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
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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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方法》天山区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天山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功能,确保天山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品位,结合我区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原则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遵循藏匿、公正、公平原则,加强社会舆论、群众监督,注意“定期考核看效果、年终考核看实绩”,强化工作重点与考核重点相结合,坚持正向激励,促进市政设施管护考核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方向进展。
二、考核分类(一)天山区36条城市主干道及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由市政设施养护处负责。
(二)天山区63条城市次干道、818条巷道及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绿化护栏的维护由山区养护零补队负责。
(三)BRT护栏的维护工作由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负责。
三、考核机构考核组织单位为天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局,被考核单位为市政设施第1页/共3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养护处、天山区养护零补队、天山区环卫清运队。
四、考核依据(一)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二)城乡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22);(三)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6-2022);(四)城乡建设部《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22);(五)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22);(六)《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政府令);(七)《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检查井设施管理方法》(乌鲁木齐市政府令);(八)《乌鲁木齐市道路修补操作规程》(市城管委编制);(九)《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方法(试行)》五、乌鲁木齐天山区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表(总分100分)被考核单位:总得分:考核人员:第2页/共3页让知识带有温度。
(完整版)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细则(试行)
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管道、河道、泵站、污水处理厂和路灯(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政设施管理处)具体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并指导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以下简称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参与实施。
1、市政设施管理处具体负责对区市政设施管理所的考核,同时接受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2、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具体负责对管辖区域的市政设施及参与市政设施维护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接受市政设施管理处的监督考核。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设施管理检查考核是指对保障设施完好运行,提高规范管理的绩效水平所进行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检查考核的内容、方式及依据第五条检查考核的内容检查考核分为八个方面,分别为市政设施相关维护管理、监察管理、专项任务的完成、指令性任务完成、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行风和市政热线建设、基础管理、设施的属地管理及综合协调方面。
总分值为100 分,得分值=100分一累计扣分值。
1 、维护管理方面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应逐月对管辖维护单位的维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工程量、质量及经费审核),并根据《南京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检查考核细则(试行)》的要求对设施完好状况和养护绩效水平进行检查考核,每月23 日前将考核情况及审核后的下月维护计划报市政设施管理处。
考核情况含报表经费审核情况、维护质量验收情况、经费拨付情况、设施完好状况抽查情况、考核相关内容及存在问题的扣分情况等内容,维护计划含数量、地点、预算等内容。
对维护单位的维护计划未提出指导性意见的一次扣2 分,因维护计划不符合实际而造成病害设施长时间得不到维护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未正常开展月度检查考核的,扣5 分,检查考核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发现一处扣1 分。
对维护经费未审核的发现一次扣2 分,发现审核结果与实际不符的一次扣1 分,年度维护经费指标未完成的扣8 分。
XX街道城市维护作业项目监管考核实施办法(附考核细则)
