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
北京化工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考研重要参考)
北京化工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和“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教学、科研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硕士生达到:1.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2. 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宽的知识面;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动向;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和自学能力;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1.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为2~3年。
2. 在职人员及特殊情况,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在职硕士生可延长1年。
3. 特别优秀的硕士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并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筹)审批,可提前答辩。
三、培养方式培养工作要遵循如下原则:1. 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
硕士生除学习政治理论课外,还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2.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并重的方式,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两个阶段,两者在时间上可以有一定的交叉,其有效时间均不得少于一年。
3. 在指导研究生上,实行导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导师和科研群体集体指导研究生的作用。
四、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生的学科、专业,应制定硕士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研究方向;(2)学分要求;(3)课程设置;(4)必修环节培养方案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执行。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管理条例-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管理条例第一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资助旨在加强对我校博士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引导博士生选择创新研究课题,进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培育高水平、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造就一流高层次人才。
第二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学校领导下,由研究生院(筹)组织实施,包括布置申报工作、组织专家评审、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及研究处理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等,并由研究生院(筹)公布获得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资助者名单、组织项目验收。
第三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由博士研究生和其指导教师共同提出申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研究生院(筹)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校外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评审工作将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面向已如期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博士生,而且提出资助申请必须在预定提交学位论文至少12个月之前。
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资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可申报博士生人数的5%。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可申报博士生总数的10%。
第五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采用滚动方式进行资助,首期资助金额为2万元。
此后,每年进行复审,成绩突出者可继续得到资助,第二资助金额为3万元。
原则上,每个项目的资助总强度不超过5万元,但对特别优秀、并做出重大创新性成果的项目,经学校同意后最高资助强度可达到10万元。
第六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评审标准: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选题可行,可获得高水平的原始数据资料,在理论、材料、观点、方法上将有较大创新,预期取得较大的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选题工作量较大,有较大难度;4、申报者需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与素质。
第七条申报工作每学年进行两次,研究生院(筹)在每学年的5月1日至15日和11月1至15日两个时间段内受理。
北京化工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考研重要参考)
北京化工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和“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教学、科研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硕士生达到:1.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2. 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宽的知识面;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动向;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和自学能力;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1.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为2~3年。
2. 在职人员及特殊情况,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在职硕士生可延长1年。
3. 特别优秀的硕士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并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筹)审批,可提前答辩。
三、培养方式培养工作要遵循如下原则:1. 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
硕士生除学习政治理论课外,还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2.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并重的方式,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两个阶段,两者在时间上可以有一定的交叉,其有效时间均不得少于一年。
3. 在指导研究生上,实行导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导师和科研群体集体指导研究生的作用。
四、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生的学科、专业,应制定硕士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研究方向;(2)学分要求;(3)课程设置;(4)必修环节培养方案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执行。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11年3月颁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在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节硕士学位第四条凡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所要求的课程学分,成绩达到要求,并完成其它要求完成的各项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第五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具体要求:(一)课程总学分和学位课学分不低于相应学科的要求,课程总GPA和学位课程GPA均达到2.50(含)以上;(二)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实践环节、学术活动等必修环节;(三)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应用。
