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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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推进科技小企业技术创新及启示

美国推进科技小企业技术创新及启示

美 0 多个 国 家实 验 室 的大 联 邦 政 府 于 18 3年和 1 9 分 别 设 立 了 小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奖 可行 性 分 析 。与此 同时 . 国政 府 将 集 中 7 0 9 4年 9 扶持幼小的高技术工业 扩展 国家经济基础 。 ” 励 项 目 (B )和 小 企 业 转 让 奖 励项 目 (T R . 持 小 企 业 的 技 部分技术解密.以 “ SI R ST ) 支 术进步 。 () 1 技术 创 新 奖 励 分 三 个 阶段 :第 一 阶 段 .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对 的构 想 和 可 行 性 由联 邦 有 关 机 构 进 行评 估 .如 被 认 可 则 在 6个 5 提 供 技 术 创 新 的信 息 、咨 询 服 务 小 企 业 可 以 通过 以 下 5个 渠 道 获 得 信 息 服 务 () 1 电脑 电话 咨询 台。 由联 邦 小企 业 局 18 创 设 .是 一 个 3年 9
技型小企 业提供贷款 。科 技型小企业除享受上述资金扶持外 .还
4 提 供 技 术 创 新 的管 理 指 导 .

亿 美 元 的 联 邦 政府 部 门 , 要 将 超 额 部 分 按 法 定 比例 用 于 资 助 可 获 得 风 险 投 资 的 支 持 。 都
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研究 。目前 .美国联邦政府有 1 0多个部 门设有
国 2 0 个 就 业 机 会 的 7% 。 5万 5 美 国政 府 重 视 小企 业 在 科 技 创 新 中的 战 略地 位 ,采 取 务 实 的 措施 加 以 引导 和 扶 持 。 1 支 持 小 企 业 技术 创新 的专 项 法 规 口商 提供 多种 贷 款
() 2 鼓励 私营金融机构 向小企业贷款 ,投 资、向全 国 2 个从 7 事小企业投资 的私营投资公 司提供贷款担保 开设 第二市 场 .允 许向小企 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在该市场上 自由买卖政府的担保

美、德、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经验与借鉴

美、德、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经验与借鉴

但在推动技 术创新 上都不遗余 力 。 ( 融 资体 系 三) 美 、德 、日为解决 中小企业技术
创 新 的资 金瓶 颈 ,纷 纷 采 用财 政 补
业贷款 。为支持创办高科技型中小企 业 ,还 专门设立 了创业型 自有资金援 助贷款 ,每年 由联邦经济部做 出预算 及投 向 。为鼓励商业银行 向中小企业 贷 款 ,德国还设 立了为中小企业贷款
“ 巡回技 术指导事 业 ”等 形式派遣 技
个重要特征 。
( 服务支撑体系 四) 重视 创新 服务体 系的服 务职能是
发达 国家中小企业创新扶持政策的重 要特征 ,美 、德 、日政 府积 极在信 息 获取 、技术转移和成果实现 等方 面为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全方位服 务 。 美 国建 立 中 小企 业 创新 服 务体 系,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营造有 利的发展环境 。在信息咨询方面 ,政 府建 立了小企业信 息中 b,定期公布
年 , & 支出税收抵免 , RD 大企业为 1% 0-
1% 5 ,而中小企业 为 1% 5。
德国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补贴 ,主 要集 中在创业 、技术研究开发 、地区
启动为期 6年的 中小企业 “ 创新核心 代 以来 已达 1 . 日元 。 O 7亿 计划” ,长期 为中小企 业提供创 新支 持 ,借助合作研发项 目 、网络研发项
美 、 、日为扶 持中小企 业发展 , 德

规定 ,研 究开发额达 l 美元 以上的 亿 联邦 机构 ,必须依法实施 “ 小企业创 新研 究计 划” ,每年拨出 2 5 .%的研 发
克林顿政府宣布对企业的 R D 资给 a投
7 舔 /
均在政府经济部 门下设有 中小企业管 理机构和地方分支机构 ,专门处理 与 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事务 。 美国成立小企业管理局 ,专门处 理中小企业事务 ,并设立白宫小企业 委员会和国会小企业委员会 ,协助其 开展工作 。小企业管理 局下设中小企

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解析及启示

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解析及启示

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解析及启示一、标题1. 欧美国家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概述2. 资金支持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的核心3. 法律保护与技术转移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4.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面临的挑战与应对之策5. 启示:中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之路二、欧美国家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概述欧美国家近年来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发展。

欧洲联盟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创新支持机构,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研发资金以及市场开发方面的支持。

欧盟还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并建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中心,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经济效益。

美国政府也将中小企业的创新和发明纳入国家创新计划,并为创新公司提供了各种政策保障和创新支持服务。

三、资金支持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的核心资金支持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的核心。

欧美国家政府广泛推行的资本风险投资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

美国创业投资政策以及欧洲创新方案,也都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丰富的融资资源。

四、法律保护与技术转移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的过程中,需要保护创新成果所涉及的知识产权。

欧美国家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并制定了严格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此外,技术转移也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

欧美国家设立了技术转移中心和技术专利引入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移、技术应用等一系列服务。

五、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面临的挑战与应对之策在自主创新过程中,中小企业仍然面临着资金、人才、市场等方面的困难。

针对此类困难,欧美国家提出了多种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训练和人才培养;二是建立数字化和智能制造的基础设施;三是加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研究机构等组织的合作;四是加强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协调。

六、启示:中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之路作为中国的中小企业,需要吸收欧美国家的创新政策以及优秀的自主创新经验,建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长效机制。

政府应该加强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

美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实践及启示——以TIP为例

美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实践及启示——以TIP为例

美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实践及启示——以TIP为例蔡乾和;陈磊【摘要】美国技术创新计划(TIP)支持有科技优势的中小企业进行目标明确的变革性技术研发,以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提升美国的竞争力.它的资助与管理具有支持企业面向国家需求的变革性研究、设立专门的咨询委员会、坚持以同行评议进行项目遴选等基本特点,以及具有把扁平化的组织管理与“跨办公室”工作模式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实行全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相结合等工作机制.它为我国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带来的重要启示在于要面向国家产业需求,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的变革性技术研究;倡建中小企业创新联盟,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为中小企业服务;加强后评估研究工作,重视影响评估对科技计划管理的作用.【期刊名称】《创新》【年(卷),期】2016(010)005【总页数】8页(P49-56)【关键词】TIP;资助管理;技术创新;产业需求;影响评估【作者】蔡乾和;陈磊【作者单位】华北理工大学社会科学部,河北唐山,063009;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河北唐山,06300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1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创新主体,在产业技术创新、国家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为主要活动内容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