XX街道城市维护作业项目监管考核实施办法(附考核细则)按照“全域美丽”建设和“靓城行动”总体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高XX街道市政设施、公共绿地、环卫保洁和各专项城市维护工作的长效管理水平,明确管理标准,压实管养责任,健全考评体系,全面提升我街道管养水平提档升级,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范围XX街道城市化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各类市政道路、桥梁、窨井、路灯等)、公共绿地(各类公园、广场、道路、河岸及用于城市卫生、安全隔离防护等绿地)的管养、环卫保洁(公厕、化粪池、垃圾中转站、垃圾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媒体曝光、专项通报等问题整改情况),日常工作制度、协作机制等执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相关工作台帐等。
二、考核依据《关于印发〈XX区城市管理范围内洁化、市政亮化、绿化、序化分级分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X城组〔2019〕X号),《关于印发《2019年XX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X城组〔2019〕X号)。
三、考核组织及实施1.领导小组成员。
街道成立城市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XXX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副主任XXX、街道党工委委员XXX、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XXX、开发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小组成员。
2.办公室职责。
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大队三中队(城管办),三中队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城管办各线负责人、城管执法中队相关队员、各村(社)相关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月度、季度、年度的分类考核、成绩汇总、问题分析及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并负责监督、解决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对区级层面的城市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督办。
四、考核对象各城市维护作业项目服务单位。
五、考核形式1.日常/月度考核。
每周采用随机暗访的形式对标段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频率不少于2次,每月底对各养护标段管养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结果作为月度考核成绩向养护单位通报。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是市政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保障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城市的良好形象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加强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提高市政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寿命,需要制定一套全范围的考评实施细则,以便对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
二、考评指标1.养护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制定了合理、科学的市政设施养护计划,并能够按计划进行养护工作。
2.设施检查与巡查工作: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定期对市政设施进行检查和巡查,并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以便进行修复和维护。
3.设施维修与保养: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及时对市政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并对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以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4.废弃设施处理和更新: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及时对废弃的市政设施进行处理和更新,以保持市政设施的整洁和美观。
5.设施安全管理:评估市政部门是否采取措施确保市政设施的安全,防止设施出现倒塌、损坏等安全事故。
6.设施清洁和绿化: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做好市政设施的清洁工作,并进行相应的绿化工作,提高设施的美观度和环境质量。
7.市政设施维修投入:评估市政部门是否给予足够的维修经费和人力资源,以保证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三、考评流程1.数据收集:收集市政部门的相关数据和报告,包括养护计划、巡查记录、维修记录、废弃设施处理记录等。
2.考评指标打分: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报告,针对每个考评指标进行打分,评估市政部门在每个方面的表现。
3.综合评估:将各个考评指标的分数综合计算,得出市政部门在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中的总体得分。
4.结果发布: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向市民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便于监督和改进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
四、改进措施根据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考评结果,市政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完善养护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并增加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加强设施检查与巡查工作,提高发现问题和隐患的能力。
