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才租赁协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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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

成住建发〔2020〕8号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已经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8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月16日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加强我市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助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公寓是指采取新增住宅用地建设、存量房转换、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等方式筹集并纳入全市统一管理,面向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高端人才租售的住房。

人才公寓的租售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人才公寓的租售和确认人才安居资格;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牵头负责人才资格认定及人才考核评价;人才公寓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负责人才公寓的租售和后期管理等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自然资源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别做好人才公寓的交易管理及不动产登记工作。

第四条人才公寓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人才自住需求,促进实现职住平衡;坚持人才优先、动态保障,围绕产业功能区建设,滚动编制人才公寓筹集计划,合理安排新增项目,分批次优先保障人才住房需求;坚持市场化运作,项目租售、运营管理等均按照市场化方式实施。

第二章租售对象第五条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

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第六条人才公寓租售对象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政办〔2020〕24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政办〔2020〕24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政办〔2020〕24号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31日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做好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区人才住房保障采取人才公租房、人才公寓、人才购房补助、购房首付无息借款补助和人才限价商品房等形式。

第三条市区(含梅列区、三元区)、生态工贸区、三明经济开发区的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市住建局负责人才公租房和人才限价商品房的审核、配租、配售工作;市人社局负责人才公寓、人才购房补助和购房首付无息借款补助申报受理、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集人才限价商品房、人才公寓房源,做好人才限价商品房销售和人才公寓分配及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人才住房保障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市发改、工信、科技、教育、自然资源、金融监管、税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

第二章人才公租房第四条实体企业新招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纳入人才公租房保障范围,可申请最长2年的免租金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条享受免租金范围的实体企业是指在三明市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人才首次申请时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3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市委人才办牵头有关部门认定)。

山东劳动合同范本5篇

山东劳动合同范本5篇

山东劳动合同范本5篇篇1山东劳动合同范本一、甲方(雇佣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地址:电话: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乙方(受雇员工):(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一、合同期限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山东省人才交流合作协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清洁评比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岗位,起止时间为__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努力提高工作业绩。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各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透露给任何人。

5. 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现有违规行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甲方汇报。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天,每日工作小时,月工作小时。

2. 乙方需保证按时上班,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需提前和甲方商议,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四、薪资及福利待遇1. 乙方的工资为_______元/月。

2. 乙方享有法定带薪休假和节假日福利待遇。

3. 如乙方出现工伤,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待遇。

4. 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外出出差时,甲方负责乙方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五、劳动保障1. 甲方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确保乙方在工作期间享有相应的劳动保护。

2. 甲方保证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工作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若乙方因工作受到伤害或者其他遭受损失,甲方将尽最大努力帮助乙方解决问题,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解决争议在工作过程中,若双方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2020年修正)-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2020年修正)-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2020年修正)正文:----------------------------------------------------------------------------------------------------------------------------------------------------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4月26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经2011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6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十三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计划第三章资金和住房来源第四章价格确定第五章申请条件第六章准入第七章退出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住房保障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层次适度保障和循序渐进的原则。

第三条住房保障采取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以及货币补贴等方式。

本条例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以限定的标准和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出租或者出售的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多种形式。

第四条住房保障以具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保障对象,以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等方式予以保障。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70号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70号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6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为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进一步优化我市人力资源结构,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助推海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建设长三角人才生态最优市的若干意见》(海委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大学生生活补贴制度对毕业5年内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6个月和满3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及留用奖励,其中: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次,本科生1万元/人·次,大专(高职)生0.5万元/人·次。

对海宁本地高校的毕业生,在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的奖励。

二、落实大学生安居保障政策大学生来海宁工作可申请租赁政府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

对大学生个人首次在我市购买商品住宅且为名下首套的给予购房补贴。

其中:我市正式引进或培育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住建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该区域商品住宅交易综合平均价给予30㎡和20㎡的等价金额补贴;毕业5年内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10万元、其他普通高校5万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公报行政赔偿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公报行政赔偿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公报行政赔偿案例一、民商事类(24例)(一)人格权纠纷1.周星驰诉中建荣真无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裁判摘要】在涉外人格权侵权纠纷中,双方当事人援引相同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该民事关系的准据法作出了一致的选择。

