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限购政策_规章制度
宁八条及其解读
限购政策——宁八条内容一、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二、加大土地供后监管力度,探索新的土地供应方式三、进一步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四、严格执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制度,引导企业合理定价五、加强市场行为监管,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优化供应结构体系七、加大保障性限价住房供应,逐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等住房困难问题八、建立各部门分工协调机制,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具体措施1、房贷要求:首套购房继续执行最低首付30%的规定,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
2、限购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的限购政策。
对违反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3、用地供应:对今年40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和350公顷保障房用地计划,尚未完成的要落实供地时间表,今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在前五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加10%。
加大土地供后监管力度,探索新的土地供应方式。
4、保障房:加大保障性限价房和租赁性保障房建设力度,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000万平方米。
2013年12月份推出3000套现房公开发售,增加市场供给,加大金融政策的支持。
政策影响1、对买房人影响:新政中最详细的条款无疑是对二套房首付从6成提高至7成。
香溢置业副总经理张良认为,对于有能力购买四五百万以上总价房子、或者动辄以全款购房的人来说,提高10%的首付比例可以说没任何影响。
但对于刚刚准备改善住房条件、资金不充裕的首改置业人群,无疑具有一定杀伤力。
2、对开发商影响:新政的八条中,要求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物价、住建部门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
不少开发商坦言这恰恰是最头疼的一条。
南京一家刚需楼盘的营销人士对记者表示,受于控价的影响拿不到销许,无奈决定封盘。
目前南京城南、江浦、江宁有多家楼盘都因为这个因素迟迟开不了盘;还有约10家楼盘选择靠改精装修来提高售价。
3、对二手房影响:今年南京二手房市场经历了从大火到平稳的走势,近几月无论成交和价格都比较稳定,成交均价一直稳中微升。
南京限购新政:买房需摇号 新房3年内不得转让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jiāqiáng)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103号各区人民政府(rénmínzhèngf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控房地产市场工作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需求,强化市场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安康开展,经市政府同意(tóngyì),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如下:1。
加大住宅用地供给。
增加住宅用地供给量,加快土地供给节奏,有效增加供给规模(guīmó)。
2022-2022年全市方案供给5150公顷,其中2022年880公顷、2022年950公顷、2022年1020公顷、2022年1100公顷、2022年1200公顷,年均方案供给量比2022年增加47.1%。
2。
加强土地供后监管。
催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立,加快已开工地块建立速度,尽快形成(xíngchéng)有效供给。
对未按时开开工、闲置、成心囤地等违规行为,一律采取收取违约金、征收闲置费、收回土地、限制参与市场竞买等处分措施,并纳入房地产企业信誉系统和土地市场诚信系统。
到达商品住房销售条件未申报销售的,房产、建立、国土、物价部门加强催促,经催促仍未申报销售的,房产、物价部门在一年内不受理其销售申请,销售备案价格不予上涨,建立、国土部门将其行为纳入不良信誉记录,在房屋销售前不得参与土地公开出让市场竞买。
3。
进步土地市场准入门槛。
严格土地市场竞买人房地产开发资质要求,进步住宅、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进一步加强购地资金监管,购地资金应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审查。
违规使用资金购置土地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按规定没收竞买保证金或定金。
4。
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方式。
2020年南京限购政策文档2篇
2020年南京限购政策文档2篇Nanjing purchase restriction policy document in 2020编订:JinTai College2020年南京限购政策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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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20xx年南京限购政策”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继苏州、厦门、杭州之后,南京成为近期国内第四个启动限购的二线城市。
今日起,南京重启住房限购——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
限购消息的公布,当地火热的楼市一石激起千层浪。
此次重启限购,距南京市9月22日取消限购刚好两年。
“逼”出的限购:房价地价“一路高歌”南京限购政策限购时间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鉴证时间为准;二手住房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六区以存量房网签时间为准,江宁、浦口两区以存量房合同网签或受理时间为准。
对于在9月26日之前已经完成认购手续,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并上传到网上房地产的商品住房,买房人可正常办理后续签约及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对于在9月26日之前购房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已上传至存量房网签系统的,买卖双方可继续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限购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合同,均须出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否则不予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南京限购新政:主城拥有2套以上家庭不得购买新房或二手房
南京限购新政:主城拥有2 套以上家庭不得购买新房
或二手房
3 月15 日晚,南京市发布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1)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强化住房居住属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
月15 日,我市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6 号),明确自3 月16 日起,在原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我市现有的住房限购政策。
自2017 年3 月16 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
(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 套及以上住
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
前3 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双限”升级南京最新购房贷款落户政策全在这里
