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代理商管理办法
中国电信代理商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代理商在代理电信业务、服务过程中出现违 规、违约行为的,代理商运营管理部门应根据代理协议中规 定的违规违约条款向代理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以下顺 序收取:
常运营管理。 (四) 负责制订政企行销合作代理商所需的系统支撑
需求。 (五) 承担政企行销合作代理商的销售和服务指标,组
织渠道能力提升、培训、统计、考核和监督等运营工作。 (六) 负责承接其他部门对政企行销合作代理商的业
务需求。 第十条 省公司公众客户部是实体型代理商、电话营销合
作代理商、电视直销合作代理商、公众客户行销合作代理商 和其他类代理商的运营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二) 统筹全省代理业务的发展,制订全省代理业务发 展的考评办法和发展标准。
(三) 负责制定代理渠道酬金架构体系及酬金上限标 准。
(四) 对全省代理商运营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和考评。
第八条 省公司创新业务运营部是互联网合作代理商的 运营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 负责制定全省互联网合作代理商总体发展策略、 年度发展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 对于省级代理商,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省公司 与代理商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不同代理网点的运作模式。 市分公司在省公司的指导意见和框架协议下,不需另签协议, 直接与省级代理商当地分支机构合作开展相关服务和业务。
第二十三条 代理协议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协议到期后 应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不再进行合作的,应及时冻 结或注销社会渠道 IT 支撑系统中代理商的工号权限。
保证金的缴纳、扣除、补交及退还须纳入社会渠道 IT 支撑系统统一管理。
电信运营商管理制度
电信运营商管理制度1. 前言电信运营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电信运营商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电信市场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运营商资质要求、网络建设与运营、服务质量管理、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论述。
2. 运营商资质要求为了保证电信运营商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对运营商的资质有一定的要求。
首先,运营商需要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以确保其运营的持续性。
其次,运营商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运营经验,以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服务的稳定性。
另外,运营商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3. 网络建设与运营在网络建设方面,电信运营商需要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包括网络的布局、基站的建设、设备的采购等。
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循环境保护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网络的覆盖能力和传输速度。
在网络运营方面,运营商需要及时对网络进行监控和维护,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以保证用户的通信质量。
4. 服务质量管理服务质量是电信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在服务质量管理方面,电信运营商需要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流程,并建立服务监督机制。
首先,运营商需要提供良好的网络连接和通信质量,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其次,运营商需要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包括投诉受理、问题解决等。
此外,运营商还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5. 信息安全保障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电信运营商作为信息传输的中心,需要对用户的信息进行安全保护。
首先,运营商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数据备份、风险评估、安全风险应对等。
其次,运营商需要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另外,运营商还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6. 总结电信运营商管理制度是保障电信市场秩序和用户权益的重要制度。
运营商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资质申请和运营管理,合规经营,保证网络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给用户。
代理商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代理商管理方案计划办法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桌面上,我泡了一杯咖啡,准备开始这场关于代理商管理的方案写作。
十年的经验告诉我,这是一个需要耐心和细心去打磨的过程,而我,已经准备好将我的思考像流水一样倾泻在这张白纸上。
一、代理商管理概要我们需要明确代理商管理的核心目标——提升代理商的业绩,增强合作粘性,实现双赢。
这个目标就像是我们前进的灯塔,指引我们设计出合适的方案。
1.1代理商分类代理商分为核心代理商、区域代理商和普通代理商,根据不同类型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
1.2代理商评估定期对代理商进行业绩评估,包括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二、代理商激励政策我们谈谈激励政策。
一个有效的激励政策,可以让代理商更有动力去开拓市场。
2.1销售返点根据代理商的销售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返点,刺激其销售热情。
2.2奖金制度设立销售奖金、年终奖金等,对业绩突出的代理商给予物质奖励。
