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
司法通【2011】323号
一、法医类
(一)法医病理鉴定
(五)法医毒物鉴定
二、物证类
(一)微量物证鉴定
(二)文书物证鉴定
(三)痕迹物证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注:根据鉴定项目的方法、内容,以上所列仪器也可由具有相同功能的设备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