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发票清单
办公用品发票是否必须附明细清单?
办公用品发票是否必须附明细清单?1.办公用品发票是否必须附明细清单?澄清一个误区:税法没有规定办公用品发票必须附明细清单!解答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附清单的发票就给做调增?我们的税收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清单的办公用品发票不允许列支,如果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开的是一批货物,这种情况就要有详细的清单,而普通发票上开的是办公用品,只要发票产生的业务是真实的,那么就没有什么关系。
如果说我随便买了个卡、写了个办公用品,他的业务不真实也不用列清单,但是税务局在管理中一般都会要求你,最好要补充上明细清单。
没有哪个政策要求必须写出明细,税务局来了也是这样,这就是个办公用品,都花掉了,我也想不起来买了什么东西了,都这么长时间了。
但是现在特别是有些地市级的税务局要求,特别是在纳税评估里,包括税收管理员,要求必须写出明细,没有明细不允许列支,这个就要随机应变了,不要总是被吓唬住,你说不让我列支,我就不列支了吗?比如说30万的办公用品发票,税局要给企业调增利润,那你就不交,稽查局让你来查企业,那是必须要企业财务人员签字的,他要你签"情况属实,同意",给你调增利润。
比如说虚构业务列支到办公用品发票上,让你写上情况属实,同意,这个时候你一旦签字,这个证据就成为票据了。
所以在这个时候你不签字,他就没法给你调,只要你不签字,稽查局这个报告他就不敢用。
如果是纳税评估来了,他就可以不用你签字,跟你商量这个事情,比如还是这个办公用品,他说要给你调让你补税率,你可以不交,因为纳税评估现在是下发不出文书的,即使下来的这个文书,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他只适合内部管理人员,你应该是按照我们当初的纳税评估给纳税人,但你们没有文书你又让我们缴税,我们又不想去交,因为我们的纳税评估他是一个日常的征收管理服务部门,让你自己自行来调整税率。
所以这时可以不交。
通过以上案例的讲课,可以了解到,很多的问题他都是给你高开低走的,把问题先给你说出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1.06.25•【字号】辽国税函[2001]119号•【施行日期】2001.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国税函[2001]119号2001年6月25日)各市国家税务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规范纳税人普通发票使用行为,省局决定对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原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其填开方式进行改革,现就票样修订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对通用普通发票票样修订的说明(一) 保留的通用填开式普通发票票样规定为八类,具体样式继续执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样本》(1996年印制)1、《辽宁省××市小额商业零售发票》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票样)3、《辽宁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4、《辽宁省××市农产品收购发票》5、《辽宁省××市农产品收购普通发票》6、《辽宁省××市废旧物资收购普通发票》(增设万元版,票样附后)7、《辽宁省××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税务局使用)8、视同发票印制管理的单、书(1)《辽宁省××市销货清单》(税务机关制定基本样式、规格,具体可放宽限制)(2)《辽宁省××市价外费用项目表》(税务机关投送基本样式、规格,具体可放宽限制)(3)《辽宁省××市国家税务局企业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二) 增设的通用剪贴发票票样规定为十类,具体样式执行辽国税发[2001]79号文件规定的票样1、《辽宁省××市工业货物销售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工业货物销售发票》)2、《辽宁省××市商业货物销售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商业批发发票》、《辽宁省××商业零售发票》)3、《辽宁省××市加工修理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工业加工修理发票》、《辽宁省××市杂修行业修理发票》、《辽宁省××市缝纫行业发票》)4、《辽宁省××市供暖收费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供暖收费发票》)5、《辽宁省××市金银首饰销售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金银首饰销售发票》)6、《辽宁省××市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发票》)7、《辽宁省××市机动车修理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机动车》)8、《辽宁省××市旧机动车销售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机动车销售发票(省局票样)》)9、《辽宁省××市废旧物资销售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废旧物资发票》)10、《辽宁省××市货物销售剪贴发票》(百万元版,税务局代开,取消原《辽宁省××市货物销售发票》)(三) 其他取消的填开式普通发票票样1、取消原《辽宁省××市矿产品销售发票》、《辽宁省××市砖瓦灰石沙销售发票》,按销售行为分别并入《辽宁省××市工业货物销售剪贴发票》或《辽宁省××市商业货物销售剪贴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4.06.07•【文号】国税发[2004]第68号•【施行日期】2004.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防范利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代开发票)进行偷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增值税监管,堵塞税收漏洞,总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对代开发票的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4年6月1日起,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代开机关)应将当月所代开发票逐票填写《代开发票开具清单》(以下简称《开具清单》,格式附后),7月份申报期起应同时利用代开票汇总采集软件形成《开具清单》电子文档。
