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转正定级与取得新学历后二次定级办法

合集下载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人薪[2007]168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教育教育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省级有关单位:现将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工资标准。

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

经批准因征用土地招收的农村劳动力为590元。

二、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从次月起按所聘技术工岗位或普通工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一)技术工人薪级工资:初中、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6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3级薪级工资标准。

经批准因征用土地招收的农村劳动力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

(二)普通工人薪级工资: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6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8级薪级工资标准。

经批准因征用土地招收的农村劳动力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到乡镇(不含城关镇,下同)及以下中小学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实行直接转正定级,岗位工资按照拟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见习期、初期(熟练期、学徒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学历对应的薪级工资标准执行,并在此基础上高定1级薪级工资。

四、对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工作的教师,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浮动1级薪级工资,浮动工资满8年后予以固定,固定后继续浮动。

国人发2006年88号文件

国人发2006年88号文件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财政部门:为做好公务员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现将《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一日1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一、关于工资套改时套改年限的计算问题1.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例如,199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工作年限为11年。

2.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

3.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

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二、关于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一)公务员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1.公务员工资套改时的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例如,1996年任职的人员,如实际任职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任职年限为11年。

2.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3.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的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2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转正定级

转正定级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为了更好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凡毕业生将自己档案存放在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中心)的,人才中心将根据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授权,为存放满一年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得到全国各地人事人才机构的互认,它将是大学毕业生考入公务员队伍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二是大学毕业生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

因为大学毕业生的档案自存放人才中心之日开始一般以报到证报道日期为准,一年期满后,由人才中心根据人事人才的有关政策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各地人事主管部门将根据转正定级的时间办理调动,否则不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必须是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和他人人事档案。

并明确指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在内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都应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并为其提供户口落户、婚育证明、购买经济适用房证明;干部身份的确认、档案工资的调整、工龄的确认与计算;党团关系的管理、技术职称初任、评审或者企、事业单位调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等服务,以保护其合法权利。

应届毕业生办理好人事代理手续再离校,可为自己赢得广阔的就业空间及就业主动权,同时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

例1:某学生2006年在武汉某高校毕业后去了广州某民营企业工作,到2008年因为工作需要,这个单位要将他的档案、户口调入广州。

由于他毕业时没有将档案、户口存放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中心,所以未能办理转正定级、干部身份的确认等手续;且毕业时间超过2年,因此不能以干部身份调入广州,这个难得的机会就失去了。

公务员级别工资如何确定

公务员级别工资如何确定

公务员级别工资如何确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工资档次是怎么确定的呢?本文是店铺整理的公务员级别工资如何确定,仅供参考。

1、工资套改:参加06年工资套改的公务员套改后,其级别和档次起考年限均为2006年。

2、职务晋升:晋升一个职务层次,如果只晋升一个级别的,级别的起考年限不会发生变化;如果变动了两个级别的,级别的起始考核年限,从任职当年起重新计算(注意是任职当年,不是起薪当年)。

越级晋升职务的,如从科员越级晋升为正科的,分两个阶段进行判断,即分为从科员到副科、副科到正科两个阶段,然后按照前述方法,判断是否晋升一个职务层次变动两个级别,如果任一阶段符合条件,级别的起考年限都要发生变化,否者不变化。

3、滚动级别:按照国人部发[2006]58号,达到滚动条件,滚动级别后,级别工资的起始考核年限从滚动当年起重新计算。

4、正常晋升级别:公务员按照5年一次晋升级别后,级别工资的起始考核年限从滚动当年起重新计算。

5、正常晋升档次:公务员按照2年一次晋升档次后,档次工资的起始考核年限从晋升档次当年起重新计算。

6、超档差:如因职务变动、滚动级别、正常晋升级别等原因,照成超档差的,档次工资的起始考核年限从变动当年起重新计算。

常见错误:职务晋升两个级别、越级晋升职务不一定会超档差;反之职务晋升一个级别的,依然有可能会出现超档差。

7、取得新学历:在职取得较高学历后变动工资的,也有可能会影响到级别和档次的起考年限。

8、工改后新考录的公务员(限于考录之前没有连续工龄可以认定的),转正定级后,级别和档次的起考年限均为转正定级当年。

公务员级别工资档次如何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一、公务员级别的概念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

国人部发[2006]59号

国人部发[2006]59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一)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新员工转正定级管理规定

