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舱单业务培训新
公路舱单补充申报系统操作培训
公路舱单补充申报系统操作培训一、前言为了提高公路舱单补充申报系统的使用效率,我们将举办操作培训,以帮助用户更好地掌握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操作方法。
通过培训,用户可以更快速、准确地完成舱单信息的补充申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率。
二、培训内容1. 系统功能介绍- 系统登录- 系统主界面功能介绍- 舱单信息查询- 舱单信息补充申报2. 系统操作方法- 登录账号- 导航栏功能介绍- 查询舱单信息- 补充申报舱单信息- 确认提交3. 操作技巧- 快捷键的使用- 常见问题处理- 注意事项及注意事项三、培训流程1. 培训时间:根据用户需求和时间安排,可以进行分批培训,每批次培训时间为2-3个小时。
2.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两种形式结合,线上培训通过视频教学进行,线下培训则是由专业讲师进行现场指导。
3. 培训内容:先进行系统功能介绍,然后结合实例进行系统操作方法讲解,最后进行操作技巧的培训。
4. 培训测试: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一定的测试,让用户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
四、培训机构我们会邀请专业的培训机构或者系统开发商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内容专业、全面。
五、培训效果1. 提高用户使用系统的效率,能更熟练地进行舱单信息的查询和补充申报。
2. 降低因操作不当而产生的错误率,减少因此带来的工作麻烦和工作负担。
3. 增加用户对系统的信心,提高用户的满意度,为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六、总结公路舱单补充申报系统操作培训是为了帮助用户更加熟练地掌握系统操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错误率。
通过培训,用户可以更轻松地完成舱单信息的补充申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负担。
希望通过培训,能够进一步提高用户的满意度,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七、培训实施在进行培训之前,我们需要提前与用户沟通,确定培训的时间、地点、形式以及培训内容,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
同时,我们也需要做好相关的培训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培训材料、确保培训设备和网络畅通等,以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
空运舱单业务培训
进出口双信息 放行管理模式
从抓好上海空港的物流功能、物流设施、物流区域、物流信息 和物流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整合入手,逐步实现对辖区内进出口实货 流和动态信息流的实时监控,实现以进出口舱单管理为主线,对运 输工具及货物实行动态的信息监控、跟踪管理,将空运货物的运抵、 分流、分拨、验放等一并纳入动态信息管理中,确保货物的移动、 滞留都处于海关有效监控之下
到境
理货
报关
分拨
放行
报关
进口货物流
订舱
安检
报关
装机
飞机起飞
放行
航空公司
出口货物流
地面代理 发布电报 航空公司 发布信息 飞机进港
卸货理货
确认主 单信息
入一级库
飞机起飞
分拨匹库
货代 确认分单信息 入二级库
报检
1、总仓单报 FFM 2、主仓单 FBW 3、分仓单 FHL 4、箱单发票 5、其他相关单据 无税单 正常单据 缴税核税 企业凭放 行单据到 仓库取货 打印税单 删改单
海关接受舱单变更申报的对象
• 在海关备案的航空公司及其地面代理公 司; • 在海关备案的出口一级货运代理公司和 海关监管仓库
2、 海关办理舱单变更应视不同情况要求航空公司,地 向代理、 贷代公司提供以下单据:
空港进\出口舱单变更证明。 正确的纸制舱单。 正确的正本提单复印件。 航空公司及地面代理更改舱单的情况说明。 收、发贷人情况说明。 装箱单、发票。 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进口舱单更改
未传入海关库的舱单数据更改。
(1)因航空公司及其代理将总舱单(FFM报文),直单、分舱单信息 的提运单号,件数,重量,货名的数据发送错误,由地面代理联系航 空公司,将出错舱单信息修正后进行重发; (2)因监管仓库将分舱单信息中提运单号(总运单号)、件数、重量、 货名的数据发送错误,自行排查解决后传输正确分单信息进行覆盖;
空运舱单业务管理及管理知识培训
• 3、出口货物未列入清洁舱单而有报关单的, 涉嫌假出口,移交缉私分局处理。对经调查核 实确已出口而清洁舱单遗漏的,舱单管理部门 按舱单增补票处理后进行核销,同时对航空公 司及其代理公司进行处罚;
地面代理端要保证进、出口电子舱单数据格式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
三 、海关对货运舱单的监管规定
1、进、出口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时限
进口SITA报文: 航空公司及地面代理应当在飞机到港前将进口 舱单电子数据传输到海关数据平台,