二、自2004年6月份申报期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使用代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应逐票填写《代开发票抵扣清单》(以下简称《抵扣清单》,格式附后),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在6月份申报时纳税人只报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从7月份申报期开始纳税人除报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外,还需同时报送载有《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
未单独报送或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及电子数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自2004年7月份起,各地应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采集的《开具清单》、《开具清单》电子数据以ZIP文件形式通过FTP上报总局,总局FTP服务器使用货运发票上传的FTP服务器。
各级税务机关检查、汇总上传方法及流程见附件。
四、《开具清单》和《抵扣清单》信息采集软件及数据检查、汇总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免费使用。
发票基本知识简介
四、开具发票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2、发票的开具要求? ①、时间要求: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发 生经营业务或者确认营业收入或者支付收购物品 款项时开具发票。 ②、内容要求: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 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 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比如普通发票手 写版的金额部分不能涂改。 发生销货退回或者结算退款的,可以按照规定开 具红字发票;计算机打印发票的,可以开具负数 发票。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按照规定重新开具 发票。
(七)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 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 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 根据不同情形,由购方或销方向主管税务 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 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发票的申购
1、先提购票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 当提出购票申请,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 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发 给发票领购证件。 2、按规定申购。取得发票领购证件的单位和个 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版别、种类、数量以 及购票方式,持发票领购证件及国务院税务主管 部门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和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 领购发票。 领购发票实行验旧购新制度或者缴旧购新制度。
(一)销货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严格按照规定 开具专用发票:
4、对汇总开具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应使用防伪 税控系统开具销货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 发票专用章。特殊情况的,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 关申请使用手写版或自印销货清单,但销货清单 格式必须以防伪税控系统设定的格式为准。销货 清单必须将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填写齐全, 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5、认真核对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对 购货方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原则上只能开 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山东税务局普通发票名称及规格清册
山东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名称及规格清册一、通用机打发票1、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41mm×177.8mm(2)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241mm×177.8mm(3)山东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90 mm×101.6mm(4)山东省税务局路桥通行费专用发票70mm×89mm2、通用机打发票(卷式)(1)山东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76 mm×152mm(2)山东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76 mm×177mm(3)山东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44mm×127mm二、通用手工发票(1)山东省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190 mm ×105 mm三、通用定额发票(1)有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壹元)213 mm×77 mm(2)有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贰元)213 mm×77 mm(3)有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伍元)213 