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测机构检测能力表
检测的能力表还不会填写吗?
最近有朋友给我留言,咨询检测能力表填写的问题,由于时间比较仓促,所以我在回答的时候比较简单,不是很具体,今天就来专门写一下这个内容。
或许对您有帮助!我们先来看一下空的表格是什么样子的,虽然大家并不模式,但还是检测对象检测对象是检测活动所针对的对象、产品或产品类别,如空气和废气、生活饮用水、食品等。
一般情况下,检测对象不应超出检测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也不应超出实验室实际开展的检测活动的范围,不应填写为检测参数。
如检测对象不应填写为“电磁兼容”、“环境试验”等。
当依据标准为针对某一产品的标准时,检测对象应填写产品名称;当依据的标准为某一类产品的检测方法标准时,检测对象可填写产品名称或产品类别名称。
正确的表述:不正确的表述:检测项目/参数“检测项目”指检测活动所针对的产品属性,可包含若干参数。
该栏目不应填写为检测对象。
通常情况下,方法标准应明确表述涉及的检测项目/参数,不应笼统的表述为“全部/部分项目/参数”。
为避免歧义,通常情况下,检测项目/参数不应用缩写表述(如英文缩写)。
成系列标准的通用要求含检测方法时,通用要求应表述在能力范围中。
如果系列标准的通用要求中规定的检测项目/参数能够代表系列产品的检测内容,原则上应将通用要求的检测项目/参数展开表述,通常展开到标准的第一层即可,需要时应在“说明”栏中填写限制范围。
为避免重复,系列标准中具体产品对应的“项目/参数” 栏内可填写“全部项目/参数”或“部分项目/参数”;当表述为“部分参数/项目”时,“说明”栏应明确“只测”或“不测”的内容。
实验室制定的方法、非标准方法以及含检测方法的认证标准对应的项目/参数应明确表述,不应填写“全部/部分项目/参数”。
不具备能力的项目/参数不应申请认可,如不具备能力委托其他机构检测的项目/参数(分包)不应填写在能力范围中。
检测标准检测标准/方法通常应包括标准/方法的名称、编号、年代号或版本号。
每项检测项目/参数依据的标准/方法中均应包含具体的检测方法。
各国食品级测试列表(EU,LFGB,FDA,DGCCR
各国食品级测试列表(EU,LFGB,FDA,DGCCRF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饭锅,果汁机,咖啡机等各种电子电气食物制作产品的普及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
人们在注重生活品质的同时,也日益关注食品的安全问题,但往往忽视了与食品相接触材料的安全性。
其实在日常使用中,有害物质可能会从电子产品与食品相接触的的材料中迁移至食品,进而影响人类健康。
该问题已引起各方关注,各个国家也不断出台和更新食品级材料的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安全。
常见的各国食品级法规如下:❖欧盟——EC/1935/2004❖德国——LFGB(原来的LMBG)❖法国——French DGCCRF 2004-64❖美国——FDA CFR 21 parts 170-189❖意大利——D.M.21/03/73❖日本——《日本食品卫生法》第II节食品级测试适用范围:各种和食品接触的材料,包括金属、塑料、硅橡胶、涂层、玻璃、陶瓷、木材、纸张等。
常见食品级材料所涉及的产品包括:◆电饭煲、烤炉、咖啡机等与食品接触的电器产品;◆食品储藏用品、菜板、不锈钢等厨具;◆碗、勺、杯、盘、刀叉等餐具;◆食品包装材料。
各国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管控不仅仅反映在法规当中,也体现在政府的实际行动当中,各国都有相关的政府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查和追踪,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将公开通报不合格产品,并采取召回、退关等强制行动。
欧洲食品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历年公布的预警数据表明,中国(包括大陆地区和香港)已经成为案例通报最为频繁的产品产地,这引起了欧盟各成员国和众多企业的高度关注。
宁波捷通凭借丰富的认证检测经验,长期以来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食品级材料测试服务,包括塑料、金属、陶瓷、橡胶、不粘涂层等各种产品材质,协助企业确认产品能满足欧盟、美国、日本等国的各项严格要求。
食品级材料实验室测试服务食品级测试服务是通过测试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常见的有PP塑料、硅橡胶、不锈钢、陶瓷、玻璃、不粘锅等有机涂层、木头、竹制品等)的化学参数、生物参数以及感官参数,对产品成分和安全性进行分析。
能力验证表单-检验机构人员
能力验证表单-检验机构人员
一、基本信息
1.1 姓名
(请在此处填写检验机构人员的姓名)
1.2 性别
(请在此处填写检验机构人员的性别)
1.3 出生日期
(请在此处填写检验机构人员的出生日期)
1.4 联系电话
(请在此处填写检验机构人员的联系电话)
1.5 电子邮箱
(请在此处填写检验机构人员的电子邮箱)
1.6 所属部门
(请在此处填写检验机构人员的所属部门)
二、能力验证情况
2.1 最近一次能力验证活动名称
(请在此处填写最近一次参与的能力验证活动名称)2.2 参与项目
(请在此处填写参与的项目名称)
2.3 结果判定
(请在此处填写项目结果的判定情况,如:满意、需改进、不
满意等)
2.4 反馈意见
(请在此处填写针对能力验证活动的反馈意见,包括改进措施、培训需求等)
三、自我评价
3.1 业务能力
(请在此处填写检验机构人员在业务能力方面的自我评价,如:熟练、一般、生疏等)
3.2 团队协作
(请在此处填写检验机构人员在团队协作方面的自我评价,如:优秀、良好、一般等)
3.3 持续学习
(请在此处填写检验机构人员在持续学习方面的自我评价,如:积极、一般、消极等)
四、领导评价
(请领导在此处对检验机构人员进行评价,包括业务能力、团
队协作、持续学习等方面)
五、其他建议
(请在此处提出对检验机构人员的能力验证及其他方面的建议,以促进其个人发展和团队进步)
六、附录
(如有相关附件,请在此处附上)
---
请根据以上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以形成一份完整的能力验证表单。
如有其他需求,请随时告知。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人员授权和能力确认表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人员授权和能力确认表
