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2017年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二部分记分作业合同法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1.A2.B 3.A 4.B 5.C 6.B 7.C 8.B 9.A10.A二、多项选择题1.ABDE 2.ABCDE 3.ABC 4.ABD E 5.ACDE 6.ABCDE7.ABCD 8.ABDE 9.ABDE 10.ABCDE三、名词解释题1.见教材第2页2.见教材第59页3.见教材第87页4.见教材等97页5.见教材等120页四、简答题1.见教材21页2.见教材88---90页五、论述题见教材129---130页六、案例分析题答:1.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
因为该合同符合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甲乙两公司所定合同内容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应属无效合同。
2.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可以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结合本案,由于是双方恶意串通,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送至国内销售,损害了国家利益,本案应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合同法作业2一、单项选择题1.C 2.C3.C 4.B5.B 6.D7.B8.A9.B10.C二、多项选择题1.CD2.AB 3.ABCCDE 4.BCE5.A CD6.ABC DE7.ABC DE8.ABCE9.ABCDE10.ABD三、名词解释题1.见教材第148页2.见教材第159页3.见教材第188页4.见教材等201页5.见教材等202页四、简答题1.见教材145---146页2.见教材160---162页五、论述题见教材192---193页六、案例分析题答:1.合同成立。
中央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一部分课堂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
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2)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3)总结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其他人发言摘要: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放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一一、填空: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诺成合同,实践合同3.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4.公平,免除,限制5.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以后6.无效,被撤销7.不能返还,没有必要返还二、选择题:1、BCD;2、A;3、ABC;4、B;5、BC;6、BD;7、ABCD三、名词解释:1、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2、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爱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好生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3、强制缔约: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
4、表见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5、可撤销合同: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四、简答题:1、我国合同法的特点:答:我国合同法主要表现出如下几个显着的特点:⑴从实际出发,总结和借签相结合;⑵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⑶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初稿的时代特色;⑷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⑸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⑹新的法制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⑺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趋规范。
2、简述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
答:⑴缔结合同的自由;⑵选择相对人的自由;⑶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⑷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⑸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3、简述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答:⑴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⑵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严格限定。
4、缔约过失责任类型。
答:⑴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⑵故意隐瞒与订阅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⑶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⑷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形考任务1及4网考题库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形考任务1及4网考题库答案形考任务1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1.合同法本质上是()的法律规范。
A.静态财产关系B.财产归属关系C.财产流转关系D.债务关系2.区分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意义是()A.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B.法律对有名合同进行了特别限制C.明确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是否已经确定D.明确合同是否存在事先约定的关系3.法律对格式条款作出特别限制的目的是()A.保证铁路、公路、航空等的运输B.保证合同当事人就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进行了实际磋商C.在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的利益受到切实保障D.保证严格遵守法律的特殊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无效4.下列属于实践合同的是()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承揽合同D.保管合同5.下列属于单务合同的是()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赠与合同D.仓储合同6.商店临街的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的字样,并标有价格,为();但如果标有“样品”的字样,则为()。
A.要约,要约邀请B.要约邀请,要约C.邀约,要约D.要约,邀约7.甲知乙某日将赴北京开会,向乙表示其亦有事到北京,乙可搭便车。
如果途中发生车祸使乙受伤,乙可否向甲请求损害赔偿? ()A.若甲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则乙不能向甲请求违约损害赔偿B.若甲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则属于好意施惠关系,不得请求违约损害赔偿C.双方自动形成合同关系,乙可以向甲请求违约损害赔偿D.乙受有利益无法律上原因属于不当得利,甲可向乙请求违约损害赔偿8.根据《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A.格式条款B.诚实信用原则C.非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9.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有100辆某种小型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为10天。
乙公司看到广告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经全部售完,无货可供。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1及任务4试题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1及任务4试题答案关建字摘要:题目,要约,选择,公司,合同法,下列,债权,约定,承诺,履行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本文为收集整理修正,共17页,请先行预览,如有帮助感谢下载支持(更新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1及任务4试题答案形考任务一一、多项选择题题目1合同法规定不可移转的债务的情形有()o选择一项或多项:A.依法律规定不得移转的B.依当事人的意思不得移转的C.依债务的性质不得移转的D.一般性的买卖交易题目2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承诺的情况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拍卖人的拍定B.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作出的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的答复C.甲给乙去函,提出以单价580元出售自行车200辆,乙提出,如单价510元,购买200辆的答复D.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题目3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有()o选择一项或多项:A.定金B.留置C.保证D.抵押和质押题目4下列各选项中关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阐述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合同的成立产生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B.合同的生效产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C.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D.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题目5以下各选项中对合同变更的效力描述正确的有()o选择一项或多项:A.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对将来发生效力B.合同的变更具有确定性C.合同变更仅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部分发生效力D.合同变更对当事人未变更的部分仍维持其原先的效力题目6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通常为()。
选择一项或多项:A.应该参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B.适用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C.应该参照合同法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D.直接适用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规定题目7下列合同债权中,不能转让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消费者因产品瑕疵造成身体伤害而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B.委托合同受托人的代理权C.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D.抚养请求权题目8附期限合同的期限设定的方法有()。
2017年电大二年秋中央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