mm×77 mm(4)有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壹拾元)213 mm×77 mm(5)有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贰拾元)213 mm×77 mm(6)有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伍拾元)213 mm×77 mm(7)有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壹佰元)213 mm×77 mm(8)无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壹元)175 mm×77 mm(9)无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贰元)175 mm×77 mm(10)无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伍元)175 mm×77 mm(11)无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壹拾元)175 mm×77 mm(12)无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贰拾元)175 mm×77 mm(13)无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伍拾元)175 mm×77 mm(14)无奖山东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壹佰元)175 mm×77 mm(15)山东省税务局小额通用定额发票(伍角)100 mm×60 mm(16)山东省税务局小额通用定额发票(壹元)100 mm×60 mm(17)山东省税务局小额通用定额发票(贰元)100 mm×60 mm(18)山东省税务局小额通用定额发票(叁元)100 mm×60 mm(19)山东省税务局小额通用定额发票(肆元)100 mm×60 mm(20)山东省税务局小额通用定额发票(伍元)100 mm×60 mm(21) 山东省税务局城市公共交通专用定额发票(伍角)100 mm×60 mm(22)山东省税务局城市公共交通专用定额发票(壹元)100 mm×60 mm(23)山东省税务局城市公共交通专用定额发票(贰元)100 mm×60 mm(24)山东省税务局城市公共交通专用定额发票(叁元)100 mm×60 mm(25)山东省税务局城市公共交通专用定额发票(肆元)100 mm×60 mm(26)山东省税务局城市公共交通专用定额发票(伍元)100 mm×60 mm(27)山东省税务局城市公共交通专用定额发票(壹拾元)100 mm×60 mm(28)山东省税务局城市公共交通专用定额发票(贰拾元)100 mm×60 mm(29)山东省税务局城市公共交通专用定额发票(伍拾元)100 mm×60 mm(30)山东省税务局客运出租专用定额发票(伍角)175 mm×77 mm(31)山东省税务局客运出租专用定额发票(壹元)175 mm×77 mm(32)山东省税务局客运出租专用定额发票(贰元)175 mm×77 mm(33)山东省税务局客运出租专用定额发票(伍元)175 mm×77 mm(34)山东省税务局客运出租专用定额发票(壹拾元)175 mm×77 mm四、汽车客票(1)山东省汽车客运发票(机打平推式)185 mm×63.5 mm(2)山东省汽车客运发票(机打平推式)75 mm×101.6 mm(3)山东省汽车客运补充发票50 mm×187 mm(4)山东省汽车客运补充发票73 mm×187 mm(5)山东省汽车客运定额发票125 mm×60 mm(6)山东省汽车客运包车发票185 mm×63.5 mm(7)山东省汽车客运包车发票255 mm×75 mm。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V2.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一、注册及登录 (3)二、平台功能简介 (4)三、我的涉税信息功能介绍 (5)3.1基本信息 (5)3.2资格信息 (6)3.3发票信息 (6)3.4申报信息 (7)3.5缴税信息 (7)3.6我的政策 (8)四、我的待办事项功能介绍 (8)4.1我要申报 (8)4.1.1增值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9)4.1.2.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13)4.1.3.地方税(费)申报 (17)4.1.4企业所得税申报 (23)4.1.5消费税申报 (24)4.1.6.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27)4.1.7申报表作废 (30)4.1.8“一键零申报” (31)4.1.9票表比对 (32)4.2.0税款缴纳 (33)4.2.1缴款回执 (33)4.2.2缴款凭证打印 (34)4.2我要备案 (34)4.3我的建议 (36)4.4在线申请 (37)4.4.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37)4.4.2 变更税务登记 (40)4.4.3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42)4.5我要领票 (45)4.5.1发票代开 (45)4.5.2发票验旧 (48)4.5.3发票邮寄 (49)4.6信息补录 (52)五、其他功能 (54)5.1一键初始化 (54)5.2 问吧 (55)5.3报验户纳税人预缴税款 (55)5.4普通发票代开申请 (59)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是对原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的整体优化和升级,旨在为纳税人提供高品质的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化和智能化的办税服务。
一、注册及登录【操作步骤】如下:1、登录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202.99.207.243:8001/)或(:8001/login)如图1-1图1-12、点击“用户注册”,如图1-2。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社会征信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注册”按钮,可完成用户注册。
数电票开票批量导出明细指引
数电票开票批量导出明细指引
具体步骤如下
一、登陆“宁波市电子税务局”。
进入首页“办税中心”界面,点击“税务数字账户”。
二、进入税务数字账户界面,点击“发票查询统计”。
三、进入发票查询统计界面,点击“全量发票查询”。
四、进入全量发票查询界面后,根据您的需要选择“查询类型”(可选“开具发票”或“取得发票”)、“发票来源”(可选“全部”“增值税管理系统”“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日期”等信息后,点击“查询”。
勾选所需批量导出的发票,点击“导出”,即完成了发票的导出。
请注意:
一键导出的Excel表格一共包含3个子表格!!!
