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联保贷款纠纷的特点并提出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户联保贷款纠纷的特点并提出建议
发表时间:2011年06月09日 关键词:贷款纠纷
山东-济南
王成
465909091
摘要
农户联保贷款是为了解决农户贷款难、担保难而设立的一种贷款品种,由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贷款人向联保小组成员发放贷款,联保小组成员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农户联保贷款是为了解决农户贷款难、担保难而设立的一种贷款品种,由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贷款人向联保小组成员发放贷款,联保小组成员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对资金的需求逐渐增大,正规金融功能在农村的缺失加大了农户融资的难度。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很多农民会选择联保贷款,由此也引发了众多涉及联保贷款的诉讼。针对农户联保贷款纠纷上升的趋势,顺义法院对此类纠纷的特点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实践中,农户联保贷款纠纷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被告人数较多。农户联保贷款纠纷中,一般由多人组成一个联保小组,银行分别向小组成员在一定额度内发放贷款。如果有一人不能归还贷款,小组其他成员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此类纠纷中往往因为一人不归还贷款,整个小组成员都被告上法庭。
二是合同内容相对固定。农户联保贷款的合同往往是贷款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一般共签订借款合同以及联保协议书两份合同。借款合同主要约定:借款金额固定,农户小额信贷每笔通常不超过5万元;借款期限固定,通常为一年;合同利率固定,即执行合同约定利率,遇利率政策调整亦不进行利率调整。联保协议书主要约定联保小组成员间的连带保证义务。相对固定的合同一方面为联保贷款的发展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由于贷款人可能急于贷款,疏于理解合同的内容,一旦联保小组成员拖欠贷款,其余成员可能因不理解合同的内容而产生对抗情绪,从而增加审判的难度。
三是联保贷款的操作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例如,为了规避联保贷款借款额度小的问题,一人往往借用多人的名义组成联保小组,小组成员的借款均归此人,这样往往造成信贷机构的风险集中,一旦此人未按约还款,其余成员也因未真实借款不愿承担还款或者连带责任,导致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立。
四是缺席审理的案件比例高。原因一般有三种:第一,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所留地址或电话均为在农村的旧址,借款人往往没有正式工作,流动性比较大,法院往往难以准确送达,导致案件审理中找不到被告,需要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第二,有些案件即使能够找到被告,但作为借款人的被
告抱着反正没钱还法院怎么判都无所谓的心态,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第三,一些被告人不理解连带保证的意义,往往认为不是自己的借款,与自己无关,拒不出庭应诉。
五是案件调撤率较低,多以判决为主,且以判决结案的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的较少;经过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借款的案件数所占的比例也较小。
对此,该院经调研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穷尽送达手段,严格合同审查。通过村委会、街坊乡邻了解借款人的实际生活情况、居住地址等信息,并尽量采取直接送达、委托村集体送达等方式多次进行送达,避免适用公告送达带来的执行难问题。对于公告送达案件,要求贷款机构核实借款合同是否系借款人本人所签,以维护借款人的合法利益。
二是延伸审判职能,向贷款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贷款机构严格审查核实农户的借款情况,避免自身的风险集中;建议贷款机构在与农户签订合同时强调并解释连带保证的责任和意义。同时,主动向贷款机构了解辖区农户联保贷款的整体情况,掌握潜在诉讼的趋势,并为其开展农村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三是深入调查,力促调解。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多做贷款机构的劝说工作,希望其多体谅农民的实际困难,允许借款农民分期予以偿还,努力地缓解矛盾而不是增加新的矛盾。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针对农户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等情况,根据农户联保贷款中常见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制作并发放宣传册。以送法进村、普法讲堂等形式让农户们明白连带保证责任等法律术语的意义以便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