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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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常见的刑法犯罪类型和刑罚

知法犯法常见的刑法犯罪类型和刑罚

知法犯法常见的刑法犯罪类型和刑罚刑法是用于调整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的法律体系,它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和接触到各种刑罚,然而,对于刑法犯罪类型和刑罚的了解却常常不够全面。

本文将简要介绍一些常见的刑法犯罪类型和相应的刑罚。

一、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根据盗窃的不同情形和对象,盗窃罪分为普通盗窃罪、入户盗窃罪、汽车盗窃罪等等。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的刑罚一般为拘役、有期徒刑,最重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抢劫罪相较于盗窃罪来说,其手段更加暴力和威胁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刑罚一般为有期徒刑,最重可处死刑。

三、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有意用暴力手段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故意杀人罪是一种严重的刑法犯罪,其危害性极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刑罚一般为死刑,但还要看具体情况,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四、贩毒罪贩毒罪是指非法制造、运输、出售、赠送、买卖毒品的犯罪行为。

贩毒罪是严重的刑法犯罪,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威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罪的刑罚一般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处死刑。

五、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公司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

贪污罪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的刑罚一般为有期徒刑,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六、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

贪污罪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的刑罚一般为有期徒刑,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除了上述所列举的刑法犯罪类型和刑罚外,我国刑法还规定了许多其他类型的犯罪和相应的刑罚,如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等。

北京盗窃罪定罪量刑标准指引(2020年最新最全)

北京盗窃罪定罪量刑标准指引(2020年最新最全)

北京盗窃罪定罪量刑标准指引(2020年最新最全)一、什么是盗窃?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

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

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

这种支配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

有时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观念,必须考虑到物的性质,物所处的时空等,要按照社会上的一般观念来决定某物有没有被占有。

有时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达不到的场合,从社会观念上也可以认为是占有。

例如,在自已住宅的范围内一时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没有失去占有。

如没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边习惯的牲畜即使离开了主人的住所,仍属主人占有。

震灾发生时,为了暂时避难而搬出去放置在路边的财物,仍归主人由有。

放养在养殖场的鱼和珍珠贝归养殖人出有。

这里所说的手表、戒指、牲畜、鱼等仍可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物也能够被人们所控制,也就能够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如电力、煤气、大哥大码号等。

不能被人们控制的阳光、风力、空气、电波、磁力等就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治安处罚规定的盗窃金额是多少

治安处罚规定的盗窃金额是多少

治安处罚规定的盗窃⾦额是多少如果违反了⾏政法的规定,可能会被⾏政机关给予⾏政处罚。

盗窃他⼈财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构成犯罪的,还可能⾯临坐牢等刑事处罚。

那么,治安处罚规定的盗窃⾦额是多少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前,治安处罚法暂⽆规定盗窃⾦额,如果⾏为⼈有盗窃⾏为,但是⼜不达到犯罪标准的,就会被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全⾯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个⼈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1、多次扒窃作案的;2、以破坏性⼿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3、⼊户盗窃多次的;4、教唆未成年⼈盗窃的;5、劳改、劳教⼈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期间盗窃的;7、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进⾏盗窃的;8、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进⾏盗窃的;9、盗窃盲、聋、哑等残疾⼈、孤⽼或者丧失劳动能⼒的⼈的财物的;10、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盗窃罪怎么处罚(1)数额较⼤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2)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3)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融机构,数额特别巨⼤或者盗窃珍贵⽂物,情节严重的,处⽆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为的,应对共同盗窃⾏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刑的盗窃犯罪分⼦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

盗窃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盗窃行为、盗窃数额和主观故意。

1.盗窃行为: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
的行为。

只有具备这种行为,才能认定为盗窃罪。

2.盗窃数额: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是指被盗物品的价值。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数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或者抢劫数额超过人民币五千元的,应认定为
盗窃罪或抢劫罪。

3.主观故意:主观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
致侵权行为,但仍然进行侵权行为的行为心理状态。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会根据被盗物品的价值和具体情节来确定。