左下角即可看到三份子表格的名称,分别为“发票基础信息”“货物清单”“信息汇总”。
表一:发票基础信息
表格包含了数电票号码、销方识别号及名称、购方识别号及名称、开票日期、金额、税额、发票来源、发票状态、发票风险等级、开票人等基础信息。
表二:货物清单
表格包含数电票号码、税收分类编码、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相比“发票基础信息”表多出了“税收分类编码”“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税率”等信息。
表三:信息汇总表
表格包含了发票基础信息及货物清单等基本信息。
附一般项目可取得材料等成本费用发票类别及税率清单
附:一般工程项目可取得的材料等成本费用发票类别及税率清单应取得发票的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瓦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严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2.0版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2.0版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4.07.07•【文号】国税函[2004]883号•【施行日期】2004.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2.0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需要,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货运发票等多种发票的开具清单和抵扣清单,目前不同的清单数据需要使用不同的软件采集,给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带来不便。
为此,总局经过分析和归类,将清单采集软件进行了合并,让一户纳税人(一家中介机构或一个税务机关)使用一个数据采集软件、一张软盘报送发票电子数据,合并后的软件统一命名为《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2.0版》。
目前该软件已开发和修改完成,并通过了测试,现在总局技术支持网站上公布。
为方便纳税人、中介机构和税务机关的安装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软件版本说明针对不同的使用单位,软件分为以下几种安装版本:(一)国税一般纳税人版使用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集内容:货物运输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第一联)、废旧物资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废旧物资发票存根联的数据采集。
(二)国税中介版使用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中介代理机构采集内容:货物运输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废旧物资发票存根联的数据采集。
(三)国税机关版使用对象:代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和负责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第五联)采集的税务机关采集内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的数据采集和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第五联)数据采集。
(四)地税自开版使用对象: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采集内容:货物运输发票存根联的数据采集。
陕西国网上税务局纳税人端__发票开具模块操作手册
陕西国税网上税务局纳税人端网络发票开具操作手册目录1概述 (4)1.1使用前说明 (4)1.2系统说明 (4)1.3系统初始化 (5)1.4系统登录 (6)2发票填开模块 (8)2.1发票开具 (8)2.1.1业务说明 (8)2.1.2操作说明 (8)2.2发票作废 (10)2.2.1业务说明 (10)2.2.2操作说明 (10)2.3发票红冲 (13)2.3.1业务说明 (13)2.3.2操作说明 (13)2.4发票补打 (15)2.4.1业务说明 (15)2.4.2操作说明 (15)3发票管理模块 (16)3.1发票验旧单生成 (16)3.1.1业务说明 (16)3.1.2操作说明 (16)3.2发票验旧单管理 (16)3.2.1业务说明 (16)3.2.2操作说明 (17)3.3空白发票异常报告 (18)3.3.1业务说明 (18)3.3.2操作说明 (18)3.4发票缴销单生成 (18)3.4.1业务说明 (18)3.4.2操作说明 (19)4查询统计模块 (20)4.1开票明细查询 (20)4.1.1业务说明 (20)4.1.2操作说明 (20)5系统管理模块 (21)5.1开票员管理 (21)5.1.1业务说明 (21)5.1.2操作说明 (21)5.2打印参数设置 (23)5.2.1业务说明 (23)5.2.2操作说明 (23)5.3密码修改 (24)5.3.1业务说明 (24)5.3.2操作说明 (24)1概述1.1使用前说明如果之前是电信或联通网络发票用户,在使用网上税务局网络发票前,必须把之前已使用的网络发票进行验旧操作,同时,如果选择使用网上税务局网络发票后,请停用之前使用的网络发票系统,以保证网络发票数据的准确性。
1.2系统说明本系统为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税务局一个子系统,如果要使用本系统,必须要先装网上税务局纳税人端和VPN客户端。
功能具体位置,详见下图:点击“网上税务局VPN开票”图标,进入“网络发票登录界面”:1.3系统初始化初次使用“陕西省国税网络发票开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时,需进行初始化设置。
江苏省国税局关于简并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票种的通知
