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环境监测质量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分册)
目录目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布设及管理规程1.目的为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的布设,明确点位增加、变更、撤消要求,规定点位管理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的布设、增加、变更、撤消、审批等管理。
3.点位布设3.1 定义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是以监测城市建成区的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监测点,参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其设置的最少数量由城市建成区面积和人口数量确定。
每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500 米至4 千米,有时也可扩大到半径 4 千米至几十千米(如对于空气污染物浓度较低,其空间变化较小的地区)的范围。
可简称城市点。
3.2 点位数量要求各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的最少数量应符合表1 的要求。
按建成区城市人口和建成区面积确定的最少监测点位数不同时,取两者中的较大值。
表 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设置数量要求3.3 布设原则城市点的布设要保证点位具有代表性、可比性、整体性、前瞻性和稳定性的原则,其中代表性、可比性是质量控制的重点。
(1)代表性: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水平和变化规律,客观评价城市、区域环境空气状况,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满足为公众提供环境空气状况健康指引的需求。
(2)可比性:监测点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各个监测点获取的数据具有可比性。
(3)整体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应考虑城市自然地理、气象等综合环境因素,以及工业布局、人口分布等社会经济特点,在布局上应反映城市主要功能区和主要大气污染源的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从整体出发合理布局,监测点之间相互协调。
(4)前瞻性:应结合城乡建设规划考虑监测点的布设,使确定的监测点能兼顾未来城乡空间格局变化趋势。
(5)稳定性:监测点位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变更,以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3.4 布设要求(1)位于各城市的建成区内,并相对均匀分布,覆盖全部建成区。
环境空气检测业指导书
环境空气检测业指导书环境空气检测作业指导书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检测试验中心二〇一五年目录一、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1)二、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 (9)三、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15)四、环境空气二硫化碳的测定 (24)五、环境空气一氧化碳的测定 (28)六、环境空气总悬浮物颗粒的测定 (30)七、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 (35)八、硫化氢的测定 (37)九、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 (43)十、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48)十一、环境空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54)十二、固定污染源废气苯可溶物的测定 (59)十三、废气铬酸雾的测定 (64)十四、硫酸雾的测定 (67)一、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一、执行标准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
二、适用范围1、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氮、一氧化氮的测定。
2、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36µg/10ml 吸收液。
当吸收液总体积为10ml,采样体积为24L时,空气中氮氧化物的检出限为0.015mg/m3。
当吸收液总体积为 50ml,采样体积288L 时,空气中氮氧化物的检出限为0.006mg/m3,本标准测定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范围为 0.024 mg/m3~2.0mg/m3。
三、干扰及消除1、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氮氧化物浓度 30 倍时,对二氧化氮的测定产生负干扰。
2、空气中过氧乙酰硝酸酯(PAN)对二氧化氮的测定产生正干扰。
3、空气中臭氧浓度超过 0.25mg/m3时,对二氧化氮的测定产生负干扰。
采样时在采样瓶入口端串接一段(15~20)cm 长的硅橡胶管,可排除干扰。
四、测定原理空气中的二氧化氮被串联的第一支吸收瓶中的吸收液吸收并反应生成粉红色偶氮染料。
空气中的一氧化氮不与吸收液反应,通过氧化管时被酸性高锰酸钾溶液氧化为二氧化氮,被串联的第二支吸收瓶中的吸收液吸收并反应生成粉红色偶氮染料。
环境空气和废气布点与烟尘烟气采样监测技术要求规范作业指导书
环境空气和废气布点与烟尘烟气采样监测技术规范作业指导书依据标准: GB/T5468-1991、GB/T16157-1996一、点检烟气分析仪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现场监测前烟道气分析仪的点检工作;2、点检项目与基准:电源能否接通;面板按键接触是否良好;抽气泵是否正常;水收集器及采样探针中是否有冷凝水;粉尘过滤器是否清洁;仪器充电电池的电量是否充足;整个抽气系统的气密性是否良好;3、点检记录:点检的时间、内容与结果应有完整详细的记录;4、问题与纠正:点检人员对点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采样负责人报告;二、点检烟尘采样仪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现场监测前烟尘采样仪的点检工作;2、点检项目与基准:电源能否接通;面板按键接触是否良好;抽气泵是否正常;皮托管及采样嘴是否完好;干燥器中硅胶是否失效;洗气瓶中双氧水是否混浊;打印机是否正常;整个采样系统的气密性是否良好;3、点检记录:点检的时间、内容与结果应有完整详细的记录;4、问题与纠正:点检人员对点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采样负责人报告;三、样品交接滤筒、样品瓶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现场监测结束后采样人员与实验室内分析人员的样品交接;2、操作步骤:采样人员在现场监测结束回到实验室后应立即与样品分析人员进行样品交接;在样品交接后,采样人员与分析人员应共同、完整、正确地填写样品交接单上各栏内容;采样人员与分析人员必须在样品交接单上签字;3、注意事项:样品交接单应随测试报告归档;四、样品分析滤筒、重量法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采样前后滤筒的称重;2、一般事项: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有关规定;3、器具与材料:器具1分析天平精度2烘箱 