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系统和数据的保密管理工作,适用于所有本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管理、数据传输与存储的安全管理、计算机使用与维护的安全管理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等。
第二章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管理第四条本单位应制定计算机系统权限管理规定,对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工作人员分配不同的权限,确保信息的访问和使用仅限于特定人员;第五条本单位应定期备份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备不时之需;第六条本单位应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计算机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病毒查杀软件和入侵检测系统等。
第三章数据传输与存储的安全管理第八条本单位应建立加密通信机制,对数据传输进行加密,保障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第九条本单位应建立合理的数据存储方案,确保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严格控制对数据的访问和使用;第十条本单位应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及时的漏洞修补和安全更新,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定期清理无用数据和临时文件,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第四章计算机使用与维护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应遵守使用规范,不得擅自安装非法软件和插件,不得私自进行硬件和软件的更改和升级;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开展定期的计算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计算机使用和维护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建立计算机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应对计算机故障、数据丢失和网络攻击等问题;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建立计算机维护记录,对计算机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五章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合理的网络拓扑结构,确保网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建立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网络攻击和异常行为;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加强对网络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的保护,防止网络设备被非法侵入和破坏;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建立网络访问控制机制,对外部网络访问进行合理的限制和控制;第二十条本单位应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和审计,发现异常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_1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1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计算机及其网络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组,指定计算机信息保密安全员负责本办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抓好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切实落实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信息定密审批制度,涉密信息载体和机房管理制度等,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凡被确认为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应加贴“涉密标识”或标明“涉密标记”,严格按保密工作要求管理;凡与政务内网联接的计算机和处理单位内部工作事务的计算机也应按涉密计算机加强管理,严防国家秘密(含内部工作秘密)信息泄漏。
四、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绝不能上国际互联网,如确需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经国家保密部门批准认定的物理隔离卡;做到内外网分开使用,有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不能处理国家秘密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
五、认真落实“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单位领导审批制度”的规定,凡向政务外网、互联网提供或发布信息,其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且应事先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六、加强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
对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照密级的要求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采取密码加密办法保护;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漏;涉密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七、严禁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与互联网连接;严禁将存有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在互联网(政务外网)上使用;严禁上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和内部文件资料;严禁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使用,严禁将原涉密计算机变更用途作为可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使用,确保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分开使用。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四篇)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资源,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处理、传输、存储等活动的各类组织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的保密管理机制。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保密要求。
第二章保密责任和义务第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者应当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全面负责,并确保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资源。
第七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做好防护工作,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漏洞。
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者、使用者和维护人员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保密措施和技术要求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资源。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机制,限制非授权访问。
