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休座谈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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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工休座谈会制度

一、工休座谈会分医院、科室二类,医院每半年召开一次,科室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医院召开的工休座谈会,由党办室负责组织,医务科、护理部、院办、总务科负责同志参加,对患者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记录、解决,院办负责协调督促。

三、科室召开的工休座谈会,由科室负责组织,科主任、住院医师、护士长参加,对病人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应立即上报,要做好会议记录。

四、各类工休座谈会,都应向病人宣传医院的规章制度,征询患者对医院管理、医疗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病人的批评,努力改正不足。

五、凡病人提出的涉及医院建设、发展等重大问题,应提交院长办公会上讨论,制定出措施,并在下一次工休座谈会上反馈处理结果。

六、对病人批评或表扬的重大事件要进行查证,待落实后酌情给予奖惩。

医德医风教育宣传制度

一、把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手册、《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等文章,作为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的基本教材,结合上级文件及有关学习资料,每月利用政治学习

的时间组织学习,由政工科安排具体内容,各科室具体实施。

二、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选好先进典型,党办室、工会和团委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简报等宣传工具,大力宣扬医德医风高尚的典型人物和事迹。

三、每年坚持进行医德医风评议工作,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职工个人晋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坚持利用院周会、办公会等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及时将院领导深入社区单位征求意见、院外监督员和社区单位座谈会、工休座谈会及每月的医德医风考评情况通报全院职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五、坚持运用反面典型进行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进行讨论,从中吸取教训。

六、每年召开一次医德医风动员大会,对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动员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岗前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新分配(调入)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医院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业务素质,适应新工作岗位的要求,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上岗前教育制度。

一、与院领导及党群、行政科室负责人见面。

二、介绍医院概况。

三、宣布医院工作、学习、生活制度。

四、讲安全保卫制度。

五、进行医德医风、形势教育,巩固专业思想,热爱本职工作教育。

六、技术操作规范化学习。

七、参观有关科室,熟悉环境。

八、座谈感想,写岗前教育小结。

关于职工上学的规定

为了我院卫生改革事业的发展,提高我院在职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应医院改革的需要,为职工再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使之逐渐走入正规化,更好地为医院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职工所报考专业必须与本职工作相符,凡报考与本职工作不相符的专业,所取得的学历不予承认。

二、凡要求上学的职工,必须在报名应考前写出申请,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相应主管部门审查,最后交院人事科。

三、人事科对职工所写申请汇总并审查资格,提出意见后报院长批准,方可报名。

四、职工参加函授学习,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应利用业余时间自学,须请假者应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职工参加脱产学习,不再享受在职期间的任何福利待遇,停发奖金及各种补贴。

六、对于上学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职工自理,遇有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关于职工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和全院职工的整体素质,培养垮世纪科学技术拔尖人才,医院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学习,以完成本职工作为前提,坚持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专业对口,计划培训的原则,并有计划地选派符合条件的职工脱产学习,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业务技术骨干,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作如下规定:

一、报考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工龄,与现从事专业对口,并符合报考条件,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考虑。

二、人个报考研究生,必须是院校毕业定科室工作三年后方可报考,费用自理,只准报考两次。

三、在职参加业余学习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按5:1掌握,各科室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增加人员。业余学习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各项费用自理、面授、辅导时占用工作时间者,按规定扣发奖金及工资。

四、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脱产学习指标,经院办公会研究选派人员参加,医院负担学习费用,对完不成学习任务,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者,个人负担50%学习费用,财务科从本人工资中陆续扣出。

五、凡不属上级下达的脱产学习指标,本人要求学习,工作允许离开,专业对口,经院办公会研究同意参加学习者,各项费用自理。

六、审批程序:个人申请、科主任(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及院领导审批,人事科备案,并出具报考证明。

七、研究生委培,院内、外导师定向培养:在正常教育外,医院根据重点专科,专业项目需要选派或推荐基本素质好的技术骨干报考。

l、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2、经科室推荐,进行必要的理论、技术操作考核、外语考试后,医院专家研究或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报院支委批准。

3、录取后的培养费由医院支出。

4、毕业后十年内不准调动,如执意调出,退回培养费、硕士3万、博士5万,公派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人应与医院签定合同书,并经公证部门公证。

6、医院出资派出的进修人员十年内不准调动,如执意调出,退回培养费1万元。

医护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是学校毕业后连续教育的组成部分,为了提高职工素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

(一)凡每年新入院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新调入医护人员,必须在上岗前集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由人事科、党办、纪检、工会负责如下教育内容

1、举行热烈的欢迎仪式,入院宣誓。

2、学习院史。

3、政治思想教育。

4、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5、医院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计生政策教育

6、老专家讲传统。

7、医院经济管理。

8、医德医风规范教育。

9、做一些必要的劳动。

(三)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的教育内容

1、医院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学习。

2、教育怎样当好一个医生、护士。

3、介绍医院医疗技术情况和设备情况。

4、介绍医护人员的行为规范,防保制度。

5、组织学习《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有关章节

6、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法》。

7、进行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基础理论测试,如书写一份病历、查体、换药、测量血压等。

8、到病案室、图书资料室学习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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