0-300℃材料:圆筒状玻璃纤维滤筒,28×70mm4、操作步骤:用铅笔将滤筒编号;新规定不能用铅笔将已编号的滤筒或采样后的滤筒在105~110℃烘箱中烘烤1小时;将滤筒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用感量天平称量两次,两次重量之差应不超过;记录称重的滤筒的重量;5、注意事项:天平实验室应保持恒温、恒湿;五、检测结果分析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烟道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及除尘效率的计算;2、一般事项: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有关规定;3、计算:、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计算1、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实测排放浓度:CmV nd=⨯106式中:C-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实测排放浓度mg/N·d·m3Vnd-标准状态下干采样体积N·Lm-采样所得的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量g2、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折算排放浓度式中:'C-折算为过量空气系数为α时的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mg/N·d·m3C-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实测浓度mg/N·d·m3'α-测点实测的过量空气系数α-有关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3、过量空气系数式中:'α-测点实测的过量空气系数XO2-烟气中O2的体积百分数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排放率计算G=C×Qsnd×10-6式中:G-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排放率,kg/hQsnd-标准状态下干排气流量,N·d·m3/hC-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实测浓度mg/N·d·m3六、现场检测圆形烟道截面测点选择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在测定固定污染源烟道中的颗粒物浓度时,对烟道内测定点的选择;2、一般事项: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尽可能将采样位置设置在烟窗或地面管道气流平稳的管段中,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则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取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的距离最小不少于倍直径处;并应适当增加测点的数量; 3、方法要点:根据选定的烟道测定截面的大小,按圆形截面在测定截面上垂直相交的两条直线上选择测定点的规定,在测定位置上划分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圆环,在各环上选择测定点;表1给出作为测定点的有关位置;表1 圆型烟道的分环和各点距烟道内壁的距离4、器具:卷尺:5米钢卷尺;计算器;5、操作步骤:利用卷尺测量烟道直径;根据烟道直径选择测定点;6、注意事项:最大的测定点数目控制在20个;因为根据实际结果表明,测量点多于20个和20个两者之平均值间也没有多大差异;但是,在特别要求进行精密测定,以及在偏流的影响不能忽视时,应把测量点增加到20个以上;当管道直径小于米时,流速比较均匀,可取管道中心作为采样点;在进行烟气成份分析时,由于气体分布不受重力影响,测点只需靠近烟道截面中心点即可;七、现场检测矩形烟道截面测点选择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在测定固定污染源烟道中的颗粒物浓度时,对烟道内测定点的选择;2、一般事项: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有关规定;3、方法要点:将烟道截面分成等面积的正方形小块,各块中心即为采样点,表2给出作为测定点的有关位置;表2 矩形烟道的分块和测点数4、器具:卷尺:5米钢卷尺;计算器;5、操作步骤:测量烟道的截面积;根据烟道截面积的大小选择测定点;6、注意事项:每个测点所代表的烟道截面积不得大于平方米;若烟道截面积小于平方米,且流速比较均匀、对称时,可取截面中心为采样点;七、现场检测颗粒物工况测量及颗粒物采集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烟道中烟气流速及流量的测定及颗粒物采集;2、一般事项: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有关规定;3、方法要点:根据烟道中排气的动压、静压、温度含湿量及烟道面积,求出烟气流速、流量,并在颗粒物采集的过程中随时根据测点烟气动压的变化调整采样流量,以保证等速采样;4、器具:皮托管平行自动烟尘采样仪组合采样枪干燥器三联型5、操作步骤:接通主机电源,待仪器自标结束后按确定键进入主菜单将光标移至“参数设置”,按确定键,输入当前日期、时间和现场大气压,输入完毕后按确定键;将光标移至“选采样点”,按确定键,输入烟道直径或边长,按仪器技算的测点位置在采样枪上作相应记号,完毕后按确定键;将光标移至“自动调零”,按确定键待仪器压力传感器调零结束后,按确定键;用橡皮管将仪器上两个皮托管接口与组合采样枪上皮托管接口连接;将光标移至“烟气测量”,按确定键,按2键,输入烟气温度、含湿量,按确定键;将组合采样枪置于第一个测点与仪器上“+接口连接的皮托管测压孔应正对气流方向”,封闭测压孔,待显示的动压、静压、全压等数值稳定后,按确定键,并将采样枪移至第二个测点,重复以上操作,直至所有测点测量完毕,按2键,仪器将显示烟道测试断面的平均动压、静压全压、流速、标干流量、应选择的采样嘴直径等参数,记录后按确定键退出;连接组合采样枪的采样管、干燥器、仪器采样接口;将光标移至“自动采样”,按确定键,输入采样点数目、采样时间、选用的采样嘴直径、滤筒编号等;将滤筒放入组合采样枪并安装采样嘴;将组合采样枪置于测点上,采样嘴正对气流方向,封闭测试孔,按确定键;当第一个测点采样结束时,仪器蜂鸣器鸣叫10秒;将采样枪移至第二个测点继续采样重复以上步骤,直至全部测点采样完毕;采样结束后,按2键打印采样数据;将采样枪取出测试孔,用镊子将滤筒取出,放入专用盒中保存;七、现场检测排气中气体成份的测定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烟道中氧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含量的测定;2、一般事项: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有关规定;3、器具:烟道气分析仪采样探针 300、1500mm4、操作步骤:在测定现场连接烟道气分析仪采样系统,按下手操器上ON/OFF键开机,按下向键将光标移至“烟气分析”,按ENTER键;分析仪进行自动校准,时间从300倒计至零;自动校准结束时仪器发出提示音,此时按ENTER键;按上向键或下向键选择显示屏显示的内容,直至出现“O2 %... ”将采样探针插入并封闭测试孔;待氧气、二氧化硫等参数含量数值稳定后进行记录;5、注意事项:测试结束将采样探针取出测试孔后切勿马上关机,应将采样探针置于环境空气中继续抽取清洁空气,直至氧气显示值回复到时再按ON/OFF键关机;八、现场检测测试记录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采样的现场监测工作;2、现场采样单填写要求:采样人员在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完整、正确地填写现场采样单上“委托单位名称”、“任务性质”、“采样日期”、“监测项目”、“样品数量”等栏目;采样负责人应将现场监测期间污染源生产负荷、净化设备运行状况或其它需要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情况详细记录在“现场工况”栏中;采样负责人及采样人员必须在现场采样单上签字;采样负责人必须将现场采样单交厂方陪同人员确认填写内容并签字认可;厂方陪同人员也可将厂方的意见或情况填写在现场采样单上;3、注意事项:现场采样单必须用钢笔填写,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修改章;现场采样单应随测试报告一并归档;九、环境空气和废气采样技术要求采样流量等编制:审核:批准:。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作业指导书