监管仓库应在飞机抵达后2小时内将分舱单电 子数据传输到海关数据平台。
出口SITA报文 :
航空公司及地面代理在飞机离港后半小时内 传输出口清洁舱单电子数据至海关数据平 台。
• 航空公司(地面代理)或监管仓库、出口一级货运代 理公司故意推诿责任,影响企业正常通关或使企业无 法办理出口结关的;
四、各航空公司、地面代理、货代企业的职责
1、航空公司与地面代理责任与义务
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进、出口航班电子舱单信息的查询、下载 、传输及地面代理端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对于进口电子舱单,必须保证在航空器起飞后半小时内下载SITA 网中的FFM,FWB,FHL报文转换成海关要求格式并立即传送至 机场数据平台;对于出口电子舱单,必须保证在航空器起飞后半 小时内下载SITA网中的FFM报文转换成海关要求格式并立即传送 至机场数据平台
空运舱单业务管理及管 理知识培训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提纲
• 一、 空运实货流、单证流整体流程 • 二、 空运电子舱单(信息流)整体流程 • 三、 天津海关空港舱单管理系统简介 • 四、海关对空运货运舱单的监管要求和规定 • 五、航空公司、地面代理、货代企业等舱单申报人的工
空运舱单业务培训
风险管理 后台布控
删改单
装机发运
传输清洁 舱单报文
报关单、舱单 比对成功
相符 解控
查验实货 出具查验报告
结关
打结汇/退税联
不符
一 空港货运电子舱单传播运作流程
• 空港舱单管理系统采用与航协(IATA)协作旳国际航 空通讯协会SITA旳信息传播原则格式,经过SITA网传 播进出口舱单报文。使进境飞机还未落地前,离港飞 机起飞后舱单报文自动进入系统,同步借助天津机场 数据平台,对各传播单位传播旳运单舱单信息进行整 和,全天候地传播,转换和维护数据,并在此基础上 将完整,详细旳进出口舱单信息传播至海关,利用到 海关单证审核之中。该系统根据海关H2023通关管理系 统舱单管理操作规范而搭建旳。形成进口舱单与进口 报关单放行后自动核注、核消;出口报关单放行后与 出口舱单自动结关旳功能。
空运舱单业务培训
提要
• 一、 空运实货流、单证流整体流程 • 二、 空运电子舱单(信息流)整体流程 • 三、 天津海关空港舱单管理系统简介 • 四、海关对空运货运舱单旳监管要求和要求 • 五、航空企业、地面代理、货代企业等舱单申报人旳工
作范围和责任 • 六、 舱单变更手续及监管仓库双信息放行等某些需要
货代企业应在飞机离境后12小时内传播分 运单旳舱单电子数据至海关数据平台。
2、分批进出口货品
分批进出口货品,在同一总运单情况下,只要 航班号或日期不同,既允许同意总运单项下件数和 重量进行合计。合计后件数和重量若与应有件数和 重量一致时,合计后件数和重量视作正确。
在分批进出口货品旳舱单信息管理中,总舱单 报中有对总件数和实到、实出件数旳限制,所以只 有当最终一批货品进出后,舱单数据才向海关传播。
应录入多项货名中旳其中一项货名,防止录入CONSOL;混载货 主运单录入CONSOL,分运单录入直接货名。 进口主运单与直单或分单旳重量必须完全匹配。出口主运单与 直单或分单旳重量允许有上下5‰误差。 舱单旳提运单号必须与报关单旳提运单号一致
海关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
海关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1.关于发送预配舱单:我司建议客户在集装箱进港后,读取运抵报告箱信息后再发送预配舱单。
因为集装箱不进港也无法进行报关,早发预配舱单也毫无意义。
而且不读取运抵报告而是自行填写箱信息错误率并不低,之后可能需要进行更改和删除操作,根据现有操作情况,删除报文发送后海关总署网站显示会十分晚,发生过下午2点发送删除报文第二天才删除成功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导致报关不成功的话,客户需要自行承担责任。
因此,我司还是建议各家订舱代理使用运抵报告数据,运抵报告为集装箱进港码头信息,可以确保正确(除非车队进港数据就是错误)。
2.关于删除舱单:如果发送预配舱单后不出运,需要删除已发送的预配舱单。
根据海关要求,应该在船开前进行删除,请客户一旦发现退关,立即发送删除报文。
一旦船开后再去进行删除,是需要到海关柜面进行人工删除,具体操作参考《舱单删除操作流程》,将收取删除垃圾舱单操作费。
班轮部邮件地址:eastbound@3.近期有不少客户反映海关总署显示的内容和系统中发送的内容不一致。
因此我司提示客户,在发送报文的时候,会提示是否保存报文,请客户保存此报文,以便出现上述情况可以有原始报文可以查找到原因。
4.系统中箱信息只可以提交一次,即如果使用了未进港清单等自行输入的方式,就不可以再读取运抵报告,也不可以第二次提交未进港清单进行数据覆盖。
因此,我司要求客户第一次提交的箱信息必须确保正确。
如果不正确造成的预配舱单问题,请自行承担责任。
5.近期发现有客户在拼箱预配舱单没有全部海关接受前就进行其中提单的海关报关。
请注意,一旦报关,那海关还没有接受成功的预配舱单将不能再进入海关系统,如果还需要出运,必须将已经报关的提单进行报关注销后才可以再发送其余提单。
因此,请提醒各家的报关业务员不要犯类似错误。
6.再次提醒各位客户,尽量不要进行混拼。
近期已经发生不少混拼导致的没有电子放关信息,即无法发送装载舱单,这样客户以后将无法进行核销退税。
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