2.3培训与支持提供定期的产品培训、销售技巧培训,帮助代理商提升销售能力。
三、代理商支持与培训代理商的支持与培训是提升其业务能力的基石,这一点至关重要。
3.1产品支持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销售手册等,让代理商对产品有充分的了解。
3.2市场推广支持协助代理商进行市场推广活动,包括提供宣传材料、策划方案等。
3.3培训体系建立系统的培训体系,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市场分析等课程。
四、代理商考核与评估考核与评估是确保代理商管理效果的重要手段。
4.1业绩考核定期对代理商的业绩进行考核,包括销售额、市场开拓、客户满意度等。
4.2行为评估对代理商的日常行为进行评估,包括合规性、合作态度等。
4.3综合评价结合业绩考核和行为评估,对代理商进行综合评价。
五、代理商管理流程流程管理是确保方案执行到位的关键。
5.1代理商申请制定详细的代理商申请流程,包括资质审核、合同签订等。
5.2代理商管理建立完善的代理商管理流程,包括业绩跟踪、培训安排等。
5.3代理商退出制定明确的代理商退出机制,包括合同终止、遗留问题处理等。
电信 公司发展政企合作代理(意见)方案
电信公司发展政企合作代理指导意见各市州分公司:为加快政企客户市场的全业务拓展,充分借力社会渠道的优势资源,壮大直销渠道销售力量,扩大政企产品销售覆盖面,省公司在集团公司关于发展政企合作代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我省社会渠道建设相关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中国电信公司发展政企合作代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指导意见针对政企直销合作代理渠道(无网点)制定。
根据客户、产品与渠道相匹配的原则,结合政企客户的特点,政企合作代理划分为资源型、行业型和专业型三大类。
各市州分公司要结合政企各细分市场的不同特点分别建设相应类型的合作代理,实现政企业务的在细分市场的针对性拓展。
二、各市州分公司要从渠道建设、渠道运营和渠道管理三方面加强对政企合作代理的支撑,要迅速建立本地政企合作代理管控支撑队伍,形成配套管理机制。
三、各市州分公司要在省公司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本地政企合作代理发展招募、业务办理、结算支付等相关流程,并严格落实落实一点引入、一站支撑、一点结算、一点调度的要求,同时,为合作商提供业务拓展、销售技巧等培训支撑,扶持政企合作代理商快速成长,形成规范运作、高效运转的良好局面。
四、各市州分公司要理顺直销渠道和合作代理渠道的关系,优化政企网格经理的考核激励办法,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避免渠道冲突。
五、各市州分公司要立即启动政企合作代理拓展工作,政企合作代理移动业务月销售占政企业务发展比例超过30%。
各市州分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公司。
联系人:政企客户部:市场部:财务部:中国电信公司发展政企合作代理指导意见一、政企合作代理的意义随着全业务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政企直销渠道全业务覆盖力量不足的问题逐步显现,难以支撑目前移动业务的规模拓展。
发展政企客户合作代理的目的是有效利用社会上的优势资源弥补自有渠道在销售覆盖、销售服务能力、客户关系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形成与自有渠道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合作发展模式,支撑全业务高效拓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代理商管理办法
代理商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代理商的行为,保障公司和代理商的共同利益,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代理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建立代理合作关系的所有代理商。
二、代理商的资格与申请(一)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
3、认同本公司的产品和经营理念,愿意遵守本办法及相关合作协议的规定。
(二)申请流程1、有意向成为代理商的单位或个人,需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代理商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本公司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3、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代理合作协议,正式确立代理关系。
三、代理商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有权在授权区域内以本公司代理商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2、有权获得本公司提供的产品信息、市场推广资料和技术支持。
3、有权享受本公司制定的代理价格政策和销售奖励政策。
(二)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
2、积极开拓市场,完成代理协议约定的销售任务。
3、维护本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声誉,不得从事有损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4、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
四、产品与价格政策(一)产品本公司向代理商提供的产品以双方签订的代理合作协议为准。
(二)价格政策1、本公司制定统一的代理价格体系,代理商按照代理价格政策进行采购和销售。
2、代理商不得擅自调整产品价格,如因市场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价格,需提前向本公司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五、销售政策(一)销售区域代理商的销售区域以代理合作协议约定为准,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跨区域销售。
(二)销售任务本公司与代理商在代理合作协议中明确年度或季度销售任务,代理商应努力完成销售任务。
(三)销售渠道代理商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开展销售活动,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六、市场推广与支持(一)本公司负责制定整体市场推广策略,并向代理商提供必要的市场推广资料和支持。
代理商管理办法
代理商管理办法代理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代理商的管理,维护公司与代理商的合作关系,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与代理商签订的代理合作协议。
