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企业标准2017.5.8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1]。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技术要求、入炉废物要求、运行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0年,2001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2]。
目录1.1说明2.2正文3.3解读说明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自2014年7月1日、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自2016年1月1日废止。
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经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1]。
正文1.适用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技术要求、入炉废物要求、运行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1]。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
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窑炉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污染控制参照本标准执行[1]。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生活垃圾热解技术政策标准及新闻动态
生活垃圾热解技术政策标准及新闻动态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美国:为促进从废弃物到能源更为灵活、创新的转变方式,美国EPA2008年1月最终通过了对于资源保护回收法案的排除条款——石油精炼厂产生的含石油危险废弃物条款,这份法案将气化工艺列为认可的石油精炼产品处理工艺。
在气化工艺的运行中,大气排放需要满足《清洁空气法案》的排放要求。
日本:为规范生活垃圾热解炭化的运行,日本废弃物管理协会2006年颁布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热解炭化厂的指导文件(Technical Guidance for Planning and Constructing Solid Waste Treatment Facilities)。
新闻动态国内韩正视察上海高等研究院城市生活垃圾封闭式低温缺氧热解炭化技术示范项目2011年3月19日,上海市市长韩正视察了上海高等研究院产业化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封闭式低温缺氧热解炭化技术示范项目,对项目已经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并指示相关部门联合高研院做好下一步的研发和建设工作。
韩正表示,上海市政府将高度重视该项目的进展,各相关部门将紧锣密鼓地为项目下一步的实施工作做好充分准备,通过专项的方式推进和支持该项目,希望以最快的速度实现实验厂房的建设和设备的装配。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的此项工作事关上海乃至全国城镇的发展,意义重大。
东方网固体垃圾热解制取缓释肥显成效福建省平和县无氧热解垃圾厂日前介绍,无氧热解法固体垃圾制取缓释复混肥综合处理系统在该厂投用一年多以来,已累计处理降解城市固体生活垃圾近2万吨,并通过综合利用生产出无机建筑材料600多吨,制取高效缓释有机复混肥1万多吨,创造出一吨垃圾制取半吨有机肥的废弃资源利用价值。
该系统技术装备由江苏河海给排水设备公司联手美国亚特兰大大学教授王志成开发研制,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应用该技术,干基固体垃圾有效资源利用率接近100%,项目投资仅为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工程的1/2~2/3。
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07年1月18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造成的二次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特制定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原则、生活垃圾入厂要求、焚烧炉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厂污染物排放限值等要求。
2引用标准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5085.3-199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6.1~5086.2-199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T15555.1~15555.11-1995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5468-91锅炉烟尘测试方法HJ/T20-1998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定义3.1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3.2焚烧炉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垃圾应贮存于垃圾贮存仓内。
垃圾贮存仓应具有良好的防渗性能。
贮存仓内部应处于负压状态,焚烧炉所需的一次风应从垃圾贮存仓抽取。
垃圾贮存仓还必须附设污水收集装置,收集滤液和其他污水。
7焚烧炉技术要求7.1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焚烧炉技术性能要求见表1。
表1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ぉぉぉ?br>项目烟气出口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焚烧炉渣热灼减率出口烟气中氧含量%%───────────────────────────────────≥850≥2指标≤56-12≥1000≥1───────────────────────────────────7.2焚烧炉烟囱技术要求7.2.1焚烧炉烟囱高度要求焚烧炉烟囱高度应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确定,但不能低于表2规定的高度。
生活垃圾处理填埋气燃烧系统设计技术规范.docx
1.1填埋气燃烧系统设计说明鉴于填埋气所能造成的危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133-2009)中规定:“填埋场必须设置填埋气体导排设施”,总填埋容量大于100万t 时还必须设置气体主动导排处理设施(100万t-250万t)或者配套建设填埋气体利用设施(大于250万t)。
