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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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231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231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231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2年第1号预警通知》(教基一厅〔2012〕6号)和《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14号),省安委会又召开了今年第二次成员单位会议。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并结合季节特点,现就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我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易发、多发、频发的省份之一,全省地质灾害具有分布广、数量多、突发性强、暴发频率高、危害影响大等特点。

全省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和突发性依旧明显,在将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区域性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十分巨大,以泥石流为典型代表的潜在地质灾害隐患问题将日益凸显。

入夏以后,我省将进入主汛期,学校也将迎来高考、中考等考试时段,学校工作十分繁忙。

多年来,我省在进入汛期后,多种自然灾害事故和疫情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几年,既发生过特大地震灾害,又发生过雷电、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一些灾害对学校造成严重损失;此外,受气温高的影响,容易引发学生中暑、溺水等安全事故;秋季又是肠道疾病易发时期,越是工作繁忙,就越容易出现各种疏漏,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和出现传染病疫情,对此,各地各学校应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了解夏秋季节的主要安全隐患和防范重点,认识做好夏秋季节各项防范措施的重要意义,主动承担起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逐级建立完善分级负责制,努力做到避免各类事故、减轻灾害影响。

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

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

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
一、背景
食堂是学校师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二、要求
1.严格进货检验,保证食材质量合格。

2.严禁使用已过期或者品质受损的食材。

3.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五个一”管理(一人一帽、一衣、一鞋、一手套、一口罩)严格执行。

4.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配方标准制作食品。

5.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必须及时淘汰和处理,严禁使用。

6.食堂日常清洁要做到“三定”,即定点、定人、定期,保持环境卫生。

7.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对每个批次的食品,留样不少于两天。

三、责任
1.校食堂管理员负责指导食堂工作人员实施上述措施,并且对食品质量安全负责。

2.校食堂管理员监督工作人员执行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安全。

3.厨师必须做好食品加工的卫生保证,保证食品制作质量安全。

4.校食堂管理员负责处理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四、结论
食品安全是健康生活的重要基础,监管部门将制定相应的排查措施,做好食堂食品的安全工作,保证学生和师生的身体健康。

同时,借此机会,请师生们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大力发扬“安全有我,食堂有保障”的主旨精神,共同
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2023学校食堂防疫消杀方案

2023学校食堂防疫消杀方案

2023学校食堂防疫消杀方案2023学校食堂防疫消杀方案1为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配合学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对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二、工作人员返校返岗要求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茌;返回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

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1、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

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2、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1.17•【字号】辽政办发[2003]89号•【施行日期】2003.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8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我省学校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特别是在防控非典工作中,学校卫生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省学校卫生事业发展与教育事业发展相比还相对滞后,与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主要是中小学保健教师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不足。

卫生器材设备短缺,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抓得不够,学校食物中毒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正确理解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方向,切实把学校卫生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关心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在普及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改善学校的卫生设施,使学校卫生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步发展。

如何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如何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如何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概述学校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场所,保障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在学校中如何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以及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具体措施。

卫生防疫工作1. 每日卫生消杀为确保学校环境整洁、无菌,应每日进行卫生消杀工作。

包括对教室、办公室、厕所、公共区域等地方进行定期消毒,使用合适的消毒剂对物体表面进行彻底清洁。

2. 搞好通风疫情期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至关重要。

教室、办公室等应及时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新鲜。

此外,可以使用空气净化器对室内空气进行净化,确保空气质量。

3. 室内空间布局优化学校应合理规划室内空间布局,保持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

重新规划座位排列,并进行标识,以保持师生间的社交距离。

同时,在公共区域设置一些分隔物,避免人员过于密集。

4. 加强健康监测学校应配备专业的健康监测人员,对师生的体温进行定期测量。

学校还可以提供相应的健康检查设备,如体温计、手部消毒液等,以方便师生随时监测自己的健康状况。

5. 健康宣传教育学校应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向师生普及健康知识。

可以组织防疫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防疫意识。

此外,应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关怀,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食品卫生安全1. 严格食品采购学校食堂应与正规的食品供应商合作,严格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相关部门可以对供应商进行核查,确保供应商具备食品安全证书等相关许可。