第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及时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备份重要数据和信息,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保密事件和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发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密管理机构,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事件和应急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七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密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原稿)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原稿)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信息的存储、处理、传输、使用等行为,保障公司信息的安全、保密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所有使用该系统的员工。
二、保密责任1. 公司在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营运资讯,必须完全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
2. 管理员需严格控制和保护计算机系统及其运行日志,确保数据安全,不得泄密或将数据提供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部门使用。
3. 系统操作人员需严格按照权限组织和安排系统资源的使用,确保各部分资源分配的良好协作与完善。
4. 用户对所使用系统的所有信息必须绝对保密,除了系统管理人员以外,其他未经授权的人员或部门不得查阅、调阅这些信息。
三、保密措施1. 系统管理员应当负责制定专门的涉密信息防护计划、检查和评估安全风险,并对可能造成破坏的软件进行安全检测和挑选,同时制定必要的备份和恢复措施。
2. 仅通过授权的设有特殊需要的个别用户可以访问涉密信息和文件。
3. 在使用计算机系统时,制定强密码策略,避免用户密码过简单、过于常用。
管理员需要经常更新各用户的口令。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口令规定。
4. 收到涉密信息的员工,应当加强保密意识,防止信息泄露。
在使用计算机系统时,要保持高度警惕,禁止将密件纸张、磁盘等涉密信息带出公司。
5. 操作完毕后,应当注意将所有历史记录清空,以防泄露。
如果必须保留,需要使用防病毒软件进行处理。
四、违规处罚1. 管理员未按照制度要求提供数据或本人或其他人无权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将受到公司的处罚,并且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 对于因保密泄漏造成的损失,计算机服务提供方或其用户应负责赔偿,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3. 对因严重的保密问题,构成重大事故的导致的严重后果,应予严厉处罚。
需要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附则该制度未涉及到的规定需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执行。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网络安全保密工作,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明确安全保密责任,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订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培训和宣传教育;3. 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措施落实情况;4. 处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事件;5.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实施本部门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2. 加强本部门员工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意识教育;3. 配合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检查和整改;4. 及时报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事件。
第三章安全保密措施第七条数据安全1. 对重要数据实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在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2. 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数据不被非法访问和篡改;3. 建立数据备份制度,确保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
第八条网络安全1. 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防止网络攻击和非法访问;2.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更新,确保网络设备安全可靠;3. 对网络访问进行严格控制,限制非法访问和外部网络连接。
第九条访问控制1. 对信息系统进行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级别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2. 对员工进行身份认证,确保访问人员具有相应的权限;3. 定期审查和调整员工访问权限,确保权限设置合理。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1为加强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以下同)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对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上相应的密级标识。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物理隔离。
三、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
四、加强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建立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登记制度。
凡储存了涉密信息的软盘、U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应按所存储信息的密级,实行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每年底交由校办公室集中保存于铁质文件柜中。
五、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修时,需告知校保密办,并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存等安全保密措施。
安全保密人员和涉密计算机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同在维修现场,并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六、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等设备,必须经校保密办和本处室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七、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校保密办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八、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的维修、外送修理和报废参照本规定之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执行。
九、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密知识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检查。
十、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禁通过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软件传递涉密信息。
十一、安徽省委党校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党校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和网络设备的保密管理。
三、保密管理原则1.严守保密责任:所有参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并且严格遵守。
2.需要知道原则: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敏感信息。
3.分级管理原则: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等级,对信息进行分级管理,并为不同等级的信息设置相应的保密措施。
4.安全环境原则: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保密合规的安全环境,如设立安全区域、监控系统等。
5.追踪管理原则: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访问记录进行完整的追踪和审计。
