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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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2最新最全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2最新最全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2最新最全版1. 引言在建筑行业中,准确计算建筑面积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面积作为衡量建筑物规模和成本的指标,不仅影响着设计和建设过程,也对房产评估、租赁等环节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各国组织和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标准。

本文将介绍2022年最新最全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 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层面的总面积。

根据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标准,建筑面积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建筑物的净平面面积:指建筑物每一层在水平面上的投影面积,扣除阳台、外墙厚度等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

•室内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包括房间、走廊、楼梯等。

•公共设施面积:指公共设施所占用的面积,如电梯、楼梯间、洗手间等。

•共同使用面积:指多个业主共同使用的区域面积,如公共花园、停车场等。

•墙体面积:指建筑物外墙和内隔墙的总面积。

3.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3.1 计算建筑物的净平面面积计算建筑物的净平面面积时,需要将每一层的投影面积加总,并扣除阳台、外墙厚度等部分。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净平面面积= Σ (层面积 - 阳台面积 - 外墙厚度)3.2 计算室内使用面积计算室内使用面积时,需要将各个房间、走廊、楼梯等的面积加总。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室内使用面积= Σ (房间面积 + 走廊面积 + 楼梯面积)3.3 计算公共设施面积计算公共设施面积时,需要将电梯、楼梯间、洗手间等的面积加总。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公共设施面积= Σ (电梯面积 + 楼梯间面积 + 洗手间面积)3.4 计算共同使用面积计算共同使用面积时,需要将多个业主共同使用的区域面积加总。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共同使用面积= Σ (公共花园面积 + 停车场面积 + ...)3.5 计算墙体面积计算墙体面积时,需要将建筑物外墙和内隔墙的面积加总。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墙体面积 = 外墙面积 + 内隔墙面积4. 结论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2版最新最全,详细介绍了建筑面积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已经实施15个月了。

新规范对当前很多“偷面积”的绝招有秒杀力,为了让从事房地产研发工作的朋友不违反规范,不触红线,特邀请最牛专家对《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逐条解读。

第一部分:新面积规范编制原则修订总体原则1.适用范围:增加了“建设全过程”。

本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建设全过程,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

但房屋产权面积不适用于本规范。

2.阳台面积计算以主体结构为主的原则。

3.可以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取消了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

4.一般计算原则:本规范中,一般的取定顺序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有底板的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按底板计算面积(室外走廊、架空走廊);底板也不利于计算的,则取顶盖(车棚、货棚等)。

主体结构外的附属设施按结构底板计算面积。

5.本规范涉及的所有建筑部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规范的要求。

第二部分:新面积规范修订的内容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面积计算。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走廊等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修订了外保温层面积计算规定。

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旧版规范删除的术语:回廊、围护性幕墙、装饰性幕墙、眺望间、永久性顶盖。

新版规范删除了按使用功能命名的术语。

新版规范新增的术语:建筑面积、建筑空间、结构净高、结构层、门廊、楼梯、主体结构、露台、台阶。

修改的部分原有术语:层高、架空层、走廊、阳台、飘窗、骑楼、过街楼等。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房屋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面积,是评定建筑物价值以及购房计价的重要依据。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制定对于规范房屋建筑行业、保护购房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的标准对于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其主要内容:房屋总面积计算房屋总面积计算是指建筑物地上所有楼层的总面积,包括所有房间、厨房、卫生间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其中,需计入建筑总面积的还包括室内楼梯和电梯间等。

建筑结构构件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还要对建筑结构构件进行计算。

主要包含以下几部分:1.外墙面积:外墙面积是指建筑物外侧的立面部分,需要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之中。

2.内墙面积:内墙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的分隔墙面积,也需要进行计算,为房屋总面积的组成部分。

3.阳台面积:阳台面积是指建筑物室外的平台空间面积,也需要计入到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之中。

4.楼梯间、走廊面积:楼梯间、走廊等空间是建筑物内部必要的通道,也需要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

