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de)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de)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de)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1、工作范围集团公司项目部根据我管段(de)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de)交接桩、复测工作;○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3对分部(de)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4负责组织对分部(de)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de)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de)控测资料进行复核.各分部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de)与分部项目有关(de)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de)布网控测工作.○2负责本分部(de)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de)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de)测定.○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de)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de)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de)埋设.○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架子队○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de)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de)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de)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de)施工放样测量.○4对构造物施工中(de)标高、结构尺寸进行放样及测量控制.○5负责施工中变更设计所需资料(de)测绘工作.2、工作职责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分部技术主管对本级测量工作必须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并给予高度重视,对所属人员定期进行考评.专业测量工程师:○1组织测量工作(de)实施.○2制定测量工作计划,组织测量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技能.○3制定科学(de)测量方法,掌握先进(de)测量手段,使测量工作速度快、精度高.○4对各架子队(de)各种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发现(de)不规范(de)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存在(de)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5负责本管段内测量人员及仪器(de)组织协调、统一调配使用,并决定测量工作(de)有关事宜.测量人员:○1按测量规范要求实施测量作业,不得使用违反测量技术规程(de)方法,有权制止未按测量放样结果施工作业(de)行为.○2有权建议未经换手和复核、无法确定测量成果准确性(de)下道工序或部位暂缓施工.○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第四条工程测量管理制度○1原始测量资料管理各级测量单位在外业测量工作中,对各项测量原始资料,必须严格按测量规定内容及格式统一标准.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de)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因超限划去(de)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字完善.一切原始测量记录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2H--4H铅笔记录,根据测量规范(de)要求进行测量并现场记录,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员应将观测员读出(de)数据“回读”以资核对.测量工作完成后,原始测量资料应收集齐全,并按测量项目分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2内业资料管理测量(de)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并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由完成测量工作(de)单位指定专人保管.○3测量标志保护加密点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不易被破坏(de)基岩或稳定地层上.CPI、CPⅡ和二等水准基点,各分部要严格保护好,对个别点采取加固保护措施.各种测量标志是测量成果(de)具体体现,各分部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每个职工都应有保护测量标志(de)意识.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毁或擅自移动.严禁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搭建帐篷,堆放材料或者进行其它有可能损毁或影响测量标志正常使用(de)活动.施工单位难以保管看护(de)测量标志,由项目部治安人员,协助项目部测量工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管理条例(de)有关规定,与当地人民政府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办理委托保管,签定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本单位设立(de)测量标志,事先必须征得本单位测量人员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国家地方各级测量部门设立(de)测量标志,事先应征得原测设单位或委托保管单位(de)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凡发现人为损毁各种测量标志(de),应进行规劝、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五条复核制度1、桩橛复测各分部及架子队测量队接桩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应采用两种不同(de)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de)方法进行.测量时要特别注意隧道、特大桥和桥隧相连地段(de)测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结合部(de)贯通测量.复测时如果个别桩橛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向有关设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控制测量桩橛,只复核各自用桩橛(de)相对位置是否正确.松动(de)控制桩橛不能作为准用桩橛.不允许使用未经复测(de)桩橛.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2、测量资料复核各级测量单位负责(de)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对最终成果进行换算、检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3、施工过程测量(de)复核对建筑物(de)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de)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防止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de)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管理要求由专人统一保管.测量班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如模板定位放样测量)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要进行换手测量.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确认无误,由测量班班长在测量日志上签认以后,方可正式施工.对正在施工(de)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de)环节进行抽查并实行测量过程监控,抽查(de)部位、时间、采用(de)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并进行技术交底.4、对已完工程(de)检查在验工计价前,专业测量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de)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本级技术负责人.第六条测量成果交接1、桩橛交接○1交接桩应从管界外第一个交点桩或转点桩开始或终止.交接时需要按图表直接逐号或置镜实测点交,并做好详细记录.○2交接手续要完备,交接纪要上必须注明交接日期、地点、桩点编号、数量、现场桩点闭合误差、稳固性及缺失等情况,并对交接中发现(de)问题写明处理意见,最后交接双方负责人需签名、盖章.2、交接桩范围○1导线控制桩、曲线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de)转点桩,圆曲线及缓和曲线始终点桩.○2水准基点及增设(de)临时水准基点桩.○3大型或复杂地段(de)构筑物平面控制桩及设计单位应提供(de)测表和精度评定资料.3、资料交接○1各级测量单位完成(de)各种测量资料,向下级测量单位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时,应填写测量成果交接书,接方应核实交接内容.集团公司、分部测量单位提出(de)测量成果书还应加盖测量资料专用章.○2各单位接到上级下发(de)测量成果书后,必须对成果资料和现场桩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逐级向下移交,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测量主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第七条总结和报告制度1、总结制度○1各级测量单位在工作进行一个阶段或完成疑点、难点测量项目后,都应及时进行总结.对工作中(de)技术创新、技术特点、组织、操作(de)经验等写出总结报告.对工程(测量)事故,必须写出专题报告.○2各种测量总结应视为测量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必要时可向上一级测量主管部门呈报.2、报告制度○1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报告本级和上级有关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de)办法和措施.○2出现测量事故时,应及时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第八条施工过程测量注意问题施工测量中过程特别注意事项:1、曲线桥墩(de)横向预偏心;2、不等跨桥墩(de)纵向预偏心;3、隧道曲线地段内侧加宽;4、长、短链;以上问题,项目部施工技术主管、各分部(de)专业测量工程师、总工程师都要亲自过问,实施后书面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第九条桥梁施工测量控制1、每一座桥原则上采用一个水准基点,有困难时,采用(de)水准点要经过多次闭合,使之闭合差控制得越小越好.2、桥梁基础完成后、墩台身施工前,要进行一次控制网、水准基点复核,桥跨、墩台中心及线路中心线(de)复核,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放样施工墩台身.对于特大桥,控制网复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3、墩台(de)支承垫石施工前,对控制网、水准基点、线路中心线、桥跨、墩中心线进行复核,贯通测量复核确认无误后再施工.4、工程完成后,及时对桥梁进行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第十条隧道施工测量原则1、隧道进洞后,及时将施工控制点引入洞内,随着掘进(de)进行,结合曲线要素、施工长度埋设永久性(de)施工控制桩,为以后隧道贯通测量、竣工测量提供依据.2、隧道洞口段(de)二次模注砼衬砌前,必须对进(出)口水准基点、控制网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3、洞内开挖直线地段,优先采用激光导向仪控制、其它测量仪器复核相结合(de)方式,以利减少日常测量时间,加快开挖进度.激光导向仪每两天必须进行修正.第十一条水准基点及控制网定期复核各水准基点要定期复核确认.施工过程中,两级项目部对控制网进行定期复核,发现某一桩橛与原移交资料不符,原因查明后应及时向原移交单位报告,不得自行更正.第十二条测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各级必须配备满足成渝客专精度要求(de)全站仪、水准仪和相应(de)测量工具及软件.所有测量仪器都必须定期送国家认证(de)有资质(de)计量单位进行检定、校检,严禁超期使用.2、各种仪器设备,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中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雨淋;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保养.