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______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_____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据国保发(1998)1号文件精神,依照BMB17-20__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BMB20-20__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本单位的各类涉密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网络设备、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构成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包括: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台账、维修、报废、审计、安全保密防护、密码保护、存储介质、外出携带、互联网计算机使用等内容。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严禁涉密信息系统直接或间接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网络;严禁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和信息设备进行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办公室负责公司各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涉密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台账、维修、报废管理第六条本单位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设备总台账由保密办公室负责统计、维护和管理,涵盖本单位的各类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网络设备、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
第七条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分台账。
由各部门负责统计、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台账应以电子和文档版本形式存在,总台账和分台账内容应当吻合,并与实物相符,发现问题实时更新台账,保证台账与实物相符。
第九条台账信息按照设备分类,应包含以下信息:㈠计算机台账应当包含:密级、放置地点、使用人、操作系统版本、安装时间、硬盘物理号、IP地址、MAC地址和使用情况(包含再用、停用、报废、销毁等);见附表九。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模版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模版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关键数据、关键技术和网络安全的保护,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保障国家和个人信息的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是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技术和网络进行保密和安全管理的活动,包括技术和制度两方面。
技术措施主要是通过技术手段加密、访问控制、监测和检测等措施;制度措施主要是通过规章制度、权限管理、人员培训和监督检查等措施。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应遵循保密需要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享受国家法定保密权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级别划分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四个级别。
第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资格审定采用的是积分制,并需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和审批。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资格审定的流程和标准,由国家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保密技术和管理知识,并且有相关保密岗位资格证书。
第七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制度和规章制度,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二)组织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三)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控制,对系统中的数据、技术和网络进行保密和安全管理;(四)及时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防范和应对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威胁和风险;(五)定期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检查和评估,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审计和调查。
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级别划分和管理权限的分配;(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访问控制、加密技术、数据库安全、网络安全等;(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备份和恢复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四)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漏洞处理,及时修补系统中的漏洞;(五)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志记录和审计,确保对系统操作的追踪和监控;(六)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急响应和灾备管理,应对各种安全事件和灾害事故。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根据《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公司涉秘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应于采集、处理、存储、传输涉秘信息(包括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以下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及网络终端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磁带、MP3、MP4、MP5及存储卡等)、计算机网络与应用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制度第四条科技信息处归口负责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1. 贯彻执行公司和公司保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负责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3. 指导、检查和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及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4. 完成公司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科技信息处每半年进行一次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情况检查与问题整改。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后应立即上报科技信息处与公司保密办公室,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条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统一按涉密与非涉密进行分类管理,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本部门涉密信息定密及涉密岗位实际界定涉密计算机与移动存储介质;涉密应用系统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应用系统存储处理的涉密信息进行界定;公司计算机网络按局域网、公司广域网与互联网接入、网络应用服务进行安全保密管理。
第八条公司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安装调试、维护维修、数据恢复以及报废销毁定点单位必须经科技信息处资质审查后报公司保密办公室审批确定,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网络安全保密工作,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明确安全保密责任,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订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培训和宣传教育;3. 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措施落实情况;4. 处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事件;5.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实施本部门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2. 加强本部门员工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意识教育;3. 配合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检查和整改;4. 及时报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事件。
第三章安全保密措施第七条数据安全1. 对重要数据实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在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2. 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数据不被非法访问和篡改;3. 建立数据备份制度,确保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
第八条网络安全1. 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防止网络攻击和非法访问;2.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更新,确保网络设备安全可靠;3. 对网络访问进行严格控制,限制非法访问和外部网络连接。
第九条访问控制1. 对信息系统进行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级别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2. 对员工进行身份认证,确保访问人员具有相应的权限;3. 定期审查和调整员工访问权限,确保权限设置合理。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包括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标准和中核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密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定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的系统或网络,包括机房、网络设备、软件、网络线路、用户终端等内容。
