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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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0.27•【字号】内政办发〔2014〕111号•【施行日期】2014.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特殊医疗项目检查及治疗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及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建立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第五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服务的管理第六章有关人员的待遇第七章附则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1999〕74号)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呼和浩特地区的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直属企业自治区管理机构及其职工,都要依照本办法,参加自治区本级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条自治区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行政管理,统一领导和组织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监督检查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1)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1)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1)在医院管理中,成本核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可以帮助医院合理规划和控制成本,实现财务管理的科学决策。

本文将介绍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一般办法。

一、核算范围医院成本核算的范围包括医疗服务成本、行政管理成本和支持服务成本。

其中,医疗服务成本是医院最主要的成本项目,包括药品费、材料费、人工费等;行政管理成本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支持服务成本包括清洁费、保安费用等。

二、核算方法1.直接成本法直接成本法是最基本的核算方法,直接将各项成本与相应的部门或项目直接相关联。

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清晰地知道每项服务、部门的成本分布情况。

2.间接成本法在间接成本法中,将不能直接归属到具体服务项目或部门的成本进行分配。

这种方法更适合于那些无法明确归属的费用,如护工费、部门间共享的支出等。

3.全成本法全成本法是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综合考虑,得出最终的总成本。

这种方法更全面地反映了医院整体成本的情况,适用于对整个医院的成本把控。

三、核算流程医院成本核算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数据收集收集医院各项成本的数据,包括药品费、人工费、设备费等。

2.成本划分根据核算范围,将数据进行分门别类,确定各项成本的范围。

3.成本分析对各项成本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的主要成本构成及影响因素。

4.成本控制根据成本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成本控制策略,降低不必要的开支。

四、成本核算的意义1.管理决策成本核算可以为医院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帮助他们做出合理的管理决策。

2.资源优化通过成本核算,可以有效地优化医院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财务监管成本核算也是医院财务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有助于监控医院的经济状况。

结语医院成本核算管理是医院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科学合理地核算成本,可以帮助医院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财务,提高经济效益。

希望本文能对医院管理者和从事成本核算工作的人员有所帮助。

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索取号: A所属单位:社会保障处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127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盟(市)财政局、卫生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卫生局,区直各医疗机构:为规范全区医院成本核算和分析,加强医院成本控制、管理和监督,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促进公立医院改革,根据财政部、原卫生部新修订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9月6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9月23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会计核算,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修订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旗县级及以上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其它类型的医院视管理需要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和重要性等原则;增强成本管理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四条医院成本核算管理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分配并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开展成本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

第二章成本核算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应成立由院长或总会计师担任组长的成本核算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财务、人事、总务、信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医院财务部门承担。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一、概述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合理、科学地核算医院的成本,全面了解医院经济运行状况,优化资源配置,为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目的是: - 经济合理地核算医院各项成本,确保成本的准确计量; - 了解医院的经济运行状况,及时掌握成本控制和利润分析的情况;- 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2. 意义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 - 为医院提供科学的成本核算方法和操作规范,确保成本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 通过对成本的全面把控,可及时发现成本控制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 通过成本核算分析,可以评估医疗服务的经济效益,为医院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

三、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全面性原则成本核算应涵盖医院各个方面的成本,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能源成本、设备设施折旧成本等各个方面的费用,并对其进行准确计量。

2. 可比性原则成本核算应建立统一的核算标准和方法,使得成本数据具有可比性。

不同科室、不同项目的成本应能够进行比较,为医院的绩效评估和管理提供参考。

3. 可控性原则成本核算应注重成本的可控性,对于无法直接控制的成本,应进行合理分摊,并建立合理的核算方法。

4. 及时性原则成本核算应及时进行,及时获得成本数据,为决策提供及时参考依据。

5. 稳定性原则成本核算应保持稳定,防止因常规变动引起的成本波动对成本核算分析造成干扰。

四、成本核算流程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流程如下:1.收集数据:收集医院各个科室的成本数据,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能源成本等。

2.数据处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包括分类、计算和整理。

3.成本分配:根据成本核算原则,对各项费用进行分摊和分配,确保成本的合理分配和准确计量。

4.成本核算:按照设立的成本核算方法,对成本进行核算,并综合考虑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估。