通常情
况下,被盗物品的价值较高,情节严重,犯罪人有多次重复犯罪等因素,
都将导致判决的刑期较长。

同时,盗窃罪的判决也会考虑犯罪人的主动认罪、积极赔偿等情况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一、最新盗窃罪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二、盗窃罪量刑幅度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立案标准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立案标准

I can only live like this and be the protagonist in the thousands of world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广东省盗窃罪立案标准导读:在广东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地,盗窃罪立案标准规定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但如果是在二类地区,如江门、汕头、肇庆、阳江、茂名等,则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数额就只要求达到元就可以了。

一、广东省盗窃罪立案标准2020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3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50万元以上。

2、二类地区包括惠州、江门、汕头、肇庆、阳江、茂名、韶关、清远、湛江、潮州、揭阳、云浮、河源、汕尾、梅州等十五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2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6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40万元以上。

3、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理的盗窃刑事案件,盗窃地点能够查明的,按照盗窃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盗窃地点无法查明的,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

二、哪些行为会构成盗窃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包括: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

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

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

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

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

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

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

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

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

盗窃罪数额巨⼤的认定标准⼀些⼈游⼿好闲,整天不务正业想着别⼈法⼦赚钱,就会进⾏盗窃。

盗窃是违法的⾏为,根据盗窃的财物的⾦额决定严重程度。

那么盗窃罪数额巨⼤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盗窃罪数额巨⼤的认定标准⼀、全国盗窃罪数额标准:1、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五百元⾄⼆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

2、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五千元⾄⼆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

3、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三万元⾄⼗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铁路运输途中实施盗窃犯罪数额标准1、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以⼀千元为起点;2、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以⼀万元为起点;3、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以六万元为起点。

盗窃罪与⼀般盗窃⾏为的罪限其区分有数额和次数两个可供选择的标准,只要具备了数额较⼤或多次盗窃其中之⼀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只是⼀般违法⾏为。

⼀般说,个⼈盗窃数额达到“较⼤”或者多次盗窃的,就可以成⽴本罪。

然⽽实际中盗窃案件的情况⼗分复杂,其发案数属刑事案件之⾸。

为了正确把握罪与⾮罪的标准,在审理盗窃案件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的起点,具有下列情节之⼀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1)以破坏性⼿段盗窃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2)盗窃残废⼈、孤寡⽼⼈或者丧失劳动能⼒⼈的财物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另⼀⽅⾯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节之⼀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的。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般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五百元⾄⼆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一)对象要素该罪行的对象是公共和私有财产的所有权。

侵权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产,通常是指动产,但不动产的附属物可以与不动产分开,例如,田野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门上的窗户建筑物等,也可能是这种犯罪的对象。

此外,诸如电力和天然气之类的能源也可能是这种犯罪的对象。

盗窃的对象是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拥有,使用,收入,处置和其他权力。

这里的所有权通常是指合法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中法律具体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凡盗窃违禁品,不论其数额如何,均应视为偷窃。

根据案情轻重判刑。

犯罪分子非法拥有的违禁品或盗窃财产也构成盗窃。

”盗窃的对象是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其特征是:(1)可以被人控制和拥有。

人们可以控制和拥有的财产必须是能够根据五种感官的功能来识别的有形事物。

控制和占有实际上是支配地位。

这种支配不仅是纯粹的物理和有形支配。

有时,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概念,有必要考虑事物的性质,事物所处的时间和空间等,并根据一般概念来决定是否占有某物。

社会上。

有时,即使无法实现实际的或实际的控制,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也可以将其视为拥有。

例如,在自己的住所范围内暂时找不到的手表和戒指仍然没有丢失。

即使不离开所有者的住所,不习惯返回所有者住所和所有者一方的牲畜仍属于所有者。

地震灾难发生时,财产移出并放在路边临时避难所仍归所有者所有。

农场里养的鱼和珍珠壳归农民所有。

这里提到的手表,戒指,牲畜和鱼类仍然可能是盗窃的目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控制无形的物体,它们可以成为盗窃的目标,例如电力,天然气,手机代码等。

