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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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信息中心为贯彻新职纪《关于开展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 ] 4号文,全面清理各类存量资金,整治帐外管理资金,做到应收尽收、应交尽交,从源头上斩断不正之风。信息中心多措并举做好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遵照新职纪《关于开展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 ] 4号文件精神,信息中心招开专题视频会议,将文件精神及时向大家传达,针对文件中提出的6类整治内容一一进行解读。特别是第1项“部门帐外管理资金”中提到的12类情况,结合当前招生出差、宣传费用发放、培训业务开展等业务活动中涉及的费用,要求逐一梳理,仔细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会议通过充分讨论,取得大家共识,为下一步迅速部署开展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打下基础。
二、承诺公示
遵照新职纪《关于开展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 ] 4号文件要求,签署《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承诺书》并在中心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见附件证明材料:公示图片)
三、把握政策,明确范围,自查自纠。
明确此次清理整治范围包括:
1.部门帐外管理资金
2.应交未交财政存量资金
3.应交未交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4.未按要求撤销或违规设立银行帐户
5.部门国有资产清理
6.违规使用财政资金
针对以上六大项,信息中心领导及分管资产、部门报销等相关工作人员对以上6项进行逐一梳理,并对2019年度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及财政资金采购项目进行再次核查,对资金的性质、项目名称、金额、完成情况、结转结余等内容进行复核。
经查,1.中心采用学校统一报帐系统,无部门帐外管理资金。2.不存在财政存量资金。3.部门没有财政专户。4.部门无银行帐户。5.部门国有资产在学校资产处的领导下,按相应要求与规范由专人管理,利用资产管理系统对部门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对报废资产按学校资产处理办法进行申报、审批,由资产处统一处理。部门资产仅用于学校网络运行、计算机实训保障、信息化应用等方面,仅供校内师生员工工作、学习使用,从不借设备,更无出租行为。6.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的项目,支付由财务处专人负责,由市级支付中心支付,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节余资金由财政统一收回。不存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
四、动态审核,长效管理
围绕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信息中心全体成员以查促管,以管促效,着眼长远,严明检查纪律,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做到严谨、准确、高效。今后工作中,对各项财政存量资金实行动态监管,切实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