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鞍钢股份财务报表分析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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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简介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 1997 年 5 月 8 日正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7]62 号文件)《关于同意设立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为唯一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在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所拥有的线材厂、厚板厂、冷轧厂(“三个厂”)基础上组建而成的。根据自 199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分立协议,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已将与上述三个厂有关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管理业务连同有关 1996 年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全部转入本公司。有关净资产折为本公司股本 1,319,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本公司于 1997 年 7 月 22 日发行了 89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 H 股普通股股票(“H 股”),并于 1997 年 7 月 24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 1997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发行 3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并于1997 年 12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于 2000 年 3 月 15 日在境内发行人民币 15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5年 3 月 14 日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共转换 A 股 453,985,697 股。本公司于 2006 年 1 月26 日向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4.29 元定向增发2,97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共计人民币 127.4 亿元),用于支付收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子公司—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铁公司”) 100%股权的部分收购价款。本公司完成收购新钢铁公司 100%股权后,新钢铁公司立即将其所有业务及资产、负债划入本公司,同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2006 年 6 月 20 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本公司更名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6 年 9 月 29 日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以原有股份 5,932,985,697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配 2.2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 15.40 元( H股价格每股港币 15.91 元)。本公司实际配股数量为 1,301,822,150 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1,106,022,150 股, H 股 195,800,000 股。并分别于 2007 年 10 月25日和 2007 年 11 月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本公司已于 2008 年 3月 31 日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晓刚;注册资本: 7,234,807,847 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6026;注册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钢压延加工。

ST鞍钢2013年偿债能力指标的计算人民币单位(百万元)

(一)2013年ST鞍钢的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9299÷37805

=0.7750

2.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2】

=38.3934

3.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期末)存货÷2】

=5.6116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29299-12356)÷37805

=0.4482

5.现金比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金额)÷流动负债

=(1126+56)÷37805

=0.0313

(二)2013年ST鞍钢的长期负债能力指标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5775÷92865=49.2920%

2.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45775÷47090)×100%

=97.2075%

3.有形净值债务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无形资产净值)】×100%

=【45775÷(47090-6147)】×100%

=111.8018%

4.利息偿付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728+1218)÷1218

=1.5977

一、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1.历史比较分析

(1)流动比率分析

从表一我们可以看出,该企业2013年末值流动比率实际值高于2012年末值实际值,说明该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比上年升高了,但差距不大。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流动比率越高,企业的偿债能力就越强,债权人利益的安全程度也就越高。但是流动比率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流动资产中包含有流动性较差的存货,以及不能变现的预付帐款、预付费用等,使流动比率所反映的偿债能力也受到怀疑,所以为进一步掌握流动比率的质量,应分析流动资产流动性强弱,主要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流动性。(2)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流动性分析

从表一可以看出,该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比上面有所提高, 存货周转比率低于上年值,说明该企业存货存在问题。

(3)速动比率分析

进一步评价企业偿债能力,要比较速动比率。通过表一可以看出ST鞍钢2013年末速动比率比高于2012年,说明该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提升。而表中反映的存货周转率低于上年值,说明该企业存货存在较大问题。

(4)现金比率分析

在分析了速动比率提高的降低的原因之后,应进一步计算现金比率。从表一可以看出,ST 鞍钢2013年末现金比率比上年实际值略有下降,说明该企业用现金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在下降。

通过上述分析,ST鞍钢的短期偿债能力在上升,存货存在较大问题,其占用较大,周转速度慢是主要矛盾,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2.同行业比较分析

通过ST鞍钢2013年资料,进行同业比较分析。该企业实际指标值及同行业标准值如下表(表二):

(1)流动比率分析

从表二可以看出,该企业流动比率实际值低于宝钢,说明该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不及宝钢,但是差距不大。为进一步掌握流动比率的质量,应分析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强弱,主要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流动性。

(2)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流动性分析

从表二可以看出,该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宝钢,说明该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高于宝钢。而存货周转率与宝钢相比,低于对方。初步结论是:(1)存货周转率低于对方,说明该企业存货相对于销售量不平均,表明公司不关注存货的使用。(2)应收帐款周转率与行业标准值差距较大,说明这是企业流动比率高于宝钢主要原因。该企业对应收帐款非常注重。

(3)速动比率分析

从表二看,ST鞍钢本年速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表明该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低于宝钢。而该指标所反映的短期偿债能力比流动比率更为准确,更加可信。

(4)现金比率分析

从表二看,ST鞍钢本年现金比率低于同行业,说明该企业用现金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不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2013年年末徐工科技的短期偿债能力同行业。主要问题,特别是存货问题,其占用较大,与同行业标准值相比较差距大是主要矛盾。(二)长期偿债能力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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