环境空⽓颗粒物(PM10和PM2.5)⾃动监测⼿⼯⽐对作业指导书环境空⽓颗粒物(PM10和PM2.5)⾃动监测⼿⼯⽐对作业指导书1.⽅法原理利⽤⼿⼯采样器与⾃动监测仪器进⾏同时段采样,计算⾃动监测仪器与⼿⼯采样器监测结果的相对误差,评价数据质量。
2.仪器和设备2.1 颗粒物采样器采样器技术指标应符合《环境空⽓颗粒物(PM10 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和检测⽅法》(HJ93—2013)的要求。
2.2 流量校准器⽤作校准的流量计流量误差≤±2%。
2.3 恒温恒湿间(箱)⽤于采样前后滤膜温度、湿度平衡。
恒温恒湿间(箱)内温度设置在(15~30)℃任意⼀点,控温精度±1℃;相对湿度控制在(50±5)%。
2.4 电⼦天平⽤于对滤膜进⾏称量,检定分度值不超过0.1mg,电⼦天平技术性能应符合《电⼦天平检定规程》(JJG 1036—2008)的相关规定。
2.5 温度计⽤于测量环境温度,校准采样器温度测量部件:测量范围(-30~50)℃,精密:±0.5℃。
2.6 ⽓压计⽤于测量环境⼤⽓压,校准采样器⼤⽓压测量部件:测量范围(50~107)KPa,精密:±0.1KPa。
2.7 湿度计⽤于测量环境湿度,测量范围(10%~100%)RH,精密:±5%RH。
2.8 滤膜可选⽤玻璃纤维滤膜、⽯英滤膜等⽆机滤膜或聚四氟⼄烯、聚氯⼄烯、聚丙烯、混合纤维等有机滤膜。
滤膜对0.3µm 标准粒⼦的截留效率不低于99.7%。
2.9 滤膜保存盒⽤于存放滤膜或滤膜夹的滤膜筒或滤膜盒,应使⽤对测量结果⽆影响的惰性材料制造,应对滤膜不粘连,⽅便存放。
3.现场⽐对3.1 采样前准备3.1.1 切割器清洗切割器应定期清洗,清洗周期视当地空⽓质量状况⽽定。
⼀般情况下累计采样168h 应清洗⼀次切割器,如遇扬尘、沙尘暴等恶劣天⽓,应及时清洗。
3.1.2 环境温度检查和校准⽤温度计检查采样器的环境温度测量⽰值误差,每次采样前检查⼀次,若环境温度测量⽰值误差超过±2℃,应对采样器进⾏温度校准。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作业指导书
环境空⽓PM10和PM2.5的测定作业指导书环境空⽓PM10和PM2.5的测定作业指导书⼀、执⾏标准环境空⽓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
⼆、适⽤范围1、本标准适⽤于环境空⽓中 PM10和 PM2.5浓度的⼿⼯测定。
2、本标准的检出限为0.010mg/m3(以感量0.1mg分析天平,样品负载量为1.0mg,采集108 m3空⽓样品)。
三、测定原理分别通过具有⼀定切割特性的采样器,以恒速抽取定量体积空⽓,使环境空⽓中 PM2.5和PM10被截留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根据采样前后滤膜的重量差和采样体积,计算出 PM2.5和PM10 浓度。
四、仪器设备1、切割器(1)PM10切割器、采样系统:切割粒径 Da50=(10±0.5)µm;捕集效率的⼏何标准差为σg=(1.5±0.1)µm。
其他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 HJ/T 93-2003 的规定。
(2)PM2.5 切割器、采样系统:切割粒径 Da50=(2.5±0.2)µm;捕集效率的⼏何标准差为σg =(1.2±0.1)µm。
其他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 HJ/T 93-2003 的规定。
2、采样器孔⼝流量计或其他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要求的流量计。
(1)⼤流量流量计:量程(0.8~1.4)m3/min;误差=2%。
(2)中流量流量计:量程(60~125)L/min;误差=2%。
(3)⼩流量流量计:量程<30 L/min;误差=2%。
3、滤膜:根据样品采集⽬的可选⽤玻璃纤维滤膜、⽯英滤膜等⽆机滤膜或聚氯⼄烯、聚丙烯、混合纤维素等有机滤膜。
滤膜对0.3µm标准粒⼦的截留效率不低于 99%。
空⽩滤膜按分析步骤进⾏平衡处理⾄恒重,称量后,放⼊⼲燥器中备⽤。
4、分析天平:感量 0.1mg 或 0.01mg。
5、恒温恒湿箱(室):箱(室)内空⽓温度在(15~30)°C 范围内可调,控温精度±1°C。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检修操作指导书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检修操作指导书1.预防性检修预防性检修指在规定的时间对系统在用和备用的仪器设备进行预防故障发生的检修。
在有备用仪器的保障条件时,应用备用仪器将正在运行的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替换下来,送往实验室进行预防性检修。
预防性检修计划应根据系统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和设备使用手册的要求制定。
监测站点的污染物监测仪器设备每年至少进行1 次预防性检修。
按厂家提供的使用和维修手册规定的要求,根据使用寿命,更换监测仪器中的相关部件,如紫外灯、光电倍增管、制冷装置、转换炉、发射光源(氙灯)和抽气泵膜等关键零部件。
对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器电路各测试点进行测试与调整;对仪器进行气路检漏和流量检查;对光路、气路、电路板和各种接头及插座等进行检查和清洁处理。
对仪器的输出零点和满量程进行检查和校准,并检查仪器的输出线性。
颗粒物监测仪器要求对气路、电路板和各种接头及插座等进行检查和清洁处理;每年应对采样泵进行维护,维护后真空度应能达到当地气压的60%。
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器在每次全面预防性检修完成后,或更换了仪器中的紫外灯、光电倍增管、制冷装置、转换炉、和发射光源(氙灯)等关键零部件后,应对仪器重新进行多点校准和检查,并记录检修及标定和校准情况。
颗粒物监测仪器每次全面预防性检修完成后,应进行仪器校准和采样流量校准,并对检修和校准填表归档。
对完成预防性检修的仪器,颗粒物监测设备应进行连续24h 的仪器运行考核,在确认仪器工作正常,可投入使用。
气态仪器各项零、跨、线性、精密度等性能指标均符合在线运行要求后,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动态校准器应定期检查电磁阀是否漏气、光度计、内置泵性能,检查仪器电路模块以及软件平台,更换性能不满足要求的部分,完成预防性检修后,与其它动态校准器平行比对,结果良好,并应进行连续24h 的仪器运行考核,在确认仪器工作正常,可投入使用。
2.故障检修故障检修是指对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针对性检查和维修。
故障检修应做到:根据所使用的仪器结构特点和厂商提供的维修手册的要求,制定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检修的方法及程序。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2011-11-03 15:51:151概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由监测子站、中心计算机室、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等组成,一般分析单元能自动监测环境空气中的氮氧化物、二氧等参数。
其监测仪器一般分为点式监测仪器和开放化硫、臭氧、一氧化碳和PM10光程监测仪器。
本作业指导书用于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等参数监测仪器、采样装置等监测子站进行测试。