曾任职于欧洲经济共同体发展司的弗·霍克(F·J·Hawke)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中小企业在发展本国适用技术、促进技术培训、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国内储蓄等方面有着重要贡献。

[1]同时,他还指出,只有通过适当的政策和体制措施,才能发挥其参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应有的作用。

不过,由于中小企业在投入融资、技术创新、科研人才、信息等方面存在着比较优势不足等问题,使其在加强新技术研发和承担技术风险能力方面踌躇不前。

美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及其借鉴

美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及其借鉴

美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及其借鉴1. 引言科技创新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中小企业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技创新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美国作为全球创新的领导者,一直致力于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

本文将介绍美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并探讨其借鉴意义。

2. 美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2.1 制定鼓励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美国政府通过制定鼓励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来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支持。

例如,美国创新政策法案通过多种手段,包括财务补贴、税收减免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来鼓励企业的科技创新。

2.2 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美国政府设立了多个科技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和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

这些基金提供资金支持和创新创业辅导,帮助企业实施创新项目并推动其发展。

2.3 建立科技创新孵化器美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众多科技创新孵化器,为中小企业提供办公场所、技术支持和创业辅导等服务。

这些孵化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资源,帮助企业加速科技创新的步伐。

2.4 鼓励科技创新合作美国政府鼓励中小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之间进行科技创新合作。

通过建立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和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不同实体之间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的跨界融合。

2.5 增加对科技创新的宣传和推广美国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增加对科技创新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中小企业对科技创新的认知和意识。

通过举办科技创新展览、组织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潜能。

3. 美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的借鉴意义3.1 加大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美国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非常大,这为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创新服务。

3.2 建立科技创新生态系统美国政府通过建立科技创新基金、孵化器等机构,构建了完善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其他国家可以学习借鉴美国的模式,通过建立类似的支持机构,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更好的环境和资源。

美国的技术创新政策

美国的技术创新政策

美国的技术创新政策1.政府对技术创新的财政补贴及税收减免政策二战以后,美国政府逐渐取代本国的工业资本家,成为科学研究的主要资助者。

上世纪50年代,美国政府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增长速度惊人,比私人企业快1.5倍以上。

从60年代开始,由联邦政府支出的科研经费占美国国内总科研经费的一半以上。

由联邦政府支出的这些科研经费,绝大部分用于基础研究开发。

(1)重视基础科学研究开发2001年,美国政府对研究开发提供了高达913亿美元的资助。

在布什政府执政的4年中,美国政府的研究开发预算增加了44%。

2007年,这一预算比2001年提高了50%,预计将达到1372亿美元。

到2008年,该金额预计达到1427亿美元,是2001年政府资助的156%。

美国政府对研究开发支出的绝对量不仅是世界上最高的,而且美国研究开发的资金有2/3用于提高产品的技术,1/3用于进行创新的过程。

这就使美国在突破性技术创新上占有优势。

美国研究开发的大规模投资使其成为世界专利的主要拥有国之一,拥有专利占世界专利数量的57%。

不仅对研究开发的高额资助可以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的支出结构也是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

从表1可以看出,美国的研究开发支出结构相对合理。

(2)大力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美国政府对技术创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补贴有两种,可以概括为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

直接补贴主要是以直接拨款和提供科研经费等形式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进行资助;间接补贴主要指以贷款和贷款担保的形式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进行资助。

(3)多方面对研究开发进行税收减免美国联邦政府对于研究开发的税收刺激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①对于研究开发活动支出的税收减免,即对于企业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引起的投资支出增加直接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税优惠。

实际上,这种税收减免是针对技术创新成本的税收减免,即是针对研究开发支出的税收优惠。

这种研究开发支出包括企业为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和供应品、合同研究支付额的65%、公司向大学和科学研究机构提供用于基础研究赠款的65%等。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经验与启示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经验与启示

下 出台的。1 8 , 国(J 9 2年 美 ( 、 / 企业创新开发 法》 出台 ,BR计 划 SI 开始进入正式实施 阶段 。S I BR计划 的制订者认为 , 通过 资助 中
小企业创新 , 联邦政府可 以以较低的经费从事更好的科技研究 , 中小企业也可以利用项 目资金开发 出新技术 、 新产 品和新服务 。 1 S I . 2 B R计划流程与资助模式 SI B R计划 旨在为 中小 企业 在创新 技术 、 品和服 务的起 步 产
第一 项程序是招标 。S I B R的资金来 自由美 国联邦政 府 1 1 个机构的外部研发预算 中划 出的 25 .%的份额 。 这些机构每年选
出各种研 发课题 ( 目) 项 向公众公开 招标 , 由各 中小型企业 竞争
争取 。申请 S I BR项 目的小企业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 必须是美 国
公 民拥 有 的 、 立 的企 业 ; 须 是 以赢 利 为 目的 的 企 业 ; 席 研 独 必 首
显 , 国政 府将关注 的焦 点转向 了中小 型企业 , 美 尤其是高风 险 、 高收益的科技型 中小企业。18 年 , 9 0 政府报告《 国中小企业 的 美
究员 必须是 申请企 业 的员 工 ;申请企业 的员 工人数 不得超 过
小企业 的法律政策 ,完善与促进 中小企业的发展相配套 的相关 法律法规 , 充分保 障中小企业 的 自主品牌 。 中小企业作为我 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民经济 的
参考 文献 : f . , 城 . 判 营销 暨 南大 学 出版 社 ,0 7 1 熊卫 高金 批 1 20 .
世纪 8 0年代以前 , 美国政府对大企业的发展更 为关 注。2 O世纪 初至 7 0年代 的一段时 间里 ,美国经历 了三次 大的企业兼 并浪 潮, 出现 了一批 巨头企业 , 国公 司在美 国获得 了空前 的发展 。 跨 而进入 8 0年代 , 随着 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 发展 中的作用 日益 凸

