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守则日常管理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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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规章制度

重庆交通大学规章制度

重庆交通大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重庆交通大学内部交通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校园内车辆管理
1. 根据学生和教职工的身份,将车辆划分为校园内部车辆和外来车辆。

2. 校园内部车辆需在校园管理部门注册,领取车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3. 外来车辆需在进入校园前向校园管理部门登记,并遵守校园内交通规定。

4. 在校园内驾驶车辆时,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违章停车等。

第三章校园内行人管理
1. 行人需遵守校园内的交通标志,走人行道,不得横穿马路。

2. 在斑马线处行人应停车让行,车辆应停车礼让行人。

3. 学生应按指定路线行走,不得随意穿越操场、球场等禁止入内区域。

第四章校车管理
1. 校车应经过校园内指定的上下车地点,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靠。

2. 学生乘坐校车时,应按规定站立或坐在座位上,不得随意乱动。

3. 乘坐校车时,学生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吵闹、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五章违规处理
1. 对违规驾驶和乘坐校车的学生和教职工,校园管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理。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驶校车、停职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
1. 本规定由校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重庆交通大学交通管理规定,希望广大师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规定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规定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校风,规范同学们的日常行为,根据《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守则》和《广东省技工学校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规定,望各班认真组织学习,督促学生遵守、执行:一、仪容仪表基本要求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显示青少年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

二、仪容仪表细则1、学生在校必须穿校服,不得在校服上乱涂乱画、禁止穿着改小、改短校服。

一经发现乱涂乱划校服,或改小、短校服,校服没收,并扣该生操行分1分/次。

2、男生不得留长发,不得剃光头,禁止染发、烫发。

做到:前额头发下压不得超过眉毛,两侧头发不得盖耳,头发不得竖起,不得过厚,后部头发不得接触衣领,不得留怪异头发。

3、女生头发要求前额刘海不超过眉毛,不梳各种怪异(笔直等),不涂脂抹粉,不化妆,不得披头散发,禁止烫发、染发,不留怪异发型。

4、学生不留长指甲,更不允许涂饰指甲。

5、学生不得佩戴耳环、耳钉、项链、戒指、手镯、首饰等饰物。

6、学生禁止在教学区穿拖鞋、洞洞鞋,女生不得穿高跟鞋。

三、作风纪律作风正派,同学之间要相互尊重,男女生之间交往态度要端正,行为举止文明。

四、行为纪律学生在校期间禁止叫外卖。

首次违纪叫外卖者,接受《外卖的危害性》教育2小时。

并完成义工服务10小时。

【特别提示】对于以上各项规定多次(3次以上)违反者,由学生处下发整改通知,由家长接回停课整改。

对于屡教不改的同学,给予记过以上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作退学处理。

各班班主任应每天检查学生仪容仪表至少一次,对不合格的同学要求立刻整改,加强教育,每次扣操行分1分,并责令当时整改。

未在规定时间整改好或再犯者由学生处下发整改通知书,由家长接回家教育1-2周,对屡教不改者,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五、对以上违纪检查管理要求1、各系副主任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做好登记,并做好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和协助工作。

2、学生处或其他领导的检查结果,与副主任考核挂钩。

班级学生行为纪律管理规定

班级学生行为纪律管理规定

班级学生行为纪律管理规定1.学校作为一个组织体,需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为纪律管理规定来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班级秩序。

这些规定需要明确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准则,以确保他们能够遵守规则,尊重他人,培养积极向上的品行。

2.第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和班级纪律,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和师生关系的活动。

学生在操场上奔跑嬉闹,大声喧哗和长时间使用手机等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这些规定有助于保持校园的安静与整洁。