2. 储存和加工注意事项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和加工区域,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的储存要求干燥、清洁,并对不同类别的食品进行分开存储。

食品的加工则要求厨房操作员持有健康证,并使用清洁卫生的厨具和器皿。

3. 定期食品检测学校可以委托专业的食品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定期食品检测可以有效防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4. 规范食堂管理学校食堂应有专门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食堂运营情况,保证食品安全。

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11.23•【字号】黑教联[2006]55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通知(黑教联〔2006〕55号)各市(行署)教育局、卫生局,有关企业教育局、卫生局(处),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民办高校:近年来,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校,就如何搞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

随着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相对集中办学后,中小学校学生午餐已成为社会问题。

我省多数城镇中小学校没有食堂,在少数有食堂的学校出现了伙食质差、价高,品种单调的问题,致使有些学生到校外的“小餐桌”、“辅导站”以及校园周围的无证摊点购买食品和午餐。

农村并点合校后,中小学住宿生增多,许多学校没有办食堂的条件和经验,从业人员没经过健康体检、没有健康证、没有经过培训,一些食堂生熟食品加工不分,剩余食品不能或没有条件妥善保管,卫生防疫常识缺乏。

一些大中专学校把食堂承包给个人,承包人以赢利为目的,致使伙食质量差,卫生没保证,这些问题的存在,极易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学校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基本卫生要求(试行)》和《黑龙江省城镇大中小学校食堂基本卫生要求(试行)》。

今后,农村学校食堂要严格按照省制订的《黑龙江省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基本卫生要求(试行)》执行,学生自带粮食、蔬菜到学校加工的,学校要为生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加工条件,避免发生食物中毒。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 〔2016〕 62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 〔2016〕 62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62号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新学期开学正值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

为切实做好学校春季学期公共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和食品饮水卫生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各校认真执行。

一、加强传染病防控措施,防止传染病疫情聚集发生目前,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正值开学,学生从各地返回学校,极易将致病菌带入学校,引起发病,有可能导致传染病疫情在学校聚集性发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学校公共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把学校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作为开学的重点工作切实抓实抓好。

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开学期间要做好校园环境和教室、寝室、图书室等人群高度密集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要保证学生每天足够的睡眠和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二、做好学生晨检和健康巡查,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晨检、午检、住校学生健康巡查,若发现师生中出现(发热、咳嗽、出疹、腹泻等)健康状况异常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学校要认真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登记随访工作。

普通高校校医院(卫生科)应启动发热门诊,一旦发现疑似流感、腥红热、肺结核、痢疾等传染病疫情时,应按照“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的原则,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三、切实加强食堂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食品饮水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近期要认真学习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食品饮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基层教育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8.25•【字号】吉市教通字[2008]97号•【施行日期】2008.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8]9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夏秋季是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各类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现对秋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1、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学校校长要切实承担起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落实各项保障制度。

2、开学前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校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对学生食堂、厕所、宿舍重点区域及饮用水等设施的卫生安全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还要组织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大清理、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对食品容器、刀具砧板、加工器具和公用餐具以及冰柜、辅料柜、保洁柜等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各种食品容器、器具的卫生洁净。

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做好蓄水设施的卫生防护工作,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切实落实有关卫生安全措施,坚决杜绝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完善落实学校食堂的定期卫生检查制度,重点抓好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的执行落实,特别是进入秋季后食堂不得向学生提供豆角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当地卫生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监督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学校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对达不到量化分级C级以上的学校,将坚决予以取缔。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食堂管理工作方案10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食堂管理工作方案10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食堂管理工作方案10篇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食堂管理工作方案篇1为全力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_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一)完善工作预案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成立_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

具体人员安排如下:领导组组长:_X副组长:_X_X_组员:_X_X_X_X_办公室:_X兼办公室,_X_X_X_X_X_班主任任成员。

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__x 医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

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办公室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

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26•【字号】豫政办[2003]74号•【施行日期】2003.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7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我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