全国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案例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案例分析2第二部分小论文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引言: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第121条确定了合同相对性的归责原则,这里的合同相对性,又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传统的合同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
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商业贸易空前繁荣,严格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体现司法公正,社会经济生活对合同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1]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合同的效力范围,表现在立法和司法上,受合同效力影响的第三人范围越来越宽,合同相对性原则也逐渐受到了冲击,出现了许多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本文将从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和突破表现对其略作探讨。
关键词:合同相对性突破正文:一、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学理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目前比较权威的解释是以王利明先生给的定义: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
在大陆法系中,合同相对性源至罗马法的“债的相对性”理论,认为债是当事人一方请求他方为给付行为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请求权。
这种由特定权利人向特定义务人请求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特性,就是“债的相对性”。
而合同是债的形式之一,因此,具体到合同的效力范围上,这种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含义是: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
全国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全国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案例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第一部分课堂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其他人发言摘要: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
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案例分析2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2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2)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3)总结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其他人发言摘要: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
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合同法作业一单选题:1.下列合同中,应当无条件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
答案:A.技术转让合同。
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答案:B合同承诺生效地。
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
答案:A.有效成立。
4.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
答案:B.一年。
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 )。
答案:C.通知主义。
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
答案:B.出卖人承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答案:C.12个月。
8.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
答案:B.承担连带责任。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答案:A.研究开发人所有。
1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
答案:A.当事人。
多选题: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 )。
答案:A.出版合同、B.股票质押合同、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房地产抵押合同。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答案:A.平等、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
答案: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4.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
答案:B.赔偿损失、D.继续履行合同、E.采取补救措施。
5.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
答案:A.土地所有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D.某大学校舍、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6.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
国开电大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含参考答案)
国开电大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参考答案)1、合同法规定不可移转的债务的情形有(ABC)。
A.依法律规定不得移转的B.依当事人的意思不得移转的C.依债务的性质不得移转的D.一般性的买卖交易2、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承诺的情况有(BCD)。
A.拍卖人的拍定B.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作出的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的答复C.甲给乙去函,提出以单价580元出售自行车200辆,乙提出,如单价510元,购买200辆的答复D.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3、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有(ABCD)。
A.定金B.留置C.保证D.抵押和质押4、下列各选项中关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阐述正确的有(ABCD)。
A.合同的成立产生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B.合同的生效产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C.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D.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5、以下各选项中对合同变更的效力描述正确的有(ABCD)。
A.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对将来发生效力B.合同的变更具有确定性C.合同变更仅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部分发生效力D.合同变更对当事人未变更的部分仍维持其原先的效力6、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通常为(ABC)。
A.应该参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B.适用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C.应该参照合同法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D.直接适用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规定7、下列合同债权中,不能转让的有(CD)。
A.消费者因产品瑕疵造成身体伤害而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B.委托合同受托人的代理权C.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D.抚养请求权8、附期限合同的期限设定的方法有(ABCD)。
A.以当事人约定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时间作为事实B.以某个日历日期的到来作为事实C.以一定期间的存续作为事实D.以某种肯定会到来的事实发生或者存续的期间作为事实9、下列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的有(ABCD)。
A.人寿保险请求权B.劳动报酬请求权C.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D.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的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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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第一部分课堂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
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2)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3)总结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其他人发言摘要: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2017年电大民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
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2、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3、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民事法律制度。
4、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它可分为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二、填空:1、民法典2、公平诚实信用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4、平等5、监护人6、清算清算范围外的7、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8、书面口头书面形式书面形式9、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约定期限三、选择题:1、A、C2、A 3、A、B 4、B 5、A、B、C 6、B、C 7、D 8、A、B、D四、问答题:1、答:⑴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⑵意思表示真实;⑶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⑷符合法定形式。
2、答:⑴民事权利能力仅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
这种资格是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实际参加民事法律关系都普遍享有的。
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它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或取得;⑵民事权利能力示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