3.第二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恶意中伤、欺负或辱骂他人。

班级应当鼓励同学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创造积极友好的学习氛围。

如果出现纠纷或矛盾,学生应当积极寻求老师或班干部的协助,以和平解决问题。

4.第三条,学生应当保持诚实守信,不得作弊、抄袭或伪造他人签名。

这是培养学生良好学术道德的基本要求。

学校可以对这些行为进行违纪处分,以维护学术的公正和诚信。

5.第四条,学生应当按时完成学校和班级布置的作业和任务。

这是培养学生自律和责任心的重要途径。

同时,学生也应当养成良好的时间管理习惯,避免拖延症的发生。

6.第五条,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财物和个人财物,不得损坏、盗窃和丢失他人财物。

这条规定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班级可以通过讲座、游戏等形式来提升学生的公共财物爱护意识。

7.第六条,学生应当穿着整洁,不得穿着违背学校着装要求的服装。

对于个人形象的要求,能够让学生学会如何自我管理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8.第七条,学生应当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班级事务,不得缺席或懈怠。

学校可以通过班级评比、奖励等方式来鼓励学生参与积极投入的态度。

9.第八条,学生应当保持良好的班级纪律,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或任何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这是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10.第九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年级和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处罚措施。

这要求学校既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名学生,又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以保证管理的效果。

11.第十条,学校应当定期评估班级学生行为纪律管理规定的实施效果,并作出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更新版:2024年中学生行为规章和日常纪律

更新版:2024年中学生行为规章和日常纪律

更新版:2024年中学生行为规章和日常纪律一、前言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中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

所有中学生均应严格遵守以下行为规章和日常纪律。

二、中学生行为规章1.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见到师长应主动问好,礼貌待人。

- 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打扰他人学习。

- 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友好相处,不闹矛盾,不欺负同学。

2. 勤奋学习,自觉自律- 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堂讨论。

-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

- 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合理安排时间,不沉迷网络游戏。

3. 讲究卫生,保持环境- 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服。

- 注意饮食卫生,不吃垃圾食品,不随意乱扔垃圾。

- 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损坏,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卫生。

4. 遵守纪律,确保安全- 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 遵守校园交通安全规定,不在校园内骑车、滑板、溜冰。

-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校。

5. 积极参与,展示自我-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展示自己的才能。

- 遵守活动纪律,听从指挥,确保活动安全。

- 尊重他人表演,不喝倒彩,给予鼓励和赞美。

三、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上述规章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 严重违规,如违反考试纪律、欺负同学等,将给予停课、留校察看等处分。

- 情节特别严重,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附则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章 simultaneously repealed.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日期:2024年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学校实际发布为准。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5篇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5篇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5篇大学学生管理细则 (1)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1、学习: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⒈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请假半天以内(包括半天)者,需填写请假条,并由班长告知辅导员;请假一天者,除写请假条外,还需当着班长的面与辅导员通电话,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大于一天者,填写请假条,并且要交由系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

请假者务必在请假期限内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电话告知班长和辅导员,办理续假相关事宜。

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睡觉,不玩手机,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2、卫生: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因为班级、系、院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1. 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 对于系、院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二、班级奖惩制度1、评优、评先依据《周口师范学院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3、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三章学风建设第四章行为规范第五章奖励和处分第六章学生权益保障第七章管理和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等教育机构,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学生应努力学习,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高等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尊重学校的学问传统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与各项学科、科技、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第六条高校学生的管理应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七条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录取,提供真实的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材料。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应按照规定的学习计划完成学业,取得学分,通过各种考试。

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如需请假、休学、退学等,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和程序,完成各项审核和毕业答辩。

第三章学风建设第十一条高校学生应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自觉遵守考试规则,杜绝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学科竞赛,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高校学生应注重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能力。

第十四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与社团、组织、活动等校内文化和艺术活动,提高文化素养。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五条高校学生应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六条高校学生应尊重他人权益,不侵犯他人身体、财产和精神上的权益。

第十七条高校学生应踊跃参与学校的文明建设,不进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十八条高校学生应树立正确的网络文化观念,不传播和制作虚假信息、淫秽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

第五章奖励和处分第十九条学校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以给予奖励,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政教处学生管理规定

