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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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1、公示对象(1)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2)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2、公示内容(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和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近两年受奖惩情况。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3)公示的期限、要求和联系电话等。

3、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4、公示形式和范围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基层党委或经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

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

要根据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和行业)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

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的基层单位。

如有必要也可扩大公示范围。

5、公示程序(1)党支部向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报送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2)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审定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负责公示的上级党组织须及时指导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3)负责公示的上级党组织应认真对待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示对象所在部门的党支部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

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应视问题性质和轻重分别提出暂缓审批、不予批准入党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

6、对反映情况和问题的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

3-1两推一公示制度

3-1两推一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两推一公示”制度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本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

推荐票数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研究确定的方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式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时间7天。

4、党员群众对对发展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所在支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5、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时,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

6、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发展党员社会公示制为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新党员质量,凡新发展的党员,必须首先通过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凡不按规定进行社会公示的一律不予发展。

一、公示范围:在本支部范围内公示。

二、公示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现实表现、培养考察情况、党内外推荐测评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

三、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7—10天。

四、公示程序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充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和群众威信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业户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以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进行意向测评,从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

向社会公示: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一人一份,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反馈意见:干部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支部或所在党委提出,党委和支部收到反映后,将各方面意见加以分析综合,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干部群众反馈。

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良好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发展;如有反面意见,经调查没有问题的,向干部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在干部群众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发展;反面意见较大,经查证确实存在问题的不予发展。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是指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前,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的制度。

1、公示工作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负责组织进行。

2、公示内容。

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现任职务、职称等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列为发展对象时间、综合政审情况等事项;公示期限、公示单位党支部及其上级党组织联系人的姓名、党内职务、联系电话或电子信箱等。

3、公示时间。

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吸收预备党员前15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10天。

4、公示形式和范围。

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

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基层单位或居住地。

特殊情况可适当扩大公示范围。

5、对反映情况的处理。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等方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或直接向其上级党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党组织要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情况及调查结果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对公示期间未有人提出异议、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方可正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对公示期限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后确有问题且不符合发展条件的,经支委会研究后,不予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发展党员预审制度,是指党支部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之前,将其入党材料呈报上级党委进行审查的制度。

1、发展党员预审工作由负责审批发展党员的街道党工委组织进行,并上报开发区党工委协审。

2、预审内容和要求。

预审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自传》、《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综合材料》、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发展党员公示登记表》、发展28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的推优材料。

街道党工委组织员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看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培养考察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发展党员预审材料是否齐全,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否规范。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一、发展党员必须进行公示。

公示对象为拟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人员、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的时间: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在本人向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支委会讨论之后,支部大会通过之前;拟发展对象在支委会讨论之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拟转正对象在预备期满、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支委会讨论之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

三、公示由党委或支部(总支)组织,在拟公示对象所在支部(总支)工作范围及拟公示对象工作单位进行。

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10天。

四、公示内容:(1)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等),申请入党时间和培养人情况;(2)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包括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情况、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培养期间受奖惩情况)等;(3)拟转正对象基本情况,入党时间,延长预备期时间及原因,预备期表现和受奖惩情况,履行党员义务情况等。

五、公示形式可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或宣传栏张榜公示,也可印制公示征求意见函发给党内外群众。

六、对公示中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党组织要认真调查核实,结果要形成文字材料,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或转正时公布,并存入档案。

七、对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影响其成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支部大会不再讨论表决,党组织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影响其转正的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应就其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进行讨论表决。

八、党组织要为反映问题的党员和群众保密,对违反规定的泄密人员,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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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党员公示内容方式

发展新党员公示内容方式

发展新党员公示内容方式
为了进一步增加发展新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使该项工作置于党内外群众的有效监督下,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对发展新党员实行公示制。

