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森林公安建设与发展存在问题
新时期加强森林公安建设的思考
二� 坚持从警务改革中要警力
推 行 警 务改 革 是 构 建 和 谐 警 民 关 系� 挖 掘潜 能� 盘活 警力 � 提高 打防 控能
4 . 联防互动要加强 建立森 林公安与 地方公安联 防互动
森林公安
年第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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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选登 工 作机制,对重点 活动和重 大工作要资 源 共享 � 互通情 报� 互 派警力 支援 � 协同 作 战, 使有 限警力得到迅 速扩充, 确保工 作成效� 要坚持定期召开政治理论学习会 议,组织民警学 习党的各项 最新理论成 果, 特别 要在日常工作实 践中, 大力开展 形势教 育� 素 质教育 � 职业 道德 教育 , 从 而筑牢 民警 " 以林为 业� 以 警为 荣� 立警 为公� 执 法为 民" 的思 想基 础, 坚 持正 确 的政治方向� 坚 持以人为本 ,激发民警 工作活力 是 加快森林公安发 展的前提 �由于历史 的 原因,森林公安 队伍存在 着警力保障 能 力差 � 政治待 遇低 � 经费不 足等 问题 , 只 有通过落实从优 待警措施 ,才能凝聚 警 心� 温 暖警心 , 激发 民警的 工作 热情 , 推动森林公安发展� 1 . 理顺管理体制 在 当前完成管 理体制纳入 政法序列 和 民警过渡为公务 员的有利 政策机遇的 引 导下,以及前期 开展工作 的良好工作 基 础上,森林公安 要再主动 协调和积极 汇 报,争取上级政 府和主管 部门的更大 支 持, 将管 理体制理顺规 范, 单位规格提 高, 民警待 遇全部落实, 使其 轻装上阵谋 发展� 2 . 实施暖警工程 在 落实民警政 治待遇和享 受岗位津 贴 的同时, 要大力实施好 "六 访四关心一 落 实" 暖警 工程� "六访" 即: 逢年过节时 访� 婚丧 大事时 访� 天 灾人祸 时访 � 工伤 或 大病时访� 家庭邻里矛 盾时访� 受奖或 处 分时 访; "四关 心" 即: 从 政治 上� 从生 活 上�从做人上 �从健康上 时时关心民 警; "一落实" 即: 落实民警定 期体检�要 及 时慰问困难民警 及家属, 让广大民警 共 建共享发展成果, 激发 干事创业 � 勇于 作为的工作热情� 有 效的工作机 制是加强 森林公安 建 设的有效保证� 在当前森林 公安过渡 转 型的关键时期, 工作机制 要紧跟形 势� 大 胆创新才能更好地促进发展� 1 . 创新工作机制 提 高民警素质 和实战能力 是提高执 法 质量的根本,更 关乎着森 林公安的声 誉� 形象和 执法权威�为 此, 要以开展岗 位 大练兵为主线, 制定统一 的练兵内容 和 方式 , 以基本 功达 到 "六练 " (练熟 � 练 精� 练硬 � 练强� 练 好和 练扎实) 为目 标, 在 "功夫往 硬里练" 上下工夫, 求实效 , 向 基本功要效率� 要战斗力� 1 . 强练政治基本功 要 建立 " 一月 一单 元� 一 月 一推 进" 的工作机制, 坚持月初定 计划, 月中抓落 实, 月底 检查小结, 进一步细 化量化工作 任务指标,明确 具体责任人 及完成的时 限, 实行 月末交账制, 按月推 进各项重点 工作� 2 . 创新资金投入机制 在 政府将森林 公安工作 经费纳入 财 政预算的基础上 ,面对日益 繁重的建设 2 . 强练业务知识基本功 要 以创办建立 民警夜校 和集中学 习 制度为载体, 以业务法规 � 案 件事例为 典 评及模拟案件剖 析为主要内 容,通过民 警轮流授课和师 徒传帮带的 形式,组织 民警学习岗位业 务知识,使 民警能够围 绕岗位职责熟知 国家法律政 策,并运用 自如� 3. 强练专业技能基本功 按 照干 什么 � 学什 么� 缺 什 么� 补什 么的原则, 充分利用当地 公安资源 , 建立 森林公 安分 局与地 方公 安轮 训机 制, 坚 持分期 轮派 民警到 当地 公安 局机 关 � 刑 警大队�重点派 出所等参加 业务技能 学 习,同时长期聘 请公安局业 务能手办培 训班, 实 地传经授宝, 全面提 高民警的综 合素质和实战技能, 使民警都达到 "三 懂 四会" , 甚至多懂多会� 4 . 强练体能基本功 要 组织 民警 坚持 早上 出 操锻 炼, 平 时巩固 加强 , 定期开 展队 列队形 � 防 卫� 擒拿格斗等科目 训练,使民 警具备适应 林区工作� 生活的体魄和能力� 形象是综合 素质的外在 表现�针 对 森林公安社会知 名度低� 犯罪威慑力 小 的问题,要以内 强素质� 外树形象为 核 心, 极 力推行 " 森林公安品 牌战略" , 用品 牌来壮 警魂 � 强警 威, 塑造 良好 形象 , 扩 大社会影响力� 1 . 参与社会活动树形象 要坚持在重大 节会活动和 国家� 省� 市领导检查指导 工作中, 让森林公安 打 头阵, 承担安全保卫工 作, 以良好的形 象 和饱满的精神状 态赢得社 会认可,提 高 知名度� 2 . 严格执法树警威 要坚持从严 治警,制定 一系列森 林 公安工作制度, 并严格 执行, 依制度管 人 任务以及科技强 警而资金 相对短缺的 实 际, 要放 活思 路, 克服 等靠 要思 想, 坚持 先干再争, 探索形�
当前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林伟军森林公安作为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是国家公安机关的一个专业警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保障林业建设顺利进行的神圣使命。
在新形势下,作为森林公安机关更应充分履行职责,在林业主管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坚强领导和指导下,理顺内部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林业法制,强力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实现林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当前森林公安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森林公安执法主体资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县区级以上森林公安机构多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内设,并同时受林业、地方公安和上级森林公安管理和指导,内设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罚和立案侦查刑事案件。
同时,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未实行财政一级预算,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
(二)案件管辖权限不明确一是治安案件管辖方面:森林公安机关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己任,理应受案查处所有涉林治安案件,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章第十四条四项: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林区内发生的案件。
而对非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应当管辖哪些治安案件却没有明确,导致部分森林公安机构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查处涉林治安案件。
二是刑事案件管辖方面:在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明确19种森林案件划归森林公安机关管辖。
管辖限制性条件多,而且很不完善,不同程度引发管辖争议。
在刑事案件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时,常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手材料简单粗糙和所收集证据不够全面客观而导致质量不高,因此对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较少提出复议、复核,致使一些本应受到惩处的案犯未能受到应有的惩处。
三是县区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案件范围不明确。
森林案件大多由县级森林公安查办,而县级森林公安受警力、装备、技术等制约,缺乏处置应对大要案件的能力。
我国森林公安警力建设的形势与对策
安及林业检法 编制和经费 问题 的通 知》 省级机 构统一规范 为森林公 安局 ,9个 区明确内蒙古大兴安岭 森林 公安局从 内 , 2 决 定 将森 林 公 安编 制 纳入 政 法专 项 编 省份统一 了各级机构 名称 ,各省级森林 蒙古大兴安岭森工集 团剥离 出来 ,实 现
1 制 ,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0 7年 , 20 中 公 安 机 关 规 范 了 内设 机 构 ,4个 省 份 明 了 省 以下 垂 直 领 导 。
我国纛林公安警力建设的彤势与对策
陈毓 安 崔 洪浩
1 在 国家林业 局和公安部 的正确领导 员过 渡办法 , 各地相继 完成 了“ 三定 ” 和 副厅级 ,2个 省局 主要 负责人 进入林业 20 中共 中央办公 部门领导班子或实 现高配 ,南京森林公 下 ,我国森林 公安紧 紧围绕 现代林业改 公务员登记工作 。 0 9年 , 国务院办 公厅 印发《 关 于 加强政 法 安高等专科学校升 格为南京森林警察 学 ( 革 发展 大局 , 建设一流 森林 公安 队伍 , 不 厅 、
央 编办为森 林公安 核定 政法 专项编 制 ; 确为 同级林业 主管部 门直 属行 政机 构 ,
( ) 三 队伍整体 素质 得到提 高。国家
2 0 年 ,国家林 业局和原人事部出台人 江西 、云南两省森林公安 局整体升格 为 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制定 了(0 8 2 1 08 ( 0 —0 0年 2
6 森 公 00 第6 林 安21年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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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森林公安 民警大轮训 规划》 森林 林 业局 、 和《 公安 部下发《 国森林公 安队伍 万人次 ,为 国家挽 回直 接经济损 失 10 全 5 公安 国家级教官管理 办法》 组织 编写了 正规化 建设指 导意 见》 《 , 、 森林 公安机 关 亿元。同时 , 围绕 中心 , 服务大局 , 主动下
浅论森林公安当前体制困境及转型为生态警察的可行性
浅论森林公安当前体制困境及转型为生态警察的可行性2005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国办发42号),对制约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的的编制、经费问题如何解决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束缚森林公安发展根本性的管理体制问题,文件指出: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提出方案,逐步完成。
在专业司法机关体制改革处于停滞观望的时候,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体制改革无疑具有指标性和前瞻性意义,其走向如何,令人关注。