第十三条奖惩制度测量工作(de)有关奖惩根据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本章规定了建筑施工测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与程序,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沉降观测,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测量管理机构8.2.1公司设测量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的测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8.2.2区域公司设测量人员,在本单位技术科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测量管理工作及测量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8.2.3项目部设专兼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8.3.1各区域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8.3.2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工长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8.4.1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8.4.1.1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建筑物安全等级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8.4.1.2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下表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着,无需进行观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8.4.1.3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8.4.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2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10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11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8.4.3沉降观测方法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米;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2用同一仪器和设备;3固定观测人员;4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适当调整;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层包括地下部分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不同荷载阶段分次观测,但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5次;建筑物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筑物稳定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8.4.4测量人员及时绘制沉降曲线,对每一次的观测结果必须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竣工时将观测资料整理好交项目主管工程师列入工程技术资料档案;8.4.5位移观测详见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87;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8.6.1公司、区域公司必须建立完整的测量仪器台帐;测量仪器的购置与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8.6.2配给各单位的测量仪器,产权归公司所有,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公司有权调配各单位的测量仪器;8.6.3凡拥有测量仪器的单位必须由测量员管理和使用,非测量人员和未经测量培训取证人员不得使用测量仪器;8.6.4凡新成立的单位,测量仪器的配备按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公司技术质量部统一调配或批准购买;8.6.5联营队伍的测量仪器,应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8.6.6测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工作,按公司程序文件要求由各单位计量部门负责;8.6.7测量人员使用测量仪器前,一定进行严格的计量检定,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不得使用于工程;8.6.8对由于失职造成测量仪器损坏、丢失的,按财产的价格进行赔偿和处罚;8.6.9各单位如有不使用的测量仪器,应及时上交公司,由测量人员对测量仪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一、引言矿井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它对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规范矿井测量工作,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测量工作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矿井测量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提供准确的矿井地质数据和空间坐标信息;–为矿山规划、设计和生产提供参考依据。
2.原则:–准确性:测量结果必须准确无误;–可靠性:测量仪器设备必须可靠,并且能够持续稳定地工作;–安全性:测量作业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范,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经济性: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三、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1.管理机构:设立矿井测量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职责划分:–矿井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全矿的测量工作组织和协调;–各矿井应设立测量组或测量科,负责本矿井的测量工作。
3.测量人员的要求:–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关测绘或测量专业的学历背景;–测量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测量资格证书;–测量人员应熟悉矿井测量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测量工作的流程1.测前准备:–确定测量目的和任务;–准备测量仪器设备,并进行检查和校准;–制定测量计划。
2.测量过程:–根据测量任务,按照测量计划进行实地测量;–进行数据采集,包括地下空间坐标、地质构造等信息。
3.数据处理和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纠正、筛选等;–利用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测量结果和报告。
4.结果应用:–测量结果应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测量结果应用于矿山规划、设计、生产等方面。
五、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1.选购原则:选购测量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原则:–适应矿山环境的特殊要求;–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可靠;–维修保养便捷、易操作。
2.设备管理:–测量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校准和维护;–配备专门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测量仪器设备应有专门的存放和保管地点。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企业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规范测量过程,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部门和岗位涉及测量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测量:指对产品、设备或工作环境进行数值化评估和记录的过程,包含长度、重量、温度、压力、电压等各种物理量的测量。
2.测量工作:指进行测量的全部活动,包含测量设备准备、测量操作、数据处理和结果记录等。
3.测量设备:指用于进行测量的仪器、仪表、工具和设备等。
第二章测量工作管理第四条测量工作组织1.企业应设立测量工作组织,负责测量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测量工作组织应由具备相关测量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构成。
3.测量工作组织应订立测量工作计划,并依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五条测量需求确认1.企业各部门提出的测量需求应及时确认,并订立相应的测量计划。
2.测量需求确认应包含测量对象、测量要求、测量方法和测量设备等内容。
3.测量需求确认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测量结果符合实际需求。
第六条测量设备管理1.企业应建立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包含设备的购置、验收、校准和维护等方面。
2.购置测量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检定证书。
3.测量设备应依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并记录校准结果。
4.测量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精度。
5.测量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包含设备的领用、归还、存储和维护等工作。
第七条测量操作规范1.测量工作人员应严格依照操作规范进行测量,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测量操作规范应包含测量步骤、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数据处理等内容。
3.测量操作规范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合理确定测量精度和测量误差范围。
4.测量操作规范应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适应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变动。
第八条测量数据处理1.测量数据应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理,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全都性。
2.测量数据处理应包含数据分析、数据校验和数据记录等环节。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
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1、工作范围集团公司项目部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测量管理规定
测量管理办法1、所有土石方测量及收方均以第三方提供报告为准;第三方测量单位进场之后其施工单位收方依据为无效文件,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2、本次第三方测量主要工作以项目部安排的工作为准;3、第三方测量以甲方提供的电子版图纸并确定范围后进行测量,如果无该资料,第三方测量机构可拒绝测量;4、第三方测量单位过程测量勿需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全程参加;但第三方测量单位提供测量报告后,项目部工程师需组织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按照10%~20%的比例进行复核。
复核完成后方可开始施工。
5、复核过程中,高程误差大于10cm点为不合格点,当不合格点数超过抽查总点数的20%,其测量报告无效,所有测量数据需重新测量。
并对测量单位给予1000元 /次的处罚;当出现三次以上上述情况,直接与该单位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复测过程中必须对控制点、棱镜高、仪器高度均重点核对;6、施工单位可以根据测量单位提出的测量报告进行复测,如发现测量数据偏差过多,可联系相关甲方工程师组织复测。
7、项目部对接测量单位唯一进出口为项目部工程师。
需测量内容由Xxx经理提供相关资料至项目部指定工程师,并由工程师统一安排。
8、测量单位电子数据必须当日提供,可提前由施工单位根据电子版测量数据进行复测。
纸质版资料需由测量方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并完成盖章,报告数量为一式四份。
9、施工单位在测量报告未完成前直接动工,必须签订第三方测量确认函,承认测量数据已第三方为准,否则严禁动工;施工方未签订第三方测量确认函直接动工视为施工单位默认以第三方测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10、施工单位向项目部申请测量的区域必须提供准确电子版范围图纸,并描述测量的内容及目的。
第三方测量单位若直接与施工单位联系,导致的误测、多测、无效测量,均由测量单位自行承担。
11、第三方测量单位测量前必须对测量区域的坐标体系进行确认,具体坐标点数据以项目提供为准。
若因坐标体系不同出现的误测由各单位自行承担12、第三方测量单位测量资料必须包含测量控制点,并提供测量控制点编号、坐标、高程等核心数据。
测量管理规定
测量管理规定1、有关规定:1.1信阳工程控制网已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置完毕,工程定位测量必须在该控制网的基础上进行测量设置。
1.2该控制网,现场所有施工承包商应妥善保护,防止损坏。
1.3施工单位使用该控制网前必须进行复测,并将复测结果报送监理部。
1.4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好《施测任务书》,经其质保部门审核,监理部或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审批后,才能予以施测。
1.5 施测的技术要求、仪器精度、误差精度按GB50026-93规定执行。
2、施工测量2.1测量人员必须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和有关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确定定位方法。
2.2主厂房及主要建(构)筑物的定位,应根据厂区控制网或建筑方格网按二级导线精度的要求设该建(构)筑物控制桩。
2.3建(构)筑物控制桩的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2.4建筑控制桩测定后,可不进行平差计算。