影响建筑面积计算的因素建筑面积计算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以下是最新规定中提及的一些因素:1.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的建筑结构形式会影响到建筑物的实际面积,因此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考虑结构形式。

2.功能分区:建筑物内部的功能分区也会对建筑面积的计算产生影响,不同功能分区的面积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3.地面积:建筑物所占地的地面积也是影响建筑面积计算的重要因素之一,需要在计算建筑面积时进行考虑。

结论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对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得建筑面积计算更加规范和科学。

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不仅可以为房屋的评估、买卖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这一标准的执行,可以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版本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版本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版本在建设项目中,建筑面积是一个重要的参数,它对于预算、设计和规划起着重要的作用。

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

最新版本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包含了一些更新和改进,该文档将介绍这些改进内容。

1. 引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水平方向上占用的总面积,它是衡量建筑物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

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建设项目中必不可少的一步,它涉及到建筑物的不同部分和功能区域的面积计算。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基本原则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根据以下基本原则制定的:•以建筑物的外围尺寸为基础,包括墙体的外围轮廓线;•建筑面积不包括外围构筑物和装饰性的室外设施;•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区域包括:玻璃幕墙背后的空间、装饰性天井、挑空层、楼梯间、电梯间等;•对于多层建筑,建筑面积应包括所有楼层,但不包括地下室和车库等区域。

3.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更新内容根据最新版本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是一些更新和改进的内容:3.1 功能区域面积计算在新的规则中,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建筑物不同部分和功能区域的面积,引入了功能区域面积计算的概念。

功能区域面积是指建筑物内不同用途的区域的面积,包括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公共区域等。

每个功能区域的面积要单独计算,并与总建筑面积相加得到最终的建筑面积。

3.2 引入净高系数新规则引入了净高系数的概念,以考虑建筑物内部不同部分的高度差对建筑面积的影响。

净高系数是一个比例系数,将每个功能区域的净高与标准净高相比较。

净高越大,净高系数越高,从而增加功能区域的面积计算结果。

3.3 地下室面积计算新的规则对于地下室的面积计算进行了更新。

地下室面积应包括地下室内的所有区域,但不包括地下室外围墙的面积。

同时,新规定要求计算地下室面积时应考虑到地下室的净高和公共区域的面积。

3.4 屋顶面积计算在最新版本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对屋顶的面积计算进行了更新。

屋顶面积应根据其覆盖材料的不同进行分类计算,并考虑到屋顶的坡度、檐口等因素。

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包括室内使用面积、外檐面积和附属建筑物的面积等。

二、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1.室内使用面积计算方法:室内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各个房间、走廊、厨房、卫生间等区域的面积之和。

计算室内使用面积时,一般采用“外墙面积法”或“内墙面积法”。

(1)外墙面积法:建筑物在平面上的外墙线是参考,将建筑物外墙线以内的面积计算为室内使用面积。

(2)内墙面积法:建筑物在平面上的内墙线是参考,将建筑物内墙线以内的面积计算为室内使用面积。

2.外檐面积计算方法:外檐面积是指建筑物外部各个楼层外墙投影面积和屋顶投影面积的总和。

计算外檐面积时,一般采用“拓扑法”或“线框法”。

(1)拓扑法:将建筑物外部各个楼层外墙的形状投影到平面上,然后计算投影面积之和,并加上屋顶的投影面积。

(2)线框法:将建筑物外部各个楼层外墙的线条连接,形成一个闭合的线框,然后计算线框内部的面积,并加上屋顶的投影面积。

3.附属建筑物的面积计算方法:附属建筑物是指主建筑物之外的其他建筑物,如储藏室、车库、花园等。

计算附属建筑物的面积时,一般采用“实测法”或“平均分摊法”。

(1)实测法:对每个附属建筑物进行实际测量,计算其面积之和。

(2)平均分摊法:根据主建筑物与附属建筑物之间的比例关系,将主建筑物的面积按比例分摊到附属建筑物上。

三、建筑面积计算的相关标准和规范1.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标准和规范,如《建筑工程量清单应用技术规范》等。