第二章代理商的定义与义务第三条代理商指经公司授权,代理公司产品销售与推广的经销商。
第四条代理商应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并接受公司的培训和指导。
第五条代理商应积极推广公司产品,确保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第六条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价格政策,不得私下调整产品价格。
第七条代理商应定期向公司提交销售报告和市场竞争情况分析报告。
第八条代理商应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不得损害公司声誉或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代理商应按时支付货款,并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代理商不得与其他公司签订与公司产品有竞争关系的代理协议。
第十一条代理商应注意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第三章代理合作协议的签订与解除第十二条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签订代理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代理合作协议履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
第十四条若代理商违反合作协议的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合作关系解除后,代理商应停止销售公司产品,并返还尚未销售完毕的产品。
第四章代理商的激励政策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业绩,给予相应的激励政策,如提供奖金、提高代理商等级、赠送产品等。
第十七条公司会不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会议,提升代理商的销售与推广能力。
第十八条代理商有权享受公司的市场支持和广告宣传资源。
附件:1. 代理合作协议范本2. 代理商销售报表模板3. 公司产品价格政策说明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 代理合作协议:指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品牌形象:指公司在市场中的形象和声誉。
3. 商业机密:指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包括技术、经营、销售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通信业务代理商管理办法
附件1通信业务代理商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开展通信业务,拓展销售渠道,规范内部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通信业务的主管部门、业务发展部门及代理商。
第三条各部门要依据本办法确保代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通信业务代理的定义与职责第四条通信业务代理的定义1、通信业务代理是指利用我公司以外的社会力量为我公司发展通信业务用户,并由我公司按规定付给相应代理费的一种经营方式。
2、与我公司签订通信业务代理协议的代理商为我公司的通信业务代理商。
3、通信业务代理商只能办理代理协议中规定的通信业务。
4、我公司与代理商代理费结算方式分为四种:按发展用户数支付方式;代理商代收费向我公司支付应付款方式;我公司统一收费按月收入返点支付方式;免一定金额一次性费用不支付代理费方式。
5、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要接受我公司的业务管理、指导和考核,并承担其经营的合法性和代理销售业务上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6、代理商必须按照与我公司签订的协议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协议内容和客户资料。
第五条代理商应具备的条件1、独立法人实体,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备年检合格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丰富的通信领域销售经验和正规的销售渠道,在相关行业中有较强的竞争力。
3、具备一定资金实力。
4、有规范、固定的营业场所和销售网点,能严格按照我公司的业务要求、业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标准进行通信业务的推广与销售。
5、具备一定技术支持能力和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
第六条代理商的基本职责通信业务代理商受我公司委托,负责在指定区域和用户范围内推广和销售通信业务,是我公司通信业务销售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代理商的基本职责为:1、与我公司签订代理协议,认真执行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
2、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未经我公司同意,不得发展任何形式的二级代理和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业务。
代理商服务管理规定及考核规定
代理商服务管理规定及考核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理商服务管理工作,提高代理商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代理商服务。
第三条代理商服务是指代理商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
第四条公司将对代理商进行业绩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第二章代理商服务管理第五条代理商应根据公司的服务要求,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六条代理商应具备以下管理职责:(一)了解本公司产品及服务,确保能够提供正确、及时的信息给客户。
(二)协助公司推广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市场营销活动。
(三)及时反馈客户需求和市场信息,为公司的产品开发和调整提供参考。
(四)维护公司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问题。
第七条代理商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严禁违反竞争法和商业道德。
(二)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三)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不得让客户损失利益。