PM102编制依据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T 193-200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479-2009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1995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88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6921-86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263-94 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3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应满足以下表3-1、表3-2和表3-3中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
3.1 外观要求3.1.1 应有制造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产品应取得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
3.1.2 仪器表面无明显碰、划伤,外观整齐、清洁,零部件表面不得锈蚀。
3.1.3 仪器各紧固件应连接牢固、可靠;各调节器件应功能正常,操作灵活方便。
环境监测实验作业指导书
环境监测实验作业指导书【环境监测实验作业指导书】一、实验目的本实验旨在帮助学生了解环境监测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并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
二、实验器材和试剂1. 环境监测设备:包括空气质量检测仪、水质监测仪等。
2. 采样容器:例如空气样品采集瓶、水样采集瓶等。
3. 标准物质:包括空气标准物质、水质标准物质等。
4. 实验仪器:如pH计、电导率仪等。
5. 其他辅助器材和试剂。
三、实验步骤1. 确定实验目的并选择适当的环境监测设备,如需要监测空气质量,则选择空气质量检测仪。
2. 准备好采样容器,并清洗干净,确保无杂质的干扰。
3. 校准实验仪器,例如使用标准气体校准空气质量检测仪,校准pH计等。
4. 根据实验要求选择取样点位,并进行采样。
如需要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则在不同房间进行采样。
a) 空气采样:打开空气质量检测仪,根据仪器指示进行采样,将样品采集瓶置于适当位置。
b) 水样采样:使用水样采集瓶,将待测水样采集到瓶中。
5. 将采样容器密封并标记好采样点位、时间等信息,确保样品不受污染。
6. 将采集到的样品送至实验室,或者根据实验要求进行现场分析。
7. 根据实验要求进行各项分析,如使用pH计测试水样的酸碱度,使用电导率仪测试水样的电导率等。
8. 记录实验结果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后续可以制作相关数学图表进行展示。
9. 按照实验要求对实验器材和试剂进行清洗和储存。
四、实验安全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并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实验手套、眼镜等。
2. 操作时注意不要弄破采样容器,以免造成污染。
3. 使用实验仪器时,遵循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步骤,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 样品采集过程中,要注意环境因素的干扰,如风力、温度等。
5. 实验结束后,要妥善处理并储存实验器材和试剂,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安全。
五、实验结果分析根据实验所得数据,可以比较不同样品的环境参数,例如不同地点的空气质量、水体的酸碱度等。
利用统计和图表分析,可以得出对环境质量的评价和建议。
环境监测质量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分册)
目录目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布设及管理规程1.目的为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的布设,明确点位增加、变更、撤消要求,规定点位管理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的布设、增加、变更、撤消、审批等管理。
3.点位布设3.1 定义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是以监测城市建成区的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监测点,参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其设置的最少数量由城市建成区面积和人口数量确定。
每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500 米至4 千米,有时也可扩大到半径 4 千米至几十千米(如对于空气污染物浓度较低,其空间变化较小的地区)的范围。
可简称城市点。
3.2 点位数量要求各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的最少数量应符合表1 的要求。
按建成区城市人口和建成区面积确定的最少监测点位数不同时,取两者中的较大值。
表 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设置数量要求3.3 布设原则城市点的布设要保证点位具有代表性、可比性、整体性、前瞻性和稳定性的原则,其中代表性、可比性是质量控制的重点。
(1)代表性: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水平和变化规律,客观评价城市、区域环境空气状况,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满足为公众提供环境空气状况健康指引的需求。
(2)可比性:监测点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各个监测点获取的数据具有可比性。
(3)整体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应考虑城市自然地理、气象等综合环境因素,以及工业布局、人口分布等社会经济特点,在布局上应反映城市主要功能区和主要大气污染源的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从整体出发合理布局,监测点之间相互协调。
(4)前瞻性:应结合城乡建设规划考虑监测点的布设,使确定的监测点能兼顾未来城乡空间格局变化趋势。
(5)稳定性:监测点位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变更,以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3.4 布设要求(1)位于各城市的建成区内,并相对均匀分布,覆盖全部建成区。
环境空气检测业指导书
环境空气检测业指导书环境空气检测业指导书环境空气污染是当前全球所面临的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工业化的快速推进,环境污染已逐渐成为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难以避免的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各国政府普遍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检测体系。
近年来,我国在环境监测方面的投入力度越来越大。
环保部门不断加强对环境监测的力度与深度,并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空气检测指南》、《环境空气采样分析技术规范》等指导性文件,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全面监测,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稳定。