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细则(试行)
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管道、河道、泵站、污水处理厂和路灯(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政设施管理处)具体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并指导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以下简称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参与实施。
1、市政设施管理处具体负责对区市政设施管理所的考核,同时接受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2、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具体负责对管辖区域的市政设施及参与市政设施维护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接受市政设施管理处的监督考核。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设施管理检查考核是指对保障设施完好运行,提高规范管理的绩效水平所进行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检查考核的内容、方式及依据第五条检查考核的内容检查考核分为八个方面,分别为市政设施相关维护管理、监察管理、专项任务的完成、指令性任务完成、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行风和市政热线建设、基础管理、设施的属地管理及综合协调方面。
总分值为100分,得分值=100分-累计扣分值。
1、维护管理方面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应逐月对管辖维护单位的维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工程量、质量及经费审核),并根据《南京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检查考核细则(试行)》的要求对设施完好状况和养护绩效水平进行检查考核,每月23日前将考核情况及审核后的下月维护计划报市政设施管理处。
考核情况含报表经费审核情况、维护质量验收情况、经费拨付情况、设施完好状况抽查情况、考核相关内容及存在问题的扣分情况等内容,维护计划含数量、地点、预算等内容。
对维护单位的维护计划未提出指导性意见的一次扣2分,因维护计划不符合实际而造成病害设施长时间得不到维护的,发现一次扣1分。
未正常开展月度检查考核的,扣5分,检查考核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发现一处扣1分。
对维护经费未审核的发现一次扣2分,发现审核结果与实际不符的一次扣1分,年度维护经费指标未完成的扣8分。
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施工工序、质量要求、维修时限及考核办法
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程施⼯⼯序、质量要求、维修时限及考核办法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程施⼯⼯序、质量要求、维修时限及考核办法⼀、维修维护管理依据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程必须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及《城镇道路⼯程施⼯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等相关技术⽂件的要求。
⼆、维修维护范围:车⾏道、⼈⾏道、窨井井盖、⽔篦⼦、桥涵及其他附属设施。
三、施⼯⼯序1、车⾏道(1)现场查看并确定维修范围;(2)对施⼯现场进⾏安全围挡并设置警⽰灯、警⽰标志;(3)采⽤割缝机切割旧路⾯;(4)⼈⼯配合机械拆除路⾯⾯层,然后确定是否拆除原路基基层;(5)如需拆除基层,需⼈⼯平整路基,压路机或打夯机压实路基,经甲⽅验收后进⼊下⼀道⼯序施⼯,否则返⼯;(6)制作6%⽔泥稳定砂砾基层并⽤压路机压实,经甲⽅验收后进⼊下⼀道⼯序施⼯,否则返⼯;最后铺筑沥青砼⾯层;(7)如不需拆除原路基基层,垃圾清扫⼲净并经甲⽅验收后,铺筑沥青砼⾯层,采⽤压路机压实;(8)拆除围挡,进⾏竣⼯清理并将垃圾运送⾄指定地点。
2、⼈⾏道(1)现场查看并确定维修范围及数量;(2)设置警⽰标志,对施⼯现场进⾏封闭施⼯;(3)⼈⼯配合机械拆除旧⼈⾏道、盲道板并确定是否拆除基层重新铺设;(4)如需拆除旧基层,⼈⼯平整路基,压路机或打夯机压实,检测合格后制作C15细⽯砼基层并洒⽔养护,合格后铺装⼈⾏道、盲道板;(5)如不需拆除旧基层,直接铺装⼈⾏道、盲道板;(6)竣⼯清理并将垃圾运送⾄指定地点。
3、窨井井盖、⽔篦⼦及沟盖板等(1)现场查看并确定需更换的窨井井盖及⽔篦⼦数量及材质;(2)⼈⼯拆除旧窨井井盖及⽔篦⼦基座或直接更换⽔篦⼦;(3)如需修砌⽔篦⼦、窨井井壁,检查合格后安装⽔篦⼦、窨井盖;如需修砌⽔沟墙体,检查合格后安装沟盖板;(4)如不需修砌⽔沟墙体或井壁,直接⽤M7.5⽔泥砂浆打底安装沟盖板、⽔篦⼦、窨井盖;(5)竣⼯清理并将垃圾运送⾄指定地点。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办法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保障市政基础设施的使用功能,规范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行为,提升公司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水平,科学合理使用和管理养护经费,根据国家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所辖市政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是指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设施等。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标准化手册》等相关标准、规范。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坚持奖惩并举原则。
第五条经验收移交纳入养管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检查考评适用本办法。
凡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施工的单位,都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考评主体、职责、对象第六条设立考评组,组长由工程管理部部长担任,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监理人员及各专业养护施工单位负责人(考评人员不得参加对本单位的考评打分)。
