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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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省财政厅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20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供应商公开征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供应商公开征集

二、采购项目编号:SJ-2020-000012- 4

三、采购人名称:省财政厅机关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

联系人:柴老师

电话(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电话(略)

电话(略)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2020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供应商公开征集1项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0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供应商公开征集

项目用途:本次入围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征集,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用于集中出行、公务出差、考察调研、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应急公务和临时租赁等。(适用于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以下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征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九座以上应具备车辆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23 08:00:00至2020-05-13 21: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供应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可直接下载2020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供应商公开征集文件。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下可直接下载2020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供应商公开征集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14 09:30:00

2、投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大厅2号窗口

3、开标时间:2020-05-14 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2号窗口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2号窗口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略)

2、开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支行

4、账(略)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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