新员工转正定级管理规定

新员工转正定级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1.总则新员工进入公司,经岗前培训及1~3个月的试用后 (应届大学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其中前3个月为试用期),须按规定进行转正、定岗、定级。

为规范转正定级的流程,通过转正定级使新员工能够正确的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准转正后的努力方向,更好的适应岗位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转正、定岗、定级的流程3.1 新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内,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含对工作的认识、主要工作内容及业绩、自身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对本岗位工作或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填写《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员工转正定级表》。

3.2 新员工将转正定级表交给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审核,并于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工作述职,由部门内其他同事对其进行评价考核,此项工作由新员工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将视情况参与考核。

因个人或所在部门原因造成转正手续未能在试用期结束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的,相关后果由个人或所在部门负责。

3.3 在个人述职、部门员工评议结束后,由新员工的直接上级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填写试用期工作鉴定,部门负责人审核。

3.4 新员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在拟转正人员的转正定级表中填写民主评议及部门转正意见。

3.5 新员工所在部门将新员工手写签名的工作总结、转正定级表及转正会议纪要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6 人力资源部审核转正意见,车间一线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其他管理岗位人员需报请总经理审批。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审批意见反馈给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或由新员工的部门负责人与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将转正意见反馈给新员工,肯定其成绩,指出其不足,明确其转正后的工作岗位及工资级别,交待转正后的工作要求等事宜。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发[2006]58号)[1]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发[2006]58号)[1]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及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本实施办法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一)。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

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在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

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关于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和工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和工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和工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兰人社发〔2012〕87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处(政治部、办公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7号),现对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工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正常晋升工资范围这次正常晋升工资的范围是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单位中2012年1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2011年12月31日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中,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

二、正常晋升工资(一)机关工作人员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至2011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工资级别;至2011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工作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007年1月1日后,晋升职务时一次晋升了两个级别及以上的人员,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职务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晋升级别和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执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度的机关工人,至2011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累计两年合格及以上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2011年未因岗位变动而晋升薪级工资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后,按国家规定,中小学教师和护士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相应增加。

退役运动员原体育津贴按比例计算后暂予保留工资部分,在正常晋升工资中逐步冲销。

其中,获得世界比赛(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冠军的运动员除外。

三、工资管理相关政策(一)公开招考(聘)中新参加工作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大学本科以下毕业人员,仍实行一年试用期(见习期)工资;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不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执行一年初期工资待遇。

国务院关于职工转正定级问题的通知-[67]国劳字382号

国务院关于职工转正定级问题的通知-[67]国劳字382号

国务院关于职工转正定级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职工转正定级问题的通知(1967年12月28日(67)国劳字382号)我国现行的工资福利制度很复杂,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行改革。

当前对于职工转正定级工作,可暂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各企业、科研、事业基建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对学徒、复员退伍军人和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试用人员、实行熟练期制度的工人的转正定级工作,可以照常进行。

有些单位尚未建立临时权力机构,或未实行军管,群众组织之间还没有实行革命大联合,一时难以进行转正定级工作的,各省、市、自治区革委会(革筹小组)、军管会、军区、各部门,可视具体情况暂予缓办,待条件成熟后再办。

二、职工转正定级的工资水平,应当严加控制,减少矛盾。

学徒转正的工资,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人工资标准的最低一级。

学徒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定级工资,不得超过二级。

复员退伍军人的定级工资,一般的不得超过二级,其中军龄或军龄加参军前的工龄在八年以上,而且政治、生产表现好的,可以定到三级(复员退伍军人分配当干部的,比照上述水平确定)。

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定级工资,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中专毕业生分配当工人的,不得超过二级)。

三、临时工、合同工和轮换工的工资待遇,应根据今年二月十七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通告》的精神,坚决按原合同规定办理。

即:原合同中有定级规定的,可以定级,有增加少量工资规定的,可以按原规定办法增加;原合同中没有上述规定或没有合同的,一律不得定级或增加工资。

四、职工转正定级后的新工资等级,一律从本通知下达后批准之月份起执行。

大学生转正定级的注意的事项

大学生转正定级的注意的事项

大学生转正定级注意事项(1)今天偶然和一员工聊天,说起明年我要定职称,这就涉及到了转正定级问题,也许我不提,80%的人不知道转正定级这四个字,当然我也不知道。

更不知道其中厉害关系。

可是了解以后,我大吃一惊,这个实在是太重要了,我们必须知道!据了解,毕业生的转正定级是关于干部的转正定级。

干部转正定级的时间为1年。

即从参加工作的当月起至下一年的次月,为见习期满,可以转为正式人员。

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就具备了国家干部身份,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虽然转正定级对于非国有企业员工来说已经意义不大,但是如果不做转正定级的话,档案中就没有转正定级表,将来如有机会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时将会遇到困难,比如公务员考试中要求的两年工作经验的计算日期就是以转正定级表上填写的工作时间计算。

