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概论——《“媒体审判”原因及其负面影响》共20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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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的成因及对策浅析

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的成因及对策浅析

声屏世界2023/11实践与创新传媒与法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的成因及对策浅析阴王广瀚摘要: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的普及,网络新媒体在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网络新媒体在给社会大众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在不知不觉间催生了一些具有广泛影响的负面现象,媒介审判就是其中之一。

文章结合近些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媒介审判事件,对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现象做出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媒介审判舆论监督新媒体时代在我国,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始终秉持党性原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发挥着沟通上下、传播信息,思想宣传、整合社会,传播知识、提供娱乐,实施舆论引导、舆论监督的重要功能。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新媒体的崛起,传统媒体的话语权下放,“人人都有麦克风”,社会大众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声机会,传统的把关机制作用弱化,出现了由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衍生出的媒介审判。

研究综述对于媒介审判,国内一个重大的争议点便是对于媒介审判现象的好坏判定。

一部分人认为媒介审判是对于司法的有益监督和矫正,只要合理引导、正确利用,可以为整个司法过程、体系的进步与升级助力;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媒介审判本身带有强烈的不可控性和不稳定性,一旦失控便会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下面是具有代表性的两种观点:一是将媒介审判与舆论监督放在一起进行各个方面的比较,进而证明前者是后者的一种畸变和异化。

2005年,学者慕明春在《现代传播》上发表的《媒介审判的机理与对策》一文中提出:“媒介审判是媒体角色的错位和舆论监督的异化,其实质是以新闻自由干预司法独立,以道德评判取消司法审判,以媒介的‘话语强权’代替舆论监督,对于建设和谐有序的民主法治社会,有着极大的负面作用。

”[1]二是提出相关的应对建议来规避媒介审判现象的发生。

学者易伟斌在《如何规避“媒介审判”现象———以于欢案为例》一文中,以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发生的“辱母杀人案”为例,从政府、受众、媒体三个层面对如何规避媒介审判表达了看法:“政府确保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的独立性;受众应对‘媒介审判’现象主动发声;媒体要加强媒介自律。

浅谈新闻报道的负面影响

浅谈新闻报道的负面影响

浅谈新闻报道的负⾯影响2019-09-17【摘要】新闻报道的负⾯影响,是指新闻媒体采⽤正⾯报道或批评报道形式,报道新闻事实后受众普遍感知到的与新闻报道初衷相悖的某种看法。

新闻报道的负⾯影响对我们开展新闻传播⼯作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成为开展新闻传播⼯作的“绊脚⽯”。

对此,我们应该给予⾜够的警惕。

希望新闻报道的负⾯影响问题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在今后的⼯作中避免相关问题的出现,让我国的新闻产业更顺利的拓展和创新。

【关键词】新闻报道负⾯影响危害新闻媒体对党的路线、⽅针、政策和任务有⼒的宣传、贯彻作⽤;对群众极⼤的动员、⿎舞作⽤;对先进的东西积极的倡导弘扬作⽤;对错误及时的制⽌、纠正作⽤;对科学知识⼴泛的传播、普及作⽤,长期以来⼀直受到社会各界的⼴泛关注和认可。

在肯定新闻⼯作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看到在新闻报道中也存在报道产⽣负⾯影响的问题[1]。

新闻报道的负⾯影响,是指新闻媒体采⽤正⾯报道或批评报道形式报道新闻事实后受众普遍感知到的与新闻报道初衷相悖的某种看法。

⽽⾮指受众个体因⽣活经历、⽂化素质、思维⽅式、价值观念等等不同对新闻报道的理解的差异⽽产⽣的某种看法。

“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民之祸[2]。

”新闻报道的负⾯影响对我们开展新闻传播⼯作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成为开展新闻传播⼯作的“绊脚⽯”。

对此,我们应该给予⾜够的警惕和重视。

新闻报道负⾯影响的特点主要有:①不易察觉性: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们更多关注的是新闻报道的正⾯效果,即受众接受信息后产⽣的对社会的积极作⽤。

对于与之相反的负⾯影响关注并不多。

②误导性:媒体的任务是要正确的引导受众,新闻报道所产⽣的负⾯影响使得受众在受到错误的引导后产⽣错误的观念。

③⼴泛性:现今,社会科技⾼度发达,特别是⽹络的出现使得信息传播异常迅速,负⾯影响⼀旦出现,所波及的范围相当⼴泛。

④持久性:负⾯影响⼀旦出现,想要消除是很难的,往往要花上⽐造成负⾯影响多⼏倍的时间精⼒投⼊[3]。

新闻概论“媒体审判”论述大题

新闻概论“媒体审判”论述大题

定义:“媒体审判”是指新闻媒体利用其报道和评论,超越司法程序,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所谓的“分析定性”“定罪量刑”,公开对这些问题作出判断和结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受众,形成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公正性和权威性。

