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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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站安全责任书

液化气站安全责任书1

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为加强液化气行业管理,确保城乡安全用气,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我镇液化气站安全生产,特签定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1、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工程师,在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各项设备每月至少自检两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认真做好记录,有关人员必须签字,切实做到无泄漏,全年无火灾、爆炸事故。

2、液化气经营企业应设立液化气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储罐站、充装站、供应站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签订安全协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液化气经营企业必须全部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凭资质证书和相关证照开展经营,杜绝液化气临时充装、简易充装和无证经营;液化气经营企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省局颁发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其他各岗位按规定要求全部持证上岗。

二、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认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安全工作摆上头等位置,及时进行布置,认真组织检查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各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内容齐全,加强对充装站、经营站点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各项设施、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送检,确保各项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超期未检,相关人员予以严厉处分,发生意外公司负全责;公司与班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3、供应站必须建立健全用户台帐,用户供气卡等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责任。

4、充装站、供应站不得使用超期未送检和不合格钢瓶,不得添加二甲醚,供应站库房必须将重瓶与空瓶分间存放。

5、储配站和供应站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除安全隐患。站内配备足量且合格的消防器材,针对安全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治理,认真研究制订对策和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液化气经营企业认真制定本公司应急处理事故预案工作,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记录。当发生意外(突发)事故时,能按预先准备好的程序和方法,及时、正确的做到有效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7、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每年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定期对法人及充装工、送气点人员组织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8、液化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无经营资格的“网点”、门市部供气。送气工统一在具备资格的供气站送气;送气工不得违规将带气钢瓶存放在门店、杂货间、柴火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一经核实公司负全责。

三、要求

1、液化气经营企业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上级通知精神,企业行政一把手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本企业安全全责。

2、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层层抓落实。

3、各供应点的送气工要将气瓶安全送到用户处,并做好钢瓶与灶具正确连接及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的必须向上报告,确保无泄漏后方可离开,同时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操作程序(方法)和必须注意的事项,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红果镇镇人民政府、液化气站各执一份。

盘县红果镇人民政府液化气站

签字(盖章):xx签字(盖章):xx

xx年xx月xx日

液化气站安全责任书2

为进一步加强大石桥市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目标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燃气服务导则》、《城镇燃气设施

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和标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指标

1、各燃气经营者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燃气行业法规、法条和标准,并建立、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三安一抢”(安全供应、安全运行、安全检查、应急抢险方案)机制。

2、站区内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示;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不准穿带钉鞋、化纤服装或携带火种入内;禁止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3、各燃气经营者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各燃气经营者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必须遵守燃气相关法律、法规、法条和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及要求。

5、各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6、定期组织站内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各企业的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计划,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岗位责任人,并定期检查考核。

8、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专门应急人员,每年要举行不少于一次抢险应急演练。如发现险情或有异常,必须立即展开救援、保护好现场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9、各企业相关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行业服务

1、积极面向社会公示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导则》标准提供服务。

2、依照国家质量标准为用户供应燃气,必须对供应的用户逐户知道安全用气及操作规范指导率达到100%,并按照《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3、在对居民、餐饮、食堂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时要签订供用气合同,标准按照《燃气服务导则》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标准执行。(《餐饮行业(食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样本附后)。

4、对负责管理的钢瓶进行登记,建立用户档案,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指导用户正确使用液化气,并提供咨询服务。

三、检查考核

1、市燃气办按照燃气相关法规法条及上述要求,针对责任方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

2、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对于整改不利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实施处罚和吊销《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处理。

3、对全面完成目标责任且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并进行公布。

4、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按照责任追究制和相关发律、法规,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考核方、责任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企业法人承诺

本人为液化石油气站责任人,保证遵守液化气管理的相关规章条例和规定、标准,及以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如未履行或履行不到位,自愿接受燃气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与处罚,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相关财产损失,自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由发状、立状单位各执一份,有效期从XXX年3月30日起至XXX年3月30日止。

发状单位:

办公室负责人:

立状单位:负责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液化气站安全责任书

液化气站安全责任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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