6.保密宣传教育原则:定期进行保密宣传教育,提升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四、保密管理措施1.计算机信息系统权限管理:设立最低权限原则,只为人员提供其必需的权限;及时回收离职人员的权限;限制对敏感信息的访问权限。
2.访问控制管理:实行身份认证、密码策略、双因素认证等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计算机信息系统。
3.数据备份与恢复: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4.病毒防范与防护:安装病毒防护软件,定期进行病毒扫描和更新。
5.网络安全防护:设置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监控并防范网络攻击;限制外部网络访问,确保内部网络的安全。
6.信息输出控制:限制对外输出敏感信息的权限,对要输出的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审批。
7.系统审计与监控:建立系统审计和监控机制,对系统的使用情况和操作行为进行审查。
8.安全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保密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保密意识和技能。
五、违规处理1.对故意泄露信息或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非故意泄露信息或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将采取纪律教育和技术防范等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3.对于故意泄露信息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保密制度的执行1.本制度由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必要时可进行调整和修订。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范本(3篇)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及其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信息系统安全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使用信息系统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与义务,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操作机制,加强保密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置机制,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四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止事故为重点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坚持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二)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安全目标与策略,以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三)保护国家、商业及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四)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控制的有效性和切实可行性;(五)加强人员保密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意识和技能;(六)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置机制,及时处置安全事故,防止信息泄露和被攻击。
第三章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组织架构应当包括以下部门或岗位:(一)指导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政策法规,并对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技术支持和保密培训等工作;(三)技术保障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四)保密保障部门:负责对信息系统进行保密审查和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五)监察检查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置工作。
第四章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的内容第七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保密责任:明确保密责任的主体和范围,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效开展;(二)保密保障措施:包括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逻辑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三)信息系统审计: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审计制度,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四)保密培训:加强对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保密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技能;(五)信息系统维护: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计划和操作规程,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维护;(六)安全事故的处置:建立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追究责任的机制,及时处置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化;(七)保密监督检查:建立保密监督检查制度,对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行为,保护我国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机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综合管理的原则,防范保密风险,确保信息系统安全。
第二章保密责任四、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所有者、管理员和使用者应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对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网络等进行保密管理,不得泄露、散布、篡改或滥用保密信息。
五、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度,明确计算机信息系统各方的保密责任,建立并实施保密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六、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保密意识,加强对系统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对系统中的关键数据和重要信息进行分类保护,设定权限访问,遏制未授权访问。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通过未经授权的方式获取、拷贝、利用系统中的保密信息,不得私自擅动系统设置,不得故意传播病毒或其他安全威胁。
八、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信息安全部门或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密责任不落实、漏洞太多的单位,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其整改,确保保密管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第三章保密制度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和严格执行信息保密、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技术保密、应急预案等制度,对信息系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防护。
十、信息保密制度包括信息的分类、等级保护、数据加密、信息备份、存储传输、销毁处理等规定,确保信息在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不被泄露,不被非法获取。
十一、物理安全制度包括门禁、视频监控、机房环境、设备防火、设备防盗等规定,确保信息系统的硬件设备得到有效的保护。
十二、网络安全制度包括网络架构、网络设备安全、网络接入权限、网络防火墙等规定,确保信息系统在网络中的安全。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4篇)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保障重要信息资料不被泄露、篡改和丢失,规范信息系统的使用,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和管理信息系统的人员。
