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清算工作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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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清算工作组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成立专门工作组,清算公司债权债务。
由xxx 组成清算工作组,由吴风平为负责人。
盖章、签字:
日期:
平利县风平商贸有限公司清算方案
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八)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013年5月23日
平利县风平商贸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清算组对平利县风平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经完成,清算报告如下:
一、清算过程:
1、因公司经营上的原因,经股东会议决定,解散公开发中心。清算组成员由吴风平、罗方久为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已在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所有债权人,并于2013年5月23日在《安康日报》刊人登了清销公告。
3、清算组已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了清算方案,并已股东会确认。
二、清算结果:
1、清算组按制定的清算方案处置公司财产,并按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2、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3、公司的债务已全部清偿。
4、公司财产已处置完毕。
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
股东会确认清算报告,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
股东盖章、签字: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