阳光,风,空气,无线电波,磁力等不能由人控制的不能成为盗窃的目标。

(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等有价证券计量。

具有主观价值(例如纪念字母)且价值很小的事物。

在我们国家,这不可能是盗窃的对象。

如果小偷窃取了这些毫无价值的财产,并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产(相当于被盗物品的金额),而且金额很大,则应判盗窃罪。

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书

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书

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书一、案情介绍根据我所了解的案情,被告人张某于2020年5月1日在某市某小区内盗窃他人财物一案,经公安机关侦查,于2020年5月5日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证,张某在作案过程中采取了多种手段,包括撬锁、翻窗等,共盗窃了现金5000元及价值5000元的电子产品。

经过审讯,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调查。

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1. 基本情况:被告人张某,男,30岁,无业。

2. 家庭背景:张某来自普通家庭,父母均为农民,家庭经济状况一般。

3. 教育背景:张某高中毕业,未继续深造并未取得任何职业技能证书。

4. 婚姻状况:张某未婚,无子女。

5. 健康状况:张某身体健康,无任何残疾或慢性病。

三、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1. 犯罪手段:张某采取撬锁、翻窗等手段实施盗窃,表明其具备一定的犯罪技能和计划性。

2. 犯罪次数:本案是张某首次犯罪,没有其他前科。

3. 犯罪动机:据张某供述,他盗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个人经济困难,支付日常开销。

4. 社会危害程度:虽然本案中被盗财物的价值较高,但没有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

同时,被告人张某在被抓获后积极配合调查,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现出一定的悔罪态度。

四、量刑建议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八条和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盗窃罪的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个人情况考虑:被告人张某是首次犯罪,且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具备一定的悔罪态度。

考虑到其家庭背景一般,教育程度有限,且未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3. 量刑建议:鉴于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较轻,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五、附加建议1. 社区矫正:考虑到被告人张某是首次犯罪,且具备一定的悔罪态度,建议在刑罚执行期满后,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1,盗窃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一)盗窃金额较大,法定刑期不超过三年的,处以以下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处以公开审判。

监视,刑事拘留,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或一次罚款;2500元至4000元之间的,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4000元至7000元的,处一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七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处二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盗窃金额巨大,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至十年的,判处刑罚标准为:10000元以上17000元以下的,处以有期徒刑。

三到四年;17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处4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24000元以上31000元以下的,处5年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31000元至38000元的,处6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8000元以上45000元以下的,处七八年有期徒刑;超过4.5万元至不足5.2万元的,处八九年以下有期徒刑;52000元至60000元的,处9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年最新的盗窃量刑标准是什么3.盗窃案尤为严重,有期徒刑10年以上,并处无期徒刑。

量刑标准为:法律罚款额在六万元以上但不到七万八千元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金额超过78000元至96000元的,处10年以上11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依法处以96000元以上114000元以下罚款的,处12年以上13年以下有期徒刑;超过114000元至132000元的,处13年以上14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低于132000元但低于150000元的,处14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少于15万元的,处无期徒刑。

2,盗窃罪认定标准1.“大量”盗窃公共和私人财产,从1000元到3000元。

2.公共和私人财产的个人盗窃是“巨大的”,起价为3万至10万元。

3.个人盗窃公私财产的金额尤为巨大,从30万元到50万元不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结合社会保障情况,确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盗窃案中销赃数额高于鉴定价格,该如何量刑?

盗窃案中销赃数额高于鉴定价格,该如何量刑?