2.建筑面积计算应采用统一的单位,一般以平方米为单位。

3.建筑面积计算应按照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不能故意夸大或缩小计算结果。

4.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标准。

总结: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关系到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合理布局、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等问题。

因此,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规定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建筑物的使用效果和质量。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最全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最全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最全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中,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面积测算的一套规定和标准。

建筑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关系到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实现、造价核算的准确性以及国家有关建筑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执行。

一、建筑面积计算的分类按照建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不同,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建筑总面积(Gross Floor Area,简称GFA):指建筑物各层地板面积总和,包括室内外各部分面积。

2. 建筑净面积(Net Floor Area,简称NFA):指建筑物主体部分的使用面积,不包括公共空间、外墙、走廊、梯间等非使用面积。

3. 地上建筑净面积(Above Ground Net Floor Area,简称AGNFA):指建筑物地上部分主体部分的使用面积,不包括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非使用面积。

4. 建筑投影面积(Building Footprint Area,简称BFA):指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包括主体部分和不包括走廊、梯间等辅助性空间的投影面积。

5. 公共空间面积(Public Space Area,简称PSA):指建筑物内的公共活动空间,包括大厅、休息区、会议室等。

二、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1.实测实算法:根据建筑物的实际尺寸进行面积测量和计算。

2.比例尺法:通过比例尺将建筑物的平面图进行缩放,然后根据缩放后的图纸尺寸计算面积。

3.参数法:根据一些关键参数(如建筑物高度、楼层面积、建筑形态等)进行面积估算的方法。

4.专业软件法:使用建筑设计和测量软件进行建筑面积计算。

三、建筑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清楚划分各个建筑部分的功能和使用面积。

2.对于复杂形状的建筑物,采用合适的测量和计算方法,确保准确性。

3.根据建筑规划和设计的要求,合理选择使用哪种类型的建筑面积。

4.在进行验收和结算时,要与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确保计算结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进行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建筑物的总体面积进行计算和规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

这些规则和标准通常由国家建筑设计和施工相关部门制定,并在建筑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于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严格遵守和执行。

一般来说,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总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面积的总和,包括地上和地下部分。

在计算总建筑面积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外墙面积、内墙面积、楼板面积、屋顶面积等。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总建筑面积通常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计算,并且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测量和核算。

2. 建筑物高度计算规则建筑物的高度是指建筑物顶部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在计算建筑物的高度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屋顶标高、楼层高度等因素。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物的高度通常以米为单位进行计算,并且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测量和核算。

3. 建筑物使用面积计算规则建筑物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用于特定功能的实际可用面积,包括办公室面积、商业面积、住宅面积等。

在计算建筑物使用面积时,需要考虑建筑物内部空间的布局、功能分区、实际可用面积等因素。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物使用面积通常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计算,并且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测量和核算。

4. 建筑物建筑密度计算规则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占地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反映了建筑物在用地上的布局紧凑程度。

在计算建筑物的建筑密度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占地面积、用地面积等因素。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物的建筑密度通常以百分比的形式进行计算,并且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测量和核算。

5. 建筑物容积率计算规则建筑物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反映了建筑物在用地上的建筑密度和高度分布情况。

在计算建筑物的容积率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因素。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物的容积率通常以数字形式进行计算,并且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测量和核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1. 引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地面的总面积,是衡量建筑物大小的重要指标。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进步,也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以帮助各方了解和正确计算建筑面积。

2. 建筑面积的分类建筑面积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有建筑总面积、建筑净面积、建筑活动面积等。

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外包围线所围成的面积,包括室内和室外的所有部分。

建筑净面积是指除去墙壁、柱子、管道等构造物之后,实际可使用的面积。

建筑活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用于活动的区域,如客厅、办公室等。

各种建筑面积在实际计算中有着不同的考虑因素和计算方法。

3.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是根据建筑物的外形轮廓来确定的。

通常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来计算建筑总面积:•图纸法:根据建筑设计图纸上标明的建筑物外形轮廓线,通过测量图纸上的长度和宽度,计算建筑总面积。

