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大修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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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大修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工程质量监理概述

一、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二、质量控制的基本步骤

在开工以前,监理部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流程进行:

1.标段开工报告:应划分好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标段开工报告应提交表明材料、设备、劳力、现场管理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准备情况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供测量、试验成果及主要施工方案等必要的资料,标段开工报告由总监审批。a.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承包人提出,通过监理部报总监办审批;

b.分项或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由承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并附必要资料、施工详图,报监理部审批;

工程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2. 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先进行自检。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后,通过监理部报总监办进行检查验收。

3. 工序检查认可:监理部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

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完工后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 中间交工报告:当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

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由监理部组织验收。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监理部应拒绝验收。

5. 中间交工证书:监理部应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

统的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

中间交工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同时不予计量。

6. 中间计量证书:对签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写中间计量表。完工项目的资料不合格或未整理完,不得计量。

三、工序(工艺)质量检查步骤

监理部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一个(或一套)工序(工

艺)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工序(工艺)检查程序按以下原则提出:

与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相一致;1.

2.与技术规范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

3.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

4.工序(工艺)检查程序宜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以便直观;并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证书等相配套。

四、测量

测量监理检查工作由测量监理工程师(配备测量员)专门负责,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向承包人移交准确无误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2. 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3. 在各项工程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导线及轴线位置、标高和尺寸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4. 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交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五、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按以下要求进行:

1. 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由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的生产.

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 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由承包人及时运出场外。

3.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频率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六、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标准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试验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试验室审查批准。试验监理工程师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地现场监督

检查,

2.监理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七、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

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 监理部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

2. 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做出选定。

3.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做出详细记录。

4. 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部审查批准。

八、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复核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

工的密实度、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部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试验室应按20%的频率独立

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

3.

提出要求时,监理试验室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九、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做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 监理部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抽样试验

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2.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

或其它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十、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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