盗窃案中销赃数额⾼于鉴定价格,该如何量刑?盗窃案中销赃数额⾼于鉴定价格,该如何量刑?⼀、基本案情2019年12⽉15⽇⾄2020年1⽉14⽇,被告⼈张某多次采⽤“盗窃拉卖”的⽅式,先后四次雇佣臧某、刘某等⼈驾驶“前四后⼋⾃卸王”货车⾄宿迁市宿豫区化⼯园区新沂河滩⾯侍某某沙场实施盗窃,共窃得⽑沙21车,合计840吨。

后张某将该⽑沙分别销售给周某、沈某、赵某⾮法获利87400元。

经鉴定,被盗⽑沙价值⼈民币67200元。

⼆、分歧意见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意见。

第⼀种意见认为,对于被告⼈张某犯盗窃罪的数额应当按照涉案⽑沙的鉴定价格进⾏定罪量刑。

第⼆种意见认为,被告⼈张某的销赃数额⾼于鉴定数额,⼊罪时应以鉴定数额为基准,量刑时参考销赃数额。

三、评析意见笔者同意第⼆种意见。

1998年《最⾼⼈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规定,销赃数额⾼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

2013年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考虑到销赃数额⾼于实际盗窃数额的,被害⼈所遭受的损害并没有增加,以销赃数额作为盗窃数额,进⽽决定⾏为⼈的定罪量刑,有失妥当,从⽽废⽌了这⼀规定。

但这并不表明当遵循司法解释的⼀般⽅法⽆法认定犯罪数额时,考虑销赃数额作为量刑情节这⼀思路就被摒弃。

根据2013年的《解释》当⽆有效价格证明时,应当以鉴定价格定罪量刑。

但本案中⽑沙的价格受到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直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导致销赃的价格远⾼于鉴定价格。

笔者认为,在盗窃犯罪中,对于此种情形可以按照⼊罪时以鉴定数额为基准,量刑时参考销赃数额。

理由如下:⾸先,以鉴定价格为定罪依据,同时运⽤审判者的⾃由裁量权,将销赃的数额作为酌情从重的情节予以综合考虑,避免出现被告⼈从犯罪⾏为中获利的情形。

在本案中,被告⼈与收脏⼈均证实销赃数额是87400元,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符合证据采信规则,能够认定销赃数额成⽴。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立案标准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立案标准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立案标准盗窃罪是以秘密的手段非法的窃取他人的非法占有的犯罪,对于盗窃行为并非所有的处罚,它是以数额标准来确定的。

那最新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二、量刑标准盗窃罪的量刑是主要根据犯罪的数额进行量刑标准的,根据数额的量,那么可以判刑的最低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甚至可以单处罚金刑。

如果情节严重则会是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

此外,《解释》还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书

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书

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书一、案情简介根据我所了解的案情,被告人张某于2020年6月1日在某市某街道盗窃他人财物一案,已经侦破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经过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全面分析,我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代表,针对被告人张某的犯罪行为,现提出以下量刑建议。

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性质评定被告人张某于2020年6月1日在某市某街道盗窃他人财物。

经查明,张某在当天晚上趁着夜色黑暗,进入被害人王某的住所,盗窃了现金、手机等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其犯罪性质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三、量刑建议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包括:盗窃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被告人张某盗窃财物的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并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我认为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量刑标准。

同时,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刑法第六十八条,被告人张某具有自首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

四、量刑建议鉴于被告人张某盗窃财物的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属于盗窃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结合其自首情节,我建议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同时,建议对被告人张某进行社区矫正,接受法律教育,以期改正其不良行为,重新融入社会。

五、结语本量刑建议书是根据我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全面分析所作出的,旨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同时也考虑到被告人张某的自首情节和改过自新的可能性。

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审理本案,并根据量刑建议进行判决,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以上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盗窃罪的量刑建议,请法院予以审慎考虑,并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我国具体为以下几点:
首先,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包括犯罪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对于盗窃罪来说,其客观要件是指盗窃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即盗窃的财物必须属于公、私财物,必须有占有行为和占有意图,同时占有的财物还必须具备保护对象的法定财产性质。

而主观要件则是指犯罪行为的主观动机和主观目的,即犯罪人进行盗窃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必须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

其次,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还包括犯罪的数额要求。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盗窃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一般要求盗窃财物的金额在一定的数额以上。

具体来说,在我国刑法中有两个重要的标准,一个是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另一个是1000元以上但不满3000元的,这两个数额都能构成盗窃罪。

