款2.2.1 供热公司向业主收取基本热费,不包括供暖和热水的流量费等其他费用。
2.2.2 基本热费的计价方式为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元。
第3章供热服务质量保证3.1 设备质量保证3.1.1 供热公司应确保供热设备的安全可靠,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篇1甲方(采暖用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涉及甲方使用的位于北京市的采暖设备,由乙方提供热源及技术支持,保障甲方在采暖季的室内温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采暖期限本合同采暖期限为一年,自当年的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的____月____日止。
三、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采暖费用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及甲方的采暖面积计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2. 甲方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向乙方支付采暖费用。
支付方式为________(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3. 如甲方逾期支付采暖费用,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供热质量与温度标准1.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保证甲方的室内温度在采暖期内符合国家规定的温度标准。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室内温度未达到标准,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设备检修与维护1. 乙方应当对甲方的采暖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设备检修与维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1. 甲方逾期支付采暖费用,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室内温度未达到标准,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双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如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7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7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供热方):[供热方名称]乙方(采暖方):[采暖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居民正常采暖,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为乙方提供供暖服务,乙方接受甲方的供暖服务并支付相关费用。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热采暖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服务内容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安全、稳定、连续的供热服务。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热费用。
3. 甲方负责供暖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乙方不得擅自改动供暖设施,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得到同意。
4. 采暖期内,甲方应保证供暖温度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室内温度不达标,甲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采暖期内,甲方应保证供热服务不间断进行。
第四条供热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房屋面积及约定的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支付供热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如下:[费用标准表]。
2. 乙方应于每年供热期开始前(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支付本年度供热费用。
3. 如乙方逾期支付供热费用,应按照规定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供热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 若乙方擅自改动供暖设施、恶意拖欠供热费用等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3.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供热中断的,双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相互协调解决。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的违约责任由第三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遵守执行。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

编号:YB-HT-002464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Heating contract of Beijing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精品文档/ Word 文档/ 文字可改编订:YunBo Network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明确双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益,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发生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 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 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 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 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 ℃以上。
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 ℃以上。
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 年版)(5)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附属设备。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甲方(供热方):乙方(用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供热采暖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热采暖服务内容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2024年供暖季的供热采暖服务。
1.2甲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供热采暖服务。
第二条供热采暖期限2.1本合同供暖季的供热采暖期限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
2.2特殊情况导致供暖期限调整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
第三条供热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3.1乙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供热采暖费用。
3.2本合同供热采暖费用计算方式:(1)按热计量计费的,乙方应按照实际用热量支付供热采暖费用。
(2)具体费用标准及计算方法,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执行。
3.3乙方支付供热采暖费用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
3.4乙方支付供热采暖费用的方式如下:(1)银行转账;(2)、支付;(3)其他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第四条供热采暖质量及维修责任4.1甲方应保证供热采暖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乙方室内温度达到北京市供热采暖标准规定的温度。
4.2甲方应在供暖期间,对供热采暖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供热采暖设备的正常运行。
4.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的,甲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4.4乙方应合理使用供热采暖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损坏供热采暖设备。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书面签署,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5.2在供暖季节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甲方(供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供热时间及温度1. 供热时间:甲方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每年的[供热开始时间]至[供热结束时间]期间为乙方提供供热服务。
2. 供热温度:在供热期内,乙方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最低温度标准]。
二、供热费用及支付方式1. 供热费用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为每建筑平方米[具体价格]元/采暖季。
2. 计费面积:乙方的计费面积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3. 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在每年的[缴费截止日期]前,向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本采暖季的供热费用。
4. 乙方逾期未支付供热费用的,应当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供热费用。
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本合同的约定,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连续的供热服务。
应当按照规定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
应当在供热期间设立报修服务电话,并在接到乙方报修后及时进行维修。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享受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
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供热费用。
不得擅自改变供热设施的使用性质和运行方式。
应当对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北京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范本

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版)(征求意见稿)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收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市小区(街)号楼单元层室。
甲方联络人 ,联系,手机。
2.采暖收费面积:平方米,其中:(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无房产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计平方米。
甲方取得房产证后,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甲乙双方对此部分面积有争议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
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换算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采暖期时间采暖期时间:从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
如遇采暖期时间调整,则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供热室温度标准采暖期,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室温度不低于18℃。