“双限”升级南京最新购房贷款落户政策全在这里“双限”升级了,小新给大家整理了南京最新的购房政策,以及公积金和商贷的政策,想要购房的小伙伴们这些功课一定要提前做足,希望对你们有帮助~一、购房资格▼▼▼1、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关于开具购房证明南京市从2016年9月26日起实施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
根据限购政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以下简称“购房证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
(一)、开具购房证明的情形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前,应开具购房证明:1、在南京市十一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以下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16年9月25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2、在南京市十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16年9月25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3、在本市十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2016年10月6日起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前,需开具购房证明。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除应提供《关于开具购房证明的告示》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个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的,不受此限;其他各类人才仍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2020)-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2号
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2020)正文:----------------------------------------------------------------------------------------------------------------------------------------------------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2010年8月20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制定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017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22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称市场)是指由市场经营者实施经营管理,集中多个场内经营者各自独立进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商品交易或者营利性服务的固定营业场所。
本条例所称市场经营者是指依法设立,从事市场经营、服务和管理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本条例所称场内经营者是指在市场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品交易或者营利性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场的规划、建设、开办、经营管理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市场发展。
南京住房限购令
南京住房限购令【南京楼市“限购令”核心细则】【核心内容一】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核心内容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核心内容三】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核心内容四】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
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核心内容五】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核心内容六】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核心内容七】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南京限购细则原文及政策权威解读(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9]1号)、《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于2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17号)。
主要内容如下:一、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认识。
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转型创新跨越发展和建设人民幸福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落实住房保障目标任务,认真执行住房信贷、税收、限购等相关政策,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0年全国购房限贷新规定
2020年全国购房限贷新规定(一)武汉1、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2、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3、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
(二)南京1、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
2、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月29日发布“关于暂停受理建行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的文件,文件中明确指出,2016年10月1日起,暂停受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
凡是9月30日24时以后录入系统的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一律不再审批。
(三)苏州2016年8月11日,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四)合肥2016年6月24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从未购置过住房)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1、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四县一市,下同)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3、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
2020年南京限购细则最新全文
2020年南京限购细则最新全文据消息,南京今日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南京市户籍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以下为新政全文。
2017年南京限购细则最新全文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已出台的系列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进一步加大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二)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力度。
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规定,实施限购措施城市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按照市政府最新调控要求,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如下进一步要求: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80%。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6日起执行。