(四)不得接受或索要客户的特殊待遇、佣金和回扣。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对代理商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商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对代理商进行等级评定,并制定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政策。
第三章代理商考核第十条代理商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
第十一条代理商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额、客户满意度、市场份额等。
第十二条代理商考核结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重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公司决定。
第十三条代理商考核结果将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考核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
第十四条考核等级将作为代理商参与公司的营销活动、争取一定资源和优惠政策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提供更多的市场推广资源和技术支持。
(二)向公司内部推荐优质代理商。
(三)给予一定比例的销售折扣或奖金。
代理商管理办法(2019版)
代理商管理办法(2019版)代理商管理办法说明:本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加强公司代理商的规范管理,优化渠道网络结构,促进公司营销策略的贯彻,不断提高销售业绩,推动公司与代理商的共同发展。
本管理办法明确了代理商的定义、成为代理商的条件、代理商申请流程以及非常详细的销售监管措施,适合一般企业的代理商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代理商管理,优化渠道网络结构,促进公司营销策略的贯彻,推动公司与代理商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商主要指受本公司委托,根据协议在一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渠道中间商。
第三条代理商的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四条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二章成为代理商的条件第五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订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第六条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第七条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第八条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第九条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
第十条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第十一条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举动。
第十二条必须具有成熟、稳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产品市场拓展开。
第十三条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好处和形象的行为。
第十四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代理商分级及管理办法
代理商分级及管理办法代理商分级及管理办法一、引言代理商分级及管理是保证代理商体制健康发展的重要管理机制。
本旨在制定代理商分级及管理办法,明确代理商的分级标准和管理规范,为代理商的稳定运作提供指导。
二、代理商分级标准1.等级划分原则根据代理商的销售能力、管理能力、维护市场的能力和资源投入情况,将代理商划分为以下几个等级: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和四级代理商。
2.一级代理商条件一级代理商是代理体系中最高级别的代理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所负责的区域内完成销售目标;- 拥有一定的销售队伍和管理团队;- 具备较大的市场份额;- 有较为稳定的销售和市场渠道。
3.二级代理商条件二级代理商是在一级代理商下面的次一级代理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达到一定的销售目标;- 拥有一定的销售队伍;- 具备一定的市场份额;- 有较为稳定的销售和市场渠道。
4.三级代理商条件三级代理商是在二级代理商下面的次一级代理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达到一定的销售目标;- 拥有一定的销售队伍;- 具备一定的市场份额;- 有一定的销售和市场渠道。
5.四级代理商条件四级代理商是在三级代理商下面的最低级别的代理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达到一定的销售目标;- 具备一定的销售和市场渠道。
三、代理商管理规范1.代理商资质审核对于想要成为代理商的企业,需进行资质审核,包括企业注册资料、经营许可证明等,确保代理商的合法合规。
2.等级评定与监测定期对代理商进行等级评定和监测,根据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和市场反馈等指标进行等级调整,促使代理商提升自身能力和市场表现。
3.代理商培训与支持为各级代理商提供培训和支持,包括产品知识培训、销售技巧培训、市场营销支持等,提升代理商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4.代理商绩效评估与激励根据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和市场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赋予相应的激励措施,如奖金、提成、优先配给资源等,激励代理商积极开展业务。
5.市场监管与违规处理对于不符合代理商规范行为的违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降级甚至终止合作等,确保代理商按照规范进行运作。
代理商管理制度规定
代理商管理制度规定一、代理商招募与考核1.代理商招募需符合企业制定的招募标准,包括在业绩、经验、市场资源等方面的要求。
2.代理商招募需进行面谈和背景调查,确保代理商具备必要的管理和销售能力。
3.代理商考核应定期进行,包括销售业绩、市场开发情况、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考核,合格代理商予以奖励,不合格代理商予以警告和限期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措施,如降低代理级别或解除代理权。
