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几个人
公司法董事会成员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董事会成员有什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中国自古有一句古话,无规矩不成方圆。
因此我国各行各业都有相关规范和法律条款对社会生产生活进行规范和制约。
对于企业来说,也有公司法对其组织机构或者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那么,公司法董事会成员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解读】本条是对于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和董事长法律地位的规定。
▲一、董事会是指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的公司常设机关。
有以下几个特点:1、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由于董事会决策公司事务得由全体董事按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决定,因而公司的董事会其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可选择不设董事会,但设一人担任执行董事,其职权与董事会相关,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人代表。
但要注意的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有限合伙公司的股东结构
有限合伙公司的股东结构
有限合伙公司是由一名或多名合伙人组成的公司,其中至少有一
名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人,负责出资而不参与日常管理。
在有限合伙
公司中,除有限合伙人以外,还需要有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负责公
司的具体管理和经营。
在有限合伙公司中,股东结构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有限合伙公司的出资人,负责提供
资金支持,但不参与公司的经营。
他们只承担一定的责任和风险,限
于其出资额。
2.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有限合伙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他们
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经营工作。
普通合伙人也是公司的投资者,他们通
常出资额较少,但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和风险。
3. 投资人:有限合伙公司的投资者也是公司的股东。
他们投资有
限合伙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并享有公司收益的分红。
投资人并不承担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只能享有股权收益。
4. 管理人员:有限合伙公司还有一些与公司经营有关的管理人员。
他们是公司的雇员,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由于管理
人员通常不持有公司股权,因此不属于公司的股东结构。
总的来说,有限合伙公司的股东结构由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和投资人组成。
不同类型的合伙人在公司中承担不同的职责和义务,
共同实现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目标。
因此,在有限合伙公司中,股东结构的合理设计和管理非常重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成立公司的步骤有哪些(成立公司的流程和要求)
成立公司的步骤有哪些(成立公司的流程和要求)一、选择公司的形式: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神察谈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只有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
二、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2)注册资金(3)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4)公司经营范围(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6)公司住所(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9)公司章程三、注册公司的步骤: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好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工商名称核准费是40元,交给工商局。
4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自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广州这块,需要超君了解)。
按一般流程来算,要交房租给所租办公室的房东(所有权人),假设办公室的房租是1000元/月,一般起租最少6个月,6个月的房租是6000元。
3、签订租房合同:要与所租的办公室的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租房合同打印费5份15元,房产证复印件5张2.5元。
4、买租房的印花税: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
例如我们每年房租是1.2万元,那就要买12元钱的印花税,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6、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公司的种类有哪几种
公司的种类有哪⼏种
公司包含四种类型。
第⼀种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第⼆种为股份制企业,是指三⼈或三⼈以上(⾄少三⼈)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式⾃愿结合的⼀种企业组织形式。
它是适应社会化⼤⽣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种企业组织形式。
第三种为集团公司,是为了⼀定的⽬的组织起来共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联合体。
⼀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产、经营机构的⼤型公司。
它⼀般都经营着规模庞⼤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的权益。
第四种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中国《公司法》第五⼗七条规定:“本法所称⼀⼈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个⾃然⼈股东或者⼀个法⼈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性质说明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任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
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规定不尽相同。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
(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
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一般相互认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不能发行股票。
(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较为简单和灵活。
如组织机构、审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
2.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由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任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⑴股东符合法宝人数⑵股东出资达到法宝资本最低限额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⑷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⑸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⑴申请名称预先核准⑵出资及开设银行账户⑶验资⑷审批⑸申请设立登记⑹签发出资证明书和置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⑴足额缴纳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⑵补交出资差额.⑶不得抽逃出资.⑷遵纪守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法。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比较而言,有以下区别:(1)两种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由5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两种公司股东都只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负责,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3)就股东权力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4)从资本募集方式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质,不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股票、债券,股份转让严格限制,财务不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开放性质,其股票公开发行,自由转让,财务公开。
(5)从筹资工具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是股票及债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筹资并不采取股票债券形式,而是内部认购。