1. 背景和目的
本文档旨在确认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授权和能力,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准确地执行食品检验检测任务。
2. 授权确认
3. 能力确认
3.1. 学历和专业背景
请在下表中确认机构人员的学历和专业背景:
3.2. 培训和资质认证
请在下表中确认机构人员的相关培训和资质认证情况:
3.3. 工作经验
请在下表中确认机构人员的工作经验情况:
4. 结论
根据以上授权和能力确认,确认以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具
备执行食品检验检测任务的必要授权和能力。
以上确认结果将作为
机构人员的资质记录,有待随时监督和验证。
5. 监督和验证
监督部门和人员应定期核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资质记录,确保其持续具备执行食品检验检测任务的必要授权和能力。
能力验证表单-检验机构人员
能力验证表单-检验机构人员
一、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教育背景
1. 学历:(填写最高学历)
学校:
专业:
毕业时间:
2. 培训经历:
- 培训机构/学校:
课程名称:
培训时间:
三、工作经验
1. 检验机构名称:
所在部门/岗位:
在岗时间:
职责:
所获成绩/荣誉:
2. 其他相关工作经验(如有):
- 公司名称:
部门/岗位:
在岗时间:
职责:
四、能力验证
请在以下项目中自我评价,并注明验证形式(试题、实操、面试等)及验证时间。
1. 检验方法:
2. 检验设备操作与维护:
3. 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
4. 法律法规与标准应用:
5. 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
五、其他证书/资格
请列出您所持有的其他与检验相关的证书或资格。
六、自我评价
请简要描述您作为检验机构人员的优势和特点。
七、推荐人信息(选填)
如果您有推荐人,可以在此提供其姓名和联系方式。
八、声明
我保证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所填写信息的法律责任。
请在填写完毕后将表单提交。
谢谢!。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现场评审检查表
检验人员应当为正式聘用人员,并且只能在本检验机构中从业。
14.2
检验机构不得聘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14.3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当不少于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人员总数的30%。
15
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开展食品检验活动所必需的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应当满足食品检验的功能要求。
17.3
具有与开展动物实验项目相适应的消毒灭菌设施,净化区和非净化区分开;
17.4
具有收集和放置动物排泄物及其他废弃物的卫生设施;
17.5
具有用于分离饲养不同种系及不同实验项目动物、隔离患病动物等所需的独立空间;
17.6
开展挥发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或微生物等特殊动物实验的检验机构应当配备特殊动物实验室,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包括换气及排污系统),并与常规动物实验室完全分隔。
13.2
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当熟悉业务,具有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13.3
检验人员应当具有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1年及以上食品检测工作经历,或者具有5年及以上食品检测工作经历。
13.4
从事国家规定的特定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格。
19.2
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活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
20
开展感官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食品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必要的感官分析区域。
21
开展人体功能性评价的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对独立的评测空间以及能够满足人体试食试验功能评价需要的设施条件。
22
检验机构应当配备开展检验活动所必需的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装置以及标准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
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能力表
表3-1 检验能力表(第一种表述举例)。
注:①“食品大类”指食品、食品添加济、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济、消毒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和设备);
②“食品名称”指食品限量标准(规定)中食品名称;
③“限制范围或说明”指对采用的标准、方法、量程、客户等的限值;
④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能力,依据标准一般为国家、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或方法应当在“说明”中予以注明;