第三条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要本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加强检查、落实制度”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和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四条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标准、规定和集团公司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实施、测评审查与审批和验收;未通过国家审批的涉密信息系统,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法人代表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第一责任人,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实,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保障,督促检查领导责任制落实。
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二)协调处理有关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失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第八条成立公司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小组,保密办、科技信息部(信息化)、党政办公室(密码)、财会部、人力资源部、武装保卫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在公司党政和保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协调公司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九条保密办主要职责:(一)拟定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各项保密防范措施;(二)对系统用户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审查涉密信息系统用户的职责和权限,并备案;(三)组织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出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保密要求;(四)会同科技信息部对涉密信息系统中介质、设备、设施的授权使用的审查,建立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制度,每年对涉密信息系统安全措施进行一次评审;(五)对涉密信息系统设计、施工和集成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进入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产品进行准入审查和规范管理,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性能检测;(六)对涉密信息系统中各应用系统进行定密、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进行审核;(七)组织查处涉密信息系统失泄密事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xxxxxx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xxxxx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据国保发(1998)1号文件精神,依照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本单位的各类涉密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网络设备、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构成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包括: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台账、维修、报废、审计、安全保密防护、密码保护、存储介质、外出携带、互联网计算机使用等内容。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严禁涉密信息系统直接或间接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网络;严禁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和信息设备进行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办公室负责公司各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涉密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台账、维修、报废管理第六条本单位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设备总台账由保密办公室负责统计、维护和管理,涵盖本单位的各类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网络设备、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
第七条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分台账。
由各部门负责统计、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台账应以电子和文档版本形式存在,总台账和分台账内容应当吻合,并与实物相符,发现问题实时更新台账,保证台账与实物相符。
第九条台账信息按照设备分类,应包含以下信息:㈠计算机台账应当包含:密级、放置地点、使用人、操作系统版本、安装时间、硬盘物理号、IP地址、MAC地址和使用情况(包含再用、停用、报废、销毁等);见附表九。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范本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披露和篡改等行为,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有部门、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等与本公司相关的范围。
二、基本原则1. 保密责任原则:所有参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人员都应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
2. 严格访问控制原则: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访问计算机信息系统,且已授权人员仅限于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访问。
3. 用途限制原则:计算机信息系统仅用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目的,任何非法、违规的使用行为均禁止。
4. 安全审计原则: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安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5. 安全教育培训原则:对参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安全知识。
三、保密管理措施1. 访问控制措施(1) 分配唯一账户和密码给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每个授权人员。
(2) 设置严格的权限控制,根据不同职责和需求,给予不同人员不同的访问权限。
(3) 定期更新账户密码,并要求授权人员采用强密码规范。
(4) 禁止共享账户和密码,严禁借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
(5) 使用双因素认证或其他更加安全的认证方式,提高系统的访问控制能力。
2. 数据加密措施(1)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重要数据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非法获取。
(2) 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确保敏感信息在系统中的使用不暴露真实内容。
(3) 采用强加密算法和安全协议,保障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3. 安全审计措施(1) 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发现潜在漏洞和安全威胁,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 监控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登录、操作和访问记录,排查异常操作和异常行为。
4. 安全教育培训措施(1) 定期组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安全素养。
(2) 向员工普及信息安全的基本知识,包括密码安全、网络钓鱼等常见安全威胁。
(3) 强调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时的责任和义务,警示员工遵守规定,确保安全使用。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机密信息不被泄露或遭受攻击,本文制定了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涵盖公司内部以及与国际网络的联网。
一、安全意识培养1. 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意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知识、密码设置与管理、病毒与木马防范等内容,以提升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知。
2. 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前,必须通过相关考核,并签署保密协议书,承诺遵守保密规定。
二、网络接入管理1. 公司将对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严格的网络接入控制,仅准许授权用户使用合法合规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2. 员工应确保账号和密码的安全,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出借、出租或交由他人使用。
三、数据传输与存储1. 后台数据传输应采用加密方式,保障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2. 重要机密信息应进行加密存储,存储介质应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丢失或泄露的风险降至最低。
四、访问控制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访问控制机制,不同级别的员工根据工作需要享有不同的访问权限。
2. 禁止私自安装或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硬件设备,如需使用,需向IT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五、网络防护与监控1. 公司将配备专门的网络防护设备,并对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网络安全状态的高度稳定。
2. 员工不得借助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任何非法活动或传播病毒、恶意软件等有害信息。