但是大多数人从来都没听说过“转正定级”这个专业术语,对自己的手续应该怎么办更是一头雾水。

人事部门提醒,如果错过转正定级时间,将会影响干部身份的确认、工作时间和工龄的确定。

具体影响我用下面的一个实例进行说明,以下是我找到的一个事例:(主人公是A君)大学毕业后,拿到派遣证,去了南京的五星电器,工作4个月后,回张家港进了AUSTIN。

随后,我把档案和户口都迁回了张家港,派遣证签了改派。

在AUSTIN工作9个月后,考进了现在的单位,安安稳稳一直到现在。

直到最近,单位的组织部门找我填表,问:你本科毕业,怎么会身份定的是工人?嘎!现在还分干部和工人?对,因为你没有转正定级,而且你也没法再转正定级了,所以你只能是工人身份。

彻底懵了,市人事局,苏州人事局,省人事局,一级一级电话打过去后,我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成了翻不了身的工人。

接着听我的案例分析:咨询了很多人,翻查了很多政策,我用最浅显易懂的句子表达如下:转正定级是计划经济的产物,80年代前在职人员有两种身份--工人或者干部。

中专以上的毕业生为国家法定干部,大学毕业经一年见习期满转为正式干部,不作转正定级,按放弃干部身份处理。

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作⼈员收⼊分配制度改⾰实施办法》的通知⽂号:国⼈部发[2006]59号颁布⽇期:2006-06-21执⾏⽇期:2006-06-2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政法规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事业单位⼯作⼈员分配制度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作⼈员收⼊分配制度改⾰⽅案的通知》(国⼈部发[2006]56号)及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严格执⾏国家政策,认真做好组织实施⼯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收⼊分配制度改⾰。

国务院⼆○○六年六⽉⼆⼗⼀⽇事业单位⼯作⼈员收⼊分配制度改⾰实施办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事业单位⼯作⼈员收⼊分配制度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实施范围(⼀)这次事业单位收⼊分配制度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1⽇在册的正式⼯作⼈员。

教育、卫⽣、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农业、林业、⽔利、⽔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察、测绘、⽓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以、协会、基⾦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核算的企业,不列⼊这次事业单位收⼊分配改⾰的范围。

⼆、岗位绩效⼯资制度的实施(⼀)岗位⼯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员。

专业技术⼈员按本⼈现聘⽤的专业技术岗位,执⾏相应的岗位⼯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在正⾼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员,执⾏⼀⾄四级岗位⼯资标准,其中执⾏⼀级岗位⼯资⼈员,需要经⼈事部批准;聘⽤在副⾼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员,执⾏五⾄七级岗位⼯资标准;聘⽤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员,执⾏⼋⾄⼗级岗位⼯资标准;聘⽤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员,执⾏⼗⼀⾄⼗⼆级岗位⼯资标准;聘⽤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员,执⾏⼗三级⼯资标准。

国人部发2006-59

国人部发2006-59

国人部发[2006]59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一)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窝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晋档说明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晋档说明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晋档说明一、公务员晋升级别增加工资(一)按《公务员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晋升级别增加工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达到乳政办发〔2007〕37号文件所附《公务员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套改年限或任职年限,下同)的,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级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级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的规定年限。

(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工资档次1、公务员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的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机关工人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岗位工资档次。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薪级工资自2006年7月1日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的1月1日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三、有关政策(一)因受处分工资套改时低定级别的人员,先按低定级别前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以按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如符合条件,可在现级别基础上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

(二)公务员晋升职务增加工资和按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增加工资在同一时间的,先按晋升职务增加工资的规定增加工资,再按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三)公务员按《公务员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后,其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四)2006年7月1日及以后新录用的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公务员,应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计算其按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的规定年限,凡符合按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规定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事业单位转正定级和评职称的问题

事业单位转正定级和评职称的问题

事业单位转正定级和评职称的问题
1.你研究生应当是在职研究生。

2.在事业单位,评职称,是这样的,本科生评是在转正后立即自动转为初级,也就是说你在原先的单位工作一年后,你就能评初级了。

而评中级是在评了初级后过5年才能评。

3.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来说,也是转正一年后,自动转为初级,然后2年后评中级。