当姓名权和肖像权具有商业化使用权能时,当事人仅以侵权责任法为依据进行主张,该人格权的精神利益和财产价值可一并予以保护,包括属于合理开支的律师费在内均应纳入人格权的损害赔偿范围。

在酌定赔偿数额时,人民法院应结合权利类型、侵权方式,从侵权程度、被侵权人和侵权人的身份地位、经济情况、获利情况、过错类型、其他情形等方面予以综合考量。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2期2.上海法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裁判摘要】手机用户使用安全软件对呼入号码进行评价性标注,即使评价带有负面性特征,也属于公众正当社会评价的范畴。

安全软件平台根据公众用户的标注,将被标注号码的负面性评价在手机用户接听界面中予以自动展示的,其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除号码权利人能够证明平台故意捏造虚假评价外,即使展示内容对号码权利人声誉产生一定影响,平台也不构成名誉权侵权或帮助侵权。

【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10期3.林某某、陈某某诉蔡某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案【裁判摘要】民事主体行使各自的民主权利,均应在法律赋予的限度之内,不得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为由侵害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主体各自行使民事权利导致冲突的案件,应当依据事实,判断各方当事人行使其民事权利的合法性与适度性,据此平衡上述权利冲突。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11期(二)婚姻家庭、继承纠纷1.邹某蕾诉高某某、孙某、陈某法定继承纠纷案【裁判摘要】离婚中,作为继父母的一方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明确表示不继续抚养的,应视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自此协议解除。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2020年)-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2020年)-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2020年)正文:----------------------------------------------------------------------------------------------------------------------------------------------------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经2020年9月25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10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0年11月16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2000年10月12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6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2020年9月25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2020年10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管理,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的建设、开发、管理适用于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对经开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经开区应当推进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建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多功能、开放型、国际化、现代化的新区。

第五条经开区应当加强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对外开放区域的建设发展,支持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外向型加工等产业发展,在促进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领域开放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建设全面开放的国家物流枢纽、国际供应链组织中心、现代产业集聚示范区。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1.09.29•【文号】民函[2011]265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民函〔2011〕26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已经民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主要名词解释和指标说明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结合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和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序言民政人才是推动我国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之本,是民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民政人才资源是现代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政部党组和各级民政部门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类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民政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和能力有较大提高,人才成长环境逐步优化,民政人才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加强。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民政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主要表现在:民政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特别是基层人才尤为短缺,推动和服务民政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尚需健全创新,民政人才资源开发投入相对不足。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20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20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2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7.09•【字号】沪人社规〔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14号),修订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7月9日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根据《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海外人才居住证)的载体为《上海市居住证》B证实体证件和电子证件。

第二条(适用对象)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特殊才能,在上海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以下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海外人才居住证,包括: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高端人才及其他外国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其他专业人才;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

其证件识别码分别为L、F、C、M、H、A、T。

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的子女,可以申请作为随行人员,办理随员证。

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具体范围及条件等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围绕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方向,参照本市相关人才开发目录确定。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海外人才居住证的申请受理、核定等综合管理工作。

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受理窗口具体负责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受理工作。

人才出租协议书

人才出租协议书

人才出租协议书一、甲方:[公司名称]住所地:[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个人姓名/公司名称]住所地:[住所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提供人才租赁服务的专业公司,乙方有意通过甲方寻找适合的工作岗位,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二、协议内容1. 服务内容: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个人能力、专业背景以及职业需求,为乙方提供人才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安排面试、协助签订劳动合同等。

2. 服务费用: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协议期限内以及协议终止后对彼此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4.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期限],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5.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协议终止1. 协议期满: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2. 协议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提前解除的,双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解除协议后的[解除期限]内完成相关事宜。

3. 违约解除: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成立。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日期:日期:。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020修正)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020修正)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020修正)【发文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公布日期】2020.03.07【实施日期】2020.03.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014年12月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发布2020年3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和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实行的安居活动。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负责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监管;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负责提供人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由其负责的购房优惠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人才社会保险、人才认定证书以及享受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本市人才安居年度货币补贴预算和决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根据住房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拨付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款。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等功能。

