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现状的调查与思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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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现状的调查与思考1

计生现状的调查与思考1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口和计生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从城东街道办事处所辖各社区(管区)当前情况看,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加,计生对象数量急增,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愿承担计生社会责任,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给计生工作增加了难度。近期,笔者对城东街道所辖4个社区2个管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调研并作了一些思考,提了一些建议,希望可以为计生部门的工作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一、基本情况

街道计划生育管理站共配备了10名计生管理员,其中一名专管流动人口。下属4个社区2个管区共配备计生管理员6名,每个社区按管辖范围配置1名。街居二级均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协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截止2009年8月31日全街道总人口51386人,已婚育龄妇女13469人,其中镇北社区376人,镇东社区340人,镇西社区438人,水落社区354人,南区577人,水落管区459人,区直10939人。出生人口289人,人口出生率5.62‰,符合政策生育率93.4%,二孩符合政策生育率70.4%。到目前征收社会抚养费30万元。

二、当前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卫生和计生部门之间职责关系理不顺。计生部门是计生执法部门,应集中精力做好计生执法工作。而卫生部门应该做好结扎、引产、人流、放环等计生技术服务工作。现在的计生部门在形式上虽然对计生技术服务和计生执法工作一把抓到底,实际上却把具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都推给街道办事处。这样的工作机制,既做不好执法工作,又做不好技术服务工作。职责理不顺,反而使计生工作被动,群众有意见,也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宣传教育实效未尽人意,计生政策与群众意愿差距仍然较大,政策外生育法制约束力弱化。从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上看:一是群众的生育意愿转变滞后。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差距较大,多生、生男、传宗接代的陈旧观念植根很深,特别是至少生养两孩子──而且要有男孩仍是多数群众普遍的生育意愿;二是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误区较多。一般群众,甚至相当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等,都不同程度地错误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生育政策放宽了、交点钱就可以多生了、基层干部不敢管了”,严重淡化了国策意识;有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认为“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用不灵,有了《法》反而没办法”,从而在工作中表现出忽视主观努力,干到哪里算哪里的消极态度。从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上看:基

层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以及一些不是直接从事计划生育的社区干部,仍然存在着对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理解不深、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宣传教育的死角仍然较大。在目前计划生育人性化管理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政策和要求,对缺少约束力或意识落后的计生对象不能像以往那样可以强制执行,当这类人员政策外怀孕且拒绝人流引产时,难以落实补救措施。如果对象铁了心决意要生的,反复的思想工作实际上效果并不明显。此外违法生育现象呈多元化趋势:①未婚男、女青年依法生育观念淡薄,特别是周边居民片,未到法定年龄生育现象呈上升趋势,近2年未到法定年龄政策外生育共发生8例。②离、再婚人员不符合特批条件,但有着强烈生育愿望的对象难管理。③经济条件好的少数人员生育二胎的愿望更是强烈。比如近年发生的像教师、医生和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单位职工等宁愿放弃工作也要违法生育。

④农转非(属于征地、一居一农)无业人员自由度高,管理容易失控,近2年来发生政策外生育共20例。

⑤非婚生育(一方有合法婚姻有子女,第三者非婚政策外生育的)也有增多趋势,2年来已发生4例。

(三)社区的管理幅度与难度日益加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更趋频繁,此外,户籍制度改革后,农转非及户口迁移手续比以前简化,所有这些原因造成城镇人户分离数量增多,客观上导致计生管理脱节的状况更为严重,城镇计生面临形势已十分严峻。

1、社区人户分离日趋严重,计生管理的“空洞”增多。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人户分离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转制、破产企业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农转非等户口挂靠在某个社区,但查不到人,无法实行跟踪管理,漏管人员中发生的政策外生育已占相当大的比例,突出的有以下几块:①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挂在人才中心集体户的有374人,其中育龄妇女有133人。②农民城镇户口大部分挂在区直各单位,共有7000多人,其中育龄妇女有1355人,住在街道范围内的只有230人,其他人员分布在各地不等,无法寻找的有301人。③社区所辖私人企业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较多。企业虽然倒闭,而户口却一直存在,如汽车修理厂、医药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等。④在一部分先富起来,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当中,愿受罚想生育第二胎的人有所增加。有个新现象,以前有些人是因为第一胎是女儿想生第二胎,现在第一胎是男孩的也要生第二胎,所以,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比较严峻,工作压力也很大。⑤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的财产确定难度很大。许多个体私人企业主在计划生育二胎时早已作好了财产转移准备。违法生育发生后,明知道有财产,但因无确凿证据而无法认定,只能按人均可支配收入处罚。这对一些人来说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

2、社区计生管理面和管理量增大与计生工作人员相对不足、力量不匹配的矛盾日趋突出。比如镇北社区是个较大的居委会,其辖区较宽较大,却只有5个社区干部,需管理的育龄妇女有12161人,相当于两个中等乡(镇)的育龄妇女,任务繁重、管理面确实太大。像镇东、镇西、水落等社区,去年平均每个

社区育龄妇女信息再调查工作要查找100余人,其中查找一个对象要反复上门好几次,有的也不一定能找到,而目前社区无法查找的有200余人(不包括隐性漏管人员),这些对象都属于户在人不在,人户分离人员,找不到住址,查不到人,派出所户籍登记的是老地址老情况尚未变更,有些老地址根本就不存在了。

(四)计生违法对象逃避或拖赖,使行政执法出现“执法难”问题。一部分已政策外生育对象,一味回避,不肯与执法人员见面,无法取证立案。另外有些对象,家境确实困难,即使降到底线额度也难以兑现计生政策,长此以往,根本无法起到震慑作用。

(五)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出现新的难点。主要是管理对象流向复杂,流动频繁,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难以落实。主要表现在:一是三无人员,没有公安协助,无法登记;二是政策外怀孕对象不配合,真正拿下来也存在困难;三是企业、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意识淡薄。

(六)部门配合不力,齐抓共管难度大。计划生育工作不是哪一人哪一个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一是目前公安部门在小孩入户时,没有严格把关,使那些没有出具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生育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法有效证明等也给予入户;二是在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时,对擅自为育龄妇女实施解除节育措施手术的,没有坚决予以打击;三是医疗机构没有严格坚持凭证检查和凭证生育制度,给无证对象大开方便之门。

(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难点,又是重点,其表现有二:一是未婚青年管理难,近年来,打工经济热俏城乡,70%左右的青年辍学后便外出务工,在其间,很可能组织了“家庭”,等他们回来时,已有一个甚至几个小孩了,加之这些流出人员流动性太强,居无定所,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二是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本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证;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且成本太大,取证仍然难,往往是花了人力、物力、财力,可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三、推进计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城东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既有法律法规不配套、各地贯彻实施不平衡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有需要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调研工作更深入、参谋工作更到位,有关部门配合更协调和政府牵头抓总更得力等各方面的原因。从调查情况看,当前必须进一步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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