主厂房和输煤系统建筑物,应采用二级导线进行校核,其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2.4.1 建(构)筑物主轴线,其交角较差不应大于±10";2.4.2 建(构)筑物轴线与栈桥主轴线其交角较差不应大于±10";2.4.4 建(构)筑物至卸煤装置水平距离,丈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8000。
2.5 建(构)筑物定位,其精度应符合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
2.6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轴线在放线前,应对控制桩进行复查。
2.7主要建(构)筑物和主要设备基础的轴线放线,其精度应符合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
其它应符合图纸导线的精度要求。
2.8基础或建(构)筑物每层施工完毕,应将轴线及标高引测至基础或上一层表面上,并且墨线标志。
2.9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高程测量,应按四等水准进行。
2.10地下管沟轴线测设,应符合图根导线的精度要求,线路折点和加密点应测设控制桩。
高程测量应符合四等水准的精度要求。
2.12对建(构)筑物内部地下管沟的主轴线测设,可直接用柱子轴线引测。
3、沉降观测3.1 建(构)筑物必须按设计沉降观测要求埋设观测点,并按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
测量管理规定
测量管理规定1. 前言测量管理是确保产品符合要求的关键过程。
在生产过程中,测量的结果对于产品的质量和合格率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障产品品质,必须对测量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以便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具有可重复性和可追溯性。
本文将介绍测量管理的规范和要求。
2. 测量设备的检定与校准2.1 测量设备的检定在测量设备开始使用之前,应该对其进行检定。
检定的目的在于确保测量设备达到了设定的技术规范和精度要求。
对于有关的检定结果,应该记录并存档。
2.2 测量设备的校准在进行实际测量之前,测量设备应该进行校准。
校准的目的在于确认测量设备的指示到目标测量值的准确度,以便控制测量误差在可容许的范围之内。
校准工具应该和被校准设备具有相同的测量范围,并且具有更高的精度。
在校准结束后,应该记录校准结果并存档。
3. 测量过程的控制在进行测量之前,应该检查测量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对于故障的测量设备,应该及时修理或更换。
在进行测量过程中,应该确保测量环境稳定。
应该确保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对测量结果没有影响。
在进行测量过程中,应该保证操作人员具有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并告知相关测量规范。
4. 测量结果的处理在得到测量结果后,应该对其进行处理。
对于超过合理测量偏差的测量结果,应该进行二次测量以确保测量结果可靠。
在处理测量结果时,应该将处理过程记录并存档。
5. 测量数据的保留和追溯所有的测量数据应该具有可追溯性。
在对测量结果进行处理后,应该记录和存档测量数据,包括原始数据、处理数据和校准数据等。
记录和存档应该包括测量时间、位置、操作人员、测量设备和测量目标等。
同时,应该确保测量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6. 测量管理的审核和评估测量管理应该经过内部审计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当地和国际标准的要求。
同时,应该建立一套持续改进的流程,以经常性的审核和评估测量管理的执行情况,并记录相关的改进方案和行动计划。
7. 结论测量管理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必须保障测量管理的规范和要求。
测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测量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范畴。
2 测量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2.1作业时应注意环境情况,采取针对措施,戴好防护用品。
a)进入施工工地,需戴好安全帽;b)在楼板上作业应注意未覆盖的洞,防止坠落;c)在地下室、防空洞内作业应有足够照明、通风良好;d)在基坑、基槽内作业应检查有无塌方危险,若有须采取措施;e)在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需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
f)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有相应保护措施。
g)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h)水文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测量船应有信号设备。
i)冰上测量时应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冰封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遇有封冰不稳定的河段春季冰融期间,不得在冰上进行测量。
h)在进入企业尤其是工业化工企业,要严格遵守企业安全规定,禁止吸烟、触摸设备。
2.2搬运仪器必须装箱上锁,并检查提环、背带背架及运输工具是否牢固,确实牢固方能搬运。
搬运安三角架上的仪器时,严禁平杠横抱,行走要谨慎,严防仪器碰撞脚手架、钢丝绳以及建、构筑物等。
2.3仪器架设地点必须安全。
高空作业时严禁在有危险的区域架设仪器,在冰冻地面上架设要防滑倒。
脚手架入土时,用力不能过猛。
2.4严禁用经纬仪直接观测太阳,以免伤人。
2.5量距时应防止钢卷尺折断。
穿跨障碍物或酸碱污染地段时,中间必须由人托持尺,防止钢卷尺落地。
测距时应注意环境,严防钢卷尺接触电线、电焊把线,以免触电。
2.6距标尺、立花杆不得触及架空电线,更不得靠在电线上,不得用标尺、花杆抬物,也不得坐、靠在地面。
2.7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
2.8打木桩要选择合适的锤,除掉锤头飞刺,锤把应用活腊木杆。
打锤时应注意前后人员障碍物,被打的木桩或钢钉如有人才、扶持,打锤人与扶持人不准对面站立。
禁止打飞锤。
打锤时严禁戴手套。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4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中,为了规范和统一测量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确定测量工作的管理责任和权限,确保测量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测量基准的确定:确定项目中测量的基准,包括水准基准、平面基准和垂直基准等,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测量方法和仪器的选择:明确不同工程测量任务的方法和仪器的选择标准,根据不同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仪器,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 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制定测量数据处理和分析的标准和方法,对测量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提供科学依据以支持工程决策。
5. 工程变更和争议处理:制定工程测量变更和争议处理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工程变更和争议的处理有序和公正。
6. 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定工程测量质量控制和检查的标准和方法,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培训和技术支持:制定工程测量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的方案,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测量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8. 安全管理:制定工程测量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措施,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进行,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
以上内容是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具体制度内容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2)工程测量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中,通过使用测量仪器和技术手段,对工程项目进行测量和控制的一种管理方法。
它对于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和保障工程测量的质量,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下面将对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制度的目的和背景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测量活动,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对工程测量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制度的背景是现代工程建设越来越复杂,需要进行大量的测量活动,如果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将会给工程项目带来很大的风险和隐患。
地质测量科管理规定
一、地质测量科管理制度1、服从领导指挥,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布置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规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干好本职工作,不准拖延推诿,否则进行严肃处理.3、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罚款10元.4、休班、有事要请假,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另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天者按矿规定上报矿劳动科.5、没有对算的资料或数据不准提供给其它部室上级领导,违犯此条罚款20元.6、做好图纸资料归档管理,不经矿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向外人及外单位提供成果图纸或其它资料,否则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7、爱护测量仪器及器材,对光学仪器要正确操作,不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将仪器借给他人使用,违犯此条罚款50元.8、不准向生产连队吃、喝、拿、卡、要,发现一次,严肃处理.9、强化业务技术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断提高个人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与时俱进,服务好矿井安全生产.二、地质测量科职责范围1、负责矿井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做好地质情况预报.2、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和掌握地下水的运动规律,为矿井建设、采掘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做好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3、负责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和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负责绘制各种矿图.4、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相关水文地质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5、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和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搞好地表建筑物的保护及煤柱的设计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6、负责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工作,负责“三个煤量”的估算和上报.7、认真抓好“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8、参与矿井工程设计工作.9、搞好地测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10、地测科对下列事项负责.(1)本专业各项技术工作和工程完成情况.(2)业务范围内地质测量资料提供及时、可靠.(3)从地质测量技术方面,指导采掘工程的正确性.(4)向上级机关呈报的报表,报告等准确、及时.三、地质测量科科长及副总岗位责任制1、在主管矿长及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对地质、测量、水文地质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等以及上级和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搞好地测业务保安,抓好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3、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科室人员的政治学习.4、根据集团公司、矿生产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各专业组制定本部室及各专业组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各专业组的工作完成情况.5、负责对本科室编制的各种文字、技术资料图表进行审查.6、负责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科室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学习先进经验、推广地测先进技术等活动.7、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四、地质测量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并组织全组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2、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有关规定和决定.3、负责审查本组提供的文字和图件,做到在技术上对部长负责,严格把关.4、协助科长并负责本组的行政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给本组的各项任务.5、及时向科长反映本组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汇报生产中的各种情况.6、配合科长主管本科的地质、水文地质工作.