医院成本管理与核算办法

医院成本管理与核算办法

医院成本管理与核算办法医院成本管理是对在医疗过程中所有费用的发生和成本的形成所进行的预测、计划、控制与分析等系列科学管理活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成本核算则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计算医疗业务过程中医疗项目成本的方法,是加强成本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不断提高医院经营管理水平,挖掘内部潜力,降低医疗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现就职工医院内部成本核算的对象及范围、核算要求及原则、院科分级核算职责以及科室成本、收益计算方法和报表编制等具体办法如下:一、成本核算的对象及范围(一)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医院成本是医院为了进行医疗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耗费,主要包括人工费用、物资消耗费用、折旧费用以及应计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根据成本管理要求和医疗特点,医院成本核算主要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

医疗成本以医疗项目为成本计算对象,医疗项目分科室进行,同一科室各项目成本的合计数即为科室医疗成本,所有科室医疗成本的合计,即为全院的医疗成本。

科室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以病种为计算对象,实行单病种成本核算。

(二)成本费用项目1. 应计入成本的费用范围(1)工资及工资附加费:指发放职工的基础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工资附加费。

(2)其他工资:指各种津贴、效益工资、奖金等。

(3)社会保障费:指交纳职工养老保险等费用。

(4)公务费:指日常办公的费用,如办公费、邮寄费及学术活动费用。

(5)卫生材料费:指各类卫生消耗材料支出。

(6)其他材料:指血液、氧气、试剂等材料支出。

(7)药品费:指消耗的西药、中成药、中草药。

(8)低值易耗品:指消耗的公杂用品,如暖瓶、拖把、脸盆等。

(9)固定资产折旧费:指房屋及医疗设备折旧费用。

(10)业务费:指开展院内科研项目及水、电费等。

(11)修缮费:指各项修理费用。

(12)购置费:指小型器械购置费。

(13)其他费用:指医疗药品管理及专项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如各种赔款、罚款等。

(14)间接费用:指分摊的管理费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财字[2012]256号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财字[2012]256号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财字〔2012〕256号)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疗机构,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随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建立健全良好的经营管理体制,控制费用、降低成本已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全成本核算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帮助医疗机构解决全成本核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工作实施方案随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建立健全良好的经营管理体制,控制费用、降低成本已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按照“十二五”期间卫生改革“123456”的发展思路,在全区医疗机构实施全成本核算工程,为加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维护公益性提供决策依据。

结合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实际,特制定印发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疗机构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药成本,减轻患者负担,提高绩效,增强医疗机构竞争能力。

(二)为准确核定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实施单病种付费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落实卫生经济政策、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提供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0.28•【字号】内财社〔2016〕1655号•【施行日期】2016.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预算、决算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意见内财社〔2016〕1655号各盟(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各直属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是公立医院经济工作的核心。

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有利于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促进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为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财社〔2015〕26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内财社〔2014〕1724号)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要求,现就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以加强财务和预算管理为抓手,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公立医院预算约束,规范收支运行,提高资源资产资金使用效益。

开展全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强化绩效考核,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建立财务报告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完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医院财务监管。

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医院财务运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医院财务管理责任,规范医院经济活动。

(二)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理财。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24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24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第一节概述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我院目前成本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目的和意义1、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成本核算是我院在深化卫生改革的大形式下的必然选择。

2、实行成本核算可以及时客观地反映医院成本变动情况。

3、可以促使医院加强经济核算管理,促进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4、有利于增强职工的成本核算费用意识,节支降耗,降低服务成本,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促进医院走优质、高效、低耗可持续发展之路,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使人民群众享有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6、能为医院成本测算打好基础,为科学制定医院服务价格和完善补偿机制提供科学依据,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7、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服务。

8、为正确评价医院绩效提供信息资料。

二、成本核算的对象和内容1、对象:医院成本归属对象2、内容:按核算层次分为三个层次:①院级成本:包括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