实质:是以新闻出版自由干预司法,以道德评判代替法院独立的司法审判。

结果:(1)误导公众,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同时也曲解了新闻媒体的监督功能,导致新闻媒体角色的错位。

(2)一些不公正不实的报道评论也会直接给当事人造成不良的社会评价,或者伤害他们的隐私权。

而一些不恰当的“媒体审判”甚至会导致“舆论杀人”。

举例:夜幕下的哈尔滨,灯光昏暗的酒吧门前,一场由口角演变而来的斗殴,当事一方4人中的一个年轻男孩在斗殴中不幸丧生,而当事另一方的6人全部为警察。

一起刑事案件,经由媒体披露后,成为一次舆论事件。

在短短几天时间里,真相一波三折,案情扑朔迷离,引起了人们的激烈争论。

哈尔滨“10·11”斗殴致人死亡事件,最初的传播版本是“六名警察打死一名大学生”,经过媒体的这次“审判”,当时的舆论几乎完全倒向了公共权力或合法暴力致人死命的论断,对警察的责骂声一时无人能挡。

然而没过多久,随着监控录像带的流出,媒体再次曝出了斗殴成员中不乏“巨富”或“高官”的家庭背景,没过几天“黑社会、人事局、吸毒、集团老总、太子党”等字眼相继出现在各大报纸版面上,于是媒体再次论断:是死者林某仗着老爸的权利公然挑衅警察,几乎一瞬间社会又掀起了对六名警察的同情,对高官子弟们的讨伐。

随后又有媒体传出了“录像带不完整,警警相护,企图遮掩真相”等等报道,舆论谴责声这次朝向了整个司法部门。

然而真相到底如何?林某为何而死?在法院判决没有得出之前,我们不能仅凭自己的偏听偏信就随意的主观臆断.结论看法:(1)媒体监督不等同于媒体审判,新闻舆论监督的目标与司法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正。

而“媒体审判”则是“媒体舆论监督权”的滥用。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研究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研究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研究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媒体对刑事案件的报道日益频繁,而这些报道往往会对刑事裁判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些媒体报道可能引起公众的误解或偏见,进而影响法庭审判的公正性和裁判结果的公信力。

本文将探讨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刑事案件媒体报道现状及其不良影响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和新闻媒体的快速发展,刑事案件的报道几乎是无处不在。

媒体对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大肆渲染,甚至引发公众的强烈情绪和偏见,使案件的审判陷入不利的境地。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所导致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煽动公众情绪:部分媒体报道往往夸大案件的社会影响和危害程度,通过渲染案件背后的社会背景和人物关系,煽动公众的情绪,导致公众形成对被告人的偏见和歧视,对案件的观点和立场偏向。

2. 形成舆论压力:部分媒体报道可能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直接的影响,通过引发舆论压力,影响法官和陪审团的心态和决策,进而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

3. 泄露案件信息:一些媒体报道可能泄露案件的关键信息,导致证据的丧失和目击证人的出现问题,进而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以上种种不良影响表明,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确实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需要引起重视和警惕。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产生消极影响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商业利益驱动:部分媒体为了追求商业利益,为了吸引公众眼球和增加点击率,倾向于渲染引人关注的案件,忽视了对事实真相的客观报道,甚至存在虚构事实和编造情节。

2. 媒体竞争激烈:当前媒体竞争激烈,为了确保自身的报道能够脱颖而出,一些媒体可能会采取过度渲染或歪曲事实的手法,以吸引更多的读者或观众,这将导致报道的失实和不客观。

3. 公众需求导向:一些媒体报道倾向于迎合公众的需求,通过渲染和煽动来满足公众对刺激和猎奇的需求,而忽视了报道的客观和公正。

以上原因使得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存在着信息失实、不客观和偏颇的问题,从而影响了刑事裁判的公正性和司法公信力。