这种方法适用于建筑物尚未建成或者没有实际测量的情况。

•实测法:通过在建筑物周围或内部进行现场测量,利用测量仪器测量建筑物的长度和宽度,进而计算建筑总面积。

这种方法适用于已经建成的建筑物。

4. 建筑净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净面积是指除去建筑物内部构造物所占空间之后的实际可使用面积。

建筑净面积的计算方法通常考虑以下因素:•墙体厚度:建筑物的墙体厚度会占用一定的空间,因此需要根据墙体厚度进行相应的扣减。

•柱子和梁的面积:建筑物的柱子和梁也会占用一定的面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减。

•管道和设备的占用面积:建筑物内部的管道和设备也会占用一定的面积,同样需要进行扣减。

•其他特殊结构的占用面积:如果建筑物内部还有其他特殊结构,如楼梯、电梯等,也需要考虑其占用的面积。

建筑净面积的计算一般由建筑师或者设计师在设计阶段进行,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设计图纸和相关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5. 建筑活动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活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用于活动的实际可使用区域。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及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及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及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及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一、一般规定(一)房屋面积测算的内容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等的测算。

(二)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有上盖,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

(三)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房屋的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五)房屋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二、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范围(一)计算全部房屋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层高小于2.20米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等。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或坡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及地下人防干、支线。

10.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1.临街楼底层用作遮阳避雨或通行、与房屋相连的、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或檐廊。

12.仅用作通风采光的天井。

三、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测算(一)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由成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所得共有共用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

(二)成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成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三部分组成。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细则2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细则2
顶,如下图。且该层非密闭式空间(有 门或楼梯间可进入),其净高按拱顶至 楼板量取,并以净高是否大于2.10米确定 这部分空间是否计算建筑面积。若这层 为密闭式空间(没有设计楼梯,仅留上 人孔),则不论净高多少,一律不计建 筑面积。当遇到建筑物无法测层高时, 以净高2.10米作为是否计算面积的标准。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细则2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细则2
2 引用标准:
• 2.1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 2.2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 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 号文件)
• 2.3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及共有共 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郑政文[2001]20 号文件)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细则2
• 3.3 已竣工的房屋,按下列不同情况进行 边长采集: (1)没有建筑设计图纸的房屋,其边长 全部实测获取; (2)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分割方案图施工 建成的商铺、厂房、仓库等,其分户边 长全部实测。 (3)有竣工图纸的楼房按如下方法采集 数据: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细则2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细则2
4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操作细则
• 4.1 室外楼梯的计算规定 对于室外楼梯,属于永久性结构有上
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 面积的一半计算。上层的楼梯可以作为 下层楼梯的顶盖。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细则2
• 4.2 特殊屋顶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一栋建筑物,其屋面全部为球形拱
净高大于或等于2.10米,计算建筑面积。 否则不计算建筑面积。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细则2
• 房屋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 于2.20米的部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 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既在画图时 应画出不足2.20米部分并明确标出层高 小于2.20米)

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用于确定建筑物各个部分面
积的标准和方法。

这些规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筑从业者需要时刻关注最新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1. 建筑总面积计算
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层面在地面投影的总面积。

根据最新版的建筑面积
计算规则,建筑总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建筑总面积 = 建筑底层面积 + 各层面积之和
其中,建筑底层面积指建筑物从地面到第一层天花板之间的面积,各层面积为
每一层的地面投影面积。

2. 建筑净面积计算
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实际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构件的
面积。

根据最新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净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建筑净面积 = 建筑总面积 - 墙体面积 - 柱子面积 - 其他构件面积
其中,墙体面积、柱子面积和其他构件面积应按照一定的方式计算并从建筑总
面积中剔除,以得到建筑净面积的准确数值。