⑤多场所的实验室,应当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表3-2 检验能力表(第二种表述举例)
注:①“食品大类”指真菌毒素、污染物、农残、兽残、功效成分、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营养补充剂、其他;
②“项目名称”指食品限量标准(规定)中参数(指标)名称;
③适用食品是指检验方法适用的食品范围;
④“限制范围或说明”指对采用的标准、方法、量程、客户等的限值;
⑤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能力,依据标准一般为国家、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或方法应当在“说明”中予以注明;
⑥多场所的实验室,应当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表3-3 GB15044-2009规定的检验指标和检验方法举例。
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记录表
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记录表食品快速检测抽样单(参考)1、本抽样单由被抽检单位(或个人)协助抽样人员如实填写。
2、本抽样一式二联,第一联留食品快速检测室,第二联留被抽检单位(或个人)。
附件4.2:食品快速检测结果记录表(参考):4-3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存根)(参考)市场(商场)()抽检号被检测人:我快速检测室于年月日对样品中有关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样快速检测,根据国家标准()判定,所测样品中项目不符合规定。
责令你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停止销售,等候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如你单位对此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请于年月日时分前,提出复检申请。
食品快速检测室检验员:被检测人:年月日时分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参考)市场(商场)()抽检号被检测人:我快速检测室于年月日对样品中有关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样快速检测,根据国家标准()判定,所测样品中项目不符合规定。
责令你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停止销售,等候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如你单位对此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请于年月日时分前,提出复检申请。
食品快速检测室检验员:被检测人:年月日时分附件4-4:食品快速检测复检受理通知书(参考)你单位对《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市场(商场)()抽检号)中快速检测结果提出复检申请,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
请收到本通知后,联系复检机构,与复检机构工作人员一起,到食品快速检测室,进行复检样品确认。
复检事项:1、单位代表需持盖有复检申请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个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自检样品确认。
2、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应为国有公布的食品复检机构名单中具有复检产品及项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3、复检样品应由受检单位(个人)、食品快速检测室、复检机构三方确认。
复检时间由受检单位(个人)、食品快速检测室、复检机构协商决定。
抽检单位:年月日时分复检确认回执本单位已收到复检申请受理通知书,确认相关复检事项。
申请资质认定检验能力表填表指南【直接打印】
申请资质认定检验能力表填表指南①“检验产品/类别”按领域类别、产品类别、产品,或领域类别、参数类别、参数分类排序。
如申请项目既有产品又有参数须分别填表;②所有申请项目和参数应全部展开并列出相应标准;同一项目或参数对应不同的标准时,应分别列出同一项目参数对应的每个标准(方法);③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能力,依据标准一般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或方法应在“说明”中予以注明;④“限制范围或说明”指对采用的标准、方法、量程、客户等的限制。
⑤多场所的实验室,应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关于项目申报的说明食品部分1、申报产品标准、卫生标准能力时项目要不要展开,展开到哪个层级?是不是有明确项目名称和指定试验方法的项目均应展开申报?食品添加剂(GB2760)的项目要不要列入?(1)产品标准、卫生标准申报时项目应展开,但只要展开至第一层级项目即可,也就是第一层级的项目具备能力就可申报相应的卫生标准、产品标准的能力;(2)第二层级中有明确项目名称和指定试验方法的项目视实验室的能力自行确定是否展开申报;(3)食品添加剂GB2760、营养强化剂GB14880、农药残留GB2763等标准结合检测参数申报,不再列入产品标准中申报。
如大米 GB1354:(1)申报时只需将5.1质量指标项目展开(必须具备相应参数的检测能力);(2)5.2的卫生指标可以以下的几个方式申报:①如果具备粮食卫生标准(GB2715)的全部能力,可以GB2715单独申报;②或是当以GB2715单独申报后,在大米的产品项目中,以“卫生指标”来申报,在限制说明中备注“同GB2715”。
③如果不具备GB2715的全部能力,但具备GB2715中与大米相关的全部或部分能力,可结合GB1354将相应项目列入。
2、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项目展开后要不要注明条款?要注明条款的话是指标条款还是试验方法条款?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项目展开后不需要注明条款号。