新闻学概论——《“媒体审判”原因及其负面影响》

新闻学概论——《“媒体审判”原因及其负面影响》

(2)媒体表现:各大媒体在没有进行实地调查取
证的情况下报道、转载药家鑫是“富二代”、“军二 代”的猜测,对民众力主要求处死药家鑫的言论进行 报道,这就在媒体和民众之间造成了一个恶性的循环: 媒体的报道在无意识之中催化着民意的愤怒,而民意 的愤怒又进一步为媒体提供了报道的素材。从而导致 媒体营造的“拟态环境”更加深刻的影响着受众,影 响着司法的正常审判。而央视的《新闻1+1》节目— —《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在这个节目中,从主持人到嘉宾都在刻意弱化着药家 鑫的犯罪事实,称药家鑫为“这个孩子”,嘉宾李玫 瑾教授更是提出了“弹钢琴强迫杀人”的理论,认为 药家鑫迫于父母压力,心理扭曲,但罪不至死。而对 事件了另一方张妙的家庭却几乎没有着墨,倾向性十 分明显。
当起“民间审判”的角色。
特点
1. 媒介情绪“失控”,语言煽情化、暴力 化。媒介在报道中大量倾注了个人情感、好恶等主观意
象,失去了应有的客观公正的理性。另外,媒介用 “灭绝 人性”、“罪不容诛”等词语来形容犯罪嫌疑人,首先给 读者造成一种印象,即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这无疑使受 众对事实的公正判决产生先入为主的坏影响。
分析媒体审判原因及负面影响
——小组成员:张晨 钟攀
赵梦婷 张云云 朴晨博 刘中伟
内容
含义 特点 案例 原因 负面影响
“许霆案”、“杭州飙车案”、“邓玉娇案”、 “我爸是李刚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 “关建军涉黑”案等等一系列案件相信大家并不陌 生,这些案件曾经一度占据各大媒体报刊的首要位 置,引发过全民大讨论的局面。有人感慨于此,甚 至用了“全民皆法官”来形容这场近乎癫狂的舆论 “盛宴”。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些案件其实都是案 情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案发时间、地点明确具体, 没有扑朔迷离的案情和悬疑之处,然而,这些案件 在网络等媒体的报道和渲染下,却导演了一场理性 的司法审判和感性的民意之间剧烈碰撞的大戏。在 司法与舆论的博弈过程中,许多学者再次把眼光投 向“媒介审判”现象。

新闻学概论考试部分题库及答案参考

新闻学概论考试部分题库及答案参考

新闻学概论考试部分题库及答案参考单项选择题(2分*10)判断题(2分*10)名词解释(4分*4)简答题(7分*4)论述题(16分*1)名词解释:1、新闻法治(P187):就是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度和管理体系,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状态和手段。

2、新闻价值(P49):是事实所具有的、满足社会与公众对新闻需要的要素的总和,这些要素通常指新鲜性、重要性、显着性、接近性和趣味性等。

3、隐私权(P199):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自由支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信息的权利。

4、出版自由(P171):是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创办印刷媒体或电子媒体并通过它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发表意见、交流信息的权利。

5、言论自由(P171):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语言形式自由发表意见和交流信息的权利。

6、新闻的倾向性(P43):指的是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反映客观事实时的立场、态度在新闻中表现的一种特性。

7、新闻舆论监督(P152):即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的行为。

8、新闻事业管理(P205):是指对新闻传播活动所实施的领导、调控、规范等职能行为,包括对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及其职业行为和所制作传播的精神产品等进行的管理。

简答题:1、简答中国新闻舆论监督所主要采取的方法(P164)(1)批评与表扬相结合;(2)点名批评与不点名批评现结合;(3)反映群众意见,引导群众参与;(4)既要及时,又要适度;(5)依靠党的领导,争取被监督部门上级党委的支持;(6)公开批评与“内参”相结合;(7)争取执纪执法部门的配合。

2、简述影响新闻价值取向的几个主要因素(P58)影响新闻价值取向的因素主要有:阶级立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新闻政策、新闻宣传价值和新闻媒体定位等。

3、我国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的性质和特点(P181)性质: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传播活动实现的言论、出版自由。

媒体审判

媒体审判

“媒体审判”所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建议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杰一、“媒体审判”所存在的问题“媒体审判”的概念最初来源于美国,近年来在我国已有不少的案例,如许霆案、邓玉娇案、罗彩霞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等,上述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媒体抢先对涉案人员和案件性质进行了定罪、定性的报道,引发的社会舆论最终在司法审判中起了关键性、决定性作用,“民意”取代了审判,有倾向性的报道和评论给法官、给受众造成了先入为主的成见,使法官基于传媒对自身情感的影响或迫于公众舆论的压力,最终作出了有失公正的法律判决。

