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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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与调查提要:质量事故经过调查、分析,提出了合理的处理方案后,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要求,编制事故处理的实施方案。根据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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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与调查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

1、事故的归口管理

(1)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所属单位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3)一般质量问题,由地方质量监督机构督促处理。

2、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及时报告;

(2)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有人身伤亡还应向地方检察、劳动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事故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3)一般质量问题:由事故发生单位向地方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3、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书面报告内容

(1)重大或一般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参建单位名称;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与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

(2)一般质量问题书面报告内容

①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质量问题发生单位及参建单位名称;

②质量问题情况:发现质量问题的时间和经过,质量问题现状,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如是否危及结构安全)和迫切性(不及时处理是否会出现严重后果);

③质量问题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质量问题报告单位。

4、事故现场保护及取证

(1)重大或一般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及取证

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

(2)一般质量问题的现场保护及取证

一般质量问题发生后,质量监督机构接到质量问题报告应立即派人到现场勘察,对质量问题现场的重要物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必要时拍摄照片或录像作为证据。如芜湖市一道路工程排水施工中,使用废旧涵管,质监人员现场拍摄了照片作为证据。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的任务: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与其他事情处理一样,都要以实际情况和事实为依据,只有事故全部调查清楚,才能正确、合理地处理事故。否则可能事与愿违,不是事故没能及时彻底地处理,就是事故反复处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要达到调查的目的,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查清事故涉及的范围;

(2)初步的原因;

(3)事故的急迫性;

(4)确定事故的性质;

(5)为事故处理方法的选择和确定处理时间提供依据;

(6)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7)区分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

(1)设计情况:设计单位的资质情况,设计图纸是否齐全,设计构造是否合理,结构计算简图和计算方法以及结果是否正确等;

(2)地基基础情况:地基实际状况、基础构造尺寸和勘察报告、设计要求是否一致,必要时开挖检查;

(3)结构实际状况:包括结构布置、结构构造、连接方式、方法、构件状况和支撑系统等;

(4)结构上各种作用的调查:主要指结构上的作用及其效应,以及作用效应组合的调查分析,必要时进行实测统计;

(5)施工情况: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执行规范情况、施工进度和速度,施工中有无停歇,施工荷载值的统计分析等;

(6)建筑变形观测:沉降观测记录、结构或构件变形观测记录等;

(7)裂缝观测:裂缝形状与分布特征,裂缝宽度、长度、深度以及裂缝的发展变化规律等;

(8)技术资料情况: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和按批量复试情况,施工中的各项原始记录和检查验收记录,如施工日志、打桩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预应力张拉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等。

3、工程质量事故补充调查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在已调查资料还不能分析、处理事故时,往往需要做某些试验、检验和测试工作,这些工作称为补充调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对有怀疑的地基进行补充勘测:如持力层以下的地质情况,桩基工程中原勘探孔之间的地质情况等;

(2)测定所用材料和结构构件的实际性能:如取钢材、水泥进行力学试验、化学分析;在结构上取试样,检验混凝土或砖砌体的实际强度或用回弹仪、超声波等设备作无损检测;

(3)进行结构内部缺陷检查:如用锤轻击结构表

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与调查提要:质量事故经过调查、分析,提出了合理的处理方案后,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要求,编制事故处理的实施方案。根据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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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来检查有无起壳和空洞;从表面或原有的预留洞、预埋管中注水,来检查内部有无大的孔洞或渗漏,凿开可以部位的表层,检查内部质量,用超声波探伤仪测定结构内部的孔洞、裂缝和其他缺陷等;

(4)荷载试验:根据设计或使用要求,对结构或构件进行荷载试验,检查其实际承载能力、抗裂性能与变形情况;

(5)较长时期的观测:对结构中已出现的缺陷如裂缝、变形等进行较长时间的观测检查,以确定缺陷是否已稳定,还是在继续发展,并进一步寻找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等等。

4、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分级管理

(1)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

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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