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合集下载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3.0.20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 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 筑面积。 •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 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1/2面积。
• 3.0.23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 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 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 层建筑面积。
• 3.0.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 ,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 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 .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 面积。
• 3.0.19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 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 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 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 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 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 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 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 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 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 3.0.12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 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 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 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单层建筑面积,按其水平面积计算,并符合:1)高度不足2.2米者应计1/2。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超2.1米应计全面积:净高在1.2-2.1米的部位计1/2;净高不足1.2米部位不计。

2、单层建筑物内设局部楼层,局部楼层二层及以上,有围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无围护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米及以上计全,不足2.2米计1/2。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计算全;不足2.2米者应计算1/2。

4、多层建筑屋顶内场馆看台下,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米计全面积;净高在1.2-2.1米应计1/2;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米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米者应计算1/2面积。

6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层高在2.2米及以上应计全面;不足2.2米应计1/2。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吊脚架空层,按利用部位水平面积1/2计;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计算。

7门厅、大厅按一层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米者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米及以上计全面积;不足2.2米者计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 9立体书库仓库车库,无结构层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按结构层面积分别计。

层高2.2米及以上计全;不足2.2计1/2。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2米及以上计全;不足2.2米者计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发布日期:2006-5-19 16:36:00 点击次数:32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以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得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设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

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jì suàn)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jiàn zhù miàn jī)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miàn jī)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以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yǐshàng)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shāngdiàn)、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得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设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1.12条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高度是否应超过2.20m才可以计算建筑面积?不受2.20m高度的限制,均可计算建筑面积。

2、无烟灶台从楼地面悬挑且高度(楼地面至顶板面)超过2.20m者,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在窗台上悬挑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3、底层架空层(贮藏室)层高在2.20m以内,但楼梯间以及通过贮藏室的通道因室内地面比架空层低、稍高于室外地坪其高度超过2.20m,是否应计算建筑面积?根据“规则”第1.7条规定,室内楼梯间按建筑物的自然层出不穷计算建筑面积。

4、“规则”第1.14条,关于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高度在1.5 m以上时及阳台计算面积的规定,其有楼层的挑出墙外宽度及对应的地面部分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以及有楼层的阳台或走廊其垂直对应的底层有平台、且高于设计室外地坪面的(如图所示)按以下规定处理:楼层走廊超过外墙宽1.5 m或屋盖挑出墙外宽 1.5m的檐廊以及楼层为阳台的,按楼层或屋盖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单层建筑物内设部分楼层建筑如何计算建筑面积?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一层建筑面积之内,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图01所示。

(1)已含在一层建筑面积以内。

(2)、(3)以b ×L(长度)计算建筑面积并入总建筑面积之内。

6、单层建筑与多层建筑联为一体的单位工程,如何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按其结构外围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按外层结构外围至多层结构的外围计算建筑面积,如图02。

单层:b×L1计算建筑面积;多层:a×L2×4计算建筑面积。

7、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应如何理解为正确?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主体层(砌体或混凝土主体),不包括装饰层。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建筑而积计算规则大全建筑而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而积是所占平而图形的大小,建筑而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而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

建筑而积可以分为使用而积、辅助而积和结构而积。

(一)应计算建筑而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 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而积;结构层高在2. 20m 以下的,应计算1/2而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图5.2.1结构层窩示意图席刎也产妙再,. 当h<0.45mι时,建筑耐卜動K 平面积计算?惑例板当於0・45皿时、歸E面臓τ⅛ps≡⅛外围水平面积计。

±0.0007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而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 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 IOnl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而积;结构净高在1. 20m及以上至2. IO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而积;结构净高在1. 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Onl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而积;结构净高在1.2Onl及以上至2.1Onl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而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而积计算建筑而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 2OnI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 20m 以下的,应计 算1/2而积。

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 而积的1/2计算而积。

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 计算建筑而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解:压桩: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 ×26.35(设计桩长含桩头长度)×250(根数)
• 接桩:250(题意中单根桩长为13米,设计桩长为26米,所以 接桩数量同管桩根数)
• 送桩: 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3.6 桩顶标高-0.3室外标高+0.5桩架综合高度)×250(根数)

例1:某打桩工程,设计预制方桩300mm*300mm,桩长 18m(6m*3)共200根,自然地面标高-0.6m,桩顶标高-
2.15m 采用柴油打桩机施工,方桩包角钢接头。计算打桩、接桩、 送桩工程量并根据14年计价定额计算综合单价(型钢含量不
调整)
• 解:1、打桩:18*0.3*0.3*200=324m³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 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 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 计算1/2面积。(详见教材P226)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 了深基础架空层;
26.71
1.4*(1.2+0.3*2)*(12.6-2.4-2.0/22.0/2)
20.66
1.4*(1.2+0.3*2)*(4.8-1.8/22.0/2)*2
14.62
5/A-B
1.4*(1.2+0.3*2)*(5.4-2.0/2-1.8/2) 8.82
B/1-2
1.4*(1.2+0.3*2)*(6.6-2.0/2-1.8/2) 11.84
放坡系数:k=B/H 坡度:1:k=H:B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全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全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全套(-)应计算的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回廊是走廊的一种。