各级政府和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共同责任。

各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卫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关心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4.19•【字号】鄂卫发[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10]14号)各市、州、县卫生局、教育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根据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将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置于民族未来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卫生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卫生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领导。

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学校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卫生管理的监督工作。

二、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卫生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管机构,充实学校卫生监管人员。

按照相关规定,市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必须设立单独科室负责学校卫生监管工作;县(区)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监管工作,并通过“包点、包校”的形式,确保学校卫生监督全覆盖。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安排专人分管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对其培训,努力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中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3篇)

中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3篇)

中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食品加工厂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从事、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档案,详细记录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全过程的信息。

第二章食品采购第七条学校食堂应选用正规供应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成品食品。

第八条学校应签订食品供应合同,明确食品原料的供应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留相关材料备查。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食品物流管理制度,保障食品的运输过程中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供应商的审核,对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供应商及时终止合作。

第三章食品加工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设立食品加工区域,并明确加工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人员应遵守食品加工工艺和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控制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污染源。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加工工艺和设备的检查,保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保留食品样品备查,以备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和追溯。

第四章食品销售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设立食品销售区域,并明确销售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食品销售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食品销售监督制度,定期对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对食品销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核。

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四篇)

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四篇)

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保障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____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____》及有关要求,特制定此项管理制度:1、校长是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要做到“三个一”,即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学校主管领导每周到食堂检查一次;监督员要每天对食堂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细的检查记录)并如实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3、食堂建立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分清岗位职责,配备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定期监督、检查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4、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操作间及食品存放间,以免发生投毒事件,确保师生用餐卫生安全。

5、食堂管理员和卫生监督员要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负责具体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6、利用板报、广播、橱窗等形式向全体师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护的我们的水源”、“爱护我们的环境”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

7、各种安全活动资料,要存档备查。

8、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9、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10、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1、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12、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多发期,亦是细菌孳生的活跃期,容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

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一、卫生防疫工作(一)做好学校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加强教室、宿舍、食堂、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小学和初中学校每个班安排教师做好课间的教室通风,另外对有发病学生的教室要做好定期消毒工作。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春季传染病的预防知识讲座,提高全校师生的预防意识。

(三)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联系制度和晨、午、晚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

学校以班为单位询问学生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要立即停课告知家长及时治疗,并上报校医(或疫情报告员),校医做好记录,痊愈后经校医确认后方可上学。

对有症状的老师,也应立即让其就诊,不得带病教课。

(四)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充分利用上午大课间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能力。

二、食品安全工作(一)加强饮用水、饮用奶的管理,索取相关有效证件;对饮用奶品有不良反映的学生应停止饮用。

(二)学校内食品销售点(部),应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所购食品均应索取有效证件。

(三)有食堂的学校1、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做好台账记录,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2、做好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学校食堂每周召开一次炊事员班会,学习《学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教学片)。

3、建立学校领导食堂值班制度。

学校要安排值班领导每天到食堂与学生一起吃饭,了解掌握饭菜情况。

4、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引导广大学生培养卫生、科学、健康、安全的膳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5、要提倡勤俭节约,倡导节约粮食的良好风气。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10•【字号】赣府厅发[2004]55号•【施行日期】2004.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55号2004年8月10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省卫生厅2004年7月20日)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赣发〔2003〕9号),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责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本着对师生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卫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关心支持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通知各高中、中小学、幼儿园、特教: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将于2012年3月5日---2012年3月30日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以文件形式通报全省。

市教育局、卫生局于3月7日起对各县区进行排查,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准备。

检查内容如下:1、建立工作责任制情况重点检查各校是否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情况各校建立执行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对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制订学校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品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和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处理机制。

3、加强食堂卫生工作监督情况严格承包食堂的进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食堂操作流程标准,重点是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加工操作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制度,食堂内部各项卫生保障制度,包括对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各学校食堂加工食品的工具要有生熟标识并分开使用;食品加工和存储场所应配置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所有食堂都应食品留样24小时等。

4、加强饮用水管理情况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厕所卫生管理。

5、重大疾病防控情况认真落实晨检制度情况,做好晨检记录;对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清理,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