三、保密责任1. 所有人员都有保密责任,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系统账号和密码。
2. 未经授权,禁止向他人透露、复制、篡改、销毁或提供与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料。
3. 在终止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及时注销账号,并归还或销毁与该账号相关的一切资料。
四、账号管理1. 所有用户都必须有唯一的账号和密码,且禁止共享账号和密码。
2. 账号和密码应采用复杂的组合,并定期更换。
3. 管理人员对账号进行严格授权和权限管理,按照不同的工作职责分配不同的权限。
五、信息安全技术措施1. 信息系统应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审计系统等技术手段,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2. 数据库应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3. 系统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修补系统的安全漏洞。
4. 系统应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六、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 任何发现或怀疑信息安全事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信息安全管理员。
2. 信息安全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调查和处理信息安全事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给公司领导。
3. 对于因违反保密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相关人员应依法承担责任。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授权访问、篡改或毁坏信息资料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2. 对于泄露重要信息或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对于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依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处分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当前和未来的所有信息系统。
2. 涉及外部合作伙伴和第三方供应商的合作,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信息安全保密要求,并加以监督和检查。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范文(3篇)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范文为了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秘密性,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客户信息的安全,公司制定了以下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1. 信息系统安全责任1.1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责任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性。
1.2 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员有义务监督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威胁和攻击。
1.3 公司的管理层有权制定并执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政策和控制措施,并监督员工的遵守情况。
2. 信息系统安全政策2.1 公司将建立适应最新技术和法律法规的信息系统安全政策,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2.2 公司将制定和实施安全控制措施,包括限制访问权限、加密敏感数据、备份关键数据等。
2.3 公司将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包括建立防火墙、加密通信、监控系统等。
2.4 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漏洞扫描,修复发现的漏洞和安全风险。
3. 信息系统资产保护3.1 公司将建立信息系统资产清单,并分级和分类保护。
3.2 公司将为信息系统资产配置足够的安全保护设备和软件,并及时更新和修复漏洞。
4. 信息系统用户管理4.1 公司将为员工和外部用户分配不同的账号和权限,严格控制访问权限。
4.2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和外部用户的账号进行审计和清理,及时回收离职员工的账号。
5. 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处理5.1 公司将建立并实施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处理机制,包括记录和报告安全事件、追踪问题、恢复系统等。
5.2 公司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事件进行演练和测试,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
6. 信息系统安全培训和意识6.1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信息系统安全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6.2 公司将定期组织信息系统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7. 信息系统安全监督和追责7.1 公司将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监督机制,对员工和外部用户的违规行为进行监控和追责。
7.2 公司将对违反信息系统安全规定的员工和外部用户进行纪律处分,并依法处理。
此为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范文,具体规定和措施还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针对这一问题,各个国家和组织都制定了相应的保密管理规定。
下面将介绍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1. 保密目的和原则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信息泄漏、损坏和不当使用。
保密原则包括保密责任、需知原则、保密措施和保密教育等。
2. 保密管理权限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明确了保密管理权限的范围和分工,包括保密责任人、保密管理员、信息系统管理员等,确保保密工作得到专人专职负责的管理。
3. 保密工作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制定了一系列保密工作制度,包括信息资料的分类和标识、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安全控制措施的采取、密码管理制度等,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了制度化的保障。
4. 保密审查和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规定了保密审查和监督制度,包括对信息系统的审查和检查、对员工的背景调查和安全审批、对保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等,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5. 保密事件报告和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理保密事件,包括信息泄漏、信息丢失、黑客攻击等,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保密事件对系统的影响。
6. 保密宣传和教育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强调保密宣传和教育的重要性,要求对员工进行定期的保密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技能,促使他们自觉遵守保密规定。
7. 保密责任追究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明确了保密责任的追究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追责,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惩罚措施,并在严重情况下追究法律责任。
8. 保密管理的技术手段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介绍了一些保密管理的技术手段,包括加密技术、身份认证技术、访问控制技术等,以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护。
