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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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车间生产工作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解蒸发车间当班作业人员。
3.安全职责及内容:
3.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3.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3.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向上
级汇报;
3.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3.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
报告;
3.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3.8班长为本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班可指定一人为安全员。
3.9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防酸碱手套、
工作服、劳保鞋等劳保用品。
3.10蒸发器酸洗时,除基本劳保用品外还必须穿戴好防护面罩、防
酸碱服、防酸碱雨鞋等劳保用品。
3.11检修、清理、停送电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
3.12各岗位的硼酸水必须充足,每班交班前其容量必须在中线以上。
3.13各岗位的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牌、照明灯必须完好无损。
3.14在安全生产上凡出现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3.15综合班在设备检修时一定要将设备启动转换开关打到就地停的位置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3.16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班组要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写出事故报告.
4.管理考核制度:
4.1员工进厂劳保用品穿戴齐全正确如不按照要求执行考核30
元/次。
4.2当班员工操作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如有违章操作给予考核30元/次。
4.3车间管理人员及班组管理人员出现违章指挥,考核50元/次。
4.4岗位员工要负责好所属责任设备及区域内警示牌的维护保养,如不能执行到位考核30元/次。
4.5核放射源当班至少巡检两次(4h一次)并做好记录,如不能按照要求记录考核30元/次。
4.6因操作不当造成环境污染考核当班200-400元/次,主控200元/次,值班长200元/次,车间管理人员连带责任100-300元/次,根据事故分析责任定考核量。
4.7灭火器过期不及时更换或保养不到位的考核当班30元/次。
4.8多次安排强调未执行和整改隐患未落实的责任人考核
100-200元/次。
4.9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500-1000元/次奖励。
4.10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并能够自行组织处理给予100-200元/次奖励。
4.11出现事故能发现并控制到最小化的给予50-500元/次奖励。
4.12因巡检不到位、操作不规范造成冒槽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4.13因巡检不到位、操作失误导致的跑碱考核责任人每次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