相关阅读限购政策明确,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
针对不同的购房需求,采取差别化措施,保护刚需和改善性购房,打击投机购房。
南京市房产管理相关制度
南京市房产管理相关制度南京市房产管理相关制度一、南京房产管理制度概述南京房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房产市场交易,保障购房者和卖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该制度涵盖了房屋购买、出售、租赁、评估等多个环节,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二、购房证明开具要求在南京购买房产需要开具购房证明,具体要求如下:1.购房者需具备真实工作单位;2.南京房产限制(ABC类仅可1套且<90㎡,其他类人才要求无房);3.一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4.一定社保要求和流水;5.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括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6.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南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对于无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三、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认定为“无房家庭”:1.购房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2.购房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南京市有住房但已转让5年以上且能提供住房转让证明;3.购房者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且能提供房查证明。
四、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提高为进一步保障无房家庭的住房权益,南京房产管理部门将逐步提高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
具体措施包括:1.增加面向无房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2.在土地出让环节明确规定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3.对无房家庭给予优先购买等优惠政策。
五、其他注意事项1.符合南京既有住房限购政策,但不符合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人员,按照普通家庭购房政策执行;2.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3.无房家庭在购买房产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契税等税费;4.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020年南京限购细则全文文档3篇
2020年南京限购细则全文文档3篇Full text of Nanjing purchase restriction rules in 2020编订:JinTai College2020年南京限购细则全文文档3篇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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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20年南京限购细则全文文档2、篇章2:20xx年济南限购细则文档3、篇章3:济南限购新政策有什么篇章1:2020年南京限购细则全文文档据消息,南京今日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南京市户籍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以下为新政全文。
20xx年南京限购细则最新全文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已出台的系列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进一步加大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二)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力度。
根据银发〔20xx〕305号和银发〔20xx〕26号文件规定,实施限购措施城市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按照市政府最新调控要求,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如下进一步要求: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南京 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南京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南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认定。
首套住房指家庭在南京市区域内无房产或没有在银行办理过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下,购买的用于自住的住房。
二、认定条件1. 户籍认定条件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1)南京市户籍家庭,或持有有效工作居住证明的非南京市户籍家庭;(2)家庭成员在南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以上,且无不良信用记录;(3)家庭成员在南京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上。
2. 购房认定条件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需符合以下条件:(1)首套住房不能存在任何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等。
(2)首套住房面积不能超过南京市规定的限购标准。
三、认定流程1. 提交材料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需将以下材料提交给南京市房产管理部门:(1)申请表格,需填写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和购房意向等信息;(2)身份证明,包括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3)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本或居住证明;(4)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5)其他相关材料,如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
2. 审核认定房产管理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家庭的购房条件是否符合南京市的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3. 结果通知审核完成后,房产管理部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家庭是否成功认定为首套住房购房家庭。
对于认定成功的家庭,将给予相关购房优惠政策。
四、注意事项1.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申请家庭的认定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 购买首套住房后,家庭不得出售或转让该房产,且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住房。
3. 本标准以南京市房产管理部门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相关标准和政策随时可能会调整,请申请家庭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要求。
以上就是南京首套住房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请申请家庭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给房产管理部门。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购房过程中,请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确保购房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南京 首套房 认定标准