1.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如下学术水平: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课题提出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学位论文应由研究生本人独立撰写。
合作研究的课题,应分别撰写论文,论文内容应基于本人的研究工作,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研究内容应加以说明。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可根据各学科情况提出发表文章的具体要求或控制质量措施,报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2.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如下学术水平:论文工作应有明确的实践应用背景,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理论深度,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对不同领域或形式的论文另要求如下:(1)工程设计类论文,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布局及设计结构合理,数据准确,设计符合行业标准,技术文档齐全,设计结果投入了实施或通过了相关业务部门的评估;(2)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类(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实验研究、系统研究等)项目论文,要求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过程正确,实验方法科学,实验结果可信,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3)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为主要内容的论文,要求需求分析合理,总体设计正确,程序编制及文档规范,并通过测试或可进行现场演示;(4)侧重于工程管理的论文,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统计或收集的数据可靠、充分,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
北京化工大学生命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1
北京化工大学生命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论文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旨在及时发现和纠正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保证研究生按期完成论文。
一、时间:每年6月25日~7月15日二、检查对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三、检查方式:(一)提交报告每名研究生上交一份论文中期报告,内容包括:1.1 论文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1.2 与开题报告所定研究内容和进展是否相符;1.3 继续研究的内容;1.4 存在的问题;1.5 计划完成论文的时间和预期结果。
(二)免检资格1、有1篇SCI收录论文或两篇一级学报上发表或被接收的研究生,要求第一作者是学生本人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提交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附文稿的接收函,免交中期报告,但须做口头报告。
2、有省部级鉴定成果的工业化项目,要求学生是第一完成人或者导师是第一完成人、学生是第二完成人,提交鉴定成果的复印件,免交中期报告,但须做口头报告。
(三)集中答辩学院各学科点组织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将研究生按照学科点进行分组,导师不在组内,各检查小组的专家包括小组长、至少三名成员及秘书组成,除秘书外所有成员均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听取研究生汇报论文中期工作。
检查小组应对研究生的阶段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并进行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分。
免检研究生的中期检查成绩记为优秀。
每组应选出不低于20%不合格者。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1、论文中期检查成绩优秀者有权参评优秀研究生,优先考虑奖学金。
2、对各组选出的不合格中期报告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给予黄牌警告;被给予黄牌警告的学生将取消其申请奖学金、优秀研究生等荣誉称号的资格。
3、中期检查的成绩将会影响毕业答辩成绩。
4、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的中期检查成绩记为“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的处理。
生命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答辩评分表项目优良合格不合格得分选题与综述20分选题涉及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阅读广泛,综合分析、总结归纳能力强,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研究方向明确。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5-11-11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端正学术风气,规范学术行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学校决定开展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简称查重)。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学校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在我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审查。
第二节抄袭、剽窃等行为的界定第二条照搬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原文,或者是对不同资料来源中的原文词句进行拼接且不注明来源。
第三条使用他人的思想见解或语言表述而没有恰当地注明出处。
具体表现为:总体剽窃,即整体立论、构思、框架、实验数据等方面的抄袭;复述他人行文、变化。
措辞使用他人的论点和论证、呈示他人的思路等。
第四条转引但不予注明。
第五条捏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调查数据或文献资料。
第三节处理办法第六条学位论文的文字总复制比小于论文全文5%,责令申请人修改论文,导师签署学位论文《修改认定书》提交学院,一周后答辩。
第七条文字的总复制比占全文的5%-10%,责令申请人修改论文,导师签署学位论文《修改认定书》提交学院,半个月后一个月内答辩。
第八条文字的总复制比占全文的10%-15%,责令申请人修改论文,导师签署学位论文《修改认定书》提交学院,一个月后半年内答辩。