六、隐私保护1.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隐私保护机制,对员工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2. 员工在处理公司机密信息时,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复制、传播或利用该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七、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在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过程中,若发生信息泄露、攻击事件等安全事件,员工应立即向安全管理员或相关人员报告。
八、附则1. 公司将不定期对本管理规定进行调整和优化,员工应及时关注修改情况并进行相应的遵守。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三篇)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资源,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处理、传输、存储等活动的各类组织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的保密管理机制。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保密要求。
第二章保密责任和义务第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者应当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全面负责,并确保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资源。
第七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做好防护工作,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漏洞。
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者、使用者和维护人员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保密措施和技术要求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资源。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机制,限制非授权访问。
第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及时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备份重要数据和信息,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保密事件和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发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密管理机构,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事件和应急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七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密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4篇)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保障重要信息资料不被泄露、篡改和丢失,规范信息系统的使用,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和管理信息系统的人员。
三、保密责任1. 所有人员都有保密责任,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系统账号和密码。
2. 未经授权,禁止向他人透露、复制、篡改、销毁或提供与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料。
3. 在终止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及时注销账号,并归还或销毁与该账号相关的一切资料。
四、账号管理1. 所有用户都必须有唯一的账号和密码,且禁止共享账号和密码。
2. 账号和密码应采用复杂的组合,并定期更换。
3. 管理人员对账号进行严格授权和权限管理,按照不同的工作职责分配不同的权限。
五、信息安全技术措施1. 信息系统应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审计系统等技术手段,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2. 数据库应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3. 系统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修补系统的安全漏洞。
4. 系统应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六、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 任何发现或怀疑信息安全事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信息安全管理员。
2. 信息安全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调查和处理信息安全事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给公司领导。
3. 对于因违反保密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相关人员应依法承担责任。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授权访问、篡改或毁坏信息资料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2. 对于泄露重要信息或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对于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依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处分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当前和未来的所有信息系统。
2. 涉及外部合作伙伴和第三方供应商的合作,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信息安全保密要求,并加以监督和检查。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我司计算机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保护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维护公司业务秘密,促进公司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内部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操作等相关人员,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涉及到我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人员。
三、保密责任1、所有管理、操作我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人员都应当履行信息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泄密。
2、计算机信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泄露、篡改、接包或者非法使用计算机信息。
3、所有员工都应当签署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四、保密管理1、保密等级分级制度我司将信息根据保密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具体分级标准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国家机密管理规定确定。
2、保密责任分工公司设立信息保密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3、信息资料保护公司要求对于各级保密信息,要求做到严格控制、许可审批、记录备份等措施。
4、计算机信息系统访问控制公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访问控制进行严格管理,采取权限分级管理、用户身份认证等措施。
五、保密控制1、强化技术、物理、行政等多层次控制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中,公司将采取技术手段、物理手段以及行政手段等多层次控制措施。
2、定期检测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保密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加强控制。
3、防范外部攻击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防护,避免黑客攻击、病毒攻击等不法侵入。
六、保密培训1、公司将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进行不定期的信息保密培训,提高员工信息保密意识,加强信息保密工作。
2、加强技术人员的信息安全保密培训,提高信息技术人员保密意识和能力。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公司将给予辞退、终止劳动合同等处理。
八、监督检查公司将建立定期的保密检查机制,由保密办公室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加强控制。
系统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司内部信息的保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通信系统、数据库系统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1. 提高公司员工对信息系统保密安全的认识;2. 规范信息系统保密安全管理工作;3. 保障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4. 防止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司内部信息的泄露。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公司信息系统保密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修订信息系统保密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培训、宣传;3. 监督检查信息系统保密安全措施的落实;4. 调查处理信息系统保密安全事故;5. 向公司领导报告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系统保密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保密安全措施第七条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1. 信息系统建设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硬件和软件产品;2. 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及时修复漏洞;3. 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逻辑隔离等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用户管理与权限控制:1. 信息系统应建立严格的用户管理制度,对用户进行分类管理;2. 信息系统应实行最小权限原则,用户权限不得超过其工作职责范围;3. 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权限审计,及时调整用户权限。