领导本组人员搞好地质、水文、“三量”及储量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地质、水文地质问题.7、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底层、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建设的各种地质因素.8、组织人员进行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勘探,地质观测及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遇到的地质、水文地质问题.9、组织技术人员计算和核实矿井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提高储量级别,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10、组织人员调查、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五、地质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地质工作,经常深入井下收集各种地质资料,进行地质观测、地质编录;召集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综合分析;对提供的所有地质资料和图件进行系统审查和把关,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2、带领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3、参与矿井储量管理工作,掌握储量动态,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同时加强伴生矿产的调查研究工作.4、带领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做好“三书”的编制工作,认真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地质资料,及时填绘和修改地质图纸.5、参与编制矿井远景规划和与地质有关的各种生产作业计划,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6、及时指导和督促地质技术员的各项工作,带领并帮助他们学习业务,不断接受和掌握新的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7、积极学习和推广矿井地质方面的新技术、新手段,努力掌握新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六、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按照矿井地质规程的规定,协助地质技术主管做好矿井地质工作.2、经常深入生产一线,随着采掘工程的进展,及时进行地质观测和编录工作.3、矿井地质记录簿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于升井当天内整理完毕,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遇到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领导反映.4、负责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工作.5、了解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并根据矿井季、月生产作业计划向有关生产部门,生产区队提供地质预报,以指导安全生产.6、做好采掘工作面煤层厚度及地质构造的探测工作,提高矿井回采率.7、经常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学习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七、水文地质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通过调查和研究,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赋存和运动规律,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监督执行.2、参加矿井采掘技术和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以及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3、严格落实水害评价制度,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的预测和预报,防止恶性突水及淹井事故发生.4、编制水文地质补勘设计.5、负责审查各种水文地质上报材料,水文地质说明书和各种水文地质总结材料,建立各种水文地质台帐和编制各种水文地质图纸.6、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八、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协助水文地质技术主管搞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经常深入井下,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及时整理.2、及时做好矿井涌水量和地表水文孔观测,按规定及时上报.3、参与各种水文地质说明书的编写工作.4、参与探放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5、对于井下突水点,认真观测并详细记录,建立台帐.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九、测量主管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组内的全面工作.2、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保质、保量、保安全地按时完成.3、负责全组人员的政治学习,提高思想水平,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4、带领全组人员努力学习技术、钻研业务.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提高个人技术素质,熟练掌握测量仪器操作技能.5、负责组织对井上下一般工程的导线测量,巷道中线、腰线标定及延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长汇报,并与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取得联系.6、搞好科室与科室,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团结,相互协作,发扬互帮互学,以老带新,取长补短.十、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和测量技术主管的领导下,负责自己所分管的技术工作.2、协助技术主管制定测量技术工作施工方案,并直接参与方案的实施工作.3、负责现场施测和处理有关测量技术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有权制止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并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科室进行汇报和通报.4、按规程及设计要求,搞好井上下施工测量.对测量结果应及时整理、计算,并提出准确的数据.5、对施工图纸做到及时准确的填绘.6、负责对测量仪器的保养和检校工作.十一、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科的档案资料.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加强档案资料及矿图的管理工作.2、负责提供档案资料,为生产建设、科研攻关等各项工作服务,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一切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3、协助本科专业组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平时立卷、年终立卷、归档工作.4、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和各项制度,以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无损.对于磨损、断裂、字迹线条不清的档案资料,要及时的补修和完善,确保资料的完整性.5、在编制案卷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必要的检查、保管工具和资料.同时努力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资料管理水平,增强业务能力.6、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二、绘图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按时完成各种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图纸的描绘.工作做到认真、细心、一丝不苟.2、严格按照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及有关图例规定,根据对图纸描绘的要求进行作业.描绘过程中发现成果有误或原图不清有疑问时,应及时查询,保证所描绘的图纸精度准确、内容齐全、符号正确、清晰美观、无错、漏现象.3、经常了解井下采掘工程进展情况,虚心听取现场地测人员的意见,及时填绘各种矿图,做到所描绘的各种采掘工程关系正确,数字精度可靠.4、努力学习绘制矿图的基本知识,学习和应用先进的绘图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绘图技能,提高描绘图纸质量.5、按时、准确填报“采掘工程交换图”和其它上报的图纸.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组长、科长反映,以便及时解决,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7、不准私自向外人及外单位提供图纸、资料.十三、地质工岗位责任制1、在地质主管和助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努力学习政治、矿井地质规程、煤矿地测图例、矿产资源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做到按规程、图例进行岗位工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完成岗位任务.2、在地质主管和助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深入采掘工程现场调查搜集编录地质资料,及时编制石门和主要井巷的剖面,遇有断层时,及时测定断层位置和要素.3、配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按时提出采掘地质说明书,供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应用.4、在助理工程师指导帮助下,编制配合生产地质图纸,及时填绘配合生产的各项地质图纸.5、定期对工作面的煤层结构、构造、底板产状进行调查填图,为采探对比积累资料.6、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及时深入井下钻场搜集钻探资料,进行岩性鉴定描述,以获得地质资料,配合助理工程师分析地质情况.7、及时完成组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8、每月作一次分工内的业务技术工作完成情况小结,向组长、助理工程师汇报.十四、测量工岗位责任制1、认真做好矿井测量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进行.2、做好测量数据记录,保存资料,建好档案.3、对于井上下各永久测点要埋设座标进行保护,并详细记载各点的座标值.4、每次实地测量时,选点要正确,使用测量方法正确操作无错误.5、每次测量后要对所测数据现场核对,测量程序,内业计算要准确,数据符合要求,防出现错误而造成生产失误.6、爱护仪器、器械、熟练掌握矿内所有测量仪器、器械的使用方法和工作原理.7、与相关科室搞好团结,及时通报工作中的技术数据.8、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十五、生产安全联席制度(一)地质测量科与调度室、机电运输科、通风科、防突科、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等科室、各区队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和会议制度进行.通过会议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会议纪要.(二)其它单位需要地质测量科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质测量科应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到五年通知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交付;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科,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工作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有关单位和地测科应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科有足够的测算时间.(三)地质测量科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测量科必须向相关业务单位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测量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科应及时准确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3、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遇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检校.4、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质测量科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科室.5、当掘进巷道将要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安全距离规定如下:(1)贯通工程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剩余不少于20米(综掘巷道剩余不少于50米).