②部门成本:包括临床科室、医护科室、药品、后勤保障、行政等部门、科室的成本。

③服务单元成本:项目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病种成本等。

三、成本核算原则:1、算为管用、算管结合原则。

2、分期核算原则:与会计分期保持一致。

3、权责发生制原则:按因果关系、受益期发生的时间确定费用。

(本期成本按实计入本期、不应由本期负担的成本,不计入本期成本)4、贯性原则:计算方法不变。

5、信息反馈原则:注重记录、报告、控制等制定的执行。

保障及时正确决策。

6、目标一致性原则:核算目的是节支降耗、减轻病人负担,必须保持院和科室总体目标一致。

四、要求:(一)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1、清产核资:在过去3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清查,健全资产管理明细帐卡,包括: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价值确认、资产核实。

2、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计量、计价、验收入库、领退、转移、报废、清查和盘点制度。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第一节概述根据医院财会制度规定,结合医院目前成本管理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医院成本核算的目的和意义1、医院实行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卫生改革的需要;2、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及时客观地反映医院成本变动状况。

3、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促使医院加强经济核算管理,促进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4、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增强医院员工的成本费用意识,节支降耗,降低服务成本,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促使医院走优质、高效、低耗可持续发展之路,增强医院的竞争能力,使人民群众享有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6、医院实行成本核算能为医疗成本测算打好基础,为科学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和完善补偿机制提供科学参考依据.7、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服务.8、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为正确评价医院绩效提供信息资料。

二、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和内容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是指医院成本归属的对象.具体内容按核算层次可分为三个层次:1、院级成本:包括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两部分.2、部门成本:包括临床部门、医技部门、药品部门、后勤保障部门、行政部门等科室成本.3、服务单元成本:包括项目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病种成本.三、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1、算为管用,算管结合原则:考虑管理需要,算管结合,讲求成本效益。

2、分期核算原则:成本核算要实行分期核算,并与会计分期保持一致,便于确认成本发生时间和分配时间.3、权责发生制原则:费用的确认要按因果关系、受益期发生时间予以确定,凡是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均应计入本期,凡不应由本期负担的,均不得计入本期成本。

4、一贯性原则:是指在确认成本发生时,计算发生水平的方法应前后一致,成本计算过程中所采用的费用分配方法前后一致,成本计算的总体方法应前后一致,以确保前后各期成本资料的可比。

5、信息反馈原则:是指应有一个良好的记录、报告、控制制度,能及时了解成本执行情况,便于及时作出正确决策。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9.30•【字号】内财社〔2014〕1572号•【施行日期】201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4〕1572号各盟(市)财政局、卫生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卫生局: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明确各方责任,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根据《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政字〔2004〕155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4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明确各方责任,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

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制度规定,《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政字〔2004〕155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专项资金是指上级补助,自治区本级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和发展以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医疗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管理是指对财政医疗卫生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和项目周期(包括立项、实施、反馈、检查、验收等)内的资金运行进行监督、控制和管理。

按现行财政体制,由财政和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管理。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新版精品资料】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新版精品资料】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为加强医院经济核算管理,降低成本投入,切实走节约发展之路,依据《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河南省医院成本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本核算目的一是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二是通过差异、结构、趋势分析等为高层决策提供辅助资料;三是通过收支明细分析,为临床规范管理与效益分析提供参考依据。

二、成本核算组织体系与职责(一)成本核算组织体系1、成本核算领导小组:组长:指导员:成员:2、成本核算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1)确定医院成本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督促提高成本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包括核算单元(核算科室)、核算项目及核算病种等。

(3)结合成本分析数据及成本管理建议,确定年度医院成本控制方案.(4)确定成本管理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5)明确医院各科室在成本管理中的职责,督促各科室落实工作任务。

2、工作小组职责:(1)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本办法要求,制订医院内部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岗位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等.(2)归集成本数据,进行成本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编制、报送成本报表.(3)开展成本分析,提出成本控制建议,为医院决策、管理提供支持和参考.(4)组织落实医院成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监督实施成本控制措施.(5)参与成本考核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6)开展院内成本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7)建立健全成本管理档案.3、相关科室及核算员职责:(1)信息科:a参与责任中心定义,确定收入、支出项目等编码方式和编码长度,负责各项目编码对照;b负责提供HIS系统各项数据字典和模拟数据库,维护HIS基本字典更新;c负责每日自动传输各项收入和成本数据;d负责成本核算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衔接;e负责提供相关硬件设备及日常维护;f负责固定资产盘点,并负责各科资产使用分布与日常维修费用的统计与报送。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1.为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减轻病人就医负担,提高效益。