江苏省国税局关于简并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票种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8.09.16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9.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江苏省国税局关于简并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票种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方便国税机关管理和纳税人购领使用,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和普通发票集约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省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现有的84种普通发票按照“简并发票种类,强化机打票使用,压缩手填发票,推广定额发票,解决信息采集”的原则进行了简并,同时,对精简后的29种新票的规格一并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为了确保新旧票种使用的平稳过渡,省局决定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将新票种纳入原票种体系进行编码,原票种仍然保留,但各级国税机关只能申请印制、发售新票种;需要印制、发售、使用旧票种的,要报经省局批准。
第二步(2009年1月1日以后):根据基层国税机关和广大纳税人对新票种使用情况的反映,对新票种按照独立体系进行编码,同时停止使用原票种。
附件1、江苏省国税局普通发票新旧合版目录
附件2、江苏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票目录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附件2。
发票票面开具要求(最新最全)
发票票⾯开具要求(最新最全)根据《增值税专⽤发票使⽤规定》第⼗⼀条,专⽤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 项⽬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章;4.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发票,购买⽅有权拒收。
⼀、发票监制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普通发票使⽤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新的发票监制章。
增值税电⼦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费增值税电⼦普通发票,下同)版式⽂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的发票监制章。
新启⽤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短轴为2厘⽶,边宽为0.1厘⽶,内环加刻⼀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治区税务局”。
字体为楷体7磅,印⾊为⼤红⾊。
新启⽤的发票监制章样式见附件。
纳税⼈⾃建电⼦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电⼦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作,应当于2018年12⽉31⽇前完成。
⼆、⽂字使⽤开具发票应当使⽤中⽂。
民族⾃治地⽅可以同时使⽤当地通⽤的⼀种民族⽂字。
三、购买⽅和销售⽅信息开具增值税专⽤发票的,需将购买⽅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1、名称: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条第⼆款规定,在⽇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使⽤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退税和财务报销。
2、纳税⼈识别号:社会统⼀信⽤代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条规定,⾃2017年7⽉1⽇起,购买⽅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提供纳税⼈识别号或统⼀社会信⽤代码;销售⽅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纳税⼈识别号”栏填写购买⽅的纳税⼈识别号或统⼀社会信⽤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开票的操作流程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开票的操作流程当要开启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开票之旅时,就像即将踏入一片神秘而有序的数字财务森林,得小心翼翼又胸有成竹地前行。
先得找到那扇通往电子发票世界的大门,也就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这平台像一个巨大的数字城堡,里面藏着各种发票开具的宝藏工具与信息。
登录账号就如同拿出城堡的通行证,密码得像守护宝藏的秘密咒语一样牢记,要是输错了,是不是像在城堡门口念错了开门咒语,被拒之门外啦?成功登录后,映入眼帘的界面像一张复杂的地图,各种功能选项星罗棋布。
要在这众多选项中精准定位到发票开具的入口,这入口像隐藏在森林深处的神秘小径,不太容易发现。
找到后点击进入,就像是踏上了真正的开票之路。
接着要填写发票的基本信息啦。
购买方的名称像远方的收件人地址,得一字不差地写清楚,不然发票这封“信件”是不是就送不到正确的地方啦?纳税人识别号像收件人的独特身份标识,缺了它,就像寄信没写邮编,很可能会迷失在茫茫的信息海洋里。
还有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都得像拼图一样准确无误地拼凑起来,这些信息完整了,发票这张“拼图”才算是有了初步的模样。
商品或服务信息的填写可是关键环节。
商品名称像舞台上的主角名字,要清晰响亮地报出来。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这些信息就像主角的各种特征与属性,每一个都不能含糊。
数量填错了,是不是像舞台上主角的人数都搞错了,整个表演就乱套了?单价要是不准确,那总价这个“演出效果”肯定也大打折扣。
填写完这些后,系统会像一位聪明的会计助手,自动计算出金额和税额,这时候得像检查宝藏是否完好无损一样,仔细核对一下,万一算错了,后续可就麻烦大咯。
发票的备注栏像一个可以添加特殊说明的魔法盒子,有时候根据业务需要,得在里面写上一些重要信息。
比如提供建筑服务时,要写上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这备注栏里的信息像给发票加上了特殊的标记,让它能更好地完成使命,要是该写的没写,是不是像给宝藏做标记却遗漏了关键信息,以后找起来就费劲啦?信息都填写准确无误后,就到了预览发票的环节。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下文是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规定,欢迎阅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统一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的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其他普通发票的管理。