(6)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公司性质,但股东之间的关系密切,在一般情况下,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分离,所以它又具有某种人合公司的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从字面上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似乎非常相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上的一人公司不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只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1)比普通有限公司更高的最低资本额标准(10万)和更严格的出资缴纳要求;2)设立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也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法律规定了特别的公司透明要求;4)法律规定了更简易的管理方式;5)强调了会计审计的要求;6)规定了财产独立、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这类企业,由一个自然人独自出资,一般资本数额较少,企业规模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差.其在组织上的设立、终止条件和程序比较简易,经营管理上出资人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所得利润归出资人独立享有,同时出资人要独立的承担无限责任。
但是以上两者在法律实质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别,两者的区别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法律形态不同在法律形式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虽然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在法律形式上不具有法人的资格。
(2)主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利弊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1.股东的数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1~5O人。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但至少2人。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内资有限公司有可能是几个人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内资一个有限公司就是独资成立的有限公司。
根本的区别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具有2个以上的股东组成。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一个自然人的公司。
在营业执照上的区别是一人有限公司会出现一个自然人等字样,而有限责任公司就没有那些字样。
具体来说,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还有一些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修订草案在“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中新增加了“第四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显示关于一人公司的立法争议已经基本尘埃落定。
同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门槛也不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仅仅为人民币10万元。
二、一人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身份证;2、法人简历一份;3、公司联系方式;4、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5、租房协议、发票;6、经营范围。
三、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是什么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法(部分表格)
1、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2、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同意的,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兼职禁止
未经同意的,董、监、高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监事会
1、不得少于5人
2、其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
3、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委派,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条件
3、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4、股票由打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的字样。
5、公司发行的可以是几名股票。也可以无几名股票。
6、公司成立后,才可以向股东交付股票,成立前不可以。
股份转让
1、股东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2、转让股份应当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记名股票丢失的补救
1、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股票失效,之后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关于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职权一样。
3、积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其他事项,多数通过即可。
董事会
1、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董事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
主讲教师:罗艳芬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案例导入
小王厌倦了为他人工作。他中学时候便梦 想着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并且到30岁时 能够成为百万富翁。小王现在已经29岁了, 虽然下一年他很有可能成不了百万富翁,但 他却打算用现有的5万元开一家公司。 那么, 5万元能成立一家什么类型的公司呢?这样的 一家企业又能选择何种组织形式呢?
C
(二)股东会
1、性质; 2、职权; 3、召开; 4、议事规则。
1、股东会的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 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2、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 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ABD
练习题
下述有关股东出资的命题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 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B.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的30%。 C.股东一旦交付出资就不得抽逃出资。 D.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 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 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本节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及特征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五、国有独资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及特征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二)有限责任公司特征
中美《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制度比较
法学1203班1110312301 蔡其军中美《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制度比较1.投资主体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出资设立,并且也允许一人有限公司的存在。
而股东的身份,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结合三资企业法以及政府部门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中国《公司法》中所谓的”股东”,原则上并不排斥外国股东,只是当外国股东持有出资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总额25 %以上时,应选择合资企业法或者合作企业法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形态进行经营,而当全部资本皆由单个或多个外国股东所持有时,则应选择外资企业法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形态进行经营。
美国统一有限责任公司法第202 条a 款规定:”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人,只要向州务秘书办事处提交组织章程备案,即可组织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的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美国有限责任公司对出资人并没有人数上的限制,这是和我国非常重大的不同。
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或者说成员,几乎不受任何主体形态以及国籍的限制。
2.章程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显然是非常严格的。
美国统一有限责任公司法第203 条a 、b 两款则分别将对章程内容的法律要求,分为”必须加以规定”以及”可以加以规定”两个层次。
除必须载明的事项外,公司章程还可以载明以下事项:允许在经营协议中制定的规则;其他与法律不冲突的问题。
美国统一有限责任公司法对公司章程内容的要求,体现了尊重投资人的契约自由和经营自由。
此外,美国统一有限责任公司法特设了经营协议制度,以此允许公司成员之间通过订立无须备案注册的协议方式,来进一步规范公司事务的执行、以及成员或经理和公司相互之间的关系。
3.股东的出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区别
原《公司法》规定: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根据2005年修改后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2)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有具体的出资,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劳务也可以作为出资形式。合伙企业的具体出资额,法律并没有金额限制,只要合伙人认为与经营相适应即可。