第九条信息传输与存储:1. 信息传输应采用加密通信方式,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2. 信息存储应采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措施,防止信息泄露;3. 对存储的敏感信息进行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条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处理:1. 发现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告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 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调查处理,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3. 对信息系统安全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针对这一问题,各个国家和组织都制定了相应的保密管理规定。
下面将介绍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1. 保密目的和原则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信息泄漏、损坏和不当使用。
保密原则包括保密责任、需知原则、保密措施和保密教育等。
2. 保密管理权限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明确了保密管理权限的范围和分工,包括保密责任人、保密管理员、信息系统管理员等,确保保密工作得到专人专职负责的管理。
3. 保密工作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制定了一系列保密工作制度,包括信息资料的分类和标识、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安全控制措施的采取、密码管理制度等,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了制度化的保障。
4. 保密审查和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规定了保密审查和监督制度,包括对信息系统的审查和检查、对员工的背景调查和安全审批、对保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等,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5. 保密事件报告和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理保密事件,包括信息泄漏、信息丢失、黑客攻击等,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保密事件对系统的影响。
6. 保密宣传和教育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强调保密宣传和教育的重要性,要求对员工进行定期的保密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技能,促使他们自觉遵守保密规定。
7. 保密责任追究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明确了保密责任的追究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追责,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惩罚措施,并在严重情况下追究法律责任。
8. 保密管理的技术手段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介绍了一些保密管理的技术手段,包括加密技术、身份认证技术、访问控制技术等,以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护。
9. 保密管理的配套措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还规定了一些配套措施,包括建立保密工作机构、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保密通信网络等,以逐步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体系。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xxxxxx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xxxxx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据国保发(1998)1号文件精神,依照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本单位的各类涉密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网络设备、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构成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包括: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台账、维修、报废、审计、安全保密防护、密码保护、存储介质、外出携带、互联网计算机使用等内容。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严禁涉密信息系统直接或间接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网络;严禁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和信息设备进行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办公室负责公司各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涉密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台账、维修、报废管理第六条本单位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设备总台账由保密办公室负责统计、维护和管理,涵盖本单位的各类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网络设备、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
第七条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分台账。
由各部门负责统计、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台账应以电子和文档版本形式存在,总台账和分台账内容应当吻合,并与实物相符,发现问题实时更新台账,保证台账与实物相符。
第九条台账信息按照设备分类,应包含以下信息:㈠计算机台账应当包含:密级、放置地点、使用人、操作系统版本、安装时间、硬盘物理号、IP地址、MAC地址和使用情况(包含再用、停用、报废、销毁等);见附表九。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产安全,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是公司保护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行为,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行为。
三、保密责任1.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和盗用公司的信息资产。
2.每位员工必须对公司的计算机账号和密码、存储介质、移动存储设备等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向他人泄露。
3.管理人员要负责组织和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对下属员工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信息分类与标志1.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分为公开信息、内部信息和机密信息三个级别,并相应地标识。
2.公开信息:无影响公司利益的信息,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向任意人展示和传播。
3.内部信息:不宜向外部人员展示和传播的信息,只能在内部范围使用。
4.机密信息:非常重要且不能泄露的信息,只能在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且仅限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五、信息使用和管理1.员工在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公司信息时,应按照公司的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滥用权限或逾越权限范围进行操作。
2.禁止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发送、接收含有违法、有害、恶意程序或病毒的信息。
3.禁止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或工具,如需安装或使用,应事先获得上级主管的批准。
4.禁止私自使用外部网络、移动存储设备和个人电脑等进行工作。
5.禁止非授权人员使用他人计算机账号和密码进行操作,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换密码。
6.禁止私自更改他人计算机系统的设置和配置,避免出现故障和安全风险。
六、信息备份与恢复1.公司提供统一的备份机制,员工应定期备份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并将备份数据存放在安全地点。
2.在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升级时,应提前备份相关数据,以免因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单位计算机保密工作制度
单位计算机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单位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范、责任到人、应急处理的原则,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设立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办公室设在信息部门,由信息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设立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
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应当实行严格的权限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系统和数据。
第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传输和存储应当采取加密等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
第十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建立健全日志管理机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程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
第十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保密工作第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信息,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等级进行保护。
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防范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及公司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第二章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总体要求第三条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坚持“涉密机不上国际互联网,上国际互联网机不涉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计算机实行分级保护。
计算机的分级保护是指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根据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对涉密计算机分等级实施保护。