(2)距积水实际边界30米,必须超前探放水.(3)石门掘进距煤层垂距10米.(四)地质测量科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测量科必须向生产技术科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2、地质测量科地测科应与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共同确定回采工作面的停采线位置及回采工作面进度.3、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应以地测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五)地质测量科必须切实做好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和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探放水工作1、根据接替计划,结合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地质及水害因素,提出地质及水害分析预报和预测图.做到年、季、月都有预报,要逐月进行检查并及时验证其预报的准确性.2、分析、研究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含水层;底板以下赋存高压岩溶或裂隙含水层以及断层带的富(导)水性等特征,预测有突水可能的危险区,及时提出建议和预防措施.3、查明积水老硐、老塘和井巷,并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当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时,必须向有关业务单位发送通知单超前探放水.在确认积水已放净后,才允许继续采掘.4、查明开采水平以上受采动影响范围内的冲积层的层次、层厚、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特征、水位、水量、水质等情况,在冲积层底部有富含水层时,必须按水体下采煤有关要求解决.5、查明采掘范围内所有穿越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钻孔,核查其封孔报告书或封孔资料,并建立台帐.在采掘工作面与钻孔相遇前,(距离不小于30米)应向有关业务单位发送通知单,提请落实好防突水措施.6、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在雨季到来前应对地表季节性河床、山沟及河谷区、露头小井、地面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排水孔等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地表水灌入.(六)地质测量科应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等关于地质测量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十六、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搞好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隐患和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矿井生产.2、矿每月组织一次排查地测防治水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资金,定期进行整改,经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地质测量科负责每周组织一次地测防治水方面隐患排查,并协调有关业务单位,限期整改合格.4、地质测量科安排好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检查督导落实隐患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5、隐患排除不彻底或不及时,要追究地质测量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七、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4、每年汛期前由调度室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上、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11、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八、预测预报制度一、水害预测预报制度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第255条规定,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超前探水:1、每年年初根据矿年度采掘接替计划,结合已掌握的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度水害预报.预测可能发生水害的地点及水害类型,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每季度根据变化情况及时修编预防计划.2、应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编制预测月报,经总工程师审查后,送交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等科室.水害月预报内容应包括:预报地点、施工单位、水害类型、水文地质情况简述、预防和处理意见,并附平面图和剖面图.3、遇有险情应及时预报,根据采掘工程进度,地测科要随时调查分析采面或掘进头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问题及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预报.。
测量室管理规定
测量实验室管理规定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公司、部门各项管理规定。
服从上级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严格按照规定上下班,上班时间为:白班7:30 夜班19:30。
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实验室24小时有人值班。
3.量测室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穿工衣,进入量测室必须穿实验衣、静拖鞋.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小说、看电影、玩游戏、聊天、玩手机,睡觉、打印与学习无关的资料等,违者将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扣除绩效等处罚。
上班时间严禁消极怠岗,如有违反扣除5%绩效,情节严重者甚至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开警告信.5.严格遵守实验室就餐时间规定,实行轮流就餐制,一人对应一人(由领班指定),第一批人员回来后,第二批对应人员方可离开。
就餐时间为1小时,休息时间在就餐时间内。
6.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电脑参数设置(包括仪器电脑里的软体参数设置),不得私自安装软件,不得私自拆卸任务硬件配件。
7.爱护实验室设备及公共财产,如造成财产损失,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作相应赔偿。
8.不得在设备电源处私接外部器件。
9.不得擅自离岗.日常工作1.测量量具:测量人员借用卡尺等量具需填写量具使用登记表,量具不能对外借出,如外来人员需要使用卡尺、塞规或千分尺等,只能在本量测室内使用,且必须有量测室人员陪同。
2.治具、垫块:所有测量人员在测试完后,必须将所用治具、垫块上的双面胶去除并将其放回原处.由量具管理人员统一对治具进行整理3.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的维护与保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执行,由领班指定专人进行维护与保养.分日保养、周保养和月保养测量仪器的校验原则在每周一上午进行,使用期间如设备出现故障,在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校正!测量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由测量人员造成的设备故障,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温湿度:温湿度记录表统一由技术组报告检查人员记录,每两小时记录一次.5.样品管理:严格按照《检测中心测试样品管理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实验室样品管理办法进行样品管理。
测量管理规定
测量管理规定1. 引言测量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它不仅用于确定物品的尺寸和坐标,还可以用于验证生产过程的正确性并保证产品的质量。
因此,为了确保准确且稳定的测量结果,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测量管理规定。
本文档将为您介绍我们公司的测量管理规定。
2. 测量设备的购买和维护2.1. 购买测量设备在购买测量设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设备的准确度和测量范围需要满足使用要求;•设备应有可靠的质保,以便随时进行维护和修理;•设备应具备易用性和快速性。
2.2. 维护测量设备为确保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可靠性,应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条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定期检查设备的准确度和重复性;•定期清洁设备的表面和感应面;•定期检查设备的电缆和接头;•定期校准设备。
3. 测量标准的制定和应用3.1. 制定测量标准为确保测量数据的质量和一致性,应制定测量标准,并按照标准指导进行测量。
制定标准需要考虑以下因素:•测量对象的准确要求;•测量设备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测量数据的处理方法;•数据的报告格式。
3.2. 应用测量标准在进行测量任务时,应按照制定的测量标准进行操作,避免出现误差和不一致性。
在测量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尽可能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检查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稳定性;•记录测量数据。
4. 数据处理和报告4.1. 数据处理在测量结束后,应对测量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数据处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确认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统计数据的平均值、方差、标准差和极差;•进行数据分析,确定产生误差的原因。
4.2. 数据报告根据数据处理结果,应编制相应的数据报告。
数据报告需要包括以下内容:•测量数据及其处理结果;•测量设备的型号和性能参数;•测量标准及其应用;•测量任务及其目的。
5. 测量记录的管理测量记录是测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妥善管理。
具体要求如下:•测量记录必须真实准确,避免造假;•测量记录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编写;•测量记录必须按时提交;•测量记录必须按照标准进行保存。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5篇)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做好测量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1)测量员在技术员的领导下工作,要认真熟悉图纸,及时掌握设计变更及洽商。
(2)做好红线桩交线,确保测量精度。
(3)施工中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工作,认真控制测量精度,为施工人员提供建筑物轴线、标高及细部主要尺寸,做好楼层观测记录,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偏差检查,并做好记录。
(4)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施测人员要坚持复核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测量原始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并要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5)测量仪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使用中避免仪器受震、倾倒和碰撞。
使用后要随时清点仪器的附件、工具,及时擦拭,保持清洁。
(6)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永久和半永久的标桩必须设置牢固,有明显标志,并且加以保护。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2)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确保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细则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实施细则:1. 测量目标明确:确定测量的目标和需求,明确要测量的内容和指标。
2. 测量计划编制:制定完整的测量计划,包括测量时间表、人员安排、测量方法和测量工具等。
3. 测量方法确定:根据测量的目标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包括定性测量和定量测量。
4. 测量工具准备:准备好所需的测量工具,确保其可靠性和精度。
5. 测量人员培训:对参与测量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测量的目标和方法,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6. 测量的实施:根据测量计划和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测量工作。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数据分析和报告:对测量所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测量结论,并编写相关的报告。