6、开展健康教育情况开足健康教育课程。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了解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7、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工作情况切实保证在校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增强防病抗病的能力。

8、坚决取缔学校商店、食杂店。

请各校按照上述8条情况开展自查,局体卫艺科将随时对各校进行抽查!北镇市教育局2012年3月9日。

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环境的清洁卫生而制定的,旨在建立健全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学校的卫生防疫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1.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责任制(一)校长是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二)卫生保健部门是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负责监督卫生防疫工作的执行情况。

(三)各教职工是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个人卫生,积极参与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推进。

2.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具体措施(一)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工作的纪委员会,定期召开卫生防疫工作会议,制定具体的卫生工作计划和任务。

(二)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日常的清洁工作。

(三)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定期进行学生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情况。

(四)加强学生卫生教育,开展关于个人卫生的宣传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安全责任制(一)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二)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机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三)食品供应商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执行者,负责向学校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材料。

2.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一)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对每个供应商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审查。

(二)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严格控制食品加工过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四)制定食品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实践能力。

四、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一)建立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各镇教管办、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入夏以来,表现为肠胃不适症状的食源性、传染性疾患增加,给校园食品安全带来较大挑战。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结合疫情常态化管理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二、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校长陪餐制度等制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坚持做到校长和分管校长每周督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要严把食品采购环节,严格筛选供货商,严格进货查验,做到批批索证索票、批批登记、台帐健全、出入库记录完备。

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产品:(一)超过保质期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外加工熟食产口口口;(S)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产品。

四、要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和分区管理,严防食品交叉感染。

食品加工前要进行充分清洗、浸泡,加工制作时要烧熟煮透。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青条鱼、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五、要落实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做到每餐每种食品全部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六、要做好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重点检查冷藏冷冻、加工操作、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三防”设施是否完好;对食品加工场所、就餐场所每日卫生清理、消毒不少于3次,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对师生使用后的桌椅要做到一用一消毒,学生餐具和食堂用具要按照规定餐餐清洗消毒,密闭保洁;各单位要定期对仓库、冷库、冰柜保存的原辅材料的保质期限进行排查,对已超保质期或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规范处置。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31•【字号】新政办[2006]124号•【施行日期】2006.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新政办[2006]124号)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与《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卫生部《餐饮业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及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管理,明确职责(一)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共同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卫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密切配合和指导。

(二)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监督与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逐级签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主管校级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要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岗、到人。

二、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学校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校规划、建设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学校食堂卫生设施和条件的改善,在教育经费中安排相应的款项,用于改善学校食堂卫生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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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多发期,亦是细菌孳生的活跃期,容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

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卫生防疫工作
(一)做好学校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加强教室、宿舍、食堂、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小学和初中学校每个班安排教师做好课间的教室通风,另外对有发病学生的教室要做好定期消毒工作。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春季传染病的预防知识讲座,提高全校师生的预防意识。

(三)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联系制度和晨、午、晚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

学校以班为单位询问学生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要立即停课告知家长及时治疗,并上报校医(或疫情报告员),校医做好记录,痊愈后经校医确认后方可上学。

对有症状的老师,也应立即让其就诊,不得带病教课。

(四)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充分利用上午大课间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积极开展
阳光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能力。

二、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饮用水、饮用奶的管理,索取相关有效证件;对饮用奶品有不良反映的学生应停止饮用。

(二)学校内食品销售点(部),应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所购食品均应索取有效证件。

(三)有食堂的学校
1、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做好台账记录,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2、做好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学校食堂每周召开一次炊事员班会,学习《学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教学片)。

3、建立学校领导食堂值班制度。

学校要安排值班领导每天到食堂与学生一起吃饭,了解掌握饭菜情况。

4、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引导广大学生培养卫生、科学、健康、安全的膳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5、要提倡勤俭节约,倡导节约粮食的良好风气。

要求每个学生从现在做起,从节约粮食做起,用实际行动参与到节约粮食
的“光盘行动“行动中来。

6、每月23日前上报食品安全信息,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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