上述特征也是普遍认为的对“媒体审判”的定义。

然而尽管司法最终屈从于舆论,但仍未带来积极的社会效果,普通民众对司法的信赖度进一步削弱。

同时,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博客、微博的广泛普及,新媒体、自媒体在舆论影响上也逐渐与传统媒体平分秋色甚至开始超越传统媒体,开始扮演媒体审判的主导角色,一个公众人物的微博粉丝少则几十万、多则上千万,其影响力甚至大于发行量最广的传统纸质媒体。

因此,在网络媒体上,对一个案件发表带主观判断的言论,经过多次转发,其影响将成几何数级上涨,引发“蝴蝶效应”,其对案件的言论最终演变为社会公众舆论,法官对案件的审判在一定程度上均可能受到舆论的影响。

笔者在调研过程中,接触到的不少法官都对媒体、网络报道所带来的舆论压力对案件审判的影响表示了无奈。

他们中不少人告诉笔者,在审查被媒体与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时,他们的工作压力非常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们往往发现庭审调查出的案件事实与媒体报道有较大的出入,但由于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他们可能不得不作出与自己专业判断不相符合的判决。

此外,从上述案例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侦查机关所收集的证据一旦不被法院采信也将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因此,他们也会试图调动一切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向审判法院施加影响。

由此,最终的判决不再是法院站在公正立场上审判的结果,而是各方力量相互角逐的结果,对司法公正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新闻学概论——《分析“媒体审判”原因及其负面影响》共22页文档

新闻学概论——《分析“媒体审判”原因及其负面影响》共22页文档
新闻学概论——《分析“媒体审判” 原因及其负面影响》
36、“不可能”这个字(法语是一个字 ),只 在愚人 的字典 中找得 到。--拿 破仑。 37、不要生气要争气,不要看破要突 破,不 要嫉妒 要欣赏 ,不要 托延要 积极, 不要心 动要行 动。 38、勤奋,机会,乐观是成功的三要 素。(注 意:传 统观念 认为勤 奋和机 会是成 功的要 素,但 是经过 统计学 和成功 人士的 分析得 出,乐 观是成 功的第 三要素 。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22
39、没有不老的誓言,没有不变的承 诺,踏 上旅途 ,义无 反顾。 40、对时间的价值没有没有深切认识 的人, 决不会 坚韧勤 勉。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网络时代“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

网络时代“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

网络时代“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新闻学网络时代“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摘要】网络让每个人都能够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网络成为舆论的一种新的载体。

许多司法案件在网络舆论的关注下,迅速演变为轰动全国的热点问题,媒介审判也在网络时代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

本文从网民、新媒体、社会环境、历史传统等方面分析了“媒介审判”现象出现的原因。

关键词网络时代媒介审判群体极化一、“媒介审判”的重新认识媒介审判是舶来品,其形成机制是:“媒介的涉案报道影响到无法律专业背景的小陪审团对相关事实的体认,致使‘法律审’,有失公正,并进而影响法官在‘法律审’中做出有失公正的判决从而导致‘媒介审判’。

”①1、媒介审判新闻传播法学者魏永征将媒介审判概括为:“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作出判断,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量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

媒介审判的报道在事实方面往往是片面的、夸张的乃至是失实的。

它的语言往往是煽情式的,力图激起公众对当事人憎恨或者同情一类情绪。

它有时会采取‘炒作’的方式,即由诸多媒体连手对案件作单向度的宣传,有意无意地压制了相反的意见。

它的主要后果是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

”②2、网络环境下的“媒介审判”在网络环境下,“媒介审判”是网民、网站编辑或网络公关公司通过网络媒介,对某些社会性热点新闻进行分析调查和评论,从而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影响人们对事件真实性的认识及可能造成妨碍和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行为。

③二、网络环境下“媒介审判”出现的原因1、媒介的特殊性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认为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场”,比如“司法场”、“新闻场”、“政治场”等。

在谈及“新闻场”与“司法场”等其他场的关系时,布尔迪厄指出,由于“司法场”最容易受到以权力为象征的“政治场”的影响,而“新闻场”对“政治场”日臻突出的影响力正逐渐加深。

究其根本,“新闻场”通过“政治场”影响“司法场”,其风向标是“政治场”。

《新闻学概论》可能涉及的名词解释

《新闻学概论》可能涉及的名词解释

《新闻学概论》可能涉及的名词解释第一章:绪论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

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

2、发展传播学:发展传播学主要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盛行,其核心内容是:国家的发展尤其经济发展是一切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新闻媒介必须服务、服从、促进国家发展尤其经济发展。

因此发展中国家的新闻媒介都程度不一地同政府保持一致,宣传政府的施政纲领,十分注重新闻媒介的守望、整合和教育功能。

3、党报理论:党报理论最早起源与苏联,后来在各社会主义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流行。