一、公示的内容
1、发展对象的自然情况、。

2、申请入党的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时间,党组织确定其为当年发展对象的时间。

3、主要现实表现。

4、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公示的方式
采取张榜的方式予以公布。

也可以同时通过召开本单位、本部门人员会议予以公布。

三、公示时间: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四、公示结果的运用:在公示的期限内,如没有什么反映的,可按期召开支部的大会,对发展对象进行表决;如有举报,要将所反映的内容及时向上级党(工)委报告,由上级党(工)委向区委是否作为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对公示中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压制,不得打击报复;对任何举报材料不得截留、拖延、隐瞒。

如发生此类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第一条公示的实施权限,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公示工作,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监督和指导。

其他任何机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进行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公示。

第二条公示的对象,包括经党组织考察培养,拟转为正式党员的、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和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三种对象。

在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的预备党员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第三条公示的时间,一般在党支部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前十五天左右,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第四条公示的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第五条公示范围和方式。

公示的范围,一般以公示对象所在行政村、单位或部门为主。

必要时,也可以扩大到公示对象原工作单位,以及与公示对象有密切联系的单位。

公示一般采用张贴公告、书写板报、网上公告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六条公示的主要程序:(1)确定对象。

公示对象由负责公示的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

(2)发布公告。

实施公示的党支部,以支部委员会的名义。

将公示对象和公示内容及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

(3)收集意见。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认为公示对象不具备党员标准或有足以影响其入党的问题,可以通过口头、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实施公示的党支部或其上一级党组织反映。

实施公示的党组织.要设专人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

(4)调查核实。

党组织对署名举报的公示对象的问题,要根据情况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调查核实。

对问题线索清楚、情节较严重的匿名举报,也要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问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

(5)研究处理。

对没有问题或举报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的公示对象,要按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对举报的问题情节复杂,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公示对象,要暂缓讨论是否发展,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问题,暂缓讨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对举报的问题属实,不符合入党条件的公示对象,不予发展或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对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公示对象,要根据问题的性质交有关部门处理。

发展对象入党公示

发展对象入党公示

发展对象入党公示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决定对张吉娜等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联系电话:
党总支(盖章)
发展对象入党公示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决定对张吉娜等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联系电话:
党总支(盖章)
发展对象入党公示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决定对张吉娜等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注:公示时间从12月13日至12月20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院(系、部门)党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
党总支(盖章)。

发展党员公示办法

发展党员公示办法

发展党员公示办法为深入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群众监督,做好我校党员发展工作,现制定我校发展党员“五榜公示制”。

一、公示对象确定申请入党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二、公示内容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班级、职务;申请入党时间、推优时间、成为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成为预备党员时间;公示对象表现情况(含党校培训情况、“推优”情况、完成志愿服务时长等);公示的期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三、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5天。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公示程序1.“五榜”公示工作由公示对象所在二级党委具体负责实施,并按照公示要求在党务公开栏或本部门网站公示。

2.“五榜”公示时间具体为:①申请入党人的公示时间在递交申请书当月;②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时间在支委会确定申请入党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③确定发展对象公示时间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拟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入党积极分子转为发展对象之前;④吸收预备党员的公示时间在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之前;⑤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时间在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之前。

五、公示结果的处理1.对于“五榜”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处理结果向公示对象及其所在党支部反馈。

2.对群众反映对象的问题做出处理后,不具备入党条件的对象,党组织要派专人进行个别谈话,明确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做好思想工作。

六、公示式样1.《关于×××(等)同志拟确定为申请入党人的公示》2.《关于×××(等)同志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3.《关于×××(等)同志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4.《关于×××(等)同志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5.《关于×××(等)同志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接收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规定

接收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规定

接收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规定高校发展党员实行公示,是当前高校发展党员的新尝试。

系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中实行的公示制度,一是在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时进行公示,二是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进行公示。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公示,有利于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关口前移,确保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防止一些不合格的学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利于对申请入党的学生增强自我约束力,同时对入党申请人也是一种无声的激励。