所以,对于盗窃罪
来说,立案时会根据盗窃的财物价值进行判断。

另外,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还包括盗窃行为的事实证据的确凿性。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行为的定性和定罪是需要有确凿的证据作为支撑的,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那么在立案的时候是不会被受理的。

综上所述,盗窃罪立案的标准主要包括盗窃行为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具备,盗窃财物的数额要求,以及对于盗窃事实证据的确凿性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保证对于盗窃罪案件的审理公正、客观,确保犯罪被依法追究责任,并保护公民财产的安全。

同时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更进一步的判断和决定。

偷窃的成果后续

偷窃的成果后续

偷窃的成果后续【本文为笔者于2020年6月23日撰写,并在2020年6月23日期间公开发表之作品。

其中仅对自己写的原创文章享有署名权。

在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大环境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抢夺罪和盗窃公私财物罪等构成要件的行为之一的为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以下简称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非法占有为目的。

对他人实施了盗窃行为。

该罪所保护的是行为人对自己合法财物的占有态度或者占有目的上。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说的管制实际上就是犯罪构成要件(法条)中规定的非法得利罪。

犯罪客体是犯罪的构成要件。

这句话很好地解释了盗窃罪与抢劫罪、抢夺罪相比在量刑上是怎样规定的。

一、罪名不同,量刑也不相同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劫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12号)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才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才构成抢夺罪。

可见,盗窃罪与抢劫罪、抢夺罪中量刑有所不同。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盗窃罪与抢劫罪、抢夺罪在量刑上存在一定差异。

二、关于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关系角度来讲,盗窃罪与抢劫罪、抢夺罪之间并无实质上的区别。

但是要注意这里强调的是“秘密窃取”,不是以公共财物为目的窃取他人。

而在盗窃过程中,是否以公共财物为目的并不影响盗窃罪中以秘密窃取为目的。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所谓的秘密窃取即是对被害人合法财物的控制。

盗窃罪与抢劫罪、抢夺罪中一般规定的行为都不同(如上所述)。

北京市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

北京市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

北京市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北京市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然而,与此同时,犯罪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北京市政府制定了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本文将对北京市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进行详细说明。

一、盗窃罪盗窃罪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类犯罪,北京市的量刑指导意见如下:1. 扒窃、盗窃、抢劫数额较大、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应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 对抢劫数额特别巨大、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 盗窃罪犯对赃款、赃物主动交代,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4. 刑满释放后再次实施盗窃罪的,应加重处罚。

二、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类犯罪,北京市的量刑指导意见如下:1. 总结贩卖毒品案件的情节、危害程度,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 对贩卖大量毒品或者以贩卖毒品为职业的,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 对贩卖毒品造成他人死亡的,依法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4. 对贩卖毒品幼儿情节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类犯罪,北京市的量刑指导意见如下:1. 剥夺他人生命的,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 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3. 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4. 对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贪污罪贪污罪是严重侵害社会利益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类犯罪,北京市的量刑指导意见如下:1. 侵吞、窃取、骗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群众财物数额巨大的,应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 侵吞、窃取、骗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群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依法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 贪污罪犯坦白自己犯罪事实的,如实交代全部财产的来源和去向,并且积极退缴赃款赃物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193条金额标准

刑法193条金额标准

刑法193条金额标准刑法193条规定了盗窃罪的金额标准,对于盗窃罪的定罪和量刑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指盗窃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盗窃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指盗窃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的。

对于盗窃罪的定罪和量刑,金额标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

因此,对于盗窃罪的定罪和量刑,金额标准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金额标准的设定可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盗窃罪的发生会直接损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

通过设定金额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盗窃行为的发生,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

其次,金额标准的设定可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盗窃罪的发生会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严重影响被害人的正常生活。

通过设定金额标准,可以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被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司法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金额标准的设定可以保障司法公正。

盗窃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对于盗窃罪的定罪和量刑需要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