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森林公安当前的双重管理体制,以为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森林公安的当前体制198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林业部设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林业部、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也都列入公安序列,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
森林公安作为林业部门的职能机构、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以林业部门管理为主,接受公安部门的业务性指导。
人员编制在林业部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
可以看出,双重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同当时的政治、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计划经济时代的的体制是小而全,大而全,政企、政事不分,部门办社会就是其真实写照,每个部门都形成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社会、小系统。
如铁路、体制改革前的民航、林业部门,就是一个系统,包含了行政、事业、企业等职能,拥有部门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学校、企业等部门,承担了职工的学习、就业、退休等后勤保障。
在这种体制下,形成了部门办公安,公安依附于部门的局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体制逐步瓦解,传统的政企政事不分的体制弊端已经逐步显现。
由于专业主管部门掌握了专业司法机关的人事权和财政权,作为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司法机关极易成为部门利益的保护工具,使国家的司法权受到部门分割,难以保证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我国林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
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同时又发挥林业基础产业的作用,提高林业执法效能,是林业工作者尤其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当前存在的问题1.1 管理体制不完善,缺少规范。
为了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我国执法部门有林政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等,这些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受到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如果在行使管理权限时未受到委托则属于超出职权和职责范围,因此出现了各个部门因管理职能权限交叠而互相推诿、疏于管理等现象,造成林业行政执法权的分散,另外也会因为受经济利益的趋势争相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林业管理体制的不明确,使管理部门之间出现了矛盾,同时这种矛盾还使林政执法部门缺少了对森林资源破坏行为的打击合力。
另外,在林政执法的团队建设中,监督机构也尚不健全,一般的监督机构设立在办公室综合机构内部或资源林政机构内部,此种监督方式很难起到真正的效用。
1.2 制度不健全,管理操作较难实施。
我国已经制定了森林管理的诸多制度、条例等,但是制度体系内部存在相对制约、疏漏、不适宜操作的问题,同时,随着森林违法方式不断的增加,原来的森林法和制度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导致制度体系不健全,如《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对非法运输木材进行的规定。
《条例》规定“承运无证运输木材案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3倍的罚款”,而《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同时还有条款规定:“林业行政处罚主体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d内及时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d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对不按规定缴纳罚款或根本不缴纳罚款的处罚方式和强制措施并未做出详细的规定,使得基层林业执法工作者在处罚案件时较难操作。
当前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河南省森林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期刊名称】《森林公安》【年(卷),期】2013(000)006【总页数】2页(P12-13)【作者】河南省森林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森林公安派出所是森林公安机关最基层的实战单位,也是森林公安机关乃至林业部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派出所的工作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森林公安工作的根基和成效。
2013年以来,我们组织对全省派出所的走访调研,深入分析,现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当前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如下:一、河南省基层派出所基本情况(一)机构设置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县森林公安机构设置和核定政法专项编制问题的通知》(豫编〔2008〕12号)的规定,全省共设置82个派出所,其中市级所32个,县级所50个。
16个省辖市、33个县(市)建有派出所。
级别设置上,7个为正科级,36个为副科级,21个为股级,18个未明确。
截至目前,派出所等级评定达标一级3个(已通过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上报公安部,待批复),二级14个,三级46个,四级13个,未组建派出所6个。
(二)人员配备全省共有正式民警2166人,其中基层派出所实际警力393人。
派出所所长应配备82人,实际配备61人,配备率为74.4%,有14个派出所未按机构核定领导职数。
其中所长按正科级配备2人,占所长实有数的3.2%,按副科级以上配备32人,占所长实有数的52.5%。
27人按股级配备,占所长实有数的44.3%。
5人以下派出所占16个。
(三)基础保障全省派出所中,38个独立办公,11个租房办公,27个合署办公,6个未组建。
17个派出所设置有“五小工程”,建筑面积不足260m2的有37个,建筑面积在260 m2~470 m2的有26个,建筑面积超过470 m2有19个。
全省基层派出所共配备车辆91辆,其中,68个派出所配备有警车,6个派出所配备有地方牌车辆,2个派出所与市局合署用车;76个组建运行派出所均配备有电脑,其中64个派出所接入公安网,12个派出所未接入;68个派出所配备有打印机,64个派出所配备有照相机。
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简析基层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关键词: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警力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内容提要:本文主要阐述了基层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的警力不足、与林业行政部门和公、检、法之间存在的不协调之处,并对此提出几个建议来改善基层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从而更加有效的保护国家森林资源。
在林业实施六大重点工程,推进历史性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森林公安队伍既是建设者,更是建设成果的守护者,肩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
新时期,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从严治警,做到执法为民,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奋斗目标。
与形势发展和中央领导的要求相比,森林公安队伍还存在着警力不足、与林业行政部门、公安部门配合不够默契等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森林公安机关职能的发挥,影响了森林公安机关更好地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建设事业服务。
一、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森林公安肩负着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使命,多年来,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在目前,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显现出许多问题,其中有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森林公安机关有效地挥其保卫国家森林资源的职能。
这些问题主要是:1、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警力不足,无法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的作用。
目前,各地森林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着警力不足的问题,已经妨碍了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由于案件多发性,警力的不足,森林公安民警往往同时处理多起案件,自然无法做到面面俱到,有时甚至于超过了法定的时效,致使案件无法进行追究;同时,由于森林公安机关警力的不足,无法在一定范围内对案件进行相互讨论、研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的质量。
森林公安刑侦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森林公安刑侦Leabharlann 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三定