第七条主要职责:根据考评管理办法、规则和标准,对负责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专业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养护单位实施考评。
第八条考评对象:负责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的施工单位。
第三章考评范围及内容第九条考评范围:养管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等设施。
第十条考评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共分6个专业: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专业。
1、道路考评车行道、人行道(包括路缘石等)及附属设施(包括挡墙、护坡、隔离带、声屏障、防护网等)。
要求车行道路面平整,无坑槽现象,路井平顺、无跳车,路肩整齐;人行道侧石、缘石顺直,无缺损现象,人行道花砖无塌陷,无缺损,纵横缝整齐,路面平整;路名牌标志齐全、规范、顺直、清洁。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项目序号考核内容及标准分值权重扣分标准养护计划完成情况(满分80分)1凭据经费和办法状态,执行年度、季度养护计划,作为整年养护资金利用依据,养护维修应与计划(适应)匹配,如有变更需提前报局同意,城管局负责按月报查对现实工程量。
50每月核实未定期完成养护筹划的,每次扣3分。
2经费使用到位,未用于非养护项目。
30经费用于非道排养护项目每项扣5分。
养护维修质量合格率(满分200分)1按照建设部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所划定的尺度,进行检查,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5没有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及时修复扣2分。
2人行道平整,无坑洼、缺板现象发生。
25在巡查过程中每发现1处扣1分。
3桥梁、护坡状态完好,无显着破坏征象产生。
25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4明沟、暗渠及时清淤,保障排水通畅,无积水堵塞现象。
25每发现1处积水堵塞现象扣2分。
5按照工艺范例尺度实行养护工程。
30在施工抽查过程中发现未按照有关操作规范标准实施的扣2分。
6市政办法维修施工工程,按照有关验收划定举行验收。
30验收质量未达标的扣10分,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扣30分。
7根据操作规程精密施工,要求到达良好技术规范尺度。
40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的每发现1处扣1分,检查中发现未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5分。
养护维修及时率(满分200分)1沟槽修复:在接到书面或德律风关照,在有沥青料提供和气候容许下,要求按期完成。
横向沟槽4日内修复,纵向沟槽8日内修复。
大面积沟槽超过200平方米的每增加200平方米顺延一天。
40沟槽未及时修复,每超过一天,横向沟槽每条扣5分,纵向沟槽每条扣3分。
2车行道路坑洼、破皮要及时修复,自发现或接通知之日起一天内暂时硬化,二日内恢复路面,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宁静的沉陷油包,三日内修复。
40车行道路坑洼、破皮未及时修复每发现一处扣2分。
3对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宁静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三日内修复,对外来因素破坏的应有筹划渐渐修复,逐年改造。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完整版)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根据经费和设施状况,执行年度、季度养护计划,作为全年养护资金使用依据,养护维修应与计划(适应)匹配,如有变动需提前报局同意,城管局负责按月报核对实际工程量。
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的每发现1处扣1分,检查中发现未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5分。
沟槽修复:在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在有沥青料供应和天气允许下,要求按期完成。
横向沟槽4日内修复,纵向沟槽8日内修复。
大面积沟槽超过200平方米的每增加200平方米顺延一天。
车行道路坑洼、破皮要及时修复,自发现或接通知之日起一天内临时硬化,二日内恢复路面,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的沉陷油包,三日内修复。
对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安全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三日内修复,对外来因素破坏的应有计划逐步修复,逐年改造。
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安全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排水设施未按计划养护的发现一次扣2分,对未损坏的排水设施未按规定期限及时修复的扣5分。
对损坏,歪斜的路名牌、挡车柱、桥栏杆五日内修复。
五月一日前对路名牌、桥栏杆进行一次除锈油漆。
对损坏,歪斜的路名牌、挡车柱、桥栏杆未按时限修复的每次扣1分。
未按时对路名牌、桥栏杆进行除锈油漆的发现一处扣1分。
积极做好防汛工作,雨后道路淤沙,石头及时清除,冬季做好道路防滑工作,雪天及时喷洒融雪剂。
设施完好率普查,各项完好率指标上升0.1百分点得50分,不按期完成的扣10分,完好率不准确或没有提高,下降0.05 0.1%扣5分。
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限完成指令性任务,上级有关部门及建管局下达的通知按要求完成后,及时反馈下达通知部门。
市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完成不好的扣5分,拒不完成的扣10分。
区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完成不好的扣5分,拒不完成的扣10分。