二、代理合同管理1.与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代理期限、销售区域、销售目标、市场推广等方面的约定。
2.合同更新及续签应提前通知代理商,并进行双方协商。
3.代理合同终止时,应按照约定进行结算和退货处理。
三、产品销售与推广1.代理商要按照企业的销售目标和市场定位,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和推广方案,并向企业报备。
3.代理商要进行市场调研和竞争对手分析,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并向企业反馈市场信息。
四、培训和技术支持1.企业应定期对代理商进行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培训,提高代理商的专业素质和销售能力。
2.企业需向代理商提供技术支持,解答代理商在产品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供产品技术更新和改进意见。
五、售后服务与投诉处理1.代理商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维修、质量问题处理、客户投诉等,保证客户的权益。
2.企业需建立涉及售后服务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代理商的服务质量和客户反馈情况,并根据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六、市场监管与执法1.企业要定期对代理商的经营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管,确保代理商的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
2.对于代理商存在违法行为、损害企业声誉和权益的情况,企业需及时采取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终止合作等。
以上是对代理商管理制度的规定,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确保代理商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促进企业与代理商的共同发展。
同时,为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企业应与代理商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问题,实现双赢的目标。
某某电信运营商渠道考评及代理商管理办法
某某电信运营商渠道考评及代理商管理办法随着电信行业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加剧,某某电信运营商认识到渠道考评和代理商管理对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效益的重要性。
为了规范渠道商的行为,确保代理商能够有效地运作,某某电信运营商制定了渠道考评及代理商管理办法。
一、渠道考评1. 考评目的渠道考评的目的是评估与代理商合作的运营商的表现,包括销售能力、服务质量、市场拓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以促进渠道商的持续发展和提高。
2. 考评内容(1)销售能力:评估渠道商的销售业绩、销售技巧、销售能力培训等相关指标。
(2)服务质量:评估渠道商的服务满意度、客户投诉处理能力、售后服务保障等方面。
(3)市场拓展能力:评估渠道商的市场调研能力、渠道覆盖能力、市场推广能力等方面。
3. 考评方法(1)数据分析:基于统计数据和业绩指标进行分析,包括销售额、客户满意度、投诉率等方面。
(2)客户调研:通过定期的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获取客户对渠道商的评价。
(3)现场考核:定期进行现场实地考核,评估销售流程、服务流程和相关业务操作。
(4)综合评估:将各项考评指标进行综合评估,计算得出绩效评分。
4. 考评结果根据综合考评的结果,对渠道商进行评级,从优秀、良好、一般到较差不同级别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级别的渠道商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政策。
二、代理商管理1. 代理商资质要求(1)法律资质:代理商应具备合法登记注册的相关证照和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等。
(2)财务状况:代理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确保能够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业务需求。
(3)经营能力:代理商应具备一定的经营实力和管理能力,包括运营团队、售后服务体系等。
2. 合作模式(1)合同签订:代理商与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包括产品定价、销售保障、销售范围等内容。
(2)培训支持:运营商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产品培训和销售技巧培训,提高代理商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3)销售监管:运营商对代理商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代理商合规经营,不得采取损害运营商利益的措施。
代理商服务管理制度及考核规定
代理商服务管理制度及考核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代理商服务行为,提高代理商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代理商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代理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代理商服务管理第四条代理商应按照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专业、规范、热情的服务。
第五条代理商应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及时更新客户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代理商应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需求和满意度,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第七条代理商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代理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考核规定第九条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不定期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代理商的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业务水平、遵守规定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者将获得奖励,不合格者将面临处罚或取消代理资格。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将作为代理商晋级、奖励、处罚和续约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代理商,公司将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奖励、礼品、旅游等。