门厅大厅是按层计算。

)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示例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示例

图1-1-7-1某单层仓库
二、计算示例
【例 2】求图( 1-1-7-2 )某办公楼的建筑面 积。 解:此办公楼为四层楼,,每层均为同一面 积。楼梯间按自然层计算面积,走廊按层计 算面积,因此,此办公楼可以不分楼梯间和 走廊,统一按外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 面积。 建筑面积: (38.5+0.24)X(8+0.24)×4=1277m2
三、有关问题解答 ( 摘自建设部标准定额 司《有关应用问题解释》)
4.室内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
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水平投影面
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突出外墙的附墙柱、
垛、不计算建筑面积。
三、有关问题解答 ( 摘自建设部标准定额 司《有关应用问题解释》)
5.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 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 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 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双排柱雨 篷、车棚、站台等计算的建筑面积小于顶盖 水平投影面积一半时,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 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 望间、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 围戒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 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 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 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 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 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图1-1-7-11)。
三、有关问题解答 ( 摘自建设部标准定额 司《有关应用问题解释》)
3.室内楼梯(包括大厅多层平台楼梯,或旋 转楼梯)不论高度如何按其自然层楼梯的投影 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室外楼梯作为主要 通道,或用于疏散及消防安全楼梯等不论何 种结构(爬梯除外),分层按投影面积计算建 筑面积。室内电动扶梯分层按投影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地下楼梯,按其自然层投影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建筑面积的划分:
建筑面积可以划分为净面积和建筑外部边界面积。

净面积是指建筑内部可用于实际活动的面积,而建筑外部边界面积是指建筑墙壁的外部表面积。

2.楼层面积的计算:
楼层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楼层的面积总和。

在计算楼层面积时,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算:一是按建筑物外墙投影面积计算;二是按建筑物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3.外墙面积的计算:
外墙面积是指建筑物外部墙壁的总面积,包括主体结构的外墙面积和附属结构的外墙面积。

外墙面积的计算通常按照建筑物的立面、形状和材料等因素进行。

4.屋面面积的计算:
屋面面积是指建筑物顶部的面积,包括主体结构的屋面面积和附属结构的屋面面积。

在计算屋面面积时,通常按照建筑物的水平面布置、形状和材料等因素进行。

5.其他附属面积的计算:
除了楼层面积、外墙面积和屋面面积,建筑面积还包括其他附属结构和设备的面积,如阳台、走廊、楼梯间、电梯井等。

总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建筑设计和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规模、功能和质量。

准确计算建筑面积有助于合理
布局和优化设计,同时也为建筑物的施工和验收提供了依据。

因此,建筑
面积计算规则的正确应用对于建筑领域的相关人员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物基底面积: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据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建筑物外部的凸出部分(如阳台、窗台等)。

基底面积通常是以围护结构的外轮廓线来计算的。

2.建筑物总面积:建筑物的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层面的投影面积之和,包括建筑物内外的凸出部分。

总面积是用来计算建筑物的总体规模和空间利用率的重要指标。

3.建筑物建筑面积: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的使用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各个功能空间(如客厅、卧室、厨房等)。

建筑面积是用来计算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和空间布局的重要指标。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可行性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基于实际可行性,符合建筑物结构和功能的需要。

计算时应考虑到建筑物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不得超过承载能力和安全标准。

2.规范性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计算时应参照相应的技术规范和计算方法,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公正性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公正、公平。

计算结果应基于客观事实和实际数据,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保证各方的权益。

4.透明度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透明,计算过程应清晰、明确,计算方法和数据应当对各方公开,确保计算结果的可验证性和可信度。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还可能包括其他方面的考虑,如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等要求。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定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 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4.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套内使用面积(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

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依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以下几类:1、依据对建筑物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可划分:总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这些术语是为了描述独幢建筑物的总的建设规模,以及地上部分建筑规模的量和地下部分建筑规模的量。

这些概念主要出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建设项目的建筑规模的审批情况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屋的初始登记需做的《房屋测绘成果技术报告书》中等很多环节。

2、依据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划分:可收益的建筑面积、无收益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套的建筑面积(无收益部分)建筑物通过出售、转让、置换、租赁、投入运营等方式可产生经济收益,经常在估算房地产的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等时需要依据房地产(或建筑物)的可收益部分、无收益部分和必须配套部分的综合分析判断最终价值。

