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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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21•【字号】云政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有关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完善有关领域专项规划,为各地做好项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引导作用。

把发展规划作为引导投资方向,稳定投资运行,规范项目准入,优化项目布局,合理配置资金、土地、能源、人力等资源的重要手段。

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为企业投资活动提供依据和指导。

构建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行业准入标准体系,强化节地节能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

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昆政办[2010]141号)

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昆政办[2010]141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昆政办[2010]14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第五条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全部由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需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的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且招标人代表应当是本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在职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以上的单数,且随机抽取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人应监督开标、评标全过程。

第七条在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署《评标专家声明书》。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或者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要工作如下:(一)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二)提醒招标人做好评标准备工作;(三)在评审较复杂或者投标人较多项目时,合理安排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四)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质询并对投标人的答复进行评审;(五)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六)回收评标表格和评审记录并查验完整性及有效性;(七)组织编写评标报告。

第八条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施工招标,招标人可以依法组织清标,但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等评审性工作。

昆明巫家坝片区东航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公示(2020)

昆明巫家坝片区东航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公示(2020)

昆明巫家坝片区东航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公示(2020)1.A1地块:用地面积40047.18平方米(约60.07亩),用地性质B1/B2/R2-商业/商务/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务:居住建筑兼容比例为80%:20%,容积率〉1且≤6.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建筑限高200米,主要建筑高度不得低于170米。

2.A2地块:用地面积20377.27平方米(约30.57亩),用地性质B1/B2/R2-商业/商务/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务:居住建筑兼容比例为80%:20%,容积率〉1且≤6.0,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建筑限高150米,需配建1座公共厕所80㎡。

3.A3地块:用地面积29711.94平方米(约44.57亩),用地性质B1/B2/R2-商业/商务/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务:居住建筑兼容比例为80%:20%,容积率〉1且≤5.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建筑限高150米。

4.A4地块:用地面积16981.57平方米(约25.47亩),用地性质B1/B2/R2-商业/商务/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务:居住建筑兼容比例为80%:20%,容积率〉1且≤5.0,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建筑限高130米,需配建1座邮政所220㎡。

5.A5地块:用地面积27900.03平方米(约41.85亩),用地性质R2/B1-二类居住/商业用地,居住:商业建筑兼容比例为70%:30%,容积率〉1且≤4.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30米,需配建1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1300㎡,1座卫生站800㎡,1座老年人服务站点1300㎡。

6.A6地块:用地面积17938.46平方米(约26.91亩),用地性质B1/B2/R2-商业/商务/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务:居住建筑兼容比例为80%:20%,容积率〉1且≤7.0,建筑密度≤45%,绿地率无要求,建筑限高250米,主要建筑高度不得低于210米,需配建1座公共厕所80㎡。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06•【字号】昆政发[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昆政发〔200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六日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云南省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发〔2004〕2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审批或审核后报昆明市人民政府审批,使用市级政府投资和上报国家、省争取补助资金进行的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投资活动。

本规定中所指的政府投资,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市级财政支出管理的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国债专项资金和由市级财政承诺还款的借款资金,以及以国有资产和资源进行融资的资金。

第三条市发改委是本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和监督;市财政局对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建设、审计、监察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政府投资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规范、效率、监管、透明原则,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区域布局的相关政策,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1]112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1]112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1〕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经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之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铺底流动资金。

第三条从事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从约、客观、公平、公正、经济合理、独立、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管理、监督、审查。

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委托昆明市建设工程定额站负责。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辖区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交通运输、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7•【字号】昆政办[2009]83号•【施行日期】2009.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9〕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公众监督的管理机制,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国家、省、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经市政府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和重要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中的重大建设项目;(二)城建、环保和天然林保护等重大建设项目;(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四)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高新技术产业重大建设项目(五)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产业发展项目;(六)利用外资、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建设项目;(七)本区域内需要市级配套投资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八)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平衡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市政府领导按照分工负责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重大产业发展项目由市经委牵头负责推进。