政教处学生管理规定

政教处学生管理规定一、学生管理的基本原则1.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尊重师生,维护校园秩序;2.积极参与学校活动,提升个人素质和能力;3.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学习环境。

二、学生管理的主要内容1.出勤管理–学生应按时参加课堂教学和校内活动,如有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2.行为守则–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在校园内吸烟、打架、谩骂等违纪行为;–不能旷课、擅自离校,不得参与赌博、涉黄等违反校规行为。

3.学业管理–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学习,不得抄袭或作弊;–不能参与考试作弊行为,如查实将按学校规定处理。

4.课外活动管理–学生可以参加校内课外活动,但不能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学生在参加社团、学生会等组织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尊重组织纪律。

5.着装管理–学生应穿着整洁、符合校规的校服或校服外套。

三、学生管理的责任1.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服从教职员工的管理和指导;2.班主任、辅导员等教职员工应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违纪行为;3.政教处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管理效果。

四、其他•根据学生管理规定的实际情况,政教处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政教处学生管理规定的详细方案,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愿所有学生共同遵守规定,共同努力,共同成长。

特殊应用场合及相应条款增加说明1. 寄宿生管理场合增加条款:•寄宿生应按时返回宿舍,不得在晚上熬夜、外出;•寄宿生在宿舍内应保持整洁,不得擅自更改房间布置或损坏宿舍设施;•寄宿生宿舍内禁止吸烟、喧哗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相关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寄宿生晚归或熬夜影响了正常学习作息,如何有效监督?•解决方法:设置宿舍管理员,负责对寄宿生进行晚归熬夜情况的巡查和记录,定期与家长沟通。

2. 社团活动管理场合增加条款:•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应遵守社团章程,遵循组织纪律,不得违规擅自离队或带来不良影响;•社团成员应遵守活动安全规定,保证活动进行期间的安全。

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范

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范

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范要求为了让每一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师生和谐共处,互相尊重,更加专注于高考复习,特实行以下管理规范要求: 一、衣着发饰:①男生不留长发,男女生不得留怪异发型,男女皆不能染发。

②不能穿拖鞋进入教学楼。

③宿舍区外女生不得穿吊带装、超短裤.④宿舍区外男生不得穿袴栏背心或赤裸上身。

二、吸烟问题:①校园内严禁吸烟。

②对于无法戒除烟瘾的住宿学生建议走读.③一旦发现在校园内吸烟,轻则罚款200元以上,重则停课回家反省戒烟(不退任何学费).三、手机使用问题:①校园内不得使用手机,请提前准备好“公交一卡通,使用公用电话。

②住宿生:周日返校回来在19:50前将手机交给班主任处保管并登记,周五离校前15:30以后由班主任发还。

如果周末申请不回家留校上自习,则手机一律不能发放。

③走读生:每天早晨到校及时将手机交给班主任,晚上离校前19:50以后班主任发还。

④一旦发现学生不交手机并在学校内使用手机,将给予纪律处分。

四、请销假要求:①要求学生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坚持准时上好每一节课(包含正课、辅导、答疑、自习),坚持参加每一次考试(尤其是月考和区统考).②如果特殊情况不能来校上课或提前离校者,必须由家长给班主任提前发短信说明情况并请假,由班主任开好出门条和进门条,经由各方签字,学生方可离校(离校时学生要将出门条撕下来交给保安室).③走读生一律持走读卡并按照卡上的时间出入校园,住宿生一律凭条(出门条和进门条)出入校园。

④学生因病需临时回宿舍休息者,必须由班主任开“回宿舍申请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才能回宿舍。

在宿舍短暂休息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半天,超出半天者需通知家长接回治疗。

(特殊情况,如外地生,酌情处理。

)五、课堂纪律要求:①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上课者,必须提前给班主任发短信请假.②要准时按铃声上课.课堂上认真听讲,不做任何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不趴桌子、不睡觉、不私下议论、不随意说话、,不吃喝);在不影响正常授课进度的情况下,如有问题询问要举手;如果困了,可以申请在教室侧面或后排站立听课.④尊重老师和同学及在学校内服务工作的所有员工,有任何问题都要通过交流沟通的方式解决,不要谩骂或有过激行为。