规划国土、公安、税务部门负责根据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核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纳税等信息。

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核查信息,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五条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

第六条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部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研究审议人才安居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控制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规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编外聘用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用工单位)聘用在临时性、季节性、辅助性等岗位工作,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聘用的人员。

第三条编外人员的招聘采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的形式进行,由用工单位委托按程序确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第二章聘用范围及分类第四条编外用工岗位按照具体承担的工作职责分为以下四类(一)专业技术类岗位指聘用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工作人员。

主要有教师、医疗卫生人员、食品检测员、财务人员、普查员、审计员、群文辅导、文化专干、档案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员、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等;(二)辅助执法类岗位指聘用于辅助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

主要有辅警、城管协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路政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等;(三)文职管理类岗位指聘用于文职和事务性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

主要有办公室工作人员、窗口人员、扶贫专干、禁毒专干、退役军人事务专干、运营管理人员等;(四)后勤管理类岗位指聘用于后勤勤杂岗位的工作人员。

主要有库管员、宿舍管理员、门卫、保洁员、驾驶员、炊事员、护林员、绿化工、锅炉工、维修工、垃圾清运工等。

第五条编外用工原则上限于临时性、季节性、辅助性等工作岗位。

(一)现有在职人员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不得申请编外用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编外用工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经达到编制数,完成临时性或阶段性任务,内部人员调剂确有困难的;2.因事业发展,用工单位现有人员不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增加行政事业编制暂时有困难的;3.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用工的。

2022杭州市新进应届本科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补贴金额+申请条件)

2022杭州市新进应届本科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补贴金额+申请条件)

2022杭州市新进应届本科⼤学⽣租房补贴政策(补贴⾦额+申请条件)快速导读: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学⽣租房补贴政策是怎么样的?每天可以补贴多少钱?需要满⾜什么样的条件?相关政策解读来了!⼀、政策内容对在杭州市⽆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制本科(含)以上⼤学毕业⽣发放租房补贴。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低于城镇居民⼈均可⽀配收⼊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2021年10⽉15⽇(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

⼆、资格条件杭州市惠企政策(1)申请条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国内⾼校应届毕业⽣学习形式应为全⽇制,国(境)外⾼校应届毕业⽣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认证〕。

毕业时间在2020年 2⽉24⽇(含)之后。

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单位就业或⾃主创业。

申请家庭在杭⽆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第⼀笔补贴应在杭州⽤⼈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后⽅可申领;续发补贴应在领取上⼀笔补贴后次⽉起,在杭州⽤⼈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后⽅可申领。

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份)后起算,其中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单位条件。

(2)⽤⼈单位条件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基⾦会等。

(3)发放次数第⼀笔补贴发放后,补贴续发不超过5次;申请家庭⼈均可⽀配收⼊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11次。

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2次补贴领取,第3次补贴续发应在第⼀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

人才住房补贴的租赁合同

人才住房补贴的租赁合同

人才住房补贴的租赁合同《人才住房补贴的租赁合同》
甲方:房东(详细信息)
乙方:租户:(详细信息)
根据《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租赁房屋:
1. 位置:(详细地址)
2. 房屋面积:(平方米)
3. 租金:每月(具体金额)
4. 缴纳方式:(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
二、租赁期限:
1. 租赁起始日期:年月日
2. 租赁结束日期:年月日
三、人才住房补贴:
1. 乙方每月可获得政府给予的人才住房补贴:(具体金额)
2. 补贴发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
四、房屋维护责任:
1. 甲方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和修复;
2. 乙方负责房屋内部的清洁和保持良好状态。

五、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均须遵守防火、防盗和环保规定;
2. 乙方不得私自改建房屋结构;
3. 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检查,乙方需配合。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
1. 若有任何合同内容需要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2. 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署: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备注: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人才住房补贴的租赁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并执行,确保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学习笔记时间:2020年3月5日一、什么是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回答:人力资源外包简称HRO。

指企业根据需要将某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交由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以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

总体而言,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将渗透到企业内部的所有人事业务,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制度设计与创新、流程整合、员工满意度调查、薪资调查及方案设计、培训工作、劳动仲裁、员工关系、企业文化设计等方方面面。