第二章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制第四条重点建设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三个开发区、各县(市)区或项目法人,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家、省、市专项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的建设项目提出申请,提交市发改委审核平衡。

2013年昆明规划审批公示报告

2013年昆明规划审批公示报告

2013年昆明规划审批公示报告:129个项目获公示总建面达2950.54万方2014年01月11日 08:58云南房网张锦瑜我要评论()2013年年末时,《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正式公布,总规明确了未来十年昆明中心城区的范围及规模,即截止2020年,由昆明主城区、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组成的总面积1722平方公里的昆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将达4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将达到430万人。

而据云南房网统计,2013年全年,昆明共计有129个项目,共计2950.5376949万方建面的土地通过了规划审批公示,东南板块依然是较热区域,同时,2013年昆明北部山水新城片区获得公示面积也呈现逐步增多现象。

2013年主要业态土地公示总建面同比减少10.67%2012、2013过规宗地数及项目对比图2012、2013过规总建筑面积对比图据云南房网统计,2013年1月—12月,昆明市规划局共计审批公示住宅、商业、商住一体用地、教育用地等主要业态土地179宗,除去同项目名不同地块项目,共计位129个,总过规净用地面积达929.8564992万方,总过规建筑面积达2950.5376949万方,同比2012年过规的主要业态总建面3302.9564355万方,2013年公示总建面同比减少10.67%。

2013年规划公示月度走势2013年规划公示总建面月度走势图2013年昆明过规土地呈中间高并在下半年逐渐走高的走势,其中5月、11月、12月过规总建面均超过300万方。

具体为:1月共计20宗土地,18个项目,106.3179518万平米净用地面积,149.731858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2月,10宗土地,10个项目,43.882514万平米净用地面积,158.663808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3月,4宗土地,4个项目,30.241706万平米净用地面积,155.867646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4月,8宗土地,7个项目,33.70655万平米净用地面积,191.7497827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5月,15宗土地,14个项目,66.9494404万平米净用地面积,387.2201242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6月,16宗土地,12个项目,77.620709万平米净用地面积,253.473166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7月,23宗土地,18个项目,76.784186万平米净用地面积,248.056361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8月,16宗土地,11个项目,82.872601万平米净用地面积,265.908745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9月,13宗土地,13个项目,22.395782万平米净用地面积,131.129994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10月,8宗土地,8个项目,47.843325万平米净用地面积,182.801203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11月,22宗土地,17个项目,243.695443万平米净用地面积,336.675248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12月,24宗土地,19个项目,97.546291万平米净用地面积,505.594518万平米总建筑面积过规。

昆明市建筑工程规划审批流程

昆明市建筑工程规划审批流程

昆明市建筑工程规划审批流程
第一,规划选址: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规划选址阶段,需要对建筑工程的选址进行论证和选择。

具体包括对土地利用、环境、交通、功能分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选址。

第二,初步设计:在选址确定后,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包括建筑物的基本布置、平面布局、标高确定等,以及工程所需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等参数的初步确定。

第三,方案论证: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方案论证的主要目的是考虑建筑的经济性、功能性、社会性和环境友好性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进行工程可行性的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审批申报:设计单位根据方案论证的结果,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审批申报文件。

申报文件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经济技术指标、工程量清单、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第五,审查和批复: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复。

审查主要包括对申报文件的完整性、技术性、经济性等方面的审核,确保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将批复文件发给设计单位。

第六,建设施工:建设施工是建筑工程规划审批流程的最后一环。

建设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监管等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方案进行建设。

总结来说,昆明市建筑工程规划审批流程主要包括规划选址、初步设计、方案论证、审批申报、审查和批复、建设施工等环节。

各个环节的顺序和内容都需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建筑工程的
合规性和可行性。

整个流程需要设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密切合作和有效沟通,以提高审批效率和建筑质量。