党报理论的核心是:新闻媒介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即宣传工具,必须无条件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第二章:新闻活动1、新闻活动:新闻活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人们传播和获取新闻的活动。

不限于和大众传播工具的直接接触,还包括人们为沟通客观世界新近变动的情况所进行的一切活动。

第三章:新闻1、新闻:新闻有两种并行不悖的定义:新闻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表达了新闻的形式是报道;新闻是新近事实变动的信息,表达了新闻的实质是信息。

2、…3、新闻本源:新闻本源指新闻报道的基础和客观依据。

这一概念最早由陆定一在《我们对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提出,并对这一概念做了唯物主义论述,认为新闻的本源是事实,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事实在前,新闻报道在后。

事实是新闻的基础,对新闻有决定作用,新闻是事实的派生物,对事实进行能动的反映。

4、新闻要素:新闻要素是指构成新闻的必需材料。

一般包括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新闻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地点、发生的原因、新闻事件的经过,即5W1H。

5、突发性新闻:是对出乎人们预料而突然爆发的事件的报道。

如突然发生的灾难,突然爆发的战争等。

突发性新闻通常有明确的发生时间6、延缓性新闻:是对逐步发生变化的事情的报道。

浅谈舆论审判的形成及消极影响

浅谈舆论审判的形成及消极影响

学市揺讨SfHWxl 浅谈舆论审判的形成及消极影响曾紫薇(辽宁大学,辽宁沈阳110000)摘要:随着时代发展,媒体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以新媒体为标志对舆论的形成方式也有了新 的变化,同时对司法的关注更密切,干预更无秩序。

新媒体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如果传播出现了倾向 或偏差,由此形成的舆论审判与司法理念会偏离,同时给审判进行的干扰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新的背景 需要新的手段,新的媒体形式带来新的影响,需要在结合以往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延伸。

关键词:舆论;审判;司法;公正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883 ( 2019 ) 23-0058-02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播渠道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公共话语方式也变得多样化和高效。

特别是自媒体的 发展,个人也有了左右社会舆论的能力而不仅是大众 传媒。

社会舆论不仅影响力更大,而且更容易左右公 众。

近几年来,信息传播速度加快,公众对司法审判的 关注度提高,社会舆论与司法的关系也更加亲密。

新 的媒体体系下的社会舆论是一股强大而不稳定的力 量,在没有正确引导的情况下,是极具破坏力的。

一、 舆论的新发展趋势中国传统文化中,“舆”指修车之人,舆论就是社 会普通劳动人民的言论。

“听舆人之诵”“或得之舆 论”,舆论是民意的反映,在古代,君主为了民心所向,常常会听取舆论。

在西方,舆论的含义与中国类似,指 的是公众的意见。

但是西方的舆论来自卢梭的《社会 契约论》,因而具有更多的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含义。

现 代舆论本意总体来说指的是多数人的共同意见,具有 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大众传媒以有组织、有公信力的报纸广播等为代 表引导舆论,被称为“第四权力”,有媒体监督的作用。

超过了监督的作用和其影响范围,对司法进行不当的 干预,影响审判的公正性时,就被称为“媒体审判”,即“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作出判断,对涉案人员作出 定性、定罪、定量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正文:一、引言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迅速、广泛。

然而,这也引发了一个新的问题,即“媒介审判”。

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一现象。

二、媒介审判的定义及起因2.1 定义媒介审判是指在互联网时代,公众通过网络平台对媒体传播内容进行评判、批评和辩护的行为。

它是一种集体舆论现象,通过社交媒体、网络评论和论坛等渠道进行传播。

2.2 起因2.2.1 新媒体时代的全民媒体参与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任何一个个体都有权利参与媒体内容的创造和传播。

这种全民媒体参与使得公众对媒体传播内容有了更大的关注和表达自己的意见的渠道。

2.2.2 媒体传播内容的问题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的传播内容可能存在信息不真实、偏颇等问题,这导致公众对媒体产生了质疑和批评的态度。

媒介审判正是公众为了表达自身意见而出现的一种现象。

三、媒介审判现象的表现形式3.1 社交媒体上的热议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公众可以对媒体传播的内容进行评论和评判。

这种形式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和极高的传播速度,能够迅速引发公众对媒体的关注和讨论。

3.2 网络评论的洪流媒体报道的文章往往会在网络上引发大量的评论。

公众可以在相关的新闻网站、博客、论坛等平台上发表自己对媒体报道的看法和评价。

3.3 公众参与的集体行动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后,公众可能会发起集体行动,如联名上书、发起示威游行等,以表达对媒体报道的不满和质疑。