第九条文字的总复制比超过15%(含),或文献综述部分文字复制比超30%,或实验、结论部分超过5%,根据抄袭、剽窃的性质,责令申请人修改论文,半年后一年内答辩或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第十条因抄袭、剽窃行为被责令修改论文一年内答辩,在第二次申请查重过程中再次有抄袭、剽窃行为且文字的总复制比超过15%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第十一条因抄袭、剽窃情节严重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的研究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3名(含)以上的专家对其论文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准予毕业或结业的意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学院将学位评定分委会表决结果的纸质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审核通过后允许该生进行毕业或结业论文答辩。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之模版8: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3号黑体加深居中)(空一行)发表及已接受的论文(4号黑体加深)(空一行)作者下加横线,刊名斜体,刊名后标明是否SCI/EI收录,字体采用小四,作者单位必须为北京化工大学.1.X XX, XXX. Investigation of chiral separation of racemic drugs usingmolecular imprinting. Progress in natural science (China). 2000, 52 :129-135 2.X XX, XXX. Enantioselective separation of naproxen and invetigation ofaffinity chromatography model using molecular imprinting. J. Biochemical Engineering. (SCI). 2002, 120:158-1623.X XX, XXX. 萘普生分子印迹拆分及亲和吸附平衡常数的测定.高等学校化学学报. (SCI).2002, 45:245-2504. X XX, XXX. Preparation of Molecularly Imprinted Polymers and Physical andThermodynamic Characteristics for (S)-Ketoprofen. Chromatophia. Accepted.成果及专利(4号黑体加深)(空一行)1.XXX, X XX. 一种含磷聚硅氧烷及制备方法。
中国专利,CNXXXXXXXXX2.X XX. 一种含磷聚硅氧烷及制备方法。
专利申请号,2005XXXXXXX135。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1997年6月颁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在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硕士学位第四条凡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所要求的课程学分,成绩达到本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要求,并完成其它要求的各项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
第五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具体要求:1、课程不低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8学分,课程总GPA和学位课程GPA均达到2.50以上(含2.50)。
2、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实践环节、中期检查等环节,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3、完成硕士学位论文,且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如下学术水平: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课题提出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学位论文应由研究生本人独立撰写。
合作研究的课题,应分别撰写论文,论文内容应基于本人的研究工作,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研究内容应加以说明。
具体要求如下:(1)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3个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应有1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其它一级学科硕士生的学术论文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
(2)申请1项发明专利得到申请号(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视同完成发表研究论文的要求。
(3)综述文章应在国外刊物上发表,会议文章应被SCI、EI或ISTP收录。
(4)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定义为以北京化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完善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思考——基于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分析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Chemical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2021年第1期总第114期No. 1. 2021Total No. 114完善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思考——基于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 分析新惠】杨阳I 剽住2赵祷I(1.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2.北京化工大学人事处,北京100029)[摘要]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各高校研究生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教 育质量的重要着力点之一。
基于北京化工大学近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分析,对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思考,提出了推进课程体系建设、提升创新能力培养、细化培养过程评价、提升校园质量文化等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学位论文;盲审[中图分类号]G643G643.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39(2021)01-0089-05一、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着力点(一)全面提高培养质量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任务2020年7月29日,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冲国特色社会主 义进入新时代,即将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基础上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 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培养造就大批德 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 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面对新时代,研究生 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服务社会主义 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大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 用型人才,源源不断为各行各业培养大批高素质人才。
面对新形势,研究生教育要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努力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
全面提高 研究生教育质量已成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任务。
北京化工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模板及要求
学号: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题目:学院名称:专业: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开题日期: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课题来源、项目名称二.文献综述部分1.本课题相关领域的历史、现状和前沿发展情况2.前人的研究成果3.本课题的创新之处4.已查阅的文献目录硕士生应阅读至少25篇与课题相关的国内外重要文献。
三.研究计划部分1.论文选题的立论、目的和意义2.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3.研究方案(1).技术方案(技术路线、技术措施);(2).实施方案所需要的条件;(3).拟解决的关键问题;4.本课题难点分析5.预期的研究成果及创新点6.工作计划进度及经费预算注:硕士论文的开题报告总字数一般不超过一万字,其中文献综述部分一般不超过五千字,研究计划部分一般不超过五千字。
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格式要求1‘目录’二字为小三号黑体;‘目录’内容为五号宋体,并标注页码。
2正文:采用五号宋体打印,英文正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