3、检测方法标准要不要标注条款号?(1)卫生标准、产品标准中包含的特定试验方法单独以检测方法申报时要标注;(2)检测方法有限制时可在限制说明中标注条款号。
附表8.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核查表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核查表
本核查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编制。
序号
核查内容
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2
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
2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满足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必需的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装置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
22
食品检验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包括软件)、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有专人管理,满足溯源要求。
注:“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11
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并持有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12
从事动物试验的检验人员应当取得《动物实验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从事特殊检验项目(辐射、基因检测)的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13
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检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的比例应当不少于30%。
14
食品检验机构技术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业务,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从事食品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
15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专用于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冷藏和冷冻、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设施和设备等工作条件。
16
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设施和工作环境应当满足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样品制备和贮存等相关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范围表
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资质认定/资格认定申请书
第 2 页,共 2 页
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资质认定/资格认定申请书
附表2-1
任务编号: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范围
名称: 地址:
序号
项目/参数检测对象
序号 名称
检测标准(方 法)名称及编号
(含年号)
说明
备注
组长/组员签字:
填表说明: 1、如果检验检测机构有食品检验能力,食品检验能力需要与其他项目分开,单独填写在 一张附表2中。 2、评审组成员只须分别在各自确认的中文能力范围页签名,如该页涉及2名以上人员确 认,注明各自确认的序号。 3、“项目”指检测活动所针对的产品属性,可包含若干参数,填表时可进行概括性的描 述,如“安全性能”、“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机械性能”及“外形尺寸”等。 4、“项目/参数”栏应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能够按照本表中所列检测标准(方法)实际进行 检测的项目或参数。如不能对标准(方法)要求的个别参数进行检测,或只能选用其中的 部分方法对某参数进行检测时,应在“说明”栏内注明“只测XXX”、“不测XXX”或“只 用XXX方法”、“不用XXX方法” 5、“领域代码”参见《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表》。 6、使用可移动设施、租用设备或其它需说明的情况,填写在“说明”栏。 7、复查评审时,对同时扩大检测范围和标准变更确认,应将扩项能力和变更标准在“备 注”栏注明“扩项”、“变更”字样。 8、存在多检测地点时,不同地点的技术能力请分开填写。 9、评审组向发证机关报送本评审报告时,本“填写说明”应删除。
江苏省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和能力调查
1 材料 与方 法 1 1 对象 . 包 括省 疾控 中心本 身 、3个 地 市 及 9 1 2个
县 ( 、 级 的疾控 机 构 。 市 区)
测机 构 1. 87人 ; 级及 以下 共 计 8 1 , 均 每个 检 县 0人 平
测 机构 8 7人 。 . 2 1 2 职 称状况 : 、 、 比例 为 1:2 8: . 。其 .. 高 中 初 . 27 中省级 比例 为 3 5: . . 2 7:1 地市 级 比例 为 1: . ; 1 5:
5 . 、2 5 ; 市级 比例 分别 为 2 . 、O 1 以 3 5 3 . 地 1 8 6 . 及 1 . ; 及 以 下 比例 分 别 为 2 . 、 4 8 及 81 县 1 1 6.