国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成功经验

国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成功经验

国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成功经验中小企业是指那些经营规模比较小,作业人员比较少,资本额和销售额都不大的企业;从近几年来的发展来看,不管是美国、俄罗斯、英国、东欧,还是东南亚各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发展已成为抑制这些国家经济衰退,维持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他们的一系列成功经验,值得我国中小企业借鉴;一、美国:完善立法,援助中小企业科技开发及成果转化在市场竞争结构安排上,美国一直鼓励竞争,是世界上执行反垄断法最坚决的国家;自1890年以来,美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反垄断法和小企业法规,为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并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如成立各种小企业领导和管理机构,为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贷款担保、市场信息和各种技术与管理知识等;同时,美国政府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它主要通过立法,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硬性规定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计划提供资金,用于援助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主要是资助具有技术专长和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创建高科技企业,以促进他们的专利发明转化为生产力;因此,中小企业在计算机、程控仪器、电子元件、工程和科学仪器等行业占有很大比例;二、德国:政府资助,以社会力量为主导,加强对职工的技能培训德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体现在对职工技术教育方面的帮助,各地都有政府部门开办的为当地中小企业培训学徒工、对中小企业职工进行知识更新改行培训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经费由政府拨款;政府也帮助一些中小企业就近到有条件的大企业培训职工,甚至在必要时提供资助;德国政府还规定企业必须从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一定经费用于对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后续教育;职工就业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一定的职业技能认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三、葡萄牙:政企共同出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葡萄牙政府设立了一种名为PMEIAPMEI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共计3亿多欧元;该项基金交由葡萄牙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中小企业资本公司、葡萄牙商业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共同管理;葡政府希望利用该基金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四、日本:大集团在高新技术领域控制中小企业创新日本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基本上是在少数大企业集团的控制下来完成;日本70%的企业产权属于法人股东,以三井、三菱、住友等垄断财团为核心横向结合的企业集团基本上控制了日本经济的命脉,而多数中小企业进入这些大财团的系列化生产体系,对这些大企业存在较强的依附性和从属性;尽管近年来日本政府通过了一系列禁止垄断和保护、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垄断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掠夺,但同一行业的中小企业必须要靠大集团的帮衬才可完成,日本战后崛起的一些企业集团,如丰田、松下等,集中在高技术尤其是电子信息业领域内,这些集团控制着大量的中小企业创新;五、东南亚国家: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提供资金融通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看到了金融危机中大企业纷纷落马而小企业充满活力,也开始把注意力转到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上来;马来西亚政府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机构,重点加强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联系,以进行技术转让活动和拓展海外市场;它还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提供多方面的财务津贴,包括科研开发和开发工作耗费的资金、企业职工技术培训的学费超过50%,以及参加国内外商品展销会的开销等;泰国政府除了向致力于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的私人投资者发放长期、低息贷款外,还承担这类企业的部分科研咨询费用;印度政府近年来利用德国和丹麦的援助,在全国设立了5个新的培训中心,帮助其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帮助其达到国际质量标准,获得IS09000证书;六、英国:营造公平、开放和宽松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创新、提高生产率、降低价格,对企业研发、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英国贸易投资署UKTI和12个地区发展署RDA负责实施地区扶助政策、管理欧洲地区基金的使用及鼓励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主要支持措施有:1、英国政府科技创新资助英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给予以下四类资助:1小型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10人的企业,实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成本开发项目,最多可给予2万英镑的资助;2创新型研究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50人的企业,实施期限在6~18个月的创新型研究项目,最多可给予万英镑的资助;2创新型开发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250人的企业为某一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或流程进行的开发项目,最多可给予20万英镑的资助;4重大科研项目对于雇员数少于250人的企业开展对行业有战略意义和广泛经济效益的重大科研项目,最多可给予50万英镑的资助;2、优惠的减免研发税收措施所有在英企业当研发投入超过1万英镑时,均可享受税收减免,但对中小企业制定了更为优惠的税收减免标准;按欧盟中小企业标准,对于雇员少于250人,年收入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资产少于4300万欧元的中小企业,其应缴税额可在税前收入中按研发投入的150%扣除,而大企业仅按125%扣除;3、尤里卡计划英国参加了欧洲尤里卡计划,因此其中小企业也享受该计划对企业研发创新的资助;其资助项目的标准主要包括:①市场导向的高技术研发项目;②参与方至少来自2个有利卡计划成员;③研究开发领先的产品、流程或服务;④资金来自开发方或公共资助;资助项目的主要领域包括:医药、生物技术、工业流程、信息技术、交通、能源、环境、电信;4、欧盟研发资助欧盟将其2007年~2013年的研发预算增加至700亿欧元,增长了一倍;其主要资助领域包括:健康、食品、农业、生物技术、纳米技术、信息技术、交通、能源、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电信、社会经济和人文科学等;如果英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符合相关条件,将可以享受欧盟资助;5、中小企业培训英国政府制定了培训与企业发展战略,在全国建立了80多个培训与企业局TECs,Training and Enterprise Councils,主要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培训,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和科技创新实力;6、发展科技孵化器英国政府将发展科技园及企业孵化器Science Parks and Business Incubators视为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目前英国有超过100个科技园,约3000家入园企业,其中有450家海外企业,所有园内雇员约万人;英国科技孵化器多依托研究机构和高校设立的科技园为企业提供前沿技术、人力资源和商业支持,由地方政府、大学及工商界设立,受英国政府、欧盟和地区发展署的资助;主要机构为英国科技园协会UK Science Park Association;主要科技孵化器包括:剑桥科技园、伯明翰科技园、曼彻斯特科技园、谢菲尔德科技园、牛津科技园、肯特科技园、爱丁堡科技园、卡地夫科技园等;此外,英国有超过325个企业孵化器,为生物、信息技术、创意等产业的创业企业提供支持;主要有谢菲尔德生物孵化器、伦敦数字孵化器、圣约翰创新中心、哈维尔国际商务中心等;。