9. 保密管理的配套措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还规定了一些配套措施,包括建立保密工作机构、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保密通信网络等,以逐步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体系。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产安全,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是公司保护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行为,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行为。
三、保密责任1.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和盗用公司的信息资产。
2.每位员工必须对公司的计算机账号和密码、存储介质、移动存储设备等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向他人泄露。
3.管理人员要负责组织和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对下属员工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信息分类与标志1.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分为公开信息、内部信息和机密信息三个级别,并相应地标识。
2.公开信息:无影响公司利益的信息,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向任意人展示和传播。
3.内部信息:不宜向外部人员展示和传播的信息,只能在内部范围使用。
4.机密信息:非常重要且不能泄露的信息,只能在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且仅限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五、信息使用和管理1.员工在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公司信息时,应按照公司的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滥用权限或逾越权限范围进行操作。
2.禁止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发送、接收含有违法、有害、恶意程序或病毒的信息。
3.禁止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或工具,如需安装或使用,应事先获得上级主管的批准。
4.禁止私自使用外部网络、移动存储设备和个人电脑等进行工作。
5.禁止非授权人员使用他人计算机账号和密码进行操作,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换密码。
6.禁止私自更改他人计算机系统的设置和配置,避免出现故障和安全风险。
六、信息备份与恢复1.公司提供统一的备份机制,员工应定期备份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并将备份数据存放在安全地点。
2.在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升级时,应提前备份相关数据,以免因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防范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及公司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第二章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总体要求第三条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坚持“涉密机不上国际互联网,上国际互联网机不涉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计算机实行分级保护。
计算机的分级保护是指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根据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对涉密计算机分等级实施保护。
公司保密办根据该计算机的保护等级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分级保护管理应遵循“规范定密,准确定级;依据标准,同步建设;突出重点,确保核心;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按照所处理的最高密级,由低到高划分为秘密、机密两个等级。
第七条公司规划和建设涉密计算机集中管理区域时,必须同步规划和落实安全保密措施。
涉密计算机集中管理区域建成后,由公司保密办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验收,验收达到安全保密要求的,才能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未达到保密要求的,不得处理涉密信息。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集中管理区域内涉密计算机的安全防护产品,应当选择具有涉密资质的单位承担或参与涉密计算机的方案设计与实施、软件开发、系统服务、咨询、风险评估等。
公司保密办要对涉密计算机的防护方案进行备案。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状况进行自评估。
检查分析由于系统需求及技术与管理因素变化而新出现的安全威胁,动态调整安全策略,适时补充和完善技术与管理措施,使涉密计算机保持与等级要求一致的防护水平。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应当制定文档化的安全保密策略,并根据环境、系统和威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应当定期(机密级1个月、秘密级3个月)形成文档化的安全保密审计报告;每12个月根据综合审计日志,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形成文档化的风险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五篇)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为加强开发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落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办公室是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职能部门。
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标准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并与保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第四条局域网分为内网、外网。
内网运行各类办公软件,专用于公文的处理和交换,属____网;外网专用于各部门和个人浏览国际互联网,属非____网。
上内网的计算机不得再上外网,涉及国家____的信息应当在指定的____信息系统中处理。
第五条购置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须按保密局指定的有关参数指标由机关事务中心统一购置,并对新购置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办公室将新购置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有关信息参数登记备案后统一发放。
经办公室验收的计算机,方可提供上网ip地址,接入机关局域网。
第六条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严禁同一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____信息;(二)各科室要建立完整的办公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技术档案,定期对计算机及软件____情况进行检查和登记备案;(三)设置开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____个字符,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四)____正版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五)未经办公室认可,机关内所有办公计算机不得修改上网ip地址、网关、dns服务器、子网掩码等设置;(六)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____信息;(七)严禁将办公计算机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因工作需要需携带有____信息的手提电脑外出的,必须确保____信息安全。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范文(4篇)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范文1. 背景和目的本制度旨在制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确保公司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得到有效保护,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通过遵守本制度,员工将增强对信息安全的意识,增加对信息系统保密的责任感。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等与公司相关的人员,在使用公司信息系统和数据时必须遵守该制度。