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出口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一、预配舱单如何申报?1、与现行模式的区别:在旧舱单模式下,由船公司或者船代公司在船舶离港后72小时内,向海关发送清洁舱单。
而在新舱单模式下,相关舱单数据传输人,需在货物抵达码头前24小时向海关发送预配舱单。
2、预配舱单的发送主体:船公司、船代公司发送总提运单或分提运单;无船承运人发送分提运单。
3、总分结构的预配舱单,同一总单下的所有分单应一次性传输。
4、舱单传输人应及时发送装载舱单,港务部门凭装载舱单安排货物装船。
二、新舱单下报关单申报有什么变化?1、新舱单下,报关单刷卡申报时,计算机自动检查系统内的预配舱单,报关单申报内容需与预配舱单内容一致,否则提示舱单不一致或无舱单,报关单退单。
2、新舱单下,报关单刷卡申报时,计算机自动检查新舱单运抵报告,B类及B类以下企业必须在运抵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才能刷卡成功。
AA类和A类企业可在无运抵报告情况下刷卡申报,报关单放行时检查运抵报告,无运抵报告或者运抵报告异常将导致无法放行。
3、相关预配舱单、运抵报告的状态信息,可在通关一点通客户端、WEB版、手机客户端上进行查询。
4、报关单结关需预配舱单、运抵报告、装载舱单、理货报告比对无误后,计算机自动进行结关。
三、预配舱单如何变更?1、任何预配舱单删除和修改,必须在舱单未核注的状态下(即报关单或转关单未申报),如已申报报关单(或转关单),但仍需变更预配舱单的,请删除报关单(或转关单)后进行变更。
2、目前预配舱舱单变更都为计算机自动审核,未核注的舱单可由舱单传输人自行提交变更报文进行变更。
3、如需删除预配舱单,需将与要删除预配舱单具有拼箱关系的所有其他预配舱单,在同一报文中一并申请删除。
4、舱单传输人只能变更由本企业传输的舱单。
四、直接改配适用于哪种情况及注意事项?1、直接改配只适用于已放行的总提运单(多总单拼箱情况除外)。
2、直接改配需提交直接改配申请报文,海关计算机自动审核,完成后申请人收到成功回执。
快递进出港培训计划方案
一、背景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行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出港环节作为快递运输的关键环节,对快递服务质量与效率具有直接影响。
为提高快递进出港操作规范,提升员工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培训计划方案。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快递员对进出港操作流程的熟悉程度,确保操作规范。
2. 增强快递员的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3. 提升快递员的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4. 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培训对象1. 新入职的快递员。
2. 老员工但未接受过系统进出港培训的快递员。
3. 相关管理及支持部门人员。
四、培训内容1. 进出港操作流程培训- 快递进出港的基本概念及重要性。
- 快递进出港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 快递进出港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
2. 安全意识培训- 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分析。
- 安全设备的使用及维护。
-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3. 服务意识培训- 客户服务理念及技巧。
- 快递服务标准及规范。
- 服务投诉处理流程。
4. 团队协作培训- 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及方法。
- 团队沟通技巧。
- 团队建设活动。
五、培训方式1. 理论培训- 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讲座,讲解进出港操作规范、安全知识、服务理念等。
- 观看相关视频资料,学习操作流程及事故案例分析。
2. 实操培训- 实地操作演练,让快递员在实际工作中掌握进出港操作技能。
- 模拟场景演练,提高快递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 互动交流- 组织经验交流会,分享进出港操作经验。
- 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1. 培训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2:00-5:00,共4周。
2. 培训地点:公司培训室及快递分拣中心。
七、培训评估1. 培训结束后,对快递员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2. 定期对快递员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培训成果及改进措施。
八、经费预算1. 培训讲师费用:人民币XXX元。
2. 培训资料费用:人民币XXX元。
3. 场地及设备费用:人民币XXX元。
公路舱单系统培训
深圳电子口岸商务基地制作
4、申报状态说明:
(1)申报成功 (2)发往海关成功 (3)接收申报/不接收申报 (4)审批通过/退单 5 、舱单的批次号在报关单的航次号填写,舱单的提运单号填在报关单的提运单号,如果 舱单有多份提运单,则申报多份报关单,一份提运单对应一份报关单。如果报关单的航 次号、提运单号、件数、毛重与舱单不一致会被退单。 6、一般流程:舱单——申报报关单——现场递单(报关单放行同时核销舱单)——承运 确报。
深圳电子口岸商务基地制作
(八)综合查询
(1)单证状态查询 对于已经申报过的数据,可通过单证状态查询功能查询当前的状态信息。录入查询条 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执行查询操作。
如果一票单证进行了多次申报,对于每次申报的记录,在状态查询中会全部显示出来, 各自使用不同的报文编号,申报时间也不相同,其单证状态会分别显示。点击“查看回执” 按钮,可切换到回执查询页面,并自动将本页的查询条件复制到该页面中,只需点击“查询” 按钮,即可显示对应的回执信息。
公路舱单系统的内网海关审核监管部分由深圳海关会同信息中心开发,中
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负责开发外网企业申报部分,即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申报系 统。 公路舱单申报系统,作为预录入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为企业提供公路口
岸进出口过程中原始舱单、预配舱单、理货报告、运抵报告、进出境确报、装
箱清单、落装改配等各类单证的录入、申报功能;接收海关审批回执和监管指 令,为企业提供回执查询功能。
深圳电子口岸商务基地制作
(2)空载车辆进/出境确报
对于未装载任何货物和集装箱的空车,在进出口岸时,仍需向海关申报相关电子数据。 “空车” 无需申报舱单,直接做确报即可。
深圳电子口岸商务基地制作
(3)搭载空箱车辆进/出境确报
空运舱单业务培训
空运舱单业务操作规范与标准
操作规范
准确录入货物信息
包括货物名称、重量、件数、目的 地等,确保货物信息的准确性。
பைடு நூலகம்
核对运单与货物信息
确保运单信息与货物信息一致,避 免运单与货物不匹配的情况。
规范填制报关单
报关单应按照海关规定填制,包括 货物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确 保报关单的规范性。
核对报关单与运单信息
加强货物信息填写的培训和指导,确保货物清单与实际货物一致,提高操作准确性和效率 。
案例二:舱位不足导致的运输变更
总结词
舱位不足是航空运输中的常见问题,往往导致运输变更 和客户的不满。
详细描述
某客户由于预订的航班舱位不足,被迫改订其他航班, 导致行程受阻和额外费用支出。经过与客户沟通协商, 最终解决了问题,但也给客户带来了不便。
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如遇到货物信息错误、货物损坏等情况, 应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影响运输进程。
注意事项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避免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不安全的人员或机构,以免遭受诈骗或其他安全问题 。
遵守法律法规
空运舱单业务涉及进出口贸易和海关管理等领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空运舱单业务常见问题及解决 方案
系统问题及解决方案
问题
系统登录不成功,无法正常进行空运舱单业务操作。
问题
系统出现卡顿、反应慢,影响业务操作效率。
解决方案
检查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确认输入的账号信息与系统 注册信息一致;若仍无法登录,联系系统管理员协助处理 。
解决方案
尝试优化系统性能,如关闭不必要的后台程序、增加系统 内存或升级硬件配置;同时,尽量避免在高峰期进行大规 模的操作,减轻系统压力。
新版舱单培训
装船前24小时 到港前 到港 卸货完毕
监管场所经营人、 理货公司
传输分拨/分 流申请 传输理货报告
传输分流/分 拨运抵申请 传输分流理货 报告
舱单传输人
传输原始舱单
与 舱 单 一 致
运输工具传输人
传输进境预 报
传输单据申报
传输到港确报
传输供退物料
传输进境确报
传输在港动态
接受进境预 报
2、船代申报舱单报文 (1)原始舱单
提供了复制/ 粘贴功能, 减少录入量
通过击取 提单导航 栏定位提 单
绿色标识表 示其数据为 申报其它数 据必填项
在这个界面,集装箱信息和托运货物信息都是针对提单的 提单类型,指/抵运地,货物存放地这三个字段是为兼容旧版而设定的
2、船代申报舱单报文 (1)原始舱单
在使用新版舱单前,必须先到海关做企业备案 • 船舶运营企业代码 • 船舶代理企业代码 • 船舶服务企业代码
船代用来申报船舶备案, 这个代码一般是企业简称,备案一次,所有关区都能 使用,如广州关黄埔关都可用这个代码
船代用来申报船舶动态报文, 这个代码是关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每个关区 都需备案一次, 如5202771234569
击取状态列中[退单],查看具体的退单原因
4、供退物料(1)
录入头信息后先 保存头信息
此处为海关备案 的船舶服务企业 代码
在网格录入具体 供退物料信息 供退物料进口信息的申报,必须在进境确报申报成功后才能申报成功 供退物料出口信息的申报,必须在出境预报申报成功之后才能申报成功
4、供退物料(2)
在供退物料查询界面,可看到录入的所有物料信息,双击可进入到录入界面 击取状态列中[退单],查看具体的退单原因 供退物料是船舶服务企业唯一需申报的报文
空运舱单业务培训