控制填埋气排放通常的有效方法是安装填埋气收集系统并且在气体控制系统中安装一套气体处理设备,本文即设计安装一套燃烧设备,此设备的作用便在于将甲烷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其他有害气体污染物在排放至大气之前处理掉。
1.2填埋气量说明1.2.1生活垃圾和填埋气的构成总体来讲,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组分的特点是:垃圾水分含量较高,含水率通常在30%〜50%,有机物和包装物的比例较高,占垃圾干重比例的50%以上,灰土含量较低[22], 我国城市垃圾的详细组成分类见表1.1。
厌氧降解产生的甲烷气除去溶于渗滤液中及氧化损失的部分之外,一般体积分数占50%左右。
填埋气中的组要成分见表1.2,除了表中的三种之外,还有极少量的硫化氢和非甲烷有机质成分。
表1.1城市垃圾干重组成表1.2生活垃圾填埋气组成组成平均浓度/%甲烷(CH Q50二氧化碳(co,)45氮气(M)51.2.3填埋场库容及填埋气量某填埋场占地10公顷,总库容200万肉3,场内总共可接受垃圾260万,,符合上述一般城市垃圾组成。
用《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133-2009)中一阶衰减式计算预测出其峰值产气接近5000溯/”《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133-2009)中明确规定“填埋气体主动导排系统的抽气流量应能随填埋气体产气速率的变化而调节气体收集率不得小于60%”,假设该填埋场的气体收集率为65%, 则可计算出实际得到燃烧气体的最大流量为3250 W//z01.3燃烧系统填埋气除了甲烷和二氧化碳之外,还含有少量的硫化氢和水分等酸性气体,若不经处理而直接燃烧,则会污染大气, 并且长期这样的话还会腐蚀输气管道和其他燃烧设备,因此在气体进入火炬燃烧之前需要进行预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是一种常见的垃圾处理方式,通过高温燃烧将垃圾转化为灰烬和
烟气,达到减少垃圾体积、减少污染、发电等多种效果。
然而,由于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废渣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存在一定的影响,因此制定生活垃圾焚烧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生活垃圾焚烧标准应明确规定废气排放标准。
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
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物等,这些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危害。
因此,制定生活垃圾焚烧标准时,应严格规定废气排放的各项指标,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物等物质的排放浓度限值,以保证焚烧废气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其次,生活垃圾焚烧标准还应对废渣处理和利用提出明确要求。
焚烧后产生的
废渣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其他有害物质,如果随意处理或丢弃将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生活垃圾焚烧标准应规定对废渣的处理和利用方式,如采用资源化利用、填埋等方式,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另外,生活垃圾焚烧标准还应明确规定焚烧设施的技术要求。
焚烧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焚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同时,应对焚烧设施的监测和运行管理提出要求,以保证焚烧过程的稳定和安全。
总的来说,生活垃圾焚烧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生活垃圾焚烧行为,减少对环境
的污染,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
因此,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生活垃圾焚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推动垃圾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生活垃圾热(裂)解气化燃烧设备大气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热(裂)解气化燃烧设备大气排放标准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设备大气排放标准一、引言生活垃圾是现代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处理和处理垃圾的方式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热解气化燃烧设备是一种常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其能够将垃圾转化为能源,并减少废弃物的体积。
然而,该设备的运行会产生大量废气排放,直接影响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
因此,制定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设备的大气排放标准非常重要。
二、大气排放标准的必要性1.1 环境保护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设备的运行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废气,这些废气对空气质量有直接影响。
制定适当的大气排放标准可以限制废气的排放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1.2 人体健康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产生潜在威胁。
例如,二氧化硫会导致呼吸系统疾病,氮氧化物和颗粒物与心血管疾病有关。
制定科学合理的大气排放标准可以降低废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健康。
三、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设备大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原则2.1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大气排放标准需要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并保持与其他相关法规的协调统一。