美国政府推动小企业技术创新之举措

美国政府推动小企业技术创新之举措

#他山之石#美国政府推动小企业技术创新之举措林伟雄(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主任,广东汕头515041)[内容提要]美国政府采取如下举措推动小企业技术创新:立法保障;小企业管理局发挥重要作用;财政资金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承包;金融资本介入。

即立法强制性推动与发挥市场机制的力量相结合。

[关键词]考察;美国政府;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图分类号]F27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6249(2001)10-0072-022000年10月,笔者随中国科学院和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组织的/赴美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考察团0赴美国考察。

在这次考察中,我们处处感受到科技创新给美国经济带来的生机和活力。

特别是在硅谷,我们的体会更深。

硅谷位于美国西部北加州的一块100多平方公里的狭长地带。

20世纪30)40年代创立了斯坦福大学,由南边特姆教授创立了硅谷科技园。

自70年代起一大批斯坦福大学的学子依托硅谷良好的创业孵化环境先后诞生了英特尔公司、苹果公司、惠普公司;美国军工的网络工程在硅谷上马和不断完善起来。

至今已有7000家企业分布在硅谷18个小镇。

1999年硅谷末产值约占加州114万亿美元的四成。

此外,美国还在三角地带和华盛顿的高速公路旁建立了新的硅谷,建立了新的科技园,以此推动美国新经济的发展。

美国政府推动小企业技术创新之举措,值得我们借鉴。

(一)美国立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了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在美国考察期间,我们了解到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对小企业技术创新新的经济增长力量的法律保护。

美国先后陆续出台了几部有关有利于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律。

如1953年美国颁布了5小企业法6,促进了一大批美国小型公司的建立并恢复融资公司,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正式成立。

美国5小企业法6把小企业定义为/雇工在500人或少于500人的企业。

目前,美国已拥有2500万家小企业,其中1700万家为个人独资拥有。

美国通过5小企业法6初步奠定了以小企业为创新主体,以融资公司为资金靠山,以小企业局为保护伞的政府、企业、金融各环节/三位一体0的良性循环的技术创新经济运行新机制。

应用文-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解析及启示

应用文-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解析及启示

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解析及启示'欧美国家,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对策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以市场为基础手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也是欧美国家中小企业政策的价值取向。

美、英、法国家的政策目标主要侧重于防止垄断,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机会均等的,使其有能力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均等机会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客观地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可是,竞争与垄断、公平与效率是贯穿市场经济始终的难以协调的矛盾。

从历史上看,“机器排挤工人”的18世纪产业革命,淘汰了效率低而落后的以手工业为主的小企业,从此公平竞争的格局被垄断所取代,企业兼并是历史发展之必然。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垄断占据统治地位,大企业兼并吞并小企业的过程愈演愈烈。

随着钢铁、化工、造船等适合规模经济产业的兴起,欧美国家认为,“大”即“好”,因为大企业适应现代技术发展的需要。

欧美政府对设备落后、技术落后的小企业漠不关心,任其自生自灭,甚至采取歧视态度,政府鼓励并大企业吞并、改组小企业。

银行认为,小企业风险大,倾向于将资金投向大企业,小企业难以在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生存环境相当恶劣,得不到起码的政策保护。

二战后,欧美国家对小企业的认识有所转变,开始对小企业采取保护政策,政策转变的原因在于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的经济危机集中暴露出了垄断的弊端,不同生产力的现实是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土壤。

随后美国、德国都相继制定实施诸如《反垄断法》、《反卡特尔法》,其目的在于保护竞争,限制垄断,推动经济的发展。

这些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客观上为中小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提供了相对公平的环境。

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新技术革命,大批中小企业开创了许多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产品,为中小企业开拓了新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新技术革命使得大企业规模经济优势有所削弱,任何“大而全”的企业也缺乏竞争力,企业竞争的手段主要是非价格因素的竞争。

中小企业认识到只有实施自主创新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同时欧美大企业及政府认识到应按照专业化、协作化的要求将零部件分包给小企业生产,形成以大企业为中心、小企业协作配套的生产系列,从而使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形成相互利用、相互配合的关系。

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解析及启示

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解析及启示

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解析及启示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解析及启示内容摘要:文章对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了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政策的价值取向及具体的政策,最后从法律、行政、经济三个层面阐述了就其所得的启示。

关键词:欧美国家,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对策一、欧美国家推进中小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政策的价值取向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以市场为基础手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也是欧美国家中小企业政策的价值取向。

美、英、法国家的政策目标主要侧重于防止垄断,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机会均等的环境,使其有能力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均等机会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客观地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可是,竞争与垄断、公平与效率是贯穿市场经济发展始终的难以协调的矛盾。

从历史上看,“机器排挤工人”的18世纪产业革命,淘汰了效率低而落后的以手工业为主的小企业,从此公平竞争的格局被垄断所取代,企业兼并是历史发展之必然。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垄断占据统治地位,大企业兼并吞并小企业的过程愈演愈烈。

随着钢铁、化工、造船等适合规模经济产业的兴起,欧美国家认为,“大”即“好”,因为大企业适应现代技术发展的需要。

欧美政府对设备落后、技术落后的小企业漠不关心,任其自生自灭,甚至采取歧视态度,政府鼓励并组织大企业吞并、改组小企业。

银行认为,小企业风险大,倾向于将资金投向大企业,小企业难以在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生存环境相当恶劣,得不到起码的政策保护。

二战后,欧美国家对小企业的认识有所转变,开始对小企业采取保护政策,政策转变的原因在于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的经济危机集中暴露出了垄断的弊端,不同社会生产力的现实是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土壤。

随后美国、德国都相继制定实施诸如《反垄断法》、《反卡特尔法》,其目的在于保护竞争,限制垄断,推动经济的发展。

这些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客观上为中小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提供了相对公平的环境。

美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政策(doc 6页)

美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政策(doc 6页)

美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政策(doc 6页)政府向小企业投资公司提供优惠的低息贷款,然后由小企业投资公司以风险投资的方式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为美国几十万家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包括目前已经发展成大型企业的苹果电脑、联邦快递及英特尔、微软等都曾得到过相应的资金援助。