规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规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规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

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精选7篇)

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精选7篇)

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精选7篇)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篇1一、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内容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常规管理活动:(一)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学院每年在新生入学期间都会组织新生认真学习《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条例》等相关。

学院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安全检查,核查学生住宿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报检查结果,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此外,学院还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二)严格上课考勤制度,检查和督促早操出勤。

各班学习委员记录每天上课出勤情况,学院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

组织学生会同学对早操进行考勤并保证出操质量,规范请销假制度。

(三)做好各项学生评奖评优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四)选送品学兼优、要求进步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骨干培训。

开办分党校,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五)加强班级管理,强化集体意识。

学院给每个班级分配一名班主任,将班级作为学院学风建设的基本单位来抓,每年评选优良学风班。

各班每年对班委进行民主换届选举。

班干每周填写班级手册,将班级学习、活动等各方面情况汇报给班主任和学院。

学院支持各班级开展有利增强班级凝聚力的各类班级活动。

(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及时治疗学生心理疾病。

学院设有心理工作室,每个班级设一名心理委员,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况,有针对地开展相关教育宣传活动。

(七)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院认真贯彻学校有关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定期开展减免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评定、发放补助和开展勤工助学等资助工作。

(八)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的作用。

学院充分发挥院学生会、行知新闻通讯社、大学生艺术团、心理工作室、研学会及各班委会团支部的作用,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4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4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4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4,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和准则:
1.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尊重师长和他人、遵守学术诚信原则等。

2.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课程,并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迟到、早退或者旷课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学生必须保持课堂秩序,不得干扰他人学习。

从事一些与课程无关的活动,如使用手机、上网等,可能会受到教师警告或纪律处分。

4.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考试规定。

作弊行为严重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可能包括考试作弊记过、留校察看等。

5. 学生有权向教师和学校咨询和申诉相关问题,并且学校有责任及时回应和处理学生的问题。

6. 学生必须保护学校的设施和财产,不得损坏或盗窃。

如有违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学生应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并遵守组织活动的规定和安排。

8.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和安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或滋扰他人。

9. 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锻炼和健康检查,并保持身体健康。

10.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和防火规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具体的规定和细节可能因学校而异,应以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中学生日常管理细则

中学生日常管理细则

中学生常规管理制度一、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按《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课间未经班主任和教导处同意不出校门。

2、班长负责考勤并认真做记录,每周在班内公布,并向年级组报告情况,期末班主任将学生个人考勤统计登载在学习成绩册上。

3、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

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记旷课一节。

4、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必须事先(急病则在事后)办理请假手续。

向班主任送交医生证明和家长证明,两天以上报教导处备案。

无故不到校作旷课处理,在一学期中无故旷课时间超过上课总时数三分之一者由家长带回家反省。

6、凡伪造假条者一经查清,按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二、校园环境管理制度1、教室环境:①地面保持整洁,无纸屑。

痰迹及其它杂物(包括教室外走廊地面)。

②墙面无脚印、球印、污迹,无蜘蛛网和悬灰(包括教室外走廊墙面)。

③门、窗、窗台和电器设备无灰尘。

④黑板槽内无积尘,课间值日生及时擦干净黑板。

⑤课桌、椅、讲台排放整齐,桌椅上无乱涂乱刻痕迹。

⑥教室无人时关闭所有电器和门窗。

⑦卫生打扫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化。

⑧教室布置要体现文明、健康、和谐、优美。

2、包干区环境:①保持全天整洁,每周各班组织一次大扫除。

②包干区内的花坛、绿化区等,由该班负责保护花木,并保持整洁。

③保干区内要保持无纸屑、果皮壳、杂草、痰迹、烟蒂、碎砖及其它杂物。

④清扫的垃圾必须袋装后投放到指定地点。

3、校内不准吃零食和游吃。

不准乱扔纸屑、杂物,违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4、参加校内护校值周劳动,要服从安排,认真打扫。