通过设定金额标准,可以使司法机关在处理盗窃案件时更加公正、公平,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总之,刑法193条金额标准的设定对于盗窃罪的定罪和量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金额标准的规定,可以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金额标准的设定也为司法机关处理盗窃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依据,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重视刑法193条金额标准的作用,严格依法行使司法权,确保刑法的正确适用和司法的公正公平。

河南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年10月28日更新)

河南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年10月28日更新)

河南省刑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年10⽉28⽇更新)3、诈骗罪(刑法266条)【1】【3】【41】(⼀)诈骗价值5000元(电信⽹络诈骗3000元)为“数额较⼤”,⽴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诈骗价值5万元(电信⽹络诈骗3万元)为“数额巨⼤”(特殊情形,⼀般诈骗4万、电信⽹络诈骗2.5万),刑期三年⾄⼗年。

(三)诈骗(包括电信⽹络诈骗)价值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特殊情形为40万),刑期⼗年以上或⽆期。

⼀般诈骗特殊情形:(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互联⽹、⼴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实施诈骗的;(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4)诈骗残疾⼈、⽼年⼈或者丧失劳动能⼒⼈的财物的;(5)造成被害⼈⾃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诈骗集团的⾸要分⼦;(7)其他严重情节。

电信诈骗特殊情形:(1)造成被害⼈或其近亲属⾃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作⼈员实施诈骗的;(3)组织、指挥电信⽹络诈骗犯罪团伙的;(4)在境外实施电信⽹络诈骗的;(5)曾因电信⽹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年内曾因电信⽹络诈骗受过⾏政处罚的;(6)诈骗残疾⼈、⽼年⼈、未成年⼈、在校学⽣、丧失劳动能⼒⼈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9)利⽤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段严重⼲扰公安机关等部门⼯作的;(10)利⽤“钓鱼⽹站”链接、“⽊马”程序链接、⽹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段实施诈骗的。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5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的财物为⽬标的,⽴案追诉。

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刑“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500⼈次以上的;2.在互联⽹上发布诈骗信息,页⾯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窃可以说是最常见不过的犯罪行为,商场、大街、交通工具等,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可能出现盗窃行为。

天上没有馅饼、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

盗窃看似一个轻松敛财的方式,但其也是一个高危、高风险“行业”。

一旦被发现,则可能被群众追打至伤。

一旦被抓获,等待他的这是最严厉的刑事处罚。

偷盗毕竟是不法行为,希望大家洁身自好远离犯罪。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各个省市的立案标准一样吗?其实,全国各个省市由于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也有所差异。

2020年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规定会判几年?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盗窃罪的量刑是主要根据犯罪的数额进行量刑标准的,根据数额的量,那么可以判刑的最低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会是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分析如下文,与您一起进行探讨。

二、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

尽管每个地方的刑法会有细微的不同,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大致是一样的。

一般来说,在中国,盗窃的量刑取决于被盗物品的价值,违约行为的严重性和犯罪行为者的前科记录。

首先,如果被盗物品的价值超过3000元,那么犯罪行为者犯有盗窃罪,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其次,如果被盗物品的价值低于3000元,那么犯罪行为者将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缓刑。

此外,违约行为的严重性也会影响犯罪行为者的量刑,比如暴力盗窃,偷盗贵重物品或者大量损失等。

若是犯罪行为者有前科记录,也会影响量刑的程度,以及实际的判决。

此外,法律还规定,如果犯罪行为者是未成年人,他们可能不会被判处刑罚,而是被认定为“不负刑责”。

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者可能会被“科教”,或者会被实际控制,以及被强制参加培训,以社会福利活动或者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改正他们的行为。

另一方面,如果犯罪行为者拒不改正行为,并且有重复犯罪的记录,那么他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有的地方的刑法还有惩罚性拘留,用于防范和惩罚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

总之,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取决于被盗物品的价值,违约行为的严重性,犯罪行为者的前科记录,以及犯罪行为者是否拒不改正行为,重复犯罪的记录等,而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施以不同的惩罚,进而
解决盗窃问题,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保护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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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
特别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

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1)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2)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3)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
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二、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

依原刑法,已满l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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