在整个的环境空气检测体系建设中,环境空气检测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环境空气检测机构主要是运营一系列检测设备,对周边区域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分析,通过各种科学手段提供高品质的检测数据。
使政府能够了解当地环境污染状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为了对环境空气检测机构的运营标准和质量进行规范,保证检测数据的质量可靠性与真实性,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发布了《环境空气检测指南》,为环境空气检测机构的工作提供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环境空气检测机构的管理环境空气检测机构的管理是指对检测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资质、检测方法、设备仪器、检测记录等方面的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要对环境空气检测机构进行严格监管,加强对环境空气检测机构的审查、认证、检查,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环境空气检测操作流程环境空气检测机构的操作流程包括样品采集、样品标记、样品运输、样品预处理、样品分析等环节。
环境空气采样一定要准确和灵敏,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保护采样容器、保证采样成功率。
预处理和分析数据质量很重要,能够检测出的污染物要充分分析和获得准确的数据以便筛选适当的处理方案。
三、检测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和维护环境空气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和仪器是检测环境空气污染物的先决条件,保障检测工作的准确性。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气态污染物质控作业指导书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气态污染物质控作业指导书1.目的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气态污染物质(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进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有效。
2.适用范围适用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现场检测质控活动。
3.依据《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
4.要求4.1保证人员对任务要求理解清楚到位并且持证上岗,现有现场外勤人员人拟分两组,每组2人,一组负责现场检测质控,与另一组颗粒物比对监测工作每半月交替轮换一次。
4.2 保证车辆满足任务要求;4.3 需要的仪器设备(温湿度计、压力计、流量计、秒表、标准气体、臭氧校准仪等)经检定在有效期内,且校准合格,满足相应工作需求。
4.4 若质控数据不合格,应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并通知运维公司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整改完成后若需要二次质控,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结果报告以二次质控结果上报,并在原始记录及质控报告里注明二次质控的原因及实际情况。
5.仪器操作步骤5.1空气站站房及其周围环境:到达环境空气子站首先对站房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2采样系统的规范性:检查采样口的高度,采样系统的安装与配置,采样系统及采样头的清洁程度等是否满足相应规范中的要求。
5.3数据一致性判断:现场任意时段内原始数据与泰安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的同时段数据进行比较和分析,判断数据是否一致,是否发生偏离。
5.4采样管路检漏、气密性: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压力计、流量计并结合分析仪的诊断功能,对采样总(支)管、气路、零气发生器进行检漏和气密性检查。
环境空气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
环境空气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1 目的1.1 确保环境空气中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降尘的监测数据质量,防止监测过程造成污染环境。
1.2 监测工业窑炉、烟囱口及排气筒排放的粉(烟)尘等有害物质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排放标准,评价净化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情况、污染防治措施的效益,为空气质量管理与评价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环境空气中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降尘的测定, 工业窑炉、烟囱口及排气筒排放的粉(烟)尘等有害物质等项目的测定。
3 管理职责监测人员负责试剂配制、玻璃器皿的清洁卫生及分析废液、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处理;负责监测仪器的调试、保养和日常维护;负责计算填报监测原始记录、分析结果。
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标准分析监测,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后由站长报出。
4 工作程序按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对环境空气、降尘、工业窑炉、烟囱口及排气筒排放的粉(烟)尘进行监测。
4.1 PM10的测定4.1.1 监测频率与时间PM10每周一、三、五监测,每次采集14小时,采气流量为0.8m3/min。
4.1.2 滤膜准备将没有针孔或任何缺陷的滤膜编号后,放入干燥器中平衡干燥24小时,然后称量滤膜重量,精确到0.1mg,填写《称量记录》,记录滤膜重量(W0),把称好的滤膜放入滤膜袋中。
4.1.3 滤膜的安放及采样打开采样头顶盖,取出滤膜夹,用清洁干布擦去采样头内及滤膜夹的灰尘,用镊子将滤膜绒面向上,放在滤膜支持网上,放上滤膜夹对正,拧紧,使之不漏气,安好采样头顶盖,按照采样器使用说明,设置采样时间即可采样,并记录采样地点、样号、时间、流量、大气压、温度等天象状况。
采样结束后,打开采样头,用镊子轻轻取下滤膜,采样面向里,将尘膜对折,放入号码相同的滤膜袋中带回实验室待分析用并记录采样标况体积V PM10。
4.1.4 尘膜的平衡及称量将尘膜置于干燥器中平衡24小时,然后称量尘膜,精确到0.1mg,记录下尘膜重量(W)。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教学文稿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1 概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由监测子站、中心计算机室、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等组成,一般分析单元能自动监测环境空气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参数。