3.财政担保政策。

即针对中小企业信用基础薄弱的特点,以政府出资的方式组建信用担保或保险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美国的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最为完备,以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的信用担保为主体、以地方政府和社区的区域性信用担保为辅助,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信用担保,刺激商业银行放贷。

此外,小企业局还为中小企业提供国际贸易贷款担保、出口风险担保等多种担保。

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投资,美国政府允许向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政府的担保权,以提高资金的收益性和流动性。

4.税收扶持政策。

向中小企业倾斜的税收政策,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施以税收优惠,是美国政府激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主要政策手段之一。

美国税法把各类科研机构都定为“非赢利机构”,免除其纳税义务。

1986年美国制定的“国内税收法”规定凡是出现研发经费较上一年有所增加的商业性公司和机构,都可获得相当于新增值20%的退税。

另外,针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美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一大战略决策,规定风险投资总额的60%可免交所得税,并将风险投资的税率从1970年的49%下降到目前的20%。

(三)创新服务支持政策1.建立创新服务机构。

社会创新服务体系由多层次的创新服务机构组成,美国在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进程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创新服务机构。

如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就是由政府职能部门、政府综合性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以及民间机构四个层次构成的,通过政府设立和实施科技计划来推动技术向中小企业的转移,并为其技术创新活动营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他山之石TASHANZHISHI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一,SBIR计划概述SBIR计划(SmallBusinessInno—vationResearchandDevelopmentPro—gram,以下简称SBIR计划)是美国政府通过国家财政预算支持小企业参与联邦研究计划和技术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1982年,美国国会通过《小企业创新法》.并依此设立SBIR计划,旨在更有效地满足小企业对R&D研发资金的需求;更有力地吸引私人资金参与联邦政府资助的研究成果市场化推广.《小企业创新法》规定,R&D预算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机构必须留出预算的0.2%用于SBIR计划.计划执行的第一年,1983年,美国政府各部门对SBIR计划资助总额为4500万美元.在随后的六年中,各政府部门资助比例由0.2%增加到1.25%.2000年,国会通过《小企业研究和发展促进法》,规定SBIR计划的资助比例要达到2.5%,并且更加强调支持技术的市场化.经过20多年的实践,SBIR计划对美国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提高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吸引了日本,英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关注和仿效.(一)功能与目标SBIR计划专门资助小企业承担的处于关键起步或开发阶段的创新活动,鼓励小企业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商品化,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SBIR计划的具体目标包括:(1)鼓励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2)鼓励小企业满足政府24?R&D的需要;(3)在技术创新方面,培育和促进少数民族以及弱势个体的参与;(4)促进政府资助的创新成果在私营部门市场化.小企业参与SBIR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独立运营的美国企业; (2)以盈利为目的;(3)主要研究人员受雇于企业;(4)企业雇员人数在500名以内.(二)主管机构SBIR计划由美国国会授权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全权负责该计划的管理与协调.美国参,众两院的"小企业委员会"是负责小企业发展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负责制定与小企业相关的法律和评价小企业的运行状况.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成立于1953年,是美国政府设立的向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援助,政府采购,紧急救助等全方位服务的专门机构,且直接对总统负责.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下设"创新,研究与技术办公室",专门负责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主要任务是增强小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并为小企业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商品化提供技术性帮助.小企业管理局在全国设有70多个地区性的小企业管理办公室,与美国进出口银行, 风险投资公司,中介机构等组成了支持美国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网络体系. 具体而言,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是SBIR 计划的协调者,它指导11个政府部门实施SBIR计划,并每年向国会报告实黄省志吴谨施情况.同时,也是执行SBIR计划的信息交流中心,负责收集各参与部门的项目申请指南,并每季度发布一次, 以供申请者参考.(三)计划的特点该计划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SBIR是执行政府财政预算部门共同支持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计划; 2,SBIR是国家目标与科学技术活动有效衔接的计划;3,SBIR是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创新项目市场化的计划.二,SBIR计划的背景与法律基础经过20多年的发展,SBIR计划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82年,国会通过《小企业创新研究法案》,依此制定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计划).1983年,SBIR计划开始实施,当年资金金额为4500万美元.1992年,美国国会再次通过《小企业研究与发展促进法》,进一步扩展和改进了SBIR计划.根据《小企业研究与发展促进法》,SBIR计划将延长至2000年9月30日;各机构的资助比例将增加到2.5%.同时,该法案更加强调,SBIR计划对于加强小企业参与联邦R&D计划,支持技术的市场化和创新在私营部门的商业化的功能;明确把提高市场化潜能作为SBIR资助的一条标准;并且提出促进SBIR计划相关信息的宣传和扩散.2000年,根据SBIR计划的实施效果,国会通过<小企业再授权法',再企业擅木也步2006.5TASHANZHISHI他山之石次将SBIR计划延长至2008年9月30 日,并要求建立SBIR计划产出和成果方面的公共及政府数据库.该法案授权NRC(国家研究委员会)对SBIR计划执行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就业,医疗,国家安全和国家竞争力等方面.该法案还要求SBA计划修改其政策指南中商业化规划和机构报告方面的内容.三,SBIR计划的组织与运行管理(一)组织管理根据《小企业创新法》,R&D预算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机构参与SBIR计划的实施.目前共有11个政府部门参与该计划,包括农业部,商业部,国防部,教育部,能源部,卫生部,运输部,环保局,航空航天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和国土安全部.各参与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本部门的R&D主题接受申请,并留出年财政预算中的一定比例用于资助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最初要求R&D预算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机构,留出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的0.2%,用于SBIR计划.其中,国防部是该计划最大的资助者,约占各部门全部资助金额的50%,为成功实施该计划提供了重要保障.在随后的6年中,资助比例实际增加到了1.25%.根据这一实际情况,1992年的《小企业研究和发展促进法》,将各部门的预留比例增加到2.5%.按照这一规定,能源部在2005财年为SBIR预留的资助额达到了1.02亿美元.各部门通过SBIR对企业的创新支持可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是帮助受资助者进行一些有限研究,以确立一些技术的构想和商业的预期.第一阶段的资助最高达到l0万美元,为时半年.只有圆满完成第一期工作,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才具备参与竞争第二期项目的资格.企业擅木(苎步2006.5第二阶段:产品定型阶段.资助力度要大些(一般会达到75万美元),时间是两年,而且资金主要用于R&D 以开发科技的价值和验证研发的生产可行性.第三阶段:产品推广和商业化阶段.SBIR一般不资助这一阶段.在这一阶段,受资助企业应该从采购计划,私人投资者或是资本市场寻找资金.这一阶段的主要目的是支持企业生产产品原型并推向市场.对新企业来说,计划第三阶段有很多困难.实践中,各个部门已经发展了很多途径来推动这种商业转化.目前,SBIR计划每年对高技术的小企业资助提供上l0亿美元的资助金.凡联邦部门研究与发展经费超过l0亿美元的,要把其中的2.5%划为SBIR研发基金.在来源方面,SBIR计划的经费主要来自国防部,卫生部和航空部三个部门的资金占所有SBIR资金的87%左右.其次为能源部,国家科学基金会.在使用方面,国防部,能源部,航空航天局,卫生部和国家科学基金会这五个部门占用了资助基金的96%左右.除此之外,目前许多州也都成立了地方性计划为那些想参与联邦SBIR计划的小企业和个人提供服务.尽管各州的计划都有不同的地方,但主要共同点是:向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提供与SBIR相匹配的资助;为企业第三阶段融资提供帮助.四,SBIR计划总结评估从1983年SBIR计划实施以来,该计划得到小企业的广泛参与.通过为小企业预留一定比例的联邦R&D基金,SBIR计划有效保护了小企业,使之能够与大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SBIR计划资助处于初创期关键阶段的小企业及其发展阶段,同时SBIR计划鼓励小企业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化,因而也激励了美国经济.从1982年设立之初作为《小企业创新法》的一部分,SBIR计划帮助了很多小企业来竞争联邦研究与开发资助金.这些受资助的小企业为美国的国家安全,环保,公民健康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提升了美国管理信息和处理数据的能力.在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就有686项申请获得资助,金额为4450万美元.经过多年的实施,SBIR计划在促进成果商业化方面的成效,已经大大超过了最初的预料,研究显示,完成SBIR计划第二阶段的项目在随后4年内的商业化率约为24%,如果把不完全由SBIR计划单独资助的项目考虑在内,上述比例接近40%. SBIR计划资助的创新项目涉及相当广泛的技术和产业领域,从激光制造到药物研究,从机器人到军用品等,不一而足.SBIR计划资助下创造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有助于维持和促进美国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SBIR计划在美国创新系统中发挥了显着作用,使该国的创新系统更有活力.首先,SBIR计划发挥了政府在提升科技型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方面的最大效用,促进国家政府和小企业更好地理解国家创新系统的含义.其二,SBIR计划减少了小企业初创期融资的不确定性,联邦政府提供了技术开发早期所需全部资金的20%到25%.无论以任何标准来衡量,这种促进作用都是不可小视的.因为政府主要资助于创新周期中私人投资者认为风险过大的空白点,所以政府的资金支持是非常有意义的.其三,SBIR计划改善了政府合作关系.促进了政府和企业之间合作以此帮助企业克服在高潜力,高扩散技术方面的融资壁垒.有效成为利用国家投资支持科学研究的政策手段.促使政府合作关系成为解决特定国家问题的有效工具,小企业技术就有效增强了美国国家安全.25?。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美国的经验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美国的经验
● ●■■ ■ ■ , 商业化 1以此来促进
达成熟的市场经济 国家 , 国非常重视为 美 中小企业技术包新提供 法肆保障。0世纪 2 8 0年代 以来 , 美匡制订 了 蕊列促 进中小 企业技术 新的法肆规则 。18 90年美 国 颁布了 《 史蒂文 森—— 怀德勒 技术 创新 法》 要求国家实验 室在进 技术台作、 , 鼓 威 斛 投 仨 患 传播 方 面 发挥 积 极 作 用。同年
很 多 发 达 国 家也 是 这 样 做 , 中美 国 在 其
息的途径 为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长 了进