长期以来 ,森林公安 机关为保护 森 林及野生动 植物资源� 保护生态 安全� 维 护林 区社 会治安 秩序 作出 了突 出贡 献� 特别是 2 003 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林业工 作会议, 作为中国林业发展史上的一个新 的里程碑, 标志着林业开始进入以生态建 设为主的新的历史阶段, 也意味着保护森 林资源的使命将越来越艰巨, 森林公安机 关要承担的任务也将愈来愈繁重� 在实 施的 " 生态 建设 � 生态 安全 � 生 态文明" 这一战略思 想的伟大实 践中, 森 林公安民警 既是建设者也 是建设成果 的 守护者, 还是依法治 林的先锋和 主力军� 但是, 由于多种原因 , 森林 公安机关过 去 编制不统一 , 经费渠 道多样且不 稳定, 严 重影 响了 队伍稳 定和 职能 作用 的发 挥, 导致 森林 公安刑 侦队 伍整 体力 量薄 弱� 素质不高� 地区间发展不 平衡等问 题依 然存在�笔 者作为一名基 层森林公 安工 作者,就以 上问题,提出 一些想法与 对 策, 供大家参考� 比较突出�不懂得如何进行现场勘查, 不 会采集现场痕迹 物证,不能 熟练进行 计 算机操作和刑事 法律文书制 作�二是 基 础设施建设滞后 , 派出所 的整体办 公� 办 案条件都很差, 刑侦技术装备已严重落后 于形势的发展; 60% 的派出所没有 独立的 办公 用 房, 5 0% 的 派 出所 没 有接 入 公 安 网,有的派出所电脑配备至今没有达标, 甚至连一套完整的刑事勘查设备都没有, 现代化的技侦手段也就无从谈起, 这也是 基层办案水平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是 森林公安机构不 健全, 职 责不明确 , 队伍 难以充分发挥作 用, 破案 率低; 到目前 为 止, 部分市� 县级森林公安机构均未建立, 内设机构不健全 , 刑侦 � 法 制等职能部 门 缺失,派出所的刑侦基础工作十分薄弱, 难以有效承担起森林公安打击犯罪� 保护 森林资源和生态 安全的重任 �到目前 为 止, 全省有 30% 的派出所没有办过一起刑 事案件, 未办过林业刑事案件的派出所更 是高达 6 0% �四是专业化� 系统性的培训 严重不足� 导致办案民警技能得不到有效 提高, 积极性与创造性受 限, 更谈不上 刑 侦人才的储备, 适应不了日益发展的林区 治安形势需要� 虽然全国森林公安的专业 森林公安 受历史�自 然条件等 因素 制约, 与地方公安相 比, 无论 是 " 硬件" 还 是 "软 件" 方 面都存 在较 大差距 , 刑侦 队 伍现状更是 不容乐观�一 是警力严 重不 足, 队 伍年 龄偏高 , 学历 偏低, 整 体素 质 不高; 就江苏省为例 , 目前 全省共有森 林 公安派出所 2 8 家 ,在编民警 1 68 人, 刑 侦民警只占 六分之一,大 部分派出所 根 本就没有专职刑侦民警�4 5 岁 以上民警 的数量占全 省警力的 70% ,其中刑 侦民 警的平均年龄已超过 5 0 岁�民警学历偏 低, 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到 5 0% �大部分民 警是 从林 业系统 及其 他岗 位转 入的 , 公 安业务和专 业技能较低, 先天不足问 题 造 成森 林 公 安 刑 侦 队 伍 目 前 的 状 培训中心也有两家, 但是由于人员� 经费� 组织机构� 管理体制等 原因, 除了正常 的 警衔晋升培训外, 真正组织专业刑侦培训 的是少之又少, 这点跟地方 公安的三 级 (县 � 市� 省级 ) 培训相比, 差距十分 明显� 另外, 还有日常业务指导� 人员交流� 经费 保障� 执法规范� 权益保护等, 这些都是森 林公安刑侦队伍所缺少的, 也是当前基层 一线民警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况, 既有 历史原因, 也有现实 因素�一 是 本身体制的限制�作为专业警种, 过去森 林公安派出所的编 制种类不 一,有行政 的� 事业 的, 还 有企业 的, 由 于编制 的多 样性� 复 杂性, 给管理本身就 带来一定难 度�直到 2 007 年底, 中编办 下达了专项 政法编制,全国才 陆续解决 森林公安机 关人员编制问题 �加之人员 进出口渠道 不畅, 近 2 0 年来, 森 林公 安民 警除 了退 休� 自然 死亡 外, 基本 上没 有减人 , 进人 也寥寥无几�缺乏了 "新鲜血液" 的补充, 民警工作上�组 织人事上竞 争的压力和 动力也就不复存在 ,民警中 安于现状的 较多, 真 正专心于打击犯 罪� 攻坚破案的 很少�二是无专项经费保障�长期以来� 森林公 安经 费的正 常保 障渠 道不 畅, 致 使基层基础建设严重滞后, 欠账过多�由 于财政预算不足, 有的派出 所依然靠林 业主管部门来养活 ,甚至出 现靠自己创 收来解决办公� 办案经费 , 办 案经费无法 保障也 大大 限制了 刑侦 工作 的开 展, 有 的单位甚至出现办 案民警的 出差费迟迟 无法报销的情况 �或者由于 没有经费来 源案件办不下去的 局面�三 是管理体制 不健全, 公安刑侦业务授权受限�作为专 业警种,目前业务 上仍然受 地方公安指 导, 人事 上由林业部门主 管, 工资福利大 部分又 来自 于农 (林) 业局 , 存在多 头管 理的现象, 而实质上有时 又存在 "管而不 理" 的毛 病, 有的 派出所至今 没有得到地 方公安的刑事办案 授权,民 警没有归宿 感, 执法 权益也无法保证 , 这 些都影响了 民警 整 体 素质 的 提 升 和工 作 效 能 的发 挥, 在一 定程度上给刑侦 工作带来阻 力� 四是机构设置不科 学� 职 责不明确 , 考核 不严,基层的工作 积极性在 一定程度上 也受到限制� "干与不干 一个样, 干好干 坏一个样"的思 想在一些基 层单位比较 普遍, 民 警的工作压力感 和紧迫感不 强,
公安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公安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对策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不良倾向.随着公安执法实践向纵深推进,少数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完善社会.民警没有认识到执法要求的提高,群众法制意主义法制.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识的增强,社会舆论监督的加强是社会进步的关和司法力量,公安法制建设尤为重要.公安法:表现,反而认为是妨碍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消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中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极因素.执法理念的偏差产生了消极的后果,在法,执法和守法的法律制度的总和.加强公安法现实中出现了两种不良倾向:一种是"多干多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质量,为创建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思想蔓延;另一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是公安机关一项长期种是"以前怎么干,现在照样怎么干"的守旧思的任务.想倾向.这两种倾向导致了在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屡禁不止,在刑事执法中违一,公安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法执法,刑讯逼供时有发生.(四)绩效考核中单纯的"数据攀比"和"任近年来,公安机关十分重视法制工作,规范务化"倾向,使执法工作难以兼顾政治效果,法基层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初步建立了执法质量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长期以来,公安机关的保障机制.但我们看到,公安法制建设依然存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的绝对数作为绩效考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如下几方面:核的重要指标,存在单纯的"数据攀比"和"任务(一)公安法制工作只靠法制部门死看硬化"的倾向,在一定程度扭曲了斗争的指向. 守,法制工作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在执法工作有时任务完成了就消极办案,有时任务没完成,中,各级领导对法制部门的依赖和期望值很大,则力求将查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不论情节轻重尽管有很强的执法创优意识,但很少能和法制【一律加以严惩,使那些不必受到法律追究的人干部一同研究执法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开展执受到处罚,没有真正体现执法的人性化和惩罚法监督面临哪些困难,有的甚至提出执法出现与教育相结合的法律原则,更没有兼顾到执法问题就是法制的问题.随着承担案件审核,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监督范围的逐步扩展,法制部门难免顾此失彼.(五)缺乏提高办案能力的激励机制,民警反之,有关业务部门指导执法的职能淡化,规范缺乏钻研法律的动力.执法办案质量取决于办执法靠法制部门的几个人死看硬守,结果他们案民警的执法素质,执法素质的提高来自教育吃尽了辛苦,仍始终摆脱不了执法质量原地踏培训.近年来,尽管各种培训很多,但效果并不步的尴尬境地.理想.有的单位搞的花样多,但因缺乏高素质的(二)执法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大量的执I教官,使培训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单位培训仅限法过错没有得到及时警示,导致一些执法问题于对法律条文的解读,浅尝辄止,满足于低水平屡查,屡纠,屡犯.执法质量能否上台阶,关键还轮回;有的单位对民警的执法素质没有建立科在于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是否到位.尽管公安机学的考评机制,尽管有的单位采取了各种目标关建立了形式不同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l管理方法,力求把民警的工作实绩体现出来,但等执法监督制度,但有的制度形同虚设,执法监绝大多数单位还是待遇"一锅煮",干好干坏,干督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仅有极个别的民警因多干少一个样,制约了民警自觉钻研法律业务,执法过错受到责任追究,大量的一般执法过错.提高办案能力的动力.没有得到及时的警示,致使一些执法问题屡查l(六)公安机关内部自定程序过多,严重地屡纠屡a影响了工作效率.为避免民警执法犯法,徇私枉(三)执法理念有偏差,导致在工作中出现法等现象的发生,公安机关内部大都通过制定■袁修来2008年第2期森林公安33公安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对策一些工作程序来约束民警的执法行为,二,在创新执法理念的过程中,公安法制各级领导机关过一段时间就会出台一些部门应当率先作为.公安机关虽然在维执法办案的新规定,要求严格执行.随着护稳定,打击犯罪的斗争中积累了丰富措施和规定的不断出台,使工作程序变的经验,但传统思维模式和工作套路柬得极其繁琐复杂,有时造成多次返工,民l缚着执法理念的创新.法制部门在创新警在完成一系列呈批手续投入了过多执法理念中要率先作为,在与时俱进中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地影响r工作效率.求突破,做到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人民(七)缺乏良好的经费保障机制,执的统一.