其监测仪器一般分为点式监测仪器和开放光程监测臭氧、一氧化碳和PM10仪器。
本作业指导书用于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参数监测仪器、采样装置等监测子站进行测试。
2 编制依据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T 193-200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479-2009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1995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88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6921-86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263-94 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3 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应满足以下表3-1、表3-2和表3-3中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
3.1 外观要求3.1.1 应有制造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产品应取得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
3.1.2 仪器表面无明显碰、划伤,外观整齐、清洁,零部件表面不得锈蚀。
3.1.3 仪器各紧固件应连接牢固、可靠;各调节器件应功能正常,操作灵活方便。
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
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一、引言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环境中的各种要素进行监测,可以及时了解环境质量状况,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并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对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工作。
三、监测人员要求(一)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环境监测的方法和标准。
(二)监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三)监测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监测设备和仪器(一)监测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符合监测要求。
(二)在使用前,应对监测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对设备和仪器的校准、维护和检查应做好记录。
五、大气环境监测(一)监测项目常见的大气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₁₀、PM₂₅)等。
(二)监测方法1、采样方法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如直接采样法、富集采样法等。
2、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认可的分析方法,如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等。
(三)监测频率根据不同的区域和污染源,确定合理的监测频率。
一般来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每日或每周进行。
(四)数据处理与报告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计算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量。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地点、时间、监测项目、监测结果等内容。
六、水环境监测(一)监测项目主要监测项目有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总磷、总氮等。
(二)监测方法1、水样采集按照规定的采样点和采样方法采集水样,保证水样的代表性。
2、分析测试运用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方法进行测定。
(三)监测频率对于河流、湖泊等水体,监测频率根据其功能和水质状况确定。
(四)数据处理与报告对水样分析结果进行处理,评价水体的水质状况,并编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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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本作业指导书所涉及环境系统包括空间环境系统、室内空调环境系统和视觉照明环境系统等子系统及相关设施。
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环境系统的检测。
2 依据标准GB 50339-20XX《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 一般规定3.1 适用于智能建筑内计算机房、通信控制室、监控室及重要办公区域环境的系统检测;3.2室内噪声、温度、相对湿度、风速和照度等参数检测时,检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3.3环境检测时,主控项目按20%进行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100%时为该项检测合格;一般项目按10%进行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0%时为该项检测合格。
一、空间环境系统检测1 检测项目1.1 主控项目1.2 一般项目1.2.1 降噪和隔声措施1.2.2噪声电平2 仪器设备卷尺、数字声级计3 检验程序、标准及检测方法3.1 主控项目3.1.1 主要办公区域天花板净高不小于2.7m。
用卷尺测量。
3.1.2 楼板满足预埋地下线槽(线管)的条件,架空地板、网络地板的铺设应满足设计要求。
扳开活动地板检查预设空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1.3 为网络布线留有足够的配线间。
检查配线间的面积。
3.2 一般项目3.2.1 降噪和隔声措施。
检查办公区域是否有降低噪声或隔离噪声的设备。
3.2.2 噪声电平:3.2.2.1 监控室、主机房室内噪声(推荐值35~40dBA)。
用数字声级计测量。
3.2.2.2 办公室室内噪声(推荐值40~45dBA)。
用数字声级计测量。
3.2.3 噪声检测方法:3.2.3.1 电子设备、系统停机时在主机房中心处进行检测,测量噪声时,声级计的传感器应离开墙壁、地板等反射面一定距离(规定距建筑物外窗1m处)。
3.2.3.2 测量时高度距地面1.2m~1.5m。
3.2.3.3 测量时如背景噪声较大,会产生测量误差。
如果被测点前后两次噪声测量值差值在10dB以上,则可忽略噪声的影响;若其差值在10dB以内,且背景噪声并无变化时,则可进行修正。
环境空气中PM10、PM2.5检测方法作业指导书
环境空气中PM
10、PM
2.5
检测方法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分别通过具有一定切割特性的采样器,以恒速抽取定量体积空气,使环
境空气中PM
2.5、PM
10
、被截留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根据采样前后滤膜的重量差
和采样体积,计算出PM
2.5和PM
10
浓度。
2.监测频率与时间
PM
10、PM
2.5