根据《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及《医院会计制度》,医院实行完全成本核算制度。

2.全成本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行。

各种分摊方法、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应保持一致。

3.全成本核算结果要与会计核算结果保持一致。

成本核算报表作为法定报表,在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连同其他报表上报。

上报时并就成本核算与控制情况作出说明。

4.各成本责任中心资产及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其直接成本。

5.年初根据各病区上年的实际情况核定当年卫生材料、办公用品的消耗领用量;核定各行政职能处室办公用品和其他办公费用的限额使用量。

6.每月准确归集各成本责任中心的收入和直接成本。

7.采用合理的分摊方法对行政管理部门的成本进行分摊。

8.确定合理的内部结算价格,对后勤服务的成本进行合理的转移。

9.每月末,核算产出各类成本报表,针对医院成本的不合理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

10.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措施,包括控制材料物资采购价格、控制卫生材料特别是不可收费卫生材料的成本支出、对相关部门结合预算管理实施费用定额管理。

11.将成本核算数据运用于绩效分配与考核中。

12.逐渐进行床日成本、诊次成本、项目成本核算。

13.实行账务公开,将各成本中心的成本情况在网络办公上予以公布,促使全院职工增强成本意识,监督行管后勤部门的运行成本。

篇二:为合理、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财务副院长、财务科、总务科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2.医院财务科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各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文件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文件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提高医院经济效益,保障医院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成本核算工作。

第三条医院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以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为依据,确保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全面性原则:全面核算医院各项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3. 可比性原则:采用统一的核算方法和标准,便于成本分析和比较。

4. 有效性原则:通过成本核算,发现成本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成本核算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成本核算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成本核算领导小组下设成本核算办公室,负责具体成本核算工作。

第六条成本核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成本核算方案和核算方法;2. 组织开展成本核算工作;3. 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和反馈;4. 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和措施;5. 指导各部门、各科室的成本核算工作。

第三章成本核算范围与内容第七条医院成本核算范围包括:1. 医疗服务成本:门诊、住院、急诊、康复等各项医疗服务成本;2. 医疗材料成本:药品、器械、耗材等医疗材料成本;3. 人员成本:医护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人员成本;4. 设备成本: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备等设备成本;5. 其他成本:水、电、燃料、物业、维修等各项其他成本。

第八条医院成本核算内容主要包括:1. 成本构成分析:分析各项成本在总成本中的占比,找出成本控制的重点;2. 成本变动趋势分析:分析各项成本的变化趋势,找出成本上升或下降的原因;3. 成本效益分析:分析各项成本对医院经济效益的影响,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章成本核算方法第九条医院成本核算采用以下方法:1. 标准成本法:根据各项成本标准,计算各项成本的实际发生额;2. 实际成本法:根据各项成本的实际发生额,计算各项成本的实际成本;3. 分摊法:将间接成本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各项医疗服务中。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1)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1)

医院本钱核算管理方法第一节概述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我院目前本钱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医院实行本钱核算的目的和意义1、本钱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本钱核算是我院在深化卫生改革的大形式下的必然选择。

2、实行本钱核算可以及时客观地反映医院本钱变动情况。

3、可以促使医院加强经济核算管理,促进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4、有利于增强职工的本钱核算费用意识,节支降耗,降低效劳本钱,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促进医院走优质、高效、低耗可持续开展之路,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使人民群众享有质优价廉的医疗效劳。

6、能为医院本钱测算打好根底,为科学制定医院效劳价格和完善补偿机制提供科学依据,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7、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效劳。