(3)有自己的名称
合伙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应当有自己的名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该名称应符合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便享有名称使用权。
(2)由于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但与公司股东的责任相比,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承担的义务包括:①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缴纳各自的出资。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分伙企业的财产。③合伙人不得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包括转让、赠与、对外出资等。④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当以其他个人财产优先清偿,不得直接以对合伙企业财产享有的权益抵销或清偿债务。
3、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合伙组织形式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相比,合伙有其他经济体无法代替的优势,同时也有自身的不足,这需要经营者根据自己的目的和取舍进行选择。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在许多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也是大家容易混淆的概念。
那么,两者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就和我一起看看吧!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一、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1-50人。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但至少2人。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四、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五、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纠纷诉讼指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纠纷诉讼指南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举证证明一人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虽然在税收、财务管理上有一定的优势,但股东在对外责任上也有不小的风险,这也是我们律师代理涉一人公司案件过程必要的审查事项。
笔者代理过数起类似的案件,现将几个方面的经验作出分享。
(一)被告的确定一人公司股东责任纠纷,要求股东就一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将一人股东和公司均列为被告,但如果债权人对一人公司的债权已经先行起诉并已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再向一人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则应将一人股东列为被告,将一人公司列为第三人,并在诉讼材料中列明前期诉讼的具体情况。
笔者认为更多的被告人数应当是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因此若无特殊情况优先将一人股东和公司均列为被告,但笔者也碰到过法院不同意将两者共同列为被告的情形,理由是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责任的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案由不同(法院的理由是否准确笔者在本文中先不作分析)。
若法院立案庭不同意同时受理,那么原告只得分开进行诉讼,但受理后原告还是可以再次向审判法官申请追加被告,可能审判法官会有不同的观点。
(二)案由的选择若法院同意原告将一人股东和公司均列为被告,那么案由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2020〕347号)第五条第3点规定:“存在多个法律关系时个案案由的确定。
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个案案由;均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并列确定相应的案由。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将公司大致的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有一种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不同的公司分别有着不同的内容。
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1、股东的数量不同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2~50人。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
2、股份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3、募股集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4、股份转让自由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与持有者人身并无特定联系,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意事项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
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1、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上的区别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上的区别特征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2)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
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上市公司股东最多占多少人
Opportunity has a special affinity for prepared mind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上市公司股东最多占多少人上市公司股东最高人数没有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在50人以下,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规定股东应当在2-200人之间,如果是一类上市公司,要求股东人数在人以上,并且持股2000- 20万元的人数,不能低于1500人,公司法规定股东最高人数,对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
一、上市公司股东最多占多少人?上市公司的股东最高没有限定。
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条件规定,上市公司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二、而深圳交易所上市条件规定,把股权分布规定要求分成三类:1、上市股票的要求:记名股东人数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2、上市股票的要求:记名股东人数在1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1000~1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750人,且其中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到500万元以上;3、上市股票的要求:记名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500元至5万元的股东的人数不少于300人,且其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应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1、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新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最高人数进行限制,不得多于50人;但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设立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
废除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必须有两以上的股东,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十人)。
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Always have hope for life, and face difficulties and tribulations with a smile.(页眉可删)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导读:可以是有限公司或者合伙。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一、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公司的股东有几大类,有一人股东公司,还有多人股东公司;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几种情形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几个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几个人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
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按照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我国公司类型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常见的公司类型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无论是设立哪种公司,在股东人数上都要根据规定来,不能在规定人数范围外增加或减少股东。
而对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在公司法第23条中也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