养护维修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余土废渣日产日清,工地物料整齐堆放,竣工现场要清理干净。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全范围 )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全范围 )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全范围 )天津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办法(试行)按照市政府津政令第26号《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城市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规范,提升市政设施养管水平,确保设施正常安全运行,指导全市市政行业考核工作,形成统一行业标准,结合我市市政行业特点,做为行业监管部门,市政公路管理局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建成区、区县人民政府所在街镇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实施城市管理的区域。
考评对象包括:市道桥处、市内六区市政(园林)局、环城四区建(容)委,武清、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建委,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产业园区、天津港集团公司)管委会,大港油田公司以及其他纳入城市管理范畴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单位。
本办法指导思想:坚持两服务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标准,进一步细化养护管理工作,使市政设施水平再上新台阶,提升市政行业服务水平,逐步推进设施的高效能管理。
一、市政设施养管考核内容1、各养管单位月度自查各设施养管单位由主管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设施养管自查小组,按照市政设施养管单位编制的养管月度计划确定的以自然路口为路段养管检查单元(考核设施量的100%),随机对养护维修单元实施抽查,抽查频率为检查单元总量的20%以上,实行日巡查、周统计、月汇总。
汇报内容:本单位养护维修计划完成情况、质量情况、抽查情况、巡视情况、网格化管理及热线办理情况、新建设施的监管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并形成自检评价报告同时报月度完成情况表;设施养护维修完成情况表;设施养护抢修月度报表;因工掘路恢复月报表;因工占、掘路审批情况统计表;巡视情况处置统计表、信息反馈办理回复表。
2、月度、季度、年度考评检查市道桥处、市内六区市政(园林)局、环城四区建(容)委负责养管的设施,由市政公路管理局组成考评工作检查组,分别在月度、季度、年度末期进行考评。
市政设施优质养护片评分标准说明
市政设施优质养护片评分标准说明(一)设施整体印象分(5%)对创优片内所有参评设施进行整体检查,掌握全片设施的整体完好程度及与周边道路衔接情况,整体外观整齐、平顺、舒适。
由检查人员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值。
∑各检查人员得分设施整体印象分= ×5%人数(二)市政设施完好分(70%)1、道路优质养护片按单元(每一万平方米)抽查设施的完好水平。
抽查量不少于申报量的20%,单元内各类设施评分采取直接扣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办法见附表一。
含有桥梁的道路优质养护片,桥梁单独为一个单元,为必查项目。
道路优质片设施类别打分系数为:车行道0.50,人行道0.20,桥梁0.15,下水道0.15。
当无桥梁时,车行道系数为0.65。
含有桥梁的道路优质片,抽查时,应将桥梁所在的单元也纳入抽查单元之内。
∑各个单元某类设施得分市政设施完好得分=[∑( ×系数)]×70%检查单元数2、河道单项优质片按百分制评定完好水平。
采取直接扣分法打分,具体评分办法见附表二。
3、桥梁单项优质片按百分制评定完好水平。
采取直接扣分法打分,具体评分办法见附表三。
(三)各类台帐和应急预案及基础资料(20%)1、按规范需要填写创优质养护片的各类表格,每缺一项扣1分(1)道路优质养护片: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之要求,填写表1、表2、表3。
(2)桥梁单项优质养护片:根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之要求,填写表4、表5、表6、表7、表8。
(3)河道单项优质养护片:填写表9、表10、表11。
2、创优片内二年内的各类台帐,每缺一项扣1分(1)市政设施的平面图、断面图、地下管线图(2)创优片内设施维修记录、安全生产台帐(3)创优片内维修项目的质量检查评分表和上级复查签证(4)资料整理成册且有专人保管及存放3、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每缺一项扣1分(1)有总体应急预案,预案运行网络图,应急队伍的组成(2)主要市政设施事故先期处置方案(道路、桥梁),处置必备的机械、技术装备和物资储备。
宁波市市政道路养护考核细则
宁波市市政道路养护考核细则为加强宁波市市政道路的养护工作,确保市管道路养护的正常化、正规化,确保市管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宁波市道路养护技术标准》及其它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1、养护管理科为考核责任部门,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所管辖的三区范围内道路设施考核,考核内容为日常养护工程量及工程质量。
2、考核分为日常抽查、周抽检及月度考核三种。
日常抽查: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每天对设施养护项目现场作业质量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情况,签发业务联系单,并附照片给养护单位,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对查出较严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时,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将签发整改通知单,同时要求养护单位在整改完毕后回复,并上报养护管理部门给予养护单位以经济处罚。
周抽检: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每周组织人员对养护情况随机抽查进行考核评分,抽查考核样本不少于设施养护维修总量的10%。