8、为正确评价医院绩效提供信息资料。

二、本钱核算的对象和内容1、对象:医院本钱归属对象2、内容:按核算层次分为三个层次:①院级本钱:包括医疗本钱和药品本钱。

②部门本钱:包括临床科室、医护科室、药品、后勤保障、行政等部门、科室的本钱。

③效劳单元本钱:工程本钱、诊次本钱、床日本钱、病种本钱等。

三、本钱核算原如此:1、算为管用、算管结合原如此。

2、分期核算原如此:与会计分期保持一致。

3、权责发生制原如此:按因果关系、受益期发生的时间确定费用。

〔本期本钱按实计入本期、不应由本期负担的本钱,不计入本期本钱〕4、贯性原如此:计算方法不变。

5、信息反应原如此:注重记录、报告、控制等制定的执行。

保障及时正确决策。

6、目标一致性原如此:核算目的是节支降耗、减轻病人负担,必须保持院和科室总体目标一致。

四、要求:〔一〕做好本钱核算的根底工作1、清产核资:在过去3年清产核资的根底上,进展全面清查,健全资产管理明细帐卡,包括: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价值确认、资产核实。

2、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计量、计价、验收入库、领退、转移、报废、清查和盘点制度。

3、标准本钱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传递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卫办发[2007]61号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卫办发[2007]61号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卫办发〔2007〕61号)厅机关各处室: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厅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合法、有效地使用卫生事业经费,结合我厅目前财务管理工作现状,对2004年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重新修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4年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财务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卫生厅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合法、有效地使用卫生事业经费,充分发挥卫生经费的使用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卫生厅机关财务管理的范围(一)通过卫生厅规划财务处账户核算的经费。

包括卫生厅机关的财政预算经费,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卫生业务专项经费,上级补助的卫生专项经费等。

(二)自治区卫生厅与财政厅、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联合下达的卫生专项经费。

包括国家投入和自治区财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安排的专项经费、项目经费。

(三)卫生厅直属单位,依法取得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经费。

(四)卫生厅机关各处室依法取得的收入。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人员(一)卫生厅规划财务处负责卫生厅系统各类经费的预算、核拨、核算、决算和协调工作,配备财务管理人员三名。

(二)卫生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主动配合规划财务处管好、用好卫生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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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索取号: A12220130004所属单位:社会保障处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3〕127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盟(市)财政局、卫生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卫生局,区直各医疗机构:为规范全区医院成本核算和分析,加强医院成本控制、管理和监督,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促进公立医院改革,根据财政部、原卫生部新修订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13年9月6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2013年9月23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会计核算,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修订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旗县级及以上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其他类型的医院视管理需要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和重要性等原则;增强成本管理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四条医院成本核算管理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分配并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开展成本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

第二章成本核算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应成立由院长或总会计师担任组长的成本核算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财务、人事、总务、信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医院财务部门承担。

第六条医院成本核算领导小组是决策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医院成本定额、审核、控制、管理以及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制度;(二)明确各部门在成本核算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改进医院硬件设施、信息系统、物资配送等管理方式,提高成本基础数据准确性;(四)根据成本核算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成本数据和分析报告,研究制定加强医院经营管理的有关措施。

第七条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公室是日常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医院成本核算、管理、考核等实施细则,建立有关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制度等;(二)在医院财务部门设置成本核算岗位,在其他有关部门设置兼职的成本核算员,建立成本会计、成本核算员岗位责任制;(三)对相关部门开展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四)按月收集、处理、核算成本数据,建立、整理成本资料档案,提供数据查询,生成有关成本核算报表;(五)及时分析成本变动原因,撰写成本分析报告,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第八条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人事部门:负责全院人员、工资、各种补贴变动情况的统计和报送;(二)总务部门:负责全院水(含冷热水及污水)、电、煤、气、科室面积、内部服务工作量、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统计和报送;(三)医学工程部门(器械科):负责全院卫生材料、医用低值易耗品及配件消耗数量的统计和报送;(四)药剂部门:负责全院药品消耗的统计和报送;(五)供应室、血库、氧气站、电工房、洗衣房等医辅部门:负责全院实际发生有关费用的统计和报送;(六)统计部门:负责与成本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报送;(七)信息部门:负责成本核算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与维护;(八)其它部门:负责其它与成本核算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分类和范围第九条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医院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第十条医院成本可分为医疗业务成本、医疗成本、医疗全成本和医院全成本。

(一)医疗业务成本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不含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和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领用发出的库存物资)。

(二)医疗成本是指在医疗业务成本的基础上,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三)医疗全成本是指在医疗成本的基础上,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领用发出的库存物资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四)医院全成本是指在医疗全成本的基础上,将科教项目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领用发出的库存物资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上述各科目含义与会计核算口径一致。

