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完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二00一年一月七日计价格[2002]10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DOC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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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DOC60页)[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前言:为配合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逐步推动市场化改革,近年来勘察设计行业生机勃勃,取得了长足发展。
作为勘察设计行业的管理部门,我们及时调整和修订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以后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勘察设计服务收费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勘察设计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标准,适用于勘察设计单位在执行各种勘察设计服务时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服务对象收费,并提供税务发票的行为。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种类、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服务质量要求等。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服务特点,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勘察设计成本、服务质量要求等因素,自主推行全过程成本控制,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保证合理收益和服务质量。
同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规定,注意收费行为的规范和合法性,并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服务种类第四条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按照勘察设计成果的不同种类分为三类:I类为初步勘察设计服务;II类为施工设计服务;III类为专项设计服务。
下面是各类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第一类初步勘察设计服务时间计费1.公路、铁路(桥梁)及通信、规划等:(1)“封面、扉页”1份:包含区域、名称、编号、设计单位名称、时间等内容。
收费标准:每份200元。
(2)“目录”1份:包含各类图、表、图表序号、名称及页码等。
收费标准:每份30元。
(3)“文献资料”1份:包含初步勘察设计所需有关文献和资料,并注明资料来源。
收费标准:每份100元。
第二类施工设计服务以任务计费1.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等。
(完整版)[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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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2002年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统一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加强管理,保障质量,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标准范围包括项目审查费、勘察费、设计费、咨询费、监理费、综合费等。
第二章项目审查费第五条项目审查费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和审核所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项目审查费的计算基准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投资额,具体费率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第七条申请人应在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时缴纳项目审查费。
第三章勘察费第八条勘察费是指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所收取的费用。
第九条勘察费的计算基准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具体比例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第十条勘察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勘察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设计费第十一条设计费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进行的设计工作所收取的费用。
第十二条设计费的计算基准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具体比例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第十三条设计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设计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章咨询费第十四条咨询费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进行的咨询工作所收取的费用。
第十五条咨询费的计算基准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具体比例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第十六条咨询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咨询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章监理费第十七条监理费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进行的监理工作所收取的费用。
第十八条监理费的计算基准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具体比例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第十九条监理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https://img.taocdn.com/s3/m/3cf61d5a3b3567ec102d8ac6.png)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二OO二年一月七日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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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二OO二年一月七日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完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二00一年一月七日计价格[2002]10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完整版...

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完整版...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完整版第一部分:总则一、目的为加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质量、限制价格,本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领域的勘察设计单位及有关机构。
三、基本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国家规定和标准,按照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
第二部分:收费标准一、收费标准的组成1.工程规模:勘察设计收费按照工程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工程。
2.工程性质:勘察设计收费按照工程性质分为民用、工业、其他工程。
3.收费方式:勘察设计收费按照收费方式分为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基础计算、按工程造价的百分比计算和综合计算。
二、收费标准的计算计算方法:勘察设计收费=工程规模系数×工程性质系数×收费基数收费基数=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基础计算方法:勘察设计收费=建筑工程造价×勘察设计费率建筑工程造价=承包工程总造价×建筑工程造价占主体工程造价的比例收费标准举例:以建设一个办公楼为例,承包工程总造价5000万元,建筑工程造价占主体工程造价的比例为80%,勘察设计费率为2%,则该办公楼的勘察设计收费为:勘察设计收费=5000万×80%×2%=80万元第三部分:收费标准的调整一、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调整过低的应当及时调整。
二、勘察设计收费调整应当在公示后实行。
三、勘察设计收费的减免、优惠、赔偿等,应当有法律依据。
第四部分:监督管理一、勘察设计收费的监督管理应当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实施检查,加强监督。
二、勘察设计收费有争议时,应当及时采取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结语: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本文档主要是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制定了勘察设计收费的相关规定,包括收费标准的组成、计算方法、调整、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收费标准是为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勘察设计单位和相关方利益,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我国范围内的各类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勘察设计领域。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根据勘察设计项目的规模、难度、工期、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确保科学、公正、合理。
第四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制定收费方案,并按照本标准执行。
第二章收费内容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包括以下内容:1. 勘察设计人员薪酬费用;2. 办公费用及管理费用;3. 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产生的专用费用;4. 可变费用,如勘察设计过程中的补正费用等。