步 的法律依 据和详细 目标。 该注还对政
这方面积累 了丰 富的经验 形成 了瑁对完 善 仁系 , 对我国很 有借 鉴意义。美国在 促进 出0企 业技术 创新 方 面的经验 可以
归 结 为 以下 几 息 。
成 果 商 业化 提 供 技 术 性 帮 助 , 点 管 理和 重 协 调 “ 企业 创 新 研 究 (BR) 划 ” “ 小 SI 计 、 小
尔法, ,以鼓励 中小企业积极参 与联 邦政 府 资助 的研 究开 发 活 动 , 强 与 其他 技术 加 创新主体 c 弭政府研究机构、 大学等 ) 的台
中小企业 参与联 邦政 府 的研 究开 发和 技 发 创新成果商业化 。此巨又通过了 《 全 国台作 研究 法》c9 4 、《 8 ) 联邦技术转移 1 法》 c9 6 、《 台 贸 易 与竞 争 力 法) 18 } 综 c9 8 、 国家竞争技术转移 法》 18 ) 18 ) 《 (9 9 等
划的实施情况并每年 向众参两院报告。
二 、 门管理 专
成 立 于 15 年 的 小 企 业 管 理 局 93
求年研 发经 费超 过 1 亿美 元 的联邦机 万 构每年拨出一定 比例的专款 , 门资助中 专 小 企业承 担 的处于 关键 起步 或开 发阶段 的创新活动 , 并鼓励其技术、产 品或服务