第十四条对考核不合格的代理商,公司将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取消代理资格等。
第十五条代理商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代理商服务管理制度及考核规定旨在规范代理商服务行为,提高代理商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所有代理商能够遵守本制度,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代理商分级及管理办法.docx
代理商分级及管理办法.docx【文档一】代理商分级及管理办法一:目的与背景为了规范代理商分级及管理制度,提升公司与代理商的合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分级及管理办法。
二:分级原则1. 代理商的分级原则主要根据其销售业绩、市场拓展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2. 代理商的分级结果应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每个代理商都有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机会。
3. 代理商分级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代理商的最佳适应性和服务质量。
三:分级标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市场拓展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级,具体标准如下:1. 一级代理商1.1 销售业绩:达到国定销售目标的80%以上;1.2 市场拓展能力:具备丰富的市场资源和客户资源,能够有效开拓新市场;1.3 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及时解决客户问题;1.4 其他附加条件:无违反公司合规规定的记录。
2. 二级代理商2.1 销售业绩:达到国定销售目标的50%以上;2.2 市场拓展能力:有一定的市场资源和客户资源,能够积极开拓市场;2.3 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基本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够妥善处理客户问题;2.4 其他附加条件:无严重违反公司合规规定的记录。
3. 三级代理商3.1 销售业绩:达到国定销售目标的30%以上;3.2 市场拓展能力:缺乏市场资源和客户资源,需依赖公司给予的支持;3.3 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基本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但需提升服务质量;3.4 其他附加条件:无严重违反公司合规规定的记录。
四:分级管理1. 分级结果公示公司将按照代理商的等级,对其进行公示,并在内部系统进行相应设置,以便代理商和公司内部人员了解代理商的等级和相应管理要求。
2. 分级激励与支持不同等级的代理商将获得不同的激励和支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资源分配、培训支持、营销活动支持等。
3. 分级调整代理商的等级将定期进行评估,根据代理商的绩效和条件进行调整。
分级调整应做到公平、公正,并及时通知代理商。
《中国电信IPTV业务合作方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电信IPTV业务合作方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篇:中国电信iptv业务合作方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电信xx公司iptv业务合作方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我省iptv业务合作方(以下简称合作方)维护管理,支撑公司iptv业务发展,适应公司组织架构职责调整,省媒体支撑中心、媒体运营部在广泛征求省相关部门及市(州)分公司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中国电信xx公司iptv业务合作方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明确了对iptv业务合作方入网管理流程、业务调整流程、网络调整流程、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工作内容和流程。
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省公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iptv业务合作方(以下简称“合作方”)指在iptv业务运营过程中与中国电信xx公司合作的内容提供商和内容运营商,为iptv 业务运营提供视听类和非视听类内容,具体分为增值业务合作方(如游戏、音乐、教育、视频点播服务等)和直播节目源合作方(仅提供直播节目源,如部分本地电视台)。
第二条为保障iptv业务安全可靠运行,规范合作方维护管理,促进iptv业务发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信xx公司及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合作方入网管理流程第四条合作方入网需求受理(一)省媒体运营部直接受理合作方需求。
(二)市州本地节目源引入,由市州电视宽带部向省媒体运营部提出需求。
(三)省媒体运营部通过oa业务协调单向媒体支撑中心发起合作方入网需求,并提交合作方入网技术方案:1.增值业务合作方至少包括网络组网图、设备功能及数量、设备安装位置、设备主要性能指标与业务适配能力、合作方至电信链路配置情况,各种典型场景下应急处置预案等。
合作方入网技术方案模板详见附件1。
2.直播节目源上线,合作方至少提供频道名称、频道号、入流ip 地址及端口号、出流ip地址及端口号、频道视频流码率、是否启动回看、时移等。
第五条技术方案评审省媒体支撑中心组织增值业务合作方等相关单位进行入网技术方案评审。
中国电信代理代办及代维费用支付标准
中国电信代理代办及代维费用支付标准内容概要对《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代理代办及代维费用支付标准》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一、内容修改一明确各单位应按照用户贡献度、用户发展量、代理商资质和套餐优惠幅度四个维度制定酬金体系。
