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积金管理中心xx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奉化市委《奉化市建立健全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和市纪委《关于做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度中心党风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打造“公积金三大品牌”,即优质服务、惠及民生、廉洁安全,切实加强“清廉公积金”队伍建设,促进住房公积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七个一律”
宁波市委“十项规定”和奉化市委“二十一条规定”等政治纪律要求,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按照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不折不扣的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严肃政治纪律,决不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促使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二)坚持抓好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公积金零风险运作
按照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十个全覆盖”源头治腐工作,不断加强分权管理、制度管理、科技管理、内审管理、痕迹管理、问责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完善服务办理制度,打造安全、高效的信息技术管理平台,建立日常业务稽核、阶段性稽核、专项稽核并重的内审稽核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改进政风行风,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1、深化治庸问责工作。通过自查整改、督查问责、建章立制,纠正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政务公开、办事效率、
服务态度、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
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改进接访和处理投诉的方式方法,做好电视问政、公积金网站、电话咨询等公众诉求答复工作,树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良好社会形象。
3、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
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
(四)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落实民主公开监督机制
全面推行管理中心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并抓好对中心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
二、工作措施
为落实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袁满君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副主任李建明、党组委员胡雷为副组长,分别负责业务科、政策法规科和综合科;各科科长负责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分析廉政形势,制定廉政措施,指导检查住房公积金业务监督等具体工作。
(一)抓xx,营造xx氛围
1、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廉政法规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提高政策法规水平。
2、适时组织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印发相关警示教育材料;积极参加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始终警钟长鸣,自觉拒腐防变。
3、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规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抓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实效
结合科室岗位人员调整,以及系统升级岗位权限设置调整情况,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回头看”活动,深入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风险防控的全过程。
1、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突出抓好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风险点的查找。以科室为单位分析排查风险点,完成《岗位廉政风险表》的填报。
2、注重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推进内审稽核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
按照运转规范、制度完善的要求,完善科室业务办理运作流程图。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重点研究解决《奉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奉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奉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
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反映较多、关注度高、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要岗位,适时进行轮岗交流,强化制约防范和自我约束机制,消除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对账,全年进行综合检查。
根据奉化市委《奉化市建立健全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和市纪委《关于做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度中心党风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打造“公积金三大品牌”,即优质服务、惠及民生、廉洁安全,切实加强“清廉公积金”队伍建设,促进住房公积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七个一律”
宁波市委“十项规定”和奉化市委“二十一条规定”等政治纪律要求,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按照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不折不扣的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严肃政治纪律,决不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促使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二)坚持抓好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公积金零风险运作
按照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十个全覆盖”源头治腐工作,不断加强分权管理、制度管理、科技管理、内审管理、痕迹管理、问责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完善服务办理制度,打造安全、高效的信息技术管理平台,建立日常业务稽核、阶段性稽核、专项稽核并重的内审稽核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改进政风行风,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1、深化治庸问责工作。通过自查整改、督查问责、建章立制,纠正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政务公开、办事效率、
服务态度、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
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改进接访和处理投诉的方式方法,做好电视问政、公积金网站、电话咨询等公众诉求答复工作,树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良好社会形象。
3、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
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