四、媒介审判现象的影响及其挑战4.1 媒体形象受损媒介审判往往质疑媒体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使媒体形象受到负面影响。

一旦媒体形象受损,将丧失公众对其报道的信任,影响到媒体的发展和运营。

4.2 媒体责任的加重媒介审判要求媒体必须更加认真、负责任地进行报道。

一旦媒体报道出现问题,将面临公众对其追责的风险,这就给媒体提出了更高要求。

4.3 媒体的调整与变革在面对媒介审判的挑战时,媒体需要进行调整和变革,提高自身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这可能涉及到组织结构、编辑守则、消息来源的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改进。

浅谈舆论审判的形成及消极影响

浅谈舆论审判的形成及消极影响

五、总结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在实践 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其可能带来的 负面影响。为此,我们需要加强司法公开和透明度建设,提高公众对司法机关 的信任和理解;我们也需要加强网络管理和引导,确保网络舆论的健康和理性 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网络舆论的力量,推动社会公正和法治 建设的发展。
四、药家鑫案的反思
药家鑫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舆论影响司法审判的案例。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 看到,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是双面的。一方面,网络舆论可以促进司法 公正,监督司法机关的审判过程;另一方面,网络舆论也可能干扰司法独立, 影响司法机关的公正判断。因此,在发挥网络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我们也需 要重视网络舆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加以防范和引导。
首先,媒体审判舆论审判容易对司法公正造成损害。司法程序是一个复杂而严 谨的过程,需要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决。然而,媒体和公众舆论往往会基于 主观感受和个人立场对案件进行评判,甚至通过片面或不实的报道制造舆论压 力,影响司法裁判的公正性。这种情况下,司法裁判往往会变成舆论的牺牲品, 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破坏了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对司法审判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媒体的报道可 能会给法官带来压力,影响其判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媒体的报道 可能会给公众带来误导,导致他们对司法审判的不信任。事实上,在李昌奎案 的审理过程中,就有人质疑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幸运的是,最终的判决结 果并未受到媒体舆论的明显影响。
二、消极影响
舆论审判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新闻报道的扭曲:舆论审判往往导致新闻报道的扭曲和片面化。为了迎 合公众口味,一些媒体可能会过度某些细节或渲染情绪,从而忽略事实真相和 全面报道。

浅议“媒体审判”产生且愈演愈烈的媒体层面因素

浅议“媒体审判”产生且愈演愈烈的媒体层面因素

浅议“媒体审判”产生且愈演愈烈的媒体层面因素【关键词】媒体审判;媒体实务;媒体环境近年来,随着传媒行业的发展以及受众参与度的提高,“媒体审判”现象进入人们的视线,成为一个十分具有探讨价值的课题。

从很多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媒体审判”的出现对于司法审判有很多负面影响,主要有二:其一,影响舆论,并通过舆论影响法官的独立判案。

其二,就是媒体的不实、不公正报道在法院判决之前和判决之外,直接给案件当事人造成不良的社会评价,或者伤害他们的隐私权。

因此,如何应对愈演愈烈的“媒体审判”现象是当今新闻界必须正视的话题。

本文就将以“媒体审判”产生且愈演愈烈的媒体层面因素为突破口进行探讨。

一、从新闻报道的内容层面来说,有媒体审判倾向的报道在内容上大多存在某种程度的失实(一)放弃真实性原则,合理想象由于采访过程的客观条件限制或记者自身的主观因素等原因,记者获取的信息有时无法满足报道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记者会进行建立在现已掌握的真实情况基础上的“合理想象”,即凭借自身经验和自己的想象力还原案件,这种写作方法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新闻真实性损害很大。

放弃新闻真实性的新闻报道会导致受众的误解,从而引发错误的舆论,对司法审判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很多重大刑事案件中,媒体关注的现象是真实的,但是媒体透过现象解释的本质却不一定真实。

例如“我爸是李刚案”,李启铭是说过“我爸是李刚”这句话,很多媒体将其解释为是富二代、官二代猖狂的叫嚣,但是河北媒体在后来的调查中发现,“车祸当晚李启铭说话时是边哭边说,态度很是害怕,还说出了事他愿意负责任,千万别跟他爸李刚说,样子很恐慌,并无张狂的态度。

”而正是媒体“不求甚解”的报道,使得李启铭面对舆论的一片讨伐之声,这不利于李启铭在法庭上接受公正的司法审判。

(三)局部真实与整体真实媒体坚持新闻真实性,还必须在处理好局部真实的同时,也必须注意整体真实。

媒体不能厚此薄彼,仅聚焦于某一个部分,而忽视整体。

媒介审判

媒介审判

“媒介审判”研究[内容简介]:近年来新闻审判式的报道往往无视法律程序和人格尊严,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做出判断,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的结论。