云南省昆明市报批报建指南表

云南省昆明市报批报建指南表

1、 立项报告2、 红线图、宗地图、区位图、总平面图3、 土地证及相关材料(规划条件、排水意见)1、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1)、建设单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4)、专家书面意见5)、公众意见或听证会记录6)建设单位对有关单位、专家或公众的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2、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1)、建设单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1、 书面申请;2、 环评批复3、 环评报告书(表)4、 建设单位对环保设施的自查报告1、 委托书2、 委托监测协议书3、 环保批复4、 环保试运行批复5、 环评报告书(表)1、 申请报告;2、 工作总结3、 监测报告;4、 环评批复;5、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表1、 申请书;2、 项目申请报告;3、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出让金支付凭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 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6、总投资35%的资本金证明7、企业营业执照8、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1、 书面申请2、 《滇池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情况登记表》3、 项目建议书4、 拟选址地理位置图5、 已有的相关部门批文、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1、 申请2、 滇池流域开发建设项目定点意见书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评批复4、 排水方案5、《节水措施方案》及节水审查意见1、 排水许可书面申请2、 排水许可申请表3、 滇池流域开发建设项目审查意见4、 项目区位图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施工许可证》6、 规划用地及道路红线图7、 排水接口方案图8、 排水总平面图9、 《排水水质检测报告》10、 污水处理设施资料1、 排水许可书面申请2、 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3、 项目区位图4、 申报项目排水示意图5、 排水水质检测报告6、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1、 申请2、 红线图3、 规划条件、立项批复等相关批文1、 土地证2、 申请3、 申报表4、 社区证明5、 营业执照1、 申请2、 红线图、宗地图、总平面图、区位图3、 水土流失防治范围确认书4、 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5、 建设项目环境报复审批登记表6、 立项批复7、 专家书面意见1、 签订监测合同2、 根据工程进度对项目实施现场踏勘3、 整理工程内容及投资的变更情况1、 申请2、 工作总结3、 技术验收报告4、 监测报告5、 技术评估意见6、 水土保持投资情况使用说明7、 水保批复8、 立项批复1、申请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评估意见修改报告书(表)-完成报批稿后报环保局-取得环评批复。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3•【字号】昆政办[2013]48号•【施行日期】201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3〕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3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3日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有效解决投资项目审批难、落地难问题,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改善投资软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32号)精神,结合昆明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及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投资项目审批进度为宗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采取“就近申报、一窗受理、同步审批、三级联动、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运行模式,通过审批资料电子化、审批方式网络化、审批过程智能化、审批功能一体化,构建网上和实体联合审批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逐步形成行政成本降低、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效率提高、监督管理到位的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王春燕副市长副组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局局长成员:戴惠明市发改委副主任汪敏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红玉市监察局副局长王月明市工信委副主任周子龙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郝玉昆市环保局副局长何毅刚市住建局副局长江滨市规划局副局长任有贵市交运局副局长杨国荣市林业局副局长耿宏伟市水务局副局长徐艳波市文广体局副局长宋安东市安监局机关党总支书记靳树才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韩小艳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李文祥市气象局局长姚燕梅市政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和决算公示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和决算公示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和决
算公示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昆政办[2009]161号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16
【实施日期】2009.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和决算公示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的
通知
(昆政办〔2009〕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和决算公示制度实施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昆明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和决算
公示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决算公开透明运行,促进决策科学和民主化,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实施办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决算公示的实施。

第三条本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决算公示遵循材料真实、程序规范、及时全面原则。

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公示制度的推进、监督管理工作;市审。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5•【字号】昆政办[2010]144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0〕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五日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统一管理、集中交易、全面监管的原则,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本市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下列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和其他服务等的采购:(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含各级政府批准的BT、BOT)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四)法律或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监办)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备案,对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招标文件的审核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3•【字号】昆政办[2009]47号•【施行日期】2009.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9〕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日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工程项目管理,提高政府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八个百分之百”,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市、县两级政府财政资金、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采用BT、BO、BOT、TOT等方式建设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确保昆明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百分之百预决算审计到位。