具体方法:由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组织,养护管理考核小组参加,并由养护管理考核小组、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按照评分标准打分,评分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凭据。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对设施养护项目进行月考核,月度抽查考核评分按周40%、月60%抽查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取定。
具体方法为:月度检查每月一次,安排在下一月初第一周进行。
由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组织,养护管理考核小组参加,为保证考核“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养护单位参加,但养护单位不参与评分。
月度检查考核评分由养护管理考核小组综合评定。
月度检查考核中,设施养护考核样本应不少于月总工程量的20%,路段为自报与指定相结合。
若月考核三次及以上不合格的,养护管理部门将扣除承包人相应的处罚金后,不再签订余下合同期的施工合同,养护管理部门有权就余下合同期施工内容进行重新招标。
3、内业资料质量检查考核主要是指养护单位为保证设施养护目标的实现编制的养护、维修记录。
市政设施管养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DOC格式).DOC
市政设施管养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DOC格式).DOC为加强我区市政设施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市政设施功能,提高我区市政设施管养水平,进一步推进市政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进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市政设施是指:(一)道桥设施:除公路、高速公路以外的城市道路和桥梁设施,其中道路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肩、隔离带等及其附属设施(路名牌等);桥梁设施包括立交桥、跨河桥、跨线桥、高架桥、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及其附属设施(桥孔、挡土墙、桥栏、防撞墙、桥名牌、限载牌、限高设施等)。
(二)绿地:全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旁绿地(含行道树)、单位附属绿地、公园(广场)绿地等。
(三)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除公路、高速公路以外的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道路照明的专用变压器(箱)、配电房(室)、配电箱(柜)、灯杆、灯具、管线及照明附属设施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深圳市龙岗区。
第二章检查单位及考核对象第四条检查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为全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区、街道两级市政设施的管养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条考核对象:龙岗区各街道办市政设施管理单位。
第三章检查考核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第六条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一)桥梁:桥头、桥面、伸缩缝、排水系统、栏杆或护栏、人行道等;(二)沥青路面道路:裂缝、变形、松散等;(三)水泥路面道路:裂缝、表面层破坏等;(四)人行道:裂缝、松动或变形、残缺等;(五)绿化(道路绿化及公园广场):保洁、修剪和树型管理、施肥、补植、病虫害防治等;(六)路灯:亮灯率、设备完好率、装灯率、保洁等。
(七)资料及机构组织:相关管理及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管养人员的配备及到位情况等。
第七条检查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行业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办法提出了针对各项检查内容的要求及评分标准。
合肥市道路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现场考核
1、沥青路面有坑洞、沉陷、拥包等现象,并无任何资料进行落实的,每1处扣1分;砼路面有开裂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沉陷等现象,并无任何资料进行落实的,每1处扣1分(已列入大建设改建计划除外)
2、人行道板有沉陷、松动、拱起、缺损,并无任何资料进行落实的,每1处扣1分。
3、路牙侧石有缺损5%以上现象,并无任何资料进行落实的,发现1块扣1分。
4、摸索、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形成理论体系,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文章,传播成功经验,促进行业发展的,每项加5分
5、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每次扣20分。
20
被考核单位:
得分:
考核人员签字:
合肥市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
项目
扣分项目及标准
总分
扣分
得分
扣分地点、原因
资料考核
4、接到井盖丢失等通知,未及时到达现场围护或两小时内未开始维修的,每次扣1分。
5、检查井周边龟裂、检查井盖响动,发现一处扣0.5分;
6、养护人员未穿安全服、下检查井作业时,未按要求进行通风、下检查井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发现一次扣2分。
7、排水管道、中心井及闸门被占压、破坏未及时发现并整改的,每次扣2分;进出水口被占压、破坏未被及时发现并整改的,每次扣5分。
3未按规范对桥梁进行检测扣10分30现场考核1桥面铺装层由坑槽碎裂洞穴桥面人行道网裂塌陷残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铺装层坑洞空鼓翘起并无任何资料进行落实的每1处扣1分
合肥市道路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
项目
扣分项目及标准
满分
扣分
得分
扣分地点、原因