新闻媒介在对司法案件作适时报道的相对自由权利被滥用。

[关键词]:媒介审判舆论监督司法独立当前媒体的政治色彩、部门色彩、地方色彩极浓,在利益冲突中,往往制造有利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的舆论,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直接或间接地干预司法活动。

见诸新闻媒体的司法题材最常见的内容有如下方面:各级立法、执法监督机构的日常活动的报道和评论文章;重大的党风党纪案件及其他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报道;普及法律知识的文章;关于各级公检法机构执法活动尤其是渎职行为的监督报道;民事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的报道等。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制这类题材的报道应遵循两点原则:一是讲求积极健康的客观社会影响,二是力求提高这些题材报道的公开程度。

从理论上说,报道司法题材必须遵从的这两点原则是不分主次先后的,但从有关此类题材报道的实际发展过程看,则明显存在着一个先后的问题,即在讲求积极的社会效果的前提下,从较多的“暗箱操作”逐渐向高透明度过渡,法律规定的“公开性”原则逐渐在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中得到体现①。

从这一点上看,媒体对司法的作用是积极的。

但目前出现的状况是:新闻媒体正常采访的限制正不断超出维护司法权威的实际需要,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司法题材报道曾出不穷,媒体代替或影响司法机构对案件做出“判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媒介审判”成为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这至少会产生两个消极后果:其一,司法活动的威严受到影响,司法机构的威信降低。

其二,司法机构某些执法活动的有效性受到影响,执法活动的难度增加。

一、“媒介审判”的定义我们所熟悉的“张军案”、“张二柱案”、“蒋艳萍案”、“綦江虹桥垮塌案”、“足球黑哨风波”、“抚顺幼女小兰受残害案”、“刘涌案”、“哈尔滨宝马撞人案”都是通过媒体的大肆报道所知晓的,而这些案子都与一个术语“媒介审判”密不可分。

媒体审判

媒体审判

我国对媒体审判的规范
我国没有新闻法,相比其他国家对于媒体审判的法律 法规也相对缺乏。 2009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人民法院接
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应
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同时,新闻媒体如 果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恶意进行倾向性 报道,损害司法权威,违反法律规定,将依法追究相 应责任。
媒体审判的特征
2.从主观动因上看,媒体审判中的 媒体和民众都自认为是出于正义的 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1.从发生领域来看,我国媒体审判 事件多发生在民愤极大的刑事案件、 官民对立或精英与草根矛盾冲突事 件中; 3.从表现方式来看,主要表现为对 案件作煽情式报道,或刻意渲染事 实,甚至夸大或者隐藏某些事实, 或借助多种媒体联合作用形成单向 度的传播旋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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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事件的显著性、影响的 广泛性 2.媒介职能越位 3.内容事实夸大
4.媒体运作的公众参与
定义 媒体暴力
电影、电视、电子游戏、报刊等媒体含有或刊载暴力内容, 并对人们正常生活造成某种不良影响的暴力现象。 包括真实暴力和虚拟暴力。 真实暴力:媒体对社会暴力点的现象报道。
手机网民7.53亿
均水平4.1个百分点,手机网民规模达
7.53亿。我国网民规模继续保持平稳
增长。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 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 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研究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研究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媒体的影响力也日益增强,对于刑事案件的报道更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媒体对刑事案件的报道往往会对刑事裁判产生消极影响,这种消极影响对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本文将重点探讨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并分析其中的原因和解决办法。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引发公众情绪。

媒体对刑事案件的报道往往会夸大案件的重要性,制造恐慌和焦虑,导致公众对案件的认识误区。

二是影响当事人的权利。

媒体在报道刑事案件时往往会偏向某一方,对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尊严造成侵犯。

三是影响司法公正。

媒体的报道往往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不良影响,给予法官和陪审团压力,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的消极影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商业利益驱使。

媒体往往在报道刑事案件时寻求眼球和点击率,以获取更高的广告收入。

二是对社会舆论的作用。

媒体往往会忽视刑事案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而是更侧重于满足公众的好奇心和猎奇心理。

三是对政治利益的影响。

媒体的报道往往会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对刑事案件的报道产生一定的偏向。

针对刑事案件媒体报道的消极影响,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是加强监管。

政府应当对媒体进行严格的监管,制定相关法律来规范媒体的报道行为,加强对刑事案件的报道的审核和管理。

其次是加强自律。

媒体自身应当引导舆论,强调报道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转变报道的导向,避免制造过度煽动性的报道。