3. 建筑使用面积计算
建筑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各个功能空间的实际可用面积总和。

根据最新版
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
建筑使用面积 = 各功能空间面积之和
建筑使用面积应包括所有功能空间的面积,如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等,以确保建筑物设计满足使用需求。

结语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行业中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的面积计算可以为设计、
施工和使用阶段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

建筑从业者应不断关注最新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确保自身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郑州建筑面积规范与房屋面积规范之间的差异

郑州建筑面积规范与房屋面积规范之间的差异

测绘工作心得作为测绘人员首先要了解规范规定,以下是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及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以下简称房屋面积)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几点差别(以下简称建筑面积)1、阳台房屋面积规定,阳台分为封闭阳台和半封闭阳台,封闭阳台算全面积而半封闭阳台算一半面积建筑面积规定,阳台无论封闭于不封闭均按半面积计算2、楼梯房屋面积规定,楼内有楼梯,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规定,属永久性结构并作为主要通道的室外楼梯,均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

3、雨篷房屋面积规定,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均不算面积建筑面积规定,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 2.1m 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宽度在2.1m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

雨篷是指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4、地下室房屋面积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小于2.20米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算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5、坡屋面房屋面积规定,高度超过2.2米算全面积,低于2.2米不计算面积建筑面积规定,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2 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四: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探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rn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八: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建筑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方面。

因此,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对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主要包括建筑总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净面积三个方面。

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平面投影的总面积,包括外墙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是建筑物的基础面积。

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体和柱子等构件的面积。

其次,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有着具体的规定。

例如,住宅建筑的建筑总面积计算规则与商业建筑的规定是不同的,这是由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在设计和使用上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因此,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根据建筑的具体类型和用途来确定相应的计算规则。

另外,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还对于建筑物的功能区域和空间布局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例如,对于办公建筑,标准规定了办公区、会议室、休息区等功能区域的面积比例和布局要求;对于商业建筑,标准规定了商铺、走道、公共设施等空间的布局和面积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建筑物内部空间的合理利用和舒适度。

最后,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还对于建筑物的外部环境和景观设计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例如,对于住宅小区,标准规定了绿化面积、停车位数量、公共活动场所等外部环境要求;对于商业综合体,标准规定了广场、景观绿化、交通道路等外部景观设计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建筑物的外部环境质量,为人们提供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总之,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不仅是建筑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建筑质量和人们生活工作环境的重要手段。

建筑行业相关人员应当密切关注最新标准的更新和变化,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房屋面积计算图解(1)

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房屋面积计算图解(1)

《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房屋面积计算解读1.具有上盖或屋顶;2.必须有墙、柱、栏杆等维护物;3.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物;4.层高(屋顶面至屋地板面的垂直距离)在2.20m及2.20m以上;5.可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场所。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

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一、计算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一层多层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楼梯间、电梯间等高度在2. 20m 以上的部分计算建筑面积。

插层3)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穿过房屋的通道4) 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 房屋在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只计算。

单独楼梯间不计算层数,在不动产权籍图,宗地图上面注明(屋顶楼梯)房屋平面图计算全面积。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8)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9)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0)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1) 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3) 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 2.20m以上(含2.20m)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最新标准建筑面积是衡量建筑物面积大小的重要指标,其计算规则直接影响到房屋交易、建筑设计和规划等相关领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更新,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

1. 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的地面面积和各层的平面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建筑设计和建筑工程中的基本内容,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成本和建筑规划等方面。

2.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总建筑面积(GFA):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面积的总和,通常不包括地下室等地下部分。

•建筑基底面积: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的外墙与建筑基底之间的投影面积。

•建筑实际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各功能空间的实际使用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内部各层的净面积。

•建筑计容面积:是指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和空间要求计算的理论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内部各功能区域的面积。

3. 建筑面积计算的标准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建筑保护线和建筑线:建筑保护线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建筑物保护线(如围墙或围栏)之间的距离,建筑线是指建筑物外墙投影到地面上的线。