上述所称正常天气情况是指:室外日平均温度在-9℃以上。
甲方对采暖期时间、采暖室温度标准有特殊要求,且具备实施条件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甲乙双方就供热温度发生争议时,均有权按照《办法》的规定,提请供热主管部门调解、委托具备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及缴费期限1.缴费标准乙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向甲方收取采暖费,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加倍收费,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
合同有效期,遇价格调整时,自调价之日起,乙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向甲方收取采暖费。
2.交费期限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甲方将下一个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交给乙方。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2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2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供热方):[供热方名称]乙方(采暖方):[采暖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年度的供热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方具备合法的供热资质,乙方为享受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双方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确保供热采暖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采暖期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采暖期为当年XX月XX日至次年XX月XX日。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暖期,双方应提前协商并书面确认。
第三条供热方式及质量甲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安全、稳定、连续的供热服务。
具体的供热方式、温度标准等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采暖费用:乙方应按照房屋实际使用面积支付采暖费用,计费面积为[计费面积]平方米。
2. 采暖费用单价:[单价],总计费用为:[总费用]。
3.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年采暖期开始前XX个月内一次性支付采暖费用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
2. 对乙方的采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3. 对乙方的用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用。
2. 保证采暖设施的安全运行,不擅自改动供热系统。
3. 配合甲方进行供热系统的检查、维修和应急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赔偿一、甲方违约责任:1.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供热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因甲方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达标且未及时解决的,应当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退还相应采暖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1.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热,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2. 擅自改动供热系统或违规使用采暖设施,导致安全事故或损失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甲方(供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用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甲方应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
在采暖期内,乙方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具体温度]。
第二条供热时间本市的采暖期为每年[起始日期]至次年[结束日期]。
甲方应当按照本市规定的供热时间,按时为乙方供热。
第三条供热费的计算及支付方式1. 计费方式: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供热费的计费方式为[具体计费方式,如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等]。
2. 收费标准:供热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具体金额]元。
3. 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在每年[缴费期限]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采暖期的供热费。
乙方可以通过[具体支付方式,如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供热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供热费。
2.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及标准,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连续的供热服务。
3. 甲方应当在采暖期内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确保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
4. 甲方应当在供热期间设立24小时报修电话,并在接到乙方报修后及时进行维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提供供热服务,并对甲方的供热服务进行监督。
2.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供热费。
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供热设施,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供热面积。
4. 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
北京市采暖合同6篇

北京市采暖合同6篇篇1甲方(采暖用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为明确采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的采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采暖地点:位于北京市_________区(县)的住宅或建筑物。
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二)采暖方式:采用____________方式供暖。
供暖期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次年______月______日。
采暖费用支付方式及标准按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二、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一)采暖费用:甲方应按照其住宅面积和当地供暖费标准计算采暖费用。
乙方将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实际供暖面积和相应的计费标准向甲方收取采暖费用。
双方确认采暖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暖费用。
(二)支付方式:甲方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方式支付采暖费用。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采暖费用,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滞纳金。
三、供热质量与服务标准(一)乙方承诺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标准提供优质的供热服务,确保甲方在采暖期内享受到良好的供暖效果。
乙方应定期对供暖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供暖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二)甲方应合理使用供暖设施,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动供暖设备。
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维修。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维修,确保供暖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一)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因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采暖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并有权停止供暖服务。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版)(征求意见稿)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治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收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北京市小区(街)号楼单元层室。
甲方联络人,联系,手机。
2.采暖收费面积:平方米,其中:(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无房产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计平方米。
甲方取得房产证后,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甲乙双方对此部分面积有争议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
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换算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采暖期时刻采暖期时刻:从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
如遇采暖期时刻调整,则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形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房、起居室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8℃。
上述所称正常天气情形是指:室外日平均温度在-9℃以上。
甲方对采暖期时刻、采暖室内温度标准有专门要求,且具备实施条件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甲乙双方就供热温度发生争议时,均有权按照《方法》的规定,提请供热主管部门调解、托付具备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及缴费期限1.缴费标准乙方按照价格治理部门规定的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向甲方收取采暖费,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加倍收费,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自调价之日起,乙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向甲方收取采暖费。
2.交费期限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甲方将下一个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交给乙方。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范本

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版)(征求意见稿)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收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市小区(街)号楼单元层室。
甲方联络人 ,联系,手机。
2.采暖收费面积:平方米,其中:(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无房产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计平方米。