每周一、三、五监测,每次采集14小时,采气流量为0.8m3/min。
3.滤膜准备
将没有针孔或任何缺陷的滤膜编号后,放入干燥器中平衡干燥24小时,然后称量滤膜重量,精确到0.1mg,填写《称量记录》,记录滤膜重量(W
),把称好的滤膜放入滤膜袋中。
4.滤膜的安放及采样
打开采样头顶盖,取出滤膜夹,用清洁干布擦去采样头内及滤膜夹的灰尘,用镊子将滤膜绒面向上,放在滤膜支持网上,放上滤膜夹对正,拧紧,使之不漏气,安好采样头顶盖,按照采样器使用说明,设置采样时间即可采样,并记录采样地点、样号、时间、流量、大气压、温度等天象状况。
采样结束后,打开采样头,用镊子轻轻取下滤膜,采样面向里,将尘膜对折,
放入号码相同的滤膜袋中带回实验室待分析用并记录采样标况体积V
PM10V
PM2.5。
5.尘膜的平衡及称量
将尘膜置于干燥器中平衡24小时,然后称量尘膜,精确到0.1mg,记录下尘膜重量(W)。
6.计算
式中:W-采样后尘膜重量(g);
W
-采样前滤膜重量(g);
V PM10V
PM2.5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m3)。
空气站作业指导书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维护1.运维工作一般要求(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2)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4)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5)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6)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7)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每日工作内容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站点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1)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2)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
(3)发现监测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在每日6 时~23 时出现的故障,应在4h 内解决,其他时间出现的故障,应在第2 天12 时前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4)根据仪器参数信息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5)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6)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至城市站、省站和总站并正常发布,发现掉线应及时恢复。
(7)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8)每天通过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完成对前一日各监测点位原始小时值的审核,并向省、市监测中心(站)提交小时值审核结果和根据小时值生成的各点位日均值。
数据审核报送工作应于每日下午14 时前完成,当天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未能完成数据审核报送的,可顺延一日审核报送,最多顺延二日(如6 日产生的数据,应于7 日14 时前完成审核,最迟在9 日14时前完成审核)。
届时仍未完成数据审核与报送的城市,将不能通过城市端软件报送3 日以前的审核数据。
对于未能按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数据,须于数据产生一周内,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书面审核结果及未能按时完成审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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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1 概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由监测子站、中心计算机室、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等组成,一般分析单元能自动监测环境空气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和PM10等参数。
其监测仪器一般分为点式监测仪器和开放光程监测仪器。
本作业指导书用于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参数监测仪器、采样装置等监测子站进行测试。
2 编制依据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T 193-200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479-2009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1995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88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6921-86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263-94 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3 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应满足以下表3-1、表3-2和表3-3中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
3.1 外观要求3.1.1 应有制造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产品应取得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
3.1.2 仪器表面无明显碰、划伤,外观整齐、清洁,零部件表面不得锈蚀。
3.1.3 仪器各紧固件应连接牢固、可靠;各调节器件应功能正常,操作灵活方便。
3.1.4 仪器主机面板显示部分数字清晰,字符、标识易于识别。
3.2 工作环境条件要求系统在以下工作环境中应能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为0℃~40℃;b 相对湿度为不大于85%;c 工作电源为交流220V±20V、频率50Hz±1Hz;d 大气压为86kPa~106kPa;e 输出:模拟信号或数字信号。
3.3 安全要求仪器在常温、常湿条件下,仪器电源引入线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Ω。
仪器在常温、常湿条件下,能承受1500V交流有效值电压连续1分钟试验,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仪器应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在常温、常湿条件下,仪器泄漏电流不超过5mA。
表3-1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气体部分)性能指标要求续表注:*号项为考查测试项目,不作为认证检测的内容。
表3-2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PM部分)性能指标要求10表3-3 子站自动校准设备性能指标要求3.4 采样和校准仪器采样装置应符合HJ/T 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4.2“多支路集中采样装置”中的相关内容和技术要求。