4.对于在职研究生来说,因为在职研究生只有学位没有毕业证,而学历指的是毕业证,所以学历里不变的。

因此,你还得等6年才能评中级,一年后评初级。

5.继续教育,其实是评职称的资格,也就是每年继续教育是有学分的,事业单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要修够一定的学分,才有资格去评职称。

6.转正定级是转正定级,职称是职称,转正定级指的是由见习生转为正式编制人员,转了之后,工资会上一个档次。

而评职称是在转正定级的基础上评的。

7.非常诧异,你都工作了3年了,居然没弄懂这个,更诧异的是你单位的老前辈,尤其是财务居然没给你弄这个转正定级和职称,因为转正定级和评职称是要加工资的,加工资后由财务去财政局调整你的工资。

也很诧异,你居然没和其他单位的人或者本单位的人,亦或者一起考上事业单位的人交流过。

无限纠结中。

1。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12.08•【字号】浙人薪〔2006〕307号•【施行日期】200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正文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人薪〔2006〕30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事部、财政部批准,现将《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关系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与其他各项改革密切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人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一)实施范围。

凡纳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核定事业编制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

教师2006年工资套改制度

教师2006年工资套改制度

11年以上教体系统2006年工资改革政策和业务操作要点在职人员确定:(1)按现工资关系所在学校确定工改对象。

(2)2006年7月1日仍在册人员,后调外县市、自动离职、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和死亡人员等,按实际月份在原单位申报补发。

其中调外县市和自动离职人员的工资进档表单独归出,并注明原因。

(3)2006年7月份后从外县市、外系统调入人员按实际月份补发。

(4)行政、刑事处罚至2006年7月1日处罚期未满的人员不参加这次工资改革,待处罚期满后正式工作后,重新确定工资。

(5)2006年7月1日至本单位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可以先列为此次工资改革对象。

后按工改后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处理。

(汤浦、道墟、盖北)。

按实际月份计算补发额.(6)2006年7月1日到龄后退休人员,先按在职人员套改,后再重新计算退休费。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此次工资套改,不考虑原工资基数,而是推倒重来。

新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菥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本次工资改革先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进行套改,工资中的其他部分暂不作变动(省汇编143页)。

(7)岗位工资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如副高级岗位执行7级岗位工资标准,中级职务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省汇编143页)。

(8)薪级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薪级起点。

(9)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国家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

将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纳入绩效工资。

在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对经费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省汇编143).(10)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管理。

劳动合同制与转正定级

劳动合同制与转正定级

劳动合同制与转正定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发展,劳动合同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深入到各行各业。

劳动合同制旨在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而在劳动合同制度中,转正定级作为劳动者在企业中发展的重要环节,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制和转正定级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制度。

劳动合同制的主要特点如下:1. 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地位平等,有权自愿选择是否签订合同。

2. 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书面劳动合同应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3.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4.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资转正定级与取得新学历后二次定级办法转正定级与取得新学历后二次定级办法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

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初中毕业生二十七级,档,高中、中专毕业生二十七级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二十六级2档,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的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 1 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录用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适当高定:其中~在县直单位工作的高定一档~在乡镇工作的高定两档。

2、新参加工作的机关技术工人的定级工资待遇,取消转正期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技术工人学徒期间的工资待遇为第一年570元~第二年590元,学徒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初级工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二档。

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毕业生~第一年执行590元~一年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初级工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二档,高职高专及以上毕业生第一年为655元~一年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初级工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三档。

普通工人熟练期一年~其熟练期间的工资待遇为570元,熟练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普通工人岗位工资一档。

对个别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可适当延期定级。

3、事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定级待遇:
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上述人员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

注: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其中~对在县直单位工作的高定一级~在乡镇工作的高定两级。

4、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定级待遇,取消转正期待遇,: 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技术工人学徒期间的工资待遇为第一年570元、第二年590元,学徒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岗位工资技术工5级和薪级工资3级标准。

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毕业生~第一年执行590元~一年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岗位工资技术工5级和薪级工资3级标准,高职高专及以上毕业生第一年执行655元~一年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岗位工资技术工5级和薪级工资6级标准。

普通工人熟练期一年~其熟练期间的工资待遇为570元,熟练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岗位工资普通工和薪级工资1级标准。

对于个别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可适当延期定级。

5、其他新聘用人员~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