3一级标题为四号宋体;二级标题为小四号楷体。
4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应按科技部规定的格式书写,具体格式如下:专著:[序号] 著者,书名,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讫页期刊:[序号] 著者,文章题目,刊名,出版年,卷(期),起讫页论文集:[序号] 著者,文章题目,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讫页专利:[序号] 专利申请者,专利名称,国别和专利号,发布日期报纸:[序号] 著者,报纸名,年,月,日,版次标准:[序号] 起草责任者,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发布年,标准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序号:按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引用文献应在文章中的引用处右上角加注。
参考文献中每条项目应齐全。
文献中的作者必须全部列出,不得使用“等”字或“et a1”省略作者。
作者姓名之间用逗号分开;中外人名一律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录法。
5内容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用A4纸,上、下、右各空25mm,左空30mm,行间距18,字间距为标准比例。
北京化工大学论文格式要求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北化大研发[2000]5号)学位论文是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的主要成果,它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具有的新发明、理论或见解,是研究生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也是科研领域中的重要文献资料和社会的宝贵财富。
为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学位论文在内容和格式上的规范化与统一化,特作如下规定:一、内容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层次分明,数据翔实,文字简练,推理有据,立论严谨。
论文内容一般由10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中文摘要;3.英文摘要;4.目录;5.符号说明;6.论文正文;7.参考文献;8.附录;9.致谢;l0.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1.封面采用研究生院(筹)下发的统一封面,封页上填写论文题目、学校名称及代码、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答辩日期等内容。
2.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应表达学位论文的中心内容,简短明了,摘取原论文中的基本信息,体现科研工作的核心思想。
内容应涉及本项科研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结论及意义。
注意突出学位论文中具有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部分。
3.英文摘要英文摘要的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对应。
4.目录目录作为论文的提纲,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5.符号说明论文中所用符号的意义、单位(或量纲)和缩写的说明。
6.论文正文论文正文是主体,一般由标题、正文、图、表格和公式五个部分构成。
写作内容可因科研项目的性质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经过整理加工的实验结果分析和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以及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等。
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附于文末。
学位论文中列出的参考文献必须实事求是,论文中引用的必须列出,没引用的一律删去。
8.附录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程序全文及说明等。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标准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则(讨论稿)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从事科学研究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和创新见解,并以此为主要内容撰写的、作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而呈交的学术论文。
为保证学位论文的撰写质量,现重新制订《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则》,请大家参照执行。
一、学位论文一般要求1、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几个主要部分构成,依次为:封面,版权页(独创性声明和授权书),学位论文数据集,中文摘要,英文摘要,中文目录,英文目录,符号和缩略词说明,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集及科研成果目录,作者和导师简介,答辩委员会决议。
2、学位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国标计量单位。
3、学位论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前后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
使用国外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必须在译文后用圆括号注明原文。
4、学位论文须用A4纸双面打印。
5、学位论文稿纸四周应留足空白边缘,以便装订、复制和读者批注。
建议页面的上下方分别留边25mm,左右侧分别留边27 mm。
6、学位论文的插图、照片必须确保能复制或缩微。
7、学位论文的页码,从“绪论”数起(包括绪论、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用阿拉伯数字编连续码;中英文摘要、目录、符号和缩略词说明等页码用罗马数字单独编连续码。
8、来华留学研究生,其论文撰写也可采用英语,但必须有相应的中文摘要和中文目录。
二、学位论文各部分的要求1、封面封面上应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内容。
采用研究生院(筹)提供的统一封面格式。
具体格式见模版1。
2、学位论文版权页版权页位于论文首页,包括“原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两部分,具体内容及格式见模版2。
3、学位论文数据集由反映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的数据组成,详见模版2。
置于学位论文版权页之后。
4、中英文摘要(1)摘要是学位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标准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则(讨论稿)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从事科学研究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和创新见解,并以此为主要内容撰写的、作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而呈交的学术论文。
为保证学位论文的撰写质量,现重新制订《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则》,请大家参照执行。
一、学位论文一般要求1、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几个主要部分构成,依次为:封面,版权页(独创性声明和授权书),学位论文数据集,中文摘要,英文摘要,中文目录,英文目录,符号和缩略词说明,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集及科研成果目录,作者和导师简介,答辩委员会决议。
2、学位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国标计量单位。
3、学位论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前后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
使用国外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必须在译文后用圆括号注明原文。
4、学位论文须用A4纸双面打印。
5、学位论文稿纸四周应留足空白边缘,以便装订、复制和读者批注。
建议页面的上下方分别留边25mm,左右侧分别留边27 mm。
6、学位论文的插图、照片必须确保能复制或缩微。
7、学位论文的页码,从“绪论”数起(包括绪论、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用阿拉伯数字编连续码;中英文摘要、目录、符号和缩略词说明等页码用罗马数字单独编连续码。