2.2 技术可行性制定大气排放标准时,应考虑当前可行的废气处理技术和设备,确保排放标准的可操作性,避免给企业带来过大的技术和经济压力。
2.3 环境自然条件不同地区的环境自然条件各异,例如气候、地形、风向等因素会对废气排放的影响有所不同。
在制定大气排放标准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最高排放限值。
四、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设备大气排放标准的主要内容3.1 废气组分限值针对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设备的废气组分,制定相应的排放限值。
例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 排放速率限值除了废气组分的限制外,对于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设备的废气排放速率也应进行控制。
通过限制排放速率,可以保证废气产生量的合理降低,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7章-城市生活垃圾的热解处理--ppt课件可修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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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料性质
• 物料性质如有机成分、含水率和尺寸大小等对热 解过程有重要影响。
• 有机物成分比例大,热值高,可热解性较好,产 品热值高,可回收性好,残渣少;
• 含水率低,干燥耗热少,升温到工作温度时间短; • 较小的颗粒尺寸促进热量传递,保证热解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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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热解与焚烧相比有下列优点: • (1)可以将固体废物中的有机物转化为以燃料气、
燃料油和炭黑为主的贮存性能源;
• (2)由于是缺氧分解,排气量少,有利于减轻对 大气环境的二次污染;
• (3)废物中的硫、重金属的有害成分大部分被固 定在炭黑中;
• (4)由于保持还原条件,Cr3+不会转化为Cr6+; • (5)NOx的产生量少。
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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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反应器类型
• 不同反应器有不同的燃烧床条件和物流方式。 • 一般来说,固定燃料床处理量大,而流化态燃烧
床温度可控性好。 • 气体与物料逆流进行有利于延长物料在反应器内
滞留时间,从而可提高有机物的转化效率;气体 与物料顺流进行可促进热传导,加快热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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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废物燃料,且设备尺寸比固定
床小,但热损失大,气体中带走
大量的热量和较多地未反应的固
体燃料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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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旋转窑
旋转窑是一种间接加热 的高温分解反应器。
其主要设备为一个稍微 倾斜的圆筒,在它缓慢旋 转的过程中使废料移动通 过蒸馏容器到卸料口。蒸 馏容器由金属制成,而燃 烧室则是由耐火材料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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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产出1-1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解气化技术方案
日产出1-1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解气化技术方案一、设计依据和基本设计说明:1.1处理规模及型号处理规模:I-IO吨/日热解炉型号1JRJ-TW系列炉型归类: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炉1.2技术简要说明:1・2.1.生活垃圾热解炉(1)生活垃圾热解炉处理系统:本系统采用热解处理运行方式,采用URJ-TW系列型热解气化炉,以按时定量作为设计原则,处理能力能满足1-10吨/日的处理吨位要求。
(2)进料系统包括输送、粉碎(可选)、进料、密封部分,实现自动进料(3)燃烧系统包括一燃室、二燃室、燃烧空气系统、助燃器等。
本系统的燃烧系统包含一燃室、二燃室、助燃系统等部分组成,其主要实现生活垃圾的热解处理。
其中一燃室及二燃室为系统的核心部件。
本系统中产生的余热用于生活用热水或配备余热锅炉利用蒸汽)。
(4)尾气处理系统包括急冷、除雾、脱酸、多级过滤等工艺。
结合该项目的特点,以及XX在生活垃圾热解工艺上对烟气净化的多年经验,本项目设计中,烟气净化系统采用急冷+脱酸+除雾+多级过滤的工艺。
此法在XX设备上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且技术非常成熟。
尾气净化处理系统完成烟气的冷却,脱酸和除尘,主要由急冷干燥管、半干式除酸及除雾装置、多级过滤、引风机、烟囱等部分组成。
(5)引风系统应包括引风机、烟囱等。
引风系统包含引风机和烟囱,经尾气净化处理的烟气,通过引风机从烟囱中排入大气。
(6)残渣处理系统采用定期排渣方式。
在确保残渣热灼减率<5%时,经无害化处理的残渣定期排出。
(7)辅助燃烧装置。
辅助系统为点火助燃系统,其性能描述可参见相关章节。
(8)工艺设备的设计和选型应严格执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进行。
1.3设计主要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规程设计、技术、资料、设备,符合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4基本设计说明1.4.1基本设计参数生活垃圾混合热值:2500-3500kJ∕kg日运转时间:24h年运行时间:330d设计使用寿命:≥15a一燃室氧化温度:850-1100o C二燃室最高运行温度:HOO o C二燃室出口温度:850℃二燃室气体滞留时间:>3s处理方式:热解气化废物进料方式:自动进料出渣方式:定期自动排渣热解效率≥99.9%,炉渣热灼减率:≤5%热解炉流程图及效果图1.4.2烟气排放执行标准根据国家最新规范,本设备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作为本设计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设计,同时作为环保验收标准,有关数周氏于国家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是一种常见的垃圾处理方式,通过高温燃烧将垃圾转化为灰烬和
