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计算
招投标—投标有效期制度-无删减范文
招投标—投标有效期制度招投标—投标有效期制度一、引言招投标是一种常用的采购方式,它通过公开邀请供应商提交竞标文件,从中选取合适的供应商来完成采购需求。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有效期制度是一个重要的规定,用于限定供应商提交的竞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投标中的投标有效期制度。
二、投标有效期的含义投标有效期是指供应商在招投标文件中自愿承诺的竞标文件有效的时间段。
在这个时间段内,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并进行评审和对比,做出最终的招标决策。
如果到期后仍未做出决策,招标人有可能需要与供应商重新谈判或寻找替代供应商,因此,投标有效期的设定对于招投标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三、投标有效期的设定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有效期通常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来设定,一般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项目的复杂程度:如果项目较为复杂,需要招标方花费较长的时间来综合评估各方投标文件,那么投标有效期可以适当延长,以便招标方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决策。
2. 市场的变化情况:市场行情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特别是对于一些相关行业来说,如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
如果这些因素可能对投标结果产生重要影响,那么投标有效期可以适当缩短,以尽量减少不可控因素的影响。
3. 投标文件的复杂程度:一些招投标文件可能需要供应商投入较大的人力和时间来准备。
对于这种情况,投标有效期可以适当延长,以便供应商有更充足的准备时间。
4. 市场竞争情况: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与竞标,招标人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对比不同的竞标文件。
在这种情况下,投标有效期可以适当延长,以便招标人有更充分的比较和筛选的时间。
四、投标有效期的管理为了保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招标人应该对投标有效期进行严格的管理。
以下是一些建议来管理投标有效期:1. 明确标注有效期: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注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
这样可以让招标人清楚知道每个投标的截止日期,方便及时处理。
2. 及时通知供应商:如果招标人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应该及时通知所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新的有效期。
如何理解招标过程中的投标有效期
如何理解招标过程中的投标有效期在招标文件的编写过程中,我们总是会碰见投标有效期的界定问题,那么,到底什么是投标有效期,对于投标有效期我们应该如何去理解和把握它呢?下面,我们就对投标有效期进行详细的阐述与剖析。
一、投标有效期的概念所谓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
也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为自己发出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
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
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
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定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
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二、为什么要引入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我国《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这是我国的法规对“投标有效期”作用的阐释。
人民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苏俊认为“投标有效期”的作用不仅如此:“它一方面起到了约束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随意更改和撤回投标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促使招标方加快评标、定标和签约过程,从而保证投标人的投标不至于由于招标方无限期拖延而增加投标人的风险。
因为投标人的报价考虑了一定时期内的物价波动风险,一旦超过投标人考虑的时间段,风险将大大增大。
”看来,“投标有效期”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都起到了保护和约束的双重作用。
投标有效期计算
投标有效期的合适长度来源:法律快车作者:二、投标有效期的合适长度投标有效期主要跟评标、定标、签订合同时间有关。
其长度受法定招标时限、招标文件约定时限所限制。
因而,每一个具体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是既定的。
实践中有人问,应当规定多长的投标有效期?事实上,投标有效期不能凭招标人随意确定,只存在确定一个合适长度的投标有效期的问题。
投标有效期的计算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评标时间"招标人定标时间"签订合同时间"异议、投诉处理时间(#)关于开标时间。
一般情况是开标后马上进行评标。
因此,通常情况下,开标时间可忽略计算。
($)关于评标时间。
不同的项目所需要的评标时间有很大的差异。
长的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短的则在开标当天完成。
考虑到完成评标报告,一般项目评标时间可按#%天时间来算。
(&)关于招标人定标时间。
$%%&年七部委&%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因此定标时间通常情况下可考虑用#%天时间。
(')关于签订合同时间。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这就是说,签订合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天。
通常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天左右时间签订合同。
(()关于异议和投诉时间。
《招标投标法》及其有配套法规没有对异议和投诉作出规定。
但《政府采购法》对此作了规定。
根据该法,处理质疑和投诉的时间,也就是暂停采购活动的最长时间是')个工作日。
综上,一般情况下投标有效期应定在*%天以上比较合适。
实务中通常只规定&%多天,往往是错误的,即使不错误也是比较危险的,往往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
如延长投标有效期会给招标人带来被动。
$%%#年七部委#$号令第四十条中规定:“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26213229_投标有效期的法律意义与实务要点分析
投标有效期是投标这一要约的有效期限,当其届满之时,投标文件即失去法律效力,此时招标人若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不自动构成承诺,而成“新要约”,其有赖于中标人是否接受该“中标结果”作出承诺。
实践中,投标有效期容易被忽视,但其对于要约、承诺的效力以及合同是否成立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以(2018)粤01民终9552号民事判决为导引,对投标有效期的法律意义以及投标有效期届满、延长导致的法律后果等系列问题进行思考。
案件经过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HM包装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ZY建设公司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3年10月30日,HM包装公司就厂房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投标,发布招标公告。
2013年11月7日,HM包装公司将工程交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投标有效期60日。
ZY建设公司参与了该标的投标,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支付保证金41.2万元。
2013年12月5日,HM包装公司公示中标候选人,HC工程公司为第一中标人,ZY建设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013年12月12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2013年12月18日,HM包装公司递交“HM包装公司厂房-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的中标价确认函”给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本工程项目由HC工程公司中标,并确定19872820.37元为本工程的中标价格。
2013年12月18日,HC工程公司向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和HM包装公司发出中标放弃函,申请放弃该项目的中标资格。
2014年1月16日,HM包装公司经招标办同意,确定ZY建设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于2014年2月10日进行公示。
2014年2月21日,ZY建设公司交纳了中标交易服务费18076.5元。
2014年2月26日,HM 包装公司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方签署了《中标通知书》,确定ZY建设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价为2008.500526万元。
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的规定投标有效期是指投标人对其投标所承诺的报价和条件在一定期限内有效的时间段。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有效期通常应不短于30天。
以下是投标有效期的一些规定: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注明投标有效期,并在其承诺的有效期内保持报价和条件有效。
2. 投标有效期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或者其他约定时间起算。
3.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进行评标,与投标人进行沟通和磋商,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参与评标和磋商,并遵守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的相关规定。