8、来华留学研究生,其论文撰写也可采用英语,但必须有相应的中文摘要和中文目录。
二、学位论文各部分的要求1、封面封面上应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内容。
采用研究生院(筹)提供的统一封面格式。
具体格式见模版1。
2、学位论文版权页版权页位于论文首页,包括“原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两部分,具体内容及格式见模版2。
3、学位论文数据集由反映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的数据组成,详见模版2。
置于学位论文版权页之后。
4、中英文摘要(1)摘要是学位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
北京化工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暂行规定
北京师范大学涉密学位论文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为规范管理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涉密学位论文申请条件1.源项目涉密: 学位论文选题背景属保密项目或课题,涉及国家军事、政治、科技或经济等保密事项,已划定密级且尚未解密。
2.源项目非涉密: 学位论文选题虽无涉密背景, 但论文核心内容拟申请专利或进行技术转让等,有重要应用价值, 一定时限内学位论文不宜公开。
第三条涉密学位论文级别与期限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四级。
绝密: 学位论文选题背景为“绝密”项目,保密期限不超过12年;机密:学位论文选题背景为“机密”项目,保密期限不超过8年;秘密:学位论文选题背景为“秘密”项目,保密期限不超过4年;内部:学位论文选题无涉密背景,论文核心内容拟申请发明专利保密期限不超过2年,其余均为1年。
第四条涉密学位论文申请办法1.申请级别一般应同于或低于论文选题背景项目密级, 学位论文选题来源项目属保密项目应附源项目立项保密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来源项目非涉密,只能申请内部级别。
2.申请时间申请绝密、机密或秘密级别的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之前申请。
申请内部级别的学位论文,若论文开题前预期在论文完成过程中将产生暂缓公开内容,应在论文开题前申请,否则,最迟在论文送审前二个月申请。
3.申请程序①申请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签署《北京师范大学保密承诺书》(各一式4份,源项目属保密项目,须附源项目保密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一式1份);②导师签署意见;③论文涉密审查组(由培养单位组建,选聘本单位专家,至少3人)审查并签署意见;④院(部、系、所)主管领导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并签署意见;⑤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备案。
第五条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评审与答辩1.涉密论文的开题报告由导师会同本单位负责人选择适当人员组建审查小组进行,审查程序与非涉密论文相同。
化工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
化工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为建立规范、科学、客观的研究生毕业论文评价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化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分会形成决议,自 2010 届始化工学院实行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盲审。
第一条.盲审抽检范围、方式、时间一.抽检范围我院2007级硕士研究生中抽取20%的同学毕业论文进行盲审,以后逐渐加大盲审比例。
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必须参加盲审。
二.抽检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将所有07级研究生统一编号,按20%的盲审比例,由研究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以抽签的形式决定参加盲审的同学名单。
三.抽检时间盲审名单抽取时间与校学位办时间同步,并将抽检名单公布,同时通知研究生本人和导师。
如学院抽检名单与学校抽检名单重合,该同学只参加学校研究生毕业论文盲审。
第二条.盲审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要求一.参加盲审的同学必须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硕士毕业论文一式两份。
二.盲审的毕业论文封面应隐去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班级和学号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三.盲审的毕业论文扉页也应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四.盲审的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作者处不得签名;五.盲审的毕业论文致谢等处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六.盲审的毕业论文其它格式参照《合肥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
七.参加毕业论文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将抽检论文及相关材料按照要求于2010年3月5日前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该学期论文答辩机会。
第三条.盲审结果处理办法一.毕业论文交由两位盲审专家进行评阅,评阅结果均为合格的研究生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二.毕业论文经由两位盲审专家进行评阅,结果均为不合格的,该研究生应当延期答辩,规定学制内硕士研究生延期最长为一年。
三.毕业论文评阅结果中如有一名盲审专家认为不合格,由化工学院学术委员会聘请同行专家对该论文进行复审,根据复审结果决定是否受理其答辩申请,未通过复审者,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关于做好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12月批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导语】从北京化⼯⼤学研究⽣院获悉,关于做好北京化⼯⼤学2021年12⽉批次博⼠研究⽣学位论⽂预答辩的通知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各学院、相关博⼠研究⽣:
为了保证2021年12⽉研究⽣学位申请⼯作正常有序的进⾏,现将博⼠研究⽣学位论⽂预答辩⼯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申请我校博⼠学位者必须进⾏学位论⽂预答辩。
2.博⼠学位论⽂预答辩⼯作在各学院研究⽣主管院长领导下,由各学科带头⼈负责具体实施,研究⽣院对集中预答辩⼯作组织专家进⾏监督。
3.各学院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决定本学院的博⼠⽣预答辩的学科(⼀级或⼆级)及分组。
预答辩主要考察博⼠⽣⼯作量、学术⽔平、创新性学术成果、是否有资格参加12⽉份的答辩。
具体要求请参照《北京化⼯⼤学博⼠研究⽣集中预答辩实施细则(修订)》(北化⼤校教发【2017】22号)。
4.预答辩不得因某⽣已经推迟毕业⽽降低⽔平要求,研究⽣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可多次参加集中预答辩。
5.博⼠学位论⽂预答辩时间:2021年8⽉31⽇前完成。
未通过预答辩者不得参加后续查重、盲审、答辩、学位授予等环节,应推迟⾄少半年后再申请参加预答辩。
6.其它重要提醒事项:
1)为了匹配合适的论⽂评审专家及盲审结果尽快返回,请认真填写研究⽅向,研究⽅向不超过两个,每个研究⽅向不超过8个字。
2)博⼠⽣在研究⽣管理系统申请预答辩时,请选择202112批次,在本通知发布之前提交申请⽆效。
此前申请过预答辩的同学,请尽快联系64449549解决,以便重新申请。
3)请研究⽣秘书⽼师在分组时,选择2021-2022秋季学期。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做好具体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导师和相关博⼠⽣。
关于2023年6月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3年6月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学院、相关博士研究生:为保证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博士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1.审核对象: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查重。