第三章收费依据第六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依据包括以下因素:1. 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规模、难度、工期;2. 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风险等级;3.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专业资质及设计能力等。
第七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 根据工程造价比例进行收费;2. 根据设计工作量进行收费;3. 根据勘察设计过程中所需的时间进行收费。
第四章收费标准第八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预算范围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并公布。
第九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应当公示,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修订应当经过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方意见后才能生效。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一条对违反本收费标准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
第十三条其他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管理事项,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勘察设计:指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工程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活动。
2. 勘察设计单位:指具备工程勘察设计资格,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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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250 310 410
250 313 388 513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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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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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
1617
m
46 58 69 82 98
71 89 107 127 151
117 147 176 209 249
207 259 311 368 439
Km2
16065 22950 34425 8033 11475 17213 5355 7650 11475 3570 5100 7650 1071 1530 2295 536 765 1148
1:25000
268 383 574
1:50000
134 191 287
M3
40
52
72
92
D >2 L≤50
58 350
75 525
104 735
133 980
50< L≤100
368
55l
772
1029
4
100< L≤150
150< L≤200 平硐
200< L ≤250
385
m
403
420
578 604 630
809 845 882
1078 1127 1176
250< L ≤300
438
656
919
1225
L >300
每增加 50m,按前一档收费基价乘以 1.1 的附加调整系数
50< D≤60
109
168
277
489
60<D≤80
121
187
307
542
80<D≤100
132
204
335
592
D>100
每增加 20m,按前一档收费基价乘以 1.2 的附加调整系数
2
探井
D≤2 2< D≤5 5<D≤10
标准断面为 4m’,大于标准断面部分乘以 0.6 的附加调整系数,另行计算收费
V 301 377 452 536 639 711 789 862
Ⅵ 382 477 573 680 809 901 1000 1092
加调整系数值。
1.0.9 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或者≤—10%条件下进行勘
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 1. 0. 10 在 海 拔 高 程 超 过 2000m地 区 进 行 工 程 勘 察 作 业 时 , 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0~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3501~4000m为1.3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甲级 乙级 丙级
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 120 100 80
注 : 1 . 岩 土工程 勘 察 等 级 见 国 标 《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规 范 》 ; 2 . 利 用 已 有 勘 察 资 料 提 出 勘 察 报 告 的 只 收 取 技 术 工 作 费 , 技 术 工 作 费 的 计 费 基 数 为 所 利 用 勘 察 资 料 的 实 物 工 作 收 费 额 。
1 工程勘察收费二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X(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二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二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X实物工作量X附加调整系 数 4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二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X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1.0.5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 程 勘 察 收 费 基 准 价 是 按 照 本 收 费 标 准 计 算 出 的 工 程 勘 察 基 准 收 费 额 , 发 包 人 和 勘 察 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1.0.6 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1466
1684
序号 项 目
岩体强 10
度试验
岩体结构面直剪 岩体直剪 混凝土与岩体直剪
计费 单位 收费基价(元)
1.0.15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 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3 岩土工程勘察
3. 1 技 术 工 作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技 术 工 作 费 收 费 比 例 表 表 3 . 1 — 1
3. 2工 程 地 质 测 绘
工 程 地 质 测 绘 复 杂 程 度 表 表 3 . 2 — 1
类 别 简 单
中 等
复 杂
地质构造
岩层特征
岩层产状水平或倾 斜很缓
简单,露头良好
有显著的褶皱、断层
变化不稳定,露头中 等,有较复杂地质现象
海 拔 高 程 4001m以 上 的 , 高 程 附 加 调 整 系 数 由 发 包 人 与 勘 察 人 协 商 确 定 。 1.0.11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加收主体勘察 协调费。 1.0.1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 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 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 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 发 生 以 上 费 用 的 , 由 发 包 人 另 行 支 付 。 1.0.13 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 工 程 测 量 、 岩 土 工 程 验 槽 、 检 测 监 测 、 工 程 物 探 1000元 / 组 日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1360元 / 台 班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1680元 / 台 班 1.0.14 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4份,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的, 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
50
63
78
125
63
78
97
156
m
78
97
120
194
10< D≤20
103
128
159
256
D>20
D≤2
3
探槽
每增加 lOm,按前一档收费基价乘以 1.3 的附加调整系数
Ⅲ
Ⅳ
V
Ⅵ
松散地层
流塑、软 塑、可塑粘 性土,稍密、 中密粉土, 含硬杂质≤ 10%的填土
硬塑、坚硬 粘性土,密实 粉土,含硬杂 质≤25%的填 土, 湿陷性 土,红粘土, 膨胀土,盐渍 土,残积土, 污染土
砂土, 砾石,混 合土,多 年冻土, 含硬杂质 >25%的 填土
较软岩
较硬岩
坚硬岩
岩 土 工 程 勘 探 实 物 工 作 收 费 基 价 表 表 3 . 3 — 2
序号
项 目
勘探 项目
深度 D(m) /长度 L(m)
计费 单位
收费基价(元)
I
Ⅱ
Ⅲ
Ⅳ
1
钻孔
D≤10 10< D≤20 20< D≤30 30< D≤40 40<D≤50
粒径≤ 50mm、 含量> 50%的卵 (碎)石 层
粒径≤ lOOmm、 含量> 50%的卵 (碎) 石 层,混凝 土构件、 面层
粒径> lOOmm、 含量> 50%的卵 (碎)石 层、 漂 (块) 石 层
岩石地层
极软岩
软岩
? : 岩土的分类和鉴定见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1.0.1 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 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 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1.0.2 1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 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2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 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 察收费标准。 1.0.3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 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专 业 工 程 勘 察 收 费 方 法 和 标 准 , 分 别 在 煤 炭 、 水 利 水 电 、 电 力 、 长 输 管 道 、 铁 路 、 公 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工程地质测绘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 3.2— 2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工程地质测绘
成
图 比
例
1:200 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
有复杂的褶皱、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