3、按建筑物内使用功能不同划分:住宅功能的建筑面积、商业功能的建筑面积、办公功能的建筑面积、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配套功能的建筑面积、人防功能的建筑面积。

这类划分主要依据人们对建筑物不同的使用功能来划分,能更好的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不同需求。

当然不同的使用功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使用目的基本不同。

4、按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构成划分: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其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就是房屋权利人所有的总的建筑面积,也是房屋在权属登记时的两大要素。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一般规定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构造结实,层高2.20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4.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6.房屋构造〔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构造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局部楼层者,符合规那么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局部,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属永久性构造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房屋屋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构造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建筑法规和标准来确定的。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 总建筑面积(GFA):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地下室、楼梯间、电梯间、走廊等所有室内空间的面积。

2. 建筑占地面积(BFA):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是建筑物外墙的投影面积。

3. 建筑净面积(NFA):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使用的实际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楼梯等占地面积的部分。

4. 建筑使用面积(BUA):建筑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用于特定功能的实际可使用面积,如住宅使用面积、商业使用面积等。

5. 建筑物高度计算规则:建筑物高度通常是指建筑物顶部到地面的垂直距离,但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计算规则,如建筑物高度限制、建筑物高度计算方法等。

6. 建筑物容积率(FAR):建筑物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与建筑占地面积的比值,用于规定建筑物在一定地块上的最大容积。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规定可能会因地区、用途、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和规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转摘自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3)373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的通知的附件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线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维护结构算至框架结构外表面。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楼层亦计算建筑面积,顶层仅有栏杆者,该层作为操作平台。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线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高底连跨的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有墙以墙,无墙以柱)为界分别计算。

4.、围护结构未垂直于水平面而倾斜出地面或楼层结构外边线的建筑物,应按其地面或楼层外的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层高达2.20米的地下建筑物工程(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通道不受高度限制)。

6、利用斜坡及深基础的建筑设置架空层,利用建筑物斜坡空间(如看台踏步下面,室外台阶下面等)作为办公、宿舍及其他用途者,其空间部分达到2.20米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8、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无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每层必须达到2.20米),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书库、立体仓库内设计有结构层者,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者,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层高达到2.20m,有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耳光室),按其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内设有管道井、储藏室、技术层、车库等,其层高达到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2、利用坡屋面的空间做阁楼并加以利用的,不论有无屋檐,只要有结构楼层者,达到2.20m部分的阁楼空间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有双排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当双排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的面积小于盖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时,按其盖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有檐廊的建筑物,其楼层有柱的檐廊,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檐廊,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底层檐廊、阳台有平台和围护结构(矮墙或栏杆)的,按檐廊、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底层檐廊有柱、平台和围护结构的,按檐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仅有柱、平台,为维护结构的按檐廊的水
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屋面上部有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其围护结构达到2.20m,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突出墙外有围护结构且达到2.20m高的门斗、眺望间、橱窗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7、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封闭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封闭的挑阳台、凹阳台按其结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附在梁上的砼线条)的一半计算及安置面积。

18、玻璃幕墙作为房屋围护结构的按玻璃幕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9、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有柱(或封闭)的通廊,架空通廊,按通廊的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柱(或未封闭)的通廊、架空通廊,按通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围护墙内的空调机台,无论与室内相通,按围护墙外围计算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内层高未达到2.20m部分的面积。

2、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剁、勒脚、台阶、飘窗、电器隔板(箱)、悬挑雨篷以及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层、装饰式幕墙的厚度。

3、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及室外踏步楼梯。

4、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5、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6、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栈桥、储油(水)池、储仓等构筑物。

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出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8、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9、顶层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南京市建委收费处对定额中面积计算规则未明确的部分,另作补充规定如下:
1、有顶盖、有围护的车道、人行道按顶盖投影面积计算面积;无顶盖的车道、人行道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2、顶层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3、围护墙内的空调机台无论是否与室内相通,按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对于层高达到2.20m的阁楼层,只要有结构层,有通风或采光孔,均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阳台面积的计算按照定额规定以是否封闭为依据,不再考虑是否有顶盖或有柱。

6、层高为下层楼面或地面到上层楼面的距离,只要达到2.20m的,均需计算建筑面积。

7、扣除空洞时,如果空洞位置位于建筑边缘,则外边缘墙体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关于建筑容积率的计算规定
1、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R=A′/A,其中:
A′为建设基地内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总和。

A为建设基地的面积,不包括“代征”的城市道路、河道、绿地等城市公共、市政设施用地面积。

2、下列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
(1)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得超过1.2m);
(2)建筑底层用作公共开放空间的部分,其中住宅建筑的底层开放面积不得少于标准层建筑面积的1/2。

(3)景观小品、坡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