论美国中小IT企业集群技术许可战略与技术创新

论美国中小IT企业集群技术许可战略与技术创新

中占据了重要位置 。

许可 、 普通实施许可 、 实施许可 等。在这些技 术许可战略中 , 分 许可成立时 , 技术转移的方向往往是以单向为主。美国 I T中小 企业集群利用这样的技术许 可来产生经济效益 , 的单 向技 这样 术许可往往是将技术许可给集群外的企 业。
如硅谷的中型 I T企业 A MD, 目前 已经倚仗 其生产 的中央 处理器而全球知名。AMD除 了自己生产 自己研 发的技 术产 品 外 ,还将 自己的专 利技术单 向许可给其 他企业 ,仅 20 0 6年 , AMD就签署技术许可合 同, 将为一项在 印度 南部投 资 3 0亿美 元的微处理器和芯片的大型生产项 目提供技术 。
维普资讯
【 摘要 】 美国 中小 I T企业 集群 已经成为美国 I T产业不可
或 缺 的一 部 分 本 文 分 析 了美 国 中 小 I 企 业 集 群 对 技 术 许 可 T 战 略 的运 用 ,及 技 术 许 可 战略 对 美 国 中小 I 企 业 集群 技 术创 T
交叉许可也称作互换实施许可 , 指两个专利权 人互相许 是
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美国中小 I T企业间往往利用交叉许
可来达到技术合作的 目的 , 通过合作来 弥补 各 自技 术创新实力 尚不够雄厚的差距 。 硅谷这个主要为 中小型 I 业汇 集而成的企业集群便是 T企 如此 。硅谷虽然也有很多企业将 自己的技术许可给集群外 的企 业, 然而硅谷更有特 色的技术许可战略使用方式依 然是集群内 的交 叉许可 。硅谷 的企业 由于 同处一个 集群 , 彼此关系十分密
而美 国的中小 I T企业集群中 ,最为著名也最具代表性 的 就是硅 谷集群 。本文将主要 以硅谷集群 为例 , 分析 美国中小型 I T企业集群 的技术许可战略与技术创新发展 。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资助策略、申请资格和治理模式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资助策略、申请资格和治理模式
燕. 大连 理 工 大 学人 文 与 社 会科 学 学部 讲 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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矸 孝 炭 最f 第 。 期 z 年 。 月
度竞 争性 的 , 基于 价值 的资 助策 略 , 按 照小 企业 成
助 。因此 ,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 避免浪费 ,
小企 业 局规定 , 所 有 小 企 业 创 新研 究 的参 与 机 构 都 必须 设定各 自的“ 机 构 准 入 门槛 ” , 包 括 研 发 阶 段 进人 率基 准 与商业 化率 基准 。研发 阶段 进入 率
基 准是 指 , 在特 定时 间 内( 5 个、 1 0个 或 1 5个 财政 年度 , 不包括 本 财政年 度 ; 但 可行 性研 究 阶段 的时
长路线的不同阶段 , 采用简化 的、 标准化的资助流 程, 分可行性研究、 研发 、 产品推广和商业化 3个
阶段 向 中标 企业 提供 资助 。 [ 5 ] ( 一) 第 一 阶段 : 可 行性 研 究阶段 小 企业 创新研 究计 划 实质是 一个 政府 研发 合
域 的联 邦研 究基 金 中投 入 资金 , 来 支持 越 的 科 学 研究 技 术创 新 , 进 而 建 一 个 强大 的 国家 经
济, 促进技术创新 、 满 足联 邦 的 研 发 需 要 的 同
时, 鼓 励在 经济 和 社 会 牛活 中处 于 不 利地 位 的弱 势群 体参 创新 和创 业 , 推动 【 l j 联 邦研 发 资 助 的 科 研 成果 , 私 营部 门 中的成功 商业 化 。因此 , 小 氽. , l k g J , 新研 究计 划 以需 求 和 市场 为 导 向 , 采 用 高
联 邦研 发 资助 的科 研成 果在 私 营部 门 中成 功 商业化 。

美国环保局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

美国环保局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

美国环保局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
陆文华
【期刊名称】《全球科技经济瞭望》
【年(卷),期】2001(000)003
【摘要】@@1.简介rn 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是美国环保局(EPA)研发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实现环保局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总体目标服务。

通过该计划,环保局为中小型高技术企业提供研发资助,鼓励企业提高人类生活质量,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rn 自计划创立以来,几十项创新技术和工艺已经产生。

许多技术和工艺很快地实现了从“概念论证”到市场化的转变,其他一些项目也正在为商业化寻找启动资金。

rn 2.SBIR与研发部战略计划的关系rn SBIR计划是研发部战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小企业创新是完成战略计划目标的重要机制之一。

未来的SBIR研究领域将从战略计划的具体课题中产生。

【总页数】1页(P31)
【作者】陆文华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G32
【相关文献】
1.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资助策略、申请资格和治理模式 [J], 朱春奎;李燕
2.创新政府采购方式,助力中小企业发展——英国小企业研究计划实施及效果评估[J], 王茜
3.美国能源部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评估情况综述 [J], 谢跃明
4.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经验与启示 [J], 夏孝瑾
5.中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惠及微制造公司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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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IR计划

SBIR计划

SBIR(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gram),即中小企业创新研发规划。

SBIR是美国政府于1982年推出,旨在通过政府预算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该计划规定R&D预算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机构必须留出预算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

目前,美国政府中共有11个部门参与该计划,包括农业部、商业部、国防部、教育部、能源部、卫生部、运输部、环保部、航空航天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和国土安全部。

运作流程
SBIR计划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创新的可行性研究。

如果创新可行,则进入第二阶段,对创新产品进行定型。

经过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的投资后,进入第三阶段,商品推广和商业化。

SBIR的流程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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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瞭望
QUAN QIU KE JI JING JI LIAO WANG
1999年 第5期 No.5 1999
美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华山
1982年,美国会通过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案。

根据该法案,美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SBIR)应运而生。

目的是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利用中小企业蕴藏的技术力量来满足美联邦政府研究开发工作以及商业市场的需要,并强化社会各界对联邦政府研究成果的商品化。

SBIR计划概要
1.特点
SBIR计划不是由国会新增拨款来实施,而是通过立法规定,所有研究开发预算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机构都必须拨出一定比例的经费来参与该计划。

目前,美国国防、卫生、能源、宇航、科学基金、农业、商务、教育、环境保护、交通等10个部门均有SBIR 计划。

其中国防、卫生、能源、宇航和科学基金5个领域该计划的支出约占整个SBIR计划总经费的95%。

2.管理和实施
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负责制订SBIR计划政策和管理指南,协调各联邦参与机构的实施计划,中小企业管理局本身并不制订和管理具体领域的SBIR计划和项目。