空运舱单业务培训一、空运舱单业务的基本概念1、舱单的含义舱单是指记录货物、邮件、行李等载重货物的清单,简称为“舱单”。
舱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收货人、寄件人等信息,是航空公司和货物承运代理之间的重要文书。
2、舱单的种类根据航空公司的不同要求,舱单可以分为实物舱单和电子舱单。
实物舱单是指通过印刷、书写等方式制作的纸质舱单,而电子舱单则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生成的电子文档,具有电子数据交换、无纸化操作、信息化管理等特点。
3、舱单的作用舱单不仅是航空货物运输的必备文件,也是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重要合同文书。
通过舱单,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清楚地了解航班信息、货物信息,并按照舱单上的要求进行装载和卸载,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准时到达。
二、空运舱单业务的流程1、货物接收首先,货物需要由发货人交付给货物承运代理,然后由货物承运代理对货物进行验收和打包,确定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信息,并填写好实物舱单或者生成电子舱单。
2、舱单制作根据货物信息和航班信息,货物承运代理需要制作相应的实物舱单或者电子舱单,并确保舱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航空公司核对和运输。
3、舱单审核舱单制作完毕后,需要进行舱单审核,以确保舱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因为舱单信息不准确导致货物运输失误或者违规违法。
4、舱单传递舱单审核通过后,货物承运代理需要将舱单信息传递给航空公司,并根据航空公司的要求进行舱单的提交和确认,以便航空公司为货物安排舱位、装载计划等工作。
5、货物装载舱单确认后,航空公司可以安排货物的装载工作,并在装载时按照舱单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装载和准时送达。
6、舱单收集在货物装载完毕后,航空公司需要收集并归档好所有的舱单信息,以备日后的查询和核对。
7、舱单结算最后,根据货物的实际运输情况和舱单信息,需要对舱单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以完成整个空运舱单业务流程。
三、空运舱单业务的注意事项1、准确性在制作和传递舱单时,确保舱单信息的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舱单信息的错误会导致货物运输的中断或者延误,从而影响货物的安全和准时到达。
新舱单业务培训新分解
出口发货人组成。
“舱单传输人”:主要包括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
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舱单相关数据传输人”:主要包括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
4、运输工具和新舱单:
三、新舱单进出口操作流程
1、进口重箱作业流程
4、出口空箱作业流程
运 抵 报 告
出 运 空 箱
预 配 舱 单
空 箱 快 速 验 放
海 关 放 行
装 载 舱 单
理 货 报 告
变化: 1)增加了“运抵报告”和“预配舱单”; 2)空箱快速验放按票进行申报,同票下的所有运抵必须都正常才能快速验放;
5、出口重箱作业流程
运 抵 报 告
装 箱 清 单
预 配 舱 单
新舱单模式
1、船代传输一程船进境原始 舱单、二程船出境预配舱单、 国际转运准单申请,齐全后核 销原始舱单、预配舱单,产生 转运准单放行; 2、国际转运准单放行后,船 代提交装载舱单,码头凭电子 的装载放行装船; 3、不同关区间国际转运需先 进行疏港分流,将不在同一关 区的原始舱单和预配舱单转入 到同一关区,国际转运准单才 能放行。
6、2013年9月27日和10月9日大连海关分别实施了出口新舱单和进口 新舱单的切换; 7、2014年4月15日青岛海关成功实现进口新舱单切换;
二、新舱单简介
1、主要数据类型:
2、定义介绍:
3、传输报文和角色
1. 新舱单由运输工具类、舱单类报文组成;其中运输工具类
有11种报文,舱单类23种报文;
3、舱单中有指运 地代码,通关类型 等字段,能快捷校 验分箱场站。
2、进口空箱
新舱单模式 旧舱单模式
新舱单概要流程介绍进口海运部分课件
目录
• 新舱单概要流程介绍 • 新舱单概要流程介绍-进口海运部分 • 新舱单概要流程介绍-进口海运部分-系统
操作 • 新舱单概要流程介绍-进口海运部分-常见
问题及解决方案 • 新舱单概要流程介绍-进口海运部分-案例
分析
01
新舱单概要流程介绍
新舱单系统的定义
• 新舱单系统:指由货代企业或船代企业根据实际进境货物或船 舶运输情况,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平台录入进境船舶和货物信息 的系统。
进口海运注意事项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选择合适的船运公司
在进行进口海运前,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 进行了解,特别是关税、税率、进口限制 等方面的规定。
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船运公司 ,以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准时地到达目的 地。
