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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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山西吕梁离石交口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

交口煤业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做好我矿雨季“三防”工作,加强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交口煤业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机构

在雨季到来之前,矿成立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1、雨季“三防”领导组

组长:牛海明

副组长:程凤权

成员:毛官李强白富军柳文军王德见赵宇冰李良汉郭永豪

下设“三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赵宇冰

值班电话:8825。

2、成立抢险突击队

队长:杨润河

成员:郭秀亮刘海兵周有富张俊清周新珍

王明喜张建成李正恒韩树云王虎清

王建强杨志河刘永军樊宁毛刘军军

麻根跃杨俊河陈建新闫怀龙

二、科室职责及分工

1、安全生产调度中心负责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要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出口,制定避灾路线并设置路标;矿井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可能溃入井下时,按规程规定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有明显透水征兆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配置水灾应急救援物资等,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查。

2、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下防治水工作,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5—10年)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绘制矿井水文地质图,编制的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每年须修订一次并重新审批;落实矿井老空(窑)积水、承压水开采防治措施;按《规程》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可靠的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制定有突水威胁区域采掘作业探放水措施等,并定期进行排查。

3、机电科负责完善井上下供电设备和防雷电系统并定期检查,保证矿井供电设备正常使用。

4、防治水科负责完善矿井及各采掘工作面防排水系统,定期检查井上下排水设施、排水管路,保证矿井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5、安监科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监督排查。

6、培训中心负责对全矿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水害避灾培训。

7、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全等部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矿井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排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保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1、雨季来临之前,矿井要对排水设备和供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排水设备要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保证排水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2、组织清挖井下水仓、疏通排水沟,保证有足够的蓄水能力和水沟畅通。

3、矿井防水安全设施要做好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使用可靠。

4、制定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程要求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灾路线、设置路标。

5、检查各工作面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重点落实采空区防治积水措施,各施工地点防、排水系统要完善、可靠。

6、井口及工业广场建筑物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水位、矿井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可能溃入井下时,要建立可靠的防淹井措施。

7、按照设计要求填平压实与矿井相连通的采煤塌陷坑、山体裂缝。

8、充填并加固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井筒、钻孔。

9、供电系统要动作灵敏可靠,确保安全供电。

10、狠抓沟道清淤清障工作,确保排洪道畅通;矿井水仓、沉淀池、水沟等要保证有效容积。

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1、对井田范围地表因采动形成的裂隙、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检查治理,煤系地层露头部位若发现有漏水时,要及时进行注浆加固。

2、在雨季,地面矿区发生大到暴雨和降雨后,生产技术科要安排地测专业人员对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进行分工观测,并将观测结果及时向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及有关负责人汇报,情况紧急时,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及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井下撤人,确保人员安全。

3、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工作,生产技术科要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和图纸,及时填绘、修改,并落实老空水、承压水防治技术措施。

4、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工作汇报制度,出现下列情况必须向有关部门汇报。

(1)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浑浊、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发出警报,

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2)井下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异常(包括断层、压力显现、岩石破碎、煤层突然变化、底鼓、巷道发现出水点等)应及时向安全生产调度中心汇报,由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及时通知生产技术科地质组到现场勘查,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生产技术科应将工作中发现的水害异常及时向总工程师、矿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有水害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物探先行、钻探跟进、化探验证。有突水危险时注浆加固,确认无危险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生产及施工。

7、沿老空掘进巷道时,生产技术科必须编制专门的探放水措施,先探后掘,保证安全生产。

五、水害隐患排查时间安排

1、雨季“三防”期间,由安全生产调度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安监科、机电科、防治水科等部门参加,每月对矿井供电系统、通讯系统、排水系统、防雷电装置等进行全面排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2、由生产技术科负责,每月组织对井上、下水害隐患排查一次,发现水害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六、水害隐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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