其三,法制干部要自强不息,大法受利益驱动不客忽视.办案经费不足胆履行职能,成为公安法制建设的中坚是一个困扰公安机关多年而未能解决的力量.法制干部承担r大量的案件审核问题,公安机关工作经费实际上离不开和规范执法的重任,使公安机关打击违对罚没款的依赖,使得基层单位不得不法犯罪的职能得以有效的实施.法制干重视罚没收入,罚没指标层层分解,势必部要继续保持案件审核和执法监督中刚出现乱罚,滥罚现象.直不阿,不怕得罪人的精神,成为公安法制建设的中坚力量.其四,加强法制干部二,解决公安法制建设问题的队伍建设.公安机关要为法制部门配齐对策配强领导班子,选调熟悉业务,精通法律的优秀民警充实到法制部门.法制民警鉴于公安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笔J要有强烈的钻研意识,带头学习法律,努者认为,今后的公安法制建设应当主要力成为执法办案的行家里手,涉及公安采取如下对策: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地修改,完善,法制民(一)努力开创领导高度重视,各职能f警若不及时更新知识,则是难以胜任本部门齐抓共管法制工作的局面.其一,公职工作的.安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石,加强公安(三)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执法理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根本性的战略任念,完善工作的激励机制,努力提高执法务.公安机关要把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作为水平,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思想是行动的"一把手"工程,各级领导要为法制部门大先导,只有在正确的执法思想的指导下,胆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从人员,经费,装备才能解决执法行为上存在的问题,才能等方面予以保障,在各方面给法制部门以把执法为民思想贯穿到每一个执法环节必要的扶持.其二,公安法制工作是一项之中.其一,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保障人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公安执法的方方面权观念和依法行政观念.引导民警摈弃面,不仅仅是法制部门一家的事.各职能只要提出复议,申辩就是"刁民"的错误部门要明确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f思想,教育民警时刻思考"为谁掌权,为力.在部署,检查工作时,要把法制建设作谁执法"的问题,树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为一项重要内容,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法侵犯的观念,坚持以人民满意为一切工制工作的生动局面,使公安法制建设协调作的最高准则.其二,完善工作激励机发展,整体推进.制.改革开放20多年来,多劳多得的分(二)公安法制部门和法制干部要率配方式深入人心,但公安机关的"吃大锅先作为,大胆履行职能,成为公安法制建饭"问题严重影响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设的中坚力量.其一,公安法制干部必须公安机关要完善激励机制,让责任心强, 对公安法制工作的重要地位有深刻的认l执法质量好,工作业绩突出的民警,在政识.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经济发展,需要治上能够进步,经济上得到实惠,从根本法制干部的直接参与和指导.法制干部上消除"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应当带头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样"的现象.其j,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提和法治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规范执法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是非明于学习,才的水平,为公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其能长于学习."学习不能三天打鱼,两天34森林公安2oo8~2期晒网,必须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法制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紧贴实战进行培训,做到理论与实战相结合,注重规范执法的习惯养成,引导民警形成钻研法律的自觉性,增强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四)把提高执法质量放在公安法制工作的突出位置.公安工作的核心是执法工作,执法质量是评价公安工作的标准之一,必须把提高执法质量放在公安法制工作的突出位置.其一,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力量,执法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公安机关要适应新形势,大力加强公安法制建设,提高执法质量,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制进程.其二,要围绕执法质量抓好队伍建设.公安机关战斗力强不强,队伍素质高不高,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主要看执法.实践证明,执法问题成堆,队伍建设也不会好,群众也不会满意.无论是抓业务还是抓队伍建设,如果离开了执法工作,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不可能取得实效.其三,抓执法质量是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要看到差距,找准不足,紧紧围绕执法质量,在工作力度和工作措施E狠下工夫,力求实现公安法制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五)坚持法律,政策研究超前,为公安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公安法制部门要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坚持政策,法律研究超前,着眼于解决问题的预见性, 针对性,为公安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其一,加强公安法规体系和履行职能的研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治安法规和行政管理措施已经不能适应薪形势的要求.法制部门应当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措施提出即刻废止或调整的意见,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凡法律未作禁止的社会活动和现象,不应对其进行干涉,将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到具体的公安执法职能中.其二,研究建立公安执法的经费保障机制.公安经费不足的问题困扰公安机关多年,一定要研究建立FPS@forestpolicenet公安执法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必要的办案经费,切不可置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于不顾,盲目地追求罚款指标,要坚决跳出与民争利的怪圈.其三, 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公安机关的决策部门在工作目标的设计中,既要考虑对基层工作的指引作用,更应尊重客观实际,防止不切实际的"年年层层加码,月月拔高指标"现象,使基层单位能够在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前提下,结合本辖区治安丁作现状和特点,自主履行保一方平安的职能.(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监督是公安T作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公安机关要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及时预防,纠正执法中的偏差和失误,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其一,完善执法制度,落实执法责任.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要完善明确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减少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把执法工作的职责,权限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实现各项执法工作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使各项执法工作规范化.其二,在执法考评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通过执法考评工作,注意发现深层次,普遍性,倾向性的执法问题,每年认真解决一至两个突出问题,在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以及乱罚款,~L-J'D押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卜取得明显成效.其三,在案件审核中加强执法监督.法制部门要在案件审核中注意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力求在每一个执法问题都能及时得到纠正的基础卜,给相应的责任人以各种形式的警示和告诫,坚决克服执法问题屡查屡纠屡犯的现象.其四,理顺公安内部执法监督关系,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当前公安机关内部有监察,督察,审计,法制,信访等多个部门负责监督工作,但始终不能形成合力,影响了监督效果.对此,应当整合有关部门的监督职能,理顺内部监督体制,加大监督力度,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公安法制工作在公安T作中地位特殊,公安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公安机关要积极改进和加强公安法制工作,全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以法制化带动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为创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exN栖霞分局)(责任编辑刘允杰)2008年3月15日,经西双版纳0'1'I森林公安局牵线搭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一汽丰田爱心图书室"在景洪市关坪小学建成,这是西双版纳州第一所受益于这项公益助学项目的学校.