二按照2009年核算办法修改了代理代办和合作分成的界定标准。
三明确无线宽带团购、政企集团用户折扣分业务不支付代理酬金。
四细化了代理代办费及代维费用核算要求。
二、标准修改一将固定酬金按照在网时间3个和6个自然月分次支付提高了对代理商发展用户的质量要求。
二降低了低ARPU值的移动电话放号代办费支付标准。
三调整了无线宽带套餐业务代办费的计算口径和支付标准无线宽带套餐整体酬金水平基本维持不变。
为接应无线宽带营销套餐调整不再赠送上网卡和有线宽带代办费标准衔接无线宽带代办费计算口径不再扣除赠送上网卡成本同时包年佣金标准从35降低到18包月佣金标准从15降低到10增加不超过包年费5的业务发展奖。
四为鼓励融合套餐的发展增加了对套餐消费在30元/月以上且3个月在网的奖励代办费标准。
五接应省公司对10000号保有钻金银客户的人员配臵要求2 增加了10000号业务保有类代办费标准。
六增加了IPTV、光纤宽带接入、全球眼、C网基站及配套设施、C网室内分布等代维费标准。
- 1 - 企业秘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文件中电信浙〔2009〕357号关于下达《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代理代办及代维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各市分公司: 为适应全业务经营体现全业务经营聚焦中高端、融合和差异化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代理和代维服务商的作用规范代理、代维业务发展在原标准基础上修订《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代理代办及代维费用支付标准》请遵照执行。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通知规定的各类标准作为分公司与代理商进行酬金结算的上限原则上不得突破。
如为应对市场竞争或战略合作需突破省公司规定标准应报省公司财务部和市场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为优化代理代办费标准各单位应从四个维度设臵- 2 - 差异化的代理代办费标准体系一用户贡献度。
谈电信企业的渠道代理商管理与激励
谈电信企业的渠道代理商管理与激励摘要:就电信企业渠道代理商的选择标准、日常管理以及考核与激励的方法。
关键词:电信企业;渠道代理商;管理;激励中图分类号:F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1-0016-01渠道代理商一直以来都是电信公司拓展业务,服务大众的重要窗口和阵地。
部分电信企业由于自有营业渠道数量较少,发展受限,不得不大力发展和扶持渠道代理商,充分发挥代理商的销售能量,以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
那么电信企业与渠道代理商合作的是否顺畅,对代理商的选择、培养、考核与激励等方方面面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电信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下面我就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在渠道代理商管理与激励方面的想法。
1 什么是渠道代理商从电信企业那里输送产品和服务到目标客户手中,同时将资金回流给电信企业并取得佣金的社会代理形式就是我们所说的渠道代理商。
目前,电信企业普遍采用的代理商形式主要有合作营业厅和代理营业厅两种。
合作营业厅在营业面积,室内外牌匾形象,店面位置,店与店之间的距离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和要求,而代理厅则较为宽松。
双方自确定合作关系之日起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拓展电信公司的业务。
电信公司对代理商实行松散的组织管理,严格的业务管理,以业务支撑和服务为主。
在电信公司起步阶段,渠道可以有效地帮助电信企业输送产品和服务给客户,回收资金,扩大市场占有率,尽快形成规模效益,分担企业的服务职责,降低产品营销的综合成本,使电信企业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2 代理商的选择标准代理商的资质和营销能力直接关系到电信公司与代理商双方的长远合作和利益。
如果选择失误,对合作双方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电信公司一定要慎重选择。
一般情况下,在代理商的选择上我们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对地区内从事电信产品销售的商家进行初步接洽筛选,对入围的潜在商家进行重点选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部资料,仅供参考,不得外传
中国电信代理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竞争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阳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山阳电信)电信业务代理营销服务体系,规范和加强山阳电信业务代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信业务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是指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经山阳县电信公司授权,双方签署代理协议,代理商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中国电信从事各项电信业务的营销和服务,协助做好最终客户的咨询、受理、计费、维护和故障处理,并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代理协议规定的营销和服务任务指标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代理商是电信营销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代理电信业务的活动中,必须执行中国电信的有关规定,在营销宣传、业务资费、业务受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接受中国电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代理商发展的最终客户全部为中国电信的客户,应直接与中国电信签署业务使用协议。
第二章代理商认证
第四条代理商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资质要求:
1、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或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具有代理电信业务的经营范围。
2、注册资金5万元人民币以上。