第四章成本核算的内容第十一条医院成本是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其核算内容包括:(一)人员经费:医院各科室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二)卫生材料费:医院各业务科室发生的卫生材料耗费;(三)药品费:医院各业务科室发生的药品耗费;(四)固定资产折旧费:医院各科室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五)无形资产摊销费:医院各科室按规定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六)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医院各科室按规定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

(七)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及其他有关经费等。

以上支出应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以下业务所发生的支出,不得计入医院成本范围:(一)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他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三)对外投资的支出;(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开支;(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七)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按不同的方法可对医院成本内容进行分类。

(一)按成本计入方法可分为:1.直接成本: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

2.间接成本: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

(二)按成本形态可分为:1.固定成本:在一定时期、一定业务范围内,不受业务量影响的相对固定的成本。

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人员经费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等。

2.变动成本:在一定时期、一定业务范围内,成本额随业务量增加而增加的成本。

包括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和提取医疗风险基金;人员经费中的奖金、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第五章成本核算单元的设置和编码第十四条医院成本核算单元是根据核算对象、业务性质和管理特点划分的成本核算基本单位。

每个成本核算单元应能单独计量所有收入、归集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科室成本核算是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科室成本核算单元可分为:(一)临床服务类科室(以下简称临床类科室):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包括门诊科室、住院科室等。

(二)医疗技术类科室(以下简称医技类科室):为临床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包括放射、超声、检验、血库、手术、麻醉、药事、实验室等科室。

(三)医疗辅助类科室(以下简称医辅类科室):为临床和医技类科室提供辅助服务的科室,包括动力、消毒、供应、病案、材料库房、门诊挂号收费、住院结算等科室。

(四)行政后勤类科室:除临床、医技和医辅类科室之外,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包括行政、后勤等科室。

第十六条科室成本核算单元的设置和编码(一)成本核算单元的设置1.临床和医技类科室设置以原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准,医辅和行政后勤类科室设置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规定。

2.临床类科室中如含有医技或医辅性质的实验室、检查室等,则按以下情况处理:(1)如该实验室、检查室等仅为所属科室服务,则该实验室、检查室等不再作为单独的核算单元,其成本直接计入所属科室;(2)如该实验室、检查室等为多个科室服务,则应按其性质划归为独立的医技或医辅类成本核算单元。

对于上述情况,医技、医辅类科室参照临床类科室方法执行。

3.临床、医技、医辅类科室下设的办公室不单独设行政后勤类成本核算单元,其成本直接计入所属科室。

4.行政后勤类科室设置应与会计核算中“管理费用”科目的支出范围一致。

5.医院中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不应列入医院成本核算单元。

6.医院在会计核算或其他管理中设置的相关核算单元应与按本办法设置的成本核算单元一致,各项与成本核算有关的数据应按统一的成本核算单元进行归集,包括收入、工作量、物资领用、固定资产折旧、人员支出等数据。

(二)成本核算单元的编码1.成本核算单元的编码原则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制定。

2.编码按5级10位设置:第一级:1-2位,为科室分类编码,10为临床类、20为医技类、30为医辅类、40为行政后勤类。

第二级:3-4位,为一级科室编码。

第三级:5-6位,为二级科室编码。

第四级:7-8位,为科室属性编码,01为门诊、02为住院。

第五级:9-10位,由医院对二级科室进行细化分类。

3.一级科室、二级科室编码是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设置,医院不得增减,确需增加须报自治区卫生厅审定后统一编码;第五级编码由医院根据需要自行设置,但需与二级科室编码相对应。

第六章科室成本的归集第十七条科室成本的归集是指将支出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成本的过程。

能够直接计入的成本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成本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计入。

第十八条能够直接计入的成本包括:(一)人员经费:根据会计分期、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支出明细项目采集到担任相应角色的人员。

对在同一会计期间服务于多个科室的多重角色人员,应根据工时等标准将其人员经费分摊到相应的科室。

(二)卫生材料费:根据重要性、实耗实销原则,建立二级库房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高值耗材使用个别计价法归集,其他卫生材料按照二级库房的实际用量归集。

(三)药品费:按西药、中成药与中草药、门诊用药与住院用药等对药品进行分类核算,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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