4.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当承担其所投标的报价和条件,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销。
如有投标人在有效期内对其投标进行修改或撤回,招标人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关纠正措施,如剔除该投标文件。
5. 如果投标人未在投标有效期内进行投标,或者在投标书中无明确注明投标有效期,则招标人有权将其投标视为无效。
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有义务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协商确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事宜。
7. 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技术方案的补充或者调整,以便更好地评估投标。
8.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当保持报价和条件的真实、准确和合理性。
如经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确认其投标不符合规定,招标人有权剔除该投标。
9. 投标有效期到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通知投标人中标情况,与中标人进行后续合同签订的商谈。
总之,投标有效期是保障公平、公正和透明的招标投标过程的重要环节,其规定和遵守可以有效减少招标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有效期时,应充分考虑工期、成本、市场情况以及风险等因素,选择合理的有效期,以确保自身利益并提高中标机会。
招标投标有效期
招标有效期招标生效后到投标截止日期,是招标有效期,也叫投标准备期。
投标有效期所谓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
也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为自己发出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
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
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
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定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
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怎么算最近有两个项目均因有效期问题而招标失败,使笔者想对投标有效期问题做一讨论。
案例一,某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有效期为60天,而有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为30天,该投标文件自然被作废标处理,因为投标人数总共只有3个,导致该项目有效标不足3家而使本次招标失败。
案例二,某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天,另外还规定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而在该项目中有2个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在评标时已过有效期(在投标时尚在有效期内)。
因为投标人总共只有4个,故该项目又招标失败了。
对案例一应该没什么歧义,专家一致认为,既然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有效期为60天,而投标人只承诺30天,作废标处理是没有问题的,虽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得最好(方案好、价格优),但只能按规定办。
问题是对案例二,专家中产生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虽然评标时证书已过有效期,但其投标时在有效期内,而且证书的更换是有时间周期,会产生一个真空期,故应认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对此,其中一位专家还根据他的切身体会来加以说明:他所在单位是一个政府职能部门,也发某种认证证书,他们的做法是在证书有效期到期日才开始受理换证、复审手续,而复审、制证均有一个时间周期,所以产生真空期是肯定的。
投标有效期
定义投标有效期所谓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
也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为自己发出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
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
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
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定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
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注意事项根据《工作规范》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
即招标人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时,规定对投标人做出承诺的期限。
由于药品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如果招标人的承诺迟迟不能作出,将会极大地增加投标人的经营风险。
在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阶段,招标人在开标后三、五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情况相当普遍。
为了维护投标人的利益,必须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二、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
一般情况下,一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不需要90日。
如果招标人采用比较成熟电子商务方式,在30日内完成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无什么困难。
《工作规范》把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因为采用手工操作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评标、定标的工作量很大,需要的时间较多。
再加上不可预见的各种事项的影响,将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有必要的。
三、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
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法律关于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七条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
评标应当在开标后进行。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十五日内,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项目设有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有效期满前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9号令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7号令2005-2-10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27号令第二十八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郑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
评标应当在开标后进行。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十五日内,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工程投标要几年内合同才有效
工程投标要几年内合同才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工程投标的有效期通常不超过90天。
这个期限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至投标人确定中标者之日止的时间段。
在这个期限内,所有的投标文件都应当保持有效,以便招标方进行评审和决策。
超过这一期限,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将自动失效,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我们通过一个范本来具体分析如何在投标文件中设定有效期,以及如何确保合同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范本】工程投标书一、项目名称:[填写项目名称]二、投标单位:[填写投标单位名称]三、投标内容:[详细描述投标内容]四、投标报价:[明确投标价格]五、投标有效期:本投标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有效期截止日期]止,有效期为90天。
在此期间,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报价保持不变,直至招标方作出中标决定。
六、合同生效条件:若我方中标,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七、特别声明:我方理解并同意,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能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者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我方承诺在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也不修改投标文件中的任何实质性内容。
八、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明确了投标的有效期,并承诺在此期间保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同时,也规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中标后的签署程序和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特别声明部分强调了投标单位对有效期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撤回或修改投标的限制。
投标文件及保修期
1.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
