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医疗核心管理全套制度汇编
XXXXXX医院医疗核心管理制度汇编办公室二〇二〇年十月八日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二、首问负责制度三、谈话告知制度四、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五、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六、会诊制度七、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九、术前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十二、交接班制度十三、交班具体要求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急、危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患者,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急诊患者特别是危重患者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6、医务科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7、急诊患者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8、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1、首问负责是指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医务工作人员对所提出问题,应负责详细耐心解答,或介绍到相关部门或指引到相关地点。
2、首问负责制度形式包括:面对面回答询问、回答电话咨询、受理来信来访。
3、总体要求:不管在任何场所,不管遇到任何形式的提问,无论其事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应耐心解答,或将其介绍到相关部门或指引到相关地点。
最新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最新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领域采取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旨在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
以下是最新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4版)的汇编:1.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2.医疗资源分配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
3.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防止价格虚高和不合理涨价。
4.医疗服务规范制度:制定医疗服务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管理,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5.医闹应对机制:建立医闹应对机制,保护医生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
6.药品审批制度:加强药品审批管理,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
7.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8.科研创新激励制度:建立科研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医生和科研人员进行医疗科研和创新。
9.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完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10.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11.病案管理制度: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历质量和信息安全。
12.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智能化和便捷性。
13.优化药物使用制度:推动合理用药,减少药物滥用和浪费。
14.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有效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15.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健康的认知和健康素养。
16.护士人员配备制度:优化护士人员配备,提高医院的护理服务水平。
17.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18.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监督医疗机构的运行和管理。
这18项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医生和患者的良好合作关系。
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医疗核心制度汇编目录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2)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概述 (3)2. 医疗安全管理规定 (4)3. 医疗质量监控与评估办法 (5)二、医疗核心制度细则 (6)1. 首诊负责制管理规范 (8)(1)首诊负责制度概述 (9)(2)首诊医生职责与流程 (10)(3)首诊科室交接规定 (11)2. 医嘱与处方管理制度 (12)(1)医嘱管理规定 (13)(2)处方开具要求 (14)(3)用药监督与评估 (15)3. 病例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7)(1)病例书写规范 (19)(2)病例档案管理办法 (20)(3)病例质量控制与评估 (21)4. 诊疗规范与操作程序 (23)(1)诊疗科目设置要求 (23)(2)诊疗操作规范及流程 (25)(3)诊疗风险评估与防范 (26)三、医疗风险管理及应对 (28)1. 医疗风险识别与评估流程 (30)(1)风险识别方法及步骤 (31)(2)风险评估标准与结果反馈机制 (32)2. 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建设方案及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包括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33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是医疗机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患者生命健康和医疗机构声誉。
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必须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确保医疗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各科室应设立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
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安全事件。
强化医疗质量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
培训内容应包括医疗法规、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应急预案等,确保医务人员具备必要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知识。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汇编封面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汇编一、目录二、前言三、总则四、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 首诊负责制度2.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3. 会诊制度4. 查房制度5.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6.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8. 危急值报告制度9.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0.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1.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五、附则六、附件一、目录请在此插入目录:二、前言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本汇编所列各项制度,旨在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全体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汇编,认真履行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三、总则1.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院全体医务人员。
2.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各级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3.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应当贯穿于整个医疗活动的始终,全体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执行。
4. 本制度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解释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规范的治疗,制定本制度:1.首诊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确诊并制定治疗方案。
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疗,应及时联系相关科室。
2. 对于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3. 如有需要,首诊医师应协助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并与病房医师进行交接。
4. 首诊医师应当认真书写病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5. 医院应加强对首诊负责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为提高死亡病例诊疗质量,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本制度:1. 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2. 死亡病例讨论应当由科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
医疗核心制度汇编(DOCX 36页)
医疗核心制度汇编(DOCX 36页)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4)三、会诊制度 (6)四、分级护理制度 (8)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0)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2)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制度 (14)八、术前讨论制度 (16)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7)十、查对制度 (18)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1)十二、手术分级治理制度 (22)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24)十四、危险值报告制度 (25)十五、病历书写与治理制度 (27) (32)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34)十八、信息安全治理制度 (35)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差不多规范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由首诊医师及时联系相关专业科室医师会诊,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科间或全院会诊。
急、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积极参与到相关医疗活动中,不得无故缺席。
4、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专门是急、危、重症患者时,有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门诊医师首诊负责制度1、门诊医师首诊负责制度⑴首诊医师对常规门诊患者的全部诊疗活动应全程负责,不得无故长时刻离开诊室,不得在患者诊治尚未完成时离开门诊诊区。
⑵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