主要的做法:(一)公示的对象:通过有关方面推荐上来的积极分子,在分别征求支部党员意见和有关班主任意见后,支部初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

(二)公示方式:在学院张榜公示(在网站、板报、系学生较为集中的地点公示)(三)公示期限:一般5个工作日。

(四)公示内容: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2、公示对象的姓名、班级和社会工作职务。

二、确定为发展对象公示发展学生入党的时候,也要公示。

即发展一个学生党员要实行两次公示。

(一)公示的对象:通过支部会议讨论确定为重点入党发展对象的学生。

(二)公示方式:在学院张榜公示(在网站、板报、系学生较为集中的地点公示)(三)公示期限:一般5个工作日。

(四)公示内容:1、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时间;2、公示对象的姓名、班级和社会工作职务。

三、征求意见内容:(一)是否有违背党组织的政治言论和活动;(二)是否有违背党组织的思想言行和表现;(三)是否能严格要求自己,是否有触犯校纪校规的情况;(四)学习态度是否端正,是否有违反院系学风建设规范和制度的情况;(五)学生干部工作是否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拉帮结派等情况;(六)是否有不尊敬师长和团结同学的行为;(七)生活作风是否正派;(八)在各项活动中是否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九)未尽的其他方面情况。

四、公示要求:1、对有关党组织及其相关人员的要求:(1)应对意见反映者保密;(2)及时认真地调查核实意见,并客观准确地向有关党组织反映:(3)党支部应客观公正地对待反馈意见和调查结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标准慎重考虑,属实则不能作为积极分子。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
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内容
1、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以便党内外群众对照监督。

2、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培训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入党介绍人、被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时间及现实表现。

三、公示时间、范围及形式
1、公示时间: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之后。

公示期限为7-10天。

3、公示形式:村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

四、公示结果的处理
1、公示依据“谁公示谁受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2、对群众反映强烈、确实存在突出问题、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公示对象,支部不得讨论其入党或转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在支部大会上通报情况;对条件暂不成熟、不宜发展或转正的公示对象,由支部讨论决定暂缓发展或延长预备期;对群众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或无事实依据的公示对象,应按规定程序讨论其入党或
转正。

五、公示的组织领导
1、发展党员公示工作由村党支部负责公示的组织实施和问题的调查处理,联系人为村支部书记。

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查清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结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核实情况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对公示对象和反映问题的人造成不利影响。

3、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保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

4、发展党员公示制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在我村实施。

党员发展公示制度

党员发展公示制度

党员公示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发展党员公示程序,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发展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和克服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发展党员的素质,根据郑州牧专校团委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一、公示对象:被支部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且培养时间在一年以上,经培养人推荐、党小组讨论,对符合入党条件的人员,报请上级党组织预审通过后,进行入党前公示。

二、公示内容:包括需要公示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班级、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预备党员时间、工作简历和培训情况,以及其他有必要让党员、群众了解的重要内容,如监督电话、民主测评情况等。

三、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7天。

公示期满后,人文系党支部将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收集的意见和调查核实情况,形成公示结果的具体意见,并将公示结果装入档案。

四、公示程序公示程序分四个步骤:1.对拟发展对象,从系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并政审完成之后、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纳该同志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前公示。

2.党小组安排专人受理来访和收集、反馈反映的意见。

3. 党小组落实专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4.系党支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意见,决定是否吸收入党或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五、有关要求1、公示期间凡以组织名义反映情况或问题的,要在反映情况的文字材料上加盖公章;口头反映情况的,应由该组织的有关负责人出面反映。

2、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的有关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口头反映情况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证件。

3、对匿名举报,线索清楚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对匿名举报,线索不清楚的,可不予调查。

4、人文系各党小组对反映情况、举报问题的群众要予以支持和保护,严格为其保密,如有违反纪律,泄露群众反映、举报的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同志,经村党支部研究决定于年月日被确定为积极分子,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任何人有异议,可随时向党支部反映。