各市(不含深圳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发票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设置的普通发票票种外,省国税局负责设置其他普通发票票种和式样。
第四条各地级以上市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印有企业单位名称的发票)式样,按照省国税局的统一要求确定。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五条普通发票印制实行统一式样、统一防伪、集中印制的原则。
普通发票印制企业、防伪专用品生产企业由省国税局统一招标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
发票监制章由省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制作和发放。
省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套印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
地级以上市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印有企业单位名称的发票),套印地级以上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
第七条承印省国税局统一普通发票的定点印刷企业由省国税局发票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承印地级以上市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的定点印刷企业和防伪专用品生产企业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国税局发票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普通发票印制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合同的有关规定承印发票,不得将税务机关批准印制的发票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印制。
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清单填写指南
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清单填写指南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国家政策的调整,增值税成为了企业经营中的重要税种之一。
在日常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中,填写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清单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清单的填写指南,帮助企业正确填写并合规申报。
一、概述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清单是用来记录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代垫费用、预付款项等方面产生的其他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填写准确、规范的其他抵扣凭证清单对于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填写要求1. 抵扣凭证清单的格式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清单应按照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
一般包括“日期”、“购方名称”、“购方纳税人识别号”、“销方名称”、“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含税)”、“税额”等栏目。
准确填写凭证清单的每个信息项对于后续的报税和抵扣程序至关重要。
2. 填写凭证清单的内容在填写抵扣凭证清单时,需要提供清晰明了的信息。
包括购买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代垫费用的具体事由、金额等;预付款项的具体事由、金额等。
根据不同的抵扣情况,填写相应的内容。
3. 税额计算及填写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增值税税额计算时应注意使用正确的税率进行计算。
在填写凭证清单时,需准确填写税额,确保与计算结果相符。
4. 票据和凭证的保存企业在填写抵扣凭证清单后,必须保存相关的发票、凭证和其他必要文件。
这些文件将作为后期税务审核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并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
5. 注意格式要求在填写抵扣凭证清单时,应注意字迹工整、不错漏、不涂改。
如有错误或遗漏,应及时更正,并按照相关规定注明更正事项和日期。
三、实例演示下面以某企业购买固定资产为例,详细演示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清单的填写过程:日期:2022年1月1日购方名称:某某企业购方纳税人识别号:1234567890销方名称:某某公司销方纳税人识别号:9876543210金额(含税):100,000元税额:10,000元本次购买固定资产的信息是明确的,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
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模板
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纳税人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序号发票种类发票号码开票日
期
运输单位名称运输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运输单位主管地
方税务局名称
运输单位主管地方
税务局代码
运费金额
允许计算
抵扣的运
费金额
计算抵扣
的进项税
额
一铁路运输————————————二航空运输————————————三管道运输————————————四海洋运输————————————
五公
路
运
输
1
2
3
4
5
6
7
小计————————————
六
内
河
运
输
1
2
3
4
5
6
7
小计————————————合计————————————
说明: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栏填写汇总数,公路运输和内河运输按发票分别填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