8. 问题解决和改进:根据测量结果和报告,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9. 测量结果的监控和评估:对测量结果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测量工作。
10. 文件记录和备份:对测量工作相关的文件进行记录和备份,确保数据的保存和安全。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总则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总则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测量的基本要求、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测量工作。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 成立专门的测量小组,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和报告编制等。
2. 测量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各种测量设备。
3. 测量小组的工作直接向项目经理汇报,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测量计划和程序1. 在工程开工前,测量小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需求制定详细的测量计划。
2. 测量计划应包括测量的目的、内容、方法、时间表和所需资源等。
3. 测量工作应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确保每一步骤都有记录和审核。
四、设备和工具1. 测量小组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测量设备和工具,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2. 所有测量设备应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保养。
五、数据管理和保密1. 测量数据应实时记录并存档,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
2. 对于关键数据,应实行保密制度,防止数据的泄露和滥用。
六、质量控制1. 测量工作应遵循“谁测量、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定期对测量成果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
七、培训和技能提升1. 定期组织测量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
2. 鼓励测量人员参加专业交流和技术研讨,不断吸收新的测量技术和理念。
八、应急管理1. 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设备故障、数据丢失等。
2.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测量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九、持续改进1. 定期评估测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工程实践和管理经验进行优化更新。
2. 鼓励创新思维和方法,不断提升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工程测量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在无现成的规范、规则和规定可依时,可参照相近的行业标准,制定办法,并报上级部门审批;第三条:工程测量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每一个从事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较好的业务和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第四条: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各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尽可能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施工需要;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工程测量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三级管理体系,各级总工程师和业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工程测量工作进行管理,并指导下一级的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测量业务管理部门;第六条:职责范围1、公司工程管理部1负责公司工程测量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项目的工程测量运行状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2掌握公司测量仪器设备配置情况,负责办理测量仪器的购置、调拨、报废手续,建立测量仪器设备台帐;3积极跟踪测量技术发展动向,及时对公司测量机构和仪器设备提出调整意见,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4参加重大工程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测量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工作;2、项目测量队1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测量和测量工作管理;2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工程测量;3 建立本单位测量仪器设备台帐、挡案、周检计划,并按周检计划检定;4确保本单位所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的测试精度和准确度满足工程需要;5 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护;3、施工队测量班完成本队承担工程的施工测量、放样工作;第三章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第七条:桩橛交接1、设计单位桩橛交接项目收到设计文件后,项目测量队会同设计单位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2、内部桩橛交接项目完成桩橛复测后,及时向施工队办理桩橛交接手续,施工队应核实资料内容和现场桩橛的实际情况;3、竣工桩橛移交工程竣工时,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然后按建设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备齐有关资料,移交给接管单位;4、交接范围1 设计单位对项目的交接桩范围①铁路、公路等定测转向角处的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曲线始、终点桩;②房屋的建筑基线、矩形方格网、导线网、三角网、方格高程网的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测量桩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③大范围工程的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测量桩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施工控制测量资料、控制网点规划、用途资料;④永久水准基点桩、临时水准基点桩;2 项目测量队对施工队测量班交接桩范围①经复核后的线路中线和路基边桩;②临时引伸的水准点位置及标高;③各类建筑物控制桩、方向桩及护桩;5、交接桩要求①桩橛交接,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点交时,必须置镜核实正确无后方可接桩,对于重要桩橛,如发现桩橛松动或破坏、丢失,应由交方负责补齐;交接要做好详细记录;管区接头的桩橛应向管区外延伸至少两个重要桩橛;②控制桩测量成果中要有精度评定和可靠性分析资料、施工控制测量资料及最终控制效果的精度估算;最终控制效果的精度应优于设计要求;③交接手续要齐全,签署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记录字迹清晰,文字简练;④测量桩橛标志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自行规定的标准和标志式样,交接桩时必须有说明资料;⑤交接桩资料必须有测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交接桩完成后办理交接桩纪要,加盖单位公章,各执一份;第八条复核制度1、桩橛复测项目测量队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并对桩橛进行同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开工;2、测量资料复核测量资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标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资料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复核测站平差方法是否..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平差成果进行转换、验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3、独立建筑物、续建关键阶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线路测量引伸、路基填筑开始、:隧道掘进引伸和衬砌时的曲线起始点;桥梁墩台、涵洞及其他等建筑原始位置控制点;基底、基顶、墩台顶、建筑物竖向变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换手复核或更换方法,确认无误,办理签认手续,做好施工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以保证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存放,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施工队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测量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用换手测量,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经检查,准确无误,由测量技术人员在测量日志上注明时间、采用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详细记录;5、对以完工程的检查在验工计价前,测量主管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以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九条测量资料管理和桩橛保护制度1、测量资料管理外业测量必须填写测量日志;测量日志必须标注清晰,无涂改;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署完善;一切原始测量记录和记录项目,必须在现场用2H~4H铅笔标注,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员应将观测员读出的数据进行“回读”,以便核实;测量记录宜使用固定页码的专用手簿,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的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因超限划去的观测者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原始测量资料、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并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由专人负责保管;2、测量标志保护永久性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不容易被破坏的基岩或稳定地层上;各种测量标志,是测量成果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毁或擅自移动;严禁发生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搭建帐房、堆放材料等破坏活动;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本单位设立的测量标志,事先必须征得本单位测量人员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国家和地方各级测量部门设立的测量标志,事先应征得原单位或委托保管单位的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凡发生有人破坏测量标志的,应进行规劝、阻止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保护量标志的有功人员,应给予奖励;第十条报告制度施工中一旦发生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报告本级或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发生重大测量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第四章测量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测量人员岗位要求1、项目测量工程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2、施工队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3、测量工优先选用测量专业中专或者技校生,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具有动手操作仪器的能力;第十二条测量人员的管理工程测量工作属于复杂技术工作,从事工程测量工作的人员应通过必要的培训;各级测量人员要坚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测量工要争取考取测量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程测量工作时限性强,工作辛苦,责任重大;各级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对测量人员应关心照顾,保证测量工作正常进行;第十三条知识更新为适应工程测量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的需要,各级部门应定期组织不同形式测量人员的培训;各级测量机构要加强纵、横向联系和技术协作,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第五章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第十四条仪器设备配置各级测量机构应视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工程实际,尽可能配置先进的测量仪器设备,提高工程测量自动化程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精度和准确度;项目需要购置全站仪、隧道激光断面仪、精密水准仪等测量仪器时,必须先填写购置申请见附表1,获得公司批准后才允许购置;第十五条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调动1、各种测量仪器均属于计量器具,应计量器具管理规定;2、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效正;使用过程中要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鱼淋;使用后进行养护;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效正达不到精度要求、超过鉴定周期、以及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3、全站仪、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隧道激光断面仪必须定期送具有资质的部门鉴定,鉴定周期为一年,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如遇到仪器被摔地、碰撞等特殊情况应随时送检;4、测量仪器设备应设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霉、防尘、防锈;全站仪、测距仪月开机一次, 