故意逃避值日生一次班级给予批评并让其重做。

三、升国旗制度1、根据《国旗法》的规定,我校除寒暑假、公休日和天气原因外每日悬挂国旗。

节日坚持专人负责升降国旗。

每周一课间操时间举行升旗仪式。

2、升旗仪式由学校升旗班(即护校值周班)主持。

升旗手和护旗手由优秀学生担任。

3、每次升旗活动时,由优秀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主题演讲”。

学生行为守则(2024年最新修订)

学生行为守则(2024年最新修订)

学生行为守则(2024年最新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学生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社会公德,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发展德、智、体、美。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三条学生应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守信。

第四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听讲,勤奋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未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得抄袭、剽窃、舞弊。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教师和工作人员。

第八条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物,不得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乱贴乱画、乱堆杂物。

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

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遵守社团活动规定,不得参加非法组织,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守则的学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十四条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学校应当认真听取学生申诉,并作出公正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学生行为守则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本守则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学生手册日常管理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

学生手册日常管理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

学生手册日常管理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学生手册-日常管理】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2018-08-24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交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切实做好学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庆交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作息时间第三条学生一日作息制度是学生在学校合理分配学习生活时间的基本标准。

在校学生应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学生一日作息时间表》合理安排和规范作息习惯。

第四条各学院、学生社区管委会应通过各种途径告知学生,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一日作息制度。

各学院辅导员应引导、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对有不能按时起床、上课迟到早退等行为者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学校作息、宿舍管理等制度,且对他人正常学习、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学校按《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章学习督查第五条授课单位是课堂教学组织和学生行为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讲教师是学生课堂行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课堂行为教育负有重要责任。

学院负责人应组成学风巡查小组经常性到学生课堂巡查,督促学生参加正常教学活动并形成督查报告,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并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行为予以纠正、教育和引导。

学生有旷课等违纪行为,按《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经学校批准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可对学生的课内外学习行为进行督查。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大学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基本规范1.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学生应恪守道德底线,尊重师长、友爱同学。

3.学生应具备基本的学习品质和学风,勤奋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抄袭、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4.学生应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和荣誉,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校园秩序管理1.学生不得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学习场所大声喧哗,不得在校园内随意涂鸦、拆卸、损坏设施设备。

2.学生应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严禁肇事逃逸、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3.学生应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注意卫生,不乱扔废弃物。

四、宿舍管理1.学生宿舍是学生的个人空间,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规定,不得擅自移动、损坏宿舍内的设施设备。

2.学生应保持宿舍整洁,不得在宿舍乱扔废物、乱涂乱画。

3.学生应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干扰他人休息。

4.学生应遵守宿舍楼道禁止吸烟规定,不得在楼道内吸烟。

五、校园活动管理1.学生组织的各类活动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

2.学生参加校园活动应自觉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迟到、早退等。

3.学生组织的各类社团、俱乐部等应开展正当活动,不得进行违法乱纪、传播不良信息等行为。

六、学生奖惩机制1.对于不遵守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学生,学校将依法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2.学生在学习方面不认真、不勤奋,学校将采取补习、劝退等措施进行纠正。

3.学生在宿舍管理、校园秩序管理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学校将给予警告、扣分等处分。

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违反纪律,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1.本规定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订,将提前进行宣传,并在规定时间进行实施。

以上为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希望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规范,能够塑造出一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队伍。

学生管理守则日常管理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

学生管理守则日常管理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

学生管理守则日常管理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学生手册-日常管理】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2018-08-24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交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切实做好学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庆交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作息时间第三条学生一日作息制度是学生在学校合理分配学习生活时间的基本标准。