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一汽丰田爱心图书室"是"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在2006年12 月共同签订的公益助学项目.该项目将为全国20个省,区的贫困地区小学建设600个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一汽丰田爱心图书室".景洪市关坪小学位于西双版纳州勐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一所有380名少数民族学生的6年制完全小学.由于地处偏远山区,受当地经济,地理条件的限制,这所历史悠久的学校一直校舍简陋,桌椅陈旧,学校的孩子们除了课本,没有其他的课外读物,对外面的世界知森林公安牵线搭桥建立"一汽丰田爱心图书室"一常宗波之甚少.2007年11月,西双版纳0'1'I森林公安局民警到关坪小学进行普法宣传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取得了联系,并把关坪小学的情况向基金会作了详细的书面介绍,希望对方能在该小学建立爱心图书室.2008年3月初,基金会表示愿意在关坪小学建立爱心图书室.2008年3月15日下午,在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民警的陪同下,"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代表以及部分自发捐赠学习,体育用品的丰田汽车爱心车主来到了关坪小学,向孩子们捐赠了价值2 万多元的图书和体育用品.在捐赠仪式上,州森林公安局陶双寿局长向来宾介绍了西双版纳州的生物多样性以及森林公安对当地生态资源的保护情况.随后,森林公安民警,来宾和孩子们一起植树种花,并参观了新建成的"一汽丰田爱心图书室".(作者单位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责任编辑李炳凯)2008年第2期森林公安35。
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已经成为了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维持生态平衡和环境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变得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了解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情况,本文进行了调研及分析,对调研结果进行汇总。
一、森林公安队伍的现状1.1.队伍数量从调研结果来看,森林公安队伍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是相对于森林资源的面积和数量来说仍然是不够的。
目前,森林公安队伍的人数在各省市之间也存在差异,其中一些省市的森林公安人员总数还比较低,需要加强建设。
1.2.队员素质大部分参与调研的人认为,森林公安队伍的素质比较高,但仍有一些队员存在素质不高的情况。
由于森林公安工作本身的特殊性,森林公安队员需要具备较高的素质,包括专业技能、沟通协调能力和身体素质等。
1.3.装备设施在森林公安队伍的装备设施方面,调研结果表明前线队员的装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虽然一些森林公安设施(如办公设施、通讯设备等)比较完善,但一线队员的装备、交通工具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善。
一些地方的森林公安队伍还存在着车、枪、弹等装备不足问题。
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2.1.缺乏足够的财政投入目前,部分地区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就是缺乏足够的财政投入。
虽然在一些省市,政府部门对森林公安队伍的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仍存在一些地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投入不够,使得队伍建设无法得到足够的支持。
2.2.队员素质和数量不足森林公安队伍的队员素质和数量是关键问题。
目前,尽管各地都在大力发展森林公安队伍,但在人员培训和配备方面仍存在问题。
由于森林公安队伍的工作需要具有专业技能和严格的素质要求,导致队员的后备力量相对不足。
2.3.缺乏信息化建设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建设也成为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重点。
然而在某些地区,森林公安队伍仍然存在着信息化建设问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尽快在这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和资源。
金寨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存在的若干问题探讨
3 培训制度 不完善 。在信息 时代 的 世界前进的力量。” . 森林公 安的未来必然 这些 最基本 的福利待 遇问题 ,从 而挽 留
今天 , 知识 更新 日新月 异 , 高智商犯罪 已 寄托 于青 年才俊 , 因此 , 加大 招募 新警工 住人心 , 激发 民警 的工作积极性。
屡见 不鲜 ,犯罪 手段更是层 出不穷 。然 作 ,充实新生 警力是 当前工作 的重 中之
… …
我们 的森林 民警 工作于林 业战线 的 育培训 , 特别是案件 侦破等实 战训练 , 才 公安的整体工作水平 。
( 落 实从优待警政策 , 固人心 三) 巩 我县森林公 安 民警在艰苦 的工作条
最基 层 , 作之辛 苦 , 工 贡献之 大 , 待 遇 能从 最根本上解 决基层 森林 公安 民警业 而 的不公平 ,已经严重 挫伤 了民警 的工作 务 素质不高 的问题 ,让 身处一线 的民警 积极性 , 若长此 以往势必会丧失人心。
力 上还是脑力 上都 已是 不堪重负 。③整 念 、 执法为 民” 主题 教育活动 。通过对 民 担 、收支脱钩 、全额保障 的经 费保障体
体 素质有待提 高。现有森林 公安 队伍 中 警进 行世 界观 、 人生 观 、 价值 观 、 为规 制 。加强经费保障 , 行 对于确保森林公安机 警力来 源五花八 门 , 质参差不 齐 ; 素 原从 范和职业 道德教育 , 倡导 爱岗敬业 、 无私 关 有效履行职责 十分 重要 。在 “ 十二 五” 事 工作 大多 又与公 安 工作 大相 径庭 , 加 奉献精神 , 提高 民警 廉洁 自律 、 勤政敬业 规 划期 间 , 我们要抓住机遇 , 争取 上级林 之缺少 警务工作 专业培训 ,使得森林 公 意识 和道 德觉悟 。深 入开展爱 民实践活 业 主管部 门和公安机关 的支持 , 积极 、 合
对推进山西省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推进山西省森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独立篇幅进行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提出了绿化山西、生态兴省的战略部署和全省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
省林业厅坚持“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六大”林业工程,可以说,林业建设形势、林业建设力度、林业发展速度前所未有。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时代面临新挑战,新时代迎来新机遇。
推进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对于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愈发显得任务紧迫、意义重大。
笔者以山西省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的实地调研和基础数据为基础,进行PEST分析,从政治与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技术环境等视角全方面剖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针对我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应当提升的工作能力。
一、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现状与主要问题(一)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基本情况山西省森林公安机构251个,其中1个省级森林公安局、20个市级森林公安分局,230个县级森林公安派出所。
省直9个分局109个派出所为副科级,市县11个分局121个派出所中有7个为正科级,63个为副科级,45个为股级。
1.基础设施现状省直分局109个派出所中有独立办公场所的51个,约占省直109个派出所的46.8%,约占全部230个派出所的22.2%;市县分局121个派出所中有独立办公场所的40个,约占市县121个派出所的33.1%,约占全部230个派出所的17.4%(见图1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警力配置现状省直109个派出所中达到5人及以上的共有62个,4人所31个,3人所14个,2人所2个,分别约占全省派出所总数的27.0%、13.5%、6.1%、0.9%;市县已经组建的118个派出所中达到5人以上的共有80个,4人所10个,3人所12个,2人所9个,1人所7个,分别占全省派出所总数的34.8%、4.3%、5.2%、3.9%、3.0%(见图2警力配置情况)。
谈新林区建设中的基层森林公安工作
一
、
机关发 挥着重 耍作 用
在 推进 林 业 历史 性 转 变 , 现 林 业跨 件的可能性增加 , 实 矛盾纠纷集 中显现的时 从那些沿袭多年 , 实践证明已经不合时宜
越式发展 , 建设社会主义新林 区的伟大进 间提前 , 波及面广 , 敏感性强。 程 中, 森林公安既是重要参与 者 , 也是重 要保护者 。几年来 , 松江河森林公安局在 ( ) 二 森林 资源管护形势比较严峻
JN WUC U N XN IG H A G I
谈新林区建设中的基层森林公安工作
于德水 葛进锋
在 新 林 区建 设 中森 林公 安
大产业” 进程的深入 , 因征地拆迁 、 林权制 安 机 关必 须 进 一 步 转变 思 想 观念 , 实增 切 度改革、 买断工龄等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问 强改革创新意识 , 用与时俱进 的要求来审 题呈上升态势 , 偶然事件激发为群体性事 视传统的工作理念 、 工作机制 、 工作方法 , 的传统工作模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习惯作法中解放出来 ,
了有效整治。维护林 区政治稳定 、 社会安 待提 高。队伍 年龄老化 , 文化 素质偏低 , 止林 区社 会 治安 发 生大 的 波动 。 定和生态安全 ,促进林业改革与发展 , 是 科技 能力低下 , 新生骨干力量 缺乏 , 执法
执 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林 区和谐社会 、 建 规 范 化 建 设水 平 偏 低 , 法 理 念 落后 。提 又好 又快 发展 的 政 绩 理 念 。在 新 林 区建 设 社 会 主义新 林 区 的必 然要 求 。在建 设社 高队伍整体 素质和增强队伍整体 战斗能 设 进 程 中 ,森 林 公 安 工 作 必 须 始 终 围绕