经纬仪、水准仪每季度开箱凉置;仪器房库要有人看守,注意防盗;5、各级必须建立测量仪器设备台帐见附表2、周检计划;仪器调动时,说明书、鉴定证明等附件必须随同调动,交接手续见附表3报公司管理部备案;6、测量仪器超过使用寿命、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测量精度可靠性底,影响测量工作时,必须向公司申请报废见附表4;7、息工单位的测量仪器应加强管理,严禁借给外单位;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奖励为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工程测量工作的精益求精,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广大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可对工程测量有功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成绩突出者,可推荐提升;第十七条惩罚对违反测量规定,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管理制度,造成测量失误的人员,各单位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对测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单位领导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测量仪器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影响正常使用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日起实施;附件:1、测量仪器购置申请单2、测量仪器台帐3、测量仪器调拨单4、测量仪器报废申请单第十条:测量仪器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根据要求定期进行自检和送检;第十一条:测量工作务必做到超前,及时,准确;第十二条:形成测量及复测记录和测量技术放样交底书;第十三条:重大变更设计及主要施工便道的勘测工作;第十四条:工区领导和总副工程师下达其它测量任务;二分工区测量队测量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分工区测量队负责管段内路基、桥、涵、隧道定位及墩台孔桩的施工测量放样;检查施工过程测量、管段内单位工程竣工测量及参加工区测量队组织的全线贯通竣工测量等工作;第十六条:实行桩橛交接制、桩橛复测制、换手复测制、资料复核制、施工测量技术交底制、测量仪器管理制;第十七条:测量仪器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根据要求定期进行自检;第十八条:测量工作务必做到超前,及时,准确;第十九条:形成施工测量放样及复测记录和测量放样交底书;第二十条:施工便道和临时设施的勘测工作;第二十一条:分工区领导和总主任工程师下达其它测量任务;第四章控制测量第二十二条:工区测量队对特大桥、大桥及全线GPS点进行加密,对桥群地段进行附合闭合测量或多边形环闭合;导线环的边数不少于4~6条;导线测量的精度和要求符合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性规定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施工中的各水准点应沿桥轴线布设,间距宜400m左右,并构成连续水准环;其等级,精度,限差符合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性规定中表1.0.7的规定;在山区和丘陵地区,当平均每千米单程测站多于16站时,往返较差、符合、环闭合差符合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性规定中表的规定;施工控制水准网应进行全线的整体平差;工区测量队要进行定期对全线的GPS点,加密点要进行复测,一般情况下在每年的雨季之后进行一次复测;第五章施工放样施工放样前,必须有对原始点进行检查和复核结果的测量记录;确认无误或在允许误差以内后,方可进行测量和放样工作;第二十四条:路基施工前土石方机械队测量班应根据设计图检查断面和核对工程数量;定出线路中心桩、地界桩、路堤坡脚桩、路堑、堑顶边沟、截水沟等具体位置桩作为施工测量技术交底;第二十五条:路基施工时,严格按照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程TB10101-99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相关标准执行;施工队根据机械队测量班分队所交控制桩进行路基边桩放样抄平并填写自检资料;对于深挖段的路堑施工,每挖三米应恢复一次中桩,测量其标高、检查开挖坡度的大小;第二十六条:路基施工随时对水准点进行联测闭合复核;二、桥涵施工放样第二十七条:特大桥,大桥的主要控制桩和增设的三角网或护桩均应定其坐标、编号、并绘于示意图上,并注明各桩点点号、坐标、相间距离、角度、高程等;第二十八条:特大桥,大、中、小桥施工,对钻挖孔桩的放样应以一个墩台的所有孔桩位进行一次性放样和交底,形成结构尺寸的比较与复核,严禁进行单桩孔位放样或无比较、复核的测量放样,并严格控制桩基顶、墩台帽顶的标高和位置;施工前,施工队应先自检无误后程序通知项目测量队进行复测,确认无误后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二十九条:墩台支承垫石施工,施工队必须按交底书数据控制其平面位置和高程;第三十条:涵洞施工放样,要控制涵洞涵底、出入口等位置和标高,保证涵洞的涵长、净空满足验标要求;三、隧道施工放样第三十一条:隧道洞口开挖应设不少于三个平面控制桩包括至少一个洞口投点和二个高程控制点,并定期复测;施工进洞宜采用双导线法进行比较与复核,同时对洞内高程要定期检查、复核;分段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妥善保护所有的GPS控制桩、导线桩、高级水准点桩等桩撅,否则每损坏一个桩将对主要责任人进行5000~10000元的罚款;第六章竣工测量第三十二条:路基竣工后,要对中线恢复中桩,一般情况下,直线每50米,曲线每20米定一个中桩,曲线五大桩及线路中线控制基桩;基桩平面位置的点位误差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程TB10101-99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相关标准要求;并设置路基沉降观测点,将资料整理、归挡;二、桥梁竣工测量第三十三条:桥梁竣工后工区测量队和测量分队共同进行竣工测量,对桥梁各部结构尺寸、跨度支承垫石标高进行精确测量,弹画出支座中心位置等形成竣工资料存挡;三、隧道竣工测量第三十四条:隧道竣工后,应在中线复测的基础上埋设不小于200米永久性线路中线基桩既中线外移控制基桩、曲线五大桩、通视转点桩并在隧道边墙上标示;直线每50米、曲线每20米测量出净空断面,作为竣工资料归挡、保存;第三十五条:路基、桥涵、隧道施工和竣工测量,严格按照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程TB10101-99版和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四.贯通测量第三十六条:路基、桥涵、隧道竣工后,工区测量队和测量分队共同进行线路中线外移控制基桩距中线3~4m测量、全线贯通测量;贯通全线的里程和高程第三十七条:线路中线外移控制基桩测设后,应进行中线贯通测量,贯通后的中线与路基、桥涵、隧道的中线相符合;并满足路基、桥涵、隧道等建筑限界;一般情况下有桥隧地段应以桥隧线路中线向两端路基地段引测延伸,延伸后的中线位置满足路基宽度等建筑限界的要求;第三十八条:贯通测量的加桩应满足编制竣工文件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在曲线的起终点;道岔中心,变坡点,竖曲线起终点,立交中心,桥涵中心,大中桥的台前;台尾,隧道进出口;隧道内断面变化点,跨越线路的电力线,通信线和地下管道中心等设置加桩;第三十九条:线路中线贯通的测量的方法和精度应符合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但路基高程误差和曲线横向闭合差均不应大于5cm;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3.11.7条;第四十条:高程竣工测量,将水准点按原测设精度移设于接近线路的稳固建筑物或岩石上;可结合线路中线控制桩埋设永久性水准点,并绘制水准点布置平面草图及描述位置;第四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按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程TB10101-99版和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第七章奖罚第四十二条:测量工作是一项既艰苦又必须认真细致的工作,要求整体协作和互相配合;特别是武广客运专线的工程测量工作更体现出团结协作配合的团队精神;为了调动和提高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圆满完成对本标段的工作任务实施奖惩制度;对本标段测量工作作出贡献的测量人员实施奖励;桥梁竣工复测凡满足验标要求的按每座桥1000—5000元奖励;全线贯通满足验标要求的奖励5000—10000元,因测量工作失误对工程造成损失的按工程损失比例对测量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页无正文二工区测量队二00六年五月五日。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测量工作,提高测量工作质量,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此制度适用于测量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适用于测量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二、工作内容1. 测量任务的接收、分配和分解(1)测量任务由测量部门接收,由测量部门负责分配给各个测量人员。
(2)测量任务的分解由负责人根据测量任务的具体要求和测量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解。
2. 测量仪器、设备及工具的管理(1)测量仪器、设备及工具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
(2)测量仪器、设备及工具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使用人员必须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3. 测量操作的规范和要求(1)测量操作必须按照测量任务的具体要求和规范进行,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测量操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及时进行处理。
4. 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1)测量数据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测量成果的报告和归档(1)测量成果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告,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测量成果的归档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成果的安全和可查阅性。
三、管理要求1. 测量质量管理(1)制定测量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2)定期进行测量工作的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 安全管理(1)制定测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性。
(2)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测量人员的安全意识。
3. 成本管理(1)制定测量成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测量成本。
(2)加强对测量成本的管理和监控,确保测量成本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四、责任和义务1. 对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负全面责任。
2. 对测量工作的安全性负直接责任。
3. 对测量成本的合理性和可控性负直接责任。
4. 严格执行测量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4篇)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规范各项工作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测量工作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公正性、严谨性和法律法规的原则。
第二章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第三条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应当包括专业测量团队和测量管理部门。
专业测量团队负责具体的测量工作,包括测量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维护,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等。