在校学生应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学生一日作息时间表》合理安排和规范作息习惯。

第四条各学院、学生社区管委会应通过各种途径告知学生,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一日作息制度。

各学院辅导员应引导、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对有不能按时起床、上课迟到早退等行为者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学校作息、宿舍管理等制度,且对他人正常学习、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学校按《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章学习督查第五条授课单位是课堂教学组织和学生行为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讲教师是学生课堂行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课堂行为教育负有重要责任。

学院负责人应组成学风巡查小组经常性到学生课堂巡查,督促学生参加正常教学活动并形成督查报告,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并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行为予以纠正、教育和引导。

学生有旷课等违纪行为,按《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经学校批准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可对学生的课内外学习行为进行督查。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一、中学生一日常规1、入校:(1)进出走大门,必须佩戴校徽或学生出入证,骑车者必须下车推行.(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请事假按规定办理手续,中途一般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须凭班主任签发的出校证明出校。

(3)必须带齐课上应用的书籍文具,不得把与学习无关的东西带进校内,不得把校外学生、青年引进校内。

(4)学生在校时间一律不会客,早晨到校认真早读,中午在宿舍、教室或家休息,可以在教室内自修或阅读课外知识书籍。

上学回家途中,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2、上课和考试:(1)预备铃响,准时进入教室,及时做好上课准备,上课后因故迟到须喊“报告",经任课老师同意方可入内。

(2)上课端坐,精神饱满,认真听课,不下位、不交谈、不外出、不思想开小差,举手发言,不乱説话,作业认真、规范。

(3)实验课、实习课、音乐课、室外体育课必须课前排队,安静有序地进入教学地点,服从老师安排,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要领,不乱动手,保证安全.(4)认真对待检测和考试,不弄虚作假.3、体育课、课外活动和集会:(1)课外文阅读:读好书,不看“黄色书刊"和不健康的书刊,遵守阅读、借书制度。

积极上好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课.(2)课外文娱活动:听好歌、唱好歌,不听“黄色歌曲”和不健康的歌曲.看好影片,不看黄色录相和不健康的影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娱活动和比赛。

(3)“两课”、“两操”、“两活动”:体育课、体育活动一律穿运动鞋,夏天不得戴帽、戴太阳镜,冬天不得穿大衣、戴手套;上广播操做到“快、静、齐、准、”;上眼保住操做到部位准确.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代表队的训练和比赛活动。

(4)科技、学科兴趣小组活动及研究性学习活动:做到准时、认真、守纪.(5)参加各种集会:集会和观看影剧、演出,排队进场,遵章守纪,做文明观众,不大声喧哗,不起哄.4、课前、课间和放学:课前课后适当作息,不吹口哨、不怪腔怪调、不激烈活动、不追逐打闹嘻戏、不打扑克、不乱窜教室、不随意起哄,放学后不得在校内、校外逗留,按时回家,回家要复习、预习功课,及时认真完成作业,不马虎潦草,不抄袭.5、早、夜自修:早自修以阅读课文为主,夜自修及时复习、预习功课,独立完成作业,有困难者找老师辅导,要保持教室安静.6、养成卫生习惯、保持清洁卫生:认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吐痰入盂,废弃物入箱,小便入池,大便入坑.个人卫生做到勤洗脚、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严格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艺体育等活动;(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 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学生管理制度守则

学生管理制度守则

学生管理制度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校园秩序,提高教育质量,树立校风校纪,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学历教育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直接授课学生和远程教育学生;全日制学生、在职学生、自考学生以及各类进修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和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爱,热爱劳动,勤奋学习,锤炼品德,陶冶情操,力争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要恪守诚信,秉承为人诚实守信的品质,不得有考试舞弊、抄袭答案、抢占名次和侮辱他人等行为。

第五条学生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建立友爱协作的良好关系,远离恶劣交往,不得发生欺凌、冲突等行为。