公司保密办根据该计算机的保护等级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分级保护管理应遵循“规范定密,准确定级;依据标准,同步建设;突出重点,确保核心;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按照所处理的最高密级,由低到高划分为秘密、机密两个等级。
第七条公司规划和建设涉密计算机集中管理区域时,必须同步规划和落实安全保密措施。
涉密计算机集中管理区域建成后,由公司保密办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验收,验收达到安全保密要求的,才能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未达到保密要求的,不得处理涉密信息。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集中管理区域内涉密计算机的安全防护产品,应当选择具有涉密资质的单位承担或参与涉密计算机的方案设计与实施、软件开发、系统服务、咨询、风险评估等。
公司保密办要对涉密计算机的防护方案进行备案。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状况进行自评估。
检查分析由于系统需求及技术与管理因素变化而新出现的安全威胁,动态调整安全策略,适时补充和完善技术与管理措施,使涉密计算机保持与等级要求一致的防护水平。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应当制定文档化的安全保密策略,并根据环境、系统和威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应当定期(机密级1个月、秘密级3个月)形成文档化的安全保密审计报告;每12个月根据综合审计日志,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形成文档化的风险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以及各种存储介质。
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尤其是在连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
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配备防电磁泄漏设备,不得在涉密机算机上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
三、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交由无关人员使用和保管,或者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拷贝来历不明的软件和硬件。
四、严禁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不得将淘汰、报废的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非涉密载体处理。
五、严禁将载有涉密信息的磁介质接入非涉密计算机,不得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或在未采取措施情况下将互联网上的资料拷贝到涉密计算机上。
六、涉密计算机和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必须登记标识。
七、涉密计算机必须采取数据备份保护、防病毒入侵、保密监控等技术措施。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按规定设置口令密码,并限时更换。
九、存储、处理涉密计算机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
十、维护、检修涉密计算机必须采取严密的安全保密措施,并有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在场,进行监督和记录。
十一、严禁在网站、网页上公开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失泄密的当事人要严肃查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XX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下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范围内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硬件、软件、视频语音设备、移动存储介质、相关网络及安全设备等。
涉及公司经营的商业秘密按照国家行业保密相关规定,应视为国家秘密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XX公司保密委员会对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领导。
第五条XX公司信息中心在XX公司保密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子公司信息技术部门在本单位保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子公司信息技术部门应配合XX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负责完成对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保密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第七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子公司由专人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
各子公司应根据系统所处理信息的涉密程度和重要性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八条各子公司保密部门应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并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以下问题应及时上报XX公司保密委员会:
一、发现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方面的漏洞和隐患;
二、发现违反有关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发现泄密事件。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
第十条各子公司建立和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同步落实相应保密制度。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密级,应按照系统中所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来设定,并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采取与密级相适
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相关配置情况及应用软件,应按涉密信息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应专人专用,用户应定期修改操作系统登录密码,密码长度要求10位以上,并要求使用数字、字母、特殊符号组成的强口令。
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应采取有效的防病毒、防黑客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一、各子公司涉密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不得擅自停用、删除。
二、应定期对涉密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的版本和病毒定义代码进行更新,更新病毒定义代码应使用专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三、涉密计算机发现病毒和黑客程序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
第十五条严禁涉密计算机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及其它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
第十六条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第十七条处理绝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不得携带外出。
处理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应专人负责,不得接入互联网。
携带外出时须报XX公司保密委员会备案并确保笔记本电脑及所存涉密信息的安
全,不得丢失。
第四章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所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软盘、优盘、移动硬盘、光盘、磁带、存储卡等存储介质。
第十九条各单位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由各单位保存好,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二十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照所存储信息最高密级确定密级,并按照同等密级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凡贮存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应执行相应保密措施并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或调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中贮存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使用。
第五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的保密
第二十三条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场所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所处理信息的涉密程度设立必要的控制区域,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第二十四条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场所应当定期或根据需要,由XX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保密检查。
第二十五条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和出入制度。
第二十六条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场所其它物理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保密级别按照系统所处理的最高密级设定。
第六章网络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涉密网络必须与互联网等非涉密网络严格物理隔离。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网络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严禁涉密计算机经过任何连接方式访问互联网。
第二十九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非涉密网相联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十条严禁使用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凡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拆除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
第三十一条接入互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国际互联网进行搜集、整理、窃取党和国家秘密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