接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就诊科室。
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该患者的诊疗工作,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三、疑难、危大病例议论制度 (6)四、会诊制度 (6)五、危重患者急救制度 (9)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2)七、术前议论制度 (18)八、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0)九、核对制度 (22)十、死亡病例议论制度 (31)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31)十二、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31)十三、新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33)十四、临床用血审察制度 (39)十五、分级护理制度 (41)十六、紧急值报告制度 (44)十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53)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3)......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急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仔细书写医疗文书。
二、首诊医师一定详细咨询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需的辅助检查和办理,并仔细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踊跃治疗或提出办理建议;对危重或诊断还没有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司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仔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纳踊跃举措负责实行急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有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伴或安排医务人员陪伴护送。
五、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准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建议一定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六、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建议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司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两方仍不可以达成一致建议,由首诊医师负责办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停决,不得推委。
七、复合伤或波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急救,在未明确由那一科室主管从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急救制度,共同急救,不得推委,不得私自离开。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办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十七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培训课件
• 三、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 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的急、危、重症 患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诊断明确须住 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必须及时收入院,如本院条件所限 ,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 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手术步骤、 疗效判定及医疗操作要点。
•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 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 6.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十七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三、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四、查房基本规范 • 1.医院实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
十七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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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8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 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 ,检查病例首页并签字。
• 9.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
• 10.注意去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以及医 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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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一、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 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
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医疗核心制度是确保医院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准则。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环境的变化,这些制度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最新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首诊医师要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这一制度能够确保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得到连续、有效的诊疗服务,避免出现推诿、延误病情的情况。
二、三级查房制度三级查房制度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通常包括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主治医师查房和住院医师查房。
通过三级查房,能够充分发挥各级医师的专长,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三、会诊制度会诊制度是指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因病情需要或医疗技术条件限制,需要邀请其他科室或医疗机构的医师协助诊疗的制度。
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外会诊等多种形式。
会诊制度能够整合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诊疗方案。
四、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是指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分级,并按照不同的护理级别为患者提供相应护理服务的制度。
护理级别通常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合理的分级护理能够满足患者不同程度的护理需求,提高护理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等部门。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患者的病情、治疗情况等重要信息,确保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2023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2023版)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章总则 (1)其次章管理要求 (1)第三章附则 (2)二、三级查房制度 (2)第一章总则 (2)其次章管理要求 (3)第三章附则 (4)三、会诊制度 (5)第一章总则 (5)其次章管理要求 (5)第三章附则 (6)四、分级护理制度 (7)第一章总则 (7)其次章管理要求 (7)第三章附则 (11)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1)第一章总贝I J (11)其次章管理要求 (11)第三章附则 (12)六、疑难病例争论制度 (12)第一章总则 (12)其次章管理要求 (13)第三章附则 (14)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4)第一章总则 (14)其次章管理要求 (14)第三章附则 (16)八、术前争论制度 (16)第一章总则 (16)其次章管理要求 (17)第三章附则 (18)九、死亡病例争论制度 (18)第一章总则 (18)其次章管理要求 (18)第三章附则 (19)十、查对制度 (19)第一章总则 (19)其次章管理要求 (19)第三章附则 (22)H■一、手术平安核查制度 (22)第一章总则 (22)其次章管理要求 (23)第三章附则 (24)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4)第一章总则 (24)其次章手术分级及授权管理 (25)第三章麻醉分级及授权管理 (28)第四章监督管理 (32)第五章附则 (33)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33)第一章总则 (33)其次章管理要求 (33)第三章申请程序、实施和管理 (36)第四章附则 (38)十四、危险值报告制度 (38)第一章总则 (38)其次章基本要求 (38)第三章“危险值”报告程序和管理流程 (39)第四章附则 (41)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41)第一章总则 (41)其次章组织与职责 (41)第三章病历质量全程监控流程 (42)第四章奖惩管控 (44)第五章附则 (45)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45)第一章总则 (45)其次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45)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48)第四章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52)第五章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54)第六章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管理制度 (56)第七章抗菌药物使用奖惩制度 (57)第八章附则 (57)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57)第一章总则 (57)其次章基本要求 (57)第三章管理流程 (58)第四章附则 (60)十八、信息平安管理制度 (60)第一章总则 (60)其次章基本要求 (60)第三章患者诊疗信息管理 (61)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患者信息猎取规定 (62)患者信息修改制度 (64)医院信息平安爱护制度 (65)附则 (66)一、首诊负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患者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资料类
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资料类关键信息项:1、医疗核心制度名称2、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3、制度的执行流程和标准4、违反制度的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5、制度的更新和修订机制11 首诊负责制度111 明确患者首次就诊时,接诊医师应承担的职责,包括对患者的病情评估、诊断、治疗方案制定等。
112 首诊医师应负责患者的全程诊疗管理,直至患者病情稳定或明确转诊去向。
12 三级查房制度121 规定各级医师查房的频率、内容和重点,包括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和主任医师的查房要求。
122 强调各级医师在查房过程中的沟通与协作,以及对患者病情的共同讨论和决策。
13 会诊制度131 明确会诊的申请流程、受邀医师的职责和会诊意见的记录与执行。