人力资源外包不是简单地人力资源含义与外包含义的组合,它有其特定的丰富含义。

它是指利用组织外部的资源,更经济、更有效地解决组织内部人力资源活动所涉及的工作。

“人力资源”在“人力资源外包”中含义扩大为“人力资源活动所涉及的工作”。

从节约成本角度来说,外包是个不错的选择,而且这也是将来的趋势。

包括一些大型的外资企业,都选择将部分或者全部的人力资源外包(薪酬计算、用工计算、人才派遣等)给外部专业的人事外包公司。

回答:指的是企业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将人力资源事务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管(办)理。

二、人力资源外包包括什么?回答:人力资源外包包括人事服务外包、人力(劳务)外包和人力资源专业管理外包三种。

三、从事人力资源外包需要哪些资质?回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四、公司如何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回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由省级机关受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仅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

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得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2.有必要的人力资源业务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必要的设施;3.至少5名大专学历以上、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4.公司具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明确的业务范围;5.民事责任需要独立承担的;6.申请的业务范围、活动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四方协议书

“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四方协议书
预期目标
(包括服务成效、经济效益、创业成果、技术指标等)
科技人员
本人自愿赴受援单位和上述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按照本协议,在受援单位实现预期目标。
(签字):年月日
派出单位
本单位同意选派XX同志赴XX单位和上述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并按照《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执行。
备注
填报需知:
1.“受援贫困村”请与州(市)科技局联系协商;
2.“贫困村联系人及电话”请州(市)科技局帮助提供。
附件2
2020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四方协议书
根据《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州(市)科技局、派出单位、受援单位和派出科技人员达成如下协议。科技人员一旦被选为“三区”科技人才,该协议即生效:
科技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专业
职称/职务
派出单位
(单位盖章):年月日
受援单位
本单位(服务企业、合作社或者贫困村盖章即可)同意接收XX同志开展科技服务,并按照《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执行相关规定,提供相关保障。
(单位盖章):年月日
州(市)科技局
同意协议内容,按有关规定做好服务管理。
(单位盖章):年月日
单位名称
所在区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援单位
单位名称
所在区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营业务
州(市)科技局
科技局名称
负责科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援贫困村
(州市科技局签章)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襄政办发〔2020〕33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33号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襄阳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31日襄阳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营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吸引更多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17〕8号)和《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襄发〔2017〕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公寓,是指按照“政府主导、以租为主、租售并举、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政府面向在襄就业创业人才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包括隆中人才公寓、青年人才公寓和其他方式筹集的人才公寓房源。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人才公寓的筹集、分配、日常管理和退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才公寓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租住对象资格审核、出售对象资格认定等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源筹集、租住对象房产核查、配租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房源筹集第五条市委组织部根据人才需求提出人才公寓的数量、户型、面积和区域,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筹集。

第六条人才公寓通过集中新建、购买商品住房、配建以及改建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通过集中新建方式筹集的,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参照保障性住房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土地规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收等优惠政策,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实行减半收取。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年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年

2020年杭州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以下是杭州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杭州落户有以下10种方式:应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技能人才引进落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高层次人才落户表彰奖励落户党政人才落户博士后进出站落户经认定的特殊人才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一、应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落户条件:如果定义是否属于应届生呢?这点杭州和其他城市有所不同,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复印证;(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无需提供);(4)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无需提供);(5)户口簿、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6)杭州同意落户证明(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落户亲友家的,提供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学历类型必须为全日制学历,后修学历不可以人才引进落户;包含:成人高考、远程教育、夜大函授、自学考试总体来说,应届毕业生落户是比较简单的,但是这个政策主要针对的应届毕业生。