联系电话:
村党支部
年月日
预备党员公示
同志于年月日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任何人有异议,可随时向党支部反映。

联系电话:
村党支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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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党支部与年月日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联席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推荐等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共有党员名,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到会群众代表人。

共发出表决票张,收回张,有效票张,无效票张。

(其中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份)票决结果如下:
姓名
同意反对弃权
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党员群众党员群众
监票人签字(手印):、
计票人签字(手印):
支部书记签字(手印):
党委(党组)列席人员签字(手印):、
根据相关规定和票决情况,现在对等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

公示期10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如对以上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向XX党委(党组)反映。

联系电话:
党支部
年月日。

入党公示格式

入党公示格式

入党公示格式
一、凡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都要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前,由党委在其单位和系统内“公示”:
二、“公示”期限为7天;
三、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或学习单位、担任职务、学习情况、对其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情况、入党介绍人、发展时间等;
四、“公示”在其所在党委和系统内部以张贴的形式或在网上进行,并设置“公示”电话;
五、严禁借机打击报复,对反映人及意见严格保密;
六、经查确实有问题的,作暂不发展处理。

吸收预备党员公示
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拟于近期吸收等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请有意见者于公示期内向反映。

公示时间:200 年月日―――200 年月日
受理单位:
公示电话;
公示意见箱:
中山医学院党支部
200 年月日
附拟发展党员的基本情况。

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一、背景介绍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是党组织在党员选拔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旨在公开透明地向党员和社会公众展示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选拔过程,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本文将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进行详细介绍。

二、公示内容1. 基本信息公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以便党员和社会公众了解发展对象的背景情况。

2. 考察情况公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应包括对其进行的考察情况,包括个人品德、工作表现、党性修养等方面的评价,以便党员和社会公众了解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

3. 公示期限和方式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应明确公示的时间范围和公示的方式。

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至15天,公示方式可以采用党组织内部公示、公开栏公示、网站公示等多种形式,确保公示的广泛性和公开性。

三、公示程序1. 党组织内部审查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前,党组织应对其进行严格的内部审查,确保其符合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和标准。

2. 党员发展对象的书面申请党员发展对象应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申请成为党员发展对象,并提供必要的个人材料和证明文件。

3. 党组织考察和评议党组织应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和评议,包括个人面谈、考察调查等环节,以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觉悟、组织纪律观念、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4. 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党组织在考察和评议结束后,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信息、考察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确保公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公示结果的反馈党员和社会公众可以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组织应及时进行反馈,并对公示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四、公示的意义与作用1. 保证党员发展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可以使党员和社会公众了解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标准,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 增强党员发展对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可以让党员发展对象感受到党组织对其的重视和期望,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其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

发展党员公示公告.doc

发展党员公示公告.doc

发展党员公示公告根据《广州大学发展党员公示办法》规定,经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党支部研究推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现将陈玲姗等10名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和所属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2、公示时间:从2019 年5月15日——5月19日止。

3、受理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党支部联系地址:行政西前座201联系电话:附:公示发展对象名单: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2019年5月17日公示发展对象名单:1、林如秋,女,1997年9月出生,广州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16级物理学专业(1)班,现无任职。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为:普通物理实验③95分,概率论与数学统计90分,电工电子学实验①95分,电工电子学①90分,理论力学88分,光学83分,数学物理方法87分,大学体育③94分,从“愚昧”到“科学”-科学技术简史97分,NBA技战术赏析85分;第二个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为:普通天文学91分,普通物理实验④95分,电动力学84分,C程序设计③84分,原子物理学89分,大学体育④90分,心理学基础96分,大学英语拓展93分,教师口语87分,教育见习95分,教育学基础87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88分。

2017年9月递交入党申请,2017年11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8年4月参加学院分党校集中培训,2019年5月确定为发展对象。