仪器应能用手动或自动方式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
3.5 数据采集和处理仪器应具有记录、存储、显示、数据处理、输出、打印、故障报警、安全管理和数据传输功能。
仪器应具有RS232 或RS485任意一种通讯接口。
3.5.1 子站控制数据采集和处理中文数据采集和控制软件。
对仪器各部件控制应灵敏、有效。
对各监测数据实时采集、存储、计算,并能报表或报告形式输出。
可设置修改采样、处理系统工作参数。
可调用、查询、显示历史记录数据或历史数据曲线。
可通过有线和无线通讯网络与中心站软件通讯,能够自动或根据接收控制命令上传监测数据和所采集的各种信息。
系统掉电后,可以自动保存数据,恢复供电后可自动启动,恢复运行状态并正常开始工作。
3.5.2 中心站数据采集和处理中心站数据采集和处理使用计算机系统,配备有相应系统软件;系统采用有线或无线通讯方式,并能进行远程数据的采集和监控;具有数据自动采集功能,在软件运行中可以按照预设的时间定时完成数据的采集;定时自动和随时手动采集各子站的监测数据、校准记录、设备工作状态及停电复电等实践记录;并能控制子站监测仪器进行校零、校标;当该中心站由多个子站组成时,可对各子站的监测数据均可收集、监控,并且各子站可以设置不同的监测项目,采集不同种类的数据;应能采用表格和曲线图形两种方式显示监测数据,能够根据异常值判定条件对各时段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和气象参数异常情况进行判定并进行相关特殊标注;应能生成、存储、浏览、打印各种基本统计报表(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和年报表),并能将其存储导出生成为EXCEL等通用数据文件;日报表的统一格式参见HJ/T 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中表4-2。
4 检测的条件和准备4.1 检测环境条件环境温度:5℃~35℃,波动范围±5℃;相对湿度:≤85%大气压力:(95~106)kPa,波动范围±5kPa(如果测试中大气压力波动超过±0.5kPa,应进行大气压力修正);电源电压:AC 220V±10%;电源频率:50±0.5Hz;4.2 检测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1 高精度秒表:分度值0.01s;2 分析天平:分度值0.1mg;3 标准温、湿度计:温度最小分度0.1℃,湿度最小分度0.5%;4 空盒气压表:最小分度0.5kPa;5 标准流量计:0~1L/min,0~20L/min,1.0级,准确度±1%;6 空气采样器、吸收瓶等采样设备;7 分光光度计;8 一氧化碳红外分析仪;9 紫外吸收式臭氧测定仪;10 湿度发生器;11 恒温控制箱,控温精度±0.1℃;12 分析仪器、试剂、药品等;13 绝缘电阻测试仪:最小分度0.1Ω。
4.3 检测使用的标准物质① 零点校准气:经零气发生器发生经干燥净化处理的符合要求的空气;② 气体标准物质:由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国家一、二级标准气体;其不确定度不超过±2.0%。
(臭氧标准气体以系统气体发生装置发生值为准,待国家标准样品研究所国家臭氧一级校准实验室建成使用后进行溯源)表4-1 测试使用的气体4.4 安装调试和测试要求① 被检两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PM测试仪需3套)应安装在同一环10境条件下的同一检测场地内;②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开机、调试和校准等应按照仪器操作使用说明书完成,开始测试前允许系统的预热、稳定和校准;③ 正常测试期间,每3天可以对系统进行手动调整和日常维护,不允许对仪器进行检修及更换部件等操作,系统自动调整是可以的;④ 如果因系统出现故障造成运行和测试中断,应对正在进行测试的项目重新测试,如出现≥2次的故障,则应进行检修,完成后全部测试重新开始;⑤ 应使用同一台分析仪完成全部指标参数的整个测试过程,由于多个测试量程切换而导致使用多个分析仪是允许的。
5 检测方法5.1 外观用目测和手感方法进行,必须符合3.1的相关要求。
5.2 气体分析测试单元检测5.2.1 测量范围考查仪器正常情况下具备的量程范围,应满足表3-1中的相关要求。
5.2.2 噪音仪器预热校准稳定后,设置数据记录系统每2min获取该时间段的数据的平均值(记为1个数据);将零点气体通入分析仪,稳定后各自连续通60min,记录仪器输出值r i,分别获得至少25个数据;按式(5-1)计算所取得数据的的标准偏差S0,应满足表3-1中的相关要求。
(5-1)式中:S —噪声值;r—第i次测量值;in —取得数据个数;— i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5.2.3 最低检出限检测仪器噪音的同时进行仪器最低检出限的测试。
仪器预热校准稳定后,通入零浓度标准气体,按式(5-1)计算噪音S0,按式(5-2)计算最低检测限R DL,应满足表3-1中的相关要求。
(5-2)式中:R DL—最低检测限;S—零点噪音值。
5.2.4 零点漂移和20%、80%量程漂移仪器预热校准稳定后,采用人工或自动的方式通入零点标准气体,记录仪器零点稳定读数为Z0;然后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20%的标准气体,记录20%量程稳定读数为M20;继续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80%的量程标准气体,记录80%量程稳定读数为M80。
使仪器正常工作24h后,连续分别通入上述三种标准气体,重复上述操作,并分别记录稳定后读数。
分别按式(5-3)、式(5-4)和式(5-5)计算仪器的零点漂移ZD、20%量程漂移MSD和80%量程漂移USD,然后可对仪器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重复测试8天,结果应满足表3-1中的相关要求。
(5-3)(5-4)(5-5)式中:ZD n—仪器第n天的24h零点漂移;—仪器第n天的24h20%量程漂移;MSDn—仪器第n天的24h80%量程漂移;USDn—仪器第n天的零点测量值;ZDn—仪器第n天的20%量程测量值;MSDn—仪器第n天的80%量程测量值;USDnn —测试天数,n≥1。
注意:量程漂移测试中当天与前一天的大气压力波动超过±0.5kPa,应进行大气压力修正,计算方法见式(5-6)。
(5-6)式中:D n—仪器第n天的量程漂移;—仪器第n天的量程测量值;Cn—仪器第n天的大气压值;Pnn —测试天数,n≥1。
5.2.5 响应时间(上升时间/下降时间)仪器预热校准稳定后,通入零点标准气体,待读数稳定后立即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80%的量程标准气体,同时用电子秒表开始计时,记录当显示值上升达到标准气体浓度值90%时所用的时间,该时间即为仪器的上升响应时间。
满量程80%的量程标准气体读数稳定后,通入零点标准气体,同时用电子秒表开始计时,记录当显示值下降至量程标准气体浓度值10%时所用的时间,该时间即为仪器的下降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每天测试1次,重复测量3天,取平均值;应满足表3-1中的相关要求。
5.2.6 20%和80%量程精密度仪器预热校准稳定后,分别通入20%量程标准气体和80%量程标准气体,待读数稳定后分别记录20%量程标准气体显示值x i和80%量程标准气体显示值y i,重复上述操作测量至少6次以上,分别按式(5-7)和式(5-8)计算仪器20%量程精密度P20和80%量程精密度P80。
应满足表3-1中的相关要求。
(5-7)(5-8)式中:P20—仪器20%量程精密度;—仪器80%量程精密度;P80x— 20%量程标准气体第i次测量值;i— 80%量程标准气体第i次测量值;yi— 20%量程标准气体测量算术平均值;— 80%量程标准气体测量算术平均值;n —测量次数(n≥6)。
5.2.7 线性误差仪器预热校准稳定后,分别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20%、40%、60%的标准气体,待读数稳定后分别记录各自显示值;零气和上述每种标准气体交替使用,重复测;按式(5-9)计算每种浓度的线量3次,分别取每种浓度显示值的平均值性误差L ei;线性误差最大值应符合表3-1中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