3. 定义3.1 信息系统:指由一组相互依存的硬件、软件、网络设备及数据库组成的系统。
3.2 保密信息:指公司明确规定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员工信息、合同协议、财务信息、技术研发成果等。
3.3 安全措施:指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在内的一系列保护信息系统安全的手段。
4. 管理要求4.1 全体员工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了解保密要求和安全操作规范。
4.2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流程,包括用户权限管理、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应急响应措施等。
4.3 员工在使用公司信息系统时,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范和操作程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账号、密码及权限,禁止私自安装软件、插件等。
4.4 员工应保密公司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合同协议等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复制、篡改或盗用。
4.5 员工不得将公司的信息系统用于非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传播违法、淫秽、暴力等信息。
4.6 在离职、调岗等情况下,员工应及时交出相关设备、账号、密码等,并确保不留下任何非法获取公司信息的渠道。
5. 违规处理5.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辞退等。
5.2 对于故意泄露、篡改、窃取公司重要信息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所有,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执行和监督执行情况。
以上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范本,具体制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县委组织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委组织部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部机关办公室的计算机为实现信息交流,实现同局域网络和系统外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相联接的系统。
第三条凡组织部机关在计算机网络上(包括局域网和互联网)进行信息查阅和传输的计算机用户,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组织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县保密局指导和协调组织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涉及国家秘密和县委工作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七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工作信息,必须经过部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第八条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在上网发布前应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
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第九条组织部计算机用户进入网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应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条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定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组织部计算机用户,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市委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二条组织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举报或通过检查发现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上存在泄密事件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督促有关科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监督相关人员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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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及关于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标准的通知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为主体,按照一定应用目标和规则构成的用于处理各种信息的人机系统。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既保守秘密又要方便工作”的方针,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所属各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指“人机”系统)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第五条各单位应设专(兼)职计算机管理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对系统进行职权范围内的保密检查、检测和监督。
第二章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职责第七条技术部负责公司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管理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和资源配置,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与审查、审批职能,同时对与计算机相关的各种秘密载体(介质)负有管理和审查、审批责任。
技术部应经常分析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建立健全保密安全制度,不断改进防护措施,提高公司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水平。
配合保密办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检查,协助查处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事件。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实行领导负责制。
各单位(部门)领导应指定一位人员担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员,管理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用和保密工作。
定期检查本单位(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第九条各单位的专、兼职计算机信息安全员,在技术部计算机信息安全员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切实用好配备的计算机资源,加强安全管理。
并对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公司技术部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系统安全员(以下简称安全员)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系统管理员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保障涉密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
其职责是:(一)计算机安全员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监督人和执行者,负责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
(二)各单位(部门)计算机安全员应定期(一个月)更换计算机密码,做好密码更换日志,技术部定期审查,保密办协同检查。
(三)各单位(部门)计算机安全员应做好涉密计算机上机人员的身份鉴别工作,制定每月允许上机人员名单及其使用的计算机,交保密办审批备案。
并填写密表17《涉密计算机上机人员审批表》(四)技术部计算机安全员要监控系统管理员维护系统、设置权限的全过程,要督促系统管理员做好病毒防治、漏洞修补工作。