2、陈玲姗,女,1999年10月出生,广州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17级物理学专业(2)班,现任生活委员。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为:中国近代史纲要87分,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100分,大学体育②100分,大学英语③86分,线性代数①96分,中国民族音乐98分,中国现代文学经典导读86分,普通物理实验②85分,热学96分;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为:普通物理实验③95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93分,大学体育③100分,中国法律文化比较88分,光学97分,数学物理方法96分,电工电子学实验①95分,电工电子学①86分,书法84分,现代刑侦科学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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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公示时间
篇一:确定入党发展对象的公示
关于确定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的公示
为进一步征求广大党员群众意见,现将支委会确定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的情况公示如下:
同志,男(女),岁,文化程度,现任职务。

该同志年月日申请入党,年月日确定为培养对象,根据对其一年来的培养考察情况,经支委会年月日研究决定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本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

联系电话:(支部)(党委)
党支部
(公章)
年月日
篇二:预备党员公示及公示结果范文
预备党员公示及公示结果范文
公示
***同志因为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良好,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年*月*日,**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了***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将预备党员名单公示如下,本公告发布后,党内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署名)或电话形式向本支部(或党总支)、上级党委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支部(或党总支)电话:***党委电话:
***,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高中学历,瓦房店市人,现为瓦房店市***镇***村种植业农民。

该同志
20XX年月日申请入党,20XX年月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XX年月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总支)(公章)
年月日
如果一次性公示人员较多,可以对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采取列表方式进行:
……………………………………………………………………………
公示结果
党支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同志接收为预备党员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如下(请在相应栏前的方框内打“√”):、公示期内未有群众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公示期内接到群众人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发展。

(材料另附)
、公示期内接到群众人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经查实,暂缓发展。

(材料另附)
***党支部(公章)
年月日
篇三:入党公示范文
篇一:入党公示范文
发展党员公示(公示范文))经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等x位同志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xxx党支部拟在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他们的入党问题。

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现将发展对象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自日前向xxx党支部或党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示例:示例:xxx,xxx,男,汉族,山东泰安人,1974年12月出生。

1997年7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系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同年7月进入中国地震局工程
力学研究所工作。

xxx同志于20XX年递交入党申请书,20XX年1月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

20XX年5月参加黑龙江省委党校第六期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

xxx同志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入党动机端正,团结同志,工作兢业,责任心强。

该同志本人和家庭社会关系清楚,均无政治历史问题。

(xxx党支部);(党委办公室)。

年月日至年年月月日止。

联系电话:(x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5896143(党委组织部)。

批准为预备党员时间xxx党总支xxx党支部(公章)\(xxx直属党支部)年月日
发展党员公示(发展党员公示(公示范文))经党组织一
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等x位同志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xxxxxx等x位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拟在近期召开党员大会分别讨论他们的入党、转正问题。

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桂林市委组织部《关于试行民展党员公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组通字2000)16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将近期拟讨论转正问题的预备党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10天,自日至年月署真实姓名,于联系电话:年月年月日止。

对他
们的入党、转正问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日前向xxx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委组织部反映。

(x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5896143(党委组织部)。

一、发展对象名单:发展对象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二、预备党员名单:预备党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批准为预备党员时间xxx党总支xxx 党支部(公章)\(xxx直属党支部)年月日
框内打“√”):√1、公示期内未有群众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2、公示期内接到群众查实,不影响发展。

(材料另附)
3、公示期内接到群众查实,暂缓发展。

(材料另附)人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经人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经x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xxx党支部(公章)年月日
的方框内打“√”):√1、公示期内未有群众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2、公示期内接到群众查实,不影响转正。

(材料另附)
3、公示期内接到群众查实,延期转正。

(材料另附)人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经人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经x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xxx党支部(公章)年月日篇二:入党公示范文
公示,不同于“告示”和“公告”这两种文体。

然而现在有不少人往往把它当作“告示”或“公告”,甚至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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