2.学位论文提交、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8:00 - 2023年4月7日15:00未在截止时间内完成以上三个环节的研究生将不能进入后续环节,请各位同学、导师及研究生秘书老师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完成论文提交和审核工作。
3.网上申请学位论文查重程序及注意事项:(1)学生提交:“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查重盲审论文上传”提交查重盲审论文。
(2)导师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学位管理—查重盲审论文审核。
(3)学院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论文查重管理—查重论文审核。
(4)论文版本:请上传学位论文的word版及PDF版。
(5)论文命名:系统自动生成文件名。
(6)论文内容:请去掉“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数据集”、“致谢”和“作者及导师简介”。
(7)请同学们认真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及研究方向,学位中心将根据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选择评审专家。
(8)自评表是提供给评审专家查阅的重要信息表。
生成自评表以后,才能上传论文。
请同学们在系统提交后,下载查看,确认信息无误。
自评表内容包括:①学位论文主要创新点(简要,不超过5个);②发表的期刊论文及专利、获奖;③论文有待改进之处。
(9)查重要求:具体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发[2017]40号)。
二、学位论文盲审1.盲审对象: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盲审。
2.盲审办法:查重上传的论文电子版将用于论文盲审。
学位办将电子版论文上传到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由平台自动遴选5位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
3.盲审结果:学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老师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盲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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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5-11-11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端正学术风气,规范学术行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学校决定开展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简称查重)。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学校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在我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审查。
第二节抄袭、剽窃等行为的界定
第二条照搬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原文,或者是对不同资料来源中的原文词句进行拼接且不注明来源。
第三条使用他人的思想见解或语言表述而没有恰当地注明出处。
具体表现为:
总体剽窃,即整体立论、构思、框架、实验数据等方面的抄袭;复述他人行文、变化。
措辞使用他人的论点和论证、呈示他人的思路等。
第四条转引但不予注明。
第五条捏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调查数据或文献资料。
第三节处理办法
第六条学位论文的文字总复制比小于论文全文5%,责令申请人修改论文,导师签署学位论文《修改认定书》提交学院,一周后答辩。
第七条文字的总复制比占全文的5%-10%,责令申请人修改论文,导师签署学位论文《修改认定书》提交学院,半个月后一个月内答辩。
第八条文字的总复制比占全文的10%-15%,责令申请人修改论文,导师签署学位论文《修改认定书》提交学院,一个月后半年内答辩。
第九条文字的总复制比超过15%(含),或文献综述部分文字复制比超30%,或实验、结论部分超过5%,根据抄袭、剽窃的性质,责令申请人修改论文,半年后一年内答辩或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第十条因抄袭、剽窃行为被责令修改论文一年内答辩,在第二次申请查重过程中再次有抄袭、剽窃行为且文字的总复制比超过15%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第十一条因抄袭、剽窃情节严重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的研究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3名(含)以上的专家对其论文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准予毕业或结业的意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学院将学位评定分委会表决结果的纸质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审核通过后允许该生进行毕业或结业论文答辩。
第十二条已授学位的学位论文被认定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撤销已授予的学位。
第四节申述程序
第十三条学位申请人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可以在5日内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向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申述),由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本学科3名(含)以上专家对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剽窃的性质、数量等进行实质认定,做出推迟半年答辩或同意其参加本次答辩的结论。
书面解释及审核材料均需书面报送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校级学位审核小组审核后公布查重结果,并将结果报送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后做出决定是否授予其学位。
第五节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学位论文导师负有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研究规范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和论文中引注不规范等行为应及时发现和制止。
第十五条对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被查出抄袭、剽窃情节严重或屡次被查出存在抄袭、剽窃现象的教师,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北京化工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北化大校科发2006(16)号文),给予其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行政处分等处理。
第六节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复查
第十六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在三个月公示期内,研究生院对提交的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再次查重,论文文字的总复制比超过10%(含),或者文献综述部分文字复制比超15%,实验、结论部分超过 5%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对其学位论文进行认定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直接取消其学位。
第七节查重时间
第十七条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时间:每年两次,每年4月和10月,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硕士研究生
1. 参加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每年4月和10月,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2. 不参加盲审的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6月份申请学位的,每年5月1日零点之前;12月份申请学位的,每年11月1日零点之前。
以学院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为准。
第八节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中止北化大校教发[2011]5号文。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