测量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整个测量工作,包括制定测量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测量工作的进行、组织培训和技术支持等。
第四条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应当配备符合专业要求的人员和设备,保障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测量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第五条测量计划的制定应当根据测量需求和情况的具体情况进行,包括测量目标、方法和流程等。
第六条测量计划的实施应当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测量计划的实施应当根据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维护第八条测量仪器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精度。
第九条测量仪器的维护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包括定期保养、校准和维修等。
第十条测量仪器的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并及时进行备份和归档。
第五章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第十一条测量数据的处理应当按照相关的方法和规范进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测量数据的分析应当根据需要进行,包括趋势分析、关联分析和比较分析等。
第十三条测量数据的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地呈现测量结果,并包括相应的分析和解释。
第六章质量管理与技术支持第十四条测量工作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
第十五条测量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十六条测量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测量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测量管理办法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测量工作程序,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提高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法》、《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测量活动,包括工程测量、地形测量、竣工测量等。
第三条公司测量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公司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测量设备和仪器,并对测量设备进行定期检定和维护,确保测量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应设立测量部门,负责公司测量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第六条测量部门应配备相应的测量技术人员,并根据工程需要,合理安排测量人员。
第七条测量部门负责人应对测量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测量计划与管理第八条测量工作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编制测量计划,明确测量任务、测量时间、测量人员和测量设备等。
第九条测量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如有变更,应重新审批。
第十条测量工作应按照测量计划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测量计划,应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测量部门应建立健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测量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可追溯性。
四、测量实施与控制第十二条测量工作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测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测量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测量数据应现场实时记录,并经测量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测量数据应进行复核,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测量成果应进行汇总和分析,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五、测量成果与应用第十八条测量成果应经过审核和审批,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九条测量成果应作为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条测量成果应进行归档管理,便于查阅和追溯。
六、测量质量控制第二十一条测量工作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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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公司煤矿测量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巷道开口和中腰线标定
第一条开掘巷道开口或改变原设计,必须由矿设计部门(或开拓管理部门,下同)提前3天向矿测量部门提交巷道工程设计(或修改设计)图纸资料或《开拓掘进巷道开口通知单》(以下简称开口通知单)。
特殊情况下也必须保证测量部门有足够的验算时间。
没有开口通知单,测量部门不得标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
第二条测量部门在接到开拓掘进巷道工程设计或开口通知单后,必须认真及时地检查、校核设计资料,并对设计的几何要素进行检查验算。
同时要全面收集有关测量资料,对设计巷道穿(跨)越老巷、老空及水、火、瓦斯等不安全区域,提请矿(公司)总工程师、区域公司设计部门研究。
在确定设计图纸和资料无误后,方可进行标定测量。
第三条标定前必须正确解算标定要素。
当开口位置与已知导线点不通视时,必须在标定前进行实地导线测量,然后才能解算标定要素。
根据解算的标定要素及时准确地进行实地标定。
主要巷道的中心线须用经纬仪标定,每次标定时必须用正倒镜两个镜位进行,标定后必须进行检查测量。
次要巷道的中心线可用支距法标定。
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的腰线须用水准仪标定,其它巷道(斜井)的腰线可用经纬仪标定。
新开口巷道的中腰线标定必须独立进行两次,
并将标定结果登记在标定台帐上。
当巷道掘进4-8米时,必须及时复测检查或重新按设计方位、坡度进行标定。
第四条巷道的中腰线点必须成组设置,每组不得少于3个点,点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并用明显的标志进行标记。
最前面的一组中腰线点距离工作面一般不超过30-40米。
在延设中腰线点时,对所使用和新设的中腰线点均须进行检查。
第五条当采用激光指向仪时,其位置和光束方向应根据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的中腰线点确定,所用的中腰线点一般应不少于3个。
点间距离应大于30米。
激光指向仪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0米,以保证设备安全;最大距离根据仪器的性能确定,但必须保证光斑清晰、稳定。
在激光指向仪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激光光束,使其正确指示掘进方向。
第六条巷道每掘进100米时应对中腰线点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测量,并根据检查测量结果及时调整中腰线。
第二章巷道贯通测量
第七条所有贯通测量必须制定测量作业方案和允许偏差。
较大贯通或较重要贯通必须由矿编制测量设计说明书,经区域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大型和重要贯通必须由矿编制测量设计说明书(直属矿井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初审并拿出初步意见,报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处审批),经区域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初审后报**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技术管
理处审批。
测量设计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
其中,较大贯通指贯通导线总长在1000米以上(包括回采工作面);较重要贯通是指矿井主要巷道之间贯通,包括:井底车场、井底煤仓、水平运输大巷,集中上、下山,集中运输石门、皮带运输巷道等。
大型贯通是指贯通导线总长在2000米以上(包括回采工作面);重要贯通是指或矿井主要巷道之间贯通(包括:两个矿井之间、立井、斜井、暗斜井)。
第八条当生产矿(或新建矿井筹备处,下同)有外委施工工程时,由外委建设单位负责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的编制,矿协助上报审批工作。
区域公司对外委建设单位的贯通测量要加强监督检查,统一协调安排,及时收集外委建设单位的测量资料,每月组织一次检查验收。
必要时区域公司应组织复测检查。
第九条当生产矿委托外测量单位实施贯通测量工作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关专业测绘资质证书的测量单位。
第十条贯通测量允许偏差值的大小,由区域公司技术副总经理组织设计、地测等部门,根据井巷用途、类型和运输方式等研究、计算后决定。
第十一条贯通测量应根据贯通工程的性质、巷道类别、贯通允许偏差和贯通测量导线长度,确定平面、高程测量的等级和选择相应精度的仪器,其测量方法、内业计算、限差和精
度必须按照煤矿测量规程、技术设计书的规定执行。
贯通测量应在每次测量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计算完毕,并经对算无误后展绘在施工图上。
重要贯通测量应考虑两项投影改正和仪器竖轴倾斜改正问题。
第十二条所有贯通测量必须独立进行2次以上,并严格执行复测复算制度。
当巷道剩余距离为50-100米时,必须对贯通点两端的支导线进行复测复算,并认真校核两端测量结果,在确认测量精度符合要求后方可解算贯通要素(方向、坡度、距离),并进行最后一次中腰线标定。
第十三条当贯通测量导线长度大于1.5-2.0千米时,应按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适时加测陀螺导向边。
陀螺导向测量每边必须独立进行两次,两次测量互差应符合规程规定。
所有贯通工程(包括沿导向层贯通),应按最后标定的中腰线进行贯通。
第十四条贯通测量施工中,应及时、准确地在施工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填绘工程进度和施工的绞车窝、水窝、矸石硐、废巷等隐蔽工程,以及施工中揭露的地质构造。
重要贯通工程,还需具备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贯通工程进展图。
第十五条巷道施工过程中遇到较大地质构造时,应及时提请矿(区域公司)总工程师和设计、开拓部门研究是否调整、修改设计和贯通位置。
第十六条贯通巷道两工作面的距离: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在相距50米时,防突掘进60米时,测量部门必须以《巷道施工测量业务保安通知单》(以下简称业务保安通知单)的书面形式通知矿总工程师、开拓副矿长及安检、调度、通风、开拓、等部门的负责人,并要求被通知者签字存档。
进入贯通距离后(一般20米、综掘50米、防突头60米),矿调度室还需有比例尺不小于1:100的贯通工程进展图。
第十七条巷道施工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距离20米前必须发放“业务保安通知单”:(一)跨巷掘进时,顶底板煤岩柱净厚:煤柱在7米之内、岩柱在5米之内;(二)施工过程中穿(跨)越火区、水区、老空区、老巷、绞车窝、水窝、矸石硐等危险区域;(三)接近矿井技术边界、保护煤柱边界等安全技术边界(在4米以内);(四)采掘工作面即将停采或停掘;(五)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施工单位不按中腰线施工;(六)其它不安全隐患(如遇到危险区域)。
上述(一)至(四)项应按第十四条巷道贯通规定的安全距离发放通知,第(五)项应在发现后24小时之内发放通知,第(六)项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时间(距离)发放通知。
测量业务保安通知单的发放范围与要求参照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井巷贯通后必须在贯通点处测量实际偏差值,联测
两端导线和高程,计算各项闭合差,并在贯通测量台帐上登记。
第三章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巷道开口通知单、测量业务保安通知单应采用统一格式,参见附件1、附件2。
第二十条当生产矿有外委施工工程时,贯通测量工作主要由生产矿全面负责,生产矿(区域公司)对外委建设单位的测量工作要加强管理,负责监督检查验收。
(一)生产矿应经常与外委建设单位加强业务联系,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及时掌握外委建设单位施工进度,共同做好业务保安工作;(二)生产矿必须在每月3日前收集外委建设单位的施工进度和有关测量资料,并及时填绘上图;(三)生产矿和外委建设单位双方施工的巷道发生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况、并对另一方有安全隐患时,除做好本单位的业务保安外,还必须向另一方发放测量业务保安通知单,提请另
一方注意,共同做好业务保安;(四)生产矿和外委建设单位在贯通测量工作中发生双方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应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区域公司,由区域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二十一条开拓掘进的其它巷道测量的安全技术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煤矿生产单位要制定贯通测量安全奖惩办法,
根据贯通测量工作完成情况对有关测量人员进行奖惩。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煤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