1 . , 4 1 见表 3 。
表 3 江苏省各级食 品安全检测人员年龄分布
江苏预防 医学 2 1 0 0年 1 月第 2 1 1卷第 6 期
Jag uJP e d N v mb r 0 0 Vo.2 , o 6 i s rvMe , o e e,2 1 , 1 1 N . n
・
食 品 卫 生
・
江 苏 省 食 品安全 检 测 资 源 和 能 力调 查
罗亚 洲 , 宝君 , 月 袁 戴
2 00 1 0 9)
食 品安 全与 居 民 的营 养 与 健康 是 密 切 相 关 的 , 食 品安全 检测 是评 价食 品安 全 的 重要 依 据 , 实现 食 品 是 安 全 的重 要 手段 。新 的《 品安 全法 》 食 对食 品安 全 工作 提 出 了新 的更 高 的要求 。为 了解 本省 各 级疾控 机 构食
品安全检 测现 状 , 握 食 品安全 检测 能力 , 掌 进行 了本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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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 还原糖 蔗 糖
2
植物类食品
9 10
粗纤维
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
11
羰基价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4.3 羰基价 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4.10油中非食用油的鉴别 GB/T 5009.37-2003 油脂定性试验 GB/T 5539-2008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4.4 羰基价 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4.1酸价 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4.2过氧化值 GB/T 5009.37-20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4-2010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GB/T 5009.9-2008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009.6-2003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T 5009.7-2003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 GB/T 5009.8-2003 GB/T 5009.10-2003
2
水分
油料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GB/T 14489.1-20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 的测定 GB/T 5009.3-2010
1
食品 3 4 5 6 7 8 粗蛋白 叶绿素 灰 淀 分 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5-2010 油菜籽叶绿素含量测定 分光光度计法 GB/T 22182-2008
GB/T 5009.14-2003
第二法
25
锡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T 5009.16-2003
第二法
26 五 6 7 六 添加剂及非法添加剂 食品 大米 农药残留 27 28
硒
食品中硒的测定
GB/T 5009.93-2010
第二法
过氧化 苯甲酰 涂渍油脂
小麦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测定方法 涂渍油脂或石蜡大米检验
序号
限制范围 或说明
高粱米 玉米糁 黍 稷 米 米
甘薯片
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检验能力表
检测产品 /类别 检测项目/参数 序号 名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 及编号(含年号) 限制范围 或说明
序号
二 参数
1
稻米蒸煮食用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GB/T15682-2008 品质 谷物及谷物制品水分的测定 常规法 GB/T 21305-2007
GB/T18415-2001
GB/T 21309-2007
29
有机磷及 氨基甲酸酯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20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3-2003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GB/T 5009.19-2008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6-2008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36-2003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36-2003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36-2003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36-2003