第六条学生要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不做浪费、消极等行为。

第七条在校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校,须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生要爱护学习器材、设施和环境,爱惜公物,不得损坏学校财产;对于学校、师长和同学应该热爱、尊重、爱护,维护学校的荣誉。

第九条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发展自己的特长,提升综合素质。

第十条本守则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学生管理部门有权对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学习行为第十一条学生要尊重教师,认真对待课堂教学,服从课程安排,不得擅自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要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勤奋学习,不得抄袭作业、考试等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该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利用外物、作弊等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学校和社会上有损学校和社会形象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要尊重学习的权利,不得有打架、斗殴、造谣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应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考试、习题训练、学科竞赛等学习活动,提高学业水平。

第三章生活管理第十七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出入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场所,确保校园管理秩序。

重大 学员 日常管理制度

重大 学员 日常管理制度

重大学员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重大学员日常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学员的日常行为,促进学员的全面发展,培养学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学员的健康成长。

本制度适用于重大学员。

二、学员守则1. 学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内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做到真诚友善。

2. 学员应遵守秩序,注意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在校内乱扔废弃物,保护校园环境。

3. 学员应尊重他人隐私,保护他人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4. 学员应热爱学习,做到虚心好学,自主学习,勤奋钻研,成为品学兼优的学生。

5. 学员应自觉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学校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学校财产,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欺诈、作弊等行为。

三、学员管理1. 学员应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做到课堂纪律严明,听从老师指导,不迟到不早退,不串课不早退,不做无关的事情。

2. 学员应遵循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不熬夜,不玩手机,不影响学习效果。

3. 学员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定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保持健康。

4. 学员应积极参加校园活动,锻炼团队合作能力,增强集体荣誉感,建立正确的竞争观念。

5. 学员应珍惜学习机会,尊重老师,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在课堂上发出噪音,不得打闹耍淘,严禁吸烟、酗酒等违法行为。

四、学员评比1. 学员的日常表现将被纳入学校综合评比中,评选出表现优异的学员,给予奖励和表扬,激发学员的积极性和进取心。

2. 学员的不良行为将被纳入学校综合评比中,根据不同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退学等处罚。

3. 学员可以通过自我评议、同学评议、教师考评等方式进行评比,全面了解自己在学校中的表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

五、学员监督1. 学校设立学生监督组织,由学生代表组成,对学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学校鼓励学生举报违规行为,保障举报人的安全,严格保密举报人的身份,及时处理被举报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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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册-日常管理】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
2018-08-24
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交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切实做好学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号)《重庆交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学
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学生一日作息制度是学生在学校合理分配学习生活时间的基本标准。

在校学生应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学生一日作息时间表》合理安排和规范作息习惯。

第四条各学院、学生社区管委会应通过各种途径告知学生,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一日作息制度。

各学院辅导员应引导、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对有不能按时起床、上课迟到早退等行为者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学校作息、宿舍管理等制度,且对他人正常学习、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学校按《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章学习督查
第五条授课单位是课堂教学组织和学生行为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讲
教师是学生课堂行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课堂行为教育负有重要责任。

学院负责人应组成学风巡查小组经常性到学生课堂巡查,督促学生参加正常教学活动并形成督查报告,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并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行为予以纠正、教育和引导。

学生有旷课等违纪行为,按《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经学校批准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可对学生的课内外学习行为进行督查。

学生出勤、参与课堂活动和学业成绩等情况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表现和操行考核等的核心内容,并作为评定奖(助)学金、评优评先、授予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学生开展活动按“谁主办,谁审批”的原则进行组织,重要活动要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确认,重大活动学校还应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备案。

第九条各学院应制定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认证制度,把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次数和效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生素质操行分的加分依据。

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不良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第十一条学生应恪守诚信。

〖JP3〗不得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学位论文、课程论文等与课程学习相关及公开发表、出版或参赛的成果及作品中,剽窃、抄袭、篡改、伪造他人研究成果,不得代写论文、买卖论文,违者按《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JP〗
第四章归寝就寝
第十二条学校对所有住校学生在正常上课期间以及节假日(含法定节日以及周末)结束当日晚归(晚上宿舍关门前不能按时归寝)、未归学生进行登记和分类管理,各班级学生干部及学生社区学生自律委员会应每天向辅导员和学生社区管委会报送晚归学生信息。