甲方取得房产证后,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甲乙双方对此部分面积有争议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
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换算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采暖期时间采暖期时间:从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
如遇采暖期时间调整,则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供热室温度标准采暖期,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室温度不低于18℃。
上述所称正常天气情况是指:室外日平均温度在-9℃以上。
甲方对采暖期时间、采暖室温度标准有特殊要求,且具备实施条件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甲乙双方就供热温度发生争议时,均有权按照《办法》的规定,提请供热主管部门调解、委托具备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及缴费期限1.缴费标准乙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向甲方收取采暖费,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加倍收费,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
合同有效期,遇价格调整时,自调价之日起,乙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向甲方收取采暖费。
2.交费期限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甲方将下一个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交给乙方。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篇1甲方(采暖用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概况1. 采暖地点:北京市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小区(房屋)__________栋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
2. 采暖方式:采用____________方式供暖。
二、采暖期限采暖期限为每年____________至次年____________。
具体供暖时间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供暖时间可能有所调整。
三、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采暖费用计算方式:按照房屋面积计算采暖费用。
房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采暖费用为______元,年度采暖费用总计为______元。
其他计算方式应明确约定。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采暖费用。
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支付方式可为现金、银行转账等,具体由双方约定。
四、服务质量与标准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标准,保证供暖质量。
室内温度应保持在法定标准范围内,即不低于______℃。
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解决。
甲方对供暖质量有疑问时,可向乙方提出测温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予以解决。
若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设备维护与检修乙方负责供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如因设备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供暖,乙方应及时修复并通知甲方。
设备检修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设备检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共同遵守。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3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3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供热方):[供热方名称]乙方(采暖方):[采暖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年度的供热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按照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乙方提供供热采暖服务。
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并支付相应的采暖费用。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供热采暖地点及采暖方式(一)供热采暖地点:[具体地址]。
(二)采暖方式为:[采暖方式,如集中供热、独立燃气炉等]。
第三条供热采暖时间本年度的供热采暖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如有变化,以政府部门的通知为准。
第四条采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一)采暖费用计算方式:[按照实际面积计费或按照其他计费方式]。
具体金额:人民币XXX元整(¥XXX)。
(二)支付方式:[现金、转账等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每年度采暖期开始前或期间。
(三)乙方逾期支付采暖费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供热质量;2. 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修维护;3. 对乙方的采暖需求进行合理调整。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按时足额支付采暖费用;2. 保证室内采暖设施的安全使用;3. 配合甲方进行供热设施的检修维护。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一)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1.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2. 甲方重大违约行为且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改正;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采暖费用且经催告后仍不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约定提供供热服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等;(二)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采暖费用,除应继续支付外,还应当支付滞纳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按面积计费版

BF——2010——0501合同编号: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用热人:供热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发生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5)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附属设备。
(6)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7)起居室: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8)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甲方(供暖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热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一、供暖期限供暖期限自每年[具体开始日期]起至每年[具体结束日期]止。
二、供暖地点及面积1. 供暖地点:乙方位于[详细地址]的房屋。
2. 供暖面积:建筑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
三、供暖温度及质量标准1. 甲方应保证乙方所居住房屋的室内温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即冬季采暖室内温度不低于[具体温度]℃。
2. 甲方应确保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稳定、安全、符合质量要求的供暖服务。
四、供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供暖费用标准:按照北京市相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乙方应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具体金额]元向甲方缴纳供暖费用。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具体日期]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供暖费用。
五、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温度标准提供供暖服务。
2. 定期对供暖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供暖质量问题。
乙方权利义务:1. 按时缴纳供暖费用。
2. 不得擅自改变供暖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 配合甲方进行供暖系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六、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供暖服务或供暖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元,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正常供暖。
2. 乙方未按时缴纳供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缴纳金额的[具体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具体期限]日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暖服务。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居民供暖标准合同书(北京)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符合现行住宅设计规的节能建筑。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2.采暖计费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1)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采暖期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供热室温度标准采暖期,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住宅设计规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1.缴费标准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
供暖合同模板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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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面积为____平方米。
二、供暖时间供暖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供暖时间。
三、供暖费用1. 供暖费用为每平方米__元/月,供暖面积为____平方米,总计供暖费用为____元。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按时支付供暖费用。
四、支付方式1.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支付方式:(1)每月__日前支付当月供暖费用;(2)一次性支付整个供暖季节的供暖费用。
2. 乙方支付供暖费用后,甲方应及时提供供暖服务。
五、供暖质量1. 甲方应保证供暖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乙方室内温度达到约定温度(__℃)。
2. 甲方应在供暖期间定期对供暖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供暖质量。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供暖服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供暖费用的__%。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供暖费用,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供暖费用的__%。