资料考核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那么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那么工程序号考核内容及标准分值权重扣分标准养护计划完成情况(总分值80分)1根据经费和设施状况,执行年度、季度养护计划,作为全年养护资金使用依据,养护维修应与计划(适应)匹配,如有变动需提前报局同意,城管局负责按月报核对实际工程量。
50每月核实未按期完成养护计划的,每次扣3分。
2经费使用到位,未用于非养护工程。
30经费用于非道排养护工程每项扣5分。
养护维修质量合格率(总分值200分)1按照建设部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要求合格率到达100%。
25没有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及时修复扣2分。
2人行道平整,无坑洼、缺板现象发生。
25在巡查过程中每发现1处扣1分。
3桥梁、护坡状态完好,无明显损坏现象发生。
25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4明沟、暗渠及时清淤,保障排水通畅,无积水堵塞现象。
25每发现1处积水堵塞现象扣2分。
5按照工艺规范标准实施养护工程。
30在施工抽查过程中发现未按照有关操作规范标准实施的扣2分。
6市政设施维修施工工程,按照有关验收规定进行验收。
30验收质量未达标的扣10分,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扣30分。
7按照操作规程严密施工,要求到达优秀技术规范标准。
40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的每发现1处扣1分,检查中发现未到达技术规范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5分。
养护维修及时率(总分值200分)1沟槽修复:在接到书面或通知,在有沥青料供应和天气允许下,要求按期完成。
横向沟槽4日内修复,纵向沟槽8日内修复。
大面积沟槽超过200平方米的每增加200平方米顺延一天。
40沟槽未及时修复,每超过一天,横向沟槽每条扣5分,纵向沟槽每条扣3分。
2车行道路坑洼、破皮要及时修复,自发现或接通知之日起一天内临时硬化,二日内恢复路面,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的沉陷油包,三日内修复。
40车行道路坑洼、破皮未及时修复每发现一处扣2分。
3对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安全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三日内修复,对外来因素破坏的应有计划逐步修复,逐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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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项目序号考核内容及标准分值权重扣分标准养护计划完成情况(满分80分)1根据经费和设施状况,执行年度、季度养护计划,作为全年养护资金使用依据,养护维修应与计划(适应)匹配,如有变动需提前报局同意,城管局负责按月报核对实际工程量。
50每月核实未按期完成养护计划的,每次扣3分。
2经费使用到位,未用于非养护项目。
30经费用于非道排养护项目每项扣5分。
养护维修质量合格率(满分200分)1按照建设部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5没有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及时修复扣2分。
2人行道平整,无坑洼、缺板现象发生。
25在巡查过程中每发现1处扣1分。
3桥梁、护坡状态完好,无明显损坏现象发生。
25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4明沟、暗渠及时清淤,保障排水通畅,无积水堵塞现象。
25每发现1处积水堵塞现象扣2分。
按照工艺规范标准实施养护工程。
30在施工抽查过程中发现未按照有关操作规范标准实施的扣2分。
6市政设施维修施工工程,按照有关验收规定进行验收。
30验收质量未达标的扣10分,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扣30分。
7按照操作规程严密施工,要求达到优秀技术规范标准。
40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的每发现1处扣1分,检查中发现未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5分。
养护维修。
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天山区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天山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功能,确保天山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品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舆论、群众监督,注重“定期考核看效果、年终考核看实绩”,强化工作重点与考核重点相结合,坚持正向激励,促进市政设施管护考核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二、考核分类(一)天山区36条城市主干道及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由市政设施养护处负责。
(二)天山区63条城市次干道、818条巷道及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绿化护栏的维护由山区养护零补队负责。
(三)BRT护栏的维护工作由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负责。
三、考核机构考核组织单位为天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局,被考核单位为市政设施养护处、天山区养护零补队、天山区环卫清运队。
四、考核依据(一)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二)城乡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三)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6-2005);(四)城乡建设部《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五)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六)《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政府令);(七)《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检查井设施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政府令);(八)《乌鲁木齐市道路修补操作规程》(市城管委编制);(九)《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五、乌鲁木齐天山区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表(总分100分)被考核单位:总得分:考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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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权重