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城市规模扩张、工业园区建设、群众侵占林地使得林地面积越来越少,国有林场的发现现状堪忧。
目前我国国有林场林地管理出现的问题有非法占用林地、改变征地用途、低价征占林地和少征多占林地等,缺乏完善的林地管理制度,基于此本文从国有林场林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其相应解决措施进行了深入的探究,现做出如下阐述。
关键词:国有林场;发展;问题;对策前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森林资源对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第一步棋。
国有林场是我国森林资源发展的主力军,能够有效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
因此,要高度重视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管理林场的森林资源,从而实现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经营是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1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发展存在的问题1.1林地管理经营面临较高成本结合我国当下国有林场建设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林地道路密度较小、道路基础设施较差的问题,这是项目建设中道路施工环节体现出来的问题。
低等级林场道路难以将给林业各大项目提供顺利开展的便利条件,容易无形中间增高林场经营管理所需成本,导致林场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尴尬局面,这对于林场森林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而言非常不利。
1.2林地林权纠纷较多绝大多数国有林场目前都存在森林资源归属权方面的各种纠纷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大部分国有林地资源的征占用企业,出于最大化经济效益目标实现的考虑,将让利于民和地方产业扶持当成未批先占、多占少征林地资源的借口,不规范征占现象频频出现,加剧了国有林场林权纠纷情况。
该情况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产林低、效益低产生了直接影响,也阻碍了林地各项工程有序推进,是引起森林资源破坏的主要问题。
1.3林地发展资金受限国家近年来愈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已经将该工作正式纳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体规划布局中,社会各界在党和国家号召下,越来越积极响应并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但是国有林场却面临着缺少充足建设资金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严峻问题。
当前国有林场发展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当前国有林场发展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摘要:当前时期,针对国有林场的综合管理,要明确国有林场的发展建设对于后续自身的综合发展有十分紧密的影响,另外,要认识到不同的国有林场中间存在的发展问题,针对多样化的问题,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优化和改变,帮助提升国有林场的发展活力,同时还能够促进整体的国有林场的综合性进步和发展。
下文主要结合当前国有林场发展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展开了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国有林场;发展建设;存在问题;改进建议国有林场自身的发展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会受到诸多限制因素,而这些限制因素也会影响了后续的可持续性发展,这就需要紧密根据国有林场自身实际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来做好相应的优化和改变,帮助提升整体的发展活力。
另外一方面,要紧密的结合国有林场自身的发展情况来做好更加针对性的优化,帮助提升整体的发展活力。
下文首先对国有林场发展建设进行概述,并针对当前部分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发展建议,希望对国有林场的发展有所启发。
一、国有林场发展建设概述当前,国家针对生态环境的规划和建设已经出台了多样化的政策。
同时,针对林区的经营和发展也设置了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条件,在具体的国有林场的发展中,应当要通过更建完善的国有林场的发展策略,带动国有林场的发展进步。
另外一方面,要能够针对国有林场自身的发展活力来促进国有林场自身的进步。
在不同的发展历史阶段,由于国有林场的特殊性地位,会影响相关的发展,面对这种情况,需要根据不同的发展情况来做好针对性的解决,帮助带动国有林场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当前部分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经营管理理念陈旧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还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对于国有林场的管理人员而言,林场的经营管理理念也更多的是从计划经济的角度出发。
由于计划经济自身存在的一些弊端,会对国有林场的长久运营发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森林经营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狭窄针对林业项目的资金投入多数在开展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并没有针对性的进行森林经营方面的投入,而且现阶段针对资金的融资力度也没有以前那么大力度,导致很多林业的森林管护容易受到资金的投入影响,相应的用工成本也会受到不同的影响,很多单位并没有展开有效的进行。
关于当前森林公安建设与发展存在问题
关于当前森林公安建设与发展存在问题的探讨及改进建议当前,森林公安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森林公安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管理体制的逐步理顺、大力加强“三基建设”等措施的实施,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高度重视,为森林公安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难得的机遇,也使森林公安成为生态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并且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安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领导和机关以及人民群众对森林公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迫切要求森林公安在队伍正规化建设、执法办案、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新的跨越,实现森林公安全面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下面,就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执法办案、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森林公安建设与发展存在的问题(一)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一是警力严重不足。
就我县而言,现有森林公安民警28人,负担着全县430万亩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人均保护面积十几万亩,而且28人中除满足局内设机构必需的人员安置外,每个派出所只能有3人。
森林公安民警因森林管辖面积大,生活办案条件落后,案件发生多而侦破难等工作压力影响,警力严重不足。
二是民警素质参差不齐,年龄结构差异较大。
就我县而言,目前民警的来源渠道一个是从社会上公开招录,再一个就是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虽然警力在数量上比以往增加了,但是从人员业务素质上看,有少部分民警在某些方面还有所欠缺,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军转干部初次踏进公安的大门,新的岗位必然需要给他们时间去适应,加之培训转警受名额等因素的限制,导致在专业上需要他们自己去摸索和在实践中去学习,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年龄差异较大,断层现象严重,有少数民警年龄已达50岁以上,虽然他们工作任劳任怨,但因精力、体力有限,有时工作效率不是很高。
三是管理欠规范。
森林公安在队伍管理上虽然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存在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全面、不完善、表面化和执行不力的现象,导致在某些细节上出现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几点思考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的管理,是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促进优良警风的形成,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前提。
近年来,在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努力下,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机构政法编制及经费的通知》及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我国的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日益走向正规化。
然而,因体制和经费等问题的困扰,森林公安机关待遇差、工作条件艰苦、工作强度大,加上社会对林业公安了解太少,关注太少,使民警缺乏一种心理上的归属感。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民警找不准自己的心理坐标,以致警心涣散,工作动力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森林公安的发展形成了一种禁锢,影响了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进程。