烟气,减少垃圾的体积和有害成分,同时产生能源。
然而,生活垃圾焚烧也面临着环境污染和健康风险等问题,因此需要严格的标准来规范其操作。
首先,生活垃圾焚烧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包括建设规划、环评审批、排放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在建设、运营和关闭阶段,都需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障环境和公众利益。
其次,生活垃圾焚烧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确保燃烧过程中能够高效处
理垃圾并减少污染物排放。
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和管理体系,对燃烧过程和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此外,生活垃圾焚烧应当合理利用能源,将燃烧产生的热能转化为电力或热水
供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应当加强对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最后,生活垃圾焚烧厂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具备专业
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总之,生活垃圾焚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遵守标准和规定,才能实现生活垃圾焚烧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和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环境管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批准日期2000-02-29 实施日期2000-06-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原则、生活垃圾入厂要求、焚烧炉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厂污染物排放限值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
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Bl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8978一l 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l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5085.3—199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一浸出毒性鉴别GB 5086.1—5086.2—199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T15555.1—15555.11—1995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5468—91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HJ/T 20一19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3.1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3 . 2 焚烧炉利用高温氧化作用处理生活垃圾的装置。
’.3.3 处理量单位时间焚烧炉焚烧垃圾的质量。
3.4 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气体从最后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到换热面(如余热锅炉换热器等)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时间。
3.5 焚烧炉渣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残渣。
3.6 热灼减率焚烧炉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炉渣质量的百分数,其计算方法如下:式中:P——热灼减率,100%;A——干燥后的原始焚烧炉渣在室温下的质量,g;B——焚烧炉渣经600土25℃3h灼热,然后冷却至室温后的质量,g。
3.7 二恶英类多氯代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总称。
3.8 二恶英类毒性当量(TEQ)二恶英类毒性当量因子(TEF)是二恶英类毒性同类物与2,3,7,8—四氯代二苯并—对—二恶英对Ah受体的亲和性能之比。
rdf生活垃圾制造标准
rdf生活垃圾制造标准RDF(Refuse Derived Fuel)是一种由生活垃圾制造而成的燃料,可用于取代传统的化石燃料,供给能源行业使用。
RDF生活垃圾制造标准是指制造RDF所需的原料和工艺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
本文将探讨RDF生活垃圾制造标准的相关内容。
RDF生活垃圾制造标准覆盖了从原料筛选和处理、破碎和分解、干燥、混合和包装等各个环节的工艺要求。
首先是原料筛选和处理。
生活垃圾经过回收、分类和处理后,会得到可用于制造RDF的垃圾组分。
这些组分包括纸张、塑料、木材、纺织品和有机物等。
标准要求这些组分需要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处理,去除其中的杂质和有害物质,以保证最终制造出的RDF燃料品质良好。
其次是破碎和分解。
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质和其他可燃物需要经过破碎和分解的工艺,使其具备良好的可燃性。
标准规定了破碎机和分解机的性能要求和操作参数,以及破碎和分解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然后是干燥。
湿垃圾会导致RDF的燃烧效率降低,因此标准要求在制造RDF之前进行干燥处理。
干燥过程需要控制温度、湿度和空气流量等参数,以确保垃圾材料达到标准规定的干燥度。
混合是RDF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不同种类的垃圾经过处理后,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混合。
标准要求制造RDF的混合比例要达到一定的能量含量,以提高RDF的燃烧效率和热值。