3、有合法有效的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手续,能够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有良好的经营服务业绩和社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5、对电信业务比较熟悉,并且在其代理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营销服务网络和最终客户群体。
6、有正式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
7、在代理区域内设有常驻机构,并拥有固定的营销服务和技术支持队伍。
8、有能力完成代理协议所规定的营销和服务任务指标。
第五条代理商在申请代理电信业务之前应向山阳县电信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及证明
1、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中国电信代理商审核表》,说明申请单位及个人背景、市场能力、客户资源、技术力量等相关情况。
2、申请单位须向山阳县电信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法人合法注册文件、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申请单位简介、主要技术和业务人员资料等。
山阳县电信公司留存复印件,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公司。
第三章代理保证金制度
第六条为了给予代理商和代办商一定约束,便于对代理商和代办商
的违规、违约行为做出相应处理,特别是在代理商和代办商违约后减少山阳县电信损失,山阳县电信将对代理商和代办商收取保证金。
保证金在协议期内不退、不计利息。
协议中止或终止后,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并履行完协议规定义务后,予以退还。
第七条山阳县电信对代理商和代办商收取0.5-1万元保证金,并出具收据。
如代理商和代办商因履行协议规定义务,被山阳县电信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后,代理商和代办商应及时补足保证金,否则暂停其代理商或代办商资格。
第四章代理商经营规范
第八条代理商应自觉遵守山阳县电信的有关规定,接受山阳县电信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山阳县电信将及时检查、监督和规范代理商与代理工作有关的经营行为,确保代理商经营行为符合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
如代理商违反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保定电信有权给予相应惩罚,或报市公司解除代理协议,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第九条代理商应自觉维护中国电信的企业和品牌形象,在代理经营活动中所使用的业务名称与品牌、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和时限要求等标准,均须与中国电信现有标准保持一致。
第十条代理商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需遵守山阳县电信规定的业务发展流程。
第十一条在电信业务市场拓展过程中如出现代理商与山阳县电信之间或代理商之间的业务冲突,则以山阳县电信业务为主。
第十二条山阳县电信将协助和督促代理商建立规范有效的代理工
作总结和计划制度;代理商要在每季度末向保定电信通报上一季度代理工作总结和下一季度代理工作计划;每年度末应按要求向山阳县电信通报本年度代理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代理业务发展计划书》。
第十三条代理商应向最终客户开展积极主动、客观真实的营销宣传活动;使用由山阳县电信提供的各种宣传资料或模板;代理商自行制作和发放的、与中国电信有关的各种宣传资料的内容,必须经电信公司认可;否则,由代理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第十四条代理商必须严格按照山阳县电信规定的业务报价标准向最终客户报价;否则,一经发现,山阳县电信将直接解除其代理协议,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第十五条如代理商承担最终客户缴费的工作,需事先向山阳县电信缴纳押金,并严格按照山阳县电信规定时限及时代最终客户缴纳相关费用;若代理商未能及时缴付相关费用,山阳县电信将按有关规定收取其违约金。
第十六条代理商不得使用中国电信商标、标识或名义从事代理协议约定外的任何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山阳县电信将直接解除其代理协议、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第十七条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和履行与山阳县电信签署的代理协议,因其自身原因所引起的业务、技术和客户纠纷,及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代理商在代理协议期间和协议中止或终止后三年内,须保守中国电信的商业秘密;未经中国电信书面许可,代理商擅自泄漏中
国电信商业秘密的,代理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代理商欲中止代理协议时,应提前三个月以上向山阳县电信提出申请。
在代理协议正式中止前,一切代理事项仍需按照代理协议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代理商在代理协议中止或终止时,有责任配合山阳县电信完成最终客户的转移和交接工作,包括客户关系、客户资料、业务和技术资料、有关设备和系统等的转移和交接,不得影响对最终客户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代理商应积极开展代理工作,接受山阳县电信的指导、检查和考核,按期完成山阳县电信要求的代理业务营销和服务任务指标。
第二十二条代理商支撑:
1、原则上代理商的营销费用由代理商自己承担,公司不另行负担;
第五章代理佣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结算办法:
1. 结算标准:山阳县电信公司按照《山阳县2012年度代理费结算标准及流程》对代理商支付相应代理费用。
2. 结算流程:
1) 山阳县电信分公司每月13日前根据代理商上个月的业务发展情况核算出应付代理费数额及考核情况,制成代理代办佣金对帐单,并通知代理商,代理商如有异议需在15日前提出申诉,并出具相关凭证与电信公司核对。
2) 代理商根据山阳县电信公司提供的代理费数额出具正式发票,并于每月20日前交到山阳县电信分公司市场部渠道管理部门。
3) 山阳县电信分公司在收到代理商出具的正式发票后与代理商的考核情况、代理代办佣金对帐单,一并提交市公司,由市公司审核完毕后,由财务部直接将代理费按照合同规定打入代理、代办商的帐号。
第六章代理商考核
第二十四条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第二十五条山阳县电信按照日常督导为基础、季度考核为依据、年度审核为核心的原则,以《代理商评估表》为标准对代理商按季度进行定量评估考核,年终汇总加权平均,得出代理商的年度评分。
山阳县电信根据代理商的年度评分对代理商进行相应的奖励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