提前安排报关事项
注意货物安全
由于进口报关手续较为复杂,需要提前安 排报关事项,包括准备货物清单、单证等 材料,并与海关沟通协调。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际贸易、跨国企业等需要 进行跨国货物运输的情况。
进口海运操作流程
货主向海关申报货 物清单,并提交相 关单证;
货主支付税款和其 他相关费用;
货主与船运公司签 订运输合同,约定 运输事项和价格;
海关对货物进行查 验,并完成进口报 关、检验检疫等手 续;
海关放行货物,并 由货主提取货物。
案例一:进口海运操作失误导致延误
总结词:操作失误
详细描述:某进口海运货物因操作失误导致延误,主要表现在卸货、清关、堆场 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影响船期和客户体验。
案例二:系统操作不当导致数据丢失
总结词
系统操作不当
详细描述
某货代公司因系统操作不当导致数据丢失,影响客户和承运人之间的信任和合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 失。
QQCT新舱单业务培训(PPT 62张)
QQCT
3、选中数据导入时,如果选中的箱子在舱单受理查询窗口存在原来的垃圾舱单 数据,系统提示如下图,全选或部分选中转历史即可。(此操作需谨慎,如 果选错船名航次,将会将动态中的舱单转历史)
QQCT
4、删除进口船图时只删除船图中的箱信息,已接收过的舱单受理信息保持不变。 舱单受理窗口增加“船图校验”导入功能,将已接收过的舱单信息重新导入 至船图中。
QQCT
7、出口运抵报告
旧舱单模式
1、运抵报告含货重、 件重尺、提单、分单 等信息; 2、运抵报告无需删 除,增加式发送; 3、换船、更改提单 都需重新发送运抵报 告。
新舱单模式
1、运抵报告只有箱子 的信息无货物信息,增 加船舶IMO,集装箱 ISO、铅封等信息, 2、运抵报告发送成功 后重新发送运抵必须先 删除旧的运抵; 3、更改提单不需重新 发送运抵,换船已报关 不需发送运抵但未报关 的换船需要重新发送运 抵报告。
QQCT
QQCT
2、进口空箱作业流程
进口 原始 舱单 数据
船舶 抵港 确保
空箱 快速 验放 申请
海关 放行
理货 报告
变化: 1)增加了“空箱快速验放”,由船代向海关申报; 2)增加了运输工具和舱单系统的联动,联动异常的无法快速验放;
QQCT
3、国际转运作业流程
进 口 原 始 舱 单 国 际 转 运 准 单
QQCT
8、出口空箱
旧舱单模式
新舱单模式
1、出境空箱无论闸口集港 或堆场转堆或中转模式出 运,必须先发送运抵报告; 2、船代发送出口预配舱单 和空箱快速验放申请,运 抵报告、预配舱单、快速 验放三者比对产生空箱放 行; 3、快速验放后船代传输装 载舱单,码头以装载放行 装船。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汇总
新舱单系统操作⼿册汇总鹏海运新舱单软件操作⼿册深圳市鹏海运电⼦数据交换有限公司1.新舱单业务简介1.1.新舱单产⽣的背景及原因2008年3⽉,海关总署公布《中华⼈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具舱单管理办法》,新办法从2009年1⽉1⽇起开始施⾏。
在该管理办法中,海关制定了新的海运舱单申报规程。
随后海关⼜公布了新的舱单电⼦传输报⽂格式。
舱单电⼦数据的传输包括两部分,⼀部分是舱单电⼦数据,另⼀部分是与舱单相关的其他电⼦数据,如理货报告等。
因此,《办法》将传输上述舱单电⼦数据的主体相应分为两类:⼀类是舱单传输⼈(主要包括运输⼯具负责⼈、⽆船承运业务经营⼈等义务主体);另⼀类是相关数据传输⼈(包括理货部门、监管场所经营⼈及出⼝货物发货⼈)。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海关⾏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两类主体有义务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数据,否则被视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上述两类传输主体应当向海关备案,这主要基于两⽅⾯的考虑,⼀是通过备案,海关可以充分了解舱单传输⼈及相关数据传输⼈的有关信息,便于海关开展风险管理⼯作;⼆是通过备案,⽅便企业通过海关建⽴的“进出境舱单管理系统”进⾏舱单等电⼦数据的传输,并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1.2.新舱单的申报主体介绍进出境运输⼯具负责⼈,⽆船承运业务经营⼈,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等舱单电⼦数据义务⼈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数据.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现⾏新舱单的数据⼤部分由船舶代理企业(简称:船代)负责做数据申报, 同时在出⼝预配舱单的业务场景,报关⾏会负责预配舱单数据录⼊的步骤。
1.3.新舱单的作⽤及单证内容进出境运输⼯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输⼯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一、新舱单切换后出口通关模式新舱单系统切换后出口模式发生的最大变化表现为:原来凭报关单电子放行数据装船改为凭装载舱单电子数据装船,也就是说,报关行刷卡申报并放行报关单后,须及时查询预配舱单是否放行,装载舱单是否发送,以保证货物顺利出运。