建筑保护线和建筑线的设置对建筑面积计算有重要影响。

•建筑面积界定:建筑面积的计算应该明确界定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面积范围,排除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区域,如走廊、阳台等。

•建筑高度和层高:建筑面积的计算应该考虑建筑高度和层高的差异,以确保计算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4. 结语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建筑设计和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其正确计算对于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安全和建筑成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遵循最新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希望本文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有所帮助。

河南建筑面积计算方案

河南建筑面积计算方案

河南建筑面积计算方案河南建筑面积计算方案概述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占用地面的实际面积,是对一个建筑物的尺寸、规模进行计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河南省,为了规范建筑行业,合理计算建筑面积,保证建筑物的秩序和合法性,制定了相应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案。

建筑用地面积计算河南省的建筑用地面积计算方案主要参考国家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 对于建筑物所占地块的用地性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标准确定其用地性质分类;2. 根据《建筑设计规范》中的建筑容积率、建筑高度和建筑分区等规定要求,计算出建筑用地面积;3. 对于复杂用地情况,可以采用统筹计算的方式,综合考虑各个分区的容积率、建筑高度等因素进行计算。

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河南省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案主要参考国家标准《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分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和建筑物内部各个功能区域的建筑面积;2. 对于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计算,按照建筑物地上各层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之和进行计算;3. 对于建筑物内部的功能区域,根据国家标准中的规定,按照建筑物内部各种用途区域的功能分类,进行分别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方案的适用范围和要求河南省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案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建设和改造,在计算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计算,并通过省级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

具体要求包括:1. 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靠;2. 在计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对建筑物内部各个功能区域进行分类和计算;3. 建筑面积计算结果应通过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建筑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结论河南省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案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合理计算建筑面积,保证建筑物的秩序和合法性而制定的。

该方案对建筑物的建筑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进行详细的计算和分类,要求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计算,并通过相应的审批和监督机构进行核查和监控。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首先,建筑面积计算应当以建筑内部实际可使用面积为准,不包括外墙、柱子、梁等结构构件所占用的空间。
其次,建筑面积计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积计算应当充分考虑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对不同类型的建筑应当采用相应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2. 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
在建筑设计阶段,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可以为设计人员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为建筑物的功能布局和空间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和舒适性。
在建筑施工阶段,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可以为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工程量数据,为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在建筑使用和管理阶段,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可以为业主和管理单位提供准确的建筑面积数据,为建筑物的使用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面上每一层的建筑面积总和,是衡量建筑物大小的重要指标。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一直是建筑行业关注的焦点,不同的计算方法会直接影响到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的各项工作。因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对于建筑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1. 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综上所述,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对于建筑行业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的各项工作,也关系到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建议建筑行业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和遵守建筑面积计算的最新标准,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对建筑面积计算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计算方法、测量精度、数据采集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对建筑面积计算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范,包括计算过程的审核和验收、计算结果的公示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以保障建筑面积计算工作的规范和透明。

「全」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全」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全」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二、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三、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四、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六、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八、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九、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整理)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及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整理)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及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及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郑政[2001]20号一、一般规定(一)房屋面积测算的内容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等的测算。

(二)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有上盖,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

(三)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房屋的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五)房屋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二、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范围(一)计算全部房屋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梯间、电梯间等,其层高在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且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挑楼、规划部门批准的全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属永久性结构并作为主要通道的室外楼梯,均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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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10 架空层 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 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 eaves gallery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 air lock 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19 雨篷 canopy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20 门廊 porch 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0.21 楼梯 stairs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0.22 阳台 balcony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2.0.23 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2.0.24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2.0.25 骑楼 overhang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2.0.26 过街楼 overhead building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2.0.27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2.0.28 露台 terrace 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2.0.29 勒脚 plinth 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2.0.30 台阶 step 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10 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2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6 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17 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19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0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22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23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3.0.25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

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6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7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8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9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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