二、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落户条件: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往届毕业生落户所需材料:(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本科学历需用人单位盖章,硕士以上学历无需盖章,可直接填写);(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及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4)落户本人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住房所有权证或使用权相应凭证(房屋有共有权人的,需同时提供共有权人身份证及杭州同意落户证明);挂靠单位、人才市场需提供盖章的同意落户书面证明原件及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投靠亲友的提供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不含补缴)。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落实优秀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落实优秀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落实优秀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07•【字号】吉府发〔2015〕2号•【施行日期】2015.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落实优秀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发〔2015〕2号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吉安市落实优秀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7日吉安市落实优秀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保障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各项待遇,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吉发〔2012〕9号)和《吉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社会组织中工作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人员均属本办法所称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二)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中宣部“四个一批”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四)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人才”、省“赣鄱英才555工程”入选者;(五)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入选者,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高技能人才、省级及以上首席技师、省级及以上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六)市级“突出贡献人才奖”、“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七)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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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租赁协议(三)
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乙方向甲方提供电脑及网络安全工程师租赁服务,处理甲方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运行的安全问题。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全面周到的“网管及计算机维修”服务。

2.享受网络工程师分散或集中服务的服务形式。

3.享受乙方网管工程师,每两周一次的全面检修保养。

4.全面检修保养:
逐一检查单台电脑及服务器操作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互联网与局域网是否畅通无阻,以及其他网络设备是否正常连接、工作;
如发现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

5.享受24小时的“网管及计算机维修”的免费咨询服务,咨询热线:_________。

6.享受合同期内免费提供最少_________小时的电脑知识培训。

7.在乙方实施服务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工作,避免服
务中断。

8.为保证问题在救援过程中能够快速、及时、准确,在乙方工
程师出发前往现场前,甲方有义务准确描述现场情况,并回答乙方工程师所提问题。

9.出现不可抗因素阻碍合作业务顺利进行时,双方应以相互理解的态度探讨如何解决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此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投保服务的_________台服务器、_________台交换机、_________路由器、_________台电脑及其他共享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协助电脑附属设备的连接与运行。

并在甲方网络或单机电脑出现故.
障并报警后,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超过_________小时立即上门,维修的标准达到正常使用。

2.免费电话咨询,_________小时提供紧急上门服务的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年,以紧急救援结束后乙方签字确认为准。

三、乙方服务内容
1.硬件服务:
乙方保证甲方所投年保的电脑主机(主板、硬盘、光驱、板卡等)、显示器,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硬件设备正常运转。

注:如发现硬件损坏,乙方负责硬件维修,对无法维修的硬件,由乙方提出配件的规格、型号和报价,可以由甲方自行采购,也可以由乙方代为您采购(以不高于市场价格为准)。

2.网络管理与软件安全服务
A.为每台电脑、外设等建立资料档案及系统驱动档案;B.硬件维修、维护;
C.软件安装、调试;
D.病毒防护及网络安全;
E.网络规划、设计、安装、维护;
F.信息数据恢复、备份;
G.技术咨询,免费电脑培训;
H.数据整理;
I.密码管理;
J.定期系统优化;
K.系统美化、系统速度优化、系统高级优化、灾难抢救恢复;3.对于上述内容中为未涉及的业务内容,双方协商后重新议定。

四、报价标准
10台或以下:_________元/月
元/月_________台:20~11.
21~30台:_________元/月
31~40台:_________元/月
41~50台:_________元/月
50台以上:面议
五、协议付费
1.收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__元/月。

2.付费形式:在此协议正式生效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
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

六、保密条款
甲方应允许乙方在维护和救助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查看硬盘或其他储存设备中的相关信息。

对于甲方的信息乙方应保证该信息的保密性,如因乙方工作疏忽或蓄意将甲方机密文件或资料丢失、泄露,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责任条款
1.网管主要服务范围是:保证单台电脑操作系统正常运行;互联网与局域网畅通无阻,而其他应用软件不在服务范围之内,但应尽力给予甲方提供技术指导。

2.由于乙方服务人员工作失误,导致甲方硬件损坏或数据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考虑计算机软件黑客、病毒等不确定因素,乙方有义务提醒
甲方将重要数据实时备份,但无法承担由此协议引发的其他责任,包括数据丢失、商业损失、民事侵权或其他永久性损失,以及由此协议引起的偶发性、后继性和间接性损失。

4.不可预计的情况,像由于政策原因或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罢工等原因双方再协商而定本协议条款的具体内容。

八、争端条款
甲、乙双方有义务完成此协议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谅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为法律仲裁地。

_________
九、协议生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生效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
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____日
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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