七、其他约定1. 双方应共同维护供暖设施,不得擅自拆卸、改动供暖设备。
2. 供暖期间,乙方应确保室内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八、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书面签订,并经双方确认。
甲方(供暖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受热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请您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以上合同模板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以得到最终的合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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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收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符合现行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
2.采暖收费面积为:平方米,其中:(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无房产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
第二条采暖期时间采暖期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
如遇采暖期时间调整的,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室外平均气温在-7℃以下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乙方应当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
甲方对采暖期时间、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且甲方居住区具备实施条件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就实际供热温度存在争议的,均有权按照《办法》的规定,委托具备检测项目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检测温度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负担;检测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1.缴费标准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采暖费标准为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
如遇采暖费标准调整的,自调价之日起,甲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采暖费。
2.缴费期限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采暖费(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足额支付给乙方。
逾期未支付或逾期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向乙方支付未缴纳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3.采暖费采取下列第方式缴纳(1)直接向乙方支付采暖费;或将采暖费缴至乙方指定的代收银行。
(2)将采暖费缴纳给乙方委托的代收单位。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
2.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或由代收采暖费的银行开具采暖费发票;收费单位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
如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发现室内供热设施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应当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当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
甲方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因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
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应当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不妨碍对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5.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甲方应当留人监护;在乙方进行排气、维护、抢修作业、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进行作业的,甲方应当予配合。
6.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并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免费定期进行室温抽测。
2.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
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的正常采暖、因装饰装修妨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在采暖季开始之前30日书面告知甲方及时整改。
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
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4.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一周在住宅单元门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提前告知甲方留人监护。
5.应当按照北京市供热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乙方公布的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电话录音应当保留一个整采暖季,号码为:。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之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6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
6.乙方应当按照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信息,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公告。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户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履行《办法》和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交纳采暖费的,除须按本合同约定交纳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甲方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因散热器(含地埋管)等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泄漏或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等原因,造成自身、相邻用户、乙方和公共设施损坏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负责赔偿第三方损失。
4.甲方未履行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监护义务,或拒绝乙方正常的入户安全检查和设施维修,或拒绝乙方提出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用热行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照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停供天数停供天数是指: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延迟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
前款所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停供天数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3.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的天数按以下情形计算:(1)甲方发现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应当首先向乙方报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报修后6小时内入户测温,并进行调节和检修。
(2)自甲方报修之时起,24小时之内经乙方调节、检修,温度达到规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24小时内经乙方调节、检修,仍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自甲方报修当日起至温度达到约定标准日止的天数,计入退费天数。
(3)甲方报修且经乙方测温后,双方对室温仍存在争议的,任一方均可委托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经检测,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自甲方报修当日起至调节后温度达到约定标准日止,计算为天数。
4.除上述情况外,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计算采暖费退费的天数。
5.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1)甲方擅自改动居室结构或采暖设施增加采暖面积的,或因装修、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2)甲方拒绝乙方入户进行测温、设施巡检的;(3)出现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限量供应等非乙方原因的;(4)室外日平均温度低于-9℃(-7℃)时,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5)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
但不得超过4小时,且已提前公告,且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
6.乙方负责的甲方室内的共用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甲方、其他用户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暂停用热甲方房屋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且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经甲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暂停用热:1.甲方暂停用热的时间为个整采暖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遇采暖期调整,按照北京市政府的决定履行)。
2.甲方在暂停用热期间向乙方缴纳基本费用。
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照不高于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下“采暖费总计”的60%交纳。
暂停用热期间的基本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甲方申请暂停用热应当办理的具体手续,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人或公用住房承租关系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甲方未告知乙方房屋产权人或公用住房承租关系的变更情况的,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甲乙双方的电话、地址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其他供采暖情况等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未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重大调整的,合同长期有效。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供热行业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应当不低于基本要求。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