SBIR计划由各联邦参与机构独立实施。

它们根据中小企业管理局的政策指南制订本部门的SBIR实施计划和管理方法,确定计划的技术领域、项目和研究课题,发布项目招标书,评估和决定入选项目,向中小企业管理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SBIR计划的对象是中小企业,即员工总数不满500人的企业。

该计划的入选项目分三期实施。

第一期属启动阶段,主要是评估项目科学的先进性和技术的可行性,为时半年,项目经费最高可达10万美元。

圆满完成第一期工作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才具备参与竞争第二期项目的资格。

第二期属研发阶段,即在项目第一期工作的基础上,正式展开研究和开发,为时2年,项目经费最高可达75万美元。

总的来说,能够进入第二期的项目其研究成果一般都较有商业应用前景。

第三期为研究成果商品化阶段,但SBIR 计划在该阶段不提供任何经费支持。

3.成效
1996年,各联邦参与机构共征集到第一和第二期SBIR计划项目2万多个,入选项目4000多,共支出经费9亿多美元,比1995年增长6%。

项目的技术领域主要集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分析;电子;材料;交通工具和武器的机械性能;能源及其转换;环境和自然资源;生命科学等方面。

其中,投入新材料、电子器件和电磁辐射的经费继续领先。

1982—1996年期间,SBIR计划从中小型高技术企业共征集到26万多个项目,入选项
目4万多,共支出经费65亿美元。

大约有20%的项目在获得第二期经费支持4年后,其研究成果在商业上获得成功。

在SBIR计划的支持下,美国激光、医学、机器人等领域研究成果的商品化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由此形成的技术和产品进一步增强了美国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优势。

SBIR计划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属项目单位所有,出资的政府部门可以免费使用5年,但不能与企业界分享。

由于SBIR计划实施得比较成功,是美联邦政府历来最有效率的技术开发计划之一,因此,1992年国会批准将该计划延期到2000年9月。

SBIR计划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美国有中小企业2300多万家。

中小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占全美的比例从1978年的6%增长到1993年的18%。

在中小型研究开发企业中,因为技术密集,科技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达6.4%,而大型企业的该比例只有4.1%。

中小型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全美的比例从1980年的4%增加到1993年的15%,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量占全美的55%,人均技术创新量是大企业的2倍。

美国联邦研究开发预算的5%,约30亿美元投向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经费的11%,其中10亿美元即是通过SBIR计划下达。

在有高校作为技术支撑的条件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回报率为44%。

随着SBIR计划的加强,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将会更加活跃。

SBIR计划管理的趋势
SBIR计划仍将由各联邦参与机构独立实施,但中小企业管理局将加强协调,使其收到最大的实效。

1.提高效率
SBIR计划项目评估的时间一般较长,影响了联邦参与机构中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

为改变此局面,1995年国防部在项目评估和研究合同签署方面推出了几项改进措施,以吸引国防部有关项目经理的参与。

改进后,第一期项目的评估和合同签署时间大约只需4个月,比原来减少了40%;第二期项目的上述时间只需6个月,比原来减少了20%。

国防部自身的研究开发预算庞大,按比例投入SBIR计划的经费也多,约占整个SBIR计划总经费的50%。

为推动风险投资行业的参与,加强研究成果的商品化进程,1995年10月国防部推出了“快速审批”计划。

如果中小企业在申请第二期项目经费前能筹集到第三期所需的研究成果商品化风险基金,国防部将优先考虑该项目并加快审批进度。

对每1美元的风险基金,国防部将按4∶1的比例提供匹配经费,直到达到75万美元的上限为止。

“快速审批”计划推出后的第一年,国防部的匹配资金投入就达到4700万美元。

国防部通过“快速审批”计划来利用外界资金为国防研究开发项目服务,使资金集中在国防或商业市场上最具有商品化潜力的项目上,并促使研究成果尽快转换为现实生产力。

2.加大宣传力度
为宣传和推广SBIR计划,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参加,各联邦参与机构除每年按时发布一二次项目招标书外,均在因特网上设置了SBIR计划主页,介绍有关各方面的情况,并有电子邮件地址和专用电话号码提供咨询服务。

各机构还备有详尽的书面和电子说明资料,协助中小企业撰写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

各机构确定具体研究课题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还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解答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由于各联邦机构的行政预算有限,加上受SBIR计划项目经费不得用作行政开支规定的限制,有关各方在宣传上仍然感到力不从心,并希望国会能考虑通过新的立法,允许使用部分项目经费开展宣传工作。

3.促进成果商品化
原则上,中小企业申请SBIR计划项目的数量没有限制。

企业可以从某联邦机构申请到几个项目,或从不同的联邦机构申请到项目。

但从计财总署的调查结果看,从事单个计划项目研究的企业在成果商品化方面的工作比从事多个项目研究的企业要出色。

针对这一情况,中小企业管理局和各联邦参与机构正在考虑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以扩大研究成果商品化的比例。

在SBIR计划中,大约有40%的研究成果得到商品化开发,但有关方面认为,这部分工作还有较大的改进余地。

另外,实行项目同行评议制度也在考虑之中,以保证研究开发的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

4.均衡项目分布
在SBIR计划项目的地理位置分布上,存在严重的不均衡。

有些州的风险投资基金比较雄厚,因此在第二期项目竞争中具有较强的优势,获得的项目和经费就多。

有些州的技术实力不为外界所知,或风险基金较少,竞争中就处于劣势,获得的项目就少。

如加利福尼亚、马萨诸塞、得克萨斯、马里兰和纽约等5个州获得的项目经费就占SBIR计划总经费的85%以上。

对于这种情况,有些来自项目较少地区的国会议员正考虑提出必要议案,以采取措施加以调整,其中包括实行配额制度。

5.增加经费
1998年6月,美国会就SBIR计划的实施情况举行了听证会。

中小企业对该计划赞誉有加,并希望各联邦机构增加经费投入比例从目前的2.5%再提高一些。

有些企业希望提高项目经费的上限,特别是有些项目的基础性很强,按照目前的经费强度很难取得预期成果。

另外,由于SBIR计划将于2000年9月结束,中小企业一致呼吁国会立法,永久性设立SBIR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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