南京首套房认定标准
南京首套房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已登记的住房;
2. 家庭成员名下无由法院、民政等有权部门出具或签署的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明确归家庭成员所有但还未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做转移登记变更的房产;
3. 针对个人,名下没有房产,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20%,基准利率;名
下没有住房,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上一次还公积金,首付比例为20%,基准利率;
4. 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还清;一次性全款购房并还清房贷;
5. 全款买一套房子,但房子被卖了,房子的信息无法查询,如果还房贷,那就是第一次购房;
6. 有两套房产的贷款,都已经还清了,并且已经卖掉了,而且可以提供两套房子的证据,如果想要贷款,那就是第一套房了。
此外,南京市的购房条件包括:
1. 南京户籍:未拥有住房或仅拥有1套住房;
2. 非南京户籍:未拥有住房,且能提供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只针对居住性房产,即住宅;其他性质的房产如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或商铺性质的地下室等不在限购范围内。
外省市人在南京买房要求
外省市人在南京买房要求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如今各地都在积极响应“国十条”的相应新政,各地都在持续发布各类房产新政。
依照现有的南京买房新政,外省市人在南京买房子,需要满足相应的买房新政,才有资格购买南京的房子。
那么,外省市人在南京买房,需要什么要求?外省市人在南京买房有什么限制?本文将为您一一描述。
南京买房政策1.南京各大银行贷款购房利率近日,北上广深全面缩减房贷利率优惠,南京多家银行利率悄然“上调”,有3家银行表示:首套房无折扣,实行基准利率,即4.95%。
另有银行表示,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为95折。
2.南京开具购房证明的几大变化1、南京可以网上开购房证明,不过仅限:(1)未婚或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2)现为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市的居民才能在线开具购房证明。
2、证明有效期从90天调整为180天。
3、购房证明注意事项中,对外地人才条件提高外地人40岁以下,现开购房证明需凭高级职称才行,之前中级职称开过的在有效期内可用,过期不给补。
南京买房政策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外地人在南京无住房,提供三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两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就可以获得购房资格。
还有如果满足一定条件,购房者就算没有缴纳够社保,也是可以得到购买房屋的资格的。
1.在南京市就业人员,需要现场填写就业单位的名称、单位电话。
2.在南京市创业人员,需要现场填写创业地点、电话。
3.暂时未就业人员,需要承诺以后有意向在南京市就职。
南京市限购政策规定,南京本地户籍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南京户籍家庭可以在南京购买一套住房,并且要提供以上证明。
新房住宅税费物业维修基金(办理新房房产证时缴纳):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储藏室、营业性车库、车位等〉75元/平方米,商品房、房改房以外的50元/平方米;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商品房、房改房以外的90元/平方米。
南京房地产 南京购房政策
南京房地产南京购房政策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南京是江苏境内比较大的一个城市,无数的人在那里上班生活,所以在南京买房也是很多人奋斗的目标,如果要在一个城市买房肯定就要了解这个城市的房产信息以及买房政策相关的一些东西,接下来大家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关于南京房地产信息以及南京购房政策相关问题。
南京房地产鼓楼区:40636一平米、建邺区:37822一平米、玄武区:36969一平米、秦淮区:35064一平米、栖霞区:26082一平米、雨花区:24845一平米、江宁区:24498一平米、浦口区:195933一平米、六合区:13385一平米、溧水:12218一平米、高淳:9309一平米。
南京购房政策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2、家庭为南京户口,名下无房,就可以开出两份购房证明,拥有两次购房摇号资格。
如果是南京本地家庭,名下无房,离异带着一个孩子,就可以开出两份购房证明。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4、因赠与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也就是说,赠与也要开购房证明。
5、因司法判决、司法调解取得不动产的,不执行限购政策;因司法拍卖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者需具有购房资格。
前面的文章介绍的就是关于南京的房产信息以及在南京买房的政策相关的一些内容,大家可以通过上面的文章参考一下目前南京买房的情况,目前南京的房价还是不便宜的,如果要购买还是需要准备不少的资金的,所以大家如果要在南京买房还是要根据的情况再来看看是否要购买。
南京首套房贷款利率与购房政策
南京首套房贷款利率与购房政策2020年南京首套房贷款利率南京首套房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原则合理定价,实际利率可能有折扣,也有可能利率上浮,具体多少以银行的综合评估结果为准。
不过南京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一律执行30%的标准。
央行规定的房贷基准利率一览:贷款类型贷款期限年利率(%)商业贷款1年及以内 4.351-5年及以内 4.755年以上 4.9公积金贷款5年及以内 2.755年以上 3.252020年南京购房政策(一)限购限卖政策时隔近3年,南京仍然执行严格的限购政策(2017年3月16日起,南京限购政策全面升级):1、南京本地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不准在主城(不含六合溧水高淳)再买住房,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不准再买;2、外地人想在南京买房,必须在最近3年内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不允许补缴;3、高淳、溧水、六合纳入限购范围,外地人满足条件可买一套、但不准买第二套;南京本地户籍不限购、但是限贷。
4、高淳区,外地人只需居住证或者用工劳务合同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直接办理购房证明。
5、六合区(大厂除外),外地人有南京居住证、持有大专学历可直接开购房证明。
6、溧水区,全日制专科学历(专业技术初级、高级工)及以上人才、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溧水无自住房、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或在溧水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由企业统一申请人才购房。
2017年5月14日零点起,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办好不动产权证后,满3年才能卖。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二)外地人才购房政策以下几类人才可享受这一优先购房的待遇:1、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2、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3、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4、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该市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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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限购政策_规章制度2020年南京限购政策发布时间:2020-04-05南京又开启了限购政策。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2019年南京限购政策”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继苏州、厦门、杭州之后,南京成为近期国内第四个启动限购的二线城市。