因此,我认为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
一、深刻把握正规化建设内涵,充分认识加强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充分认识到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顺应当前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今社会是经济高速发展,人、财、物和信息大流通的时代,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国家之间的接触与联系日益密切,森林公安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森林公安机关要践行好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就必须要规范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从言行举止入手,在政治思想上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按照“二十公”提出的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把握机遇,加快正规化建设步伐,顺应形势的发展。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的最好途径。
一直以来,有很多问题制约着森林公安工作的发展。
在队伍上,少数民警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艺术、工作水平等自身素质依然欠缺,面临着整体素质不高、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在执法环境上,部分群众由于不了解森林公安工作,将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责无限扩大,有时产生对森林公安工作的不理解或者不支持;在后勤保障上,森林公安机关面临着经费、装备不足,职级待遇偏低、从优待警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
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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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走访活动心得体会(1)我们是一个有数千年历史的古老大国,在浩如烟海的文化古籍中,有一句名言:何为理想社会 ?幼有所教,壮有所用,老有所终,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这也是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的理想追求,时刻提醒我们要关心民众疾苦,要深入基层,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20xx年10月8日,为了切实的了解我县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状况,县政府组织“大走访、回头看”活动,我们驻村工作队配合村两委班子,积极开展入村入户大走访活动,深入农户家中,与农户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农户的基本生产生活情况,家中存在的困难,需要得到的帮助,想要了解的国家各项扶贫政策方针,需要处理、协调的各种矛盾纠纷,有效的解决了农户的生产生活问题,既宣传了国家的扶贫政策措施,又拉近了我们驻村工作队员和农户的关系,这样不但有利于国家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也有利于化解群众心中的积怨,协调群众之间的关系。
在深入农户的过程中,虽然我们明星村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各项经济文化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自然条件比较艰苦,缺水干旱,种植的物种单一,缺乏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很多青壮年长期出外打工,农村剩余的都是妇女老幼,缺乏劳动力,生活比较艰苦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
入户过程中我们实事求是,了解到民众的诉求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有房屋裂缝漏雨,要求享受危房改造补助 ;有个别家庭劳动力少,收入少,希望享受低保政策;有缺资金、缺技术,希望得到政府更多的贴息贷款政策;有家中有伤残人员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有希望硬化村组道路;有个别低保户希望提高低保补助标准;有规模种养殖户希望政府加大补助资金扶持力度;有个别农户希望解决移动网络覆盖不全的问题。
突出重点 严格管理全面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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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森林公安建设与发展存在问题的探讨及改进建议当前,森林公安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森林公安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管理体制的逐步理顺、大力加强“三基建设”等措施的实施,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高度重视,为森林公安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难得的机遇,也使森林公安成为生态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并且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安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领导和机关以及人民群众对森林公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迫切要求森林公安在队伍正规化建设、执法办案、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新的跨越,实现森林公安全面建设的标准化、规化、制度化、法制化。
下面,就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执法办案、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森林公安建设与发展存在的问题(一)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一是警力严重不足。
就我县而言,现有森林公安民警28人,负担着全县430万亩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人均保护面积十几万亩,而且28人中除满足局设机构必需的人员安置外,每个派出所只能有3人。
森林公安民警因森林管辖面积大,生活办案条件落后,案件发生多而侦破难等工作压力影响,警力严重不足。
二是民警素质参差不齐,年龄结构差异较大。
就我县而言,目前民警的来源渠道一个是从社会上公开招录,再一个就是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虽然警力在数量上比以往增加了,但是从人员业务素质上看,有少部分民警在某些方面还有所欠缺,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军转干部初次踏进公安的大门,新的岗位必然需要给他们时间去适应,加之培训转警受名额等因素的限制,导致在专业上需要他们自己去摸索和在实践中去学习,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年龄差异较大,断层现象严重,有少数民警年龄已达50岁以上,虽然他们工作任劳任怨,但因精力、体力有限,有时工作效率不是很高。
三是管理欠规。
森林公安在队伍管理上虽然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存在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全面、不完善、表面化和执行不力的现象,导致在某些细节上出现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首先,必须依靠制度管人,要从制定各类管理“规矩”入手,认真分析队伍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查找原因,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其次要加大执行力度,若执行不力,一些“顽症”就会反弹,很多制度、规章就成了一纸空文,制度要一套,实际做的又是一套,不少工作浮于表面,导致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水平在低层次徘徊。
四是教育训练跟不上。
虽然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都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提高了民警的体能、技能素质。
但森林公安机关在训练方法、训练机制方面还不规,不能充分调动民警的练兵积极性,练好练坏一个样,没有训练激励机制,没有采取战训合一的模式,练兵效果不佳,摆“花花架子”,有存在为应付上级考核而练的现象。
(二)执法办案方面一是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规。
治安管理方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和《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一)》第十项:根据有关法律,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负责其管辖围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对其管辖的治安案件,可以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派出所可以作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森林法》第二十条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的森林资源。
由此可鉴,县级以上森林公安局(含县级)一是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定职责。
二是对涉林治安案件有管辖权。
三是可以自已的名义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四是留置盘问、传唤、检查等措施应由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