(五)安全员要定期与系统管理员协同进行应急演练。
(六)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送修时,安全员要检查是否拆除CPU、内存、硬盘等关键部件,并督促系统管理员全程监督。
(七)安全员应参与涉密载体的监销过程,在保密办缺席时要作为主要监销人。
(八)安全员应做好涉密载体和涉密计算机的台帐和标识,上报保密办备案登记,并维护标识的完好性。
(九)安全员要严格监控涉密载体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复制和出厂,督促系统管理员和复制载体使用人员严格按照保密制度执行。
(十)安全管理员要随时检查计算机内涉密资料的存储和标识情况,并将不合格项及时反馈给系统管理员。
(十一)对各单位(部门)信息管理员定期提交的各种日志、登记表、申批表等,安全员要认真检查,并交保密办审查。
(十二)安全员和信息管理员应定期对各单位兼职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十三)安全员和信息管理员要互相监督,对彼此的失职行为要上报保密办,不得包庇隐瞒。
第十二条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信息员)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系统安全员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保障涉密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
其职责是:(一)信息员是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者和维护人,负责系统的顺利运行。
(二)信息员负责做好系统维护工作,确保计算机的正常使用,根据安全员提供的使用人员名单及其使用的计算机情况,做好计算机安全防范系统的维护工作。
(三)信息员应做好计算机防杀毒工作,定期对病毒库升级,并做好杀毒记录。
(四)系统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应急反应措施的可靠性,做好文件备份,协同安全员共同定期演练并做好记录。
(五)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时,信息员要全过程监控维修的全过程。
(六)磁介质涉密载体需销毁时,信息员应在保密办或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做好登记。
(七)信息员要对涉密计算机的输入输出做好有效地控制,按照有关制度要求执行,杜绝非法的数据输入输出。
(八)信息员要严格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计算机涉密信息的复制和出厂审批。
(九)信息员要督促各单位(部门)安全员按照保密制度规定存储和标识涉密资料。
(十)信息员要做好计算机系统维护日志,并定期提交安全员检查。
(十一)信息员和安全员应定期对各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十二)信息员和安全员要互相监督,对彼此的失职行为要上报保密办,不得包庇隐瞒。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使用(一)公司在规划建立涉密计算机网络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保护。
具体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标准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的标准。
(二)公司在规划建立涉密计算机网络前,建设方案必须向地方市级以上的保密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能实施。
(三)网络建设方案和具体实施必须选择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单位具体实施。
(四)网络安全产品的采购原则上必须采用国产设备,选择具有《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的产品。
(五)涉密计算机网络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报市级以上地方保密部门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一)使用或存放涉密载体的部位必须配备密码柜,涉密载体必须集中存放在密码柜中。
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在有安全防护设施的部位,处理存储机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可采用口令进行身份鉴别。
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
处理存储秘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八个字符,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
口令一般应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口令必须加密存储,并且保证口令存放载体的物理安全。
(三)经常操作使用涉密计算机的人员必须是经公司保密办审批允许的涉密人员。
使用涉密计算机的涉密人员必须填写密表17《涉密计算机上机人员审批表》,如有人员变动及时向保密办重新申报上机人员名单。
各单位(部门)建立完整的上机日志,填写密表18《涉密计算机使用登记表》。
附密表17 《涉密计算机上机人员审批表》密表18 《涉密计算机使用登记表》(四)其他单位(部门)人员出入涉密机房,是要害部位的要严格按照公司要害部位管理制度中的出入规定执行。
(五)涉密计算机在使用前必须向地方保密部门申请进行电磁辐射检测,不符合BMB5-2000《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辐射发射防护要求》的部位,必须购买电磁辐射干扰器。
(六)加强涉密计算机的安全防护工作,严禁私自非法拆卸、更换计算机部件,涉密计算机在出现硬件故障时,首先报公司技术部维修,无法自行维修时,应选择有保密资质的计算机维修公司上门维修,在技术部计算机安全员、信息员的监控下进行修复并填写密表19《涉密计算机维修记录单》如需送外修理时,必须拆除CPU、内存及硬盘,由技术部管理人员送至维修站并监控维修全过程。
附密表19《涉密计算机维修记录单》(七) 涉密计算机及其关键部件如因故障无法修复需要报废时,应在技术部计算机管理员的监督下填写密表20《涉密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单》,在指定的场所物理销毁。
附密表20《涉密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单》(八)涉密计算机需要用作其它用途,改做非涉密计算机使用时,必须填写密表21《涉密计算机设备调出申请单》。
上报保密部门批准,技术部计算机管理员进行非密化处理,经脱密处理后方能调拨。
附密表21《涉密计算机设备调出申请单》(九)新增计算机需要定为涉密计算机时,必须填写密表22《新增计算机定密申请表》经保密办审批登记后,由技术部加贴统一标签方能投入使用。
附密表22 《新增计算机定密申请表》(十)涉密计算机应在显著位置加贴统一定制的涉密计算机标签,任何人不得撕毁破坏。
如下图标示涉密计算机标签(十一)连接有打印机、绘图仪的涉密计算机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除管理人员外严禁任何人进行输出操作。
对于输出的涉密载体按照《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的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制作,第九条第二款执行。
(十二)涉密计算机严禁上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应实行物理隔离。
(十三)涉密计算机严禁存储高于自身密级的文件。
第十五条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一)涉密载体的密级根据存储文件的最高密级确定,严禁存储高于自身密级的文件,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网计算机上使用。
(二)涉密载体由技术部加贴统一定制的标签,并在保密办备案。
不得擅自破坏、加贴或更改标签内容,不得随意使用未贴标签的磁介质。
(三)对涉密载体存储内容列出明细清单,并填写密表23《涉密载体信息明细表》清单内容必须与存储内容相一致。
附密表23 《涉密载体信息明细表》(四)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中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五)每台计算机都必须设置屏幕保护密码,密码设置为用户口令。
用户在短时间离开计算机时必须启动屏幕保护,长时间(超过半小时)离开必须注销或关闭计算机。
第十六条数据备份管理(一)涉密计算机中存储的涉密文件必须做好备份,数据备份采用软盘、移动硬盘、U盘或备份服务器进行,备份数量至少一份。
(二)电子文档化的涉密文件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备份,机密级文档备份的时间不得超过1天,秘密级文档备份的时间不得超过7天,具体保存期限视文件而定。
(三)数据备份用载体或计算机应按照其中备份数据的最高密级定义。
第十七条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一)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人工杀毒,管理人员应做好杀毒记录。
(二)各单位(部门)计算机管理员每周到技术部对杀毒软件进行一次升级,技术部信息员做好杀毒软件升级记录。
第十八条应急措施(一)涉密信息系统必须具备应急反应(断电)和应急恢复(数据备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