132 规范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的不同要求和程序。
14 分级护理制度141 确定患者护理级别的划分标准和依据。
142 详细描述各级护理的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
15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51 制定值班医师的工作时间、职责和应急处理流程。
152 明确交接班的内容、方式和时间要求,确保医疗工作的连续性。
16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61 规定疑难病例的定义和筛选标准。
162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的流程和要求,包括讨论的目的、参与人员和记录保存。
17 术前讨论制度171 明确术前讨论的范围和参与人员。
172 讨论手术方案、风险评估、术后护理等内容的具体要求。
18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81 制定死亡病例讨论的启动条件和时间要求。
182 规范讨论的内容和程序,分析死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19 查对制度191 涵盖患者身份识别、医疗操作、药品和器械使用等方面的查对要求。
192 强调查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110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101 明确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的安全核查内容和责任人。
1102 确保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信息的准确性。
111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111 规定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申报、评估和审批流程。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建立和完善的关于医疗卫生事务的基本规章制度。
下面是18项医疗核心制度的汇编。
一、全民医保制度全民医保制度是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求的核心制度之一、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旨在提供经济保障及医疗服务。
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主要是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功能、服务水平等,将其分为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和一级医疗机构,以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医疗服务的分级分流。
三、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以确保药品安全和有效使用,包括药品注册、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流通监管等。
四、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过程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等,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五、医疗费用监管制度医疗费用监管制度主要是对医疗服务费用进行监管,包括价格监管、费用审核、医保支付等,以实现医疗费用的合理化和透明化。
六、医疗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医疗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包括医学教育的规范管理、临床人才评价和职称晋升制度等,以确保医疗队伍的素质和数量符合需求。
七、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医疗信息系统,实现患者信息、医疗过程和医疗资源的数字化管理和共享,促进医疗信息的流动和利用。
八、医事纠纷处理制度医事纠纷处理制度主要包括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调解和仲裁等,以保护患者合法权益,解决医患矛盾。
九、医疗器械监管制度医疗器械监管制度是指对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进行监管和管理,以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十、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疫情监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等,以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十一、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等进行管理,确保医疗保障基金的稳定和安全。
十二、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医疗资源配置制度主要涉及医疗人员配备、设备设施配置和医疗物资供应等,以保障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医疗机构核心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核心制度汇编医疗机构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组织,为了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核心制度。
下面是医疗机构核心制度的汇编: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1.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等,确保各部门协调运作。
2.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员工招聘、晋升、调动等方面的规则,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财务收支合理、透明,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仓库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器械等物资的采购、储存、消耗,以及库存管理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针对常见疾病的预防、检诊、治疗等过程,提高诊疗质量和效率。
2.医疗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包括责任追究、赔偿等,以保障医疗事故的及时处理和防范。
3.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明确医疗机构对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提高医疗质量。
4.医疗质量评价制度:规定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质量评价的方法和标准,为医疗改进提供依据。
三、患者权益保护制度1. 患者知情权保护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在进行诊断和治疗前,必须向患者 fully 告知诊断结果、治疗方案、风险预警等信息。
2.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禁止医务人员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3.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患者投诉医疗机构的渠道和处理流程,及时处理解决纠纷。
4.医患沟通制度:建立医院和患者之间的沟通渠道,提供专业、高效的医患沟通服务。
四、职业道德规范制度1.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要求医务人员尊重患者,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
2.医务人员执业要求制度:规定医务人员具备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要求等,确保医务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
3.禁止医疗虚假宣传制度: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发布虚假宣传信息,保证患者知情权和公平竞争环境。
五、医学伦理指导制度1.生命伦理指导制度:规定医务人员在处理生命和死亡等敏感问题时应遵守的伦理准则,保护患者的生命权。
医疗核心制度汇编(DOC 53页)
医疗核心制度汇编(DOC 53页)医疗核心制度聊都市中心医院目录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术前讨论制度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危重病人抢救制度8.手术分级及分类治理与审批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治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临床用血治理制度13.会诊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专门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相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看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
核心制度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或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3.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积极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4.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对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
5.对危重症患者需要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
6.对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至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7.首诊医生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8.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时,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资料、各项相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情摘要,上级医师查房要认真检查患者,分析病情,提出明确的诊治意见。
3.住院医师查房:3.1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对所管患者要进行系统查房。
3.2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急诊入院患者要立即予以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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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急诊会诊制度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
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疗服务部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1、一类: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简单小型手术。
2、二类:小型手术及手术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不大的中等手术;3、三类:中型手术及一般大型手术;4、四类: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3、副主任医师4、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
2、主治医师: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
3、副主任医师: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四类手术的术者。
4、主任医师:担当三、四类手术的术者。
四、手术审批权限1、一、二类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三、四类手术及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服务部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术前讨论制度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服务部派人参加。
三、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