30 8 谷物及其制品 31 32 33 34 以下空白
有机氯及 拟除虫菊酯
马拉硫磷 磷化物 氯化苦 二硫化碳
12 3 食用植物油 13
油脂定性
游离棉酚
14
酸
价
15 三.真菌毒素 16 4 谷物及其制品
过氧化值
黄曲霉毒素B1 脱氧雪腐 镰刀菌烯酮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l的测定 GB/T 5009.22-2003 谷物及其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GB/T5009.111-2003 GB 2715-2005 第二法
17 18
玉米赤霉烯酮 粮食卫生标准附录A
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检验能力表
检测产品 /类别 检测项目/参数 序号 名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 及编号(含年号) 限制范围 或说明
序号
四 污染物
19 20 21
总砷和无机砷 食品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1-2003
第二法 第三法 第三法
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检验能力表
检测产品 /类别 检测项目/参数 序号 名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 及编号(含年号)
食用玉米淀粉 GB/T8885-200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莜麦粉 谷朊粉 小 米 莜麦粉 GB/T 13360-2008 谷朊粉GB/T21924-2008 小米 GB/T 11766-2008 高粱米 LS/T 3215-1985 玉米糁 GB/T22496-2008 黍米 GB/T 13356-2008 稷米 GB/T 13358-2008 甘薯片 LS/T 3105-1985 挂面 LS/T 3212-1992 17 挂 面 花色挂面 LS/T 3213-1992 手工面 LS/T 3214-1992 18 19 20 21 22 23 2 食用植物油 24 25 26 27 28 29 30 花生油 大豆油 菜籽油 棉籽油 芝麻油 葵花籽油 油茶籽油 玉米油 米糠油 食用调和油 高级烹调油 棕榈油 核桃油 花生油 GB 1534-2003 大豆油 GB 1535-2003 菜籽油 GB 1536-2004 棉籽油 GB 1537-2003 芝麻油 GB/T 8233-2008 葵花籽油 GB 10464-2003 油茶籽油 GB 11765-2003 玉米油 GB 19111-2003 米糠油 GB 19112-2003 食用调和油 SB/T 10292-1998 高级烹调油通用技术条件 GB/T17757-1999 棕榈油 GB/T 15680-2009 核桃油 GB/T 22327-2008
总汞和无机汞 食品中总汞和无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7-2003 镉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5-2003
22 5 粮油及其制品
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2-2010
第四法
23
铜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13-2003
第二法
24
锌
食品中锌的测定
附表1:
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检验能力表
检测产品 /类别 检测项目/参数 序号 名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 及编号(含年号) 限制范围 或说明
序号
一、产品
大米 GB 1354-2009 食用籼米 NY/T 595-2002 1 大 米 食用粳米 NY/T 594-2002 精制大米 DB42/T 228—2002 桥米 DB42/T 235-2002 2 3 黑 糙 米 米 黑米 NY/T 832-2004 糙米 GB/T 18810-2002 小麦粉 GB 1355-1986 高筋小麦粉 GB/T 8607-1988 4 小麦粉 低筋小麦粉 GB/T 8608-1988 精制小麦粉 DB42/T 229-2002 面包用小麦粉 LS/T 3201-1993 1 粮食加工品 面条用小麦粉 LS/T 3202-1993 饺子用小麦粉 LS/T 3203-1993 馒头用小麦粉 LS/T 3204-1993 5 专用小麦粉 发酵饼干用小麦粉 LS/T 3205-1993 酥性饼干用小麦粉 LS/T 3206-1993 蛋糕用小麦粉 LS/T 3207-1993 糕点用小麦粉 LS/T 3208-1993 自发小麦粉 LS/T 3209-1993 6 7 小麦胚(胚片、 小麦胚(胚片、胚粉) 胚粉) 玉米粉 玉米粉 GB 10463-2008 食用小麦淀粉 GB/T8883-2008 8 淀 粉 食用马铃薯淀粉 GB/T8884-2007 LS/T 3210-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