而民事权利合民事义务则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相互对应,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概念。
⑶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法定资格,它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
而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
作业2参考答案一、试述公平自愿原则:二、试述诚实信用原则:1、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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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合同标的是指新鲜蔬菜6000公斤且单价1元。
根据合同法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基本原则等规定,首先认定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其次判定甲乙双方是否做到了全面履行:乙方做到而甲方未做到,因此说明本合同生效并在现实中得到履行;第三,根据《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释规则中“按交易习惯‘解释的相关规定,甲公司应接受乙公司的货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好像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作业讨论:中央电大作业册第一部分课堂讨论(课堂讨论2)试从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概念、法律特征、法律后果入手,分析两者的区别?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消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消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代位权与撤消权均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其区别主要在于:1、代位权之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妨害了债权人对债权的实现;而撤消权是指债务人或受益人之恶意,妨害了债权人对其债权依法享有的权利;2、代位权对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有法定效力,撤消权只对债务人、受益人、债权人具有效力。
第二部分小论文试论物业管理合同与相似民法制度(一)、物业管理合同与委托合同先看委托合同。
按《合同法》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根据该章的其他条款的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明确委托合同的特征。
1、合同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定,此两方当事人为委托合同的主体。
2、受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处理委托人的事务。
3、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有有偿、无偿之分。
5、受委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6、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对应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和特征,不难看出二者存在以下主要区别:1、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
所谓委托人的事务,一般是指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
反观物业管理关系中的管理服务,其实质是作为管理服务人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化、技术化的有偿服务,作为业主、业主委员会并不都能够亲自来处理,如果每一个业主都事必亲躬,那么住宅区的秩序就无法维持。
2、《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这实质上是规定了受托人的忠实义务。
但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并不是完全按照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指示处理的,在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活动中,业主、业主委员会只有监督权,而没有干涉和指挥权。
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委托合同范围内所获得的法律后果,归属于委托人,因此委托合同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而物业管理则不同,无论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一般都要由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分别承担自己的责任。
4、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
委托合同的成立只须双方当事人达成意思一致即可,无须以一定物的交付或一定行为的完成为要件,订立合同也无须遵循固定的形式;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要式合同、格式合同,必须依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招标投标的方式来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
5、委托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在合同存续期限上有较大差异,被委托人处理的事务往往比较单一,时间比较短;而物业管理则不同,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是系统的、专业化的服务,这个服务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反复进行的。
此外,出于物业管理关系的特殊性,物业管理一方当事人不得象委托合同当事人那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6、委托合同一般是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特别信任为前提条件建立的;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通过招标投标之后获得的,物业管理人一般皆需要获得一定的资格认定证书方可以成为物业管理合同的招标对象。
7、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一般皆为有偿合同。
从以上的诸多方面,可以明显看出物业管理合同与委托合同存有若干重大差异,物业管理合同远非委托合同之一种,现在实践和理论中以委托合同为物业管理合同定性的做法曲解了物业管理合同的本质特征,混淆了基本的法律关系。
(二)物业管理合同与代理权授予行为代理,指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所为意思表示或由第三人受意思表示,而对本人直接发生效力的行为。
代理为一项民法上扩张和补充民事主体行为能力的重要制度。
在代理的分类中,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即委托代理(意定代理),是最常见、最广泛适用的一种代理形式。
实践中有些人认物业管理合同为代理的委托合同,也有人认为物业管理合同为代理权设定行为之一种,并得出物业管理行为为代理行为的结论,这其实也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对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误解,以下从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和物业管理行为的具体内容两个方面予以澄清。
首先,一般情形下,委托合同是产生委托代理授权的原因和基础,其二,理论通说皆认委托合同并不必然地产生代理权,只有在委托人作出授权的单方行为后,代理权方才发生。
因此物业管理合同与代理权授予行为自当不同。
其次,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公司通常都是没有代理权的。
物业管理活动中虽然有涉及到法律行为,但一般都不需要物业管理公司来代理,而且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大量活动是根本就不涉及法律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进行代理。
因此,代理行为与物业管理活动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能用代理的概念来解释物业管理活动。
最后,在物业管理关系中,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的物业管理活动是以自己的独立意志为前提的,在具体事项的管理操作中并不需要依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意思行事,这一点也与代理存在重大差异。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第三部分)一、单选题1、 A, 技术转让合同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标的的让渡,应该以文字形式来确定,以便于合同的履行以及一旦产生争议,解决争议有明确的依据,对此法律作了明确的规定此类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2、 B, 第34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 A, 有效成立4、 B, 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5、 C, 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 D,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7、 B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义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8 、A,9、 B,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10、 C,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保管人对保管物有留置权,将保管物拍卖后所得的价款扣除保管费用与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应返还寄存人。
二、多选题1、AB,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要约撤回的条件是撤回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ABCDE3:ABCE4、ABD,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占有,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并不具有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当然无权处分租赁物,转让是处分的一种,自然不被允许。
5、ABCDE,从我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可知居间合同的特征。
三、填空1、表意、事实2、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3、给付、附随4、一、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5、投标、开标和验际6、标的物7、主要8、委托、合作9、委托人、自己四、名词解释1、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主要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法原则。
2、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拍卖人一旦拍定,拍卖合同即告成立。
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4、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即只有在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二是连带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国家机关一般不能作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