第四条项目预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二)项目法人、资本金、招标投标、合同、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项目概(预)算的编制、审批、调整和执行情况;(四)项目资金来源、到位的情况;(五)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结余情况;(六)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管理情况;(七)项目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和明细表情况;(八)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的情况;(九)投资包干指标完成和包干结余资金分配的情况;(十)项目债权债务情况;(十一)项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十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十三)经济、社会、环保等投资效益的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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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9]92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9]92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9〕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昆明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昆明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工作管理,规范全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行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营造优质软环境,促进现代新昆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第3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市级部门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第42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及昆明市人民政府相关公告明确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发起、组织和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当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建设工程进行至相应环节时,应当申办相应行政审批手续或管理服务手续。

第五条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环节如下(根据行政许可条件,申办后一环节时,应当取得前一环节行政审批手续)。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23•【字号】昆政办〔2024〕41号•【施行日期】202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强化政治担当。

10件惠企实事是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持续打通要素保障难点堵点,破除“中梗阻”问题的具体途径。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惠企实事作为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持续擦亮“四季如春营商环境”昆明品牌。

二、扛牢主体责任。

各主责单位要聚焦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统筹协调,深入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认真践行“三法三化”,科学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推动各责任单位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以工作实绩让经营主体有感有得。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惠企实事的发布、解读和宣传,着力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23日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一、建设21个“惠企服务专区”,助企共享发展红利年度目标:制定《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完善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组织市级各部门编制“一单两库”(惠企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政策库”、“企业库”),上线“昆明政商直通车”微信小程序;建设21个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服务专区”,实现线下一站办理,解决企业对惠企政策“不知晓”、“不理解”、“不会办”等问题。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昆政发〔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12日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云南”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昆明”的战略部署,以新技术新理念为驱动,以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区域性国际通信枢纽建设,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广泛深度融合,创新基础设施发展形态,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筑牢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系统推进。

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强化部门协同和市、县(区)联动,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统筹衔接,科学谋划一批关键性重大工程。

技术引领,前瞻布局。

鼓励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引入和创新,前瞻性布局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加快补齐传统基础设施短板。

政策支持,分类施策。

理顺政府、企业在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方面的关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相统一,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力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严格控制市级财政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的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严格控制市级财政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的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严格控制市级财政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25•【字号】昆政通[2000]17号•【施行日期】2000.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严格控制市级财政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的规定的通知(昆政通〔2000〕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市级财政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的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严格控制市级财政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的管理,发挥财政投入效益,严格控制重复建设和超标准建设,减少浪费,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好,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市级财政资金用于基本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建设项目,包括全额投资和部分补助,以及国家、省、市财政共同配套投资的建设项目。

二、按照“谁审批、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凡经市计委批准立项,列入财政全额投资(包括预算内、外财政资金,下同)的基本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作为初步设计依据。

投资概算超过原批准投资10%以上,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原批准审批单位审批。

三、经市计委批准立项,列入财政资金安排部分补助的项目,只按批准概算给予一次性补助,一律不追加补助。

四、严格按程序审批,分阶段控制投资超概算。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工作,是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不同情况而有繁有简,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建设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状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16•【字号】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适用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为应对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的决策程序,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事任免、内部行政管理、外事活动、立法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市人民政府作为决策机关,行使法定职权,对涉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依法、科学、民主、公开、高效的原则,应当兼顾个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活动进行综合协调和信息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负责组织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起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

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的合法性审查。

市人民政府督查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

市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责任追究。

其他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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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元商务楼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2012年2月29日)联元商务楼项目位于官渡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和平村83号地块,位于和平路与和平北路交叉口,与和平盛世(来淘宝女人街)一街之隔。

南侧为和平路,东侧为和平北路,北侧为昆明市财政局宿舍,西侧为滇池电影院。

项目用地性质为商用,申报单位为昆明百货集团联元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将于2012年02月29至2012年03月14日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及项目现场进行批前公示。