这就要求报关行及时扭转观念,把装载舱单放行作为货物的实际放行依据,密切关注装载舱单状态。
出口货物报关申报流程如下:第一步:舱单传输人传输预配舱单;第二步:监管场所传输运抵报告;第三步:报关单刷卡申报(双A、A类企业可在有预配无运抵情况下提前申报);第四步:报关单放行后预配舱单提单放行;第五步:舱单传输人传输装载舱单;第六步:码头凭装载舱单电子放行信息装船;第七步:理货部门传输理货报告;第八步:报关单结关。
出口申报整体流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物流信息平台(/用户名密码均为sdeport)1、“综合查询-舱单数据查询”模块,输入IMO号(船舶编号)或船名、航次、提单号,查询该预配舱单提单号项下集装箱数是否完整,集装箱号是否准确;2、“综合查询-舱单数据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或船名、航次、集装箱号,查询该集装箱项下预配舱单是否完整准确,有无垃圾预配舱单,如果有因故不能申报的预配舱单或者垃圾预配舱单,请在刷卡申报报关单前及时联系舱单传输人删除;3、“综合查询-运抵报告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或船名、航次、集装箱号,查询运抵报告状态。
4、“综合查询-出口舱单信息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提单号,可查询该提单项下的总分单信息、船舶信息、预配舱单、运抵报告、提单放行、出口装载、出口理货等数据。
在报关行申报过程中,应充分使用该网站,查询自己需要的信息,如有异常,请及时联系数据传输人核查。
二、预配舱单的传输、修改和删除(一)预配舱单的传输。
传输时间:预配舱单应在装船前24小时向海关发送;传输人:船舶运输企业传输预配舱单总提单电子数据、装载舱单电子数据;无船承运人可以传输预配舱单分提单电子数据;受委托的船舶代理企业可以传输预配舱单总提单、分提单和装载舱单电子数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出口空箱
旧舱单模式
1、空箱不需发送运 抵报告; 2、出境空箱船代先 去海关备案,放行后 集港,直接装船;
新舱单模式
1、出境空箱无论闸口集港 或堆场转堆或中转模式出 运,必须先发送运抵报告; 2、船代发送出口预配舱单 和空箱快速验放申请,运 抵报告、预配舱单、快速 验放三者比对产生空箱放 行; 3、快速验放后船代传输装 载舱单,码头以装载放行 装船。
务人员需手工批改)
选中数据导入时,如果系统提示铅封号、件重尺等信息为空未导入,请联 系船公司落实后用高权限导入。
3、选中数据导入时,如果选中的箱子在舱单受理查询窗口存在原来的垃圾舱单 数据,系统提示如下图,全选或部分选中转历史即可。(此操作需谨慎,如 果选错船名航次,将会将动态中的舱单转历史)
4、删除进口船图时只删除船图中的箱信息,已接收过的舱单受理信息保持不变。 舱单受理窗口增加“船图校验”导入功能,将已接收过的舱单信息重新导入 至船图中。
新舱单模式
1、船代传输一程船进境原始 舱单、二程船出境预配舱单、 国际转运准单申请,齐全后核 销原始舱单、预配舱单,产生 转运准单放行; 2、国际转运准单放行后,船 代提交装载舱单,码头凭电子 的装载放行装船; 3、不同关区间国际转运需先 进行疏港分流,将不在同一关 区的原始舱单和预配舱单转入 到同一关区,国际转运准单才 能放行。
2、疏港分流类型: ❖ 二三期或二四期国际转运的集装箱(场站代码为5) ❖ 至黄岛港站的海铁联运箱(场站代码为GZA、GZH) ❖ 至青岛港站的海铁联运箱(场站代码为GZX) ❖ 至物流危险品库的危险品箱(场站代码为QMX)
3、发送疏港分流申请时必须有理货报告且不能报关,危险品是形式理货必 须提前发送预订报文,由外理转发形式理货报告,系统生成预订报文后 间隔一定的时间自动生成疏港分流申请。危险品选择“发送外理危险品 理货预订报文及分流申请”,其它的选择“分流申请”。
规则二:校验式导入时将进口原始舱单中的货物状态转化为船图中对应的通 关类型,对照关系如下: 001转化为码头放行1;(包括RHF、RZH、QCT) 002转化为国际中转3; 003转化为海铁联运7;(包括GZX和GZH,业务手工批改) 004转化为空箱5; 005转化为国内中转2;(包括GZA和5,业务手工批改)
二期:关区代码4218,监管场所代码1451; 三期:关区代码4258,监管场所代码1462; 四期:关区代码4258,监管场所代码1405; 青岛港站:关区代码4227,监管场所代码1824; 物流危险品库:关区代码4218,监管场所代码1468 黄岛港站GZA/GZH:关区代码4218,监管场所代码1453
5、接收进口原始舱单后,其后新增或更改的舱单信息系统自动接收至“新舱单 信息查询”动态中,与箱子有关的信息更改由计划人员操作,与货物有关的 信息更改由客服人员操作。(不要随便导入,会产生垃圾数据)
问题一:新舱单模式下进口信息处理时先接船图还是先接进口原始舱单? 有什么区别?
进口信息处理时一定先接船图,再导入新舱单,新舱单报文中无危 险品、冻柜、超限等信息,并且新舱单报文中一票多箱的每个箱子的重量 都是整票的重量,系统无法赋值。
船 舶 抵 港 确 保
理 货 报 告
请
分 拨
抵
分 拨
申
运
请
抵
海关 放行
变化: 1)增加了理货报告,并作为放行比对依据和前提条件,由理货公司向海关申报; 2)增加了疏港分流和分拨;
2、进口空箱作业流程
进口 原始 舱单 数据
船舶 抵港 确保
空箱 快速 验放 申请
海关 放行
理货 报告
变化: 1)增加了“空箱快速验放”,由船代向海关申报; 2)增加了运输工具和舱单系统的联动,联动异常的无法快速验放;
问题四:进口分箱已处理完毕,舱单中的废品信息不正确需重新接收, 如何操作?