也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为自己发出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2.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无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能按时参加开标会的;(3)投标人之间有串通投标行为的;(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5)投标人有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袋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地方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造价员(师)资格证章、造价员(师)签字(任缺其一其相应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书);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任一种情况其相应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书);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5)投标人未出具法人资格说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投标人之间有串通投标行为的;7)投标文件袋未加盖骑缝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8)投标文件其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为。
4.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是指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并且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5.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建设工程保修期(一般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时效
一、引言为了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时效。
二、投标时效的定义投标时效是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
投标时效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招标投标的顺利进行。
三、投标时效的规定1. 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2)投标截止时间应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2. 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3. 投标文件递交的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商务文件等。
(2)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递交后,不得随意拆封、更改或补充。
4. 投标时效的延长(1)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时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向所有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
(2)投标时效延长后,投标人应按照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时效的延长不得影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投标时效的终止(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四、违反投标时效的处理1.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2.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 投标人违反投标时效规定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其他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投标有效期的起止时间是多久一、投标有效期的起止时间是多久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
投标有效期通常从开标的时间开始算起。
也就是从投标截止期开始计算。
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是在招标文件里事先规定,由投标人在标书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的一个时间。
常用的时间段有45天、60天、90天。
因此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
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不是一个规定死的时间点,不同的项目招投标可能有不同的有效期终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是标书递交之后,为了维护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特约定一个时期,在此时期内标书不能由投标人随意收回。
否则做出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二、投标人在投标过程要注意哪些问题1、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不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和要求,不按规定编制。
2、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式样和签署条款编制投标文件。
(1)经常发生的是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现象,主要是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所有需要签字盖章处一一签字盖章,总有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现象,因此造成废标的时有发生。
(2)对投标文件错误修改条款,一定要重视,不可随意涂改和增删,对确有必要的修改,要严格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
否则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被拒绝。
(3)对投标文件的编排顺序,一定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顺序编排,不能随意排列,前后颠倒,以便于评委在审阅投标文件时便于查找,以防造成漏审而废标。
3、注意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三、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区别1、提交主体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2、保证金的期限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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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是很多项目进行之前先要进行的行为,由于时间对其影响非常的大,所以投标有效期是非常的重要的,那么投标有效期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是需要大家重点关注的问题了,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投标有效期的起止时间以及什么是投标以及投标有效期。
一、投标有效期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
投标有效期通常从开标的时间开始算起。
也就是从投标截止期开始计算。
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是在招标文件里事先规定,由投标人在标书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的一个时间。
常用的时间段有45天、60天、90天。
因此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
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不是一个规定死的时间点,不同的项目招投标可能有不同的有效期终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是标书递交之后,为了维护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特约定一个时期,在此时期内标书不能由投标人随意收回。
否则做出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二、投标的要求投标是设置一个价格的一个提议。
提议人愿意付出东西或者指定一些事情被完成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特定或不特定的邀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
三、投标的基本做法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在现场实地考察),编制投标书。
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规定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为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即予退还。
什么是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多少天
什么是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多少天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由于投标过程十分复杂严谨,容易受各种因素影响。
因此为了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利益,法律规定了合理的“投标有效期”,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不可控风险。
那么什么是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多少天?一、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有: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
所有大家都会看到大部分招标文件里投标有效期一栏会写: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内这一句的话。
