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创业就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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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伟街工委创建创业就业型街道实施方案为做好创业就业工作,推进新伟街道办事处创业就业型街道的创建,结合街道、社区创业就业实际工作,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房、建设哈南为主题。为加强街道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和党建工作阵地建设,创新载体,构建城乡党建一体化的新格局。街工委成立“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以做好创业带动就业服务工作为切入点。指导帮助辖区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成立联合党支部。对非公有制企业、团体、入住外来人口、失地农民、打工人员中的党员进行组织管理对接。“街道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诚挚邀请企业、学校、社会团体加盟。落实政府就业创业服务部门、相关金融机构扶持政策。整合资源,为有效的服务创业就业具体实践中,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巩固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工作能力,使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的夯实。
每个社区成立“社区创业就业服务站”。共同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性创业项目洽谈会、招聘会。搭建有效创业项目推介平台,激发劳动者自主创业的热情,营造推动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积极宣传政府扶持创业就业的方式,以“区厂联动,和谐共建”为契机,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
搭建起有一定区域影响的专业化、社会化的创业就业服务平台,重点为城镇失业人员、高校学生、失地农民创业就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创业投资提供项目支持与创业服务,为创业者实施的项目提供市场对接。面向城乡创业就业者;创建技能培训基地,不断提升创业就业者的开业、就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创建创业就业实践基地,完善创业就业扶持和创业后续服务体系。以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形成以创业就业培训、政策扶持和创业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激发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使党建工作全覆盖,城乡一体化。
二.工作目标
以党建工作搭建的共建平台,结合街道、社区创业就业的实际情况,发挥辖区企业、外来企业主体性作用,将街道、社区打造成集创业就业体系、健全创业就业服务完善、提供就业渠道多、创业环境优良、创业人才聚集、创新企业众多、创业投资活跃的“创业型街道、社区”。瞄准高起点、拓宽视野,结合辖区“创新型街道、社区”建设,以“创业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创业的提升”的思路,将建设“创业型街、社区”与“创新型街社区”共同推进。
三 .具体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为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创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由街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两名分管副主任
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党办、财经办、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各社区负责人组成。街道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基层社区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等日常事务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与各社区创业就业指导中心保持协调联系。
1、党办:
(1)要以开展“创业就业”工作为切入点;以区厂联动,和谐共建为基础;创建党建工作新格局,把党组织管理覆盖到辖区企业团体。做好外来入住党员管理。以创业就业把党建工作做到“城乡一体化”。负责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宣传“街道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社区创业就业服务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鼓励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宣传创业就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能就业”的舆论氛围;普及创业、就业知识,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树立创业光荣、致富光荣的全新理念,培养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竞相发展、团结奋进的创业就业文化。
(2)负责鼓励和引导支持科技创业项目发展;建立科技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为科技型企业和科技人员创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3)积极开展创业帮扶活动,协助督促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落实到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落实创业优惠政策检查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服务。
(4)负责发挥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创业就业效率提高;推动青年创业贷款,组织青年技能培训、创业辅导,引导扶持青年创业就业,努力拓宽青年创业渠道,树立青年创业典型。
(5)负责宣传国家扶持妇女创业的优惠政策,结合街道实际鼓励和引导妇女自主创业就业;树立妇女创业就业典型;负责开展“巾帼创业就业”等多种形式的妇女创业就业服务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转变就业就业观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努力提升妇女创业就业能力。
2、财经办:
(1)负责各“社区创业就业服务站”工作实际需要,落实促进创业的财政扶持政策,在年度预算中合理安排创业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及创业后续服务扶持等有关支出;加强信用担保,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出险资金清偿工作;参与提出支持创业的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加强创业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2)协助相关部门落实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外资企业公平待遇问题,协助相关部门扶持科技型、规模型、效益型、外向型中小企业、团体;鼓励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维护、保障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3、事务办:
(1)负责指导社区建设,推动社区创业就业环境改善;扶持发展社区中有利于促进居民创业、就业。社区民间组织入驻家庭就业(即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引导军队退役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参加创业培训,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创业和就业。负责引导城乡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挖掘残疾人创业就业典型,大力宣传励志创业就业事迹。
(2)发挥社区教育作用,配合做好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积极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就业指导和创业就业意识教育。
4、劳动保障事务所:
负责宣传国家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指导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活动,树立和宣传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事迹。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和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创业补贴等各项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社区创业就业服务站”工作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量化指标体系,开展“社区创业就业服务站”工作任务动态管理;牵头组建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和创业就业培训,建立健全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为创业就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会同各相关部门、科室制定创业就业技术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和对创业主体的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积极引进先进创业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