刑事侦查方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00]58号)第三条规定:森林公安机关是从事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门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其辖区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
县级以上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经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侦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森林公安机关未设看守所的,扣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由地方看守所负责羁押。
此项规定明确赋予县级以上(含县级)森林公安局侦办刑事案件的执法权限,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应据此进一步予以明确,从而消除了各地认识不统一,操作不规问题。
林业行政管理与处罚方面:根据《森林法》第二十条规定和国家林业局授权,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可以自已的名义,代行《森林法》第39条、42条、43条、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查办其它林政案件,以所在县林业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在执法执勤正规化建设方面,存在着执法执勤的各项制度与执法执勤实践脱节的现象,使监督不能贯穿于执法执勤的全过程,不能渗透到每个执法执勤的具体环节。
这些问题,严重阻碍着基层森林公安队伍在执法执勤方面的正规化建设。
目前,虽然有的森林公安机关制定并完善了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但由于没有出台一套完善的、综合考评细则,再加之监督制约机制不到位,难免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使有的案件成了“权力案”、“人情案”,不能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致使部分群众不满意,损害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三是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造林绿化步伐加快等措施的逐步实行,森林面积大量增加,森林公安所承担的保护任务也日益繁重。
随着林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搞活,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增收渠道大幅度减少,进入林区生产活动的人员将大量增加,林区治安的形势将会更加严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会更加艰巨。
此外,受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驱使,地方保护主义会严重干扰对毁林案件的查处,也会使森林公安的执法办案遭遇重重阻碍。
四是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涉林涉稳矛盾和问题;新的林权制度之后林地流转经营方式复杂多样,09年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林权可作农民抵押融资贷款,林木采伐秩序可能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国家要求对企业法人等慎用法律强制措施,将对我们公安执法特别是针对工矿企业执法产生一定影响。
(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派出所无房可用。
我局派出机构设置为3个,其中2个(磨市派出所、子良派出所)是2008年新增,1个(壶瓶山派出所)是以前设立,至目前3个派出机构都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所,以前设立的壶瓶山派出所也是租用自然保护区的房屋,新增的2个派出所还在局里办公,给民警的工作、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困难,也给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二是装备落后。
由于历史原因,森林公安的装备按标准化、规化的要求还相距甚远,车辆破旧,除了影响工作效率,更危及人身安全;行政公安配备的单警装备在森林公安还仅仅局限于一根电警棍、一个催泪弹;通信设施落后,有的单位还在用只有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无线电台,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以至于有些能及时破获的案件得不到及时侦破,而成为“疑案”、“拖案”。
二、改进建议(一)县级(含县级)以上森林公安局应成为独立的法人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1、根据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实行林业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既是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行政机关,又是同级公安机关的序列机构。
因此,各级森林公安机构必须服从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并在当地公安机关指导下开展业务,森林公安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林业工作总体大局。
2、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构应当依法享有查处部分林业行政案件和涉林治安案件处罚权,涉林刑事案件侦查权,有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和承担行政赔偿的法定义务,森林公安局应当成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直属二级独立法人单位。
3、森林公安经费保障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履行职责,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实行财政单列,一级核算。
(二)森林案件实行层级管理,明确各级受案围,从而有力查处森林案件1、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查处一般刑事案件、涉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市森林公安局负责查处重大的、疑难的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森林刑事、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省森林公安局负责查处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大的森林刑事、治安、林政案件。
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也可指派下级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案件,也可自主决定受理应当由下级森林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
2、省森林公安局为市森林公安局所办案件的行政复议单位,市森林公安局为县森林公安局所办案件的行政复议单位,县森林公安局为林区派出所所办案件的行政复议单位。
3、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应强化刑侦、治安、法制力量,把刑案侦破作为森林公安工作的突破口,下大力气,下苦功夫查处一批影响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大要案件,努力提升森林公安社会地位和形象,各级法制部门要把关审查案件质量,加强执法调研,统一执法口径,建立健全适用性强的林业法制体系。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鉴定机构,具体负责对珍贵树木鉴定、野生动植物鉴定、损失鉴定等,为案件定性和侦破指引方向。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和水平1、森林公安负责人继续实行“上管一级”,未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组织部门不得任免。
2、加强执法质量考核。
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应不定期对下级森林公安所办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对执法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行为,定期制发执法质量通报,努力提高办案件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3、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敢于问事、问人、问责,对错案、败诉案、执法等严格行政问责,强力推进效能建设,确保政令通畅,廉洁高效。
(四)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民警素质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林区群众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者要有较高的执法水平,不仅要想干,还要会干。
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多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用的培训工作,这样的培训不能流于形式,不能老是法律知识,而应着力于实际工作,业务中常用的东西,每年用15—30天的时间去做,真正起到培训的效果,如电脑操作、案卷整理、办案中常用的绘图、摄像等,全面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及战术、技术水平。
(五)加强后勤保障,改善基层工作条件要在办公经费,办案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对派出所办公用房要尽早尽快地进行建造;在装备上,要按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逐渐改善和解决基层装备落后问题。
(六)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创造拴心留人环境基层森林公安民警长年战斗在深山老林,有些民警在艰苦的条件下超负荷工作、生活,积劳成疾,而医药费用却得不到保障,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