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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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瞭望

QUAN QIU KE JI JING JI LIAO WANG

1999年 第5期 No.5 1999

美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华山

1982年,美国会通过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案。根据该法案,美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SBIR)应运而生。目的是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利用中小企业蕴藏的技术力量来满足美联邦政府研究开发工作以及商业市场的需要,并强化社会各界对联邦政府研究成果的商品化。

SBIR计划概要

1.特点

SBIR计划不是由国会新增拨款来实施,而是通过立法规定,所有研究开发预算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机构都必须拨出一定比例的经费来参与该计划。目前,美国国防、卫生、能源、宇航、科学基金、农业、商务、教育、环境保护、交通等10个部门均有SBIR 计划。其中国防、卫生、能源、宇航和科学基金5个领域该计划的支出约占整个SBIR计划总经费的95%。

2.管理和实施

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负责制订SBIR计划政策和管理指南,协调各联邦参与机构的实施计划,中小企业管理局本身并不制订和管理具体领域的SBIR计划和项目。

SBIR计划由各联邦参与机构独立实施。它们根据中小企业管理局的政策指南制订本部门的SBIR实施计划和管理方法,确定计划的技术领域、项目和研究课题,发布项目招标书,评估和决定入选项目,向中小企业管理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SBIR计划的对象是中小企业,即员工总数不满500人的企业。该计划的入选项目分三期实施。第一期属启动阶段,主要是评估项目科学的先进性和技术的可行性,为时半年,项目经费最高可达10万美元。圆满完成第一期工作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才具备参与竞争第二期项目的资格。第二期属研发阶段,即在项目第一期工作的基础上,正式展开研究和开发,为时2年,项目经费最高可达75万美元。总的来说,能够进入第二期的项目其研究成果一般都较有商业应用前景。第三期为研究成果商品化阶段,但SBIR 计划在该阶段不提供任何经费支持。

3.成效

1996年,各联邦参与机构共征集到第一和第二期SBIR计划项目2万多个,入选项目4000多,共支出经费9亿多美元,比1995年增长6%。项目的技术领域主要集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分析;电子;材料;交通工具和武器的机械性能;能源及其转换;环境和自然资源;生命科学等方面。其中,投入新材料、电子器件和电磁辐射的经费继续领先。

1982—1996年期间,SBIR计划从中小型高技术企业共征集到26万多个项目,入选项

目4万多,共支出经费65亿美元。大约有20%的项目在获得第二期经费支持4年后,其研究成果在商业上获得成功。在SBIR计划的支持下,美国激光、医学、机器人等领域研究成果的商品化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由此形成的技术和产品进一步增强了美国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优势。

SBIR计划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属项目单位所有,出资的政府部门可以免费使用5年,但不能与企业界分享。

由于SBIR计划实施得比较成功,是美联邦政府历来最有效率的技术开发计划之一,因此,1992年国会批准将该计划延期到2000年9月。

SBIR计划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美国有中小企业2300多万家。中小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占全美的比例从1978年的6%增长到1993年的18%。在中小型研究开发企业中,因为技术密集,科技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达6.4%,而大型企业的该比例只有4.1%。中小型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全美的比例从1980年的4%增加到1993年的15%,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量占全美的55%,人均技术创新量是大企业的2倍。

美国联邦研究开发预算的5%,约30亿美元投向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经费的11%,其中10亿美元即是通过SBIR计划下达。在有高校作为技术支撑的条件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回报率为44%。随着SBIR计划的加强,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将会更加活跃。

SBIR计划管理的趋势

SBIR计划仍将由各联邦参与机构独立实施,但中小企业管理局将加强协调,使其收到最大的实效。

1.提高效率

SBIR计划项目评估的时间一般较长,影响了联邦参与机构中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为改变此局面,1995年国防部在项目评估和研究合同签署方面推出了几项改进措施,以吸引国防部有关项目经理的参与。改进后,第一期项目的评估和合同签署时间大约只需4个月,比原来减少了40%;第二期项目的上述时间只需6个月,比原来减少了20%。

国防部自身的研究开发预算庞大,按比例投入SBIR计划的经费也多,约占整个SBIR计划总经费的50%。为推动风险投资行业的参与,加强研究成果的商品化进程,1995年10月国防部推出了“快速审批”计划。如果中小企业在申请第二期项目经费前能筹集到第三期所需的研究成果商品化风险基金,国防部将优先考虑该项目并加快审批进度。对每1美元的风险基金,国防部将按4∶1的比例提供匹配经费,直到达到75万美元的上限为止。

“快速审批”计划推出后的第一年,国防部的匹配资金投入就达到4700万美元。国防部通过“快速审批”计划来利用外界资金为国防研究开发项目服务,使资金集中在国防或商业市场上最具有商品化潜力的项目上,并促使研究成果尽快转换为现实生产力。

2.加大宣传力度

为宣传和推广SBIR计划,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参加,各联邦参与机构除每年按时发布一二次项目招标书外,均在因特网上设置了SBIR计划主页,介绍有关各方面的情况,并有电子邮件地址和专用电话号码提供咨询服务。各机构还备有详尽的书面和电子说明资料,协助中小企业撰写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各机构确定具体研究课题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还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解答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由于各联邦机构的行政预算有限,加上受SBIR计划项目经费不得用作行政开支规定的限制,有关各方在宣传上仍然感到力不从心,并希望国会能考虑通过新的立法,允许使用部分项目经费开展宣传工作。

3.促进成果商品化

原则上,中小企业申请SBIR计划项目的数量没有限制。企业可以从某联邦机构申请到几个项目,或从不同的联邦机构申请到项目。但从计财总署的调查结果看,从事单个计划项目研究的企业在成果商品化方面的工作比从事多个项目研究的企业要出色。针对这一情况,中小企业管理局和各联邦参与机构正在考虑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以扩大研究成果商品化的比例。在SBIR计划中,大约有40%的研究成果得到商品化开发,但有关方面认为,这部分工作还有较大的改进余地。另外,实行项目同行评议制度也在考虑之中,以保证研究开发的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

4.均衡项目分布

在SBIR计划项目的地理位置分布上,存在严重的不均衡。有些州的风险投资基金比较雄厚,因此在第二期项目竞争中具有较强的优势,获得的项目和经费就多。有些州的技术实力不为外界所知,或风险基金较少,竞争中就处于劣势,获得的项目就少。如加利福尼亚、马萨诸塞、得克萨斯、马里兰和纽约等5个州获得的项目经费就占SBIR计划总经费的85%以上。对于这种情况,有些来自项目较少地区的国会议员正考虑提出必要议案,以采取措施加以调整,其中包括实行配额制度。

5.增加经费

1998年6月,美国会就SBIR计划的实施情况举行了听证会。中小企业对该计划赞誉有加,并希望各联邦机构增加经费投入比例从目前的2.5%再提高一些。有些企业希望提高项目经费的上限,特别是有些项目的基础性很强,按照目前的经费强度很难取得预期成果。另外,由于SBIR计划将于2000年9月结束,中小企业一致呼吁国会立法,永久性设立SBIR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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