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到签订合同这段时间),作为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二、投标有效期是多少天1、根据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货物)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由此可见,在投标有效期内,要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工作。
2、由于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三十个工作日不同于三十天,每周有五个工作日,三十个工作日相当于六周,即42天。
投标有效期的合适长度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投标有效期的合适长度二、投标有效期的合适长度投标有效期主要跟评标、定标、签订合同时间有关。
其长度受法定招标时限、招标文件约定时限所限制。
因而,每一个具体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是既定的。
实践中有人问,应当规定多长的投标有效期?事实上,投标有效期不能凭招标人随意确定,只存在确定一个合适长度的投标有效期的问题。
投标有效期的计算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评标时间"招标人定标时间"签订合同时间"异议、投诉处理时间(#)关于开标时间。
一般情况是开标后马上进行评标。
因此,通常情况下,开标时间可忽略计算。
($)关于评标时间。
不同的项目所需要的评标时间有很大的差异。
长的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短的则在开标当天完成。
考虑到完成评标报告,一般项目评标时间可按#%天时间来算。
(&)关于招标人定标时间。
$%%&年七部委&%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因此定标时间通常情况下可考虑用#%天时间。
(')关于签订合同时间。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这就是说,签订合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天。
通常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天左右时间签订合同。
(()关于异议和投诉时间。
《招标投标法》及其有配套法规没有对异议和投诉作出规定。
但《政府采购法》对此作了规定。
根据该法,处理质疑和投诉的时间,也就是暂停采购活动的最长时间是')个工作日。
综上,一般情况下投标有效期应定在*%天以上比较合适。
实务中通常只规定&%多天,往往是错误的,即使不错误也是比较危险的,往往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
如延长投标有效期会给招标人带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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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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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招标是交易行为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程序,也是很多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因此,详细的了解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对于招标投标人十分重要。
那么法律对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法律对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八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
二、投标有效期的确定。
投标有效期从什么时候起计算及其依据是什么
投标有效期从什么时候起计算及其依据是什么招标⽂件制定后,请有关专家审定,排除倾向性指标,这是⼀个⽐较理想的办法。
但是采取这⼀办法,则对专家的要求很⾼,要求专家是应⽤性和理论性相结合的。
法律咨询:投标有效期从什么时候起计算?回答:提交投标⽂件截⽌⽇。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条投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允许个⼈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适⽤本法有关投标⼈的规定。
第⼆⼗六条投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的能⼒;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资格条件或者招标⽂件对投标⼈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七条投标⼈应当按照招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件。
投标⽂件应当对招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属于建设施⼯的,投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负责⼈与主要技术⼈员的简历、业绩和拟⽤于完成招标项⽬的机械设备等。
第⼆⼗⼋条投标⼈应当在招标⽂件要求提交投标⽂件的截⽌时间前,将投标⽂件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收到投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投标⼈少于三个的,招标⼈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件要求提交投标⽂件的截⽌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件,招标⼈应当拒收。
第⼆⼗九条投标⼈在招标⽂件要求提交投标⽂件的截⽌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件,并书⾯通知招标⼈。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投标⼈根据招标⽂件载明的项⽬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的部分⾮主体、⾮关键性⼯作进⾏分包的,应当在投标⽂件中载明。
第三⼗⼀条两个以上法⼈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投标⼈的⾝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的相应能⼒;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件对投标⼈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一、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8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均规定,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招标人可以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响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6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47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招标项目的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则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通过上文的解答,在实践中投标有效期也不是一定不能改变的,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那么可以适当的延长投标有效期,当然招标人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同意才行。
二、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
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
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
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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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的合适长度
来源:法律快车作者:
二、投标有效期的合适长度投标有效期主要跟评标、定标、签订合同时间有关。
其长度受法定招标时
限、招标文件约定时限所限制。
因而,每一个具体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是既
定的。
实践中有人问,应当规定多长的投标有效期?事实上,投标有效期不能
凭招标人随意确定,只存在确定一个合适长度的投标有效期的问题。
投标有效
期的计算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评标时间"招标人定标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异议、投诉处理时间
(#)关于开标时间。
一般情况是开标后马上进行评标。
因此,通常情况下,
开标时间可忽略计算。
($)关于评标时间。
不同的项目所需要的评标时间有很大的差异。
长的需
要几个月的时间,短的则在开标当天完成。
考虑到完成评标报告,一般项目评
标时间可按#%天时间来算。
(&)关于招标人定标时间。
$%%&年七部委&%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
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因此定标时间通常情况
下可考虑用#%天时间。
(')关于签订合同时间。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
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这就是说,签订合同
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天。
通常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天左右时间签订合同。
(()关于异议和投诉时间。
《招标投标法》及其有配套法规没有对异议和投
诉作出规定。
但《政府采购法》对此作了规定。
根据该法,处理质疑和投诉的时
间,也就是暂停采购活动的最长时间是')个工作日。
综上,一般情况下投标有效期应定在*%天以上比较合适。
实务中通常只规
定&%多天,往往是错误的,即使不错误也是比较危险的,往往需要延长投标有效
期。
如延长投标有效期会给招标人带来被动。
$%%#年七部委#$号令第四十条
中规定:“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
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
标人应当给予补偿。
”当然,招标人也不能为了有利自己,任意制定过长的投标
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的长短受法定期限、招标文件约定的具体时限、合同订立时
间所限制。
否则,过长的投标有效期也不利于保护投标人的利益。
第七节法定最短编标时间的计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