最后是加强舆论引导。

政府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刑事案件,增强公众对法律的尊重,使公众不再盲目相信媒体的报道。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解决,保障刑事案件的审判公正和社会的稳定。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可以减少媒体对刑事案件的消极影响,构建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

“媒介审判”的负面效应及预防措施

“媒介审判”的负面效应及预防措施

“媒介审判”的负面效应及预防措施摘要:“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

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如何预防和减少“媒介审判”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能让“媒介审判”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这样就有悖于法治精神。

关键词:媒体媒介审判新闻报道近几年,我国法治较昌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依法治国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新闻界也应时而动,加强了对法制新闻的报道和司法领域的舆论监督,从新闻价值层面来说,法制新闻的重要性、趣味性、接近性等特征,满足了受众猎奇求趣以及寻求安全的心理欲求。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由于法律是一门十分精确的学科,这就决定了法制新闻的报道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

而当下新闻界的现状是:新闻媒介不拥有专业的调查手段,难以全面掌握事实,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有限,在对法制新闻的报道中出现了一些与法治原则相悖的现象。

其中“媒介审判”或称“报刊裁判”(trialbynewspaper)。

就是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

一、“媒介审判”出现的原因(一)司法制度的缺位使媒介有空可钻,媒介是情有可原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正在不断的完善之中,不过其自身的设计缺陷、执法过程中的种种漏洞、以及其内部的监督苍白无力等原因,都在不同程度上使人们对其能力和效力产生了怀疑。

然而人们为了解决问题,不得不向媒体寻求帮助。

而一些媒介也恰恰就是打着“满足受众需求”的旗号,以填补司法功能的缺陷为由,大胆地充当了“勇士”,为人民说话、办事,进行“媒介审判”。

因此,在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而其监督资源又比较缺乏的今天,新闻舆论监督“钻空子”是难以避免的。

(二)媒介过分追求刺激性,缺乏理性思考,媒介难辞其咎许多媒体为了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传媒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常常靠报道社会热点问题等来吸引大众的注意力。

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

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

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在网络时代,许多社会事件在网络舆论的发酵下成为全民瞩目的热点。

网络信息的隐匿性,消息碎片化,分散等特性使媒介审判在网络时代出现了新的流变。

本文运用传播学、伦理学和传播法规的相关理论的文献梳理法和新近案例分析,试图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体审判现象,从国内外的发展情况入手,分析其特征,并且从媒介报道方面、司法和受众的参与等方面找出原因,进而从媒介报道的原则和应承担的责任,司法的及时性和公正以及受众应该理性参与等方面找出应对之策。

我们在呼吁舆论监督的同时,更要理性、科学参与监督,媒体报道注重其导向性和责任感,坚决杜绝媒介审判现象的存在。

新媒体,媒体审判,司法公正,网络舆论Talking about the “media trial” phenomenon of new mediaenvironmentIn the Internet age , there are many social events , driven by public opinion in the network becoming a national focus of attention . Occult network , the message fragmentation , dispersion and other properties make trial by media in the Internet age there is a new rheology . So this article will "new media environment" included in the study, using the theory of media environmental studies , trying to study in today's new media environment, new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edia phenomenon of the trial , and binding characteristics to find countermeasures. We appeal to public opinion , but also can not ignore the existence of the phenomenon of media trial .new media, the media trial, justice, public networks目录1 绪论 (2)2 “媒介审判”的现状 (3)2.1 “媒介审判”起源 (3)2.2 媒介审判的发展情况及问题分析 (4)2.2.1 媒介审判的发展情况 (4)2.2.2 媒介审判出现的问题分析 (5)2.2.3媒介审判的现状分析 (6)3 新媒体环境下“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分析 (9)3.1司法的不完善与不及时 (9)3.2媒体过度报道 (9)3.3受众缺乏理性 (10)4 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现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13)4.1 影响报道客观性,甚至接受法律制裁 (13)4.2导致民众法律意识淡薄 (14)4.3 影响司法公正 (14)5 寻求新闻与司法平衡,反对“媒介审判” (16)5.1媒体要全面、客观、真实报导新闻 (16)5.1.1正视媒介身份、明确自身责任 (16)5.1.2媒介进行新闻报道要理性有原则 (16)5.2受众理性参与舆论 (19)5.3加强司法公正 (19)结论 (22)1 绪论2013 年2 月发生在北京市的“李天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十分强大的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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