第十三条学生因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比赛或学校组织的各类比赛或活动,不按时归寝的,实行事前报告备案制度,经相关部门认定或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学生所在学院送相应学生社区管委会备案。

第十四条学生未经备案确认和擅自晚归、未归的,实行登记和报告制度,由学生
宿舍值班员在宿舍关门后登记整理,并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馈情况,学院视情况报告学生工作处或分管校领导。

第十五条学生无故未归的,由各学院积极联系、寻找,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并按《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章请销假
第十六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或者参加实习、军训及学校、学院、社区管委会、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时,须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到学校请假,应委托他人或通过传真等方式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JP2〗学生请销假应严格执行《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请假制度》。

确因急事、急症等特殊原因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需要马上离校且符合准假条件者,可以口头、电话或短信请假,事后按规定程序完善书面请假手续。

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JP〗
第十八条学生假期(含双休)结束后,应及时返校。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放假安排,按照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假期结束后统计返校学生人数的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情况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视情况报分管校领导。

第六章安全巡查
第十九条各学院党政领导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实训室等学生主要学习生活场所和重要教学活动现场巡查。

各学生辅导员每周至少两次到教
学活动现场和寝室巡查,每次巡查时间不得少于 1 小时。

第二十条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巡查内容包括巡查人员、时间段、巡查范围、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等巡查信息应被详细记录在案。

第二十一条学生工作部(处)汇总梳理各学院反馈的信息,视情况报分管校领导和主要校领导。

第七章问题隐患排查
第二十二条各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就业困难、身体异质及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等学生建立台账,主动关怀,谈心谈话,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处牵头相关学院、学生社区管委会参与,定期对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实训室等主要学习生活场所和重要教育教学活动现场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排查。

第二十四条学校相关领导定期主持问题隐患集中排查整改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报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校领导,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及时消除或妥善处置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

第八章学生工作联动
第二十五条学校每月初召开学生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主持,相关校领导出席,教务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安全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相关单位、各学院和学生社区管委会学生工作负责人参加,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列席。

学生工作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在双福校区召开。

第二十六条参加学生工作联席会议的各单位应总结通报上月工作,部署本月工作,分析研判学生工作发展态势,共同商讨解决措施,讨论本月工作重点、难点, 促进学生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十七条学生工作联席会议结束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学生工作部(处)将会议商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形成书面材料,送达相关单位抓紧落实。

第九章校外住宿
第二十八条学生应自觉遵守《重庆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统一在学校安排的宿舍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居住。

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走读或校外租房住宿的,应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父母或监护人签字同意。


生本人应对申请内容和父母或监护人签字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学校受理其申请的老师见证下签字确认,辅导员应联系其家长或监护人予以确认。

辅导员应教育引导学生保护自我人身财产安全,提醒学生可能发生的危险,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学生申请获批准后及时让学生提供租房合同等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核实。

第三十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包括晚点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学生社区管委会和学院辅导员、班长等提供准确的校外住宿地点及联系方式,每两周应主动向辅导员汇报个人学习、生活情况。

第三十一条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所在学院应建立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管理档案,相应辅导员应定期与校外住宿学生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必要时与家长联系和沟通。

第三十二条获得批准校外住宿的学生不得私自将学校安排的宿舍床位出租或出借,其他学生不得私自占用校外租房学生的寝室或床位。

第三十三条未申请或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搬回,并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回学校住宿的学生,视为夜不归宿,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章重大情况报告
第三十四条学校学生工作系统高度重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所有学生工作人员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沟通、稳妥地处理,学校信息报送要求为:30分钟内口头报告校党政办公室和学生工作部(处),2 小时内报送书面材料。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授权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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