通知船公司将发送海关的原始舱单按应急模式重新发送码头,系统接 收至“新舱单信息查询”窗口,将系统中的场站代码清空,“校验导入新 舱单”自动按进口原始舱单校验规则校验导入。
二、疏港分流
1、不同监管场所之间(同一关区或不同关区)需要移动时,必须先 做疏港分流申请,海关审核通过后才能移动,取代原来的纸面移动证, EDI<分流申请查询:
QQCT新舱单业务培训
主要内容
❖ 新舱单改革背景 ❖ 新舱单简介 ❖ 新舱单进出口操作流程 ❖ 新旧舱单操作模式对比 ❖ 新舱单系统操作简介 ❖ 海关一点通操作简介
一、新舱单改革背景
适应当前国际物流发展, 促进国际贸易便利,保障国 际贸易安全
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统一海关执 法
2、进口空箱
旧舱单模式
1、大部分调拨空 箱不需海关放行, 卸船时船边直提, 闸口开箱门验箱直 接放行出闸,系统 手工放行; 2、溢短卸调拨空 箱不需增补舱单无 需海关放行。
新舱单模式
1、所有外贸空箱出闸或 转运必须都有海关放行; 2、进境空箱调拨按空箱 快速验放电子放行,干线 船国内空箱捎带按关封操 作纸面放行; 3、溢卸箱,理货公司发 送溢短理货报文,船代在 物流信息网录入快速验放 提单信息,或船代增补舱 单后再重新发送快速验放 申请。
7、出口运抵报告
旧舱单模式
1、运抵报告含货重、 件重尺、提单、分单 等信息; 2、运抵报告无需删 除,增加式发送; 3、换船、更改提单 都需重新发送运抵报 告。
新舱单模式
1、运抵报告只有箱子 的信息无货物信息,增 加船舶IMO,集装箱 ISO、铅封等信息, 2、运抵报告发送成功 后重新发送运抵必须先 删除旧的运抵; 3、更改提单不需重新 发送运抵,换船已报关 不需发送运抵但未报关 的换船需要重新发送运 抵报告。
规则三:根据进口原始舱单“货物品名”中的废纸信息(前两位)转化成对应 的场站代码,转化对照关系如下:
“废纸”转化为98Z “废塑”转化为98S “废金”转化为98J “废纺废棉”转化为98F “废淄”转化为98B “废晨”转化为98C “废华”转化为98H “废潍”转化为98W
规则四:将中转目的地转化为目的港代码,为空的保持船图中的目的港代码 规则五:ISO码按码头规则EDI转化 规则六:对于货物状态为001的,将箱站代码转化为QCT(包括了RHF、RZH,业
1、取消纸面移动证, 全部按疏港分流模式 操作,根据分流放行 信息疏港至青岛港站 或黄岛港站; 2、疏港分流必须先理 货,且疏港分流申请 需人工审核; 3、疏港分流至港站后 验铅封,录入转关数 据上火车。
5、国际转运
旧舱单模式
1、船代提供纸面的进境 舱单、中转通知书、出 口载运清单、船代申请、 船公司申请、进境理货 报告,海关核实后纸面 放行; 2、进境理货报告若衔接 紧张时船代可以打保函, 事后把外理的理货证明 再送抵海关; 3、不同关区间驳船直接 过驳。
加强海关物流监管能力和信息化监控水平,配合通关 无纸化作业,加快海关业务改革和发展
1、2008年3月20日海关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 舱单管理办法》;
2、2011年3月28日零时起,海关总署率先在深圳大铲湾港区试点运行 海关新舱单系统
3、2012年11月1日凌晨深圳大鹏海关实施海关新舱单系统; 4、 2013年初蛇口海关开展新舱单系统切换; 5、2013年6月26日厦门海关实施新舱单切换; 6、2013年9月27日和10月9日大连海关分别实施了出口新舱单和进口
新舱单模式
1、舱单传输人变为多个舱单 传输人,总单由船公司船代传 输,分单可由无船承运人传输; 2、总单应在集装箱船舶装船 的24小时以前,分单应在船舶 抵港前24小时,传输时间分散; 3、旧模式舱单有九种通关模 式,新舱单减少到七种模式, 取消了“直通”、“转关” 模 式,也没有指运地代码,进口 信息处理中很难区分其流向。
新舱单的切换; 7、2014年4月15日青岛海关成功实现进口新舱单切换;
二、新舱单简介
1、主要数据类型:
2、定义介绍:
3、传输报文和角色
1. 新舱单由运输工具类、舱单类报文组成;其中运输工具类 有11种报文,舱单类23种报文;
2. 新舱单传输的角色由舱单传输人、舱单相关数据传输人、 出口发货人组成。
5、出口重箱作业流程
运
抵
装 箱
报
告
海
装
装
理
清
关
载
载
货
单
预 配
放
舱
回
报
行
单
执
告
舱
单
变化: 1)增加了“预配舱单”,货物申报放行之前必须上传预配舱单 ; 2)增加了“装载舱单”,报关单放行后上传装载舱单,装载放行后码头方可装船 ;
三、新旧舱单操作模式对比
1、原始舱单
旧舱单模式
1、舱单传输人为 船代,传输人唯一; 2、总船代统一汇 总一次性传输; 3、舱单中有指运 地代码,通关类型 等字段,能快捷校 验分箱场站。
四、新舱单系统操作介绍
一、进口原始舱单的接收
1、在TMS<EDI菜单下新增新舱单信息查询窗口,系统自动接收原始舱单报文,有 新增、更改和删除类型,未校验导入之前,报文自动覆盖,更改,删除报文保 留,导入时把校验过的报文转历史。
2、点击“导入新舱单”,按“进口原始舱单导入校验规则”校验导入:
规则一:按船名航次、箱号校验接收,对于船图中没有舱单中存在的信息,系 统给出提示“存在船图中没有的箱子,是否增加时导入”,点击“是”,自 动将信息导入至船图和舱单受理中(老舱单模式下需要重新增加式接收舱 单),点击“否”只导入至舱单受理中(类似于老舱单模式下校验式接收 “提单号、目的港”。
问题二:进口船图和进口原始舱单均已接收完毕,发现进口船图错误需重新 接收,系统如何操作?
删除EDI船图,重新接收正确的EDI船图,“舱单受理查询”窗口编 辑菜单下“校验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