项目申报指标:用地面积: 2730.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544.1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4600.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943.40平方米;建筑密度: 33.1% ;容积率: 1.686;绿地率: 37.1% 。

——————————————————————————————————宝善街175—177号房屋维修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2012年2月29日)宝善街175-177号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该建筑是昆明代表性近现代金融建筑,该建筑东临飞虎楼,是宝善街上的主要建筑之一。

房屋结构形式为砖混及砖木混合结构,层数为4层:总高为16.53米,总面积为1177.5平方米。

该房屋经过多次改造现在的主体结构可以分为两部分:砖木混合结构的中式小院,及南侧宝善街上的欧式外墙。

建筑沿街面的外观保存较好,如格窗、欧式线条等建筑细节仍保持原有风格,为宝善街保存较好的建筑之一;该房屋目前只有1-2层作为商铺在使用,以上2层因局部楼面腐朽,屋顶脱落难以继续使用;该房屋使用时间已超过使用期限,并且由于建造年代久远,其结构形式、材料性能均远不能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该历史建筑作为“昆明市挂牌保护候选建筑”,不允许拆除重建;必须在保留原有独特外观的前提下修缮加固后使用,保留建筑原有的历史风貌。

因此在保留南侧外立面和部分可用特色部位的前提下;对建筑内部结构则按照现行的消防规范、结构安全规范和建筑将来使用功能的要求重新进行结构安全维修设计。

项目性质为维修工程,申报单位为王永金。

项目将于2012年02月29日至2012年03月14日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及项目现场进行批前公示。

项目申报指标:维修总建筑面积:1177.50平方米。

——————————————————————————————————荷香莲怡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2012年2月28日)荷香莲怡住宅小区项目选址于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内,地块位于滇池路以北,距滇池路340米;西南方向为莲荷苑项目用地;东南毗邻云天化集团;东北现状为田地;西北方向与滇池康城住宅区为邻。

基地东、南、西被规划道路所围合,交通便利。

总用地面积47320.54平方米,净用地面积42139.45平方米。

项目性质为居住,申报单位为昆明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将于2012年02月28至2012年03月13日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及项目现场进行批前公示。

项目申报指标:用地面积:42139.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653.9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344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208.68平方米;建筑密度:27.29%;容积率:1.743;绿地率:45.21% 。

——————————————————————————————————天文加油站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2012年2月17日)天文加油站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凤凰山天文台西侧。

东面为文台路,路对面为云南交通机械厂厂区宿舍。

南面与建站用地边缘相接为农田,农田以南距离建站地边缘100m外为大羊村。

西面与建站用地边缘相接为农田,农田以西距离建站地边缘200m外为大羊村。

北面与建站用地边缘相接为农田,农田以北距离建站地边缘60m为小羊村。

加油站四周无重要建、构筑物及设施。

项目性质为加油站,申报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

项目将于2012年02月17至2012年03月02日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及项目现场进行批前公示。

项目申报指标:用地面积:3335.36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20.45平方米;建筑密度:28%;容积率:0.43;绿(旷)地率:48%。

——————————————————————————————————商业配套项目停车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2012年2月17日)本项目位于呈贡,距昆明市区17公里。

基地位于呈贡中心城区,北有双龙路,南有呈兴路,是一个三面都离路很近的交通要塞区域。

该项目建成之后,将极大的解决周边地方的停车难问题,极大的改善了城市的交通和面貌。

项目性质为商业,申报单位为呈贡县龙城镇城内办事处。

项目将于2012年02月17至2012年03月02日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及项目现场进行审批公示。

项目申报指标:用地面积:8786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5636.64平方米;新建地上建筑面积:4184.92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1451.68平方米;建筑密度:34.66% ;容积率:1.88 ;绿地率:41.15%。

——————————————————————————————————电线电缆技术研发和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2012年2月17日)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区。