同时,混合过程需要保证混合均匀度和稳定性,以确保RDF的质量稳定。
最后是包装。
RDF生活垃圾制造标准规定了RDF的包装方式和要求。
RDF通常以方便运输和储存的形式进行包装,例如大包装袋或输送带。
包装过程需要确保RDF不会受到污染和损坏,以保证RDF的质量和安全性。
除了上述工艺要求外,RDF生活垃圾制造标准还包括了燃烧性能、热值、水分含量、灰分含量、有害物质限制、颗粒度分布、可燃物含量等方面的技术指标。
这些指标对RDF的品质和适用性具有重要影响,也是评估RDF是否符合标准的重要依据。
为了确保RDF的质量和安全性,RDF生活垃圾制造标准还规定了生产设备和生产过程的监测和检测要求。
生活垃圾低温绝氧热解碳化规程 团体标准参编
生活垃圾低温绝氧热解碳化规程团体标准参编垃圾低温绝氧热解碳化规程是指对生活垃圾进行低温绝氧热解碳化处理的具体规程和标准,旨在实现对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团体标准参编是指由相关机构或团体组织编制的标准,通常由多个专家和相关行业代表联合参与制定。
具体的生活垃圾低温绝氧热解碳化规程和团体标准的内容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而言,这些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工艺流程和参数:规定生活垃圾低温绝氧热解碳化的具体工艺流程和操作参数,包括温度、压力、停留时间等。
2. 设备要求:规定相应的设备和设施要求,包括热解炉、反应器、气体处理系统等。
3. 安全环保要求:规定生活垃圾低温绝氧热解碳化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的措施和标准。
4. 产品质量要求:规定生活垃圾低温绝氧热解碳化产
生的产品(如固体炭、合成气等)的质量要求,包括化学成分、热值、灰分等。
5. 检测和监测要求:确定生活垃圾低温绝氧热解碳化过程中需要进行的检测和监测内容,并对相应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程和团体标准应当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在实践中进行不断的更新和完善。
在实施生活垃圾低温绝氧热解碳化项目时,应遵循相应标准和规程,并关注相关领域的最新进展和研究成果。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 768-2013)上海市环保局
上海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2014年10月10日10:17 (星期五)来源: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地方部门:上海市 > 环保局收藏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第1号修改单,现予发布。
mg/Nm3.小时均值。
测定均值。
注:a 手工监测时,表中的小时均值为测定均值。
b 其他非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20mg/m3,生活垃圾焚烧掺烧其他非危险废物时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10mg/m3。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沪环保科〔2014〕417号上海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第1号修改单,现予发布。
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9月27日《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第1号修改单1.第4.6.1条修改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第4.6.2条修改为:自2016年1月1日起,现有生活垃圾(包括其他非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执行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在表3中调整“颗粒物”的指标,表3修改后如下:表3 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4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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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性能指标
1、技术指标
2、指标依据
燃烧室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热灼减率、 出口烟气氧气含量这4项指标参考HBC 33-2004
二、性能指标
1、工艺功能指标
2、指标依据
日处理量、烟囱高度、出口内径等 6 项指 标依据加工工艺和产品特征确定。
二、性能指标
1、环保指标
2、指标依据
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依据GB 18485 -2014《生活垃圾焚 烧污染控制标准》,且指标限值优于该标准。
《生活垃圾热解(裂解)气化装置》
企业标准审查会
四川明日得环保科技公司 2017.5.XX
目录
一、背景
二、性能指标
三、试验方法
一、背景
为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活垃圾污染严重问题 ,实现在治理生活垃圾污染上达到“无害化,减量化, 资源化,智能化”的效果。
四川明日得环保公司开发生产了生活垃圾热解(裂解 )气化装置,且该装置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为规范生产该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等规定,我公司特制 定本产品企业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生产、 检验,销售和售后服务的依据。
三、试验方法
一、背景
生活垃圾热解(裂解)气化工艺
一、背景
生活垃圾热解(裂解)气化原理
氧化层放热
物料 干燥层
100℃-250℃
还原层吸热
H2O(水蒸气)
气体进入燃烧室 可燃气体(H₂、CO、CH₄)等 碳氢类气体 H2O+C=H₂+CO C+O₂=C0₂
热解气化层
500℃-600℃
热解气化做准备
还原层 氧化层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热解气化区的独特设计实现 “静态”充分气化 灰渣无机物 由仓底排出 出烟口独特设计
灰渣
空气
一、背景
燃 烧 区 独 特 设 计
干燥、热解、燃烧、烟道
的独特设计有效保证气化 气在大于850摄氏度的高温 下停留超过2s的国家规范 要求 燃烧区多次折流设计,粉 尘在设备内自行分解沉降。 烟气处理过程中不外加除 尘设备及装置,可直接达 标排放。 在运行过程中除首次点火 需要添加相应的木材作为 基础燃料,运行过程中无 需添加辅助燃料,持续正 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