扣分标准
养护计划
完成情况
(满分80分)
1
根据经费和设施状况,执行年度、季度养护计划,作为全年养护资金使用依据,养护维修应与计划(适应)匹配,如有变动需提前报局同意,城管局负责按月报核对实际工程量。
50
每月核实未按期完成养护计划的,每次扣3分。
2
经费使用到位,未用于非养护项目。
30
经费用于非道排养护项目每项扣5分。
养护维修质量
合格率
(满分200分)
1
按照建设部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5
没有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及时修复扣2分。
2
人行道平整,无坑洼、缺板现象发生。
25
在巡查过程中每发现1处扣1分。
3
桥梁、护坡状态完好,无明显损坏现象发生。
25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4
明沟、暗渠及时清淤,保障排水通畅,无积水堵塞现象。
25
每发现1处积水堵塞现象扣2分。
5
按照工艺规范标准实施养护工程。
30
在施工抽查过程中发现未按照有关操作规范标准实施的扣2分。
6
市政设施维修施工工程,按照有关验收规定进行验收。
30
验收质量未达标的扣10分,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扣30分。
7
按照操作规程严密施工,要求达到优秀技术规范标准。
40
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的每发现1处扣1分,检查中发现未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5分。
养护维修
及时率
(满分200分)
1
沟槽修复:在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在有沥青料供应和天气允许下,要求按期完成。
横向沟槽4日内修复,纵向沟槽8日内修复。
大面积沟槽超过200平方米的每增加200平方米顺延一天。
40
沟槽未及时修复,每超过一天,横向沟槽每条扣5分,纵向沟槽每条扣3分。
2
车行道路坑洼、破皮要及时修复,自发现或接通知之日起一天内临时硬化,二日内恢复路面,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的沉陷油包,三日内修复。
40
车行道路坑洼、破皮未及时修复每发现一处扣2分。
3
对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安全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三日内修复,对外来因素破坏的应有计划逐步修复,逐年改造。
30
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安全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4
排水设施要有计划的经常养护,保持排水畅通,对塌陷断裂排水设施,五日内修复。
20
排水设施未按计划养护的发现一次扣2分,对未损坏的排水设施未按规定期限及时修复的扣5分。
5
对损坏,歪斜的路名牌、挡车柱、桥栏杆五日内修复。
五月一日前对路名牌、桥栏杆进行一次除锈油漆。
20
对损坏,歪斜的路名牌、挡车柱、桥栏杆未按时限修复的每次扣1分。
未按时对路名牌、桥栏杆进行除锈油漆的发现一处扣1分。
6
在修复车行道及人行道时,对沿石下沉、缺损、扭曲、歪斜的随时整修。
20
沿石、沟石残缺倾斜、歪斜、沿石沟石起伏不平在规定时间内未整修的每处扣1分。
7
积极做好防汛工作,雨后道路淤沙,石头及时清除,冬季做好道路防滑工作,雪天及时喷洒融雪剂。
30
未及时清除道路汛后淤沙、石头的,发现每处扣2分,未及时播撒融雪剂的扣5分。
设施完好率
普查
(满分80分)
1
每年做好设施完好率普查工作,上报市主管部门通过。
80
设施完好率普查,各项完好率指标上升0.1百分点得50分,不按期完成的扣10分,完好率不准确或没有提高,下降0.05—0.1%扣5分。
指令性任务
(满分100分)
1
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限完成指令性任务,上级有关部门及建管局下达的通知按要求完成后,及时反馈下达通知部门。
50
市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完成不好的扣5分,拒不完成的扣10分。
50
区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完成不好的扣5分,拒不完成的扣10分。
雨水斗清挖
(满分20分)
1
雨水斗内淤积物不高于管底、无杂物。
20
雨水斗内未露出管底的,每个扣0.1分。
文明施工
(满分100分)
1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市政施工要求设置施工安全警戒标志。
30
施工现场没有施工安全标志每处扣5分。
2
养护维修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余土废渣日产日清,工地物料整齐堆放,竣工现场要清理干净。
40
工程完工后,余土或淤泥清运超过规定期限每处扣5 分。
30
因施工没有设安全标志发生责任事故的每出现一次处扣30分。
业务管理
(满分100分)
1
各种报表要准确、齐全、及时签字盖章。
每月二十五日前报月养护维修计划表,每月二十八日前报养护维修完成统计表。
100
报表数据不全,每缺一项扣5分,每迟报一天扣5分,数据不准确弄虚作假每次扣10分,不报的扣100分。
夜间施工
(满分20分)
1
在旅游季节和车流量大的道路养护维修,提倡夜间施工,并提前向建管局报告。
20
造成扰民被投诉的一经查实每次扣10分。
社会服务责任
赔偿制度办理
(满分100分)
1
对涉及市政管理方面的来访、信访、新闻曝光、投诉,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及时率、办理反馈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20
受理投诉无专人办理、无登记、无程序、无结果的,每件扣2分。
10
投诉报表不按时上报的,每拖延一天扣1分。
15
对投诉问题办理不及时,每拖延一天扣2分。
30
因办理不利造成赔偿的,每起扣10分。
25
因工作不利造成新闻曝光的经查属实,每起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