今日起,南京重启住房限购——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
限购消息的公布,当地火热的楼市一石激起千层浪。
此次重启限购,距南京市9月22日取消限购刚好两年。
“逼”出的限购:房价地价“一路高歌”南京限购政策限购时间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鉴证时间为准;二手住房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六区以存量房网签时间为准,江宁、浦口两区以存量房合同网签或受理时间为准。
对于在9月26日之前已经完成认购手续,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并上传到网上房地产的商品住房,买房人可正常办理后续签约及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对于在9月26日之前购房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已上传至存量房网签系统的,买卖双方可继续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限购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合同,均须出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否则不予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2019年2月19日起,南京首次限购;9月21日,南京解除限购。
“这一轮楼市的疯狂与火爆,活脱脱再次‘逼’出限购。
”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吴翔华认为。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南京房价自去年3月起已连涨18个月,去年8月至今年8月,新房涨幅超38%。
地价节节攀高,上周首场网上土拍结束后,全市地价超过2万元/平方米的地块已有19幅。
市场恐涨,双休日再现“抢房潮”,5个推新楼盘传出消息——房子都卖光了。
“政策出台是对市场过热的管理和修正。
”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
本市户籍居民有二套房禁购新房限购政策明确,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
针对不同的购房需求,采取差别化措施,保护刚需和改善性购房,打击投机购房。
限购政策明确,执行限购的主城区包括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不包括高淳、溧水和六合三区,体现了调控政策的差别化和精准化。
限购新政执行时间上,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鉴证时间为准,二手住房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六区以存量房网签时间为准,江宁、浦口两区以存量房合同网签或受理时间为准。
据悉,9月26日之前已经完成认购手续,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并上传到网上房地产的商品住房,买房人可正常办理后续签约及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对于在9月26日之前购房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已上传至存量房网签系统的,买卖双方可继续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由市房产和国土部门联合确立的限购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确认信息(《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
违反限购规定的,房地产交易部门不予办理交易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分类调控模式在二线城市铺开限购政策显示,此次限购的范围包括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不包括南京主城区周围的高淳、溧水和六合三区。
由于在8月中旬南京就已经出台了限贷政策和土地新政,因此这一限购措施出台也受到了业界关注。
不少分析人士注意到,南京此次限购政策,很大程度上同苏州、厦门此前采取的限购模式相类似,即采取分类或者分区调控的限购模式。
在8月中旬和9月初,苏州、厦门先后开始执行限购政策,除了对于非本地户籍居民的购房限制之外,其中苏州的政策规定在市区执行限购,而厦门则规定对于144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实施限购。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些政策的共同特点都在于,并没有搞一刀切,而是希望在满足刚需基本购房需求的前提之下,抑制投资性需求,从而起到稳定房价涨幅的作用。
“南京此前虽然有土地新政和限贷等政策来抑制高涨的预期,但是对于房价来说并没有直接影响。
”亿翰智库首席分析师张化东表示,“南京执行限购才是的确能够对房价高涨的现状起到抑制作用的政策。
”张化东认为,未来其他城市也可能会模仿苏州、南京等地的调控政策,区分市区、郊区、本地户籍、外地户籍等情况,对购房资格进行区别对待。
8月初,南京曾出台新的住房贷款政策,将改善型住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进行不同程度的上调。
9月21日,南京土地市场官网的信息显示,当日网上交易共计7幅地块,7幅地块均触及最高限价,因此要进行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
市场难眠夜:抢传合同,二手房要涨?昨晚,南京楼市难眠夜——多家房企昨晚紧锣密鼓上传了房源认购和成交数据,而有的楼盘还迎来了连夜看房的购房人。
“今晚12点下班,打合同打合同……”南京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经理发出微信;中广置业权证部经理庄苏帆表示,将连夜加班打印合同;“1+2”联合不动产老总耿海涛称,限购政策出台后,已紧急召集所有权证办理人员回公司加班…… “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加紧填写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
”昨夜,南京链家地产高级分析师尹筱沁告诉记者,这是二手房买卖过户时提交的一张申请表,内容包含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购房地址等交易所需信息。
“它的效力能否等同网签,暂时无法确定,只能等明天房产局上班后才能去核实,目前我们能做的就是提交申请书。
”在限制本地人购买新房的同时,二手房购买却开了口子,业内普遍认为这对二手房市场将是一大利好。
而在上周土拍结束后,二手房主坐地起价的现象已经出现。
“从政策上来分析,未来一定能够更加促进二手房市场房源流通。
”尹筱沁认为。
“二手房房价普涨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一直以来购房者对二手房的投资热情小,很多二手房的品质也差强人意,刚需购房者有自己的坚持和考量,很难因为一个政策就去改变。
”孟祥远分析。
而记者了解到,与新房吃紧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当前南京二手房数量面广量大。
尹筱沁说,仅他们公司网上挂牌销售的二手房就有2万套左右,而南京房产中介数量众多,可以想见二手房待售数量之众,“每年还有大量商品房市场房源成交后成为二手房”。
供应基底厚实,也将牵制价格普涨。
未来成常态?限贷限购将成楼市标配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南京是全国房价上涨四小龙,涨幅惊人,以统计局公布的8月房价指数看,环比涨幅4.1%,同比涨38.8%。
房价上涨惊人,南京的地王潮也领先全国,截至目前,南京已经出现了25宗溢价率超过100%的地王地块。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南京地王频繁出现,年内土地出让金已经超过1404.9亿元,同比涨幅高达182%。
前8月南京二手房已成交10.74万套,比去年全年成交量多出1.3万余套。
商品房成交量也已经超过10万套。
目前可售套数仅2.2万套,按照当下的去化速度,库存只够卖两个月。
近来限购的厦门在7月份已经出台信贷收紧政策,在房价依然未抑制住的情况下加码出台了限购政策。
南京同样如此,自8月12日起开始限贷,同样在房价没有抑制之后加码出台限购措施。
目前,杭州、苏州、厦门和南京4个二线城市实行限购,苏州和南京允许交了社保或个税的外地人购买二套房,厦门和南京的限购不仅针对外地人,也针对本地人,而杭州和苏州只针对外地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对于已经经历过2019年来多年限购的市场购房者来说,除非信贷收紧,否则抑制作用非常有限。
他认为,南京限购等这一轮政策收紧代表了政策方面的改变,资产去泡沫政策逐渐开始落实,针对房地产领域的降低杠杆政策正在密集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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