用地面积约合512亩,整体地形为不规则三角形。

其北和东隔20米绿化保护带道路为规划30米宽的北新路,西为40米宽的化林路,南向为20米宽的10号路。

项目用地整体高程东高西低,相对高差约9米。

项目性质为工业,申报单位为昆明电缆集团高新电缆有限公司。

项目将于2012年02月17至2012年03月02日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高新管委会及项目现场进行审批公示。

项目申报指标:总用地面积:341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5604.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2.48平方米;建筑密度:45.83% ;容积率:1.01 。

——————————————————————————————————大冲“城中村”改造项目建义家园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2012年2月15日)本项目位于信息产业园区的南部,是信息产业园区的生活中心,地块北临锦绣园小区,东临大冲项目地块二四安置区果香苑,位于地块西南侧的是云桂客线铁路专线,其中地块南侧接生产防护绿地,地块东北角临近区级商业服务区及城市公园。

项目性质为居住,申报单位为昆明通泰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将于2012年02月16至2012年03月01日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及项目现场进行批前方案公示。

项目申报指标:净用地面积:134495.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134.7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9433.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3701.70平方米;建筑密度:14.99% ;容积率:0.43;绿地率:50.1% 。

——————————————————————————————————旧房改造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2012年2月10日)该项目位于昆明市西昌路解放新村35号,东临复兴村,西南临部队,北临金碧馨园。

该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1、2号楼,第二期建设3号楼。

项目性质为居住,申报单位为成都军区司令部昆明解放新村离职干部休养所。

项目将于2012年02月11至2012年02月25日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及项目现场进行批前方案公示。

项目申报指标:用地面积:9465.120方米;总建筑面积:43919.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0455.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463.38平方米;建筑密度:17.67%;容积率:3.22;绿化率:48.82%——————————————————————————————————大润发商业广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2012年2月10日)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官南大道中段(日新路与广福路之间),用地东靠螺蛳堆村,南邻康乐茶城,西面为官南大道,北邻南天门小区。

交通主要依靠官南大道进行疏散,向南、向北分别与城市干道广福路和日新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项目用地面积为34272.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

项目性质为商业,申报单位为云南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将于2012年02月10至2012年02月24日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及项目现场进行批前方案公示。

项目申报指标:用地面积: 3427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46724.8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00025.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6699.64平方米;建筑密度: 37.77% ;容积率: 2.92;绿地率: 35.17% ——————————————————————————————————滇池宜城J2011-027-2号(N地块)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2012年2月8日)本项目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河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本地块北临前卫西路,紧靠滇越主题公园,南靠红塔东路,紧靠滇池卫城,西接滇池路,东连广福路。

北部经滇池路和广福路与主城区路网衔接,西部经滇池路可以直达昆明滇池旅游的核心景区(海埂公园和民族村等)。

滇池宜城J2011-027-2号地块(N 地块)位于整个地块的东侧,可远眺西山,大致呈菱形,四面临规划路。

项目性质为居住,申报单位为云南仁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将于2012年02月08至2012年02月22日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及项目现场进行批前方案公示。

项目申报指标:净用地面积:58484.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075.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6954.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120.59平方米;建筑密度:17.99% ;容积率:1.9997;绿地率:45.05%。

——————————————————————————————————滇池宜城J2011-027-1号(O地块)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2012年2月8日)本项目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河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本地块北临前卫西路,紧靠滇越主题公园,南靠红塔东路,紧靠滇池卫城,西接滇池路,东连广福路。

北部经滇池路和广福路与主城区路网衔接,西部经滇池路可以直达昆明滇池旅游的核心景区(海埂公园和民族村等)。

滇池宜城J2011-027-1号地块(O 地块)位于整个地块的东南侧,南面临红塔东路,其余三面临规划路。

项目性质为居住,申报单位为云南仁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将于2012年02月08至2012年02月22日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及项目现场进行批前方案公示。

项目申报指标:净用地面积:97599.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6124.1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4727.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1396.43平方米;建筑密度:17.46%;容积率:1.9952;绿地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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